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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人才队伍建设(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18:13: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年11月14日,征求意见稿)

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积极探索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县域人才活力不断增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人才智力支持。但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要求来衡量,目前全省县域人才总量、能力素质和结构布局等还不能较好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省县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县(市、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人才工作还未能真正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县域人才工作合力还不够强;人才工作特色与亮点不够突出,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推动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措施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还不强。这些差距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进程。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有力支撑和保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切实把县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实

抓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省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八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等环节,建立健全针对性强、富有特色、系统配套的县域人才开发政策体系,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抓好各领域优秀专家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等各类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人才总量、人才素质和人才结构等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具体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立足培养,扎实促进县域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 建立健全现代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坚持培养与需求相结合,研究制定县域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形成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动态机制。统筹推进包括非公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主体人才培养,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根据县域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抓好经营管理人才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与作用发挥、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本地特色的现代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实施人才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县域内外培训资源,实施多层

次、分类别的人才培训项目。根据县域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园区等的合作,建立人才对口培养基地,大力实施人才培训项目,着力培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认真实施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亟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为推进县域人才培养工作,省人才开发资金每年有重点地对部分县(市、区)人才培养项目给予扶持补贴。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根据不同人才需求,通过 “委托培养”、“订单培养”以及挂职锻炼、举办研修班、到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基地跟班学习、外出参观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县域内各类人才培养工作。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农民创业服务基地和省级农村干部培训示范基地等,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农村人才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种养加能手、能工巧匠、农民企业家、农村经纪人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注重将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与发展党员、培养农村后备干部、实施大学生村官项目等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的相互融合、互促互进。坚持在使用中培养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师承效应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最合适的人才选用到最适合的岗位,最大限度地发挥体制内人才使用在县域各类用人主体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着眼发展,大力引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亟需人才智力

加强引才引智载体建设。以各类开发区和专业化功能园区为依托,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为平台,通过举办科技人才洽谈会、建立合作研发机构等形式,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结合起来,推动引才引智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努力实现依托产业优势打造本地人才优势,依托人才优势支撑本地产业发展。加快完善开发区和功能园区综合配套设施,积极建设体现园区和产业特色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机构,健全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吸引集聚。环首都县(市、区)要突出抓好人才家园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建设。在继续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扶贫攻坚计划、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专家服务“三农”等活动的同时,认真实施为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输送亟需紧缺人才项目,积极引导支持优质人才智力资源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完善引才引智机制。坚持引才与引智并举,建立完善固定与流动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灵活引才机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县(市、区)开展人才共建活动。认真推行公开招聘,探索实行政府雇员制,积极引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健全县(市、区)委、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县域内外专家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咨询智囊作用。完善科技副职选派办法,继续做好选派科技副职工作。为充分发挥环首都地缘优势,省人才开发资金拿出一定数额,专项扶持补贴从北京吸引到河北县

(市、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三、强化激励,不断激发县域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充分体现人才价值、与人才贡献相适应、与县域外部市场接轨的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重点人才,可给予具有外部市场竞争力的报酬和待遇。鼓励企业等用人主体实行协议工资、岗位工资、项目工资、业绩工资、年薪制、股权收益等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专利技术、管理、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制度。根据实际,可在安排研发用房、提供安居住房、实行税收优惠、给予贷款贴息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才保障,建立并实施人才津贴制度,完善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各类人才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激发县域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建立县域优秀人才选拔和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设立县域人才奖励资金,建立县域最高的综合性人才奖以及各类人才专项奖。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类优秀人才先进事迹、重要贡献、突出成就及人才工作先进典型,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聚集和作用发挥的良好环境

搞好人才公共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依托各类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认真开展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工龄接续、职称评定、户口办理以及权益保障等基础性公共服务项目。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程实施、重点园区开发及主导产业、支柱性行业发展等,积极推动人才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为促进县域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服务。

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消除人才流动壁垒,积极促进人才市场发育,充分发挥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建立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为目标,规范基础性人才市场,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着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区域性人才市场。加强人才信息库建设,推动人才市场由集市型向信息网络型转变,逐步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加强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健全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制定人才中介服务标准和评价指标,促进人才中介服务规范化。加强政府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配备,完善硬件设施,强化服务功能,增强人才资源配置能力,切实发挥其在县域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人才关爱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联系重要人才制度,开展联系重要人才“一对一”服务,加强与联系对象的日常沟通,及时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在科研、住房、医疗、交通、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把为人才服务

列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服务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县域人才愿望的引导手段和有效机制,为广大县域人才提供及时周到的支持和服务。

五、加强领导,切实形成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合力 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加强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县(市、区)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要听取一至二次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及时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建立健全县(市、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其中每年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不少于两次。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围绕全局性事项的谋划推进、重要政策的制定实施、重要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人才的选拔管理等,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交流沟通,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人才工作的扎实开展。

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有专人负责人才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别是环首都和临港县(市、区)的党委组织部要设立专门的人才工作内设机构。探索实行人才工作网络由县(市、区)向行业、企事业、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以及各类经营合作

组织的有效延伸,努力建立左右联动、上下贯通、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体系。

加大人才投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优先保证并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切实为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提供资金支持。设立由县(市、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使用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以及人才资助奖励等项目的投入。建立完善县(市、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投入机制,保证用于人才开发的资金数额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本县(市、区)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逐步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县(市、区)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制定县(市、区)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县(市、区)人才工作的督查考核。根据县(市、区)人才工作情况,省委将每两年命名表彰一批人才工作先进县(市、区)。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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