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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02 03:03: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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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禧祉村文明新风 „„„„„„„„„„„„„„„„„„ 3

2、禧祉村村民自治章程 „„„„„„„„„„„„„„„„ 4

3、泗安镇禧祉村村规民约 „„„„„„„„„„„„„„„ 6

4、泗安镇禧祉村“三会一课”制度 „„„„„„„„„„„„

5、泗安镇禧祉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 9

6、禧祉村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 1

27、村三委会民主议事原则 „„„„„„„„„„„„„„„ 1

38、泗安镇禧祉村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 15

9、泗安镇禧祉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 17

10、禧祉村民主评议制度 „„„„„„„„„„„„„„„ 2

211、禧祉村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 2

312、禧祉村财务管理制度 „„„„„„„„„„„„„„„ 2

413、禧祉村财务审批制度 „„„„„„„„„„„„„„„ 26

14、禧祉村村务公开制度 „„„„„„„„„„„„„„„ 27

15、禧祉村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制度 „„„„„„„„„ 29

16、禧祉村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 30

17、泗安镇禧祉村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制度 „„„„„„„„„

18、泗安镇禧祉村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

19、泗安镇禧祉村印章管理制度 „„„„„„„„„„„„„20、泗安镇禧祉村工作例会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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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禧祉村责任追究制度 „„„„„„„„„„„„„„„„ 40

22、禧祉村村干部办公值班制度 „„„„„„„„„„„„„ 41

23、禧祉村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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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文明新风

提高生活靠发展 党员干部作表率 科学发展要紧记维护公益众人夸节能减排千秋功移风易俗树新风计划生育要遵守邻里宽让和风吹严教宽爱育人才村容整洁福寿长建设小康新农村创先争优做先锋 捐资修路口碑好 保护环境碧蓝天 红白理事崇节约 迷信赌博是祸害 孝敬长辈传子孙 宠子宠孙害后代 清除四害不手软 知荣弃耻争文明

禧祉村村民自治章程

(2008年5月8日禧祉村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行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

本章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 听证内容。主要是:(1)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2)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3)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一般为村书记)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讲座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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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村民邻里发生纠纷时,申请调解做到三天内进行,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十、凡本村村民,都要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效益,提升生活质量。

十一、每个村民都要保护环境卫生,遵守《卫生公约》,各户实行“门前三包”,积极配合村清卫队搞好村环境卫生,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坚决杜绝垃圾乱倒的现象。

十二、凡本村范围内公共设施、绿化树木,如发现有破坏者,轻者批评教育、差价赔偿,重者进行处罚。

十三、建立健全村理事会制度,强化村民自治。实行还政于民、办事公开、移风易俗,提倡勤俭节约、新事新办。组织村民开展“五好家庭”、“孝顺媳妇”、“生产能手”、“遵纪守法”、“文明村民”、“合格村民”评比竞赛活动。对未评为“合格村民”者,由理事会组织帮扶,限期改正。

十四、凡本村村民或进入本村的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公约》,严禁野外用火,并要教育其子女严禁玩火、玩爆竹等危险、易燃易爆物品。

十五、村民邻里应和睦相处,发扬互谅互让,共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禧祉村村民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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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村规民约

(2008年5月8日禧祉村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维护顺海村的整体利益,促使村民能自觉按照村民自治,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条: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条:拥护村两委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发建设全村各项公益事业。

第三条:积极参加农技培训,学习科技知识,搞好优质种植等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增产致富。

第四条:损坏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及农作物,除限期恢复或按实际价值赔偿外,另处1—3倍的罚款。

第八条:遵守、执行湖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打击封建迷信,制止在公共场所举行殡仪活动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及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格遵守殡葬法律、法规。

第九条:提倡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

1、农户须自觉遵守讲究环境卫生,保持自家房屋、院落和厕所卫生整洁,不乱堆乱放。

2、自觉遵守垃圾池的管理规定:垃圾池只限于容纳生活垃圾,严禁倾倒建筑废料或生产垃圾;违者,由村委会按规定处罚。

3、禁止在村辖区内公共场地、道路、停车场等地乱堆、乱放杂物,违者,由村委会按规定处罚;如因村民建房、生产积肥、运煤等需要暂时堆放,须经村委会许可,方可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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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村辖区禁止出现吸毒、贩毒、种毒的行为,揭发举报属实者,予奖励。

第十一条:自觉遵守国家婚姻法,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禁出现计划外生育。

第十二条:外来我村辖区暂(寄)住的夫妇或民工,必须持有身份证、暂住证、结婚证、准生证、节育证和流动人口管理证。房主须登记对方的身份证情况,主动向村委会汇报,并申办房屋租赁证手续。

第十三条:每个村民应做到:热爱集体、团结互助、尊老爱幼、扶贫帮困。严禁饮酒闹事,无理取闹或故意挑起事端;严禁虐待老人、妻子、儿女。

第十四条:民事纠纷调解,由双方当事人向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被调解的双方须尊重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意见,如经本村调解无效或不能调解的,移交上一级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遵守执行18—55岁村民义务工投劳制度,积极配合、支持村两委会加强护村治安巡逻和灾情抢险等义务。

第十六条:触犯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泗安镇禧祉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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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每月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内容: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级组织的指示、决议;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闪光言行的表彰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向全体党员通报全村经济、村委会工作等事项;讨论决定向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议

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有:讨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有关干部调整、选拔问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的奖罚问题;本村重大工程建设问题;

四、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后,党小组长应及时向支部委员汇报会议情况。

五、党课

1、每半年讲一次党课。由书记、副书记或上级组织负责人讲授。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党课的基本内容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结合实际学习党的重大决策、决定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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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

为进一步理顺两委关系,规范村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人员: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支委成员,村委委员参加,会议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有效(无故缺席作弃权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镇驻村干部列席会议。

二、召开时间:一般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召开。

三、基本内容:按职责分工先由班子成员汇报近期村务工作中的有关进展情况,然后研究讨论涉及本村有关重大问题。具体包括: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办法措施;制订本村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措施;研究制订本村家庭工业、效益农业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程项目预决算、工程承包等政策;审批审定财务预决算,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一次性购买1000元以上的集体资产;需要提交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其他应提交村两委讨论的有关村务事项。

四、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会前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碰头协商确定,并就议题形成统一意见,镇驻村干部必须列席碰头会。

2、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一般为书记或主任)在会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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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下次会议再研究,必须形成决议时,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

4、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等形式,也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决议方可生效,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不得违反。

五、会议纪律

1、凡在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表联席会议。

2、凡未经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不得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3、村两委成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讨论情况。

4、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村两委成员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由具体分工者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负责检查监督。

5、执行中如发现与政策、法律、法规不符的情况,要及时向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汇报,并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

6、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由村党支部书记审阅后并经与会人员签字后存档。

六、注意事项

1、党内会议应由村党支部讨论,不属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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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如确有必要,可向村两委联席会议通报情况。

2、联席会议讨论后,凡需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村日常事务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委托书记或村主任处理,但须定期在两委联席会议上通报。

4、村两委联席会议必须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对于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议,上级党委、政府有权纠正。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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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第一条 制定年度集中学习和个人自觉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集中学习计划由党总支制定下发,每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要做好记录,讨论时要踊跃发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制定自学计划,并落实到位。

第二条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要有重点,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在学习形式、方法上要灵活多样,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个人自学,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讲求实效,不拘形式。

第三条 除坚持统一规定的学习内容外,可以利用一定的时间,结合形势与任务及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观看录像、调研等活动;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等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带头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 建立学习考勤和奖惩制度。每次学习都要认真进行考勤,除特殊情况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由党总支(支部)组织的学习及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书记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泗安镇禧祉村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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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三委会民主议事原则

一、 提议事项。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代表议事讨论决定:

1、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的调整和修改;

2、从事集体经济,增减效益的使用;

3、村集体经济资产的租赁,发包方案;

4、村大额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和村集体资金重大投资方案;

5、本村干部报酬,交际接待费等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

6、村建设等项目的立项,招标资金安排及承包方案;

7、全村的土地承包方案及承包上缴款收取办法;

8、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方案包括征用补偿管理,使用法及劳动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使用法及劳力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

9、村社会保险,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的安排和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村计划生育,义务兵役等实施情况;

11、其他须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 议事程序。

1、

2、

3、

4、

村三委会准备审议材料提出具体草案; 召开村联席会议,对提议事项进行初审; 提交全村党大会讨论;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三、其他规定。

1、村民代表会议需要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应先告知村民代表;

2、村民代表议事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应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3、村三委会议,全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都必须严格制度实施。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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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为使我村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重大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加快全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咨询的内容

在做出涉及全村经济中长期规划、村庄整治、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向有关专家咨询。

二、咨询程序

咨询应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详细咨询,事中周密论证,事后客观评估。

1、每年初由“两委”会提出经济发展重大决策事项选题、牵头领导、工作组建议名单、工作计划,汇总为全村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

2、对未列入全村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重大决策选题,须经村两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后方可增补列入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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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将重大决策选题的内容和工作计划书面提交法律专家;

4、工作组开展决策调研工作,拟订重大决策草案,在此过程中,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就有关问题向专家进行咨询;

5、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工作组对重大决策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重大决策修改稿,提交两委会讨论;

6、讨论通过的,由村主要领导签发,形成重大决策送审稿,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三、追究责任

对不遵循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随意决策,盲目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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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在农村的基层领导,规模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行为,实现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本村的实际,现制定本制度在本村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自治实行,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现民主决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制度。

第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授权,行使村的决策性权力组织。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在村的各级党和人大代表组成。

第四条 村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联系群众、不谋私利,在群众中有较高诚信;

3、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核定名额由各村小组推行产生,村民代表人数一般在四十人左右,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

第六条 村民代表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工作,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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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当选的村民代表,需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按5至15户分工联系到户。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并将村民代表名单、联系户单等内容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村民代表应享有的权利

(一)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题报送村民委员会决定。

(二)监督权。对全村的村务、事务、财务进行监督、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严重失误和失职,有权提出质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负责的予以说明和解答。

(三)表决权。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或决议时,有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的权利。

(四)反映意见或建设权。有权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设和要求。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履行的义务

(一)联系村民的义务。村民代表应经常性地联系自己所代表的户或本村民小组村民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地带到村民代表会议上,起到代表的作用。

(二)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村民代表会议开会时无正当的理由不得制度。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带头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教育所联系的村民遵守纪律法和履行分民的应尽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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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必须执行,并积极宣传和说服所联系的村民贯彻执行。

(五)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和教育所联系的村民积极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尤其是说服村民并带头完成税、费、统筹,提留或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任务。

第十二条 在一年内,村民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达两次以上的,应视为自动放弃村民代表资格。缺额人员从本村民小组中补选。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在任期内应接受其联系户和本村民小组村民的监督。本村民小组有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撤换时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辨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必须经村民小组半数的选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收回村民代表当选证。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村民小组中补选。

村民代表的撤换和补选由村民小组长主持。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重大事项,随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会议授权,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讨论制定修改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的“村级配套制度”。

(2)讨论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讨论决定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方面及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4)讨论决定村级基础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落实。

(5)审查全年财产收支预算和上年财产收支决算。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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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讨论决定村公益收缴方法,审查村提留集资款的收缴、使用和义务劳动工的安排。

(7)审查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8)审查通过村民委员会个别会员的辞职报告。

(9)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

(一)会前制度:

1、村民委员会会同村干部共同研究会议议题和内容。讨论提出解决议题的方案和保证措施。

2、提前二天至三天,把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全体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就会议议题征求所联系村民的意见。

3、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草拟和印制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表决的决定、会议记录簿等。

4、布置会场,每次安排好会议会场的代表座位和小组讨论地点。

(二)会议议程:①清点参加人数,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有效。②宣布开会。由主持人报告本次村民代表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宣布会议有效并报告列席人员名单。③报告上次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向参会代表汇报上次会议决定或决议执行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和审查。④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的议题和初拟方案。⑤讨论和审议。对会议的议题、初拟方案,进行讨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会上,可以自由地充分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⑥表决与通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决定或决议的议题进行表决,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对重要议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二是一般性的议题采取有效举手表决的方式。村民代表会的决定,应由村民代表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有效。⑦会议小结,由主持人对本次会议的内容情况进行总结,作出结论、部署,安排下一步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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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记录。村民会议要有提定专人记录,记录人真实、客观、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记录格式主要包括:①会议的人数及组织情况。②会议的议题和主要内容。③会议论的主要意见。④会议表决的情况所形成的决定和决议。

村民代表会议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应对本次会议的记录簿保存好,以备后查。

(四)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后,村民委员会必须尽快地以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公布宣传。村民代表应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所处的联系户。

第十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原则。村民代表会讨论和决策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不得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原则。保守秘密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有效地实施。并将组织实施的情况在下一次村民代表会上报告。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村民委员会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十九条 村成立财务监督和理财二组成员由村委提名,村代表会通过,村委会成员不能兼任村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二十条 接受镇政府、人大对村民代表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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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民主评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干部进行民主监督,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的班子成员。

二、评议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组织领导。由镇党委组织,村党组织实施,一般结合村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四、评议程序:

1、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

2、参加会议的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进行投票评议;

3、镇(街道)有关领导将民主评议情况向村三套班子集体反馈;

4、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情况向村干部个人反馈。

五、评议结果处理:

1、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报酬直接挂钩。

2、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属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属村委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的,应责令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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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为做到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保证年度预算方案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村经济合作社设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由5—7人组成,由社员(代表)大会推荐,可由支部分管纪检的同志,代表1—2个人组成,支部分管纪检的同志任组长理财小组名单需张榜公布。

三、民主理财小组设(民主理财专用章一枚),有理财小组长保管。

四、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一般半年一次,做到平时有检查,年终大检查。遇有问题专题查。决不放过一个疑问点。

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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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计划管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编制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2)财务计划的编制,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应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经管部门审批。涉及到农户负担的一事一议筹资必须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资金管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三齐全,各项开支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应实行账款分管。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小金库、不准坐支现金;库存现金不准超限额、不准以白条抵库;非出纳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3)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款必须由财会人员经办,并使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凭证,不得使用白条收款,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必须使用县政府统一印制的收据。

(4)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银行开设帐户,并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由会计员、出纳员分别保管。会计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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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帐目,出纳员应按月填写现金交接单,做到帐款相符。

(5)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现金,必须取得真实、具有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三、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管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管理,健全固定资产和存货登记、保管制度,定期清理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2)所有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处理意见,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经管部门审批方可处理。

四、财务监督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是关心集体、办事公道、懂得财务的人员,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员。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应供开,收支帐目至少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涉及到农户收费的帐目,年终应分户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3)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离任时,镇审计机构应对其在任期财务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办清手续后方可离任。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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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财务审批制度

一、健全村级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坚持[一支笔]审批办法,杜绝多头报批的现象。

二、本村按分工确定一名主要干部作为本村财务主管审批人,负责本村的支出凭据。

三、审批权限:财务主管审批权限在500元,500元至3000元由村三委讨论通过。3000元以上由村代表会议通过,经财务主管签批方可凭拒支付。

四、对较大公益事业投入以出现较大规模生产项目投资招标的确定。资金支付等重大财务项目,除经上述审批要求外须报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备案。

五、民主理财小组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实事求是。理财的内容包括盘点库存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财产物资。检查各项收支的合理性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合理的盖上(民主理财专用章),不合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镇农经管理站备案。

六、民主理财小组应认真负责一年一度帐目公布,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一年来农业发展基金,劳动积累工(或代金)及其他各种费用的收支情况,以及应付款项的发生和收回归还情况。

七、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代表)大会如实汇报,并提出意见。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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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公开分党务、事务、财务,主要内容为:

1、党务工作及村干部管理情况:主要内容为村党组织和村主职干部的任期目标;发展党员及村后备干部选拔情况;村干部职责分工、误工补贴、民主评议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计划生育、农民负担、宅基地管理情况:主要内容为村公益事业和经费筹集使用管理情况;村人口增减和年度生育对象、计生奖励对象、计生公益金补助对象、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情况;宅基地规划方案、申报、批准、使用情况。

3、社会优抚、救济情况:主要内容为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4、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具体公开内容根据村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5、其它应适时公开的事项:主要是村民普遍关心和涉及村民利益的未列入公开内容的其它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要求

1、定期性公开:村级财务实行按季度公开;村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实行一年一公开,公开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2、常规性公开:党务公开、计划生育、农民负担、宅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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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性聘用人员确定、党务工作等常规性工作实行一事一公开制度。

3、全程化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经营承包、租赁等重大事项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4、即时性公开:上级制定及下发的各种政策规定,村民反映强烈的村级事务要按规定程序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村设立村务公开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并公开民主监督受理电话。

2、所有公开内容都应按规定程序在公开栏公开。

3、重要事项的公开要按先党内后党外、先村民代表会议后村民的顺序进行。

4、年度性、规划类的公开内容要以小册子的形式发放到户进行公开。即时性的公开内容采取广播或入户通知的形式进行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1、村务公开的业务工作由报帐员(文书)具体负责承办。

2、村务公开内容的审核监督由村民主管理监督小组负责。

3、村务公开内容要建档留存,妥善保管。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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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制度

一、村干部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统一接受县、镇两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镇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予以配合。

二、村干部的年度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集体资金筹集与使用情况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等。

三、村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情况;村购置、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具清理移交情况;个人拖欠集体款项情况。此外,财务人员还应包括财务档案材料的移交情况。

四、村主要干部离任必须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制度。村干部在审计的基础上办理交接手续方可离任。离任后在其工作期间发生的经济问题仍由其自己负责。

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六、审计工作结果必须向群众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七、审计中发现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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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第一条 村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村民办实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二)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将虚报冒领或者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

第二条 村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用公款请客、送礼。

(二)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

(三)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四)私自以村集体名义为他人作经济担保。

第三条 村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上级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 (二)不关心群众疾苦,对本村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

(三)在村党总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第四条 村干部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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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承担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有职权、职务关系或者诱骗等其它手段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三)参与赌博。 (四)封建迷信活动。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六)违反国有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和种植毒品原生植物及贩卖毒品。

(七)违章建私房。

(八)包庇犯有严重错误,应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第五条 村党总支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

第六条 村党员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条 村干部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村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中共泗安镇禧祉村党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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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受理群众信访件,开展民情代诉工作。掌握群众上访和纠纷苗头,落实信访报告和纠纷排查。主动上门解决群众诉求,通过民情先了解、苗头先掌握、反映先行动、化解先进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3、接受群众委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代为办理有关事项。 4、负责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到便民服务站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办理。

5、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和资料保存。

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程序

群众申办事项先由村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代理员受理、登记,经村委会初审后,将有关手续交给镇便民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登记后,属镇党委政府审批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理;需现场勘查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转交给便民代理员回复申办人;属上级(县市级)审批的事项,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程序办理(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到相关部门办理)。办结后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领取返还给村便民代理员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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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实行星期一至星期五坐班制。星期

六、星期日实行电话预约服务。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业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3、本村群众前来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办理事项,第一位被问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当帮助办事群众联系工作人员或告知有关情况。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讲清楚需要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流程。

2、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字迹要清楚,用语要规范。 3、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工作人员应实现当场接件,当场办理;属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五、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代办《失业证》; 3、代办《再就业优惠证》; 4、代办再生育审批; 5、代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代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代办《村镇规划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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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意见书》;8、办理临时困难救济; 9、代办优抚临时补助; 10、代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1、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12、代办本县内婚姻迁移入户申请; 13、办理由政府盖章的各种证明; 14、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信息咨询; 15、代收代发邮件报刊; 16、发布劳动用工信息; 17、法律、法规、政策、农业科学技术、计生信息发布和咨询; 18、代为联系殡葬事宜; 19、代为联系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维修; 20、计生药具发放; 21、代办《老年优待证》。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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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重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处形象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本规定适用于重大事故,但国家已有规定的除外。

四、重大事故的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五、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重大事故发生地点的相关负责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及时上报到村治安管理人员和村主任,村主任要及时报告镇政府有关归口管理部门。

2、村治安管理人员要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镇人民政府。

七、重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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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收集证据工作。

九、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及时请示上级或配合执法部门人员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十、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重大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十一、事故发生涉及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3、不积极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调查事故的。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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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印章管理制度

一、使用印章时,首先应当检查是否有主要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

二、应当审阅、了解用章内容,不能不看内容就盲目盖印。

三、每次用章都应当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章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章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章数等项。

四、盖章。盖章时精神要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盖得颠倒。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公函的连接线上。凡是在落款处加盖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五、使用正式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

六、印章管理人员应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如需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要有主要领导的特别批准。

(二)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这种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别的凭证。

(三)对于此类凭证要办理领取登记手续。登记项目包括:凭证名称、起止页码、张数、领取人签名等项目。

七、印章由专人保管。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抽屉内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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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中。因故停止使用时,要锁牢抽屉和保险柜并贴好封条。重新启用前要验锁、验封条、发现疑点,立即上报。

八、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出办公室,不得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也不能在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九、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督权,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印章管理人不得用掌握印章的权力为自已谋私利。

十、单位印章在该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印章停止使用。首先要发文给与该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的时间。停用的废印章不能在原单位长期留存,要及时地送交颁发单位处理。

十一、正式印章使用和作废,并启用新章时,要发旧章作废、启用新章的通知。作废的旧印章在“□”内,作红色;启用的新章印在“□”内,用蓝色,表示刚刚启用。

十二、请领导审定旧印章的处理办法。根据领导的批示,分别不同的情况,或者上缴颁发机构切角封条;或由印章作废单位填制作废印章卡片,加同作废印章一起交给档案室立卷备查,并将作废印章予以销毁。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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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禧祉村工作例会制度

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水平,提高服务效能,加强民情联系,切实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推动村级“和谐班子”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对象

村三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

二、时间地点

每周一上午为例会时间,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一般安排在村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内容

1、班子成员汇报交流上周工作情况;

2、讨论分析本村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热点焦点问题;

3、每周对各片区所需解答和解释的问题进行汇总,班子成员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时予以解决;

4、学习中央和上级的重要文件;

5、传达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6、研究部署本周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1、应参加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2、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制定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已备查考。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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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责任追究制度

本着公平、公正、严谨、民主的原则,切实保护村民合法权益,加强领导队伍的组织性、纪律性,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行为,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1 )违反决策程序的;

( 2 )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 ( 3 )决策时不尊重村班子多数成员意见的; ( 4 )不如实向村民代表大会介绍情况的; ( 5 )未按上级党委要求重新议事的; ( 6 )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 ( 7 )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支部会议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中共泗安镇禧祉村党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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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村干部办公值班制度



第一条 为真正体现服务发展,服务和谐,急群众所急,方便群众办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法定休假日期间,照常对群众接待办事,做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保证群众满意。

第三条 法定休假日期间的工作人员安排二人值班,保证有一名村主要领导在岗。

第四条 各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到热情接待群众,不推诿,不拖拉,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办理的,要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作出限时办理的承诺。

第五条 做好休假日值班情况记录,缺勤必须落实替代人员,以确保休假日期间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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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祉村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

一、河道保洁制度

1、落实专人,实行河道全年保洁。

2、保洁员每周至少二次对河道进行打捞,对各种漂浮物打捞后及时送垃圾中转房。

3、如发现水面水草较多时,由村组织其他人员集中打捞。

4、对河道两旁的杂草,应做到每月清除二次。

5、保洁员应注意安全,并尽量不要与周边农户闹纠纷。

6、保洁员如发现河坡地段非法挖掘和种植,应及时汇报领导。

二、环境管理制度

1、落实专人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2、对公共场所乱涂乱画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进行清除。

3、对管理范围内非法做广告的,应做到迅速及时的清理,必要时汇报上级司法机关。

4、对保洁员的日常工作予以监督管理。

泗安镇禧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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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公关部制度建设

部门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

作风建设制度

廉政制度建设

安全制度建设

组织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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