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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工作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19 07:58:26 来源: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改进和完善巡视工作研究

改进和完善巡视工作研究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

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并把巡视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写进党章,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改进和完善巡视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青海省巡视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

青海省从2004年组建成立省委巡视机构以来,已先后完成了对8个州市地、31个县市区(工委)和21个省直厅(局)及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工作。在2005年还配合省委中心工作,完成了对全省州市地(县市区、工委)和省属企业单位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导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总结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巡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思想上重视,准备工作扎实有效。每次巡视前,备巡视组首先集中一段时间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的指示和安排,做到思想统

一、认识明确;其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动员讲话、日程安排等,从时间、内容、方法、步骤上提出任务、措施及要求;第三,进驻前听取有关部门对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的情况介绍,并向被巡视单位发出通知、提出要求。同时,还与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沟通有关情况。通过以上工作,尽可能做到心中有数、有备

而去,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巡视的针对性。在巡视的对象上,重点突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巡视的内容上,重点突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同时,还突出中纪委、省纪委全会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重点、从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上突出重点、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围绕重点,以增强巡视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三)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在巡视工作中,各巡视组把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作为巡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通过综合运用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察访,以及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信)等方式疏通信息渠道,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反映。其中,对掌握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一些反映较大的问题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按程序进行报 告和反馈。

(四)重视情况报告和反馈,注重巡视成果的运用。巡视工作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巡视工作报告中。各巡视组的报告既要向领导小组汇报,又要向省委常委会汇报。巡视组在汇报会上除综合评价一个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工作的同时,重点汇报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可*依据。巡视组提出的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整改意见和建议,由巡视组直接向被巡视单位反馈,为基层党委(党

组)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对于巡视组提出的需要省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阅处或解决的问题,由巡视办以省委领导小组《巡视建议》的方式予以转办。 (五)认真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为使巡视组的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近四年来,我们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任务来进行安排和要求,并先后三次以“回头看”和书面督导的方式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从督查的结果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的时限要求,并逐条逐项地抓紧落实,在此基础上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委和领导小组。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加大了整改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了巡视工作的成果。目前据掌握的情况,除一些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外,凡是能够解决的问题都已得到整改和落实。

通过开展巡视,加强了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掌握了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的大量真实情况,为省委和基层党委(党组)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尤其是通过狠抓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使一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方面存在

的问题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力地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有效维护了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在肯定我省巡视工作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巡视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巡视工作总体上仍处于探索和规范阶段,在体制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在巡视成果的运用和队伍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省巡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巡视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近几年工作的经验表明,要做好巡视工作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青海、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必须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青海加快发展为目标,全面履行巡视工作职责。因此,我们要继续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来谋划和开展巡视工作。尤其是要把开展巡视工作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和先进性建设结合在一起,把监督检查与支持帮助被巡视地区(部门)的工作结合在一起,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结合在一起,善于从政治上分析被巡视地区(部门)的工作情况,找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全面履行巡视监督的职责和任务。首先,要把握好党内监督这个主题。近几年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巡视机构的核心任务是监督,其基本的职责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当好党委的耳朵和眼睛。因此,巡视工作既要了解掌握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发现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更要注意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上。通过采取“听、问、查、访”等综合措施,切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为省委和基层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可*的依据。其次,要突出巡视工作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巡视工作的范围广、接触面宽、时问相对集中,巡视的内容涉及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一定要突出重点和围绕重点来开展工作。修改后的新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原中

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座谈会上也强调指出“开展巡视工作,是为了加强对省部级、地厅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要继续把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通过突出巡视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推动巡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实践证明,要做好巡视工作,发挥巡视监督的职能作用,离不开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重视和配合,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争取上级党委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必须正确处理巡视组与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谨言慎行、谦虚和蔼,不以“钦差大臣”自居,使巡视工作得到被巡视对象的尊重和理解。尤其是要相信群众和依*群众,既听官声,也察民意。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引导群众说真话、说心里话,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真正形成各方面关注、支持和参与巡视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巡视工作成果能否得到有效的运用,是衡量巡视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巡视成果运用的职责分工、操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使巡视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能够及时得到汇报和研究,决定的事项能够及时得到移交和反馈,交办转办的事项能够及时得到督查落实。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正确对待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以巡视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增强巡视制度的权威性和生命力。

(五)进一步加强巡视机构队伍建设。实践证明,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巡视工作的前提条件。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肩负着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职责。履行好这一光荣职责,首先,要选配好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敢于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的干部选配到巡视机构。其次,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使每个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真正做到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在工作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公正清廉、无私无畏,认真履行巡视工作职责和任务。 巡视工作的做法与体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

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我们党坚定不移地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誓和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省的巡视工作要以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巡视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充分发挥巡视工作职能,使巡视工作自觉融入和服务保障全省的改革和发展。同时要严明的政治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改革部署落实。树立鲜明执纪导向,依纪依法支持改革创新、敢闯敢试、实干有为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严惩腐败者,弘扬正能量,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巡视工作的做法

巡视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监督渠道,是十分必要的。而巡视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探讨和完善,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要用“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来指导工作。要有敢担当的精神,敢于过硬的态势,敢于过细的作风。这就要求在如何了解真实情况上下工夫,工作尽可能深入一些,作风尽可能扎实一些。从巡视组的角度讲,对巡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可以概括为“四个增强四个到位”

(一)增强巡视组织的权威性,做好顶层设计到位。巡视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监督权威既来自上级组织,也来自巡视组本身的权力。同时应与党中央的巡视工作相对应,按中纪委、中组部制定的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组成由纪委牵头,组织部参加的省委巡视组,这是权威性的重要体现。要让被巡视单位的高度重视,使巡视组的工作开展有力度,巡视工作的效果明显,为省级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能提供案件查办的证据,这要求在巡视组的定位上做好顶层设计。

(二)增强巡视职能的独立性,做到履职尽责到位。独立性是巡视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在具体工作中,要排除利益集团因素对巡视工作的干扰。巡视组的工作、生活决不要依赖被巡视单位。巡视活动安排要由巡视组自行灵

活掌握,切忌陪同。巡视组工作经费应由省财政拨省巡视办公室,巡视办负责各巡视组的一切开支。巡视组到基层巡视前,可以先以暗访的形式进行摸底,掌握基本信息,再公开派巡视组下去,这样可以对照前后信息,增强巡视的威慑力。

(三)增强巡视内容的针对性,做到查找问题到位。当前巡视工作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即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执行“四风”情况。这些内容涉及相当宽泛,有些职权甚至与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能又是重复的。巡视应以查找“腐败”问题抓手,因地因时因事地针对某一问题深挖细查,着力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所在。

(四)增强走访对象的群众性,做到访谈层次到位。巡视工作不能局限于座谈走访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相关领导干部,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都是利益同一的攻守同盟。应该广泛地向社会各方面了解情况。特别是退下来的老同志、一般的干部职工和基层的一般民众,他们对情况比较熟悉,一般敢讲真话。还有娱乐场所、餐馆酒店、生产企业,同领导打交道比较多,也比较熟悉情况,这些应该也是访谈的重点对象。这样就能使巡视组比较客观真实地了

解情况,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开展巡视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巡视工作的根本。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最为重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一把手”思想上是否重视,对一项工作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省委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坚决支持实施巡视检查工作,在巡视检查工作中始终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的巡视工作格局;每次开展巡视检查前,省委必将认真审议巡视检查方案。在巡视组出发前,省委书记亲自到会作动员,鼓舞士气。各级党委(党组)班子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提高内外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了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队伍素质的高低是体现巡视工作效果优劣的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再好的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措施都要靠人去执行。巡视检查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省委必须对巡视组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由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等的业务骨干组成,成员除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外,还有较高政治素质。他们照章办事,公正严明,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对待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较好地完成了省委交给的巡视检查任务。

(三)巡视工作的重点是落实整改并查处腐败分子。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改进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的目的是巡视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是巡视检查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措施。省委对实施巡视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都发出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落实整改的情况。被巡视单位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大都能正确对待,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巩固了巡视检查的成果。按照“老虎”、“苍蝇”的要求,加大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依纪依法查处,提高巡视工作的震慑力。

推荐第2篇:完善制度 认真评价

完善制度 认真评价

学校对校本教研成果定期进行考核、鉴定、评选,对成果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逐步加大对教科研工作的考核力度。

(1) 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校本教研与改革实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调控,由教科室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校本教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评比。

(2) 学校每学期对35岁以下(含35岁)教师进行一次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的考试,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3) 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获市级以上部门奖励或有关部门、专家鉴定等,与教育科研同等对待使用。

(4) 研究与实验课题经过一次周期延长后仍不能结题,原则上取消其课题立项。

(5) 教师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法考试成绩,教育科研与改革实验成果,以及在学校、市级以上教研部门(或教研会)参评的获奖论文、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均是教师业务考核的内容之一,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按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方案)执行。

(6) 凡在长沙市信息职业学校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若无校级、市级教育科研与改革实验成果,不能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从2007年开始,教师个人所取得的教育科研与改革实验成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

5、注重总结 积极推广

加强对实验成果的总结、宣传和应用推广。学校将通过定期组织教科研课题研讨会、汇报会,及时总结、反思、完善各个课题的研究,每学期各课题组负责人写出阶段性研究报告,各参与教师写出阶段性总结论文。对于优秀教科研成果学校将及时予以推广。

6、学校在2007年上学期将制定《学校教育科研专项奖励经费使用办法》,保证教研经费,使学校教科研顺利开展。

推荐第3篇:关于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的自查报告

关于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的

自查报告

县委政法委:

西和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履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西和县司法局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和县律师行业发展相对滞后,陇南伸正律师事务所是西和县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国资所),位于西和县司法局院内,现有执业律师两人,律师助理一人。

二、在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西和县司法局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严格要求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严格执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严把律师职业人员的进入关、加强执业律师的职

1 业道德教育,多年来没有因律师事务所违反相关规定受处罚的情况发生,陇南伸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也严格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执业,没有出现违规被处罚的事情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西和县律师行业虽有一定的发展,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是在执行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律师制度本身尚不能与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协调,存在滞后性;二是因经济落后,司法环境不能和发达地区相比,法律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律师执业环境中存在的诸多因素,使律师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营造一个健康的内部执业环境,有严明、合法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律师的执业行为,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律师监督司法权力的作用;四是要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尊重律师依法执业的工作行为,因为律师的依法执业是民主和法治的需要,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彰显公平正义的需要,是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需要。

综上,西和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监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为当地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以后的工作中西和县司法局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督促律师事务所自我完善,不断发展壮大。

西和县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推荐第4篇:建立和完善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制度与奖励制度

建立和完善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制度与奖励制度

1.建立教师工作综合质量的评价制度

为了引导教师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本职工作,激励教师向更高的目标不断努力,从而达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也为教育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聘任教师、表彰教师、晋升职称、发放绩效工资提供依据,要求各校要依据教师的教学行为,分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建立和完善教师工作质量评价制度和奖励制度。在评价内容上,我们逐步明确了以师德为首的内容体系。其中包括:第一,教师的师德水平。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对象──学生,工作要兢兢业业,认真负责,要坚持既教书又育人。第二,教师的法制意识。教师要坚持依法施教,要贯彻、履行各种教育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任务、要求、义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要自觉维护受教育者和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第三,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水平。教师既要有广博的文化基础知识,又要有精深的专业学科水平。在现代教育中,还要有丰富的教育科学和教育理论知识。第四,教师的工作能力及水平,教师要有课堂教学的驾驭能力,良好的道德行为和科学知识的传授能力,班级等学生群体的管理能力,家访及做学生思想工作、心理疏导的能力,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第五,教师的工作业绩。教师做班主任或其它教育工作的效果,教师学科教学成绩,教师著述、论文、报告、科研成果。在诸项评价内容中,尤以师德和法制观念为要,在很多评价中采取了师德和依法施教的一票否决,如每学期教师的述职和考核,如果出现了严重违犯师德和违犯教育法规之事,考核则为不合格。

在评价方法上,我们主要采用的方法是:第一,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自我评价是教师本人对照教师工作的各项内容及标准,对自己的工作业绩进行价值判断,我们常用的方式是教师的自我总结汇报。我们每学期都进行"教师述职考核",这是一项常规性的自我评价。另外,在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和获得某些荣誉称号时,也要进行自我评价。他人评价是被评者以外的人进行的评价,主要是同事、同行教师之间的评价,常用座谈、随访、填写调查表的办法。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是以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权利和意志为前提。培养教师实事求是的精神,引导教师正确对待自己,为领导的综合评价提供了重要参考。第二,行政检查评价。行政检查评价是校长或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要求对教师进行评价。这项评价可定期,如每学期或学年,校长和有关部门要在教师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也可不定期,如一项工作结束后,校长和有关部门做出工作总结和鉴定。行政检查评价是学校对教师工作最经常的评价。由于这一评价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评价过程中要注意法规的依据,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要注意把评价意见转达给教师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第三,督导评价和视导评价。督导评价是政府督学部门依法对学校工作的全面或专项评价,其中包括对教师的评价。视导评价是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业务处(科)室依照有关法规要求,按计划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检查的评价。视导评价中对教师的评价包括听课,看主题教育,检查有关材料,座谈等方式,评价意见及时反馈,具有指导性强、针对性强等特点。多年来,我们坚持了督导、视导结合的评价模式,视导是经常性的,规模根据需要可大可小,评价一般是形成性评价,旨在指导学校和教师发扬成绩,及时调整薄弱环节,改进不足。督导一般三年进行一次,是对学校和教师工作进行的终结性评价。第四,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为了更好的发挥评价的作用,注意评价的客观性、广泛性,我区近几年十分重视学生和家长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很多学校定期请学生和家长填写对教各师方面工作是否满意的测评或调查表,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这种评价直接来自教育对象,对校长评价教师工作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曾有一位教师,学校年终考核情况一般,但学生对这位教师大加赞扬。经调查,这位教师坚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因此得到学生的爱戴。学校领导及时调整评价结果,将这位老师的年终考核标准定为优秀。97年上半年,西城区教育局还别开生面组织了一次"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这次参加评选的人全部是家长。教育局将各校家长评出的好老师

材料集中,组织了上百人的集中评价组,最后评选出"十杰教师",谁是好老师,家长说了算,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在评价标准上,几年来,我们重视各种教师工作评价指针体系的制定和完善。目前,我区有比较完善的"中小学教师工作综合评价指针体系",有比较完善的"中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指针体系",有"班主任工作评价指针体系",有"青年教师工作综合评价指针体系",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价指针体系"。这些体系基本含盖了我区所有教师的各方面工作。目前,这些指针系仍在不断完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不断增强。

2.发挥奖励机制的激励、促进作用

我国《教师法》规定:学校对各方面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表彰、奖励的目的是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更好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推动教育工作的发展。十几年来,西城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十分重视对教师的表彰和奖励,把奖励制度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确定了各方面、多层次的奖励制度,并使其不断规范化。

奖励制度的基础是评价。我们各项表彰和奖励都是建立在评价基础之上的,每确定一项奖励,就要有专项评价或综合性评价的某些内容为依据。

我们对教师的表彰、奖励工作大致有几种方式:

荣誉性奖励。市、区人民政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那些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在教育教学及改革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荣誉性奖励。比如国家级、省市级、地区级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园丁、模范班主任等等。从80年代到96年,我区有43名教师、一个教师集体获得国家级的表彰、奖励;有21名教师和5个教师集体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有704名教师、22个教师集体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优秀集体的荣誉称号;有6154人次的教师和1864组次的教师集体获得西城区优秀教师、优秀园丁、先进集体的表彰、奖励。其中,区一级的奖励每年进行一次,经过学校评价、推选,教育局审核批准,由于表彰、奖励面大,有效地调动了教师积极性。

评价性奖励。学校对于在学期、学年,甚至一个阶段,一个方面的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教师进行的终结性奖励。由于这种奖励是在总结一个阶段或一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奖励结果一般与经济挂 ,因此在学校工作中具有直接的鼓励和导向作用。西城区各校每学期、每学年都要在教师考核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的表彰、奖励,这些奖励在我区各校已经形成常规。责任性奖励。某些表彰、奖励,在教师享受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期间,还明文规定负有一些特殊的责任。荣誉、待遇和责任密切挂 ,这是我们近年来为发挥老教师、骨干教师的作用而大力采用的办法。过去,全国采用的办法是评特级教师,1979年恢复到1994年,我区共评定特级教师66个,这是我区的名师群体和各科业务尖子。但特级教师人数有限,比例只占我区教师总数的千分之几,且年龄偏大。79年以来评的特级教师有三分之二已经退休,因此,他们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区教育局从1995年开始,在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之间,建立了一个阶梯,设"学科带头人"的荣誉称号,"学科带头人"通过自己申报,学校评价后推荐,教育局审批的程序,95年和96年共评出我区第一批"学科带头人"465人。"学科带头人"享受荣誉称号和每月津贴,他们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按规定担负培养中青年教师、进行教材教法研究、

承担科研课题、承担教学改革实验等任务,教育局每三年要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一次认定和表彰。此外,很多学校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也属于此类奖励。

对青年教师的奖励。青年教师的培养,关系到21世纪教育的发展,抓住青年教师,就把握了教育发展的主动权。由于*的影响,我区40-50岁年龄的教师有一个明显断层,这个年龄层的人数比例少,学历合格率低,教育发展的要求使我们必须要把精力放在青年教师身上。目前我区青年教师比例已经占到了教师总数的40%,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成材就成为了当务之急。我区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于1992──93学年,对青年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化,确立了青年教师"希望杯"奖励制度,每年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符合一定条件的青年教师授予"希望杯"奖励,其中最优秀者将享受浮动一级工资的待遇。为鼓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对教育教学成绩比较突出,又没有得到"希望杯"奖励的青年教师,授予"优秀青年教师"称号。93-96年四年中,我区获得"希望杯"奖励的青年教师有286人,其中42人获浮动一级工资的奖励,获"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745人。这些获奖尤其是获"希望杯"奖励的青年教师多数专业思想稳定,成为各校各学科教学骨干,有些人已经被评为高级教师或成为学科带头人。对青年教师的鼓励,除奖励工作制度化之外,为青年教师创设展示才华的舞台,搭建发展成才的阶梯也是十分重要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工作一是小学教师"金秋杯"教学邀请赛,每年秋天,通过"打擂"形式的课堂教学展示,评出"金秋杯"得主,进行表彰、奖励;二是中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用学校、协作片、全区逐层进行教学评优课方式,每两年一次评出"优秀课"奖;三是中学青年教师"主题班会展评",每两年一次由学校推荐青年教师进行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的竞赛,评出"优秀主题班会"奖,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育人工作。这些评优、奖励活动,为青年教师的成才起到了搭桥、铺路的作用,我区最年轻的特级教师李烈、翟京华都是从评选一节优秀课的"小成功"走向"大成功",她们如今都走上学校的领导岗位,成为全国知名的教师。八中的汪艳,战胜了多少次外资企业优厚待遇的诱惑,今年她一路过关斩将夺取了全国外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社会性奖励。我国《教师法》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重视,用社会组织和个人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已经成为表彰、奖励教师的又一重要途径。如上海施乐公司在北京四中设立"施乐奖教金",香港实业家胡楚南先生在北京市中学系统设立的"教育成

推荐第5篇:学校工作计划的改进和完善

学校工作计划的改进和完善

学校工作计划的改进和完善

开发区第一小学 2011-5

一、改进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思路是:

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第三期小学校长培训,聆听了专家的讲座,参观学习了优秀学校的具体做法,领略了参训校长们的心得和体会,本人思绪万千,深感差距之大责任重大,故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计划进行了改进和完善。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好步、开好局极为重要。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区局工作计划要点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积极推进四化工程(美化、绿化、硬化、文化),着力搞好六项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常规落实,财务财产及后勤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应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安全工作),努力实现五个突破(学校管理、德育创新、校本研究、校园文化、远教应用),不断开创我校工作新局面,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学校管理 1.加强学校的民主、科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从细节入手,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本年初学校将修订《学校发展规划》。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本学年将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和谐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的领导班子,开创和谐共事、人心思进、生机盎然的新局面。 3.深入开展校园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校长和班子成员廉政承诺和述职述廉工作。把行风建设和党风建设结合起来,确立“围绕党风抓行风、抓好行风促党风”的指导思想,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确保学校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在正常轨道运行,保障学校的和谐稳定。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教师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营造师德师风高尚、教风学风端正的校园文化氛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个人每学期日记心得不低于5000字,四月份在青年教师中举行以“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同时评选青年教师骨干,十月份举行师德标兵评选,并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十一月份召开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同时评选一部分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继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懈怠,不负责任,乱收费、体罚等造成一定影响的,在师德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等级。要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根据教育局要求组织开展“师德建设”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5. 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一系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6.完善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开办家长学校、举行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结合,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构建起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7.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拓宽校务公开渠道、广开门路,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做到学校管理公开、教学评优公开、财务收支

公开,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校务公开、落实、可信,形成民主、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

8.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班主任培训计划,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分期分批组织班主任培训。学校将陆续选送一批优秀教师参加名师工程、新课程培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各种进修培训。继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

(二)、德育工作 9.狠抓队伍建设,强化育人意识。进一步健全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全力抓好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校本培训。同时,学校将通过自学、专题培训、校内横向交流、拜师结对及“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指导、帮助班主任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自己,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育人艺术。建立班主任档案制度,对每学期在职班主任进行统一登记,作为审定班主任任职年限和业绩的重要依据。重视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加大对辅导员的培训力度,为每一个辅导员制作“成长记录袋”,结合平时专题培训和假期集中培训,不断提升辅导员专业化水平,整体推进我校少先队工作。

10.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本年度,根据区教育局基教科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及每月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月的主题,根据每月主题确定每个月的教育要点。形成“月月有主题、周周有重点、天天有内容”;“班班出特色、人人乐参与”的德育新局面。并要求各班将这些要求认认真真贯彻到每一个学生,让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日积月累的教育熏陶中不断提高。

11.以行为规范落实为依据,狠抓养成教育。从身边的小事抓起,坚

持不懈,通过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律的良好心理素质,养成文明、健康、向上的优良品质。本年度重点加强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初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常规要求(结合百个好习惯)。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仪表仪容、迟到早退等情况的检查工作,保证学校良好的秩序和风气。在教育和训练的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低起点、多层次、严要求、重训练、求内化的原则。通过严格的、重复的训练,努力使学生的行为规范外化为行为,内化为素质,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 12.加强艺体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保证学生平均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四月份举行春季田径运动会。五月份开展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六月份举行艺术节,包括文艺汇演、征文大赛,书画大赛等。九月底举行合唱比赛。同时要结合学校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如书写比赛、朗诵比赛、英语口语比赛、作文大赛、校园歌会等活动。

13.建设德育三大阵地。红领巾广播站、文学社、学校网站,文学社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学校网站则是学校对外宣传的有力窗口,这三大阵地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及时做好校园新闻发布、好人好事宣传、教育政策贯彻和对外宣传工作。要利用每天中午时间,规范由各中队辅导员轮流值班,指导队员做好播音的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校园新面貌、新气象、新风尚。学校网站要加快建设。

14.着力加强社区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小学生每年1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努力挖掘社区教育资源,拓宽社会

和家庭德育渠道,建立并发挥好家长学校的作用,为学生的劳动实践、科技创新、社会体验提供广阔的空间。清明节前夕学校将组织全体师生开展“祭扫烈士陵园”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制度,各班级要根据班级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参加实践,深入社区、社会,了解社会,亲身实践,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磨练意志品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增长才干,锻炼成长。 15.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平安。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日(月)”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要在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期间,广泛开展以“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的教育活动。学校将邀请派出所等部门的同志到校开展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各班主任、辅导员要结合班队具体情况,开展以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主题的班队会、演讲会、安全知识竞赛、黑板报设计、手抄报设计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拓宽安全教育的领域。

(三)、教学教研工作

16.加强教学常规检查,严格过程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重点抓教学五环节的落实,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同时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要进一步做好课程结构的改革,严格落实

市区教研室下发的教学策略,抓住关键环节,向课堂要质量。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各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要统一格式统一存放,各班布置的作业、备课授课、考试命题等要按照教研室、学校教导处的要求统一执行。学校将参照区教育局“质量抽检”样式,每月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常规检查,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17.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名师工程。首先要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学识渊博的教师队伍。强化“问题即课题,教师即研究者,教学即研究,课堂即研究室”的新理念,鼓励老师带着问题,以研究的状态走进课堂,使每个老师在教学中提升自我,提高质量,共同为学校的发展服务。目前我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数量还不足,要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以老带新,全方位培养青年教师,搭建各种平台让青年教师锻炼能力、展示风采,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学校将举行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钢笔字及粉笔字比赛、教师课件比赛等活动,并继续在全校教师队伍中推行教师电子业务档案建设,以便更好地了解教师个人成长的轨迹,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18.注重课题研究,全面开展科研工作。加大新实验教育的推进力度,本学期学校要围绕重点课题开展研究实验工作,按照学校教导处的要求,积极开展课题的集体备课活动,课题研究工作要分工到人,各种计划、总结、活动记录、资料收集等由教师承担,要有计划、有总结,注重教科研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 19.完善校本课程(渔民文化)的开发,丰富活动课的内容。要加强对课外兴趣小组的管理,要对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进行统筹安排,使活动课的组织更加有序,管理更加到位,成效更加显著。要在各类兴趣小组活

动的基础上,由学科教师发挥自身特长,逐步开发出有学科特点、有教师特点、学生喜欢的校本课程,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实际发展需要。

20.创新教研形式,提高教研质量。学校将开展语数等学科的优质课评比、各学科优秀论文征集等活动,在校内开展“同上一节课”、“同说一节课”、“骨干教师与老师对话”等多种教研活动。让校本教研搭乘网络的快车,拓宽教师成长的路径。学校还将开展“教研联谊”活动,多角度全方位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21.举行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年度学校将举行语文(写字比赛、朗读比赛、作文竞赛)、音乐(器乐、声乐、舞蹈、曲艺比赛)、美术(命题画比赛)、体育(运动会和班级大课间操、眼保健操比赛)、英语(三至六年级口语、书写竞赛)、信息技术(电脑作品比赛、)等学科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22.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我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建设步伐,加大教育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总结等文档保存的电子化、教师业务档案归类的信息化,。要引导带领广大教师积极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新模式,拓展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

(四)、后勤保障工作

23.进一步提高学校绿化美化和校园文化品位,优化育人环境。

24.继续加强后勤管理,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师生的工作、学习环境和条件。总务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教学用品、教学器材、日常用品的供应发放工作,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校舍的维护维修工作。进一步落实校产管理员和值班人员职责,加强监督,实行岗 位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师生、财务安全。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做到收支合理,开源节流。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继续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校园,为开发区一小教育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荐“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荐“校园教务处工作规划”学校工作计划

荐“低年级第二学期校本教学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荐“语文教研组教师发展思路”学校工作计划

荐“新学期心理健康教育思路”学校工作计划

推荐第6篇: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

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

1、范围: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自查找出不符合要求项目,不断改进能源计量工作。

2、责任:生产装备部,计量室,车间兼职计量员。

3.程序

3.1每年至少对能源计量的各环节、各责任部门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自查的时间和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检查由生产装备部统一协调调度,各车间派兼职计量人员,计量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3.2 自查活动目的是为了确定其能源计量管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是为了查明其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为能源计量审核提供依据。

3.3自查方式为:相关资料定自查和现场自查相结合。

3.4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责必究,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3.5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消除工作中存在和潜在的问题,以确保能源计量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提高其效率和有效性。

3.6整改措施计划及完成情况评价需经生产装备部分管能源计量负责人审批。

3.7对发现检查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生产装备部经理处理。

3.8生产装备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方案,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确定整改期限。

推荐第7篇:创建安全工作自我评价和改进方案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陈家院小学安全校园创建工

作自我评价及改进方案

我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从本校实际出发,健全制度。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为首位,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成效显著。

一、组织领导:

在创建“安全校园”的过程中,学校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班子成员将景县教育局颁发的创建学校安全管理的文件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二、自我评价

我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地做好稳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化解矛盾,对存在的矛盾不回避,主动解决。确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规范本校突发性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减轻事故危害,减少损失,确保一方平安

1、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学校规范管理,落实内部三级治安承包责任制,加强学校内保队伍建设(治安、消防、调解),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进

一步增强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心。做到治安工作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提高了学校治安工作实效。

2、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实行“安全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发生火灾。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经常对消防器械及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3、学校内部防盗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在原有基础上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改善硬件,克服麻痹、侥幸的思想。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做好护校值班工作。以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为目标,加强值班工作、安全检查工作。增强值班人员责任心。以确保校园安全有序稳定。

5、加强对师生员工们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法规,依法治教。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切实做好学生预测预控转化工作,有效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具体改进方案:

1、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检查,由原来的一月一次改为每日一次,随时发现校舍安全隐患,及时改进。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学前,四方区召开各单位副校长以上领导参加的党务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新学期的校园安全工作,签订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暨平安校园创建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提高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增强家长和学生的在校安全感。

3、强化措施,整改隐患。开学前,四方区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修,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微机室、取暖锅炉、体育器械的安全性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前进行了整改。每天安排教师于上、下课时间在楼内疏导学生。小学和幼儿园还坚持上、下课队制度,保证了教学楼内的良好秩序。着重重申了外出活动报告、安全月检、安全事故上报、安全责任追究等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学习,加强教育。四方区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各学校建立健全了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每学年至少举行1次全校性安全应急演练,并将安全教育渗透至课堂教学、德育、团队活动之中,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5、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开学第一天,四方区组织有关部门派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中小学及局属幼儿园,进行期初巡视,查看了教育教学器材的安全维护情况。详细检查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的建立与落实,了解了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计划安排,有效地督促了各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推荐第8篇:创建安全工作自我评价和改进方案

周吕联小安全校园创建工作自我评价及其改进方案

我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教

学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从本校实际出发,健全制度。

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为首位,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积极创建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成效显著。

一、组织领导:

在创建“安全校园”的过程中,学校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

班子成员将景县教育局颁发的创建学校安全管理的文件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做

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二、自我评价

我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地

做好稳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化解矛盾,对存在的矛盾不回避,主动解决。确实增

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规范本校突发性事故、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减轻事故危害,减少损失,确保一方平安

1、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学校规范管理,落实内部三级治安承包责任制,加强学校内保队伍建设(治

安、消防、调解),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责任人的

责任心。做到治安工作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提高了学校

治安工作实效。

2、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实行“安全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逐级防火

责任制,加强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发生火灾。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经常对消防器械及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3、学校内部防盗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2010年初我校安装了监控。在原有

基础上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改善硬件,克服麻痹、侥幸的思想。发动广大师生

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做好护校值班工作。以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为目

标,加强值班工作、安全检查工作。增强值班人员责任心。以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稳定。

5、加强对师生员工们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法规,依

法治教。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切实做好学生预测预控转化工作,有

效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具体改进方案:

1、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检查,由原来的一月一次改为每日一次,

随时发现校舍安全隐患,及时改进。

2、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广川镇周吕联小

2010年12 月

推荐第9篇:规矩意识和制度完善

规矩意识和制度完善今天我们共同学习规矩、制度,

就是立木为信

秦孝公

商鞅

南门3丈高的木头

北门

10-50两黄金

规矩:我们常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里的家规就是规矩。我们每个人的家都有家规,都在天天遵循。谁能说说都有哪些?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俭持家、和睦团结等比如:

吃饭先让父母动筷子

不能敲桌子

进出门向父母打招呼

《三国志》中,刘备遗诏中对其幼子刘禅(刘阿斗)讲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什么意思呢?就是告诉他:不要认为坏事很小就去做,不要认为好事很小就不去做。这也是作为一句著名家规流传至今。

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家规,要数南北朝时颜之推给后世子孙留下的精神财富——《颜氏家训》《颜氏家训》中的谆谆教诲,在颜之

推的五世孙颜真卿身上得到了集中体

现。颜真卿(709年—785年),不

仅是在书法上取得的成就,为官近五

十载,历任县尉、监察御史、平原太守、

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太子太师等职,

一生对国家忠心耿耿,清正廉洁,一

尘不染,敢于担当。

:《颜氏家训》对后世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宋代以后,影响更大。唐代以后出现的数十种家训,莫不直接或间接地受到《颜氏家训》的影响,享有"古今家训,以此为祖"的美誉。从《颜氏家训》之多次重刻,虽历千余年而不佚,更可见其影响深远。

当然,我们今天讲家规只是身边规矩的一种了解,我国已步入新时代,重点还是要谈一下规矩规矩

=

和制度。规矩:社会团体为实现某种目的,规定由全体或者参与者共同遵守的制度或者章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懂规矩、守纪律”,这是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党员干部正确履职用权、干事创业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要把这一要求作为核心,严格按照规矩、程序和制度办事。

按规矩执行工作内容

熟知规矩驾驶员对交通条例的熟读

加油员要熟知操作程序规矩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规矩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切实让规矩了然于胸,厘清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哪些该大力提倡哪些该坚决反对。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敬畏规矩戚继光,戚家军,杀舅

抗倭名将

包拯铡侄子

包拯是嫂子养大的

求情被拒

大义灭亲

包青天

。一个人对规矩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定盘星,为人处世就有了标准,就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时刻紧绷规矩这根弦,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都要想到政策法规是怎样规定的,条令条例是怎样要求的,始终将严守规矩作为内心深处的一种坚定信念,内化成一种生活习惯和规范。

严守规矩三国时期诸葛亮

挥泪斩马谡

军令状

开始令蜀国三军一心,强于魏军。

。规矩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仅仅把规矩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或者只叫别人去照办落实,自己则置身于规矩之外,就很难使“规矩”成为“方圆”。社会越发展、越进步,就越需要遵守规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自觉置身于规矩之内,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真正把守规矩当作一种责任,确保所作所为时刻都在规矩之中。

讲规矩:就是遵守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力。

习总书记自2012年以来,关于“规矩”的经典言论,从中不难看出,按“规矩”办事,以“规矩”律己,即党员干部立身之本。

当然,这里所说的“规矩”,并非囿人于陈规。就党员干部而言,“规矩”是指在不违犯党纪国法的前提下,在制度内依法依规行事。习总书记所论“规矩”,实则为制度如何落实导航,其航向便是在“新常态”下,各级党员干部须勒紧思想禁锢,按规矩办事用权周恩来借书。

细读习总书记“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等论断,其深意旨在强调“言出必行”。“立规矩、建制度”是十八大以来实现“制度治党”的必要举措,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的关键在于落实到人,作为党员干部,并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社会人”,“自由、散漫”,甚至“违法乱纪”等行为势必会为党员干部形象抹黑。况且,在制度建设的大前提下,若不在“制度规则你能用这样的状态工作吗??

第一: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主动加班并且不要加班费,哪怕熬夜也心甘情愿。

第二,

不计较工作环境,不计较工作条件。

第三,善于总结改善缺点,自我批评,自我提高,从不抱怨。

”内办事用权,难免遭到群众的诟病,继而失信于民。

说到“规矩”,总书记一再强调“自觉与坚持”,例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等。依常理而言,“规矩”的制定,是针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而构建的防范制度。用打麻将的精神去工作!

打麻将的人不迟到,也不早退,不计较工作环境,不计较生活条件,并且是主动申请加班,就是熬夜也心甘情愿!输了牌总是找自己的原因.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部分“制度”仍旧只是“挂于墙上”,制度之外却是我行我素。合理的背后就是规划,

规划的结果就是规则。

从习总书记“规矩论”中不难发现,唯有强化自律意识,坚守原则不动摇,才可破除制度与落实脱节的情况。而且,党员干部是执行制度的第一人,若不以身作则,那么“恪守规矩”誓言势必会沦为空谈。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和规矩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

我们党94多年艰难曲折的奋斗,可以说正是靠着纪律和规矩走过来的。

“守纪律讲规矩”的重点是遵守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力。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必须对党忠诚。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

其实,言行一致、遵纪守法、严于用权等等,皆为党员干部守“规矩”的具体表现,但守规矩并非只是“安分守己”,毕竟,党员干部“身正于人先”本就属常态,但在个人“守规矩”之外,整个队伍呈现良好作风,共同维护制度威严才是“落实制度”的最终目标。时下,制度与法治正迈向成熟定型,(所以公司在不断完善制度)只有扫除所谓的“制度死角”,打破所谓的“原则变通”,才能做到“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

规矩意识:重在行动养成守规矩的习惯:习惯成自然

9.11

消防通道

营造守规矩的气氛:整洁环境

乱吐痰乱丢垃圾

检点自己行为,你一个人要是不守规矩,不仅要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而且将承担很大的心理压力。这就是氛围的力量。

落实守规矩的行动:讲规矩,关键在于见行动。光有“规矩”,并不等于就能成“方圆”;“规矩”加上“行动”,才可能成“方圆”。在“规矩”与“方圆”之间,“行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把规矩落实在行动上,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要求,而是普遍要求。规矩定好之后,没有“局外人”,不管是官还是民,不论是领导还是群众,对所有人都有共同约束力。

“坚持按制度和规矩做人做事,宁可自己吃些亏,也不能为了一时的便利,丧失了对原则和底线的坚守。”苏丹红

注水肉

党员干部要敬畏制度规矩,主动用制度规矩约束、引导自己,要将守纪律、讲规矩化为内心深处的一种坚定信念、一种生活习惯和一种责任,真正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守制度讲规矩”这一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原则,不仅党员要去履行和遵循,是对每位职工的践行和坚守的要求。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败,党不以规矩则乱,国不以规矩则亡”。任何时候,大到国家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生活,都离不开制度和规矩。单位相继建立健全了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

物资购买申请和询价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微信群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规范我们的各种工作行为,指引我们工作的遵循,避免走错路,走弯路

有些人就受不了制度的约束,迟来一会,早走一会

没有啥,看似简单的不守规矩,实则是对制度的破坏和挑战。

对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国法就是制度规矩,遵守党纪国法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和原则。能否遵守党纪国法,考验的不仅是党员干部的品德修养、价值取向、党性原则和政治定力,也关乎从严治党的成效及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制度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按制度规矩办事”表面上看似乎有些“不自由”,有时甚至会“吃点亏”,但正是这种限制、约束,才是真正保证干部干净干事、清白做人、廉洁从政的“护身符”。老一辈革命家陈云,“*”期间被下放到江西,在那里呆了两年多。他的大女儿陈伟力曾到江西照顾他10个月,陈云硬是让女儿把这10个月的工资全部退给了单位。新时期的孔繁森、焦裕禄、杨善洲等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正是一辈子坚守“按制度规矩办事”的原则底线,才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和爱戴。2019年初的党员干部拒绝收送礼金公开承诺书

不守制度和规矩,终究会“吃大亏”。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越来越高、纪律约束越来越严、灰色收入越来越少的形势下,部分党员干部为了满足个人的私心、私欲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判决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判处高俊杰4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死刑、无期、有期徒刑等。

,不从思想观念上去适应、去改变、去纠正,不走遵纪守法的正道,却总想变着法子甚至“挖空心思”去走突破纪律规矩防线的歪道。有的奉行“潜规则”、依惯例、讲人情、靠关系和面子,视制度规矩为“稻草人”;

明规则、潜规则、无规则

行业潜规则。

医生、交警、裁判、甚至官场升迁

吃回扣

索要红包等

古话说得好,害人必害己。"没良心"的企业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信奉行业潜规则的企业,它们不但要受到市场的惩罚和政府的处罚,还将导致整个行业的诚信危机。而这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来说,才是最致命的。

有的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变味执行;有的任性用权、搞“我说了算”,将个人权力、个人利益置于制度规矩之上;有的认为守制度规矩是迂腐、不开窍……守着旧思维、抱着侥幸心去违规破纪,也许能获得一时的利益,但终究会“吃大亏”,也终将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潜规则:就是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俗成的,但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

党员干部要敬畏制度规矩,主动用制度规矩约束、引导自己,要将守纪律、讲规矩化为内心深处的一种坚定信念、一种生活习惯和一种责任,真正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遵守制度和规矩还须做到慎始、慎微,要从拒绝一顿饭、一个红包等小事做起,把住小节、守住底线,让自己的权力、行为时时刻刻都在合规的轨道上运行。中午不饮酒

不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不守规矩”者的监督、查处和打击力度,真正让守规矩的人“不吃亏”,不守规矩的人“吃大亏”。

人是离不开规则的。排队,等红灯,旅游乱刻乱画

规则一般是在道德层面上的某种约束,需要人们精神的自制、意志的自觉去遵守,而衡量人类文明的标准也正是人的自制力和自觉性。如不要践踏草坪、乱倒垃圾、在公共场合吸烟等烟头革命

闯红灯

礼让行人

。有这样一个笑话,说的是中国一留学生在国外找了一个女朋友,一天在和女朋友过马路的时候

阅了红灯,女朋友说,你连红灯都取闯,什么违法的事不敢做?然后就眼他分手了。后来这位留学

生回国内又找了一位女用友・还是过马路遇到了红灯,他记得上次的教训停了下来,老实实地等

女友不高兴了,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间,还能干于什么事?结果国内的这位女友也和他分了手。

虽然是个笑话,留学生奇怪的经历却给了我们一个信思:中国入的规则意识淡。

中国留德大学生见德国人循规蹈矩,做事刻板,不知变通,就存心捉弄他们一番。几个大学生在相邻的两个电话亭分别写上“男”“女”的字样,然后就躲在暗处,看“死心眼的”德国人到底会怎样做。结果他们发现,所有到电话亭打电话的德国人,看到“男”“女”的标志后,都毫不犹豫地进入自己该进的那个亭子。有时“女亭”这边 电话闲置,“男亭”那边宁可排队也不进入“女亭”。甚至这所大学的校长来这里打电话,也默默地排在“男亭”的队伍里。大学生们十分惊讶,想不到德国人竟然呆板到这种程度。他们问校长,我们总觉得 您平时很傲慢,怎么也和普通学生一起排队?校长平静地耸耸肩膀:在规则面前,再高傲的人也要低头的。

这位校长的话让我们深思。中外道德水准和文明习惯应该差别不大,可为什么偏偏在遵守规则这个问题上相去甚远?关键在于我们对规则的认同和敬畏感不同。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认为人是活的,不应死守规则,因而漠视规则,甚至贪赃枉法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惩治腐败时刻不松手,可是还有许多的官员(老虎苍蝇)仍抱着侥幸心理,不知悔改,依然我行我素,其结果我们都知道,面对他们的只会是人民对他的审判。。

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的法律法规该是大规则了吧,但仍有人不屑一顾,铤而走险。某巨贪在省政府任要职两年多,平均每天敛财超万元,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就是违规

上升到违法的

典型案例

试想,连法律法规都视如儿戏的人,在他们眼中哪能还有那些无关痛痒的规则!

要遵守的规则有许许多多,我们缺少的不仅仅是自制和自觉,更缺少在规则面前低头的敬畏精神。

现实生活中,我们生活在无处不在的各种规矩之中,我们只有遵循规矩,社会才能在文明中进步,我们才会向前发展,中华5000千的文明社会才能得益于流传至今。

推荐第10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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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实践找到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在政治制 度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半个世纪以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 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它不仅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 点和优势。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决定了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 机关,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质,更是人民当家作主 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人民把国家、民族和自己的命运最终掌握在自己手中,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

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是不是优越,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实现,最 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在50多年的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极大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 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最大程度地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德、高效有序地朝着国家发 展目标前进。事实证明,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仅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也是我们国家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克服各种困难的可 靠保证。

民主制度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能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 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 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现实的发展是历史的继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之所以能把13亿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 就在于它植根于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利的自觉选择。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必将越来越充分地展现出来。

第11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江泽民文选》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一致的,党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继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特别是加强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这段话出自江泽民同志参加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讲话。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当然,这个制度还需要继续完善,人大的工作也需要改进和加强。特别是要根据我国的国情认真研究如何更好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的问题。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使党真正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我们国家推进现代化建设,经得起各种风险的重要保证。坚持和改善党国家事务的领导,有利于把党的利益和人民意志统一起来,有利于把党的决策和决策的贯彻执行统一起来,有利于国家党政机关及其领导人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

二,坚定不移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立法机关按照程序规定严格立法,确保各项事业有法可依。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确保司法公正,监督有力。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执政地位。

三,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各国家机关的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自身不可不可忽视。加强和完善人大制度要从两个方面做起,一完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历史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所以,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措施,即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民代表依法行使

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这就为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第12篇: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使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采取的旨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新疆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省级民族自治地方,也是全国5个自治区中唯一区、州、县三级自治单位俱全的自治地方。自治区成立后,在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制定自治法规、完善地方立法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以后,仍延续过去的省建制。当时,对于新疆将采用何种政治体制,如何处理与国家的关系问题等方面有过一番争论,少部分人甚至提出仿苏联实行“联邦制”,希望在新疆成立“共和国”。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以及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的意见,对这些错误主张进行了批评,要求在新疆以各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根据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发展各民族的经济和文化。省人民政府在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改善民族关系的同时,迅速开展民主改革运动,改造省以下的各级旧政权,废除封建王公制度、千百户长制度和保甲制度,建立人民的城乡基层政权。在全疆进行普选,选出了乡、县、市、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逐渐完成新旧政权的交替,稳定了新疆的社会秩序。有计划地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50年全疆仅有少数民族干部3000名。到1955年自治区成立之时,全疆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已达到4.6万名。

新疆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了“慎重稳进”的方针,由小到大逐步建立起多种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民族区域自治先从维吾尔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始筹建。1953年11月,从乡一级开始试点,成立了霍城县伊车嘎善锡伯族自治区(乡级)人民政府,以后相继成立了县级、州级自治单位。1955年9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撤销新疆省建制、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议案》。同年9月30日,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正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赛福鼎•艾则孜当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任主席。至此,新疆完成了区、州、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民族自治机关的设立工作。

新疆是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维吾尔族)为基础,包括若干人口相对较少的少数民族自治单位的自治地方。在新疆13个世居民族中,除俄罗斯、满族因人数过少且分散,不适合建立自治单位外,其他少数民族都建立了自治州或自治县等各级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目前全疆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回等4个民族的5个自治州(分别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哈萨克、回、蒙古、塔塔尔、锡伯等5个民族的6个自治县(分别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以及43个民族乡(分别为14个哈萨克族乡、10个蒙古族乡、6个柯尔克孜族乡、5个回族乡、4个塔吉克族乡和锡伯、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族乡各1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后,各级自治机关在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以及干部配备上都坚持各民族共同参政议政、共同管理地方事务的原则。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外,新疆也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决议、决定,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做主。如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成员时,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即哪个民族成员落选就补选哪个民族成员;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选民意见及当地具体情况确定,选举时,各民族的候选人在本民族中差额选举,以此保持各民族人大代表以及领导干部的一定比例。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542名,有13个民族的代表,其中少数民族代表占到65.5%,比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总人口中的比重高出4个百分点。各民族群众还享有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的权利。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新疆代表共60名,由11个民族成分组成,其中60%是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全国政协的领导成员中,都有来自新疆的少数民族人士。

各级党委、政府一直把选拔、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关键,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国各地先后建立民族学院以及各类干部学校,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和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选拔出来,送去学习。同时采取短期培训、基层锻炼、异地交流等多种形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近10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新疆选派了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有关部委和沿海省份挂职,实行干部相互交流、干部轮换等措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人数和素质都提高很快。1955年,全疆有少数民族干部4.6万,1965年为6.7万,1975年为9.3万,1985年为20.2万,1995年为27.2万,2005年达到34万,占全区干部总数的51.7%,是1955年自治区成立时的7倍。目前自治区的政府主席、各自治州的州长、自治县的县长以及相应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地、州、市的专员、州长和市长,除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等新兴城市以外,也均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全疆83%左右的县长、区长是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在自治区一级领导干部中占55%左右,在地、州、厅局级领导干部中占43%左右。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的数量也增加很快。2001年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队伍达到了25.1万人,占到全疆专业技术干部总数的55%。各族妇女也大量地走上了各级党政干部的岗位。

2005年全疆妇女干部达31.7万,其中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占到一半左右。同时,国家还向新疆输送了大批优秀干部。现在自治区已形成了包括党务、政务、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方面人才的各民族干部队伍,从组织上保障了各民族管理自治地方事务及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政治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自治机关的立法权,即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它保证了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利。同时自治地方还享有地方 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截至2000年底,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的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共213项,内容涉及法制建设、经济建设、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治安、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等诸多领域。

地方立法适应新疆的实际情况,保障了新疆各民族群众的权益。首先,对不完全适应自治区实际情况的上级机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变通,或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补充性规定。如: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公民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新疆一些少数民族结婚年龄偏早是历史上长期沿袭下来的习惯,将婚龄很快提高到婚姻法规定的年龄较为困难。①1980年自治区五届三次人代会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将少数民族公民的结婚年龄变通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在1996年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补充规定:在自治区境内生产并销售的商品,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应有少数民族文和汉文;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和在食品包装、装潢上标注“清真”字样或标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在1988年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对自治区境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进行具体界定,尤其注意各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强调要培养少数民族文物专业技术人员。

其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涵盖不全或国家尚未立法,根据自治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特有问题,先行制定地方性的单行条例。如:1993年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自由的权利,并提倡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促进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和规范化工作。1996年第二次修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扫除文盲条例》对使用汉语言文字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扫盲的标准进行明确规范。199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结合新疆境内存在大麻毒品犯罪和对种植大麻原植物等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大麻毒品条例》,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大麻毒品及种植大麻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出相应的禁止和惩处规定。

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对不同民族、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区别对待。如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中国内地,普遍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3年在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中提出了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但与汉族有所区别:“对汉族要求要严,对少数民族要适当放宽。”1992年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具体规定少数民族居民一般可以比同类情况的汉族居民多生育一个子女。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使有关法规更具有可行性。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各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显著提高,政治权利大大增强。实践证明,坚持并不断完善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重要因素,是我国民族问题能够得到较好解决的关键之一。

第13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而作

司马义·艾买提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22日 第八版)

伴随着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雄健步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走过了50年的光辉历程。50年,在历史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一瞬,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块辽阔而美丽的土地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放眼今日天山南北,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族团结日益巩固,社会生活和谐稳定,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到处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生机盎然的景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我国国情,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论述,在新疆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促进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长期坚持

世界上多民族的国家,处理民族问题有不同的模式。中国共产党在经过积极探索之后,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确定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制度。这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经济文化特点、民族关系、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正确选择。是我们党根据新疆的实际作出的正确决策,是新疆历史的崭新一页,也是维吾尔族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从此,新疆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适应了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它通过实现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充分调动了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50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总值从的2200亿元,比1955倍,年均增长10.2%;人均日益壮大,地方财政收入由年均增长10.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粮、棉、肉产量大幅增加。经过50年的努力,已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特色较为突出的现代工业体系。年,工业增加值745亿元,比原油产量、发电量都有大幅度增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也是维护祖国统

一、增强民族团结的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国家的真正统一,而且通过制度和法律规范了自治地方与整个国家的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放眼世界,许多国家因民族问题而动荡不安,甚至分崩离析,而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却保持着稳定统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实行的是

5041.4倍,年均增长GDP达到1955年的1955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告成立,这1955年的7.9%,比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实力亿元增长到161.2倍,年均增长

12亿元增加到2004年1978年增长11.52004年的191.28亿元,200410.9%;原煤、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

年增长111991.73年增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毛主席是英明的,没搞什么民族自治共和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和发展了各民族的大团结,因为这一制度真正体现了各民族的平等,从而使各民族的团结有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年来,包括维吾尔、汉等在内的新疆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进步,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虽然出现过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灾难,出现过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等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但新疆各族人民一心向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信念丝毫没有改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经受住了考验,始终保持了团结统一的局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的50年,是新疆各民族大团结的50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作出了巨大贡献。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自身不断发展完善,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央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载入建国时的《共同纲领》和以后历次宪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长期坚持,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内涵不断丰富,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并表述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三大形式。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地位。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优势不容削弱。这清楚地表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也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立场一以贯之,始终不渝。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使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更加有利于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更加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首要任务是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第一要求。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在新形势下得到充分展现。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的那样,要“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新疆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不仅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石油资源量油资源量的30%)、天然气(天然气资源量为然气资源量的34%)、煤炭(煤炭预测储量源,而且有丰富的水土资源(农林牧可直接利用土地面积牧宜用土地面积的1/10以上)、光热资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只要坚持按经

2001

208.610.3万亿立方米,占我国陆上天2.19万亿吨,占我国的

40%)资亿亩,占全国农林年,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为建设富年通过的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确立亿吨,占我国陆上石10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就一定能加快发展。自治区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加快新疆发展,仅1978年至2004年,中央对新疆的固定资产投资就达3710亿元。这为新疆的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新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新疆作为资源大区,在未来的发展中,不仅要为国家提供越来越多的能源、农牧业产品,而且要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以成为我国重要的重化工工业基地和农牧业产品深加工基地。只有这样,新疆才能迈上发展的新台阶,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快新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民族全面进步的要求。自治区成立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以教育科技为例,自治区现有普通高等学校所,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年的9.3倍、12.2倍、果3800多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发展仍相对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是新疆未来发展的根本大计。这就要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确定的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科技事业的政策,尤其要把“两免一补”政策落到实处,办好寄宿制学校,办好内地新疆班,因地制宜搞好“双语”教学,通过多方面努力,提高全区教育水平。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既要注意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又要根据时代的要求推陈出新,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培养民族艺术人才。还要支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努力挖掘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讲,主要是靠新疆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同时还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是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党和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的扶持、全国各地的支援是密不可分的。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又确定了一系列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投入,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提出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生态建设和资源开发的补偿政策,发达地区要进一步扩大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等等。这些政策措施针对了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内的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发展的实际,充分考虑了各族群众的实际利益。关键是要把这些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把政策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83所,普通中学31.2倍和2.7倍;

19651990年以来,共取得自治区重大科研成50年来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国50年来,教育、科技、文化等545128

所,小学所,分别是195

5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还要着眼于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使他们的生活更加殷实。要切实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关系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把体现各族群众利益的政策落到实处,使各族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成果。

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需要不断加强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坚定地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实现长治久安,为加快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类人才培养

党和国家历来把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视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性因素,予以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已达到初期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110倍。50少数民族干部,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新疆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为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维护国家统一和巩固边防,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至关重要。今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抓好,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根据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数量,又要着力提高其整体素质。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真正把那些成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双向交流等,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要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培养是为了使用。对少数民族干部要教育培养,还要信任使用。各民族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实践证明他们是完全可以信赖的。要让他们担当重任,为他们施展才华创造条件。当然,对少数民族干部必须严格要求,使他们健康成长。在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要重视汉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

工作在新疆的各民族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重任,不断提高自己,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政治坚定,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业务精通,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具有驾驭市场经济,带领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新疆地处边疆,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封

34.852%,是解放 万人,占干部总数的年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在新疆培养的大批闭状态会影响人的思想观念,因而更需要勇于开拓、不断进取、作风扎实的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应努力做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带领各族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在新疆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协作,积极为自治地方的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大力培养各级各类人才。50年来,新疆的人才队伍茁壮成长,全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8.7万人,是新疆和平解放初期的502倍。但也应该看到,和全国相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资源还比较缺乏,培养人才的任务更为紧迫。因此,我们要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这就要求根据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创业,为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

健全的法制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伴随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构成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宪法和自治法所赋予的权力,已经制定并通过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具有法规效力的决议和决定以及地方性行政法规。这些法规和决议、决定涉及到自治区的政权建设和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治安、宗教等各个方面,为维护自治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治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并为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应当认真贯彻好这些法律法规。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要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新的形势下,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自治权利,保障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提高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使这一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切实的遵循。要进一步搞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要结合实际,普遍而深入地组织学习,进行宣传。要把学习宪法同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领会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以这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各级政府作为执法的主体,在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担负着重大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带头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觉地依法办事,切实尊重和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体现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的要求,要认真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坚定地把这一法律贯彻落实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这部法律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的义务,依法行使好自治权。各企事业单位也必须按照自治法的要求,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当前,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是在大量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有关地方、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充分考虑了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发展的实际,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的要求。《规定》的公布实施,是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重大成果。我们一定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规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各民族繁荣进步。

二是加快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建设。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必须建立和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把法律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实施自治法,必须建立和健全同实施自治法相配套的法规体系,使自治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认真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精神,进一步搞好实施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建设。这既需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自己的职责,尽快制定实施行政法规和规章,也需要自治区和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直辖市,认真制定实施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还需要民族自治地方抓紧进行制定、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在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诸多方面,都应制定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还要考虑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自治条例,以保证民族区域自治法各项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为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执行,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级人大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抓住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和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系各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情况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并努力提高监督的实效。对出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问题,要督促有关机关限期纠正。各级政府也要加强对所属部门的监督,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各个部门都得到认真遵循和执行。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加强各种形式的监督,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各个部门、各个地方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回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无比自豪与喜悦。展望未来,我们充满自信与力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上,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必将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14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体会

众所周知,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当中,政治制度在制度体系建设中处于关键环节。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进行多次阐述。如2012年11月15日,刚当选总书记的时候,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他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授课老师也曾讲到,要抓住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个人认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首先涉及党执政合法性的问题,其实几年前我曾经接触过相关内容,当时是不太以为然的,认为打江山坐江山不是理所当然的,还用得着反复论证吗。但经过学习,对党的执政合法性加深了认识,它关系到我党在政治上能否实现有效有力领导,关系到广大人民对党的自愿认同和拥护,是党执政的必要基础。我党最高层领导亦即政治局常委以上,首次论述中共的合法性问题,是在2015年9月中9日。当天,王岐山同志在京会见一批外国政要和知名学者,在谈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我国取得的发展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发展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取得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创新机制,都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同时,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从国家的快速发展变化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使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做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统一。

总而言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复兴中华、圆梦中国的唯一出路。

二、主动作为,大胆创新

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能,绝不是只是坐等党的指示,党说做才做,党推你一下就动一下,而是要主动开展工作、大胆创新、锐意进取,争取为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积累和提供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但是也要看到,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体制、机制、程序、规范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等等。我们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我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明确重大事项。在这方面,必须要把握好“四个点”,即探索和确定本区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着力点,找准人大行使决定权和推进改革发展的结合点,作出决定正确的时间点。同时,要规范相关程序,如提请报送重大事项的时间和方式,议案的内容,人大常委会调研、论证、公开和监督检查的程序规范等,为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有力保障。有立法权的地级市可以考虑在立法的三个领域范围内先行先试。

二是推动人大机构建设。近年来,全国开发区尤其是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级开发区开始重视人大工作,并逐步在开发区内建立人大制度,但是数量还是极少的。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有216个国家级开发区,其中包括128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88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中近80%采用管委会主导模式或者公司营运模式,这一类开发区,是没有相应的人大机构,更不用说建立完善的人大制度了。已经建立人大制度的开发区刚刚达到总数的10%,也就是22个左右,说明这方面还有相当大的探索研究的空间。考虑向国家级园区派出人大工作机构,或设立人大工作协调机构,哪怕是合署办公,先把架子搭起来,逐步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开发区全覆盖。同时,完善和推广人大代表工作室。2014年09月23日,东莞市7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全部挂牌运行。作为人大代表更好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它们的运行,是对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积极有益的探索。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要打好监督组合拳。采取现有监督方式的优化组合,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权利,创新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以督促政府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例,我们在采取明察暗访、与办事人员一对一谈心、随机抽查、走访群众基础上,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可以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约谈单位主要领导,进而采取专题询问,审议、评议专项工作甚至质询等方法,打好组合拳,进行“动真格”的监督,实实在在地促进为民办事效率的提高。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积极探索督办代表建议的有效途径,坚持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机制、改进方式、提高质量。要通过培训增强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跟踪走访、现场督办等活动提高代表的参与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互动。前不久,我们在督办代表重点建议的过程中,通过向代表和市民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的方式,以统计结果说话,以数据说话,直接指向建议办理部门工作薄弱环节,督促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改进情况。

四是强化协商。特别是人事任免方面,候选人在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前,要多方面充分协商,提前听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候选人的意见建议,摸清情况,澄清误解,如反映候选人自身存在问题较大的,则需慎重考虑,避免上会后不能通过,这也是对党委权威的维护。在现阶段,这种情况是极少的,但是随着民智的开启、代表履职能力的增强,也是应该及早考虑的。同时,要和司法机关及信访部门沟通,了解候选人是否有牵涉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情况,是否涉及重大信访事件,是否存在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妨碍法院执行等情况,前两者肯定都会做,重点是后者,如果身为人大代表或部门领导候选人,自身都不尊重法律,不按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或妨碍法院执行,那起码说明法律意识淡薄,对其是否适合任职就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五是以立法巩固创新成果。除政府行政服务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外,也要考虑将人大自身创新的成果,通过地方立法体现或间接体现,把相关精神渗透在条文里头,这也是人民意志的一种体现。同时积极向上反映,把创新成果向全省、全国推广,甚至写入国家法律。往大里说,立法这件事,做好了就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三、善于宣传,加强交流

要多请进来走出去,提高对外交流水平,完善交流机制,创新交流方式,学习借鉴他国议会制度的有用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发展优势和综合实力争取国际话语权,以事实说话,接地气、有底气的宣传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魅力。

第15篇:完善和改革信访制度

:完善和改革信访制度——从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为视角

发布日期:2012-0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处】中国法学会

【摘要】目前,涉诉信访已成为各级法院的沉重压力和负担,法院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由于缺乏原则,出现无法可依等主客观因素,理论研究上更是缺乏足够的重视。对此,笔者从信访制度的概念、重要性进行阐述,进而提出涉诉信访的改革设想及今后对信访工作的完善。

【关键词】信访制度;涉法涉诉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我国社会当前正处在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不断增加,使信访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在众多信访中,涉及法院的涉诉信访为最多,民生问题凸显,它反映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高,以及对国家司法制度和人民法院的信赖。随着各种不可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众多民生问题已成为民众通过人民法院来解决这些矛盾的重要渠道。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日益俱增,诉讼主体多元化,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矛盾易激发,由此产生的涉诉信访也成了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法院形象、影响政府形象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目前存在对涉法涉诉信访法律规定不完善等主客观因素,法院对此问题的处理却显得懦弱而又缺乏原则,理论研究上更是缺乏足够的重视,使涉诉上访现象成为目前各级法院普遍面临着的一个难题,而且越来越困扰着法院的整体工作,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也冲击着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极大地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完善和改革信访制度成为保护民生合法权益的一大难题。

一、信访制度的内涵

2005年1月5日,我国颁布了《信访条例》。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信访的内涵,信访,即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1]。《信访条例》的颁布一方面及人民政府保持了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保护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了信访秩序。其中第一条就制定了立法的目的,即“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涉法涉诉信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就是涉及到法律和诉讼,当事人采用书信、电话、电传、互联网络、来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一切信访活动。从狭义上讲就是诉讼终结之后的申诉活动。信访事项一般包括:不服各级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检举、投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和违法乱纪行为;咨询有关政策、法律和问题,寻求相关帮助;对相关司法问题提出各种建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我国的信访制度规定了群众可以向村、乡、镇以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信访的权利,各级政府及其他部门都要为信访群众提供信访的一切便利,要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当事人不服的除了申诉以外,还可以通过信访来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这是各级人民法院发现错案的最好方法之一,同样也是最高法院监督地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能听到社会底层的声音和意见,又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信访作为实现民主的机制被提高到一个特别重要的位置,历来倍受重视。法院的涉诉信访制度也就成了司法民主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涉诉信访工作的现实处境

(一) 涉诉信访工作的现状

法院受理的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据最高法院统计,2004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来信来访422万件人次,上升6.2%。2003年最高法院接待处理集体上访比2002年上升16.9%和10.8%[2]。近五年,我省某中级法院共接收群众来信674件,接待来访人员826人次,其中,申诉、复查立案295件。2007年,当地政法委挂牌督办2件,省委督办、全国人大信访局交办2件,省法院挂牌督办5件,中院挂牌督办21件,共计32件涉诉信访案件。近几年,各地法院采取各种措施解决涉法涉诉案件,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二)涉诉信访面临的困境

目前,信访逐渐增多,一些上访群众在多次上访得不到解决后,就越级上访或进京上访,尤其是涉法涉诉的群众,在所有信访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涉法涉诉案件绝大部分是因为司法救济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一方面,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胜诉的一方为得不到执行到处找关系,上访;另一方面,败诉方不管判决是否公正,为了满足虚荣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更是积极地到处找关系,申诉,上访,不仅找政府,找上一级法院,还意图通过媒体来满足自己的要求。许多上访群众往往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或法官徇私舞弊等,要么找领导批示干预,要么要求启动再审程序,再审理一次。有的在多次上访后,虽然有了相关部门的答复,但仍然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上访。

我国的信访机构一般都是属于所在机关的内设机构,专门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本身不能够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同样法院也没有专门设立涉诉信访机构,多在立案庭下设信访组, 一是人员缺乏;二是不能引起信访人员的重视;三是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使有些问题久拖不决,也导致上访不止。如,青海省某中级法院立案庭成立于2002年6月,现有法官6名,其中庭长一人,副庭长1人,审判员4人,书记员1人。立案庭下设立案组,信访组,案件流程管理组、申诉复查组。

(三)涉诉信访机制的弊端和长远危害

1、立法上缺乏对长期缠诉闹诉者的处罚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规定只针对了冲击法庭,扰乱法庭秩序、阻碍证人作证,及作伪证,转移财产及不履行生效判决与防碍公务七种情形,而种种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冲击法院秩序的缠闹诉行为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情形,法律上对长期缠闹诉行为处罚规定几乎是空白,这就使法院在处理时感到无法可依,无从下手。例如:权开春以“流氓恶霸刘某某”,“花柳病”“充当走狗”等等恶毒语言攻击法官与法院进行的缠诉闹诉,若是公民之间有如此的诽谤,诬陷行为,受害一方肯定会强烈要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公民之间也不敢有如此肆意妄为的诽谤,诬陷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一些上访老户正是钻了法律上的空白,吃准了法院拿他没办法,才敢采取上述种种缠诉闹诉的行为。法院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法官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而当法院的自身形象受到攻击,法官本人的名誉与尊严受到侵害时,又有谁来保护!对此法律的回答却是暖昧模糊的沉默。

2、对缠诉闹诉行为处理不力,姑息纵容着缠访老户将闹诉行为进行到底。对上访老户的缠、闹诉行为,人民法院大多采取劝、让、哄的怀柔政策令其息诉,不能凑效时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听之任之,而能让其息诉的毕竟只占极少数,常常被当作先进案例进行宣传。最近笔者留意到《人民法院报》有三四篇有关在法院的努力下上访老户息诉的案例消息报道。其中,2004年8月20日有一篇《功到深处访自息》的报道比较典型:湖北省郧县一上访老户刘大林因被该县法院强制执行了1997年至2001年依法应交纳的472元的提留款而长期上访申诉,连年上访误了农活使其家境更为贫寒,该院院长知道其困难后亲自为其跑成了2000元的扶贫资金,刘大林拿到钱后激动地表示再也不上访申诉了。院长的爱民息诉之心当然值得嘉许,但这种缺乏原则性的做法显然不是解决上访问题的根本方法,有时碰到另外一些人反而会助长他们闹诉缠诉的气焰,无益于法院审判权威的树立。[3]

目前,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有其积极地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积极地一面,即反映社情民意,通过涉法涉诉纠正一些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消极地一面,主要表现在对审判工作、法官队伍、法院形象等的影响。对于许多当事人不服法院的判决,一层一级地申诉,有的甚至于对法院作出地裁决仍然不服。反过来再通过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新闻媒体反复申诉,甚至直接向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写信告状。大量地信访案件,法院不仅要投入一定地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也会造成办案法官的心理压力,影响其他案件的审结。这种状况如果任其长远发展下去,最终必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形象,削弱了司法权威。

三、对法院信访制度改革的定位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信访工作的职能就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对于法院来说,一方面它可以反映民情民意,排解矛盾,另一方面可以借助这一信息渠道,起到监督和改进司法的作用。涉诉信访制度的功能就是: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

基于以上定位,涉诉信访应该是一种对司法的救济,司法程序所不能实现的正义可以在信访的制度中继续探讨,让它起到一种补充的权利救济功能。对法院而言,涉诉信访是一项现实、被动、高效的制度更新机制,具有促进民主与法治的功能。对法院而言,信访制度的改革,首先要独立设立信访机构,并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力,使涉诉信访充当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种权力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协调器(4);其次,配置相应的人员。配置有法律知识、工作经验的人员来抓信访工作;第三,要有明确的工作措施、工作制度。如工作措施上采取认真听取当事人反映问题,重点抓排查处理,定期审查,定期来访解决,以案讲法释明,以及说服教育等,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自行息访。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信访登记体系和办结体系,不仅可以准确统计信访量,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克服目前当事人盲目投诉、反复投诉、多方投诉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和司法公信力的消弱。同时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消除诱发信访的制度性根源,减少信访的绝对数量,使矛盾不致激化。

四、涉法涉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一)涉法涉诉制度的改革和设想

1、法院设立信访办,使其成为法院独立的机构。其职责是: (1)处理答复来访信件;(2)处理答复接待涉诉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3)审查、转达当事人的非诉信件;(4)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5)负责处理院领导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工作;(6)负责司法救助工作。

目前,作为法院信访办事机构的立案庭,负责法院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及有关审判庭处理;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和本院的信访工作。面对众多工作和日益增长的信访案件,在立案庭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势必会造成其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甚至造成对信访案件的相互推诿、敷衍和拖延等现象,导致信访协调解决功能的发挥。信访群众对法院的答复不满意,又会向上一级法院、政府部门及媒体等单位不断上访、缠诉。因此,设立法院独立的信访机构,能增强信访工作职能的发挥,提高其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当前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

2、明确各级法院信访职能的权限,对上访人实行限制信访。对各级法院信访办工作人员设立依法享有法定的调查权,责令被信访的基层院、庭作出书面报告的权力,以及公开调查报告的权力。实行信访机构直管,严格划分各级法院信访办责任权限,使上下级法院信访办各司其职,最大限度发挥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信访办的主要目标放在解决问题,救济权利,提高效率,找出违法和失当行为上。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法院“大信访”格局。同时对上访人实行限制信访。如,对已经生效的一审案件,当事人信访的,可以由原审法院受理信访,对确实有问题的,信访办可以提交本院审委会讨论是否提起再审;对没有问题的信访案件,尽量用法理来释明问题,解决问题。当事人对原审法院信访办的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信访办申请。对二审生效案件的上访,可以由二审法院信访办受理。当事人不能越级上访,越级上访的,法院不予受理,其他政府部门也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限制上访不仅能减少信访案件,而且可以树立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同时维护了司法机关裁决的既判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设立专门的信访司法救济制度。2005年,最高法院制定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有些法院还设立了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济制度,这些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心愿,是“三个代表”思想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在国外,对信访的救济也已经有先例,如总统基金、总理基金,这是国外解决信访问题、减轻信访压力的一个很重要的物质基础和途径。我国设立专门的信访司法救济制度,就是将信访矛盾交由整个社会群策群力解决。

(二)涉法涉诉制度的完善

1、加强信访制度建设。近些年来,各级法院推出了领导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岗位目标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形式。同样对信访工作也应建立起信访工作制席,如,制定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信访工作管理制、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以及建立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等等,从而在改革信访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完整、科学的管理体系。以一种开放的、灵活的机制,有效的制度来协调各种矛盾,提高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率。减少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冲击力,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确保案件质量,树立司法权威,勇于纠正错案,加强信访接待,杜绝敷衍推诿,下功夫把息诉工作作细作实。对于缠诉老户的闹诉行为,我们首先要克服厌战情绪,坚定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融汇贯穿于信访工作中。一要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二要坚持有错必纠,勇于纠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三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使上访老户工作有部门办,有人管,杜绝和避免出现上下级法院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不明情况发生,并要求信访法官在工作中注意对缠访老户的思想教育,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使他们了解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的理由,争取他们的理解和信任,促使他们早日息诉罢访。四要建立上访老户档案,共享信息资源,其目的就是使党委、人大、政府及各级检察、法院信访部门能够共享信息,协调一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及不知情的外部监督。

3、加大公开处理的力度,利用舆论的力量促使其罢访息诉。缠访老户之所以采取种种闹诉行为,就是要蛊惑、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利用舆论的力量迫使法院向其就范,因此,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正义凛然的氛围中,进行有理有据的公开处理,利用舆论的力量迫使其罢访息诉,可采取以下举措。

(1)公开审理、公开听证。办案人员在做好充分准备后,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听证,当庭质证、认质,当庭评断,当庭宣判。同时请媒体采访报道,专家点评,通过全程透明的公开审理、公开听证,不仅可以消除当事人对法官公正性的怀疑,而且对缠诉者也可以形成一种舆论压力,促使其反省自己,息诉罢访。

(2)公开宣判,公开处理。针对缠诉老户胡搅蛮缠,采用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法院公正裁判的情况,采取大造声势,大造舆论的方法,邀请有关单位和媒体,深入基层,组织群众及缠访老户的亲属参加公开宣判会,同时利用公开宣判的机会,抓住缠访老户认理服法,广大旁听群众对案件是非曲直一目了然的有利时机,对经说服教育仍缠闹不止的上访老户,区别情况,选取时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开进行处理,该司法拘留的司法拘留,该劳动教养的劳动教养,该判刑的坚决判刑,并昭告社会,以儆效尤。

(3)公开谴责。法院签署公开谴责令,张贴在交通要道,刊登在报纸上,利用社会舆论的压力,迫使其反省和约束自己,遵守和服从法律。

4、配备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在法院工作有一定年限的审判人员。同时将信访办与法院各业务庭视为同等地位的庭室,使其具有一定的组织保障。信访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对信访案件的处理,俗话说:“打铁须自身硬”, 许多信访事件本身具有法律事实和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而缺乏专业审判领域知识和经验的信访法官仅仅根据来访者的一面之词所作出的处理和答复往往会产生偏颇,造成上访者的不满和继续上访。所以,应该选调一些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在法院工作有一定年限的审判人员担任接待信访的工作人员。

5、将涉诉信访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涉诉信访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政治稳定,除了法院要自身更新观念,加强内部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外,还需要党委、人大、政府、当事人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与法院形成合力,进行综合治理。

6、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防止矛盾激化,及时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大特色。因此,在审判工作中要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经常化、正常化、规范化,使上诉和申诉、上访数量日益下降,真正做到输赢皆服,案结事了。

【作者简介】

祁得春,单位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余慧玲,单位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注释】

[1]佚名著:《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探讨》 载http://www.daodoc.com/与2008年6月25日访闻。

[2]于喜胜:《论涉诉信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载: http://www.daodoc.com/article与2008年6月30日访问。

[3]祝玉芝著:《法院的尴尬 法律的无奈》 载《青海审判》2005年第2期。 [4]刘卫忠综述:信访制度改革研究大有可为——信访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

第16篇:改进和完善乡镇调控能力总结

改进和完善乡镇调控能力总结

**镇开展“改进和完善乡镇执政方式,

增强乡镇调控能力”试点工作汇报****镇是**市第四大镇,浙江省重点镇,2004年被国家建设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镇。距**市区18.5公里,镇域面积60.2平方公里,下辖61个村(居),其中58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人口7.3万

。根据**市组织部布置,**市委将“改进和完善乡镇执政方式,增强乡镇调控能力”试点工作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和强化村级组织建设两项工作任务交我镇开展试点工作。**镇全镇在职干部职工12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60人,实有53人,事业编制数78人,实有72人,下设四片一办。自8月中旬开始试点工作至10月底结束,针对瑞安市委、市组织部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一系列试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做法

1、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我镇开展试点以后,市委领导和组织部非常重视,多次到镇调研、指导工作。镇委把该项工作摆在全镇工作首位,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班子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开展试点工作。并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向镇机关全体干部阐明试点工作意义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全体机关干部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上来,以全局高度、政治高度出发来考虑试点工作。通过会议,宣传引导,统一了大家思想,使全体机关干部都理解、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

2、集思广益,完善方案。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倾听他们在试点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制订实施方案的基础,也是确保方案胜利实施的关键。这次试点工作从开始至结束也不过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在这三个月中我镇为试点工作而专题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少20次,每次会议中都仔细倾听与会者意见和建议,进而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稿,然后公开实施方案稿讨论,再次召开会议听取多方意见。试点工作中我镇对实施方案先后七易其稿。在综合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确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上级部门,保证了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有效的开展。

3、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本次试点主要搞好两项任务:一个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重视和强化村级组织建设。这两项工作牵涉面广,涉及镇村两级,事情千头万绪。我镇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镇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如纪检书记负责镇班子及班子民主决策有关组织制度的制订;党群副书记负责镇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制订和村级组织建设有关制度;分管农业副镇长负责农村村务管理制度制订等等。通过分工,明确各人责任,加速试点工作进度。不到二周时间内,我镇制订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程序》、《鼓励优秀大学生充实村两委程序》、《专职农村指导员制度》、《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的有关意见》、《村组织工作细则》、《村务公开细则》等等一系列文本。这些文本出台进一步保证了试点工作实行中的可操作性。这也是我镇试点工作没遇到很大阻力平稳开展的原因。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根据试点工作制定的具体措施、方案,分清缓急轻重,突出重点。首先公布镇内机构设置方案,开展中层干部竞职上岗试点,在圆满完成该项工作后,再进行办事处撤并宣传动员、专职驻村干部选配、村级组织建设开展,最后离岗退养制度的实行等一系列工作逐步平稳推进,最终圆满完成。

二、取得成效

我镇圆满完成市委下达的工作任务,通过本次试点工作,对理顺镇内部关系,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增强镇政府调控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成效表现在如下几点:

1、优化了班子结构。在镇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基础上,通过采用领导干部“只进不出”,党政领导交叉任职的办法,将现在的镇领导职数16名调整为11名,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促进班子团结高效,增强调控能力。

2、减少了管理层次。撤消篁社办事处,将原**办事处所有人员并入**镇统一调配使用,减少了干部职工管理层次和办事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3、明确了工作职责。整合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镇机关原“三办五局”合并组建为6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政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镇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各办公室责权范围,打破试点工作前机构设置交叉重叠、职权不清、处事不明弊端。将镇属所有事业单位按职能归口相应办公室管理,人员由镇党委统一调配使用,增强对人事调控能力。

4、培养使用了青年干部。本次试点镇内设中层机构领导采用竞争上岗方式确定。21位镇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信任测评、竞职演讲、组织考评等程序,其中13位走上镇中层领导岗位。13位中层干部中最年轻才23岁,平均年龄33岁。新任中层领导6名,其中正职2名,副职4名。培

养使用了一批年轻力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接班人。通过竞职上岗,充分尊重人才做到人尽其用。调动和发挥了中层干部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采用个人自荐、组织审查,确定2名年轻的镇干部到两个比较复杂的村任专职驻村干部,培养年轻干部的实践经验和应对复杂问题处置的能力,加强对村级工作指导。

5、增强了对部门站所的调控。实行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

除上级党组织有规定外,驻镇有关基层站所的党组织关系一律由镇党委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后已有4个站所将组织关系迁入**镇,加强了镇党委对基层站所组织管理。市职能部门在任免基层站所负责人时,要征求有关乡镇意见,增强了乡镇党委政府的调控能力。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试点工作开展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转暴露出几点问题,具体归纳为以下几点:

1、对于撤并**办事处一事,有部分村民群众不理解。认为撤消**办事处后会为原篁社办事处辖下13个行政村工作、办事带来不利,甚至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鉴于群众这种思想动态,我镇下步拟通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将撤消办事处的好处、意见宣传到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层次。打消他们顾虑,统一他们的思想。

2、镇机关内设机构,因磨合时间不长,运转不够顺畅,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内部工作职责,明确专人工作范围,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理顺内部关系,做到事事有人管,不出现工作责任重叠、交叉、空白等情况,确保镇内机构高效顺畅运转。

3、大学生到村任职难以落实。目前我镇大学生要求到村任职积极性较高,符合条件报名人选有20多名,由于他们所在村两委职数基本已配足,这对大学生到村任职带来了不便。有些村情况复杂,虽然镇委可同意增加两委职数,但村两委意见不统一,党员群众民主选举意识较于敏感,加之大学生涉世不深,经验浅缺,增选两委担心难以达到目的。

4、组织调研,摸清情况,继续深化和完善试点工作,争取在下年度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六项任务。

第17篇:改进和完善乡镇调控能力总结

**镇开展“改进和完善乡镇执政方式,

增强乡镇调控能力”试点工作汇报

镇是**市第四大镇,浙江省重点镇,XX年被国家建设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镇。距**市区18.5公里,镇域面积60.2平方公里,下辖61个村(居),其中58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人口7.3万。根据**市组织部布置,**市委将“改进和完善乡镇执政方式,增强乡镇调控能力”试点工作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和强化村级组织建设两项工作任务交我镇开展试点工作。**镇全镇在职干部职工12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60人,实有53人,事业编制数78人,实有72人,下设四片一办。自8月中旬开始试点工作至10月底结束,针对瑞安市委、市组织部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一系列试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做法

1、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我镇开展试点以后,市委领导和组织部非常重视,多次到镇调研、指导工作。镇委把该项工作摆在全镇工作首位,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班子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开展试点工作。并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向镇机关全体干部阐明试点工作意义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全体机关干部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上来,以全局高度、政治高度出发来考虑试点工作。通过会议,宣传引导,统一了大家思想,使全体机关干部都理解、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

2、集思广益,完善方案。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倾听他们在试点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制订实施方案的基础,也是确保方案胜利实施的关键。这次试点工作从开始至结束也不过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在这三个月中我镇为试点工作而专题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少20次,每次会议中都仔细倾听与会者意见和建议,进而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稿,然后公开实施方案稿讨论,再次召开会议听取多方意见。试点工作中我镇对实施方案先后七易其稿。在综合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确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上级部门,保证了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有效的开展。

3、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本次试点主要搞好两项任务:一个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重视和强化村级组织建设。这两项工作牵涉面广,涉及镇村两级,事情千头万绪。我镇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镇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如纪检书记负责镇班子及班子民主决策有关组织制度的制订;党群副书记负责镇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制订和村级组织建设有关制度;分管农业副镇长负责农村村务管理制度制订等等。通过分工,明确各人责任,加速试点工作进度。不到二周时间内,我镇制订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程序》、《鼓励优秀大学生充实村两委程序》、《专职农村指导员制度》、《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的有关意见》、《村组织工作细则》、《村务公开细则》等等一系列文本。这些文本出台进一步保证了试点工作实行中的可操作性。这也是我镇试点工作没遇到很大阻力平稳开展的原因。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根据试点工作制定的具体措施、方案,分清缓急轻重,突出重点。首先公布镇内机构设置方案,开展中层干部竞职上岗试点,在圆满完成该项工作后,再进行办事处撤并宣传动员、专职驻村干部选配、村级组织建设开展,最后离岗退养制度的实行等一系列工作逐步平稳推进,最终圆满完成。

第18篇:改进和完善乡镇执政方式研究

“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者,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程中,面临着如何改进和完善执政方式、增强调控能力这一重大课题。我部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本课题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积极探索改进和完善乡镇执政方式、增强乡镇调控力的有效途径,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乡镇调控力现状

从狭义上理解,乡镇调控力是指乡镇对乡镇内部、部门站所、村级组织等所具备的一种调节、控制的权力、能力,表现为影响力、号召力和协调力。从广义上理解,乡镇调控力还应包含乡镇对乡镇内部、部门站所、村级组织等所具备的服务能力,表现为亲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调控主体能力偏弱

乡镇党委政府作为调控主体,在现阶段其总体调控能力偏弱。

1、党政运行不规范。一是党政不分。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乡镇长办公会议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党政不和。一些乡镇党委书记民主决策意识不强,习惯于搞“一言堂”;一些乡镇长认为行政事务管理实行首长负责制,在某些重大政务决策上不接受党委意见。

2、干部队伍不适应。一是个体工作能力缺乏。农村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求乡镇干部适时调整新思维、讲究新方法去解决。二是整体工作效能不高。三是部分干部干劲缺乏、作风不实。

(二)调控财力基础薄弱

必要的财力是乡镇调控力的重要保证。就目前永嘉县而言,乡镇的财力基础相当薄弱。一是乡镇财政可用资金严重不足。山区乡镇财政基础十分薄弱,沿江乡镇虽然财源相对充足,但其可以调控支配的可用财力相当有限。二是赤字和负债压力大。截止2004年底,仍有9个山区乡镇没有完全消除赤字和负债,占全县乡镇个数的24%。山区乡镇的消费性赤字和负债总计达700余万元。三是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乡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存在许多漏洞。

(三)调控缺乏有效手段

从实际情况看,乡镇对内部、部门站所、村级组织实施有效调控力度较弱,调控效果和调控目标之间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对乡镇内部调控不力。部分副职不服从正职的领导,部分一般干部不服从集体的领导,下属机构部门不能很好履行职责,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工作效能低下。二是对部门站所难以调控。县级部门在乡镇站所各自为政,乡镇难以协调。三是对村级组织调控过弱。乡镇集体决策的落实在一些具体工作中操作难度增大,如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工程政策处理、村级选举特别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等。

二、对策与建议

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乡镇政府要逐步走向有限政府,从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进和完善乡镇执政方式、增强乡镇调控力,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着眼于规范乡镇公共管理职能、增强乡镇公共服务能力,明确乡镇职能,健全法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大保障“的目标。

(一)提高执政能力

1、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合力。一是适当扩大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二是合理搭配。选用干部要注重知识的互补性、专业的配套性和性格的相容性。

2、明晰职责分工,规范议、决、行程序。一是科学界定党政职责。坚持和完善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度,扩大党内民主,牢固树立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通过发挥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促进政府工作的规范运作,从而有效缓解党政不合形成的紧张压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整体素质能力。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干部激励机制。

(二)转变乡镇职能

1、明确乡镇职能设置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乡镇没有能力去行使的职能,应予剔除。二是责权统一的原则。要充分行使职能,必须拥有相应的事权和财权。三是分类设置的原则。

2、确定乡镇职能内容。根据上述原则,将乡镇职能确定为基本性职能和附加性职能两大类。

就永嘉县而言,山区乡镇应确保履行基本职能,工业发达乡镇、集镇、旅游资源相对丰富乡镇可视情况赋予附加性职能。

3、确保乡镇职能行使到位。一是做到不“错位”。要充分考虑乡镇的实际承受能力,切忌在工作落实中动辄使用“一票否决”。要尊重乡镇的相对自主独立,调动乡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实现“务实、高效”的目的。二是做到不“缺位”。彻底改革“唯上不唯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做到既“唯上”,更要“唯下”。

(三)理顺条块关系

1、合理设置站所机构。一是调整放权。二是精简撤并。三是有序分流。

2、强化乡镇对站所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定期评议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人事任免征询制度。

3、健全完善乡镇与站所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工作事项通报制度。二是探索建立乡镇与站所的协调会议制度。

(四)改善乡村关系

1、坚持党对农村的领导,建立良性运行、充满活力的村级组织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村党支部建设,提升党在农村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支持、帮助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2、坚持领导与指导并举,构建协调有序、运行顺畅的乡村联动格局。一是正确认识和把握领导与指导的联系和不同,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三是探索建立乡村应对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预警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机制。五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便民利民的长效服务机制。

3、结合实际,做好乡村撤并工作。

(五)健全财政体制

1、分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利益分配模式,增加乡镇财政的可用财力。

2、建立有效的乡镇财政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乡镇财政的平稳运行。

3、改革乡镇财政机构,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和监督。<?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19篇:新吉克煤矿持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制度

新吉克煤矿持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瓦斯治理手段,改进瓦斯治理方法,消除瓦斯事故隐患,杜绝发生瓦斯事故,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一、成立瓦斯治理持续改进领导小组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 组 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成 员: 副总工程师 生产技术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经理 通防部长、机电部长 安检部长 经营部部长、调度室主任、通修、防突等相关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程序

1、井下瓦斯治理实施单位、各相关部室将瓦斯治理存在问题上报小组办公室。

2、对于上报的瓦斯治理问题,由通防部向瓦斯治理持续改进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小组制定具体方案。

3、方案制定后由通防部向申请单位下达瓦斯治理措施改进通知单。

4、最后由瓦斯持续改进小组对改进后所取得的结果进行验收确认。

三、奖罚

1、凡是上报的有关瓦斯治理问题,通防部要在5-8天内回复或出台相关整改措施,一次不执行,对通防部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2、其它小组成员不配合组长工作,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3、瓦斯治理效果差,提出后长时间内不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方法,对小组全体成员每人罚款200-500元。

4、对于在瓦斯治理持续改进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如果其成果获得矿内奖励,矿上将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

5、为鼓励全矿所有职工都参与到瓦斯防治当中来,凡是对瓦斯治理有贡献人员,年底前由矿进行统一奖励。

通风、抽采、监控、防尘、防火等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1、矿长对矿井“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负全面负责,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通修队、防突队、通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调度室等单位负责实施“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

2、审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通风技术管理、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等方面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一通三防”事故的隐患。

3、审查周期为每月组织一次。

4、对审查出的隐患要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对审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20篇: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

安全监察和改进制度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发现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督各生产环节安全实施公司生规章制度,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各环节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实施,确保公司生产运营顺利进行。 1 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 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 内容与要求 4.1 日常安全检查 4.1.1 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 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 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检查

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 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 专项安全检查

4.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 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 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工作自查报告
《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工作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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