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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个人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21 07:42:06 来源: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民宗局个人工作总结

民宗局个人工作总结

2019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宗教界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按照省民宗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了《2019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充实了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爱国爱教,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有奖征文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在迁安市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宗教场所在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场所环境建设。在11月份,组织开展了考评验收,全市15处宗教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处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

二、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

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四、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上级《关于妥善解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就**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行认真沟通,结合**市宗教界的实际,就相关政策的把握进行了详细探讨。今年10月以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转发冀民宗字【2019】104号〈关于妥善解

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0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实施意见》精神,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推荐第2篇:民宗局个人工作总结

民宗局个人工作总结

我的工作职责是配合局领导班子和其它业务科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来完成全年各项民族宗教工作目标,当好局领导班子的助手,做好各业务科室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外事协调和宣传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将上级及局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和上报,完成局党务、政务所需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欠缺,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否则,不进则退,终究要被环境所淘汰。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在行动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民族宗教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自己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二、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我深深地感触到办公室综合性协调部门的重要性,办公室的工作担负着参谋,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干好办公室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干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按照分工,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不超位,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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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党务政务工作方面,我负责起草局机关党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文章、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对外宣传材料和局本身的通知、信息等文件近百份。安质(来源于新世纪范本网www.daodoc.com)按时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了我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坚持

二、五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准备好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学习。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搜集、汇总、反馈及时上报各方面的意见和材料,为局领导班子更好地决策,服务与业务科室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半年实践,使我不仅在政治上得到进一步锤炼,文字上得到提高,而且在个人整体素质上和工作能力上得到了强化训练。

二、对外接待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又繁杂的事情,要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双休日也不能休息,要安排客人的吃、住和行程,同时也要回答客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总体工作、具体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三、在信息管理工作中,我注意从工作实际、从基层等各个渠道了解情况,捕捉重要信息,及时上报,搞好宣传。做好内部局域信息网络实现了我局内部的资源共享。接通启用了市委、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使无纸办公和有纸办公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费用,加强了我局办公自动化建设。

四、做好局机关印章管理工作,捉到了各类签章,记录详实,严格把关。对打印、复印文件和张数按要求审批,减少浪费现象。对社会市民和外单位等来电询问和来人咨询做到态度热情,耐心解释。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醒

要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是新同志,在民族宗教工作和其他方面经验不足,平时我能够做到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汲取他们的人长www.daodoc.com 处,反思自己不足。我认为无论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只要多想他人长处,多想自己不足,就能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不论上级、领导交待的任务,还是同事、基层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办事,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积极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尽最大能力帮助。平时要求自己,从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

四、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自己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着不少不足之处,有些是急待解决、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自己主观思想上希望多深入多了解和全面掌握情况,在工作中也努力争取去做,但由于同事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在某种程度上给自己和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今后需要也必须注意和克服;在工作方法上还需要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提高工作质量;学无止境,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完善提高。在工作中,我时常感到能力和知识的欠缺,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使自己圆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有时工作方法欠妥当,考虑欠周到,在这里我向领导和同志们道个歉,希望有不到之处给予原谅。

半年来,我认为自己从思想认识上、业务及理论知识上有了明显提高,这些进步是全局新老同志们对我极大的支持和帮助的结果,从老同志身上我学到了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从充满活力的新同志身上也增添了我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信心和力量。在此,我从内心深处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敬,也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局老同志、新同志对我一如既往给予关怀和支持,在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做得不妥之处请同志们给予原谅。最后,再次请同志们对我个人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给予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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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党建总结(民宗局)

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

2004年,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组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关于健全市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机关党的建设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和《省直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结

合我局机关党组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完善局机关党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工作措施,确保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一年来机关党组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

一、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2004年,第一季度我们依据要求首先制定出台了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组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分解了机关党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责任内容和责任目标。局党组对全局党务、政务、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主管局长对分管科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并对机关党组建设责任考核与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作了明确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我局的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为把我局机关党组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及《关于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把自己在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勤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个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我们定期让中层科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做到了率先垂范的带头作用。2004年,我局机关党员干部在民族宗教工作中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勤政廉政意识

(一)抓好全局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我们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组织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意识,保持了民族宗教部门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联系,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文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执政为民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借鉴各种教育活动方式,开展警示学习教育。把党建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延伸到家庭,全方位筑牢坚定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正面引导的典型示范效应。

(二)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局机关党组坚持把做好工作抓源头为重点,紧贴工作实际,加强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监督制约。从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上采取分权、量权、制权的综合措施。用分权制约来杜绝个人说了算,用“阳光作业”来防止“暗箱操作”,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自觉增强权力监督意识。

(三)把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组建设成法制机关和正气机关。第二季度局党组学习了《关于健全市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机关党的建设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并带领全局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机关党组建设勤政廉政建设的文件,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两个务必”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十六大报告中有关党建设方面的有关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据《意见》要求局党组制定提出四项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党风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勤政为民意识,使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为使我局处以上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在进一步强化自律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以下几项规定的落实: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借节假日和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3.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费、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

推荐第4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积极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呈现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

、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抓活动,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在已评选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教育基地、和谐企业中,择优开展示范窗口评选工作。加强了春节期间对我市清真网点规范管理工作。为少数民族低保和农业户口家庭每户发放了100元肉食补贴;开展“三走访”活动,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21户,送去慰问金12000元。二是推进民品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年初,我局会同有关银行及企业召开了民品贷款额度核定联席会议,确定了2012年我市九联、清光两家民品企业民品贷款额度共11.5亿元,比去年增加了23.7%。上半年又帮扶6家企业申报民品企业。三是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全市各条战线上的30余名少数民族代表,举办了少数民族迎新春同乐会;组织市少数民族联合会部分成员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分别赴市南、城阳参观考察了市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习班。同时,在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居住集中区域的学校、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制定了开设少数民族语言兴趣班试点方案。上半年,为少数民族中考考生出具加分证明23份,为高考考生出具加分证明199份,共办理少数民族成分更改36份,未出现差错。

(二)抓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一是开展《XX省宗教事务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我局精心制作了宗教事务条例宣讲课件,在全市多家网站和宗教团体场所网站,设置了专题宣传页面;指导各区市和宗教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专门印制了2000册《XX省宗教事务条例》口袋册,使宗教教职人员人手一册,提高了学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组织开展了首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宗教团体开展了宗教法规宣讲活动,通过自办网站,设置专题网页和学习园地,上传学习内容等形式,引导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开展宣讲活动,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暨信息员培训班,对区(市)40余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行了培训。并对近年来查处的案件进行了总结梳理,选取了17个典型案例编印了《XX市宗教工作执法案例汇编》,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举办了天主教基督教界、佛教界和道教界人士培训班,共培训宗教界代表人士2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宗教界人士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自觉性。指导市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市佛教协会各举办各类培训班3批次。市伊斯兰教协会在清真寺成功举办了“卧尔兹”演讲会。

(三)抓管理,努力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妥善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加强了对重点区市的指导和管理,分化、瓦解、转化私设聚会点。继续做好治理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今年先后2次抵御“达瓦宣教”及境内极端思潮渗透。开展了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情况摸底工作,依法处置涉外非法宗教活动1起,打击了韩国基督教对我市的宗教渗透。二是积极稳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两会和中俄联合军事演习等敏感时期敏感节点的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天主教圣母月期间我市天主教信徒的稳控工作。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解决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今年市伊斯兰教协会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三是以开展“安全年”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房产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浙江路天主教堂维修施

工,预计该工程两个月后可基本完工。召开了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与各宗教团体签订安全责任状,对教职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预案,增强了教职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今年的春节、“浴佛节”法会期间,安全接待信教群众、游客数10万多人。认真总结提炼我市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6月4日在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

上,崂山太清宫、江苏路基督教堂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和大会书面发言。

(四)抓队伍,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我局选拔得力同志任平度市张戈庄镇大水泊村第一书记。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为依托,加强基层党建为突破口,开展走访调研,帮扶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推进项目落地。“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党员奉献爱心”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进村结帮扶对子,帮扶所在村庄的困难家庭。深入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组织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日常学习以及机关干部学习论坛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在机关开展治理“庸、懒、散、慢、拖、瞒”和“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活动,努力在我局营造风正气顺、激情干事的良好氛围。上半年虽然取得一些成绩,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有待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深化;二是指导帮助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和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三是宗教场所布局不尽合理,场所建设有待推进;四是民族宗教工作者的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增强。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着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和谐民族社区、楼院、和谐企业和“五好清真网点”创建活动,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族企业调研、帮扶工作,做好现有民品企业监管、服务工作;举办好XX市第六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认真组织开展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二)着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在9月份集中开展的XX市第14个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组织实施好宗教团体“慈善周”活动;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指导力度,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依法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三)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继续加强爱国爱教思想教育,支持引导各宗教开展讲经论道活动;切实加强宗教界有关人士的培训工作,加强宗教界高端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东部基督教堂等宗教场所规划建设项目;完成好浙江路天主教堂维修工程;加大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的管理服务力度;组织好民族宗教团体负责人参观考察活动。

(四)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工作;继续推进“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切实为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好全市统一战线开展“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重点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调研,形成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

推荐第5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2010年民宗局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我县实情,扎实开展宗教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极大地维护了我县宗教领域的稳定。

一、贯彻党的宗教方针,强化依法管理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

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行动,一是全局全体干部一起认真学习和传达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二是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召开会议。分别于4月18日召开了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10年宗教工作,并对各乡镇下发了《2010年度**县宗教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责任。6月27日召开了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为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素质,结合五年一度的教职人员聘任举行了一次培训考试,培训班主要讲授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社会公共基础知识等。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帮助宗教教职人员开阔了视野,增加了知识储备,提高了对经济形势与政策法规的认识与理解,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规范宗教管理活动。以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

展,以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始终是我局牢牢把握的中心工作。加大对违法宗教活动、假冒僧人的打击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密切联系群众,调动群众参与共防,全年共接到投诉举报电话33起,处理12批次,抓获假冒僧人20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登记、发证工作。搞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的建章建制工作,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制度统一格式张挂上墙。

(四)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进行检查。以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为目标,对基督教堂、**寺、**寺等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理财水平,推行财务公开制度。

(五)协助宗教界与弱势群体开展帮扶活动。为了更好地关怀、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在县委统战部的牵头下,我局联系宗教团体**寺和组织全县宗教界人士,发扬爱国爱教、服务社会、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慰问看望孤寡病残老人及信教群众中的弱势群体。**寺率团来我县走访慰问孤寡老人,向全县敬老院所有入住人员发放慰问品;**寺、**寺也慰问了**、**等敬老院并发放了慰问品,给他们送去温暖。

二、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服务宗教建设

(一)改善行风政风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要求,树立服务、效率意识,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建设学习型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十七

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规则,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和一般性事务。深入各宗教场所,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经过调研思考,共报送信息若干篇,为下一步拓展工作思路,确定管理方向,做了有益的思考。

(二)做好防汛抗灾和灾毁重建工作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遭受1998年以来特大洪水灾害,万**、**寺等寺院部分场所损坏,我局及时向市民宗局、县发改委汇报。在抗灾的同时安排受灾宗教教职人员有序到安全场所临时居住,同时强化疾病预防,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资金,确立修复范围,紧紧抓住恢复重建的契机,以规划带动重建,以恢复提升品位,努力把受损宗教场所再造成旅游精品。

(三)服务宗教场所建设

在做好常规服务同时,重点服务好**大佛佛像安装启动法会,我局全程协助联系省、市有关部门,办理宗教活动审批手续;在县政府办牵头下,积极联系公安、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启动仪式的服务工作,确保了3000余人参加的**大佛佛像安装法会顺利举行。打好***这张牌,积极与*****风景区联系,并邀请来我县***旧址考察,在遵循道观活动场所规定的前提下,初步划定道观重建范围,以尊重***历史为切入点,洽谈恢复重建事宜,竭力服务好客商,开发简寂观,推动***尽早恢复重建。

三、存在问题及2011年工作打算

2010年,我们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是对照新形势、

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还不够稳定。

(二)主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一些小的分散的宗教活动场管理不够规范。

(三)宗教发展速度不够快,与旅游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将宗教旅游这块招牌很好的向外展示。

(四)我们宗教部门服务力度还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不足,2011年全县民族宗教的总体思路及工作要点: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加强宗教服务意识,协助各宗教团体认真开展工作,以***大佛为依托,着力开发***,推动***宗教走出去,提升宗教知名度,加快宗教开发,促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使宗教旅游完美融入***旅游中,成为***的新看点和新亮点。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6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苏州市民宗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在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定位,积极践行“三服务”即“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建设、服务改善民生”的理念来创新民宗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民宗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

xx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重大命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民族宗教事务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就必须全面提高民宗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

1.贯彻落实条例。今年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点是一条一款抓落实。《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我局积极调研条例在落实中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上级重视,也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打下基础;各镇统战委员、民宗科员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建立了执法队伍。

2.学习贯彻条例配套规章。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第3号令)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4号令),今年3月1日起施行。我们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在同月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这两个规章向镇场、招商城,市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作出了部署。

3.做好登记证换发。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新的登记证。上级部门批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类别为寺观教堂的11处,其中5处是原乡镇佛教活动场所。5月15日,我局召开市佛教协会和有关乡镇参加的会议,探讨五个活动点升格为寺庙后,由乡镇居士管理转变为僧人管理以及乡镇如何落实属地管理等问题。

(二)逐级落实责任。4月20日召开了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了今后阶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要求。会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桑五官代表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镇场、招商城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场也都与各管理区、行政村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市委、市政府继续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了“新风杯”考核和市对镇场“双百分”考核的内容。通过各级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三级管理、两级工作责任制网络。

(三)狠抓复查治理。3月6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和《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自查表》,部署了复查治理工作的时间、内容、方法,重点。各镇建立台帐,对XX年改、拆、封的老庙基逐个进行检查,填写专项治理表格、建立台帐。治理复查中,大的乱搭建没有发现,都是一些小天库和简易房,全市共拆除100多处,严格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做到拆除到位、改建彻底、封存严实、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和回潮。

(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确定本单位行政职权26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8张,经局领导研究确定,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接受监督。

二、服务和谐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一)宗教团体作用逐步发挥

1.召开市佛协会议。3月28日,在常熟国际饭店召开由45名僧尼和居士正式代表, 15名列席代表出席的市佛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苏州市民宗局和统战部专程来常熟考察了后备副秘书长以上人选。苏州市民宗局局长王科军,副局长周远哲,常熟市领导秦卫星等出席了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市佛协第四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佛教协会领导。

2.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解决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教职力量薄弱的问题,我市“三自”引进一名南京金陵神学院毕业的教职人员;针对市佛教教职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市佛教协会从苏州灵岩山佛学院、苏州寒山寺引进毕业生10名,同时也送出几名年轻僧人到佛学院求学;并选派人员参加苏州组织的寺观教堂、固定处所负责人培训,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外出学习培训工作。

3.改善教职人员福利。我市寺庙经济状况逐年好转,僧人、职工的工作强度也在不断增强,参照周边县市寺院的情况,对寺院僧人的基本生活费和职工基本生活费补贴都作了适当调整,改善了了他们的福利待遇;市基督教教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也得到了改善。

4.协助颜港天主堂开堂。10月13日上午,常熟市颜港街的颜港天主堂举行开堂仪式。仪式由常熟市颜港天主堂薛建刚神甫主持,约1000余人参加。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张生元、苏州市民宗局副局长周远哲、市民宗局局长曹国良、副局长卫欣及天主教苏州教区主教徐宏根等宗教界人士应邀出席。

(二)场所建设管理规范。服务和谐发展,首先要从建设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开始。因为,依法开放的场所不仅是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文化、社会活动物质载体,也是他们表达宗教感情的精神家园。

1.加强乡镇活动场所的指导。我市5处位于乡镇的原佛教活动点升格为佛教寺庙后,市佛教协会出台了《关于佛教活动点升格为寺院后的管理意见》,向五个升格寺庙各选派了3名僧人,注入一定启动资金、统一配备车辆。选派僧人到达各寺庙后,着手成立场所管理小组,协调与当地政府、信教群众、原班子成员、市佛教协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落实七项管理制度,提高规范管理场所水平。

2.协调规范管理。3月30日,在兴福寺召开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

3.平安度过香讯。市政府专题组织召开了春节和三月三香汛协调会。香讯前,我局召开了3次有关人员会议,并多次组织人员前往重点寺庙检查安全工作。市佛教协会也积极组织力量对乡镇的香汛工作加强指导。在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今年我市各佛教活动场所在香汛期间,未发生任何事故。

4.建设平安场所。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确保我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8月22日,我局发文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自查,各镇场、招商城组织派出所、用电、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进行整改,市民宗局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藏海寺大殿进行了修缮,减少了安全隐患;市佛教协会邀请消防中队的官兵指导,在兴福寺举行了消防培训、消防演习。

(三)维护民宗界合法权益。服务和谐社会,民宗部门的一个主要工作方向就是极大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下,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化解民宗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1.加强协调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大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涌入我市,难免会产生矛盾。只要我们一掌握信息,就立即奔赴现场,尽最大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我市海虞福山的一名外来少数民族族群众,因为打架被当地警方拘留,其同乡群访至苏州。我局积极主动联系当地警方,此事得以顺利解决。

2.维护宗教团体教产。在今年泰引线拆迁工程中,涉及市佛教协会房产有1200多平方米,因有关工作人员失误,使市佛教协会蒙受了损失。我局得知此事,一方面安排市佛协负责人对信徒做劝解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建设局领导沟通。经过多次的交涉,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3.协助教堂规划。今年老城区改造,市基督教堂毗邻改造区域。我局和市基督教“三自”,积极与市城投公司、规划局联系,争取借改造契机,全面规划建设面貌一新的场所。

(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宗教界及信教群众的各项权益,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促进宗教自身的健康发展。

1.推进文明进香活动。佛教寺院既是广大信徒过宗教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新落成的三峰寺倡导文明进香,凭门票赠送三支香、一对蜡烛。经过市佛教协会和三峰寺一年的努力,这种文明进香方式已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支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一是常熟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4月20日、21日,组织10位医务人员在市中心福地广场举办义务诊疗活动,受惠人群达3000人。二是市佛教协会应邀撰写《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论文,扩大了佛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影响,同时他们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拿出几万元资助市儿童福利院和贫困大学生,并积极出资参加苏州寒山寺慈善基金,树立了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3.开展征文比赛。5月,市委统战部在全市统一战线成员中开展“忆党史、坚信心,议大事、献良策“主题活动以庆祝建党八十六周年。我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和三个宗教团体通过身边的共产党人和事,撰写征文9篇,其中1篇优秀征文推荐至市委统战部。另外,积极推荐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行使他们的权利。

三、服务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共同发展进步

我们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努力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一)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我们把引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发展作为民心工程,积极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扶贫帮困。少数民族贫困户是社会上特殊关心的对象,年初,民宗部门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看望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支助少数民族困难户子女读书;二是提供热忱服务。增强热情服务意识,严格审核把关。根据政策规定确认考生是否具有少数民族身份,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对材料不全的,在其按要求补齐后方予办理。为全市10名中考生办理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证明,4人更改民族成份。

(二)做好调研视察接待工作。上级领导的视察指导,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也是让我们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加强自身建设的好机会。6月26日,省宗教局(民委)翁振进局长来常参观视察。6月20日,苏州市政协主席冯瑞渡率部分苏州市政协常委来常视察宗教工作。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正率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代表,调研检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凝聚力工程”。今年8月,民宗部门开展“为常熟又好又快发展献良策、聚人心活动”并在宗教界开展“学文化、学时事政治、学法律法规”的“三学”活动,旨在通过学习,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自身素质、文化水平得到提高,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得到增强,切实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凝心聚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勤劳致富奔小康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我市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开展联谊活动。1月31日、4月3日和9月12日,分别召开了少数民族联谊会理事会议。来自常熟市各条战线的少数民族理事参加了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苏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市近期的民族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发挥了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桥梁作用。

(五)开展宣传月。为营造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常熟,喜迎“xx大”的召开,常熟市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我市开展“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宣传月活动从9月15日至10月15 日,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文娱活动、知识竞赛、板报联展、专题讲座、街头咨询服务、扶贫开发、为少数民族同胞做实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科学发展、和谐建设、改善民生是一个“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可持续发展过程,民族宗教工作必须以“三服务”为标杆,重新定位民族宗教工作标准,重新探索民族宗教工作方式,扩大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在服务中提高自己,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在开拓创新中与时俱进。

推荐第7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县民宗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府十五届一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

精神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局始终把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作为部门的一项根本职责,是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及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实际,对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情况、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市政府今年列入的十七项重点工作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的扶持力度”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两篇调研文章,以及形成了《**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县基础教育巩固发展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共十篇调研文章分别上报市、县相关部门,供上级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一手资料依据,积极协助作好市政协、市人大对我县民族宗教的调研工作,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二)参与县委、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县2008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农场签订责任书。我局平时加强对各乡镇、农场就落实“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今年第一季度末我局安排3名干部与县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县委、政府各项责任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前往各乡镇、农场对“2007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部门的考评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由县委政府统一进行兑现奖惩,不断推进了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部门挂钩联系点的工作

年初,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农财科、澧江镇人民政府对澧江镇大水平村委会那路村民小组2007年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进行了初验,该项目建设共投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及资金的报帐制度实施,完成了各项规划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市局,11月17日,该示范村通过了市级验收。年内,我局又对2008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选点事宜开展了调研工作,综合各方面的条件,最后确定将那诺乡哈施村委会科马寒台村民小组列为2008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村,我局与乡、村、组有关人员组建了“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报送了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规划,目前项目前期工程已启动,各项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规划有序实施。

那诺乡浪树村委会是县委政府指定为我局的部门挂钩联系点,年初,我局积极协调市民宗局、市科协、市计生委联合专家到该村开展送科技、卫生下乡活动。针对该村的实际,分别向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科学养猪技术培训以及核桃、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开展了“科普知识、计生知识宣传、咨询和B超妇科检查、医疗义诊”活动。为哈尼山寨的少数民族群众学科学、用科学、培养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堂。并从县财政局协调5000元资金用于该村委会添置办公设备。结合当年烤烟移栽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两项中心任务,我局抽调了一名干部作为工作队员长期驻扎该村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多方协调资金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针对林权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了调解、化解,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当地民族团结合社会稳定。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在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少数民族机动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资金实施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各项资金的收支统计上报及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析报告。管好用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钱”,使较少的资金发挥较大效益。积极争取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经济社会的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一年来,共向省、市申报项

目资金100余万元,争取到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省级民族机动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万元,市级民族工作项目资金13万元,为我县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教育和科普工作解决了一些急、难、小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做了一些应有的努力。同时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县自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安排设立必要的民族工作经费,以利于较好开展部门职能工作。

(五)认真做好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工作,繁荣民族文化

一是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积极扶持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争取资金对该地区给予倾斜。积极向玉溪师院、玉溪农职院输送山苏、布孔、拉祜等民族支系学生继续深造学习,并为他们争取给予一定的困难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同时,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有关少数民族学生在中考、高考中可以适当加分的政策,认真审核群众提出修改子女民族成份的请示,把好民族成分修改关口,让条件符合的学生充分享受到加分政策。二是认真挖掘整理本地少数民族习俗,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注重对我县各少数民族歌曲、服饰、习俗的挖掘整理工作,支持县内各民族学(协)会的合法、正常活动。

二、宗教工作方面

(一)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动宗教部门依法行政。自从《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来,我局积极与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面对面座谈,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听取宗教界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宗教事务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面。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宗教动态,真正在公民中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年内完成答复涉及宗教工作的政协提案1件;完成了宗教房产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县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任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08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切实做好各活动场所的安保工作,维护我县宗教界的稳定。

(三)坚决抵御渗透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活动。在宗教活动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宣扬圣经教义为幌子,从事渗透活动,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并且其活动极其隐秘不易被察觉。如在者嘎新村一带活动的“东方闪电”邪教组织,蒙弊了一些群众,拉拢了部分基督教信徒。我局密切配合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政法委610办经过长时间的摸底侦察,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对邪教骨干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处罚,我局积极做好受蒙弊群众和信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使他们脱离邪教组织活动,维护好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四)心系四川灾区献爱心活动:5.12汶川大地震也牵动着我县广大信教群众的心,**县佛教基督教信教群众两次共为灾区人民捐得款项30570元,表达了**县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仁爱、互助的美好心愿。

三、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学习讨论活动,采取自学为主和专题研讨、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研讨,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为建设和谐新**谏言献策。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址,公开服务内容、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在本单位最显眼的地方公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在业务工作中实行AB角制,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了各项工作运转正常;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干部问责办法,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尚未违纪或违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行为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责任主体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明显改善,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民族与宗教工作千头万绪,民族工作涉及到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宗教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因而政治敏感性强,政策性强,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尽管我县的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这两项工作,我局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但是,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民宗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条件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

三是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够,使部分工作得不到领导重视和支持;

四是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少数民族事业经费少,造成涉及民族问题的工作难以开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贫困面大,促进民族地区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问题十分严峻。上级补助资金范围有限,民族经济发展扶持的点和面较为集中,造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困难加大,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明显,民族地区共同脱贫致富存在困难。

二是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力量薄弱。

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手段不足。由于国家和省市在宗教管理方面专项经费缺乏,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导致宗教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开展的被动。

四是局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族工作任务重,人少事多,工作中难以面面具到,对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带来困难。

五、2009年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做好民族与宗教工作,更大地发挥民宗局优势促进民族经济的大发展,我局根据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真谋划,提出200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把巩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作为工作重点抓好抓落实;抓住机遇,着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方针,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从少数民族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出发,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发展条件,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素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相处,社会稳定有序,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二)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项目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的发展条件。结“十一五”规划,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机制和工作制度,实行乡(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农村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监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持信息畅通。

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宗教管理,加强宗教活动指导;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四是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积极做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报送等宣传报道工作。

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推荐第8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县民宗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府十五届一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

神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局始终把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作为部门的一项根本职责,是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及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实际,对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情况、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市政府今年列入的十七项重点工作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的扶持力度”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两篇调研文章,以及形成了《**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县基础教育巩固发展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共十篇调研文章分别上报市、县相关部门,供上级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一手资料依据,积极协助作好市政协、市人大对我县民族宗教的调研工作,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二)参与县委、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县2008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农场签订责任书。我局平时加强对各乡镇、农场就落实“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今年第一季度末我局安排3名干部与县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县委、政府各项责任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前往各乡镇、农场对“2007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部门的考评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由县委政府统一进行兑现奖惩,不断推进了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部门挂钩联系点的工作

年初,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农财科、澧江镇人民政府对澧江镇大水平村委会那路村民小组2007年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进行了初验,该项目建设共投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及资金的报帐制度实施,完成了各项规划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市局,11月17日,该示范村通过了市级验收。年内,我局又对2008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选点事宜开展了调研工作,综合各方面的条件,最后确定将那诺乡哈施村委会科马寒台村民小组列为2008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村,我局与乡、村、组有关人员组建了“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报送了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规划,目前项目前期工程已启动,各项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规划有序实施。

那诺乡浪树村委会是县委政府指定为我局的部门挂钩联系点,年初,我局积极协调市民宗局、市科协、市计生委联合专家到该村开展送科技、卫生下乡活动。针对该村的实际,分别向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科学养猪技术培训以及核桃、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开展了“科普知识、计生知识宣传、咨询和b超妇科检查、医疗义诊”活动。为哈尼山寨的少数民族群众学科学、用科学、培养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堂。并从县财政局协调5000元资金用于该村委会添置办公设备。结合当年烤烟移栽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两项中心任务,我局抽调了一名干部作为工作队员长期驻扎该村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多方协调资金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针对林权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了调解、化解,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当地民族团结合社会稳定。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

推荐第9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民宗局2010年工作总结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工作计划

虽然201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推荐第10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2010年工作情况总结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工作计划虽然201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

第11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民宗局工作总结

**年,**县民宗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族工作抓团结发展,宗教工作保和谐稳定”,突出“发展、团结、繁荣”和“管理、引导、服务”,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锐意进取

,转变作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展我县民宗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积极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五百户镇**村是我县最大的回民村,近几年牛羊养殖、屠宰、加工业不断发展,但由于忽视环境保护,造成目前村内脏、乱、差现象。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严重威胁村民的身心健康。县民宗局秉承“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理念,经与五百户镇政府、**两委班子协商,以对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依托,积极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宜居环境。经多次与省民宗厅沟通,共获得15万资金支持,创历史之最。目前,申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此外,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我县少数民族村街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年至2016年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滚动规划,并论证确定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库,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筛选申报。

二、多方协调,认真做好民族工作相关数据统计

为准确掌握我县民族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民族领域基本数据的动态变化,为我县民族事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县民宗局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针对全县少数民族人口构成、民族干部情况、民族企业情况、民族教育情况和少数民族村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采取各种措施将统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

三、严把审核关,确保少数民族权益得到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审核,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成份证明、更改审核认定工作。据统计共为辖区内11所中学、2所高中的**名少数民族学生办理了加分手续,协助市局共办理民族更改工作14件,使少数民族群众确实从民族政策中得到实惠。

四、保和谐促稳定,做好安保工作

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把做好暑期警卫安保、十八界三中全会安保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省市安保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十个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聚集村等重点区域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进行查摆,把所有矛盾隐患纳入视野,分析原因,狠抓举措,妥善解决,确保稳定。

五、靠前服务,切实帮助民族企业做大做强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申报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协助指导**华香清真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获批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年该企业共享受国家民族特殊商品生产贷款贴息8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同时,积极与市局、省厅沟通,指导企业组卷申报**年度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

六、化解民族纠纷,共创社会和谐

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县民宗局始终致力于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严厉打击各种有损民族团结的行为。*月25日,五百户镇综合集贸市场一商户误打标有清真标识的凉伞出售猪肉,引发当地伊斯兰群众的不满。民宗局、国保大队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果断出击,分析事由,讲明政策,耐心疏导,最终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七、依规指导,推动九圣寺、宝庆寺筹建工作

为进一步调整我县佛教活动场所的分布,满足广大佛教信众过宗教生活的需求,应刘宋镇庆功台村佛教信众和县佛协的迫切要求,县民宗局在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方面,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进行业务指导、材料把关。经多方努力,固定佛教活动场所**寺已获市民宗局批准,正在进行前期筹建准备,不久将进场施工。九圣寺由于规模较大、规格较高,在已获市民宗局批准的情况下,将申报材料报至省民宗厅待批。

**年工作谋划

民族工作

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组织宣传,定期深入民族村进行调研,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着力为少数民族同胞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工作和民族成份审定工作;强化沟通,加大跑市进厅力度,在项目种类、资金数

目上寻求更大的突破;跟踪管理,全程监管**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用、占用等现象发生。

宗教工作

积极推进九圣寺、宝庆寺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寺院筹备组做好寺庙总体规划和建设。在规划、建设宗教场所和配套设施时,督促寺庙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单项设计、规范建设的总体要求

,对内部布局和佛像的设置、人物的形象既要符合佛的传统规范,又要突出自身特色,进一步提高寺庙整体品位,努力将寺院建设成知名寺院、如法寺院乃至佛教圣地;筹措**年“卧尔兹”演讲比赛,倡导穆斯林群众遵经革俗,丧事简办;推动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干部“季度上站”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学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及十八大、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会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加强对基督教乱聚会、乱设点、乱传教“三乱”问题的治理,做到发现一人清除一人、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发现一个打掉一个。

第12篇: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

**年工作总结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宗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狠抓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等重要精神的落实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我市民宗领域的和谐稳定。现简要汇报如下: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及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年5月24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省委书记强卫的讲话;7月15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着手部署准备工作;11月8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中纪委《关于薄熙来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对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年3月和5月,市民宗局分别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会议室、市陶瓷工业园区会议室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会议上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主要领导要求要在全市民宗领域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在我市民宗领域推向深入。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局积极部署,认真落实,成立了市民宗局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景德镇市民宗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向市各宗教团体等服务对象发放了景德镇市民宗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征求意见表,各宗教团体反馈了意见。

为切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公务接待的规定,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局“吃空饷”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红包”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两个共同主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

1、社区、校园民族工作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民族工作投入,着重抓好社区、校园民族工作。做到社区有窗口、有制度、有专(兼)职、有台帐,同时经常组织民族联谊,开展互帮互助,使各民族之间加深了情感,增进了友谊。院校增添了清真灶,单设了清真窗口等。这些工作强化了“三个离不开”意识,大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年5月7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梅仕灿到景德镇市珠山街道瓷百社区考察城市民族工作。对瓷百社区出现的各族群众和谐相处,友好交往的情境表示肯定。

2、细核民族成份,严查资格审核

为了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我们对民族成份管理和资格审核工作力求做到紧把关口、细核严查、心中有数、不遗漏、错漏。今年上报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13人。在省局督查组检查中,我局此项工作全部达标,得到了省局领导的肯定。

3、认真指导民族村新农村建设,争取扶助资金

一是完成了民族村村委会办公大楼及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并正式启用;二是启动了该村村委会所在地塘头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修建了环村水泥路(3公里);三是为民族村争取省民宗局扶助资金6万元。

4、继续抓好城市民族各项工作

一是支持市伊协认真抓好清真网点建设、重点抓好卫生达标和“回民餐厅”经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启动旧清真寺修复工程,已向省局和国宗局作了专题汇报,可争取一定的修缮费;三是抓好**年春节及其它节日牛羊肉供应,监管市财政“牛肉补贴”专款专用,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于穆斯林的关爱。四是妥善处理新疆来景经商人员亚库普·热合曼(维吾尔族)和莫沙·热合曼(维吾尔族)两起少数民族人员意外死亡事件。

5、认真做好“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

圆满完成了省专职检查组对我市申报三家企业的调研检查工作,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敦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研究制定相应退出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退出。

三、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切实抓好宗教工作

1、召开全市民宗局长工作会议

**年3月,市民宗局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会议室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会议按照省局要求部署我市民间信仰调查工作。通过全市民宗部门的努力,基本摸清我市民间信仰的情况并上报省民宗局。**年5月在市陶瓷工业园区会议室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会议根据省民宗局《关于**年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

第13篇:民宗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民族谋发展、宗教促和谐”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以“文旅融合”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为载体,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

和谐建设、服务改善民生”的三服务理念来创新民宗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民宗工作迈上新台阶。现汇报如下:

一、2013年工作小结

(一)、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开展宗教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一是继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常态化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动态把握,底子清楚,队伍稳定,传教合法合规。二是加大场所财务监管,确保每分善款均用在场所建设和慈善事业上。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做到早发现、早监督、早协调、早处理。确保我县民族宗教和谐稳定。三是认真总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现场会,创建场所负责人到会听取经验交流、参与现场观摩,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四是继续确保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今年开展全县基督教“两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摸清底子,规范程序,确保换届工作安全、有序、圆满,从而更加促进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二)、抓好民族发展项目的落实和实施工作。一是完成2012年度项目的验收扫尾工作。全县15个省级民族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55万元,到2013年一季度已全部完工,并经财政、扶贫办联合验收,资金拨付到位。二是积极谋划好2013年民族发展项目。今年发展项目以扶持民族村发特色经济为主线,为此,组织民族村干部赴丽水、金华等地考察民族村特色经济情况,举办民族村项目包装申报培训班,协助村认证项目可行性,通过以上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民族村项目谋划与实施能力。从24个民族村上报项目中,经认证筛选了16个项目上报省民宗委,其中省重点项目3个,一般性项目11个,申报省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2个。三是拓展民族扶持工作新路子。以往扶持资金争取方向基本上以省民宗委的民族专项资金为主,今年,在以往基础上拓展到省级其他项目的争取,如沐尘乡林区道路建设项目5年共计250万元,沐尘小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是从省佛教协会“宗教慈善周”专项资金中争取来的。四是抓紧抓好项目落地与今后监管工作。为确保所有扶持项目年内能完成,并通过验收。县民宗局加强督查力度,目前已深入项目地督查9次,目前90%的项目已开工实施好,还有2个项目正在开工建设过程中。

(三)、继续开展民族文化和社会服务工作。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畲族文化。在沐尘乡坑口山庄成功举办了三月三畲族歌会暨乡村旅游推荐会,吸引了上海40多家旅行社负责人参与,并当场签约达成每年组团5000人赴沐尘旅游,为沐尘畲族乡乡村旅游展现畲族文化搭建平台。二是做好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工作。今年已做好xxxx县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份的审核工作。在中考和高考前,为少数民族考生做好民族成份的审核工作,已完成了216份中考、高考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份加分证明,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更改了12份民族成份证明。三是积极改善沐尘畲族小学软硬教育条件。实施学生宿舍改造工程,并组织县城三所小学各学科的党外优秀教师与该校教师结成师徒关系,开展支教活动;做好了省政协、省民盟组织的“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支教工作”调研活动,为民族教育发展争取省级专项扶持出谋划策。四是结合下山脱贫小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实施沐尘乡社里民族村“民族特色村寨”创建工作,已投入资金200余万元。

(四)、加大宗教事务的监管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认真做好春节、“两会”、“清明”等重要时段的稳定工作,上半年宗教人士从没有上访、聚集闹事发生,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管。按照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县45个宗教场所,由县民宗局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并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节庆日和佛事期间,做好值班和防范工作,无任何事故发生。三是妥善处理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成功制止了詹家教会外来非法传教活动,同时,根据上级精神积极开展非法传教活动排查与明、暗桩脚设置工作,确保信息上下通畅,及时做好防范,遏制“全能神”等非法宗教活动。

(五)、认真做好“三个专项”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一是全面落实国宗局3号令,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常态化。全县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已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全县45个宗教活动场所,都已经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小组,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有38个活动场所已经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

四是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经前轮一批创建后,剩余的多数是偏僻、场所小、设施差、经费紧缺的场所,给创建工作带来困难。为此,专门召集场所负责人部署动员,学习创建标准,发放有关资料,明确工作任务。现经指导督促检查,绝大多数的场所正有序推进,已完成制度建设,硬件修葺,管理小组调整等工作。今年打算再申报10家“和谐寺观教堂”。五

是积极开展宗教慈善事业,在雅安地震之后,县佛教协会、县基督教两会及时组织捐款活动,共募集善款57000余元,通过县红十字会捐给灾区。

二、2014年工作打算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宗教场所重建、重修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我们在下一年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上下功夫。一是以群众性活动为载体,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要狠抓抓经常性的教育,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民族政策的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大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增进民族团结。本着有事必访、患病必访、困难必访、喜丧必访的原则,经常到少数民族开办的营业场所和少数民族家里走访。通过走访沟通,了解到少数民族家庭的困难并给予帮扶。三是加强民族融合,促进经济发展。

(二)在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做好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争取、监督工作。积极做好项目的谋划、争取、实施、监督。我局早计划、早布局,走访各民族村,对今年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筛选出五个有竞争力的重点项目加以督促落实,确保三个重点项目在我县民族村落户,带动一方经济的良好发展,带动当地百姓的脱贫致富。二是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工作。始终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作为推进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年初对全县的民族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使相关民族村对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的创建要求更加明确,对照要求寻找差距,对基本符合条件的二个民族村进行指导,现已通过市局的检查验收,争取到年底通过省创建组的考核验收。三是全面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我县各社区都摸清了本辖区的民族成份,人数等基本情况,红星社区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全力营造“民族工作进社区”的良好氛围,坚持以服务为手段,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坚持以创新为源泉,积极探索社区民族工作新机制的三坚持做法,一直走在全县各社区的前列,今年也被市评为民族工作进社区先进单位。

(三)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一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和考评工作,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创建活动成果;二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开展渗透活动;三是规范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成立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小组,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受赠实物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四是规范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宗教活动书面申报制度,严格大型宗教活动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各项宗教活动健康、正常、规范、有序;五是加强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做好重大宗教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六是继续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周”,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第14篇: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

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1、认真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一是年初,县政府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在大会上,对全县民族宗教干部进行以会代训。二是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利用悬挂横幅、涨帖标语、出黑板报、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成绩和模范人物。三是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元至2月份,组织全县民族界代表人士、民族干部、教师及学生等150余人,参加全省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完成答卷150余份。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民族工作网络。成立了**县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有少数民族的乡镇、村、组成立了相应组织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简称“民促会”)。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民族聚居地区村组干部等不同类型培训班,在民族村及周边村的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教育活动,在7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签订协议,结对争创。全县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与周边汉族村签订了“睦邻友好协议书”,同时将“争创”活动与少数民族子女上学、就业等优惠政策相结合,与争创“五好”支部、“五好”家庭相结合。四是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全县少数民族重点村进行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四争创”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县示范推广,促进“四争创”活动的顺利召开。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一是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县、乡两级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50余万元。二是搞好民族发展基金的项目实施、申报、立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到磨沟口乡龙驹村督导、实施龙驹村护村大坝工程,经过半年施工建设,己于6月份完工,可保护全村498户群众和320亩耕地的安全。同时,积极做好北关回族村的护村坝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三是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策登记、发放、管理清真食品标牌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9)33号文件精神,确保民族领域安全稳定。一是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把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对照少数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整改。尤其要求有关部门在维护稳定和加强反恐工作中,不得有影响民族关系的言行,不得以民族作为划分对象,不得发生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制订和完善处理违反民族政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动向,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落实民族政策情况检查,杜绝损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发生。对学校、车站、饭店、宾馆、商场、出租车公司等进行实地察看,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工作。调查、走访少数民族群众,了解有关民族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

作,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邪、不串联、不声援,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宗教界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对民族宗

教三支队伍的培训。今年上半年,共举办基协、伊协、佛教居士林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培训班二次,发放学习资料500余份,培训人员800余人次。同时,对全县19个乡镇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专干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以会代训。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县、乡两级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县19个乡镇、352个行政村,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70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确定了140名宗教工作信息员和政策法规宣传员,形成了完善的宗教管理网络。三是利用聚会礼拜对信教群众进行《条例》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各级干部增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熟悉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

2、在全县宗教领域开展争创模范宗教团体、争创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模范教职人员、争做爱国守法致富奉献信教群众的“四争创”活动,落实“3718”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下发了“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网络作用,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确保“四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化解宗教内部的矛盾纠纷,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严格实行责任制,突出抓好打击非法、制止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3718”(三册、七薄、一帐、八项制度)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四是对“四争创”活动中涌现出的“致富能手”和“好婆婆”、“好妯娌”等制作版面上墙,以典型引路,在全县示范推广。

3、扎实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防范邪教,维护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二是会同公安、文化、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和其它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四是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和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与公安、外事、对台、侨务等涉外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宗教活动情况,把宗教渗透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

4、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教育信教群众遵守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爱国爱教,多做好事善事。二是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进教堂、科技知识进教堂、致富技术进教堂、传统美德进教堂的“四进”活动,解决信教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三是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正确的、积极的、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宗教观,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行医、算命、敛财,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现象。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宗教界将爱国与爱教相结合,学习国内外时事,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队伍建设。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推荐了市基督教“两会”、市佛协、市伊协的领导和代表会员。成立了县基督教“两会”、县佛教协会和县伊斯兰教协会,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核心,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联合县委统战部向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对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和彻底解决,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和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

2、加大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消除。召开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主任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指示精神,排查各自领域内不安定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限期处理,确保稳定。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确保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控和防范,有效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对全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的检查和传教、礼拜活动、讲经、授课情况的检查,防范宗教渗透和非法邪教活动。各乡镇加强值班,对不安全因素排查化解情况实行周报制度。

四、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和中心工作

1、信息工作。共上报市委统战部信息18篇,采用8篇。上报市民族宗教局信息20篇,采用16篇。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及有关调研材料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2、宣传工作。共撰写宣传稿件22篇,被三门峡市统战网采用8篇,三门峡广播电视报采用2篇,协商论坛采用1篇,《民生与法制》杂志采用1篇。

3、中心工作。(1)继续搞好和谐社会建设包村工作,扎实开展“三户”、“三村”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村组发展规划,动员群众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济,做好指导和帮助。克服困难,完成县里分配统战部的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2)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今年5月12号,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立即召开民族宗教界人士会议,安排部署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向宗教界发出了为地震灾区捐款的倡仪书,短短几天时间,共捐款6万元。同时,单位组织两次捐款活动,民族宗教局共捐款2000元。为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15篇:武侯区民宗局工作总结

武侯区民宗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民宗局的指导下,区民宗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市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一思想、立足长远、服务中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利益,为我区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增强全民民族宗教意识,营造团结、稳定、和谐氛围。

以社区为依托,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 “三个离不开”的民族政策,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全区各民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民族工作稳步推进。

(一)注重民族宗教干部素质培养,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干部学习制度,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干部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确立了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理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了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为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继续健全“三级网络”(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民族团结协调小组——社区民族团结协调小组)民族工作体系,实现民族工作的全覆盖,将民族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工作触角延伸至家庭,及时掌握信息、化解矛盾、处理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四管齐下”的工作机制,将感情管理、制度管理、服务管理、法制管理贯穿于少数民族的各项工作的始终,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

(三)工作重心突出,日常工作扎实,切实服务少数民族。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确保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利用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法制宣传。

2、在浆洗街街道办事处配合下,为6名下岗失业少数民族解决了就业。

3、热情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协调处理了6起案件,少数民族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

4、为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地区驻蓉单位及外来少数民族,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民族地区驻蓉机构、企业及外来少数民族在蓉定居、经商人员进行了统计,据统计,目前我区民族地区驻蓉机构及企业共计39家。

5、为维护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开展了清真食品企业的排查,对不符合清真食品规定和要求的2家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

6、召集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浆洗街、火南、红牌楼街道及“三办一校”(西藏自治区政府、凉山州政府、甘孜州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和西南民族大学)召开了民族工作联系会,共同商讨如何做好民族工作。

7、为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拟定了《武侯区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构建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体制。

8、协助市民宗局开展了民族工作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以丰富多彩的娱乐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民族工作,积极营造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

二是扎实开展日常基础工作,更好服务于少数民族。

1、继续坚持重大节日对少数民族的走访慰问,加大对贫困少数民族的帮困扶贫工作力度。

2、为37名申请更改民族成份的群众审查了申请材料,并上报至市民宗局。

3、为1家申请清真食品企业的办理了清真资格认定证书。

三、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促进宗教事务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是在全区开展宗教信仰的调查,了解到全区宗教信众大约近万人,主要信仰佛教、基督教,因各种原因,信众一般是在非法场所开展宗教活动。

二是召开了由相关部门、街道、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等120人参加的全区宗教工作会,就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及市宗教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以会代训,增强与会人员宗教事务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意识。

三是开展了2次全区范围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清查工作,全面掌握了私设聚会点的数量、活动地点、信教人数、成员结构、骨干人员、形成原因、活动规律等情况,清查到非法聚会点16处,其中科华路建中宾馆都是韩国人聚集,机投桥街道都是朝鲜族人聚集,人员规模均超过50人。

四是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1、上半年,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活动出现了上升势头,我们开展了集中整治,清理整顿私设聚会点3处。为防止出现反复,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和健全联合执法的工作协调机制;

2、充分发挥三级宗教网络的作用,落实街道、社区(村)两级责任制,首次将依法治理基督教工作纳入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中,确保所有基督教活动都纳入规范化管理;

3、及时向市基督教爱国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争取他们的支持。与他们一道深入联系信教群众,主动接触参加私设聚会点活动的信徒,积极帮助开展宣传、教育和争取的工作,团结引导信徒到开放堂点过宗教生活。

4、针对我区没有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实际,对因各种原因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分类处理,对条件具备的依法上报审批手续。五是将机投桥基督教活动点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民宗局,市民宗根据市宗教座谈会议精神,同意设立机投桥镇基督教联络点。11月5日,与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一道参加了该联络点的授牌仪式。

六是根据市人大代表提案,结合我区宗教活动实际情况,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多次协商,经区委、区政府及市民宗局批准,同意恢复开放铁佛庵。目前此项工作正按计划进行。

七是与西南民大和各街道办事处共同筛选、审查,向市伊斯兰教协会推选了9名市伊斯兰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代表。

八是组织铁佛庵于12月5日发动信众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信众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共捐助了1200.05元。

九是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拟定了《武侯区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构建了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体制。

第16篇: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区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以\"三创一办\"为载体,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区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指导少数民族群众过好民族传统节日,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按照\"**市2011年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系列活动方案\"工作布置,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民族团结暨\"四月八\"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召开相关单位专题会议,指导各乡、办在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开展系列民族民风活动,广泛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进了我区民族团结和和谐社会建设。在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期间,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与新华、中南、市府办事处分别在人民广场、大十字设茶水接待站,为进城少数民族同胞免费提供茶水,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在活动周期间,各乡(办)出黑板报、宣传栏15期,张贴大小标语60幅,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

做好民族项目申报管理工作。将民族经费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进一步改善我区民族村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财政扶贫经费和民族经费使用规定进行跟踪管理,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和检查,今年共完成建设项目2个,涉及资金25万元。

做好民族教育、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对云关民族小学、木头寨小学、二戈寨小学、四方河小学等民族学校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民歌、民族教师的培训工作,加大对民族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并积极协助解决学校在民族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六一\"前夕,对结对帮扶幼儿园进行了慰问,送去慰问金1000元。

做好民运会协办工作。根据区\"三创一办\"工作安排都署,充分发挥区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认真做好运动会各项协办工作。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协办指挥部督查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聘请3名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义务宣传员,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下发到各乡办、宗教活动场所,达到较好宣传效果;二是对火车站周边、**路花鸟市场、**明寺周边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整治;三是组织3000名观众和100名少数民族同胞参加第九届民运会誓师大会;四是开展了统战人士\"构建和谐喜迎九运会\"系列活动;五是做好在我区经商**人的思想工作,针对少数**人经营烤羊肉串占道经营情况,我局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座谈,宣传我市\"三创一办\"工作,教育、引导他们服从城市管理,并及时反映他们的困难,受到了市、区重视。六是扎实抓好\"三创三实\"、\"四帮四促\"工作,为结对帮扶社区、村寨服好务。

城市民族工作及其他。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路子,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促进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经过一系列的基础调研工作,筹建了区布依学会。严把初审关,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审核上报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者,今年共接待来访者余76人次,更改民族成份64(份),出具少数民族群众高考审核等证明77(份)。

春节、中秋之际,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宗教界代表人士20人及残疾人、\"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等。

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采用以会代训对19家乡(办)分管领导及村(居)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宣传,使他们进一步熟悉《宗教事务条例》,熟练运用《宗教条例》;二是通过印发资料、组织宗教界座谈会形式,扩大宗教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共组织民族宗教培训1次,下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三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积极推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落实县乡两级责任制。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在农历\"二月十九\"等敏感节点,我局及时启动《**区宗教重要节庆活动安全协调机制(试行)》,召开乡(办)及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有效地防止了非法宗教的渗透,有力地维护了我区宗教界的和谐和社会稳定。配合区创建办对**明寺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良好环境。

\"和谐寺观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部分乡(办)党政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考核检查工作。二是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创建活动的具体事项。经过努力,市管寺观教堂4个中有3个获得优秀称号,区管寺观教堂2个中有1个获得达标。

党建、精神文明及其他工作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争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区委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行动,加强机关党风亷政建设,切实加强局机关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在民宗队伍的理想信念和服务宗旨上下工夫,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17篇:区民宗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精心指导下,我们海陵区民宗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之大局,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扎实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抵御宗教渗透

、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如下:

2013年工作总结

一、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促进民族平等团结互助

(一)扩大宣传,提高民族政策法规知晓率

我们依托《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等法规,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

一是举办了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年初组织了我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全国“两会”相关文件精神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围绕民族团结、宗教发展等方面开展了交流座谈。11月13日,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传达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对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和谐稳定话题进行了讨论。

二是深入社区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区民宗局以“少数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由点及面陆续在大浦社区、南蒲社区、钟楼社区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为社区居民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单,利用宣传栏宣传民族政策,提高了两个条例的知晓度。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以六五普法为契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参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以及媒体的宣传报道,切实加强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宣传力度。

四是组织开展“全国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赛活动。通过走访各镇街、社区、各清真网点、少数民族家庭等,加强“全国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知识竞赛的宣传发动,近千名人员参加了此项活动。

五是成立民族舞蹈轻骑兵演出队。以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为依托,成立了民族舞蹈轻骑兵演出队,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舞蹈轻骑兵在江苏牧院、泰州师专、试采大队等学校和单位进行巡回演出,扩大了民族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促进了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也为民族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加强服务,保障民族合法权益公平性

宣传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各项优惠政策,确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

一是建立江苏省首家海陵区少数民族爱心服务站。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海陵区少数民族爱心服务站,为做好常住及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管理和服务工作搭建一个新的平台。少数民族爱心服务站的成立,给来泰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更及时周到的服务,为少数民族同胞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排忧解难,引导在泰少数民族同胞为构建和谐海陵贡献力量。

二是成立江苏省首支少数民族调解员队伍。少数民族调解员队伍由土家、维吾尔、回、满、瑶等族别的10名少数民族群众组成,少数民族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便民调解,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更加便利,更能及时发现排查调处各类矛盾隐患,在宣传法律法规上更易沟通,对营造全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浓厚氛围,建立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各街道分管领导、区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人员,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社区工作者们参加,会议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社区民族工作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共同商讨如何更好地发挥“少数民族之家”的作用,为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好的想法和建议。

四是做好清真食品监督保护工作。走访全区清真饮食网点,将他们的家庭现状、经济状况、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表格化登记在册,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清真饮食网点安全有序经营。

五是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关于民族成份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严把审核关,办理流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维护党的民族政策的严肃性。今年来共办理修改民族成分4起,中高考加分3起。

(三)构建网络,推动社区民族工作上台阶

在现有社区民族工作基础上,不断健全社区民族工作领导机构,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制定社区民族管理与服务措施,营造了社区民族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一是推行“五个一”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在民族工作进社区的基础上,抓好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通过设立一站(民族工作站)、一家(少数民族之家)、一栏(民族之窗宣传栏)、一线(民族服务热线)、一队(民族政策宣传队)开展创建活动,要求各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和优势,以“五个一”为抓手,进一步打造社区民族工作特色品牌。各社区围绕“五个一

”积极开展各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如钟楼社区开展“迎中秋.民族一家亲”联欢会、邀请医院专家为少数民族儿童义诊、开展民族舞蹈文化交流等活动;

二是社区“少数民族之家”共享共建。自成立“少数民族之家”以来,今年又在招贤社区、森南社区、南浦社区陆续建立“少数民族之家”,根据社区用房紧张、少数民族分布不均、周边社区相邻的实际,本着“共享资源、提升服务”原则,充分发挥已建的6个“少数民族之家”的中心辐射作用,与相邻社区实行共享共建,共同享有“民族活动室”和“民族阅览室”;共同开展联谊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等活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协调城市民族关系、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三是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期间,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带头争做文明引导志愿者,开展交通文明行、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发放文明创建宣传单等志愿服务活动,为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为民解忧,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促和谐

认真做好服务,帮扶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各类活动,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交流沟通。

一是帮扶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春节前夕,我局会同市民宗局、市民族团结促进会有关领导,看望了我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生活用品等。来泰打工的新疆维吾尔族群众因生病治疗无钱返乡,经我局多方努力协调,得到了区民政局、市救助站和光孝寺的关心和帮助,筹集到返乡资金,并购买了回家火车票。(新疆籍少数民族吐逊、柔鲜古丽来泰打工,维吾尔族柔鲜古丽,在泰身患急性阑尾炎,因医治花光了身上的积蓄,导致其无钱返乡。海陵区民宗局获悉此事后,多方努力,得到了泰州市光孝寺、海陵区民政局、泰州市救助站的关心,为柔鲜古丽筹集了足够的返乡资金,并购买了返疆的火车票。)在“八一”建军节期间,我局组织人员看望少数民族老兵,送上慰问品,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富伍贵老人今年80岁,族别是满族, 1950年应征入伍,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此次走访慰问活动,是我局首次将工作触角从围绕关爱少数民族特殊贫困群体延伸到了少数民族当兵群体。

二是继续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助学行动。我局联合昂立外语培训学校举办的第三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共有回族、蒙古族、瑶族的1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此前已先后开展了两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助学行动;六一前夕购置了学习用品慰问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助学行动获得了少数民族家长们的积极支持和一致好评。

三是举办第四届迎新春民族联谊会。为加强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我们和市民宗局一起举办了第四届迎新春民族联谊会。迎新春民族联谊会已成为我区少数民族一项重要联谊活动,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支持,纷纷踊跃参与,表演舞蹈、歌曲等才艺,体现和谐海陵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四是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我们与市民宗局联合开展了“拥抱美丽泰州,牵手多彩民族”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来自我区40多名各族别的青少年参与了活动。活动期间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了学习生活用品,带领他们参观了泰州市博物馆和周恩来纪念馆,并举办了夏令营征文活动。此次活动让少数民族青少年得到爱国主义教育,同时激发他们努力学习,今后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是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我们与市民宗局共同举办了民族知识竞赛,全区各族30余少数民族青少年参加了活动。民族知识竞赛的开展拓宽了青少年们知识面,激发了了解民族知识的兴趣,认识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增强了他们对民族文化的喜爱之情。

二、探索宗教工作新模式,推动宗教活动规范和谐发展

(一)和谐创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一是开展“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按照市民宗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省宗教局《关于2013年开展“教风建设年”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市民宗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响应“教风年”主题创建活动号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将“教风年”主题创建活动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文化建设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提升了宗教界在信教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

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强化培训指导,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日常财务管理,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根据自身条件基本做到设立账簿、公开收支,民主理财,规范会计档案等要求,基本达到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化的要求。

三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创建活动。为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区结合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制定《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创建实施意见》和《海陵区宗教活动场所星级创建考评细则》。创建活动从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规范、教风端正、管理有序、整洁安全、服务社会等8个方面25项内容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创建考核,对达标考评宗教活动场所名单公布表彰。

四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贯彻省、市宗教局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要求,我局紧密联系本地实际,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积极营造宗教活动场所学好法、守好法、用好法的法治环境。心圣观率领本观教职人员以及散居道士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泰山岳庙向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发放了学习材料,布置学习内容。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在香期人流众多之时,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信众普及宗教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做好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工作。

五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措施落实。为进一步落实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我们在广大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中大力开展“八爱”活动。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邻舍、爱诚信、爱教义、爱勤奋。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自身素质;进一步拓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宗教工作方式,提升宗教工作水平;进一步化解宗教矛盾,协调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进一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做贡献。

(二)服务大局,维护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一是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及时发现有效化解不稳定问题。今年我们妥善处理了万善庵信教群众内部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理顺关系,万善庵由原来信徒自主管理,改为教职人员规范管理,成立了民主管理小组,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机制,维护了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

二是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市民宗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以“安全”为主题开展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对全区13个场所进行了逐项检查。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到人,彻底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安全和香游客安全。

三是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信众群众签到反邪教承诺书。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为主题,在校园开展反邪教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科普画廊展、观看反“全能神”警示教育宣传碟片等形式和内容,让师生们感受到了邪教的危害性。协同市民宗局、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置上帝的教会非法传教。与市民宗局、国保大队共同处理基督教信众在宗教场所外非法传教,对传教人员宣讲政策法规,做好其思想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敏感时节、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如伊斯兰教的古尔邦节以及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期间,重点加强各宗教活动处所的消防、卫生、防疫、场所等安全工作。

(三)突出特色,挖掘和弘扬传统宗教文化

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泰山岳庙为纪念岳飞在泰州抗金所建,是我市著名古迹。区政府对该庙进行全面修复,工程现已全部竣工。修复过程中对原有岳飞手迹等名人石刻进行恢复,新建成岳庙和临湖禅院在原有楹联的基础上扩充,如岳庙内的“魂为鬼雄焉用玄牝气吞丑虏直捣黄龙”“天水河山今再造海陵星日此争光”,临湖禅院内的“爽气临湖入禅门向阜开” “临湖院虽小却是有禅有净土泰山顶不高惟能离喧离尘嚣”,这些楹联展示岳庙文化特色和禅院的佛教理念,丰富其文化与教育功能。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的观音寺在热心人士的资助和支持下,也举行了落成典礼,对外开放。

二是积极开展各项宗教慈善活动。在四川雅安地区发生了强烈地震,我区宗教界立即行动起来,举行了为雅安人民祈福捐款活动,积极为灾区提供紧急支持和援助。此次共募集捐款1万余元。按照国宗局统一部署,我区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区民宗局向各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致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公开信》,号召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接到通知后,均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精心策划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区佛协联合残联对我区部分伤老病残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慈善公益活动,同时组织引导各宗教场所回馈社会活动;心圣观组织人员开展各类慈善活动,如道教乐团走进社区养老院,为老人送去慰问品;走访慰问周边困难群众、残疾人家庭,资助贫困学生;西林禅院开展慰问帮扶附近孤寡老人、困难家庭;双岸基督教聚会点关爱和探访教会的老弱病残人员,对贫困家庭进行慰问。多年来,我区宗教界积极弘扬优良传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的好评。

三是结合自身优势弘扬宗教文化。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州道教音乐的传承和保护,打造好泰州道教音乐这张宗教文化名片,我区心圣观积极加强道教乐团建设,从原来的1个项目发展到养生、功夫、道乐3项,同时开展道教音乐人才的培养,并注重吸纳年龄相对年轻,文化水平、音乐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将他们纳入到泰州道教音乐的保护传承工作中。心圣观道教音乐在中国泰州旅游节、泰州民俗文化展示等重大活动都有不俗表现,制作了《泰州心圣观—道教文化》专题片,出版了弘扬宗教传统文化的戏曲《家和万事兴》等,这些视频均以上传至优酷网,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发展道教音乐的同时,心圣观积极弘扬传统功夫,参加武当演武大会。心圣观住持罗发道长携12位弟子参加了比赛,并表演了子午门传统功夫,获得22枚金牌、1枚铜牌的成绩,成为本届演武大会中人均获得金牌数量最多的团队。

三、增添干部队伍新活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一)提升综合素质。我局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及时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着力提高科学研判的洞察力、真抓实干的操作力、亲民爱民的凝聚力和冷静处置驾驭力,发扬民宗部门优良传统,弘扬锐意创新、负责担当、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的工作作风,提升民宗干部能力水平。

(二)树立服务理念。重视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服务工作。落实好民宗机关服务承诺制度,推进少数民族应急工作“110”机制,深入到各个社区、清真网点和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解决的问题就地及时解决,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加强信息调研。充分发挥信息调研作用,服务领导决策参谋能力,突出工作创新和特色。今年共报送信息159条。其中省民族宗教网站采用64条;国家民委网站采用1条。省级杂志采用2篇调研文章;中华民族报采用2条信息,1篇调研文章。虽然信息调研工作比去年有所提高,但信息调研服务质量远远达不到要求。主要表现在“四不多”:一是服务决策的信息不多;二是帮助预测走向把握趋势的信息不多;三是研究重要课题的信息不多;四是反映深层次矛盾和敏感问题的信息不多。我们将加强培训调研,使信息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第18篇:武侯区民宗局工作总结

武侯区民宗局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宗局的帮助指导下,区民宗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宗教关系为着眼点,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团结、进步”两大主题,宗教工作紧紧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根主线,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细致地开展各项民族宗教基础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利益,为我区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力度

年初,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门听取了民宗工作汇报,就年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将民族宗教工作以专项目标下发到各街道、部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四大班子换届,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区长为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积极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全年召开了三次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会,研究并解决了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疑难、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也给予了很好的保障。

二、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氛围。

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是组织全区街道、社区、各宗教活动点开展了《宗教事物条例》、《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于5月下旬在武侯祠横街“民族用品一条街”开展了一次“送法律进商家”的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对“民族用品一条街”的410户商家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三是于12月4日在簇桥广场开展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发放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20多人次。

2、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创建活动,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氛围。

为进一步将我区社区民族工作引向深入,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6月份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武侯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标准》,指导各街道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目标,组织社区开展基础资料库建立、宣传教育、结对帮扶、文化交流等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3、加强网络、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

一是针对今年以来的街道区划调整,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街道、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完善了“三级”工作网络,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均建立起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实现了民族工作的全覆盖,民族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工作触角延伸至家庭。二是选送了2名民宗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1名同志参加国家宗教局培训,加强了队伍建设。三是5月上旬召开了由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重点社区的相关领导和统战干部50多人参加的全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会。会上区委、市民宗局、市侨办领导和市委党校专家就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基层工作开展等方面以会代训,切实增强了民族宗教干部的民族宗教意识和业务能力。

4、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制作下发了《武侯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资料汇编》,其中总结归纳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八项常规制度”和“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五簿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基层日常工作的开展及基础资料的建立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受到基层的普遍欢迎。二是深化“三办一校”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了与西藏成办、甘孜州成办、凉山州成办和西南民族大学等驻区单位的联系,形成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

5、积极探索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我们与政法委、综治办密切联系,以社区为依托,探索外来人口的管理“五化”工作模式,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积极构建城市和谐民族管理体系。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的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量化创建标准,在全区所有社区广泛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活动,有力的推进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11月底,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在民族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40个模范集体和60个模范个人进行隆重表彰。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和召开表彰大会,将我区基层民族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加强了对5个基督教临时聚会点的规范化管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铁佛寺恢复重建工作的服务与管理,基本解决了铁佛寺在用地和工程报建等方面的问题。

7、快速排查纠纷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快速处理机制的作用,妥善处理了双楠蓝色海岸娱乐中心等10多起涉及少数民族同胞的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和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多次对武侯祠横街“民族用品一条街”开展了违规经营宗教用品的清理整顿活动,共计没收违规宗教用品2000多件,清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积极加强与区级有关单位、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加强防范和监控,切实做好抵御宗教渗透的工作。

8、调研信息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积极配合区政协,做好了省、市政协来我区调研城市民族工作的各项准备,我区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受到省政协副主席阿称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工作。1-9月,我局共计上报民族宗教信息30多条(篇),信息上报率、采用率均居全市民宗系统、统战系统前茅,其中《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出现一些宗教问题值得重视》、《“五化”模式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被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统战部采用,《武侯区制定为少数民族群众的“五送”活动意见》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采用。

三、特色工作

1、积极构建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新机制

一是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更加完善。区委、区政府换届及区划重新调整后,对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开展了基层民族宗教干部的业务培训,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做到了人员配备齐全,制度严格上墙,基础资料完善。二是“三办一校”的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更加健全。三是排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卓有成效。今年妥善处理10余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和突发事件,涉及少数民族400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2、信息工作成绩突出

1-10月,我区民族宗教类信息的上报、采用率居全市统战、民宗系统第一。其中有三篇信息分别被中央办公厅采用、中央统战部、市政府市委办公厅、市委统战部。

第19篇:工作计划(民宗局)

2007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到“突出主线抓大事,围绕要务谋发展,服务大局保稳定,开拓创新求突破”,坚持解放

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2007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为:“突出一个主题,维护一个大局,瞄准两个目标,加强三项建设,力求四方面突破”。即,突出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这一主题,维护全区民族宗教稳定这个大局,瞄准民族工作社会化、宗教管理规范化两大目标,狠抓工作机制、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三项建设,力求在民族经济发展、宗教事务管理、清真食品市场整顿、民宗部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民族工作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冀字[2006]55号、沧发[2006]7号、沧办发[2006]9号三个文件。抓住重点,在落实上下功夫,制订出台《*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拟定具体考核办法。

2、大力扶植民族企业,开创民族经济工作新局面。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全区民族经济发展现状,确定主攻方向。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好生产、生活上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两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3、加强宣传教育,维持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多种形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治理和整顿,不断推进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进程。

二、宗教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抓好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沧州市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努力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水平。

2、加强宗教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在信教群众中开展包括评选“五好”活动场所及文明户在内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发挥宗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积极因素,积极参加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的天主教工作。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加强对基层民主办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民主办教进程。

4、切实加强伊斯兰教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加强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住阿訇聘任、海里凡挂幛、清真寺管护等重要环节,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新世纪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通过认真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掌握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好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实际、深入到具体问题中去,深调细研,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3、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完善的民族工作社会化工作机制。由区政府牵头,调整充实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种突发事件的就地解决和缮后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导致严重失职、渎职引发事端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20篇:民宗局工作思路

民宗局工作思路

新一年市民族宗教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为指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第13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升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培养、树立和推广创建示范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工作的社会化管理,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基层设立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员,发挥少数民族群众作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置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

二、强化民品企业服务管理,着力推进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重点做好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召开2014年我市民品贷款额度核定联系会议,商讨核定2014年各民族用品生产企业民品贷款额度,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品企业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和贷款监管使用工作;发挥民族社团作用,为民族企业、少数民族法人企业,清真监制企业和清真服务网点的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发展方面的支持。

(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中高考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分等工作;认真做好我市穆斯林户籍人口及其配偶的调研统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我市穆斯林群众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办法,争取为全市穆斯林群众发放清真肉食补贴。

三、加强正面引导和服务保障,发挥宗教积极作用

(-)在宗教界开展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宗教界爱国爱教思想教育,挖掘和弘扬优秀宗教文化;适时组织宗教团体开展“爱中华,看变化”参观考察活动,把宗教界的力量凝聚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二)广泛开展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编印中韩文对照的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一次宗教法规宣传活动。

(三)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适时举办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财务管理工作现场会,学习交流管理经验。

(四)做好“两个专项”及社保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国宗局关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办法》,做好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身份认定备案工作;积极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五)加强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素质。适时举办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等各类培训班5个班次,培训人员200人次。指导市天主教两会做好教堂负责人培训工作;支持市基督教两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研讨活动和办好义工培训班;协助佛教做好山东某佛学院第三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支持引导伊斯兰教、道教开展讲经论道活动。

(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加大对班子的考察力度;协助宗教团体做好换届工作;组织宗教团体寻标对标,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内部团结,提高班子管理水平。

(七)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等公益慈善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

(一)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者的依法行政能力。制定2014年民族宗教普法计划;建立执法人员管理台账,做好新任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和已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完善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流程,编印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工作指南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将我局委托10区市民族宗教局依法审批的事项下放到位,做好相关法律手续工作;认真做好2014年度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二)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动态管理,更新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结合10区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摸底数据,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进行更新,掌握底数,摸清情况,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夯实基础。

(三)加强重大宗教节日及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指导力度。继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燃香活动,与宗教团体负责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指导各场所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适时举办专题讲座、消防演练,提高宗教团体安全意识、应急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四)妥善处置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渗透;依法对整顿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情况进行督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五)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宗教团体内部及信教群众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六)指导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房产工作。按照尊重历史,双方协商,稳妥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房产纠纷,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协助指导市道教协会办理崂山太清宫土地确权。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系统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的有关规定,开展好机关干部季度讲坛活动,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出台《青岛市民族宗教局党员干部廉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工作纪律八项规定,加大对“庸、懒、散、慢、拖、瞒”整治力度,打造“文明、廉洁、和谐、务实、争先”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

(二)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修订《市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奖惩办法》,评选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员培训班,提高民族宗教信息员的信息报送质量,力争在各级信息考核中实现新突破。

(三)制定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工作预案,做好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自身建设。适时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好“网络在线问政”和“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认真听取市民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广大市民监督。

民宗局个人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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