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 车 协 议
甲方:
乙方:赵进儒
甲乙双方就售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客车,车号, 售给乙方,价格为贰万伍仟元整 (¥25000元)。
二、在2014年3月26日10:00前,该车发生的民事、经济纠纷均由甲方负责。2014年3月26日10.00后,发生的车辆责任事故,如违章,经济与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三、交车地点:酒泉市西郊工业园区中复连众厂区门口。 交货时间:2014年3月26日10.00。
四、付款时间:2014年3月26日10.00.
五、车辆强制报废后,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乙方应将车辆移送到正规车辆报废部门进行报废交接、消户等交接事宜。
六、从2014年3月26日10.00时起,假如乙方出售该车,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八、日期: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10.00整。
《售车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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