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
培 训 方 案
在全县农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完成之际,为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全县农村干部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维护稳定和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他们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能力,推动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拟定于在县委党校举办平邑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龟蒙景区管委会的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二、培训时间
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5月底结束。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分两个类别培训。
(一)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一期。在县委党校集中学习三天。
(二)连选连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三期,在党校课堂学习两天,赴外地培训学习三天。
三、培训内容
这次培训以主要学习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三农问题
1的精神,怎样做好农村干部,当前农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和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内容。
为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特邀请县纪委、政法委、农业局、计生委、国土资源局等重要涉农部门的领导同志进行专题讲座,并现场答疑解惑,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新当选的同志尽快胜任本职工作,使连选连任的同志全面得到提高。
四、培训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规定,学员需缴纳培训费资料费100元、生活费150元,住宿费40元,总计290元。
中共平邑县委党校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课程表
课程表
作息时间:
早饭:7:30上午上课:8:30 午饭:12:00下午上课:14:30 晚饭:18:00熄灯:22:00
《农村干部培训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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