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初级中学家访联系的制度
一、班主任必须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家庭访问,每学期家访学生人数应不低于二分之一(包括寒、暑假家访在内)。
二、班级中如发生偶发事件,必须及时进行家访,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期末结束班主任应与家长取得联系,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向家长反馈。
四、班主任还可用电话、书信等方法,加强与家长联系,这种便捷的方法只是家访的辅助手段,不可当作学校与家庭联系的主要途径。
五、班主任进行家访或用其他方法与家长联系,均要登记在《家访记录》上。
《家访联系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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