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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21:46: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省教育厅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根据粤教助函[2010]28号《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我校领导十分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专门召开了校领导班子会议和有关科室、有关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了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开展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文件精神。潘洪楠校长再三强调了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免费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做好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即时成立了国家助学金自查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组织学习相关文件通知,领会文件精神,并对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具体分工,要求各部门恪尽职守,各司其职,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同时针对我校联合办学点多的实际情况,成立了两个助学金自查小组(第一小组由学生科负责校本部和恩平分校的自查,第二小组由招生办负责校外联办点的自查)。对照文件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设立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

我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

求,及时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对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监督,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时领到助学金,顺利完成学业。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潘洪楠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罗维东副校长为副组长,学生科、招生办、就业办、综合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科下设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小组,安排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计算机、打印机、档案柜、监督电话等办公设施齐全。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录取新生时,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楠》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校刊、主题班会等形式认真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让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国家的政策,掌握相关工作程序和做法,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使这项政策深入人心。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学校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

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工作小组(学生科)进行复审。

(3)学校助学金管理工作小组(学生科)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安排三名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数据导入,提交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

(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6)将相关材料一并送交财务科复核后,报校长审批。

(7)为符合条件学生联系办理银行储蓄卡,以班级为单位,财务科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加大信息填报工作力度,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

根据省厅下发通知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力量填报2010级全部新生信息并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同时按要求完成了插班学生学籍信息增减工作,到2010年9月30日止,共完成6482名同学(2010级1309人,2009级1549人,2008级2007人,2007级1617人)的信息导入工作,完成全部基表的填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经系统审核,200

8、2009两个年级学生中有2955人次符合资助条件。

五、资金落实到位,资助学子完成学业

由于我校属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资金已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

因此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款,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和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

学校接到财政、教育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后,根据批复的受助学生名单,为受助学生办理了银行卡,资金一到帐,立即划拨到学生个人账户,对不能提供身份证的学生,按规定发放到IC卡中,不存在发放现金现象,也没有与学生的考试成绩、违纪挂钩后发放,也没有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受助学生学费的现象。

2007年秋季以来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具体数据如下:

1、2008年度,财政下达助学金指标420.75万元(其中2007年秋季210.38万元,2008年春季210.37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合计369.56万元,余额51.19万元。

2、2009年度,财政下达助学金指标618.81万元(其中2008年秋季200.82万元,2009年春季200.52万元,2009年秋季217.47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合计503.45万元,余额115.36万元。

3、2010年度春季,财政下达助学金指标191.48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合计167.32万元。余额24.16万元。

六、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

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受助学生签字的工作制度,其中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为学生免除储蓄卡成本费和第一年年费,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校学生国家助学管理小组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分年度建档备查。

在这次自查中,我校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绝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亦从无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代发、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我校在助学金管理过程中,将继续秉承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助学金管理工作以及建档工作,贯彻执行文件要求和精神,确保每一份助学金发放给有需要的学生,资助其完成学业,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三日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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