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单位也要进行赔偿?
请问高手: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单位也要进行赔偿?
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呢?也要赔偿?
那单位不是亏死啦?有避免赔偿的方法吗?
谢谢赐教!
网友回答: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单位也要进行补偿,但单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续约员工、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一点要说明: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或降低待遇续签被劳动者拒绝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日期从08年1月1号算起。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从08年1月1日起1年1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补偿金
[quote][/quote]有一点要说明: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或降低待遇续签被劳动者拒绝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日期从08年1月1号算起
yaodongxudd 发表于 2011-3-9 09:12
此说法适用于全国吗?
答复:是不是适用全国各地,要看当地的法规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有什么具体规定。因为法律执行有一条原则即:“法不溯及既往”,合同法08年1月1号实施,它不能追溯以往的事情,之前怎么处理,要看当时的地方法规有什么具体规定。拿上海来说,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上海地方法规没有规定到期终止单位需支付补偿金,所以补偿的年限只能从08年1月1号开始
北京市失业金领取办法
你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局或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领失业金。
如果说购买了失业保险,你还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北京2011年起调高六项社保待遇
2010-12-28 07:42:22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北京市发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新六线”调整方案,各项待遇调整金额均创历史最高,并首次上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10元,增幅10.2%。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今天上午首次集中发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新六线”调整方案,各项待遇调整金额均创历史最高,并首次上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此次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调整的六条保障线是第一次集中发布,实施时间早、惠及人员多、调整力度大。北京市将有283万人享受此次待遇调整,预计全年共需要增加支出51.5亿元,其中区县财政负担2.9亿元,各项社保基金负担48.6亿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10元
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历经18次调整。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人员约190余万人,人均已达到每月2058元。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养老金调整水平,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10%左右确定的意见,本市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10元,增幅10.2%。
调整后达到每月2268元。同时,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了100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在坚持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增加的基础上,继续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政策倾斜;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工商业者政策倾斜;向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政策倾斜。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48亿元。
首次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人均月增30元
北京市2009年在新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金由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
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有21万人。
2011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310元,增加30元。此次调整区县财政将增加投入7600万元。
首次上调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 人均月增30元
北京市2008年建立了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对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在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上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全市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人员有60万人。
2011年福利养老金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30元,增加30元。此次调整区县财政将增加投入2.16亿元。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03元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1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0658人。
2011年伤残津贴由目前的人均每月2201元调整到人均每月2504元,增加303元,增幅13.8%;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人均每月1262元调整到每月1412元,增加150元,增幅11.9%;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444元,待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200万元左右。
2011年最低工资上调至1160元
20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每月960元调整到每月1160元,月增加200元,增幅为20.8%。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1元提高到每小时13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5.7元提高到每小时30元。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增加120元
2011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20元,增长17.49%。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468元上调到588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5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7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1元。
目前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10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