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屠宰附属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屠宰附属产品即:猪头、大肠、小肠、心肺、猪尾、花油、猪肝、猪肚等(以上简称猪杂)全部销售给乙方。
二、双方商定全套猪杂价格暂定为
三、期限为三年,即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止。
四、合同鉴定后,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
五、结算方式:根据每日屠宰数量据实结算。
六、甲方不得将附属产品猪杂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一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双倍与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
七、乙方不得拖欠甲方附属产品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具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买卖合同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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