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科毕业论文期间学院实验中心仪器使用须知
2014年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已启动,为更好地为各位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服务,关于本科毕业论文期间学生使用学院实验中心仪器事宜,特做以下说明:
1、请各位指导老师告知使用者在需要使用实验中心的仪器时,请先到实验中心A222房间,做好预约登记。在登记时请各位老师告知学生在“使用人”一栏写上学生及指导老师的名字。
2、普通仪器的使用。使用者使用相关仪器时,请一定确认熟悉该仪器的使用说明。如之前未用过,请先学习该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在每台仪器旁边,请不要拿走),或请有使用经验的老师或同学指导其使用,并做好仪器使用的登记。请登记到“实验室使用登记薄”(封皮落款是“济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监制”)。写明“日期”、“实验内容”、“主要使用仪器”、“起止时间”、“使用人签字(在“课代表签字”一栏填写)”。使用后请使用该仪器的老师或学生找实验中心老师核实仪器未有损坏后,并请实验中心老师在“责任教师签字”一栏签字。
3、贵重仪器的使用。实验需要用到HPLC、均质机、基因枪等贵重仪器时,使用者必须请有使用经验的老师或同学指导其安全使用,未有使用经验的使用者禁止使用,并在“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薄”做好使用登记(封皮落款是““济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监制”)。写明“年月日”、“使用人”、“联系电话”、“指导老师”、“起时”、“止时”、“使用前仪器性能”、“使用后仪器性能”,使用完成后请实验中心老师在“验收人”一栏签字。
4、使用仪器完成实验后,请使用者保持好相关仪器所在房间的卫生。如使用过程中产生垃圾,请及时带走,并打扫相关房间的卫生。实验中心老师有权对没有遵守实验中心相关规定的使用者做出批评,屡教不改者,禁止使用实验中心相关仪器设备。
5、由于实验中心部分仪器设备使用率较高,请使用者务必在使用前及时到实验中心A222房间做好预约登记,以便实验中心老师安排使用。
6、如在使用过程中,仪器出现故障,请使用者及时报告给实验中心老师。如发现出现故障隐瞒不报者,学院将作出严肃处理,并禁止其使用实验中心仪器设备。
7、实验中心使用时间:周一到周五早8:30-11:30,下午:1:30-4:30(请计划好使用时间,上午十一点,下午四点后不再登记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时间使用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时,请使用者的指导教师提前联系实验中心老师借用相关房间钥匙,并在第二天上班前及时归还相关房间的钥匙。
8、未尽事宜,请相关老师与实验中心老师协商解决。
实验中心联系电话:82765807。
请各位老师转发给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学生,谢谢!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中心
20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