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奇台七中维稳值班津贴发放办法
一、政策说明:
(一)、发放范围:
1、在编在岗人员。
2、援疆干部
3、请长假的人员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从2014年10月执行。
(三)发放办法:80%为基础性,没有大的工作失误及值班问题,均发放。20%为浮动性(210元),可根据学校考核方案及值班表现发放。浮动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值班表现好的人员。
(四)借调到其他单位的,要有现单位给原单位出具证明,借入者按学校考核方案执行(浮动奖励金上缴现单位,统一考核)。从2015年开始,按月发放,第一月考核,次月发放。
二、学校发放方案
(一)发放依据和标准:
1、每月人均浮动50元,用于考核奖励。事假一天扣除30元,病假一天扣除20元,事假、病假达到一个月,扣除当月全部津贴。
2、产假、婚假、丧假、陪护假依据政策。
3、重大疾病(例如癌症)在治疗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确定批准后,按政策规定执行。
(二)考核范围和性质
1、全校教职工常规值班。
2、全校教职工抽调应急执行任务、安排加班、临时性工作任务。
3、全校教职工外派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等。
4、全校教职工履行校内外各级各类值班(维稳值班、早操、晚自习)。
(三)学校具体发放办法
1、依据学校考勤制度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本考核办法,当月考核,次月发放。
2、具体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
(1)不履行正常值班的一次扣200元。
(2)抽调、安排加班,临时性工作不接受或不履行职责的一次扣200元。
(3)外派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不接受,未按组织要求圆满履行职责的一次扣200元。
(4)履行校内外各级各类值班(包括维稳值班、晚自习、早操),不到岗、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一次扣200元,在值班期间被上级部门通报,扣当月维稳津贴。
(5)值班期间工作失职,或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当月或全年的维稳值班津贴。
(四)、补充说明:
1、特殊情况,经校党政联席会审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定发放标准。
2、针对零时性工作或加班任务,学校坚持从行政、教辅人员、后勤、生活指导老师中选派的原则,特殊情况,从一线选派。
(五)奖励办法和标准
1、寒暑假教职工全员轮流维稳值班,不发维稳值班奖励津贴,多值者按维稳奖励值班津贴方案执行。
2、上班期间维稳值班、晚自习值班、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全天候值班人员。
3、维稳一级、二级响应时加岗值班人员(
二、三级响应领导带班,不坐班, 不享受维稳值班奖励津贴)。
4、特殊情况需加班人员。
5、在各级各类值班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
6、发放标准依据相关政策和学校绩效考核办法中的标准,视具体情况来确定。
7、门卫值班者每年重大节假期间调休3天(如春节、库尔邦节等)。
本方案2015年7月1日 经学校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从 2015 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奇台七中
2015年7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