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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专项整治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17:39: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一: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 国土资函[] 号文件,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一)认真部署。对清理整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我局立即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局、市区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房地产用地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印发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土资函〔 〕 号),对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要求、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等作了明确部署,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培训和宣传。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省政府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之充分认识此次

专项整顿工作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提高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地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合法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举报;三是做好对房地产商和房屋产权单位的宣传,使之明晓意义,掌握政策,做到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市营造出一个理解、支持、参与和促进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整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用地

一些违法用地由于前后时间跨度长,因此,我们本着既考虑历史,又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对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房地产违法用地及交易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我局根据违法占用土地的用途、位置的差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罚,并通过采取降低完善手续门槛、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提高了违法占地案件处理效率。

三、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土地法制建设,依法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土地非法转让和房地产非法交易,保障了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建立起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地价管理、优化企业投资用地环境、严格规范土地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大了土地市场管理的力度。

(二)对土地使用审批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增派人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土地登记发证和受理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等业务,实行受理和办理业务相分离,规定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开通了行风热线,增强了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加大招标拍卖土地力度。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对商业、旅游、娱乐、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认真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市及各市区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土地储备工作,为强化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打好基础。

年 月 日 篇二: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洪江市房产管理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密切迅速地开展宣传和部署

《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下达到我局后,我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按照怀化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洪江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我们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大会,认真传达和学习了中央、省、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就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对全体干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均成立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抓好牵头工作的落实,并对各部门、各单位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任务书。由此,全面启动了洪江市房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二、深入细致地进行问题排查

我们按照《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排查工作责任,将排查的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并制订了工作措施。

我们还积极配合市房产局、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拆迁补偿、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及权属登记等违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

三、疏密不漏地进行自纠整改

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的同时,我们加大日常的稽查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实,找出问题根源,及时纠正整改。

四、严格监督检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将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我们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拓宽了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堵塞制度上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这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于建设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通过一个阶段的自查自纠,我们发现和解决了部分实际问题,但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个漫长的整治、疏理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

是有的工作因部门职能交叉,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使专项治理工作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

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源之一在于无效监督或监督不力。如同级监督问题,纪检监察如何实现业务同期监察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及主要措施

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下一阶段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我局将按照省建设厅和郴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的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力争取得治理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篇三:灵璧县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灵璧县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并严格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保证房地产用地及时开发利用。

(二)专项整治重点。本次重点整治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不规范供应房地产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重要条款缺失,对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

二、摸清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严格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是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签订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尚未竣工、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具体内容包括:

(一)别墅用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售在建、尚未开工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包括宗数、土地面积、土地供应时间等。

(二)囤地和闲置土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到期尚未开工、延期竣工房地产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已处置但尚未收回闲置土地的原因,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闲置原因、处置方式等。

(三)违法违规转让、炒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尚未竣工或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让用地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

(四)保障性住房用地违法违规改变用途的清理情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转让的尚未竣工或尚未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约改变用途的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

三、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清理合同,摸清情况。在2010年3月31日前,我局结合出让合同清理工作,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的“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模块”完成数据录入上传、分类统计、掌握情况。

专项清理数据出来后,县局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方案,认真开展整治。4月初,已将方案及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二)明确标准,严肃查处。全面分析房地产开发利用情

况,于2010年4月5日填写统计表报市局汇总。同时,按照政府批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别墅、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问题分类进行严肃查处,对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难以查处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措施。5月15日、6月15日、7月15日前,逐月将每一宗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查处情况报市局汇总。

2010年4月7日,已经将统计表收集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厅土地利用科;在5月底、6月底,逐月收集汇总上报的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查处情况上报市局土地利用科。

(三)及时总结,完善制度。6月中旬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对本次整治工作中,在用地合同签订不规范、违反政策供应土地、对土地利用监管不到位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不到位、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按照部34号文件要求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相关问题纠正和处理完毕后,要上报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后不再重复处理。因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防止企业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效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在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不落实的地方,县局将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高发的地方,实行专项督办验收。

四、针对专项整治的有关问题,具体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房地产用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合同清理工作统筹安排,统一协调、突出重点、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处理。

(二)认真整改纠正,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及时梳理和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清理出的合同内容不规范问题,认真整改,严格按照部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用地合同条款,健全完善制度,确保保障性为主的住房建设用地。

通过此次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房地产用地

的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各种囤地炒地、擅自改变用途等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此项工作,营造一个健全的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监督市场。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篇四:洞头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洞头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和《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住房?2006?216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06年11月22日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规划建设局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使我县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有序开展,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从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住房消费、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工作。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房字?2006?99号)要求,我局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与县发展改革局、县规划建设局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洞头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整个整治工作,召开了协调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任务,做到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执法行动,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地开展,使我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部署,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与部署安排阶段;自查自纠与集中检查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精心组织工作,使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为使这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努力扩大整治的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06年11月29日召开了全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房管局局长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主持,县府办副主任作动员讲话,并就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设立了专项整治活动的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方便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为配合这次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信息简报。

认真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目前我县共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七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十家(其中本地房开企业四家,外地房开企业六家)。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二阶段,对商品房预售违规、恶意炒作行为、广告违规、销售合同违规、房地产经纪违规、房地产价格违规及其他违规等项目进行了企业自查,共计收到《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17份。截止6月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未接到有关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电话。

2006年12月29日洞头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整治第二次专题会议,并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房开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共检查了3家中介所和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中,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均能自觉合法经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在各部门自我检查和督查阶段,县房管、规划建设、价格、工商等部门认真组织自我检查和督查。县房管局根据洞头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自查了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

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强督查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维护了房地产交易秩序,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管,健全机制

坚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房地产监察大队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和许可条件,严格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并将许可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在实施预售许可前后,采取业务科室事前抽查和房地产监察大队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查监督,及时警告、制止违规预售行为。

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管理。要求开发企业使用国家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时严格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在备案时要求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明,落实购房“实名制”。

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机构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到我局办理备案。

针对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实际、科学、有效、持续的原则,着手研究探讨管理新路,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法规、政策,推进房地产交易秩序制度建设,

建立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日常监督查处工作与典型案例重点查处相结合、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与查处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监管缺位、工作失职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建章立制,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各方主体起到警示作用,对守法经营者起到保护作用,使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购房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正常市场秩序得以切实维护。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篇五: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汇报

临淄区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汇报 接到市房管、人社局、城管局、物价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精神,我局与其他三部门上下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布置,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充分提高认识,吃透文件精神,找准工作重点。

我局党委与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物价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深入学习上级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治理的系列文件,尤其是国家三部委联合签发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从而做到熟练掌握、准确应用。同时,结合我区前期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实际,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从而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为下一步的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

二、分工明确,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针对当前我区房地产经纪从业现状,我局与其他三部门实行两条线管理。一是以执法监察为外线,做到日常巡查不定时、抽查不间断,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保障房产中介市场的有序运行。二是以房产监理所的业务管理为内线,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对不经备案、手续不合法的经纪机构限制其相关业务申请。

三、根据市局布署,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相关工作。

我局与区相关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区房地产经纪从业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首先对五家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发放了自查表,督促其先期对自身经营活动进行自查自纠。随后对查到的未进行备案的43家中介机构(其中正常营业的有39家)进行了法规宣传并发放了备案告知书,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依法规范经营。

在摸底排查中发现,我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大部分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尤其是具备职业资格的房产经纪人员更是极度匮乏。同时还发现某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着未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没有固定场所,流动经营等违规行为。

在检查中,广大经纪从业人员普遍反映,希望上级部门能多组织

房产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考取国家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或协理资格证书,对这一要求我们答复将积极进行协调,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针对部分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备案工作,但又缺乏经纪人资格证的问题。建议上级部门能够对有强烈备案愿望且经营规范的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适当放宽准入标准,在将其纳入管理范围后,及时补齐所缺材料,严格监管,既保障我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繁荣,又体现我房管部门管理的标准化与人性化。

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在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这次联合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

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总结

专项整治总结

专项整治总结

专项整治总结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灵璧县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企业 自查报告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房地产专项整治总结
《房地产专项整治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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