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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考试评审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1 20:57: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视觉传达设计考试评审标准

1.考试作品是课程教学活动的一部分,是反映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学业、奖惩和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各教研室要严格按授课计划认真组织考查、考试作品。

2.考试一般分为平时测验和期末考试作品,有的课程安排期中考试作品,但期末考试作品还必须包括期中考试作品前讲授的内容或至少应占期末考试作品内容的30%,跨学期课程结课考试作品必须覆盖课程全部内容。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由课程组负责人组织(至少三人以上,其中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期末成绩由教研室组织专家组(至少五人,其中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参与)进行集体会看,针对每位同学的设计考试作品试卷作品进行点评,课程结束后,由课程负责人对本次课程进行总结,并对本课程提出改正措施及对后续课程提出具体要求。 视觉传达设计理论

1.视觉传达设计理论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制度。有微机题库的,根据教研室的具体要求由教务处协助组卷;没有题库的,有关教研室可引进外院校试卷或题库试题进行考试作品;少数确需自己命题的教研室应组织2-3名高资教师命题(防止谁讲课谁命题),组成较合理、能反映出学生实际水平的试卷,最后由教研室主任审定。期末考试作品,应拟题量与难易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一份考试作品用,一份补考备用,补考试作品题不得降低要求。

2.注意试卷保密,由教研室命题的考试作品,参加该课程命题的教师,不得参加期末给学生组织的辅导答疑,防止泄露考题或无意中给学生暗示,凡期中考试作品成绩占总分一定比例者,期中命题的要求与以上要求相同。

3.认真组织监考,必须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和教辅人员担任监考。教研室主任对监考教师提出要求,对在考试作品工作中舞弊或玩忽职守的教师要严肃处理。

4.阅卷评分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成绩评分要认真、公证、客观、准确。要制定统一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应按题分工流水评阅,尽可能减少因评卷教师不同而造成的误差。教研室主任应对已评阅的试卷负责抽查,了解并检查评阅质量。教师个人不能随意给学生提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查阅试卷。如发现差错,必须经教研室主任核准更改,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名。

5.学生考试作品成绩应呈正态分布,90分以上的优秀成绩不超过15%,69分以下及不及格的学生不低于10%,年级平均成绩应控制在75±5分的范围内。鼓励以标准分为基础,再进行加权汇总等科学方法进行分数合成的统计处理。

6.考试作品结束后,教研室应组织有关教师对试题和考试作品成绩进行总结、统计分析,填写考试作品成绩分析汇总表和考试作品分析报告单,将考试作品成绩及分析结果报所在院、系(部)和教务处。

7.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除考核学生的记忆理解能力外,着重考核学生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的能力,题型根据课程特点选定,注意各种题型的合理搭配。在题库的使用过程中,对各试题进行难度、区分度、效度、信度分析,不断进行试题的筛选和补充,进一步提高考试作品质量。

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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