人人范文网 调查报告

纠纷事件调查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31 21:00:58 来源:调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土地纠纷调查报告

关于X X村X X屯莫X X等四兄弟

与六队群众土地纠纷调查报告

X X镇人民政府:

我所接到莫X X与六队群众纠纷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查阅历史资料,土地确权等法律法规,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所依据事实及法律法规,对该纠纷案作了处理意见(附后),现请镇领导阅示。

事由:2008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 X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长塘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经查:该争议土地在长塘屯村边,落实生产责任制前是

该地中间有一部分由莫X X屯六生产队的晒谷坪。在此之前之父)在解放前开垦了这X 福(申请人莫X X

块土地作菜园,具体面积不详,当时四周围有樟树、荆棘等,外围至水田边还有荒地和粪坑,该地在土改时仍旧划分给莫X 福耕种,当时并未颁发有土地所有证给莫X 福,在1958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将原来分给农民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期间,长塘六生产队将原莫X 福耕种的这块土地四周的樟树、荆棘清除以及填平旁边的一些粪坑整出一块坪的用来修建了生产队的晒谷坪。由于自195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60条)的颁布实施期间,生产队的生产活动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缺乏 1

文字书面证据材料,所以,申请人请求事项缺少证据依据,申请人提出的争议土地四际界限也只能是一个模糊的界线。1981年国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长塘六队将谷坪按人口分给生产队群众晒谷,莫X 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福也曾提出过要求要回该祖宗地,生产队就将谷坪边南边原生产队仓库的地皮划分给莫X 福作调换,现该地莫X 福家人已将该地转给莫X 龙,后莫X 龙又将该地转给妹夫朱X X建房。现申请人称该整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X 福借用的,现申请人要求要收回原属于自己家的自留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章土地的分配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原耕基础上分配土地时,原耕农民自有的土地不得抽出分配。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抽出分配时,应给原耕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应使原耕农民分得的土地(自有土地者连同其自有土地在内),适当地稍多于当地无地少地农民在分得土地后所有的土地,以使原耕农民保持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土地为原则。根据我所工作人员到X屯对群众的调查了解,可以认定:在X 1958成立人民公社之前,申请人之父亲莫X 福确实在该争议土地上开垦了一块菜地。应予确认为莫X 福的原耕土地,成立人民公社初期应确定为莫X 福的自留地。1962年后合并成立人民公社又在实行小队核算时,生产队向莫X 福借了该自留地修建了生产队谷坪虽没有文字证据材料但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在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考虑到群众需要谷坪晒谷而用谷坪边的仓库地与莫X 福调换了谷坪中间的祖宗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

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法规,我所对莫X X等四兄弟与X 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2、在1958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后,生产队将原来分给农民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并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只保留部份自留地由农民自由耕种,对于长塘第六生产队后来借用莫X 福的自留地修建生产队晒谷坪之事,生产队于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已用仓库地来与莫X 福调换,且莫X 福作为生产队社员,也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X 福土地的行为。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所申请镇人民政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不予支持。

4、莫X X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施工建房等属违法行为,应停止一切施工、将土地交还集体。所造成一切损失由莫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特此报告

X X镇国土资源设管理所

2009年5月8日 X X等四兄

推荐第2篇: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西华师范大学

环境健康学概论

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环境工程201410540638罗鑫 2016/11/15

2016太湖垃圾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一,调查时间: 时间2016/11/15 二,调查方法: 1,网上查询资料

2,翻阅旧报纸和新闻的跟踪报道 三,调查背景

在环境污染如此严重的时代下,关注我国的环境是我们每个环保人的责任,七月的太湖垃圾清倾倒事件,是商家为了盈利,用我们的环境和健康为代价的行为。必须予以重要关注! 此时即有关于环境健康,有关于我们的日常健康,所以决定以此调查!

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大力发展,尤其以沿海地区为代表.但是伴随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了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原来越多的人生一些奇怪的病却不明原因.我国继大污染源成为了人们生活与健康的最大威胁,其中我们最离不开的水污染,大气污染为代表.我们就以水污染---2016太湖流域垃圾污染事件作一个调查报告

太湖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缘,古称震泽、具区,又名五湖、笠泽,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界北纬30°55\'40\"~31°32\'58\"和东经119°52\'32\"~120°36\'10\"之间,横跨江、浙两省,北临无锡,南濒湖州,西依宜兴,东近苏州。太湖湖泊面积2427.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为2338.1平方公里,湖岸线全长393.2公里。其西和西南侧为丘陵山地,东侧以平原及水网为主。 太湖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湿润,属季风气候。太湖河港纵横,河口众多,有主要进出河流50余条 四,事件描述

7月1日,8艘装载垃圾的船只从上海行驶至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码头停靠,欲将垃圾倾倒至戒毒所内废弃宕口堤岸。据调查,这些垃圾来自上海市嘉定区、长宁区,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少部分生活垃圾,由昆山市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转运。6月15日以来,该公司已陆续倾倒垃圾约2万余吨。目前,江苏省已完成倾倒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8月24日,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包括“上海垃圾非法倾倒苏州太湖西山岛案”在内的两起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

9月5日,苏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建科科长张某决定逮捕。

9月9日,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韩某某决定逮捕。

据悉,该案涉案的上海6家码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中,有4人被苏州警方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有6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五,产生的原因 1,灰色产业链

新京报记者调查得知,大城市垃圾处理的难题,在一些人眼里却成了“商机”。有人专门做起了“垃圾生意”,并因之形成了一条灰色的产业链。从垃圾收集开始,转运、装卸、受纳等,几乎每个环节都有人受益。城市垃圾经过各种渠道进入到惠宾码头,惠宾码头会通过中间人寻找上海周边的接纳地,依附码头的船老大负责运输,接纳人负责当地卸货处理。

一位知情者介绍,上海一些负责垃圾处理的机构,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它们自身消纳垃圾的能力有限,有人帮助将垃圾运出,“何乐而不为呢?” 2,悬殊的价格差

上海垃圾跨省偷运的背后,是两地处理垃圾的悬殊成本差。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总工程师唐家富曾算了一笔账:如黄浦区运送一吨垃圾到老港,需要先将这些垃圾进行收集后运送至中转站,这笔费用为132元/吨;经中转站压缩后运至码头,费用为65元/吨;水运的费用为210元/吨;再加上50元/吨的环境补偿费用,总共高达400多元。

将垃圾从上海运出所需费用则低很多。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如果只是运到上海周边的苏、锡、常等地区,每吨花费200元都不到。

这位曾经参与过上海垃圾生意的知情者介绍,上海的建筑垃圾较为吃香,一来外地修路、填坑时也需要;而上海本地因处理能力饱和,急切希望将垃圾出手,中间人可以“两头吃”,其间有利可图。

六,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太湖垃圾主要为城市垃圾,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的数量,性质及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可用填埋法处理。生活垃圾是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渣,种类繁多,包括有机物与无机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 城市垃圾处理不当会带来以下危害;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形成有机物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为一体的污染源,雨水淋入产生的渗滤液必然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5)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 城市垃圾如不妥善处理不仅会影响当地的环境和卫生,不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还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并且还让有效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七,治理与建议

对于太湖垃圾的治理:

1,52艘船云集太湖西山戒毒所宕口码头,经过3天4夜的紧急抢运,将上海偷倒太湖西山岛的1.2万吨垃圾已全部清空。搬走了污浊的垃圾山,垃圾的臭味荡然无存,太湖畔天青云轻,风吹过宕口,带来湖水清凉的气息。此次过程中苏州紧急调运清拖垃圾的52艘船只、9台挖掘机、11辆大型自卸车,完成垃圾清运任务后全部撤离太湖西山岛。

2,覆绿施工队伍,紧急进场,对其进行覆土。其次,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当地的生态恢复。 江苏省省地调院土地污染防治中心,19日将派遣工作组赴太湖西山岛监测水土污染情况,给当地生态恢复提供技术支持。 那么,如何治理污染?

据专家介绍,一是把污染物固定在土壤中,通过添加钝化材料将重金属固定住,阻止污染转移。二是将污染物提取走。通过种植超富集植物,大量吸收有害物质。如栽种柳树可使原来受污染耕地土壤中的镉含量显著降低。三是淋洗,将被污染的土挖出后,通过淋洗液去除污染物,但该方法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当然,目前还有一些其他修复技术,需要根据实际污染场地情况,综合选择修复技术。国外不少企业跨国投资建厂要对场地进行评估,走的时候说“我把干净场地交还给你们了”,这是因为国外有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事实上,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力度空前,近期出台的《土十条》等相关政策,都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主体。目前,民众参与监督环境污染的意识越来越强,也将倒逼企业对环境负责。 对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

推荐第3篇: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

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

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1

一、事故概述

xx年6月26日,墨西哥客户委托专业检验人员对我司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现对客户抽检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综述如下:

1、RA1990批状态,*914*2438型号铝板产品,长度尺寸边最大可达12mm,报废量大;

2、RA1989批1100F *914*2438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极脏且有明道压坑;

3、型号铝板产品板面很多泪痕印、亮辊印(支撑辊印痕);

4、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汽油印痕矫直辊印痕、麻面明显;

5、型号铝板产品垛板不齐,边部出折印。

二、原因分析

1、综述以上产品质量问题,全部是明显已见的低级质量问题,尽管在质量管理规定上已经三令五申,要求有自检、复检、专检、包装前必捡,但由于质量管理松懈,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是发生此次产品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

2、部分主操或班长、质检人员没有经过必要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是发生以上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应对措施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错误,生产部在xx年6月27日下午召开了中层干部及车间管理人员质量分析报告会,大家都发表了意见,汇总如下:

1、强化在制品过程检验,不接受不良、不制造不良、不传递不良,严把成品终检关。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首料必检,中间抽检,尾料必检的原则;以各工序主操、班长自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下道工序主操或班长复

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质检员及车间主任抽检为辅,为第二责任人;成品包装前质检员必须进行专检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2、经检验合格后由质检员加盖产品合格章后,方可入库;凡不盖章入库者,本班班长或组长为产品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仓库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凡盖章入库质量不合格者,质检员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一责任人,班长或组长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二责任人;属批量事故的,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属重大质量事故的,生产部负连带责任。

3、生产部要求各车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质量管理检验规程,对职工加强培训,对需要注意的事项定期进行培训(每月一次),争取做到人人懂工艺,人人懂检验,人人懂规矩,只有这样全员参与,才是最终减少质量问题的最好办法。

四、事故总结

此次产品质量事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是远远不能弥补的,同时也反映了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主操、班长、质检人员质量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质量检验经验不足等因素给公司造成了名誉上和经济上不可挽回的的损失,在以后的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吸取本次产品质量事故的沉痛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责任心,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争取将公司的质量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杜绝类似产品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河南鑫泰铝业有限公司

生产部

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2 问题描述:

%月%日检验员通过对%线上生产的%100台成品表进行拆开检查,发现有4台红色电池线在同一处( 23 ㎝处)有破损现象。

随后在库存成品表中抽出48台,发现有4台不合格。

原因分析:

1、直接分析:最右边的红色电池引出线可以在表内有一定范围的晃动。当电池线被夹到与视窗连接的右侧卡槽里时,经过多次实验频繁的开盖关盖后电池线外表会被拉损,并最终导致电池线被拉断。

2、具体分析: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会由以下几方面造成:

(因果图不能上传):(

针对此不合格现象,我们分析如下:

人:根据线长描述,从盖视窗到最后制成成品,总共还需固定主板螺钉、机电转换、点胶、盖上盒、固定上盒、上堵头、贴标志、成品检验、包装共10到11人(点胶位置加人),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均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机:从盖视窗到最后做成成品只有在上螺钉这个工位使用电批。其余均为人为操作。 料:此电池引出线为线槽电线中最右侧,且引出朝向为正右方引出。材质为普通电线,用手将其弯曲180度12次后,就会形成白色的老化痕迹。说明%采用的电池引出线老化比较严重。

法:整条生产线没有工位卡。其工艺要求均为口头描述,并通过实际操作掌握。

环:生产任务从11月6日开始增加,造成人员的疲劳度增加。并此不合格不受任何自然环境影响。

测:在电线断裂情况下,通过插卡可以检出。在电线压损情况下,无法检出。必须通过拆上盒才能检出。

综合上所述:如果不对电池线进行固定,电池线被压断的隐患还是始终存在。 纠正措施:

1、要防止电池线向右滑动卡入活动轴内,在翻盖的过程中被压伤、压断的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必须限制在下盒中电源线的长度,并防止线向右弯曲。

因此,我们通过3次实验确定补救工艺:在合盖的情况下,将电池线从电池盒的引线孔处斜向左拉直,并错齿固定在透视窗锯齿槽中部,用502固定,其余工艺全部不变。

2、对准备出库的%台表和库存的表按照补救工艺进行全部返工处理。

预防措施:

1、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盒引出线朝左引出,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该电池线的技

术要求,并依此来判断该电池线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检验员在以后的检验过程中增添对电线的检验。

2、在没有新电池盒的时间里,采用补救工艺生产。

3、新电池盒到后,在工艺里增添“点502胶固定电池线”的工艺。下一道工艺要求对压线的情况进行交接检。

4、要求%生产线制订详细的工位卡并积极培训,确保工艺要求的有据可循。

5、设立巡检人员,制订巡检规范,以检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工艺以及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

6、通过对成品表的返修,我们发现成品表的不合格率为:%。因此,我们可以最终判定已发出的%台产品不合格率为%。其不合格品数总计应为%台。 已发出的37520台成品均为%项目,发往地区如下:

序号 客户 数量 预计不合格品数 占整个分布的百分率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汇总 % % 100%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必须对前四个地区采取措施:

1、积极回款。

2、要求技支人员掌握补救工艺,并准备好材料,随时准备就地服务。

3、查看%项目合同,是否与质量协议,如果有,查看要求的AQL值或质量水平,当客户发现的不合格率一旦接近,则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如果没有要求可以采取两种措施:

a、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装表前开关盖20次,强行确认不合格产品并立即更换。

b、让不合格自然发生。在等待不合格品暴露的同时,加强技支人员与客户的联系和回访,保证对客户掌握的我方产品质量信息的及时预知,以及及时处理暴露的不合格品。

c、在技术培训的过程中要求翻盖的动作轻缓,不野蛮翻盖。

总结:

此次事件为产品质量事故。对我公司的影响尽管暂时无法准确估计,但可以肯定是后果非常严重。我们总结其中教训,有以下几条:

1、预警慢:此次事故最早是在11月1日发现,一台成品插卡无反应后在拆盖后发现电池引出线被压坏。而在随后15天生产过程中没有发现一台电池线被压断的不合格品。尽管此事故不能够由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查出,但为达到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我们希望今后采取如下措施:成品检验须对每天开线后的前100台成品进行全检。一旦发现同样的不合格品达到4台,立即报告品保部经理,由品保部经理在得到总工批准的情况下行使停线权。

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据不足,将造成我们缺乏对产品质量隐患的识别。因此希望所有基表供应商提供使用电池线的技术要求,并且与所有供应商都签署质量协议并要求其提供质量保证证据。

3、需要高度重视工艺人员和检验人员的作用:此次事故如果有工艺人员确认工艺以及检验员的巡视检查(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按照工艺要求生产,以及是否遵守生产纪律),将更早的发现此事故的隐患。

4、产品的价值=产品的利润—不合格品的损失。因此在利润一定的情况下,提高公

司的产品价值必须减少不合格品的损失。此次事故就给公司全体员工敲了一次警钟:必须提高质量意识。

最后,在此次事故处理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公司的潜力。%***生产线员工以及公司其他所有部门人员更是利用周末加班加点进行返修,则更加表明领导层的凝聚力和全体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望我们客观的接受此次教训并从中吸取经验,使公司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具有更强的优势和综合实力。

推荐第4篇:乡镇土地纠纷调查报告

关于XX县XX镇张石畔与庄果渠

两自然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县XX镇张石畔行政村辖张石畔、刘崖尧、庄果渠和瓷窑沟4个自然村。在全县第三批煤炭资源整合中,XX县新民镇府榆煤矿工业场区由原场区迁移至现XX镇张石畔行政村,涉及张石畔、刘崖尧2个自然村。

2009年底,经XX县国土统征储备中心、XX镇政府,府榆煤矿,张石畔村委,张石畔村村民、刘崖尧村村民在互惠自愿的基础上,完成了征地工作,并于2010年2月4日,在村民没有异议的情况下,通过三天时间在三委会人员的直接参与下完成了土地的丈量,以及各种补偿费用的核准。在征地过程中,张石畔村支部书记XXX(庄果渠自然村人)全程参与,未提及张石畔和庄果渠两自然村土地存在权属争议。2010年2月,对所征收土地的界址点,通过插彩旗的形式实地标注、征地丈量确认、批复告知、征求意见、举证听证会、批复公告等法定程序。同时签订了《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XX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9月28和10月12日,分别发布《XX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府政征公[2010]117号),《XX县人民政府补偿安臵方案公告》(府政征公[2010]118号)。在公告期间,村民未提出土地权属争议。

2010年9月,府榆煤矿开工建设,同年12月,庄果渠 - 1 -

自然村提出,张石畔自然村和庄果渠自然村的荒山荒洼存在权属争议,其理由是: 1962年前,两村属一个生产队, 1962年经所有村民同意划分为两个生产队,并把所有的耕地和水地按人分开(每人7.4亩),荒山荒洼没有划分,认为荒山荒洼为两个自然村所共有。

二、调处情况

XX镇政府民调工作组分别于2010年12月28日和2010年12月31日,召集国土所,府榆煤矿负责人张敏、张石畔村支书张志林、村委主任张彦彪,张石畔、庄果渠两自然村村长,庄果渠村村民代表张步飞等,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协商庄果渠自然村与张石畔自然村荒山荒洼的权属问题。经几方协商,达成了以下意见:对庄果渠自然村与张石畔自然村荒山荒洼权属纠纷问题,要求庄果渠村举证(在一个月内拿出土地账,以及相关证据,从2010年12月31日会后开始),逾期没有举证视为自动放弃(附会议纪要)。至今,庄果渠村没有出具任何书证。

2012年3月14日,庄果渠村村民到县上上访。在上访当天,镇政府派人到县信访局将上访村民接回,并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在镇政府会议室,就两自然村荒山荒洼权属纠纷问题再次进行调查了解、协商。镇政府综治办主任杨军,民调办张振华、周伟斌、郭旭东,驻村干部奥铁兵参加了会议。经协商,最后又达成如下意向:

1、庄果渠村民同意继续通过国土部门、档案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寻找土地账目和其他相关证据,待取证后,再与张石畔村协商处理

此事。

2、庄果渠村民一致同意请张石畔村“三委会”成员以及两个村的村长共同搜集相关证据。

2012年3月30日,镇综治办主任杨军在庄果渠村民的请求下,和村民代表张飞(庄果渠村村长)、张米小、张懒平、张慧平、张海军等人到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并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进而申请将张石畔行政村所有土地权属确定为共同共有。3月31日,上述人员又到县档案局查找证据,但是县档案局没有张石畔行政村土地帐和其他相关证据。后经镇民调组和村民代表协商,同意通过其他渠道继续寻找土地账和其他相关证据,待取证后,再行调解。

2012年4月14日、4月15日,镇工作组分别组织两自然村群众协商,但张石畔村群众不与庄果渠群众到一起开会,未能达成调处意见。

4月17日上午,庄果渠自然村村民到县信访局上访。根据村民反映的问题,县信访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开会研究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当天下午进驻XX镇张石畔行政村,展开调查工作。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谈话、查对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对XX镇庄果渠自然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目前,联合调查工作组已完成入户走访、个别谈话,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相关部门查对资料中。

XX县XX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5篇:劳动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鹰潭工业园区劳资纠纷群体性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局(办),白露街道办事处,驻园区有关单位,园区各企业:

现将《鹰潭工业园区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鹰潭工业园区劳资纠纷群体性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建立健全园区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最大限度地预防劳资纠纷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鹰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鹰潭市工业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按照“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各方利益、协商解决、预防为主”四项原则,妥善解决、及时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减少或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资纠纷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应急响应工作。

2 等级标准

根据事件的紧迫和激烈程度、规模大小、行为方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与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2.1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5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2)冲击、围攻各级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对企业进行打、砸、抢、烧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

2.2 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集体上访事件;

(2)出现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2.3 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影响企业生产和社会稳定的;

(2)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

(3)可能引发跨地区、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

2.4 一般群体性事件(IV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群体性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在100人以内;

(2)参与人员消极怠工或对抗性特征明显。 3 组织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3.1 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3.1.1 任务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1.2 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社会稳定的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劳动保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综治信访办公室、工会、白露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他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处置工作。

3.1.3 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负责启动本预案,指挥、协调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了解和掌握事件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3)收集、整理事件情况信息,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态势,适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预警意见。

3.1.4 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及后勤保障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前期劳资纠纷的调处工作,了解职工诉求,沟通用工单位,稳定职工情绪;负责事件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苗头和动态。

建设局:负责建筑领域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工作。

综合执法局、派出所:负责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警戒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综治信访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维护稳定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

工会组织:密切关注职工思想动态,融洽劳资关系,就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与用工单位协商处理。

白露街道办事处:负责事件现场的稳控工作,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3.2 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1 任务

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是应急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园区分管劳动保障的副主任兼任。

3.2.2 职责

(1)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建议启动或终止本应急预案。

(2)建议、组织、安排应急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3)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授权,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4)研究处置应急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4 预防预警机制 4.1 预防工作

4.1.1 应急办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2 应急办应经常广泛收集职工对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排查发现不稳定因素,建立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属于职责范围且政策许可的,应及时帮助解决;目前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应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或及时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对策或转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对排查出的情况,经分析研究后认为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进入相应的准应急状态。

4.2 预警行动

4.2.1 应急办要定期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不断磨合、协调运行机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4.2.2 应急办要按照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度,保证应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3 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建立党支部、工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担任预警信息员,注意了解、收集员工的思想动态,使企业及早处置,避免事态升级。

5 处置程序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扩大,并将事件和先期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应急办,应急办应随即报应急领导小组。

5.1 时限要求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和综治办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法委报告,重大紧急情况必须于半小时内报告,重特大隐患及群体性、突发性苗头信息,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5.2 启动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级有必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应急办按有关程序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本预案。

5.2.1 特大群体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由园区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迅速派人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投入指导处置工作。

5.2.2 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系统启动,由园区应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各成员单位迅速派人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投入指导处置工作。

5.2.3 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系统启动,在园区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迅速派人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投入指导处置工作。

5.2.4 一般群体性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由相关单位协助企业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园区应急领导小组。

5.3 处置程序

(1)应急机制启动后,应急办根据应急机制等级情况迅速通知成员单位参与应急,相关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直接相关单位需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与应急办保持联络畅通。

(2)应急机制启动后,应急办要随时掌握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报各相关单位。

(3)应急办迅速建议、组织、安排应急指挥。 (4)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授权,应急办督促检查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5)特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需待应急救援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需待应急救援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园区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请示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需待应急救援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园区应急领导小组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结束。

一般群体性突发事件结束后,由应急办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园区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

(6)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应急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并及时上报调查评估报告。

5.4 分类处置

5.4.1 按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处置

(1)因企业没有执行相关政策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要责成企业向职工解释原因,如属企业有条件执行而没有执行的,要及时督促企业执行有关政策;如属企业暂时没有条件执行的,要责成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限期予以解决。

(2)因职工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误解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要采取向职工免费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职工认真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引导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政策。

(3)因对有关政策有意见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如确属政策原因,要在稳定职工情绪、努力平息事件的前提下,及时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并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

5.4.2 按群体性事件表现的行为处置 (1)对在企业内部聚集的群体性事件

要尽快研究处置办法,限期解决问题。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在第一时间与企业沟通,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向职工说明事件性质,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2)对到地方党委政府上访聚集的群体性事件 园区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分流上访聚集的职工,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的发展,并尽快研究处置办法,力争使矛盾逐步得到缓解,事件尽快得到平息。

(3)对堵塞公路铁路或强占要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 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职工解释,限期答复上访职工。要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的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蓄意破坏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危及公共安全。采取有效办法,动员职工尽快解散离开现场,促使事件尽快得到平息。

(4)对已经出现暴力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要立即赶到现场,阻止过激行为,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尽快了解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 10

处理的,要向职工解释,限期答复上访职工。要把握有利时机,避免矛盾激化。要依法严厉打击策划、组织、煽动群体性闹事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动员职工尽快离开现场,促使事件尽快得到平息。

5.5 处置措施

5.5.1 稳定情绪,控制事态

要关注现场参与事件职工的身体状况,照顾好老、弱、病、残人员,稳定职工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通过说服教育,团结大多数职工,孤立极少数闹事者,控制事态发展。

5.5.2 研究对策,提出意见

要通过与职工代表对话,在认真听取职工诉求、充分掌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后,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应急领导小组。

5.6 后期处置

(1)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办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相应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惩等后续事宜。

(2)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办应及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修改和完善本预案。

(3)应急办应根据需要请求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原因、有关人员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7 信息报送和处理

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应做到及时、迅速、准确、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误报。

5.7.1 信息收集

各有关单位接到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核实、了解、收集、续报有关信息。

5.7.2 信息报送原则

(1)快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关单位在第一时间按要求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初期因为时限要求,报告内容可以相应简化,但在后续报告中要逐步补充完善。

5.7.3 报送形式

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口头或文字报告等形式。用电话形式报告的,也应及时加补文字报告。

5.7.4 报送内容

(1)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伤亡等情况;

(2)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单位采取的处置措施;

(4)群体性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映;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7.5 信息处理

本预案应急响应起动后,所有信息由应急办汇总、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

5.8 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

5.9 信息发布 5.9.1 信息发布的管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 5.9.2 信息发布管理的主要内容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注意把握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9.3 信息发布的原则和重点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

6 奖励和处分

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的,要依法追究群体性事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贯彻执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维护稳定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规定,侵害企业和职工利益,做出错误决策或失 13

职、渎职等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处置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7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6篇: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

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

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人民调解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作用,提高对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对处置这类事件的组织指挥和综合调解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辖区稳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司法部两个文件为依据,按照“属地调处,快速反应,教育疏导,依法调解,维护稳定”的原则,力争把较大的民间纠纷以及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党工委对本辖区内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司法所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负责,社区调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二)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萌芽阶段。

(三)依法调处,防止激化。坚持依法处置、疏导教育的调解方针,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较大的民间纠纷、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快速反应,相互配合。较大的民间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和社区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应切实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流,为党工委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如一时难以控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寻求解决办法。

(五)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民间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所发生的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以及跨区域的重大疑难纠纷。包括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各类劳资纠纷引起的重大事件或工伤事故、集体访等。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街道设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人由街道领导担任,成员由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有关社区调委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定成员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社区组织实施;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制定本社区处置较大的民间纠纷、跨区域的疑难纠纷、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并根据本社区调委会的职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的开展;协调纠纷发生地有关部门尽快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

五、预警机制

(一)预警信息收集掌握

街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要制订针对较大的民间纠纷、跨区域的疑难纠纷、突发性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究,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突发性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预警信息报送范围

相关信息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分级负责、归口报送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及其起因动态、处置措施、处置情况进行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报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民间纠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

2、各类群体性事件;

3、社区内由民间纠纷引起的各类突发性事件;

4、跨区域的疑难纠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访: (1)赴杭、进京上访及苗头;

(2)有五人以上去市、区有关部门上访的; (3)行为激烈,妨碍机关工作秩序的; (4)其他可能或正在影响社区稳定的事件。

(三)预警信息报送形式

墙门信息员或居民骨干可报送至社区或社区调委会,各社区调委会的相关人员应报送联居领导、联居干部或街道司法所,街道相关人员得到信息后必须立即上报街道主要领导,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紧急情况可电话报告,然后再补报书面材料。重大事项可直接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四)报送时限及内容

各类较大的民间纠纷、跨区域的疑难纠纷和重大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发生社区应立即报送,处置情况随时报送。报送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人员、起因、简要情况、发展方向等。

六、处理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对一般性事件,应在社区党委(总支)统一领导下,相关调委会为主处理;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事件,由街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处理,同时立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并会同有关社区及市、区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协调和处理。

(二)教育疏导原则。事件发生后,针对参与者对立情绪强烈、言行偏激的情况,在处理过程中要本着“宜缓不宜急,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方针,冷静观察,准确判断,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说服教育、劝阻、制止等手段,控制局势,严防事态恶化,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快速反应原则。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快速赶赴现场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判断,在街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实施处置行动,控制局势。

(四)分级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的规模、激烈程度,确定负责处理人员,组织和协调有关社区和人员到现场实行处置行动。

七、后续工作

(一)尽量解决实际问题。事件平息后,有关社区和相关人员必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有关单位或人员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协调解决到位;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加强督查回访。由街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群体性事件后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了解动态信息,调整工作措施,及时妥善解决。

(三)总结经验教训。对发生的事件,要认真分析其原因、发展过程。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提出今后处理这类事件的应急办法,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水平和能力,并向党工委提出合理的建议。

推荐第7篇:暑假社会事件调查报告

暑假的快乐与艰辛

暑假,对于学生来说是快乐的,也是忙禄的假期。这是我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是假,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来说暑假期间最热门的就是打暑期工了。而我早早的就计划着我的假期要怎么过,可计划赶不上变化,那里不需要人员了,于是我的奔波开始了。

暑假我去深圳找工作,这是我第三次去外地找工作。看着那些招聘书上的启示,让我最有感触的就是:“有经念者优先”,试问,一直在学校的我们哪有多少工作经验,所以四处碰壁。冒着火红的太阳到处奔波。暑期大学生打工族供过于求,许多大学生无功而返,失望而归。也有许多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事。

我很庆幸自己进入了一家玩具厂,虽然不大,却比那些无功而返的同学幸运多了。起初,我们都想用自己的第一份工资买一些计划要买的东西,可是当第一份工资领到后却不舍得花。想想这一个月来的艰辛,挣钱可真不容易。有时学到知识与做事的能力并不是成正比的,实践能力很重要。

虽然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理论没有用到自己暑期的工作中,到我觉得自己也学到了其他方面的一些东西,这些工作需要耐心、细心。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际也不同,自然学到的也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人际交流中学会为人处事。大学也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学会与人交流是必须的。

同时,对那些领导的工作也深表同情与理解,有人会说,那些领导态度不好,总是骂人。其实从他们的角度考虑,我觉得应该理解他们,因为他们也是替别人管理员工,从另一角度而言,如果你做的好了,也就不会被批评了。

我的专业是数学教育,所以我以后很有可能是老师,要为人师表。对待成绩不好的学生就更需要那份耐心去辅导他们,也要时常去关心他们的心理变化就需要细心。

在这份工作中,我学会了坚持不懈、耐心、细心,更让我体会到了挣钱真不容易,同时也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父母每日早出晚归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子女过的更好,他们却不求回报,看着一天天憔悴的父母,我们都会感到心酸。所以我们更要体贴父母,养成勤劳节约习惯。生活要学会独立、自强。

大学现在返校回来进入了大二的生活,课程比以前更紧了,学的也更难了。但我不怕,因为我相信自己能行,大学的最低要求是只要不挂科就行,但我不认为及格就行。既然你有能力学的更好,为什么就不向上更进一步呢。竞争中往往是名列前茅的人胜,竞争就是这么残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形势很严峻。所以我们大学生更要学好知识,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掌握更好的技能,提高各方面的素质。

10数本1

小雪

推荐第8篇:某公司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XXX有限公司

关于“2.9”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报告

XX县环境保护局:

现将我公司X年X月X日凌晨3:12发生的一起环保污染事件有关调查情况向贵局作一汇报: 污水处理站操作工XXX于凌晨2:56按正常工作程序开启二沉池污泥泵向污泥浓缩池排放泥水(规定排放约30分钟)。同时污水处理系统正常上水,并以每小时3吨的流量通过总排口向外排放处理后的废水。操作工于凌晨3:09—3:30违反工作纪律,上班睡觉,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巡检(规定每30分钟巡检一次),导致大约3.5吨污泥通过污泥浓缩池与反洗池之间的墙体裂缝流入反洗池,导致总出水超标,最终通过总排口流入园区市政管网。事件发生之后,操作工XXX于凌晨3:35采取停泵、切换阀门和封堵等措施减少污染的扩大,但没有将事件上报公司。

2月11日公司知悉情况后,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全力抢修,消除环境污染;

二、积极配合县环保局调查,查清问题原因;

三、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对全厂所有环保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我们已对污泥浓缩池与反洗池之间的墙体裂缝进行了彻底加固修补,并对其它环保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保证以后绝不出现类似问题。

X年X月X日

推荐第9篇: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在近几年的犯罪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带着这些问号,我对本市检察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

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年龄结构:以本科

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

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七)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

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我市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

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

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推荐第10篇:关于相邻纠纷的调查报告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课题名称 :

年级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相邻纠纷的调查报告 法律系 司法行政201区队 王周文、潘祖奎、刘海文、郭海南、郭石磊、黄兴、李宁、杨珍、李菊、田俸侨、陈国良 田玉堂

2011 年 12月 3日

关于相邻纠纷的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较详尽地了解相邻纠纷的类型及其处理技巧,为以后在工作岗位上顺

利的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调查时间:2011年10月3--11月6日

调查地点:长沙梅溪湖司法所、怀化辰溪司法局

调查对象:梅溪湖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民、辰溪司法局工作人员

调查方式:访谈、查阅资料等

在日常生活中,相邻人因相邻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必然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必然会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所以,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效益,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守法观念,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保护相邻人的合法权益,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调研组通过对梅溪湖社区和辰溪司法局的走访调查,对相邻纠纷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相邻纠纷的概况: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相邻关系比较复杂,较重要的有:

1、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需水与排水,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 ;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2、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

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建筑等 。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3、关于邻地的通行和使用。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如因此造成邻方的损失,也应赔偿。相邻关系举证应该有实施方承担,被实施方举证要困难的多,类似于环境案件。而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7)相邻安全关系。

根据我组查阅的资料统计,梅溪湖司法所2010年-2011年共受理了纠纷211起,相邻纠纷案件67起,占总纠纷案件的31.8%,其中宅基地纠纷21起,邻地通行纠纷18起,房屋采光纠纷5起,还有其他因山地、田地分界线不明而产生的纠纷23起。辰溪司法局“三调联动”办2010年-2011年共受理了纠纷348起,相邻纠纷案件168起,占总纠纷案件的48%,其中宅基地纠纷67起,邻地通行纠纷53起,房屋采光纠纷13起,还有其他因山地、田地分界线不明而产生的纠纷35起。

相邻纠纷的特点:

本调查组对梅溪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辰溪司法局受理的相邻纠纷进行了分析,主要呈如下特点:

1、案件当事人关系特殊,部分具有群体性。案件当事人多是邻居,有的甚至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双方如发生相邻权纠纷易激发矛盾。同时,农村传统的家族式居住特点,形成父子、弟兄、同家族的房屋相对集中,一旦引发相邻权纠纷,极易形成群体性事件。

2、案件大多都是因宅基地和房屋的通行、采光等引发的相邻权纠纷,而因通风、装修、废气、噪声、粉尘等引起纠纷相对较少。通常标的额也不大,常为方寸之地引起争端,提起诉讼。

3、当事人之间矛盾对抗激烈。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一个空间,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常因日常生产、生活相处不好、不和睦而产生矛盾形成积怨,一旦引发相邻权纠纷,处理难度大。

4、纠纷争议标的额较小,但双方争议较复杂,当事人之间主要是因为相邻通行、通风、采光、排水等引起的,其诉讼请求一般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一般较少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即使有要求,数额也不大。不过,相邻关系当事人争议较多,相互之间往往互为侵权,矛盾关系十分复杂。

相邻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1、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建设的加快,利益关系和格局的不断调整,人与人之间矛盾和磨擦不断增加,再加上农村城镇化、城镇城市化的模式放大了人类社会的各种问题与冲突,当然也放大了相邻利益的冲突,从而使相邻纠纷成为新时期纠纷发生的增长点。

2、相邻当事人法律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

(1)、相邻权是一种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他物权,相邻各方在行使权力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不得妨碍相邻方的权利。但是,当前随着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现象日益增多,有的群众在建房时没有正常的行政审批手续,也没有顾及到相邻方的权利。再加上相邻当事人大多数为法律意识有限的农民,对如何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在建房时较少考虑相邻方的权利,均按照宅基地最大面积建房,致使所留散水不足,遇到相邻通风、采光、排水等相邻关系纠纷时,往往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相邻一方,从而引发人民内部矛盾。

(2)、相邻关系人因相互斗气报复而激化矛盾。相邻纠纷中,相当一部分相邻关系人先辈们有矛盾,未能及时化解,积怨很深,对后代影响很大,造成相邻方至少两代人相互仇视,互不理睬,只要涉及到对方一点利益,立即就会发生冲突。因此在相邻关系的处理上很难达到双方满意的效果,由此引发的上访申诉事件不断增多。尤其是涉及农村的房屋相邻纠纷,这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3)、相邻纠纷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是为了生产、生活的方便;或是

因为土地、房屋等的使用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为了争夺财产;还有的是当事人相信屋场风水等迷信观念,如邻居的屋檐水滴落自家房屋上会有不利影响,修建坟场争夺风水宝地等。

3、政府行政行为不规范,权利人的民事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1)、行政规划不严谨。有的行政规划机关在审批建房时并不到建房现场进行勘验,仅凭主观臆断进行批示,造成宅基地距离过近,甚至发生重叠现象,人为的造成了相邻纠纷的产生。

(2)、宅基地审批、确认办法不健全,致使当事人权利范围不明确,仅凭传统观念行事,从而造成相邻纠纷的产生。

(3)、土地规划部门执法不严。由于土地规划部门对于违章建筑、违法占地行为查处不严,造成村民产生侥幸心理,认为上述违法行为不会被处罚。从而纷纷搭建违章建筑或违法占地,致使相邻纠纷不断产生。

4、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十分原则,也比较粗糙、简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7-103条等几条法律条文,2007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物权法》虽然在

第七章专章对相邻关系作出规定,但也只有9个法律条文。这给相邻纠纷案件审理带来困难。而且,随着相邻纠纷新类型案件的增多,当事人寻求法律解决矛盾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我国目前对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明确,解决纠纷的操作过于笼统抽象,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此类纠纷,或解决的随意性较大,说服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邻纠纷持续发案。

调解常见相邻纠纷的建议:

本组根据访谈总结和查阅资料,总结了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供同人参考。

1、完善相邻关系的立法。在立法上要正确把握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管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当事人以相邻关系、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或物业管理合同等数个基础法律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2、针对案件进行就地调解。所谓就地调解,就是到纠纷的现场,面对争议

的焦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作出相应处理。相邻关系的纠纷,往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居住环境的变化引起的,主要是确认使用权的纠纷。在现场调解,容易看清问题针对摆在面前的矛盾焦点,有的放矢,指出双方在处理纠纷时各自的不足,及时寻求妥善的处理问题的方法,便于双方具体执行,使矛盾及时化解。

3、邀请当地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参加调解。一般人民调解员大多数是自然村的村长或者是镇政府的干部,他们对出现的邻里纠纷及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非常了解,在他们的参加下,有利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容易做双方的工作。

4、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大力提倡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的社会主义新观念,让当事人认识只有和谐的睦邻关系,才能真正发展生产、方便生活。同时,抓住典型案例,通过进村办案、就地开庭、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对相邻关系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结语:

相邻纠纷在日常纠纷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案件矛盾积累时间长、双方对立情绪大,化解难度大,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必然会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通过这次的调查和分析,我们更清楚了解的相邻纠纷的现状,为我们以后扎根基层开展工作起到一个很好的指导作用。

第11篇: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特别是我省落实农业税全部取消和粮食直补政策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但也由此带来了一些矛盾,特别是因土地承包问题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从去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上访330件,涉及人员在千人以上。

一、土地矛盾形成的主要原因

从上访反映的问题来看,造成土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十二个原因。

(一)普通的上访案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由于各种原因未分到承包地问题,约占上访案的75%。一是户口在本村,全家已搬迁外地多年,按照饶河县二轮土地承包规定未能分到承包地;二是因二轮土地承包前欠集体“两提”款、计划生育罚款或在化解农村不良债务时不愿分摊村集体债务等,土地被抽回;三是婚出婚入妇女因两地承包时间不统一或村定土政策等一些妇女分到土地或地被抽回;四是因当初落户手续不全或与村有不要地协议未分得地;五是二轮土地承包后新增人口要求分地。

(二)特殊的上访案是机动地发包不合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约占有10%。一是机动地发包时间过长,有的长达30年,合同不规范;二是因村欠个人债务,抽出村民地抵债年限过长,农民要求毁约还地;三是农户之间土地转包、转让,现因政策调整引发合同纠纷。

(三)比较棘手的案件是土地权属不清,通过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纠纷案,纷占15%。一是地方与森工林场地权属不清,农户已开垦多年荒地,有的已办了国有土地证,有的已纳入集体土地台账,可林场近年来却以在其林业区域内强行收回引发矛盾。二是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农户在集体耕地周边开垦的荒地,已向集体交积累多年,并纳入集体土地台账,可有的土地却被土地部门以1983年后开荒地应属国有荒地,办理了国有土地证,有的地被乡政府对外发包引发矛盾。四是集体确实既无地源又无经济实力解决解决应享受土地承包地未分地的纠纷。

二、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同时,扼制村委的各种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苗头性行为,将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二)加强领导。政府必须把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抽调得力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搞突破。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宣传政策、制定方案、接待上访、组织协调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落实“一免两补”政策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中,把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推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农村和农民的土地权属案件要依法加快办理;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搞好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合同仲裁,维护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要责任到人,一抓到底。要认真处理好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不回避、不掩盖、不推诿、不拖拉,敢于并善于解决各种矛盾,坚决防止因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而引发恶性案(事)件。

(三)政策疏导。稳定和巩固土地承包关系是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矗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导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混乱错杂,是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源。因此,各级政府要正视农村土地承包现状,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涉农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开展政策下乡活动,深入讲解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现场解答农民的问题,让农民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四)分流农民。真做好无地和少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这部分农民增加收入。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没有分到或只分到少量承包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承包其它集体资源、发展养殖业和多种经营、外出务工等途径拓宽增收渠道。对在县城就业的农民有关部门要进行免费技能,并在税费征收上予以优惠,鼓励闲散农民进城经商,减少农村土地压力。

第12篇: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特别是我省落实农业税全部取消和粮食直补政策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但也由此带来了一些矛盾,特别是因土地承包问题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从去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上访330件,涉及人员在千人以上。

一、土地矛盾形成的主要原因从

上访反映的问题来看,造成土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十二个原因。

(一)普通的上访案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由于各种原因未分到承包地问题,约占上访案的75。一是户口在本村,全家已搬迁外地多年,按照饶河县二轮土地承包规定未能分到承包地;二是因二轮土地承包前欠集体“两提”款、计划生育罚款或在化解农村不良债务时不愿分摊村集体债务等,土地被抽回;三是婚出婚入妇女因两地承包时间不统一或村定土政策等一些妇女分到土地或地被抽回;四是因当初落户手续不全或与村有不要地协议未分得地;五是二轮土地承包后新增人口要求分地。(二)特殊的上访案是机动地发包不合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约占有10。一是机动地发包时间过长,有的长达30年,合同不规范;二是因村欠个人债务,抽出村民地抵债年限过长,农民要求毁约还地;三是农户之间土地转包、转让,现因政策调整引发合同纠纷。

(三)比较棘手的案件是土地权属不清,通过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纠纷案,纷占15。一是地方与森工林场地权属不清,农户已开垦多年荒地,有的已办了国有土地证,有的已纳入集体土地台账,可林场近年来却以在其林业区域内强行收回引发矛盾。二是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农户在集体耕地周边开垦的荒地,已向集体交积累多年,并纳入集体土地台账,可有的土地却被土地部门以1983年后开荒地应属国有荒地,办理了国有土地证,有的地被乡政府对外发包引发矛盾。四是集体确实既无地源又无经济实力解决解决应享受土地承包地未分地的纠纷。

二、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同时,扼制村委的各种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苗头性行为,将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好范文版权所有

(二)加强领导。政府必须把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抽调得力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搞突破。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宣传政策、制定方案、接待上访、组织协调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落实“一免两补”政策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中,把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推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农村和农民的土地权属案件要依法加快办理;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搞好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合同仲裁,维护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要责任到人,一抓到底。要认真处理好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不回避、不掩盖、不推诿、不拖拉,敢于并善于解决各种矛盾,坚决防止因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而引发恶性案(事)件。

(三)政策疏导。稳定和巩固土地承包关系是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础。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导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混乱错杂,是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源。因此,各级政府要正视农村土地承包现状,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涉农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开展政策下乡活动,深入讲解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现场解答农民的问题,让农民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四)分流农民。真做好无地和少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这部分农民增加收入。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没有分到或只分到少量承包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承包其它集体资源、发展养殖业和多种经营、外出务工等途径拓宽增收渠道。对在县城就业的农民有关部门要进行免费技能,并在税费征收上予以优惠,鼓励闲散农民进城经商,减少农村土地压力。

第13篇:医患纠纷事件处置后的思考

医患纠纷事件处置后的思考

当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不能令患者及其家属满意时,医患双方往往会因为沟通乏术而陷入一场激烈的纷争,这就是医患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xx市城区已发生xx余起因医患纠纷而引发的“医闹”事件,严重扰乱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威胁。下面本人结合发生在我区的一起医患纠纷处臵过程,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事件情况

xx年xx月x日,x某(男、x岁、xx人)因病到xx医院住院治疗,x某因病死亡,死者亲属三十余人以死者从入院到死亡期间,院方未能查清死者确切病因致死者死亡为由,于xx月x日将死者尸体移至该医院门口,设臵灵堂、播放哀乐、摆放花圈、并拉起“还我公道、医道何在”的横幅,要求院方给出说法,致数百名群众围观,现场情况相当混乱。后在xxx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安抚、劝导下,情势得到有效控制,经过连续工作,死者亲属情绪得以缓和,同意撤走花圈,停放哀乐,并将尸体移至殡仪馆,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得以恢复。

二、引发该起“医患纠纷”事件的原因

(一)从患者方面分析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当前部分群众的法律知识依然相对缺乏,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或不愿意通过正常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去解决问题,而寄希望于通过吵闹的方法来达到赔偿的目的,普遍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在此次事件中,x某的亲属对医院极不信任,对公安机关不信任,对政府不信任。始终认为x某是在医院治疗期间去世的,医院就应负完全责任,始终不相信医院方是解释,根本不同意走诉讼程序,甚至提出高额赔偿;党政干部及相关人员对患者家属做劝解工作,由于现场部分不明真相群众的煽动,患者家属认为政府“官官相护”,不负责任,替医院开脱,甚至公然辱骂政府及处臵人员;执勤民警依法维护现场秩序,部分群众认为公安是帮医院的忙,不为群众说话,个别不法分子甚至蓄意辱骂殴打执勤民警。

二是患方期望值过高是根本原因。患者及其家属希望医院百病皆能治,医生个个是再世华佗,认为病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在花费大量金钱治疗结果不满意尤其“人财两空”时,精神和经济上承受双重压力,往往无视医院治疗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引发医闹事件,许多患者及家属法制观念淡薄,误以为“会闹的孩子有奶吃”,“不闹不赔,大闹大赔”,面对医患纠纷,不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是聚众闹事、非法维权,引发医闹事件。

(二)从医疗机构方面分析

一是与患方缺乏必要的沟通,前期处置不力是重要原因。就此起医患纠纷而言,如能及时处理,耐心做好解释本可以化解。但因院方在治疗过程中未和患方亲属进行必要的沟通,秦某死亡后,院方出于各种原因没能及时解决,又没向患方做出全面系统的解释,致患方家属情绪失控,矛盾升级。

二是医院缺乏完善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是主要原因。从此次医患纠纷的现场处臵过程中来看,明显反应出缺乏完善而协调统一的处臵机制,虽然党委政府对突发事件处臵有相关规定,但具体在处臵医患纠纷上,各相关部门执行的合力确实不尽人意。一方面,卫生部门介入滞后,当患者在医院出现异常时,医院就应充分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迅速报告主管部门,提前做好相关预防工作。而事件发生后,部分医生往往是没有警觉性,上报速度迟缓,导致卫生主管部门在医患纠纷引发医闹事件后才赶到,错过了最佳处臵时间。另一方面,当公安机关介入后,纷纷协调公安民警在唱主角,相关主管部门反而成了配角,劝解、协调往往是民警在做,医院、卫生等相关部门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

(三)从社会方面分析

一是舆论的导向出现误区是主要原因。群众舆论一般认为患者是弱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后,社会同情的天平大多倾向患者,特别当患者死亡时,群众舆论一般都认为医院有一定责任,而不去判断具体的病例如何,将矛盾直指医院,甚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二是司法程序复杂是重要原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现有法规的程序规定来解决医患纠纷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患者家属大多数认为司法程序既费时又费力,反而有“不闹不赔、大闹大赔”的观点,不愿意走司法程序。因此,就船山区处臵的多起医患纠纷来看,患者方大多不愿走行政调解乃至司法诉讼的道路,而不惜以暴力、纠缠相威胁,以达到其要求赔款的目的。

三、预防和处臵医患纠纷引发“医闹”事件的对策及建议

(一)预防医患纠纷引发“医闹”事件的对策

1、提高医院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医患纠纷的不断出现,至少说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一家医院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发生医患纠纷,人民群众对该医院的信任度肯定会大打折扣。医疗机构只有不断改进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率。要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医疗设备,尽量适应治疗各种疾病的需要。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医德医术和服务质量,树立救死扶伤的良好风尚,减少误诊,努力提高对疾病的治愈率。

2、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灵通信息。医院应成立常设性的内部管理机构,对医护人员的医疗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明确奖惩措施,规范医疗行为。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医患纠纷处臵预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常抓不懈。要在卫生系统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密切掌握各医疗单位情况,出现医患纠纷苗头第一时间报告。同时,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介入,要以主动承担责任及站在患者的角度,正确面对,不得推诿,不得等到公安等部门赶到现场才开展工作,更不能当公安等部门开展工作时自己成了配角。要主动积极的处臵好医患纠纷发生的前期工作,有效预防事件的扩大和升级。

3、健全工作机制,着力促进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医闹事件主要是对医患纠纷的调处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的,所以要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机制,促使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提高保险公司和医患双方参加商业保险的积极性,改变医院各自为政、单独抗风险现状,对不同等级、规模、性质的医院科学确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和保险赔付率。二是健全医疗事故鉴定机制。扩大鉴定专家库成员,开通异地鉴定渠道,推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任鉴定员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增加鉴定透明度,提高鉴定公信力。三是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成立独立于卫生系统之外,工作经费由政府承担的第三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可由中立的资深医学、法学、保险理赔等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统一,引导医患双方通过诉讼方式和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避免引发医闹事件。

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医患纠纷发生后,患者亲属动则聚集数十人并停尸讨要说法,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有的甚至不听制止,持续扭闹,完全没有法制观念。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日常工作进行宣传;二是在处臵医患纠纷过程中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群众的宣传;三是结合日常的法制宣传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事故,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处臵医患纠纷意识。

(二)处臵“医闹”事件的建议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医闹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要建立快速灵敏的预警机制,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争取工作主动权。建立健全多方位、多层次信息网络和反馈制度,把信息触角伸向每个角落,积极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处臵迅速,规范操作,控制事态。公安机关在接报此类警情时,要迅速到达现场,对于有人员伤亡的,要积极开展救助,并及时汇报现场情况,加强现场局面控制力度,做好现场有关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减少围观群众,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在处臵过程中,处臵人员也要避免不当言行,以防矛盾激化,并做好相关现场资料的固定工作,为日后事件处理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3、加强事后调解工作,区分事件性质,分类处臵。要根据医闹事件主要特点、规律,采取不同方法,正确处理。对患者家属提出的合理赔偿要求,要积极调解,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力促双方协商一致。对于患者家属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耐心说服教育,使其认识到要求的不合理性,自动放弃其不合理要求。对于抬尸闹事、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交通的,要区分性质,分类处臵。对于为首的组织者、策划者,对于借机煽动、挑头滋事的社会闲散人员,对于趁机进行“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依法从严处臵。

4、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要根据事件性质及特点,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做好事件处理及患者家属思想工作,将事件双方的矛盾引导在法律框架下解决。

5、坚决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辖区内是否存在职业医闹,是否对医闹事件进行操纵、组织、策划等活动,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适时进行打击处理。

总之,医患纠纷引发“医闹”事件,事关医患双方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介入,正确引导利益冲突各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实将医闹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14篇:上海外滩踩踏事件调查报告

“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件调查报告

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概述事件,时间、地点、经过、结果)

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上海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抓紧调查事件原因,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信息。

市委书记韩正同志、市长杨雄同志对事件调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彻查原因,严肃问责,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迅速成立了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任组长,副市长周波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纪委、市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合调查组邀请了国家和本市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为事件调查进行分析论证。

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开展事件调查工作。事件发生后,联合调查组迅速组织力量对事件现场进行勘查,先后对受伤人员、值勤民警、市民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调查走访,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并对事件现场有关情况进行核查。联合调查组还调取查看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累计时长约70小时的视频录像,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市级和区级有关部门“三定方案”、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195份,对市级10个部门(单位)和黄浦区政府以及区有关部门领导共51人进行了谈话询问,详

- 1

可沿阶梯上至观景平台,观看黄浦江两岸景观灯和建筑群。

外滩源位于中山东一路33号,邻近外滩风景区,与陈毅广场步行距离约550米,是事发当晚新年倒计时活动的举办地点。

二、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和准备情况

(一)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的有关情况

2011年起,黄浦区政府、上海市旅游局和上海广播电视台连续三年在外滩风景区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鉴于在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黄浦区政府经与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广播电视台协商后,于2014年11月13日向市政府请示,新年倒计时活动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行,将另择地点举行,活动现场观众将控制在3000人左右,主办单位是黄浦区政府和上海广播电视台。对此,市政府同意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并就另择地点举办的活动,明确要求“谁主办、谁负责”,坚决落实属地管辖,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2014年12月9日黄浦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新年倒计时活动在外滩源举行,具体由黄浦区旅游局承办。同时,要求区有关部门落实活动的各项保障措施。12月26日,黄浦公安分局作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同意区旅游局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的申请。

(二)黄浦区有关准备情况

1.黄浦区政府。2014年12月9日黄浦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明确:“区公安分局要会同区市政委(即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市政委’)等部门做好活动预案,尽快梳理活动当天全区范围内各类迎新活动,认真研究应对方案,做到统筹协调、有序安排,合理部署各类保障力量,确保外滩、人民广场、新天地等重点地区安全有序。”12月31日当晚,黄浦区政府未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 3

三、事件发生当晚外滩风景区人员流量变化及应对情况

(一)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人员流量总体情况

事发当晚20时起,外滩风景区人员进多出少,大量市民游客涌向外滩观景平台,呈现人员逐步聚集态势。事后,根据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地铁运营企业(即申通集团)等部门单位提供的数据综合分析,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的人员流量,20时至21时约12万人,21时至22时约16万人,22时至23时约24万人,23时至事件发生时约31万人。

(二)外滩风景区人员流量监测和报告情况

20时12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要求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整点上报外滩风景区和南京路步行街人员流量情况。20时20分,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上报,外滩风景区观景平台人员流量5成(民警凭经验对人员密集程度的判断),南京路(河南路至中山东一路)人员流量约5-6成。

20时27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要求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每半小时上报外滩风景区和南京路步行街人员流量情况。21时14分,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上报陈毅广场人员流量5成,情况正常;21时39分,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挥员孙成致电外滩分指挥部蔡立新,询问外滩风景区和南京路步行街人员流量情况,蔡立新回复均为6-7成,但电台和电话记录未显示上报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2时45分,黄浦公安分局上报,外滩风景区观景平台人员流量5-6成。

(三)黄浦公安分局警力调配情况

20时25分,黄浦公安分局局长助理陈荣霖要求指挥中心收集辖区各派出所可调用警力数。

21时09分,陈荣霖致电蔡立新,外滩风景区仍由黄浦公安分局副局长、外滩分指挥部现场指挥长陈琪负责指挥,南京路沿线交由副

- 5

(南京东路至北京东路)沿线警戒和人群疏导;23时30分,闸北公安分局增援力量到达陈毅广场北侧观光隧道入口,任务是引导和疏散观景平台人群。23时35分,培训三部、培训四部增援警力分别位于中山东一路福州路路口、中山东一路北京东路路口,静安公安分局增援力量尚未抵达。

23时24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致电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建议在外滩风景区沿线的中山东一路两端对机动车进行改道分流,实施交通临时管制措施。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回复,周正的意见是继续保持交通畅通,否则老百姓会认为外滩风景区有大型活动。

四、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及救援情况

(一)事件发生经过

22时37分,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北侧人行通道阶梯处的单向通行警戒带被冲破以后,现场值勤民警竭力维持秩序,仍有大量市民游客逆行涌上观景平台。23时23分至33分,上下人流不断对冲后在阶梯中间形成僵持,继而形成“浪涌”。23时35分,僵持人流向下的压力陡增,造成阶梯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二)现场救援情况

23时35分拥挤踩踏事件发生后,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试图与市民游客一起将临近的摔倒人员拉出,但因跌倒人员仍被上方的人流挤压,多次尝试均未成功。此后,阶梯处多位市民游客在他人帮助下翻越扶手,阶梯上方人流在民警和热心的市民游客指挥下开始后退,上方人员密度逐步减小,民警和市民游客开始将被拥挤踩踏的人员移至平地进行抢救。许多市民游客自发用身体围成人墙,辟出一条宽约三米的救护通道。现场市民游客中的医生、护士都自发加入了抢救工作,对有生命体征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 7

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摸,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一个一个认真梳理,一件一件细致解决,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原因分析

对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特别是陈毅广场人员聚集的情况,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风险未作评估

大量市民游客认为外滩风景区仍会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南京路商业街和黄浦江对岸的上海中心、东方明珠等举办的相关活动吸引了部分市民游客专门至此观看。对此,黄浦区政府在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时,未对可能的人员聚集安全风险予以高度重视,没有进行评估,缺乏应有认知,导致判断失误。

(二)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信息宣传严重不到位

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后,主办单位应当提前向社会充分告知活动信息。但是,直至12月30日,黄浦区旅游局才对外正式发布了新年倒计时活动信息,对“外滩”与“外滩源”的区别没有特别提醒和广泛宣传,信息公告不及时、不到位、不充分。

(三)预防准备严重缺失

黄浦公安分局未按照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在编制的新年倒计时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中,仅对外滩源新年倒计时活动进行了安全评估,未对外滩风景区安全风险进行专门评估。黄浦公安分局仅会同黄浦区市政委等有关部门在外滩风景区及南京路沿线布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辅助人员、100名武警,安保人员配置严

- 910

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公共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对黄浦公安分局落实上海市公安局“‘一点一方案’,制定周密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活动现场警力配置”的要求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黄浦公安分局12月31日外滩风景区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不够。

八、对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周伟,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力,对辖区内相关部门履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在抓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教育管理上失责。未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未能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崧,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对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不力。未对区相关部门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具体要求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风险评估不足和黄浦公安分局应对处置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失察。未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未能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周正,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未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未认真研究制定专门的应对方案;对12月31日当晚监测到的人员流量变化情况风险评估不足,未及时提出预警;应对处置措施不力;未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突发事件信息;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不力。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吴成,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旅游工作。作为主办历年外滩新年倒计时活动和2015年外滩源新年倒计时活动的区政府分管领导,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场所变更风险评估不足、变更信息向社会公众告知不充分的问题失察。未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未能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陈琪,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作为12月31日外滩风景区域安全保卫现场指挥点负责人,对外滩风景区域可能出现的大客流缺乏有效预判;对安全保卫责任区内的风险评估不足;面对突发状态,配置警力不合理,应急处置措施不力。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陈荣霖,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对12月31日安全保卫区域内的人员流量预估、极端状态、风险因素等方面未作充分评估;对不断上升的人员流量未及时提出预警,应对处置措施不力,未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不力。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徐文虎,黄浦区市政管理党工委副书记、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未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具体要求,未认真研究制定专门的应对方案。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孙忠明,黄浦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作为具体落实历年外

- 1314

预案”,尤其对活动变更要做好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根据应急预案,落实活动场所的供水供电、临时厕所、移动通信等基本保障措施。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符合条件的要建立区县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明确管理单元牵头主体,做实特定区域应急管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防范能力。

这起事件反映出,相关管理部门对监测信息研判不够、对人群高度密集产生的后果估计不足。要健全“谁主管、谁监测,谁预警、谁发布”的预警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完善预警标准和响应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的现场情况监测,结合大规模人员聚集、大流量交通等情况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限流、划定区域、单向通行等交通管控措施,重点加强台阶、扶梯、连接通道等特定区域的人员流动管理。要适时在全市重要场所设立显示屏和高音喇叭等安全提示设施,充分利用应急广播、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和相关提示,规范引导市民游客采取合理避险措施。要利用大数据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沟通。

(四)切实加强应急联动,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这起事件表明,“条块分割、条线分割、各自为政”依然是城市运行管理亟需破解的难题。要结合这起事件教训,近期抓紧组织修订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应急联动体制机制和响应程序,强化指挥协同,提升应急联动处置效能。要加强应急队伍训练和管理,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特别是要针对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专项处置和救援训练及演练,确保现场处置和救援有序高效。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

位要认真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后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的时限要求,向同级和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避免信息迟报、漏报,杜绝谎报、瞒报。

(五)切实加强宣教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和能力。

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要充分发挥“5·12”防灾减灾日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普及。要扎实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学校”,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社区(乡村)组织的防灾宣传活动,督促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大中小学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紧研究制定本市院前急救地方性法规。要加强以急救知识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急救专业资质人员比例。推动市民参与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共同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联合调查组

2015年1月20日

第15篇:汽车召回事件 文献调查报告

文献调查报告

课题名:由汽车召回事件引发的思考

团队名:

成员名:

2011 年

3 月

目 录

一、调查方案………………………………………………………….2

(一)调查目的和任务……………………………………………….2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范围………………………………………….2

(三)调查内容和问卷………………………………………………..2

(四)调查方法和样本量的确定…………………………………….2

(五)确定调查经费预算…………………………………………….3

(六)质量控制与保证……………………………………………….3

(七)其他……………………………………………………………..3

二、课题设计论定……………………………………………………..3

(一)选题背景……………………………………………………….3

(二)研究内容……………………………………………………….5

(三)研究价值……………………………………………………….6

(四)研究基础……………………………………………………….7

三、调查全面总结…………………………………………………….8

(一)准备阶段 ………………………………………………………8

(二)实施阶段……………………………………………………….9

(三)研究阶段..………………………………………………………9 附件…………………………………………………………………....14

一 调查方案

最近汽车召回事件频频发生,光是去年就有22位厂家总共实施了36次召回行动,平均每月3次,召回车辆累计已超过28万辆。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厂家在回收过程中巨额的运营成本,这使得召回行为本身就意味着诚信和勇气。不过召回频率之高,又让消费者对现在的汽车的品质充满了疑虑。为此,我们我们组织了此次调查:

(一)调查目的和任务

在汽车召回事件在中国车市愈演愈烈的情况下,特组织此次面向广大汽车消费者的问卷调查。此次调研旨在了解消费者对召回事件的看法,在对调查数据汇总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发现目前汽车行业内存在的管理缺陷,进一步加强其责任意识,完善汽车召回制度,为保障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和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 调查范围:全国范围内的网友

调查对象:所有收到网络问卷的网络用户 调查单位:每一个被抽中的用户

(三)调查内容和问卷 1)调查内容

1、了解汽车召回事件对消费者今后购买的影响

2、消费者对我国汽车召回制度的认识

3、对汽车召回事件事后处理的看法

4、探索召回事件激增的原因 2)调查问卷见附件

(四)调查方法和样本量的确定

1)本次调查拟以标准问卷工具,采用采访法进行访问调查。

2)由于本次调查没有充足的可以利用的有效的辅助信息,根据实践经验,我们选取P=0.5得到一个样本量的保守估计。在相对允许误差不超过5%,且置信水平为95%的条件下估计样本量。样本量确定的计算公式及步骤如下:

1、初始样本量的确定:

N0=t^2PQ/△^2 N0=1.96^2*0.5*0.5/0.05^2 =384(人)

2、样本量的调整:

考虑到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50%,对样本量作如下调整得到最终样本量n’:n’=n0/0.60=474(人)

(五)确定调查经费预算

(六)质量控制与保证

1.严格按照调查方案,遵循随机性原则,保证样本具有充分的代表性;2.严肃调查纪律,按调查要求,保证调查数字真实可靠; 3.充分的检验,确保调查信息的效度与信度的高度一致;

4.实行分组督导制度,统一部署,科学调度与协调,避免虚假现象;5.汇总前、中、后完整性和正确性两方面审核以及数字录入无误审计; 6.出现问题及时弥补解决;

7.逐级审核,层层把关,随机回访10%,联合堵假。

(七)其他

调查时间:2010年10月1日——2010年10月10日

二 课题设计论定

(一) 选题背景:

2010年1月份来,丰田、本田、日产接连召回汽车,涉及中国十多万车主。发生在中国大陆市场的汽车召回共77次。而2009年全年,汽车召回总共只有57次,在汽车召回事件在中国车市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我们准备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此次调研旨在了解消费者对召回事件的看法,在对调查数据汇总分析研究 3 的基础上,发现目前我们车企存在的管理缺陷,进一步加强其责任意识,为完善汽车召回制度,保障中国百姓的安全提供参考和支持。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是指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修理商、车主等有关方面关于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项,并由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商等通过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有效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 1国内现状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和欧洲各国纷纷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由汽车缺陷引起的安全问题日益增加。为此,我国于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

2004年3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规定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由国家质检总局主管,鼓励汽车制造商采取主动召回,必要时采取主管部门指令召回。

2004年10月1日该规定正式实施,率先将M1类车辆(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纳入召回范围。之后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2009年先后分别发布公告,将M2和M3类车辆(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的载客车辆)、N类(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挂车和半挂车)车辆纳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范围。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截止2009年9月,我国共召回缺陷汽车305.6万余辆,涉及56家国内外企业的226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92次,为社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0亿元。

2010年,汽车召回仍受广大人民的关注,根据中国汽车召回网发布的召回公报统计,2010年涉及国内的汽车召回一共95次,其中涉及召回乘用车约117万辆。2010年,实施召回的汽车制造商仍以合资品牌企业为主,克莱斯勒、奔驰、宝马等豪华品牌也多次发布召回公报;而自主品牌中,只有奇瑞一家企业召回了3200辆瑞麟X1,仅占2010年国内乘用车召回总量的0.2%。

4 虽然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已实现良性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主动召回率不高。据统计我国已召回车辆中受国家质检总局调查影响而召回的达到88万辆,占全部召回车辆的28%;二是召回处理措施不够完善,国内制造商以召回方式消除缺陷的意识不强,大部分制造商甚至没有完成过一次召回,而更倾向于通过“技术服务”等方式处理质量问题;三是国内自主品牌汽车虽产销量不断提升,但其召回观念与国际化的汽车企业相比差距较大。 2研究汽车召回的影响的重大意义:

通过我们的调查和研究,有助于厂商、消费者还有国家各个方面都深刻的了解汽车召回的影响。

1)就消费者角度来看,可以使老百姓更加熟悉汽车召回,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以及公众利益。

2)从企业制造角度来看,对汽车制造商的产品设计和改进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3)在召回制度方面,通过消费者和汽车制造商的反馈,发现问题,对于国家进一步完善汽车召回制度,进而更一步保障汽车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研究内容:

1研究的主要思路

我们分别从视角、方法、途径、目的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1)视角:本次调查主要从汽车企业,消费者,召回制度三个角度来进行。 2)方法:文献调查法,网络查阅法,筛选法

3)途径:通过互联网,图书馆,书店等地方来查阅各种文献,主要包括各种文字文献和数字文献。

其中:文字文献主要指报纸、杂志、书籍、档案、日志、日记等材料。

数字文献主要指统计年鉴、统计报表、数据表格等

4)目的:通过我们的调查和分析,可以了解目前我国汽车召回的现状,发现消费者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对于企业对汽车召回的自主性以及召回制度的实施力度和不足之处可以有个深刻的意识,以便于各方面进行改善和提高。

(三) 研究价值:

1创新程度

虽然说近两年来对于国内汽车召回的问题研究的比较多,但是系统、深刻的研究其影响的很少。所以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是有着自己独特的方向,有比较广阔的创新空间。 2理论意义

汽车召回无论对厂商、消费者还是国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1)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缺陷汽车召回势在必行。汽车召回制度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规,是反映汽车产业对汽车消费者生命及财产是否负责的一种制度,不能以“中国汽车业尚处在幼稚阶段”为由而无限期推迟或不实行这一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体系不完善,经多个生产和销售环节之后,使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缺乏互动的平台,对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双方都产生了损害。

2)汽车缺陷召回有利于推动汽车工业和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汽车产业缺乏自主开发能力,尤其是轿车产品基本是通过合资合作企业引进的,这些产品中许多是输出国更新后的产品和淘汰的技术,某些缺陷问题早以得到解决。有些缺陷由于产品销量小,加上用户缺乏相应的知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缺陷汽车召回也是汽车今后售后服务的一种行为,它使用户对实行汽车召回制度的汽车制造商有一种信任感,反过来也是汽车制造商对市场的一种自我保护。 3)汽车缺陷召回能够使厂商和消费者取得“双赢”。缺陷汽车不仅给用户造成危害,同时也会损害汽车厂商的信誉。问题汽车流入市场将会严重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4)汽车缺陷召回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更加严格。某种缺陷的汽车产品需要召回,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汽车制造商,也可能是零部件企业。

5)汽车缺陷召回有利于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汽车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任何汽车产品都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许多被召回的汽车实际上并不存在行驶方面的安全隐患,召回是为了改进汽车的机动性能和配置,目的是让汽车的 6 质量更好,让消费者更加满意。一次成功的召回丝毫不会对厂商及其产品的形象造成危害,相反,将有利于增强人们对厂商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3应用价值

就消费者角度来看,可以使老百姓更加熟悉汽车召回,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以及公众利益。对于解决消费者在购买前发现质量问题难、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举证难、发生质量问题后纠纷解决难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企业制造角度来看,对汽车制造商的产品设计和改进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可以对提高零部件质量稳定性提出宝贵意见;通过对消费者的调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和改善企业管理制度,这将有利于对汽车进行大范围的检修、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有能力及时召回。

在召回制度方面,通过消费者和汽车制造商的反馈,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汽车召回制度,进而更一步保障汽车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 研究基础

1.已有相关成果 1)对于管理方面:

一是快速扩张的发展战略会导致企业管理失控。二是过度削减成本埋下了产品质量隐患。

三是公司与供应商的捆绑式合作模式存在很大弊端。四是质量管理体系重在执行。 2)对于制度方面:

一是国内汽车召回制度亟待完善,在中国意欲大展拳脚的各方车企责任意识仍有待加强。召回并不是单纯的认错或改错,而是一种维护和提高产品质量的一种必要的手段。

二是召回制度需以保护消费者为前提。

三是国家应该设立更多第三方检测机构,保持一定的独立性。2.主要参考文献

[1].谢滨,吕春燕.汽车召回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软科学.2010(4) [2].曾国平,李雪松.建立我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的思考[J].经济管理.2004(23)

7 [3].冯子煜.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对中国汽车业的启示[J].中国贸易救济.2010(4) [4].王琰,王赟松.汽车召回现状及缺陷模式研究[J].汽车工程.2008(11) [5].陈莉,庄明惠.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对国内汽车企业的启示[J].中国质量.2010(4) [6].孙建业,王柏苍.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对我国石油企业的启示[J].国际石油经济.2010(3) [7].李金桀.丰田召回门带给中国制造的思考[J].光明日报.2010年03月28日 [8].陈晨.丰田“召回门”对商用车行业的启示[J].汽车与配件.2010(3) [9].张天蔚.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汽车召回目的[J].中国贸易经济.2002(10) [10].谌洁.盘点2010年国内汽车召回大事件[J].中国工业报.2011(3)

.

三 调查全面总结

(一)准备阶段

1、选题

最近汽车召回事件频频发生,光是去年就有22位厂家总共实施了36次召回行动,平均每月3次,召回车辆累计已超过28万辆。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厂家在回收过程中巨额的运营成本,这使得召回行为本身就意味着诚信和勇气。不过召回频率之高,让消费者对现在的汽车的品质充满了疑虑。在此背景下,我们决定开展有关汽车召回事件影响的课题。

2、初步探索

确定了大概方向之后,我们小组着手于相关文献资料的搜索阶段,通过我校的图书馆资源与网络图书资源,搜索到与课题有关的文献50篇,经过仔细筛选之后,最终确定10篇。

3、研究假设

参考搜集到的部分文献之后,我们初步假定汽车质量下降是造成召回门事件 8 频发的主要原因,并且召回门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度以及未来的购车计划。

4、调查方案(调查总体部署计划)(见附件)

5、调查队伍

陈 丹:命题选择及确定

侯翠丽:文献搜集

高 姗:调查方案设计

汤新成:调查结果整理

冉新歌:调查总结的撰写

赵 迎:资料全面整理及制作

(二)实施阶段

快速浏览相关文献,进一步进行资料筛选,小组成员及时沟通,分享心得和看法,逐步缩小课题范围,效率颇高。

(三)研究阶段:

通过小组讨论和分析,提炼出所调研课题的主要观点。对于汽车召回事件频发的原因和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思考进行了阐述。具体内容见下: (1)质量管理重在执行,力保产品整体质量

据调查,对于现在汽车召回大增的原因中,选择汽车整体质量下降的有41.25%,与此同时,还有32.34%的消费者选择零件供应商质量整体下降,此外,选择汽车厂商管理制度不当,处罚不完善的和厂商责任心缺失分别占16.17%和5.94%。由此可见,产品质量不合格是造成汽车大量召回的主要原因。

我国汽车业,进入新世纪后,宇通、苏州金龙、大金龙、恒通、黄海等汽车企业先后通过了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这是一项结合了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汽车行业质量管理要求的技术规范,经多年实践,在质量管理与缺陷预防方面具有很好的应用效果。但就目前来看,尽管国内一些企业通过了认证的门槛、拿到了证书,但将质量体系真正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才是更为关键的要

9 点。绝不能为了应付认证而做出花哨的表面文章,否则,TS16949证书将与市井中常见的“花钱办证”别无二致。质量体系认证是严肃认真的,企业在贯彻质量体系时同样应不打折扣的严格执行,这也与企业管理中常说的一句话相呼应——重在执行

汽车产品的研发是一项科学、严谨的长期工程,一款乘用车型的开发时间可能长达数年之久。一款汽车产品在设计之初便需进行整车参数的匹配优化与关键总成选用,在试制阶段进行长期路试与持续改进,直至最终定型,进行生产销售,这才称得上成熟的定型产品。

但在商用车业内,由于企业、用户以及多方原因,产品的开发周期被压缩。从提出需求到产品设计,直至公告下发、产品销售,最短只有几个月的时间。目前客车业普遍存在用户“点单制”的风气,即在产品开发时选择用户指定的发动机、变速器、车桥、悬架等配套产品,这对传统的汽车产品开发流程是一种颠覆,车企无法对产品的配置进行优化,而且往往受制于供货周期,新型号的客车产品无法进行30000km路试,这便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质量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因此,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合格下线势在必行。

(2)召回不影响继续购车,对召回汽车及时转手

被问及到在召回汽车后对您的购车计划有何影响时,40.26%的消费者认为召回汽车是正常现象,不影响购车计划,23.10%的消费者表示不再关注,绝对不会购买,同时,有24.75%的消费者会把召回事件作为参考,也许会改变购买汽车计划。

可以看出,消费者在未来购买汽车的消费信心还是很足的,在召回事件频发的现实面前,消费者大多显得很平静,他们也并不以召回与否作为衡量汽车质量好坏的标准。当然,也会有人对频频的汽车召回产生质疑。有消费者认为,车辆下线之前已经经过各种安全测试,发动机等核心技术都应该没有大问题,从这个角度说,车主不必过于担心,反而觉得厂家主动召回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现在汽车召回的事多了,消费者不会因某款车被召回过就不买。当然,如果一个厂家召回频繁,消费者也会慎重购买。但是,对于已经出问题的汽车消费者的态度还 10 是很坚决的。及时转手处理掉已经出过问题的汽车是大部分消费者的首选,毕竟汽车关系着人身安全。

(3)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汽车产品召回

在被调查的消费者中,有56.77%的人认为我国的召回制度急需完善,很多都不合理,认为我国的完善制度在进步,正与国际接轨的占32.34%,由此可见,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我国的汽车召回工作有一定的成效,但还是有不足之处,我们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 1.加强法制建设,从法律的角度完善汽车召回

按照现行的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那些故意隐瞒产品质量缺陷、规避主管部门监督以及因制造商过错致使召回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企业,仅仅只会受到主管部门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和罚款的处罚。在中国,企业违规的成本最高只有3万元。但如果选择召回,费用轻易就会超过千万元。不把条例改成法,召回问题就很难有突破。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建立对消费者的赔偿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在汽车召回中增加相关保险内容。鼓励保险公司适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召回相关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保险经纪公司等中介机构在投保方案设计、风险管理等方面功能,利用其引导广大汽车零部件厂家、整车厂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第三,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汽车质量责任险法案,将汽车质量责任险作为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 2 建立完善的全国召回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的全国性的召回信息系统目的就是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扩大信息的搜集能力。当消费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可能会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反映出来。那么,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这些全国各地消费者反映出来的问题汇总起来,提供给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定性的依据,从而确定该问题是否为普遍问题。为了对大量信息进行筛选和管理,国家应建立大型数据库系统,将车辆信息、技术数据和各类缺陷投诉等信息进行系统管理。信息采集方式主要有:汽车安全热线电话投诉、互联网问卷投诉、信函、早期预警信息及制造商报告等。因此,实施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信息反馈中心—— 汽车召回信

11 息系统。

3 提高缺陷汽车产品质量认证的权威性和加大违规处罚的力度

由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技米问题,必须成立一个由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并由专家委员会实施对汽车产品缺陷的调查和认定,提高其诀证和结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根据专家委员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有关汽车产品缺陷的技术检测,并且,这个国家认可的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是独立的 公正的和非企业性质的,它的检验结果必须具有权威性,必须作为国家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认证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同时,为了打击违规的企业,创造主动召回的社会环境,国家应修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加大顶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如对于违规企业处罚几千万和上亿元的惩罚),使之不敢不承担起召回的义务,促使企业提高召回的主动性。 4 把召回纳入考核企业诚信问题的重要标准

为了加强对企业召回制约的力度,有关部门应把召回纳入考核企业诚信问题,每年通过企业诚信公布,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促使企业更加关注诚信问题,从而增强召回的主动陛、积极性,增强产品的质量,巩固在消费者心中的口碑。例如有关部门通过发布风险警告对汽车产品进行曝光等。 (4)应主动道歉,要酌情赔偿

在问到是否在意汽车召回的处理结果和商家态度时,有59.74%的被调查者认为在意,起码有个道歉的态度,有26.53%的认为不在意,只要把召回的车修好就成。与此同时,关于商家是否应该被召回车主的问题,认为应酌情考虑车主利益,给出适当赔偿的消费者有67.33%,只有26.40%的人认为赔偿不重要,重要的是保证汽车的安全质量。车企在汽车产品出现问题之后,应该主动道歉,安抚消费者,消除消费者对商家不信任的消极心理,维持自己良好的商业信誉,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

另外,应采用新的赔偿责任认定标准。汽车召回制度本身在于保护消费者,因而必须处理好赔偿难的问题,完善产品责任制度。现阶段,《产品质量法》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判断产品是否有缺陷的首要标准。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最低的质量标准,汽车质量符合这一标准未必不存在缺陷。况且我国没有在 12 司法上确认行业责任——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因缺陷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制定该标准的国家部门承担责任,这便存在汽车质量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但仍然侵害消费者的安全权,而消费者最终却无法寻求法律救济的可能。故而,应当以产品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危险作为提供法律救济的首要标准,只要汽车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或说明缺陷,即使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也构成侵权,由制造商承担责任。

13 附件:

您对汽车召回了解多少?

---汽车召回事件认识调查问卷

朋友,您好!

近日,丰田、本田、日产接连召回汽车,涉及中国十多万车主。汽车召回在中国车市正呈现激增态势。为更好的服务大家,我们特设计此次问卷,希望了解您对这些汽车召回事件的看法。谢谢合作!

第1题:您觉得现在汽车召回大增的原因是什么? A.汽车整体质量下降 B.零件供应商质量整体下降

C.汽车厂商管理制度不当,处罚不完善 D.厂商责任心缺失 E.其他

第2题:作为消费者,对于召回的汽车您会怎样? A.正常现象,不影响购车计划 B.不再关注,绝对不会购买

C.作为参考,也许会改变购买汽车计划 D.其他

第3题:如果您是被召回车车主,对您的召回车是怎样看的? A.心里不舒服,被修好后希望能及时转手 B.基本不在意 C.担心再出现故障 D.其他

第4题:您认为我国的召回制度如何?

14 A.急需完善,很多都不合理 B.在进步,正与国际接轨 C.没有概念

第5题:汽车召回的处理结果和商家态度,您会在意吗? A.在意,起码有个道歉的态度 B.不在意,只要把召回的车修好就成 C.没有遇到过

第6题:你觉得应该赔偿被召回车车主么? A.应酌情考虑车主利益,给出适当赔偿 B.赔偿不重要,重要的是保证汽车的安全质量 C.无所谓

第16篇:农村养老模式事件调查报告

太原科技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 题目:农村养老模式

班级:市场营销112201H

姓名:刘小红学号201122110117

姓名:张玉洁学号20112211013

4姓名:王兴鑫学号201122110126

姓名:冯雅楠学号201122110104

姓名:郭思羽学号201122110106

姓名:岑志芳学号20112211010

1:

第一作者联系电话18234033940

指导教师杨立荣

调查报告内容格式

1、打印用纸:A4标准纸

2、格式:

正文顺序:

调查报告题目

作者(姓名,学号)

指导教师

摘要(200字内)

关键词(3-5个,逗号隔开)

正文(可插图,图下附简短说明)

参考文献

附录(问卷样本、访谈提纲等)

格式设置:正文行间距:22磅;标题行间距32磅

报告总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

3、字体、字号

一级标题:宋体、三号、加粗;

二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

三级标题:宋体、小

四、加粗;

正文部分(包括作者、指导教师):宋体、小四。

4、装钉:参照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封面,与正文一起左侧双钉装订。

小组社会实践调查基本选题

政治类:

1、关于“大学生眼中的两会”的调查与分析

2、大学生宗教信仰调查

3、反腐倡廉的典型调查

4、大学生微博问政的关注焦点及话语体征调查研究

文化类:

1、文化强国离我们有多远?——大学校园文化形态及文化生产研究

2、中国优良传统道德在当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现实价值调查研究

3、地区文化名人与文化建设调查研究

4、某地文化产业的发展途径的调研

5、网络发展及其对青少年影响的调查分析

6、社会转型期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调查研究

7、城市社区文化的基本现状以及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社会类:

1、教育公平现状调查

2、大学生消费状况调查

3、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研究

4、社会弱势群体实际生活状况调研

5、以创业拉动就业——大学生就业问题调查研究

6、大学生的劳动观念与职业价值观的调查与分析

经济(农村)建设:

1、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现状调查研究

2、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调查研究

3、农民工闲暇时间支配状况调查

4、农村养老模式调查研究

5、城市农民工子女入学状况调查

6、某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状况调查

7、某地区农地征用中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调查

8、某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型调查

9、某地区农民对土地的意识变迁及其成因调查分析

10、某地区农村税费改革对义务教育的影响调查

备注:学生既可从基本选题中选取社会实践的题目,也可结合课程性质和内容自主选题,无论选择哪种选题都必须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17篇:乌坎村事件调查报告

关于乌坎村事件调查报告

前言

乌坎村事件,是2011年发生在我国广东省汕尾市所属陆丰市的一宗群众运动。由于土地被村委会成员私下变卖问题,村民代表过去两年十数次上访,问题仍丝毫没有解决,村民与地方政府发生矛盾,并与警方爆发冲突,后来在广东省省委副书记介入下,局面有所缓和。最重要的是农民采取暴力行为“维权”在我国还不多见,这恰好反映出了矛盾激化的程度之深。

经过多方面、多渠道综合调查,我了解到了事情的真实原委:近年来,村民委员会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转让3,200亩农用土地,卖地款项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补助款每户只有550元。乌坎村居民中有二十几位青年从2009年6月21日至2011年3月底之间十数次组织村民代表到陆丰市信访局以至广州的广东省信访局上访均无果,此举引起村民于2011年9月21日及往后的历次示威抗争行动,此后多次爆发示威抗争行动,但问题并未得到实质上的解决,这才使村民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不断加深,并最终爆发。

从事件本身看,一是当地人的诉求集中在民主选举上,甚至亮出了“保障人权”这样的口号,表现出当地农民渐渐萌发的公民意识,以及明白经济纠纷的幕后原因实为政治因素。二是积极参加抗争的人大部是青年人,特别是90后年轻人的加入让抗争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村民开放一间屋子,欢迎境内和境外传媒采访,变成了临时性的新闻中枢,相信传媒并愿意通过媒体发声以及选择微博等作为发声方式。三是村庄代表人发表讲话,希望全大陆都可以民选官员,诉求有突破地域的趋向。

从政府应对看。或许当地政府低估了此事件的严重性和扩张力,对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主要领导人的执政新理念和治理新举措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有评论指出,虽然开明的广东政府采取了一些缓解社会矛盾的措施,却未能阻止乌坎村事件的发生和发酵,特别是在中共十八大前,此事件越闹越大,出乎了领导者的判断力,应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乌坎村事件凸显出社会深层次矛盾,农民、投资者、政府三方都存在不满和利益冲突。据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民众集体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多达十余万起,其中强行征地与补偿不足引发的群体事件占到了6成左右。因土地产生的还有其他纠纷,但主要还是因征地和占地引发。其实,说起来,村民、投资者和政府三方都有道理。从村民的角度说,村民的诉求很简单,也很合理,就是要求讨回多年来陆续失去的三千多亩土地。据村民反映,在卖地的过程中,他们既不知情,也没有全部得到过应有的赔偿。从投资人角度来说,他们似乎也有自己的道理,前几年或十几年前,当时的陆丰政府官员把自己请过来投资,在征地等方面也纷纷给予优惠政策。当时征地的时候,村民们也没什么意见,赔偿款也支付出去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手续也办下来了,投资的项目也在运行之中,现在村民突然又纷纷起来闹事,说他们对征地的事不知情,要求无条件收回全部土地。那之前的投资岂不是全打水漂了?从当地政府的角度说,他们真的是那么蠢,不懂得做民众工作,或完全忽视民众的诉求吗?实际上也不是那么简单。难道不能用花钱买平安的方式,由政府出钱,把土地从投资人手里赎买回来,然后再无偿交还给村民?可问题是,当地政府没什么钱。

乌坎村事件由两个层次的问题叠加而成。第一层次的问题是村干部的选举的确民主程序不完整,村里主要领导人未得到多数群众的信任。但这个问题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却不见得必然引起尖锐对立的干群关系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民主政治当然有重大意义,但就事论事谈乌坎村事件,则要挖掘导致事件发生的更深刻原因。第二层次的问题才是关键,土地产权

配置所包含的内在矛盾。土地的使用和权利其实也不过是要分清其公共性与私人性两种属性而已。公共性问题由其使用的所谓“外部性”引起,例如农地被不合理地用作了建设用地,或建设了有污染的工厂等等,这类问题一般可以靠政府与社区规划及用途管制来解决。而土地的私人属性则决定了土地的使用者应该有独立的处置权,不能靠“少数服从多数”这类公共事务处理原则来处置土地。例如农民的承包地征收这件事,不论征地是不是与公共利益有关,开发商或政府都应该和土地承包者一对一地谈判,绝不能由多数人的决策替代少数人的意志。即使是因公共利益征地,在发生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也要针对农户走法律程序,不能依多数人的态度对少数人直接采取法律行动。如果第二个层次的问题不解决,第一个层次的问题解决了也作用不大;就是说,即使依靠民主选举产生了一个“好政府”,也不能在私人领域实行多数人的意志,让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决定。

有了上述分析,我们便可有这样的结论:乌坎村事件还没有结束。透过这个事件的全过程,不难看出如下几个问题。

 其一,乌坎村的领导是彻底腐败的。把老百姓的土地卖给开发商,牟取暴利,置百姓的

利益于不顾。事件最终的严格选举只是对现有“村组法”的认真落实,不仅谈不上“革命”,甚至对解决同类问题也不具有关键意义。

 其二,村民的上访、和平示威遭到了地方武装力量的无情打击和镇压。地方党政和武装

力量,完全和人民群众以及他们的根本利益站到了对立面。

 其三,从地方政府对上访人员的态度来看,镇、海丰市和汕尾市的各级领导,要不已经

得到了乌坎村干部的贿赂,要不就已经变成了地主老财式的庸官污吏,完全失去了共产党人的根本原则。

 其四,广东省政府对这件事的处理速度比较缓慢,说明,各级政府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

当今中国农村存在的各种严重矛盾。等到事态发展成为危险整个社会安全的时候,才真正愿意出来为老百姓说点公道话、做点公道事。当然,最终广东省政府对乌坎村事件处置本身是值得赞许的。

 其五,20年来所搞的村级选举基本上是失败的。乌坎村的问题,只是中国目前农村各

种矛盾的缩影而已。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建设没的说,所有国家的人都羡慕中国的经济奇迹。外国人害怕中国太强大,挤压他们的生活空间和质量。尤其是美国,有很强的紧迫感,就是怕中国取代其世界第一强国的地位。但是,在中国,老百姓又如何看自己的国家呢?中国的所有精英,包括政府官员、富豪和高级知识分子,几乎没有人不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国外读书,而且,大多数人愿意读完书以后留在国外。根本的问题,就是这些所谓精英没有看好自己的国家,尽管,大家都有一颗爱国的心。精英尚且如此,何况10亿农民工、农民和生活在城市底层的老百姓呢?

乌坎村事件给我们的理论启示是,在一定层次和一定历史时期,自由的价值甚于民主的价值;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特别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他们在私人事务中享有充分的自由,应是超越其他的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新近在广东关于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讲话,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土地制度改革决策一脉相承,全社会应予充分重视。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不是要搞什么“化”,只需要落实农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个新政策,把土地承包权真正转化为受物权法保护的财产权,这就够了。

乌坎村事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村民被剥削、被镇压、被拘禁,最后还必须靠省一级的领导来给他们合理公正地解决问题。

数千年的儒家教育,中国的老百姓是最老实、最本分的,没有万不得已时、没有被逼的走投无路时,是不会闹事、不会造反的。当数千群众集合起来“闹事时”,事情就已经很严重了。难道各级政府真的要站在老百姓的对立面吗?就像胡锦涛主席说的一样,为了党的根

本利益,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各级领导人应该保持明智的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像乌坎村这样的事件,却已经透视出中国社会的危机。这种危机,不能掉以轻心,中国的未来才有希望,人民才能从根本上恢复对政府的信心和信任。

第18篇: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编 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交四公局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0一六年七月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指导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体系组织 ...........................................................2 4.1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 4.2项目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

5、公司职责 ...................................................2 5.1公司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2 5.2项目部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3

6、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 ...............................................3

7、报告程序 ........................................................4

8、预案的启动及解除权限 ...............................................4

9、突发事件的控制程序及措施 ...........................................4

10、应急资金准备 ...................................................5

1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位于溧阳市溧阳城西大道与永盛路交叉处。住宅部分主体结构为地下2层,地上28层;车库部分为一层局部两层。

本工程±0.000相当于黄海标高:8.65m。檐口高度为89.700米,标准层高均为3.00m。

总建筑面积为 ㎡。

基础形式:住宅楼为管桩加筏板基础结构形式。 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屋面等级为一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3、指导思想: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集团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各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从确保北京市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 1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4、组织体系:

4.1、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2、项目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5、工作职责

5.1、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3、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4、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目部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各所属项目部,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公司控制和解决事件。

5、各单位一把手是处理本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6、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5.2、各项目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2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4)联营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6、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前兆阶段:外施企业向项目部或有关部室索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外施企业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按施工进度外施企业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所属施工单位机关或集团公司办公机关,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集团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外施企 3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业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外施企业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施工单位负责人能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外施企业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7、报告程序

单位劳务部门及所属项目部任何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本预案的应急状态的前兆阶段和紧急阶段所描述的情况时,均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如下: 1、应急状态前兆阶段

应急小组成员

务中心(集团应急小组办公室) 2、直接进入紧急阶段

接到报告的项目经理或各级群体性劳务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应及时核实情况,并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同时,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出现联络障碍不能按上述顺序报告时,可越级上报,直至报告给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劳务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8、预案的启动和解除权限

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事态进入解决阶段后,应急小组组长视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本预案。

9、突发事件控制程序及措施

1、在所属施工单位机总公司机关办公楼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各司其职,维护现场秩序,进行劝阻和力争谈判解决矛盾。

2、机关各部门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部门内员工应当至少留一名员工负责保护部门内部的财物、资料。

4 江苏中关村创智园北区一期工程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3、局势得到控制后,由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出面与外施企业对话,要求对方派代表与总包单位就具体问题进行谈判,除代表外的其他人员应遣散或集中到会议室。

4、如果对方不能够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谈判,并且继续冲击总包单位机关、扰乱总包单位办公秩序,由现场总指挥决定报警,由安全监管部内勤进行报警。

10、“应急”资金准备

项目部会同公司应筹措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专项用于协调解决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资金。

第19篇: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XXX项目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稳妥地处理项目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项目及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项目部从确保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5号)

三、组织体系: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

3、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总承包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务工人员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4、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各预警级别的状态如下:

①蓝色:班组存在恶意欠薪行为;因班组原因导致无法支付工程款,继而可能引起其它连锁反应;农民工大量返乡前班组未能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

②黄色:农民工向项目多次讨薪未果;农民工应当返乡却因未能拿到薪资而继续逗留;项目在结算过程存重大争议协商未果,导致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

③橙色:班组长组织群体事件向项目讨薪;务工人员已口头通知或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到项目务工人员将到公司、政府部门组织群体事件;班组长已在项目组织群体事件,经谈判已经缓和,但事情未彻底解决之前;

④红色:务工人员已到公司讨薪,到相关政府机关群访、群诉。

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经理必须负起责任,关注施工班组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班组: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新合作、实力比较低、存在突发事件迹象的班组; (3)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4)拖欠劳务费数额比较大;

(5)班组长挪用资金,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数额与实际工资差距较大。

五、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前兆阶段:外部分包单位或务工人员向项目部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其他人员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按施工进度班组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时;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项目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时;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人员聚集到总承包公司及总公司办公机关,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人员聚集到公司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外分包单位负责人或务工人员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与外部分包单位或务工人员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六、报告程序

所属项目劳务部门及项目部任何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本预案的应急状态的前兆阶段和紧急阶段所描述的情况时,均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如下:

1、应急状态前兆阶段:

应急小组成员立即核实情况,并迅速将情况上报给项目经理。 2、直接进入紧急阶段:

总承包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与所属项目部进行联系,项目经理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并迅速与班组负责人联系,同时要求班组负责人赶赴现场控制人员情绪,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当无法控制事态发展时,可向总承包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上报。

七、预案的启动和解除权限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人员,履行应急职责,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态进入解决阶段后,应急小组组长视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本预案。

八、突发事件控制程序及措施:

各成员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总承包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求对方派代表与项目部就具体问题进行谈判,除代表外的其他人员应遣散或集中到会议室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班组,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项目各部门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部门内应当至少留一名员工负责保护办公室内部的财物、资料。

4、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5、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班组确无进度款可供支付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九、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督促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总承包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发生突发事件的班组列入公司劳务班组黑名单。

突发事件结束后,项目经理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件反弹。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总承包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项目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第20篇:小议调处突发性纠纷事件的五种对策

突发性纠纷事件是矛盾摩擦冲撞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调处难度一般较大,要想化难为易,调处策略艺术的应用和时机的把握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处置突发性纠纷事件必须坚持“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责任单位,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和“突发性纠纷事件不解决不罢手”的原则。调处策略得当,时机分寸把握适宜,则能收事半功倍之效,反之,则事倍功半,甚至功败垂成。如何调处突发性纠纷事件,笔者认为,一般有五种策略。

1、方圆结合。即原则的坚定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诸多方面,调处者应旗帜鲜明地加以维护,在任何情况下,不动摇,不退让,至于处理方法,则可临机行事,权宜变通,不应拘泥刻板。调处纠纷事件,应站在公正立场,既不偏袒一方,也不压制一方,关键要寻求到双方都能接受的适度点。矛盾双方往往公婆各说各有理,调解时过分强调和分辨谁是谁非,往往不利于矛盾的调解。对此,调处者不妨灵活运用“模糊学”,少说是非曲直,多谈调停适度点,以促成和解。

2、刚柔相济。即强制性行政手段和情理疏导感化两措并举。以理服人,这是调处矛盾纠纷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但在纠纷事件中不排除少数人借题发挥,借风扬沙,蓄意闹事,调处方法过“柔”,会把事情搞得不堪收拾。遇此情况,调处者应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调处原则,不心慈、不手软,果断采取强制性手段,依法平息事态,严肃查处寻衅滋扰人员,以刚性手腕,打一儆百,震慑违法乱纪人员,但感情的投入和教育疏导仍不可少,只有说服感化多数人,才能有效地孤立和打击个别人,较好地平息事态。

3、冷热适度。把握时机,掌握分寸,是调处成败的关键。纠纷事件往往千差万别,时机分寸复杂各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讲来,事件处于萌芽弱小状态或即将转化为升级状态宜热处理,事件已发展到顶峰宜冷处理;双方存有调停适度点宜热处理,双方僵持而形成敌意宜冷处理。调处事件缓急步骤,还应视事件各阶段发展趋势、参与人数、愤激程度而定,要因事制宜,灵活处置。当个别人开始聚众滋事时应依法快速处置,一旦群情激愤,众人揭竿对峙,甚至以打砸公物发泄私愤,如果采取强制性手段,可能会火上浇油,从而使大批不明真相并失去理智的群众参与其中,促成事态扩大升级,此时,调处者应使用“缓招”、“软招”,多疏导、多警示,待事件温度稍降,再伺机妥善处置。

4、进退有节。合理进退是求得调处工作主动性的重要策略。调处矛盾纠纷事件“一把手”责无旁贷,但不一定每一环节都亲临调处第一线,应授权以副职,全权代理,一旦副职调处出现僵局,在确需“一把手”出面时再出面调处,这样能给调处工作留有回旋余地。在调处过程中,合理的退让也是“进”,它是实现圆满调处的重要手段。要理解、尊重、关心当事人,使他们从心里认识到调处者就是知心人,从而消除排斥心理,增加心理相容性,通过适度的退让,达到情理俱到、松软对方防线,实现化干戈为玉帛的目的。

5、调教并举。调处和教育是处理突发性纠纷事件的关键环节。调处纠纷事件的过程也是教育、疏导民众的过程,不少矛盾纠纷事件往往是由于思想政治工作滞后,群众对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不了解、不理解所造成,或者因群众对社会腐败现象不满而引起。因而,调处者对纠纷事件的参与者,要加大教育力度,强化法制意识,动员一切调解因素,强化教育氛围,施加外界影响,使矛盾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谅解,从而达到和解的目的。

纠纷事件调查报告范文
《纠纷事件调查报告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