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一览表
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一览表
种类 名称
法定期限
注意事项 从带至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继续盘问(留置)及延长时间
24小时/ 48小时
后次时起计算,特殊情况经县(市)公安局领导审批可延长至48小时
《刑事诉讼
从执行后开始计法》第92条《公对犯罪嫌疑人传唤和拘传的时间
12小时
算,不得以连续传安机关办理刑唤、拘传的形式变事案件程序规相拘禁嫌疑人 定》第60条、
62条
盘
问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 取保候审的期限 刑 事
强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宣制 布期限 措 施
期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 监视居住的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30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
24小时 6个月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从执行后开始计
算,除有碍侦查或《刑事诉讼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
对有证据证明有
自查清身犯罪事实的案件,份之日起也可按其自报的计算
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2条 法》第64条 法》第58条
7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0条
12个月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58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需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依据
审批权限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日/7日 特殊情况可延长1《刑事诉讼经县级以上公
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
/30日 至4日;对流窜作法》第69条 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从执行后开始计算
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进行讯问的时间 对外国人采取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报告公安部通知同级政府外办的时间 种类 名称
法定期限 48小时 24小时 24小时
从执行后开始计算,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
《刑事诉讼
款
经县级以上公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第71条第2安机关负责人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72条 《公安机关办
从执行后的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省级公安机关序规定》第331负责人批准 条
注意事项 依据 《公安机关办
审批权限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冻结存款的期限 侦 查
措 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施 物品、文件、邮件、电期 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限
无关的,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邮电机关的期限 种类 名称
6个月
从冻结之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9条
3日
从查清之日起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118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定期限 不得超过2个月
注意事项 依据 审批权限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侦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查 的侦查羁押期限 羁
押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期 能终结的案件,对犯罪限 嫌疑人的侦查羁押可延长的期限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124条 《刑事诉讼
1个月
需经上级检察院法》第124条
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第127条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审理期限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罚,依照刑诉法第126条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延长的期限
需经省、自治区、
2个月 直辖市检察院批
准和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27条
经县级以上公
《公安机关办安机关负责人理刑事案件程批准(内部审序规定》第129批) 条 《刑事诉讼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
依照刑诉自发现之日起计法第124算
法》第128条
算,由公安机关决《公安机关办备案
序规定》第130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的如何计算期限
查清身份但不得停止对其算
取证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 《公安机关办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的时间
期限届满七日前
理刑事案件程经县级以上公
序规定》第条
种类 名称
法定期限 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
注意事项 讯问指立案后的
讯问
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6条《公 安机关办理刑
审批权限 安机关负责人
1
27、1
28、129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需经省、自治区、
2个月 直辖市检察院批
准和决定
《刑事诉讼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法》第128条 批准(内部审
无具体时限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125条
条重新计定,但需报检察院理刑事案件程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之日起计犯罪行为的侦查聘 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请 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安 律帮助的时间
排 律 师 会 见 期 限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提出聘请律师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或者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予答复的期限
一般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予安排的期限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予安排的期限 种类 名称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提出复议、复核的时间 复 议 复 核 期 限
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送达控告人的时间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复核的时间
施之日 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6条
通知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序规定》第41条
3日内
或者其家属,从收理刑事案件程到申请后次日起计算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
7日内
从收到申请次日后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5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
48小时
从接到申请后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
《公安机关办
5日内
从接到申请后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定期限 注意事项 依据 《公安机关办
审批权限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5日内
从收到决定后次时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1条
《公安机关办
7日内
从收到决定后次时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66条
《公安机关办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7日内
从作出决定后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3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复议的时间
从收到复议申请
10日内 之日的次日起计
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3条第2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4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4条第二款
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说明通知检察院的时间
从收到检察院的
7日内 通知之日的次日
起计算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时间
从收到检察院的
15日内 通知之日的次日
起计算
法定期限
注意事项 自接到公安机关
7日内 提请批准逮捕书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审批权限 经检察机关批
准 种类 名称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作出决定的期限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
后的次日起计算 款 自接到公安机关
1个月内 起诉意见书后的
《刑事诉讼法》第138条
经检察机关批
准
批 起公诉的期限 次日起计算
捕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和
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审 重大复杂的案件起公诉的案件,一个月半个月内 查 才可以延长
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起
延长的期限 诉
自接到补充侦查期
退补侦查的案件进行
1个月内 通知书后的次日限
补充侦查的期限
起计算
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开庭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后,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
(根据有关资料编辑整理)
1个月内
自休庭后的次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138条
经检察机关批
准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
经检察机关批
准
《刑事诉讼法》第1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