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 保 申 请
我叫田胜,现年61岁,住梨树街社区石滩街17号,家有四口人,儿子田耀元在附近作临工(城管),农村的媳妇罗琳在家侍料瘫痪的我和读幼儿园的孙女。
申请低保的理由是:我两次因患脑梗塞小脑萎缩,留下偏瘫后遗症,完全失去生活来源,且每天续医(针灸)和门诊费,加重了经济负担,原享受的低保费尚不足维持最低生活,连儿子临时城管月工资1070元维持他夫妻、女儿的生活都很困难。我重病瘫痪,无一点经济收入,敬请社区领导调查,予以办理低保,以保障我的最低生活为感!
此致
白塔街道办事处
梨树街社区
申请人:田胜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困难补助申请
我名田胜,现年61岁,住梨树街社区石滩街17号,家有四口人,夫妻离异,有儿子田耀元、媳罗琳、孙女田素于,年近九十岁的老母独居农村。本人无职业和经济收入,儿媳罗琳在家扶侍祖孙(读幼儿园)老小,无工作,儿子在附近作临时工(城管)每月只有1070元工资。 申请困难补助的主要理由是:2010年9月我因患高血压中风脑梗塞入院治疗月余,因未办医保,全额靠东借西凑支付了高达万余元的医疗费,从此落下了偏瘫后遗症,评残为二级肢残。此后承蒙社区领导体恤,给我办了医保和低保(从100元/月调至240元/月),然而,此低保费不足难以维持生计,遑论支付每月高额的自付药费。
祸不单行,今年二月底,我病情恶化,转为重度脑主干梗塞、小脑萎缩、伴心动过速、肾水肿等多种慢性病,在市中心医院(附属市三医院)住院两月余,医嘱需出院在该院门诊针灸(每天40元/次)和购药至今,这些不能医保保销的续医药费即近3000元,,还不说这次住院不能医保报销外的一万余元自付费都是靠亲友的借债。
此次重病后,无法解决我的半瘫后遗症,且续医药费之债,还在与时俱增,总不能全靠举债生活和治病,实在是万般无奈,写此申请乃不得已而为此。
以上困难,纯属实情,恳请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予以调查解决望予,为民排难解危,以解民燃眉之急,民将不甚感激矣!
此致
梨树街社区
白塔街道办事处
高坪区民政局
愚民:田胜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