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
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潍坊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二○一二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二○一二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聘范围
(一)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1、已经进入国家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2、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3、仍实行机关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
4、企事业单位中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
5、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包括反聘)人员。
二、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条件
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和业务能力,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
1定学分;同时,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达到规定条件。
(一)继续教育条件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必须达到20学分。达不到规定学分,不得上报评审材料。
(二)学历条件
晋升初级职称要求达到规定学历。国家正规院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央和省委党校、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颁发的毕业文凭,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视为学历有效,除此之外,其他文凭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学历认定按市委组织部潍组通字〔2002〕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任职年限、专业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的起止时间,从被单位正式聘任的时间算起,以颁发聘任书的日期为准,而不是从评委会通过任职资格的时间算起。依据第一学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其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须同时达到规定年限。依据第二学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学历取得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达到第一学历之规定的,可视为第一学历。
1、第一学历
高中毕业的:晋升员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5年,同时聘任员级满4年;
中专毕业的:晋升员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年;晋升助级须聘任员级满4年;
大专毕业的: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 大本毕业的: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年。
2、第二学历
中专毕业的:晋升员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年;晋升助级须聘任员级满4年;
大专毕业的: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大本毕业的:晋升助级须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呈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三份(不得复印);
(三)原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单位公布聘任文件原件各1份;
(五)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六)任职以来各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七)继续教育证书;
(八)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九)任期内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等原件。
四、改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没有变动的一般不准评改其他系列。改变工作岗位的,需在现岗位经过一年左右的考察,方可改评相
同级别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评审费用的收取
按省物价局、财政局、人事厅鲁价费发〔2000〕235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人100元。
六、评审材料的呈报及评审时间安排
各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材料的呈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并于9月28日前将评审材料及费用报开发区政治部人事人才科。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政治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X月X日
关于做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初级职称材料整理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