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冢镇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更好地营造我镇有利于统计事业发展的氛围,根据县统计局6月19日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从6月20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自查工作。经过这一阶段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妹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由纪委书记、司法所、派出所、统计站和各管区书记组成的妹冢镇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的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2.利用喇叭、广播、宣传车、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统计站》和《处分规定》,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各单位、各企业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3.对镇政府、统计站、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查找影响本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自查,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不完整的各类统计报表、档案进行了健全和完善;二是对一些不重视统计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企业提出
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各单位和各企业确定了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并集中到镇政府统一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全镇的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4.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迎接好县统计执法检查组的抽查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县督导组共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三次,及时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了指导和帮助,并充分肯定了我镇在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和整改方面所做的工作。
妹冢镇人民政府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