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镇低保复核工作方案
2018年度低保复核工作即将开始,为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低保复核工作,确保我镇低保复核“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1、调整充实镇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
2、召开低保复核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自职责,研究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工作。
二、组织动员阶段(4月6日—4月15日)
1、召开由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主任、会计等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2、组织培训各村干部和业务人员熟知低保各项政策法规和操作办法,各村通知低保户提前准备复核所需材料,尤其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低保对象,应提供收入证明材料;无收入或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低保对象,应提供影响收入的在校证明、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材。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对此次低保复核工作进行宣传,深入动员和发动我镇居民积极参加和配合。
三、调查审核阶段(4月16日—5月6日)
1、镇民政办组织人员及抽调敬老院工作人员,联合村干部分为两个小队,入村逐户调查,确保做到低保对象全见面,低保政策全公开。
2、核查低保户具体家庭情况,包括低保户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收入及工作情况,家庭主要开支及是否有隐形财产、收入等。
3、核查低保户成员的身份信息及领取低保金存折信息是否一致,填写入户调查复核表及银行签字确认表格,并要求低保户当场签字确认加盖指纹。
4、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要求各村干部及低保户自查自纠。
四、总结阶段(5月7日—5月20日)
1、将低保复核结果进行镇村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单位、收入、享受保障金额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低保复核情况,民政办工作人员整理填写各类表格。
2、镇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向镇政府、民政局汇报低保复核情况总结,由民政局统一进行低保复核结果公示,并做到长期县、镇、村三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