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二〇一四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店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名称:镇
我们是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组人员,期中和的证件号码是和,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证件),请予配合。执法检查人员于2014年日在检查时要求你单位认真做好2014年清明节的安全经营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在序号中打“√” 的):
1、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
2、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3、零售店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4、无烟花爆竹进货记录和公司防伪标签;
5、烟花爆竹摆放零乱,数量超多;
6、无消防灭火器或失效;
7、没有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8、烟花爆竹下货架经营;
9、通道堵塞;
10、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制度牌未上墙;
11、其他。
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限你单位在月日前整改完毕。对无证经营的当场予以没收,其他事项事后处理。
没收的产品有: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执法检查人员签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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