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见附件2 “困难职工申请书”) 2.单位证明;
3.本人及同一户口本上家属身份证复印件(前后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中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页的复印件;
5.医疗诊断书、出院小结和自负医药费票据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本人2017年两个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见附件2“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7.填写《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信息采集表》及《困难职工家庭财产情况核实表》;(见附件
7、8)
8.致困主要原因为意外灾害的: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职工家庭人员、财产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证明。
9.单位公示表和公示现场照片的复印件。(见附件3)
《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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