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关于控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奖惩办法
为有效遏制园区范围内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建筑物的行为,保证园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总体目标
西塞山工业园区范围内(十六个村、社区所属范围)的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建筑物为零。
二、奖惩对象
1、各村(社区)书记;
2、各村(社区)集体;
3、园区挂点干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村(社区)工作职责
1、各村(社区)书记是土地管理和控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本村(社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管控负有第一责任。
2、各村(社区)迅速落实土地管理和控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工作日巡查制度,建立快速处臵机制,要及时发现村(居)民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制止和监督, 1
同时必须在违建行为发生十二小时内电话和书面上报园区城管部门。
3、各村(社区)要做好控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宣传工作,通过办专栏、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渠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拆违控违政策知晓率,将拆违控违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宣传到千家万户,在辖区内形成强大的拆违控违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4、各村(社区)必须协助城管、土地等相关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调查、处臵工作。对已出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配合管委会、城管、土地部门依法进行制止拆除,并做好群众工作。
(二)挂点干部和部门工作职责
1、挂点部门要成立控违工作组,落实专人到挂点村(社区)驻点,每天向园区城管和纪检部门报告挂点村(社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管控情况。
2、挂点干部及部门工作人员要对挂点村(社区)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进行检查督办并及时制止,一旦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及时联系并协助城管、土地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3、园区挂点干部一旦发现挂点村(社区)书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及消极对待或助长违法行为,致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滋长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上报园区纪检部门申请免除该 2
村(社区)书记职务。
(三)城管部门工作职责
1、城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建行为,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同时确保每个村(社区)有一名蹲点的协管队员,负责其蹲点村(社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
2、城管部门在接到村(社区)、挂点干部及其他有关违法建筑方面的报告后,必须在十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强制拆除,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十小时内上报至园区管委会。
(四)园区纪检部门工作职责
1、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督促园区相关部门和村、组履行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职责,对查控和处臵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进行督查处臵。
2、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设、处理过程中的渎职、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和园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为。
四、奖惩办法
(一)责任追究
1、对控违查违工作不力的村(社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①依据西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及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若干 3
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免去所在村(社区)书记职务。
②年终考核中发生一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村(社区)一律不能参加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③年终考核中发生一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村(社区)一律不给予任何奖励。
2、对控违查违不力的挂点干部和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西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及制止违法用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奖励方式
1、对控违查违工作得力的村(社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奖励:
①对当月未发生一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村(社区),给予三千元工作经费。
②对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村(社区),年终给予村(社区)书记三万元奖励。
2、园区部门所挂点的村(社区)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年终给予挂点部门一万元奖励,用于奖励参与挂点控违工作的部门工作人员。
3、园区范围内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年终给予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三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