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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发布时间:2020-03-03 06:21: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生物有机化学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大纲

一、生物有机化学基本安全知识

(一)实验室的特点

1)实验室人员较多,人员层次不同,安全意识各异。

2)实验涉及的设备以及实验操作种类繁多,尝试性、创新性实验较多,对实验过程、实验结果、产物性质往往缺乏了解。

3)实验人员课题各异,实验用化学品种类众多,大多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4)实验室往往存放试剂、闲置设备较多,实验室空间相对拥挤。

(二)实验室常见安全事故

1)燃烧。主要包括:加热失控燃烧;用电设备及静电引起的易燃、易爆物质的燃烧;碱金属及其氢化物、金属有机物、金属磷化物、金属碳化物、金属粉末、无机氧化物、过氧化物、氧化性无机酸等遇水引起的燃烧;压缩气体泄漏引起的燃烧等。

2)爆炸。包括可燃性气体、可燃性粉末达到爆炸极限引起的爆炸;易爆性化学物质引起的爆炸;压力容器引起的爆炸等。

3)中毒或窒息。包括防护失当、误食、毒气泄漏等引起的中毒或窒息。 4)化学品灼伤。腐蚀性化学品接触皮肤引起的灼伤。

5)烫伤、冻伤、割伤:实验过程中皮肤接触加热装置引起烫伤;低温物质(液氮、液氨、干冰)防护不当引起冻伤;玻璃仪器搭建及尖锐器械引起割伤。

6)触电。由于使用电器不当或电路故障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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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室基本要求

1)进入实验室前要先熟悉实验室的安全防护要求,实验室的常用灭火工具及使用方法;实验室所在楼层消防设备、报警装置及逃生通道。 2)进入实验室要穿工作服、戴防护镜、手套等;夏天禁止穿短裤、裙子及拖鞋进入实验室。

3)禁止在实验室内抽烟、进食、使用燃烧型蚊香、睡觉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实验室内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在实验室内追逐、打闹;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4) 保持实验室台面整洁、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证通道通畅,便于实验室人员进出及紧急请况下逃生。

5) 实验过程中人员不得脱岗,操作危险性、安全性隐患较大或非常规实验时需有2人同时在场。

(四)实验室门窗、水电安全知识

1)实验室应常开窗通风;开窗后注意窗台物品的稳定,以免吹落。 2)门口不要堆积大量物品堵塞通道。

3)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注意检查是否关好窗、锁好门。

4)用水时注意水压的变化;特别注意回流、蒸馏接口皮管的牢固程度。

5)加热回流反应不能过夜。

6) 不得在水槽中堆放物品,以免堵塞下水口。 7)不得往水槽倒实验废液(试剂)等。

8)实验室用电总容量应与配电箱一致;仪器设备的功率应与电源、

2 插座功率相匹配;禁止在实验室乱拉、乱接电线。 9)多个大功率仪器不得共用一个接线板。

10)空调必须用专用插座,不得通过接线板连接使用。

11) 电脑、空调、饮水机等不得开机过夜;较长时间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电源。

12)实验室使用封闭电炉应该在电炉底部垫放防火隔热垫板,周围禁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3)制冷设备(冰箱、冰柜、低温反应浴、低温循环泵等)及时清理进气口。

14)注意各种实验电器的使用寿命,寿命到了及时更换。

(五)实验室防火安全知识 1) 实验室预防火灾基本操作常识

① 实验室严禁用明火,定期检查加热设备的控温效果。 ②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加热有机溶剂。

③ 金属钠、钾及其它金属试剂严禁与水接触,反应完后及时用醇类处理。

④不得在冰箱内储存低沸点溶剂如:乙醚、丙酮、石油醚、苯等。 ⑤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烘焙有机物,不能用烘箱直接烘烤丙酮、醇类等低沸点溶剂洗过的玻璃仪器。 2)实验室常用灭火设备

沙箱、灭火毯、石棉布、灭火器。 3)实验室灭火方法

3 ① 对在容器中(如烧杯、烧瓶,漏斗等)发生的局部小火,可用石棉网、石棉布、表面皿或木块等盖灭。

②有机溶剂在桌面或地面上蔓延燃烧时,可撒上细沙或用灭火毯、石棉布覆盖扑灭。

③ 对钠、钾等金属着火,通常用干燥的细沙覆盖。严禁用水和CCl4灭火器灭火,否则会导致猛烈的爆炸,也不能用CO2灭火器。 ④ 若衣服着火,立即脱掉衣物。一般小火可用湿毛巾,灭火毯或石棉布等包裹使火熄灭。若火势较大,可就近用水龙头浇灭,必要时可就地卧倒打滚。

⑤ 在反应过程中,若因冲料、渗漏、油浴着火等引起反应体系着火时。有效的扑灭方法是用几层灭火毯包住着火部位,隔绝空气使其熄灭,必要时使用灭火器。

(六)实验室基本操作安全知识

1)实验室严禁一切明火;热源随用随插;加热套和搅拌调压器归零后方可插电源。

2)常开通风,排除实验室内有机溶剂蒸气和有毒气体;加料及实验后处理操作最好在通风橱里进行;危险较大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3)进行分液、结晶等操作时应远离热源,所用溶剂不可过热,摇晃不要用力过猛;实验前要检查好玻璃仪器,不能用破损仪器操作。 4)处理无水试剂时,一定要先用干燥剂预干燥,再加入钠丝以免溶剂里面的含水量过大,生成大量氢气,溶剂冲出体系、着火。

4 5)久置的醚类如乙醚、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溶剂,一定不要震动,使用前要加入还原剂,除掉生成的过氧化物。蒸馏时切忌蒸得太干,以免过氧化物浓度过高而发生爆炸。

6)加热和滴加溶剂不宜过快,以防剧烈反应喷料。有三氯化铝、氢化铝锂、硼氢化钠等参与的反应水解时应谨慎,防止放热喷料。

二、生物有机化学实验室常用试剂安全知识

(一)试剂的采购及储存 1.化学品采购安全知识

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麻醉和精神类药品需经系领导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交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试剂与药品管理办公室。由设实处试剂办负责向公安机关办理申购手续后统一采购。 2)一般化学品应在导师审查同意后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

2.化学品保存安全知识 1)化学品存放一般原则

① 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应标签清晰。配制的试剂和反应产物等应标明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

② 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 ③ 实验室严禁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易燃、易爆品试剂及强氧化剂。 ④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⑤实验室要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化学品。

5 2) 化学危险品存放安全知识

① 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柜或带

双锁的冰箱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②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或防爆冰箱内。

③ 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最下层或下层垫防腐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最下层。

④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⑤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⑥ 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或储存在密闭容器(干燥器)内,再放在试剂柜内。

⑦ 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在装有煤油容器中,放在远离水源的地方;黄磷、汞应贮存于水中。

⑧ 易水解的试剂(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⑨ 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⑩ 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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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剂使用安全知识 1.易燃试剂使用安全知识

易燃液体:乙醚、石油醚、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酸乙酯、丙酮、乙醛、氯乙烷、二硫化碳等沸点较低、易挥发的试剂,遇明火易燃烧;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一定浓度会发生爆炸。

易燃固体:硝化棉、萘、樟脑、硫黄、红磷、镁粉、锌粉、铝粉等着火点低,易点燃,其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达一定浓度会激烈燃烧或爆炸。

自燃品:白磷与空气接触易缓慢氧化而自燃。

遇水燃烧物:钾、钠、碳化钙、磷化钙、硅化镁、氢化钠等与水激烈反应,产生可燃性气体并放出大量热量。 2.易爆试剂使用安全知识

气体及低沸点溶剂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浓度会引起爆炸;如:氢气、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乙醚、丙酮、乙酸乙酯、苯、乙醇等可燃性溶剂。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及重氮化物、炔化银、炔化铜、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化纤维、苦味酸、雷汞等易爆物质,受震动或受热可能发生爆炸。

强氧化剂(过氧化钠、过氧化钡、过硫酸盐、硝酸盐、高锰酸盐、重铬酸盐、氯酸盐)与还原剂接触易发生爆炸。保存时应跟酸类、易燃物、还原剂分开,存放于阴凉通风处。 3.剧毒试剂使用安全知识

剧毒化学品包括有毒气体、无机毒品及有机毒品。常见的有毒气体包

7 括卤素、氢氰酸、氟化氢、溴化氢、氯化氢、二氧化硫、硫化氢、光气、氨、一氧化碳等。常见无机毒品包括氰化物及氢氰酸、黄磷、Cr、As、Cd、Pb、Hg等相关化合物;常用有机毒品包括烷基化试剂、苯胺及苯胺衍生物、芳香硝基化合物、生物碱等。严格执行领用及保管制度。

4.易制毒及毒麻品使用安全知识

熟悉哪些化学品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及毒、麻品,具体领用流程见北医网页®校内信息® 试剂平台®管控化学品。严格执行领用及保管制度。 5.腐蚀性试剂使用安全知识

腐蚀性物质:三氟乙酸、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会灼伤皮肤;务必带手套操作,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强lewis酸和酰氯 如:AlCl

3、PCl

3、PCl

5、BBr

3、草酰氯、二氯亚砜、三氯氧磷、乙酰氯及苯甲酰氯等与水剧烈反应,处理时只能慢慢将其加入到水或碱液中。 6.金属试剂使用安全知识

金属钠、钾、金属氢化物( 氢化钠、氢化钾、氢化钙等)、氢化锂铝、硼氢化钠、氨基钠、烷基金属试剂切忌加入大量水后处理。

(三)废旧试剂处理安全知识

1)废旧试剂要分类回收,集中处理,每个回收桶要贴上标签,如:常用溶剂、卤代烃、无机试剂等,交医学部试剂办集中无害化处理。 2)不要将酸性液体和碱性液体、氧化性液体和还原性液体混装。 3)对于SOCl

2、PCl

5、PCl3或酰氯,要先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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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物有机化学实验室常见事故处理知识

1、实验室常备医药箱

1)医用酒精、碘酒、红药水、紫药水、止血粉、创口贴、烫伤油膏(或万花油)、1%硼酸溶液或2%醋酸溶液、1%碳酸氢钠溶液、20%硫代硫酸钠溶液等。

2)医用镊子、剪刀,纱布,药棉、绷带等。

2、化学灼伤及外伤的急救处理

1)眼睛灼伤或掉进异物,立即用大量水彻底冲洗,急救后立即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实验室内应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 2)皮肤灼伤

①酸灼伤:先用大量水冲洗,以免皮肤深度受伤,再用稀NaHCO3溶液或稀氨水浸洗,最后用水洗。

②碱灼伤: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1%硼酸或2%HAc溶液浸洗,最后用水洗。

③ 溴灼伤:被溴灼伤后的伤口一般不易愈合,必须严加防范。一旦溴液沾到皮肤上,立即用Na2S2O3溶液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干净,包上消毒纱布后就医。

④烫伤:一旦被火焰、蒸汽、红热的玻璃、铁器等烫伤时,立即将伤处用大量水冲淋或浸泡,可在伤处涂些烫伤膏或万花油后包扎送医院治疗。

⑤割伤:先取出伤口处的玻璃碎屑等异物,用水洗净伤口,挤出一点血,涂上红汞水后用消毒纱布包扎或贴上“创口贴”。若严重割伤大

9 量出血,应先止血,用绷带盖住伤口直接施压,立即送医院治疗。

3、常见化学试剂中毒应急处理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出现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心悸头痛等症状时,则可能系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不同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1)强碱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误服后直接用1%的醋酸水溶液将患部洗至中性。迅速饮服500毫升稀的食用醋(1份食用醋加4份水)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 2)强酸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误服后立刻饮服200毫升氧化镁悬浮液,或者氢氧化铝凝胶、牛奶或水等东西,然后,再服大量打溶的鸡蛋作缓和剂或送医治疗。 3)有机磷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误食后用催吐剂催吐或用自来水洗胃等方法将其除去。沾在皮肤、头发或指甲等地方的有机磷,要彻底把它洗去。 4)重金属盐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硫酸铜中毒后,将0.3~1.0克亚铁氰化钾溶解于一杯水中饮服。也可饮服适量肥皂水或碳酸钠溶液。硝酸银中毒后,将3~4茶匙食盐溶解于一杯水中饮服。然后,服用催吐剂,接着用大量水吞服30克硫酸镁泻药。钡盐中毒后,将30克硫酸钠溶解于200毫升水中饮服或洗胃。铅中毒后,饮服10%的右旋糖酐水溶液(按每公斤体重10~20毫升计)或静脉注射20%的甘露醇水溶液,至每公斤体重达10毫升为止。汞中毒后,先饮食脱脂牛奶以缓解胃的吸收,然后,立刻饮

10 服二巯基丙醇溶液及30克硫酸钠溶于200毫升水制成的泻剂。砷中毒后,使患者立刻呕吐,然后,饮食500毫升牛奶。再用温水洗胃。 5)吸入有毒气体的应急处理方法

吸入有毒气体或有毒物质的蒸气中毒后,立即转移至室外,解开衣领和钮扣,呼吸新鲜空气。对休克者应施以人工呼吸,立即送医院急救。 6)部分有机试剂中毒应急处理方法

误食有机试剂如:醛酮、胺类、酚类、烃类后立刻饮食大量水或牛奶以减少胃对毒品的吸收,接着用洗胃或催吐等方法,使吞食的毒品排出体外,然后服下泻药。误服甲醇后,用1~2%的碳酸氢钠溶液洗胃。为了防止酸中毒,每隔2~3小时,吞服5~15克碳酸氢钠。同时为了阻止甲醇的代谢,在3~4日内,每隔2小时,以平均每公斤体重0.5毫升的数量,饮50度以上的白酒。

四、生物有机化学类实验室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一)高温类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高温设备主要包括电炉、烘箱、烤箱、马弗炉等,使用时注意: 1)设备功率较大,应使用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的电源插座,防止过载引起火灾。

2)设备的隔热层易损坏导致外层温度很高,易引发火灾,应常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设备周围勿放易燃、易爆化学品。

3)设备不可长时间加热,不可运转过夜,控温不好的设备立即停用。 4)电烘箱一般只用加热烘干玻璃仪器、金属制品或加热不分解、无腐蚀性的化合物;严禁直接烘烤刚刚用低沸点溶剂如丙酮、醇类洗过

11 的仪器、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品。

5)马弗炉断电后应等其降温后再开启炉门,以免炸膛或器皿炸裂。

(二)高压类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化学类实验室高压设备主要包括:高压钢瓶、高压反应釜、反应器等,高压反应釜、反应器的使用见高温高压设备类。高压钢瓶的使用应注意:

1)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

2)可燃性气瓶应与氧气瓶分开存放,氢气瓶应放在远离实验室的专用小屋内,用铜管将氢气引入实验室。

3)在钢瓶上装上配套的减压阀;不可把气瓶内气体用光,一般应保持0.05MPa表压以上的残留压力,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4)钢瓶须定期送检,一般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装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每两年检查一次。

(三)高温高压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化学类实验室使用的高温高压设备主要是高压反应釜,除遵循高温、高压设备使用安全外使用时应注意:

1)检查高压设备安全阀和压力是否正常,如遇异常立即停止实验。 2)在高温、高压设备压力未恢复正常前,切勿开启设备。 3) 在高温、高压设备温度未恢复正常前,切勿开启设备。 4)开启式,带上防护用具,不要面对开启处,以防热气烫伤。 5)取物品时,应带隔热手套。

(四)高转速类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12 实验室常用的高转速设备是高速离心机,使用时应注意: 1)仔细阅读说明书后再操作。

2)应将离心管均匀摆放,以免离心机运转不平衡。 3)确认盖好盖后再通电源开机。

4)实验结束后,先关闭电源,在设备完全停止运转后再打开设备,取出离心管。

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手册

目 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附录五

实验室安全总则 实验室个体防护 实验室消防安全 实验室水电安全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放射安全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细则 实验室废弃物品的处置 实验室事故应急措施 药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医学部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学部特殊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指导

第一章

实验室安全总则[1]

凡准备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取得《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工作准入证》(研究生需同时取得《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科研工作准入证》)后,方可进入药学院实验室工作。

1、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进入实验室应了解本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应急处理办法。熟悉本实验室水、电总开关位置,需要时使用者可及时关好相应开关。

3、应熟悉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以及急救箱等实验室安全应急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实验室及所在楼层的烟雾报警器、手动报警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及性能。熟悉灭火器种类、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安全疏散出口和自己所在位置的疏散方向。

4、实验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和完好性。

5、对于特殊岗位和特种设备,需经过相应的培训,方可上岗。

6、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过夜留宿;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私拉电线、违章安装用电设备(如电炉等)。

7、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禁止独自一人在实验室里做危险性强、安全隐患大的实验;禁止在实验室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堆放任何物品。

8、禁止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9、保持实验室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

15 畅通。

10、禁止往下水口、卫生间垃圾桶倾倒或丢弃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弃物必须按医学部和药学院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11、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具有安全保障和仪器运行可靠的实验可短时间离开,但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暂时代管实验。

12、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用品;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是否关闭。

13、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实验室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第二章

实验室个体防护[2]、[3]、[4]

一、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安全眼镜

在实验室里要配戴有侧面防护挡片的安全眼镜(如下图)。其目的是保护眼睛免受由于接触悬浮微粒、化学溅出物质、碎片和尘埃而受到伤害。

2、护目镜

在使用刺激和损害眼睛的腐蚀性液体、溶液或其他有害物质时,应一直带上护目镜(如下图)。护目镜应该佩戴在常规眼镜或隐性眼镜外面。

当有潜在爆炸的反应、使用或混合强腐蚀性和强酸性溶液时,必须在佩戴安全眼镜或护目镜的同时佩戴面罩(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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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呼吸道的防护

根据实验室条件和所做实验内容需要,选择佩戴适用的防护口罩、过滤式面罩呼吸器、正压呼吸面罩,保护呼吸系统。

三、皮肤及身体的防护

1、手套

不同类型的手套提供不同的保护程度,根据所使用的化学物质,选择不同的合成材料制成的手套。丁基橡胶制作的手套可防酸或碱性化学试剂;由氰基橡胶制作的手套,除可用来防酸或防碱外,还可防御醚类或酮类有机溶剂;由聚乙烯醇材料制作的手套可防御烃类及卤代烃类有机溶剂;内层涂有聚氯丁二烯橡胶材料的手套可在-50~120 ℃的温度下使用,适用于低温或加热条件时的防护;在高温情况下应使用绝缘手套。

2、围裙和实验室服装

结实的橡胶围裙可以用来防强酸和碱。一般情况下,建议使用乙烯基围裙。布质实验室服装主要用来保护衣服,实验室用服装不能用易燃化纤材料制作。

3、鞋

在化学实验室不准穿拖鞋、凉鞋。洗刷地板上溢撒的危险化学试剂时,应穿防护鞋(或靴)。 第三章

实验室消防安全

一、实验室消防常识[1][7]

(一)实验室常见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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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器设备过载,线路老化、短路;

2、随意使用明火,电器设备使用不规范;

3、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不规范;

4、实验操作不当;

5、消防通道不畅、废旧物品未及时清理。

(二)实验室预防火灾基本常识

1、电气设备用电不得过载;发现电路老化、短路及时报修更换。

2、实验室严禁用明火,规范使用电气设备。不得在冰箱内储存低沸点溶剂如:乙醚、丙酮、石油醚、苯等;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烘焙有机物;不得用烘箱直接烘烤丙酮等低沸点溶剂洗过的玻璃仪器;定期检查加热设备的控温效果;不得在电烤箱等加热设备四周堆放易燃杂物;加热设备不能运转过夜,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

3、规范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药品。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在专用试剂柜,使用恰当的安全容器妥善保存,以满足实验要求为准,不宜过多存放。如钾、钠保存在煤油中,白磷保存在水中。实验室中碱金属、碱土金属等遇水燃烧的物质,需要妥善保管,并由专人管理。

4、规范实验操作。如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加热有机溶剂;金属钠、钾及其它金属试剂严禁与水接触,反应完后及时用醇类处理;实验中不能研磨某些强氧化剂(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或其混合物;减压操作时,禁止使用平底瓶;加压操作时,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实验结束后立即关闭气体阀门和电器开关,尽量清除或减少可燃、易燃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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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灾的扑救[1][7][10]

(一)救火原则及方法

1、救火原则

实验室万一发生火灾,要保持镇静,立即切断电源及燃气源,并根据起火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灭火措施。扑救时应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救火方法

火灾的发展分为初起、发展和猛烈扩展三个阶段。其中初起阶段持续5-10min。实践证明,该阶段是最容易灭火的阶段,所以一旦出现事故,实验人员应首先保持冷静,立即组织人员,根据火灾的轻重、燃烧物的性质、周围的环境和现有的条件,采用相应的手段灭火。初期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实验室内的灭火器材(沙箱、灭火毯、石棉布、灭火器等)或其他措施控制和扑救。在灭火的同时,要迅速移走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火势蔓延。注意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在容器中(如烧杯、烧瓶,漏斗等)发生的局部小火,可用石棉网、表面皿或木块等盖灭。

(2)有机溶剂在桌面或地面上蔓延燃烧时,可撒上细沙或用灭火毯扑灭。

(3)对钠、钾等金属着火,通常用干燥的细沙覆盖。严禁用水和CCl4灭火器灭火,否则会导致猛烈的爆炸,也不能用CO2灭火器。 (4)若衣服着火,立即脱除衣物。一般小火可用湿毛巾,灭火毯等包裹使火熄灭。若火势较大,可就近用水龙头浇灭,必要时可就地卧

19 倒打滚。

(5)在反应过程中,若因冲料、渗漏、油浴着火等引起反应体系着火时,有效的扑灭方法是用几层灭火毯包住着火部位,隔绝空气使其熄灭,必要时使用灭火器。

(6)实验室仪器设备用电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二)灭火器

1、火灾类型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1)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2)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火灾。 (3)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4)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2、常用灭火器种类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常用的主要有: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

(1)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药学院各楼配备此种灭火器)可普遍用于固体(A类)、液体(B类)及电器(C类)的初起火灾,但不能扑救金属燃烧(D类)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器

以高压气瓶内储存的二氧化碳气体作为灭火剂进行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后不留痕迹,适用于图书、档案、精密仪

20 器的火灾,它不导电也适宜于扑救带电的低压电器设备和油类火灾,但不可用它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措施。首先,因为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8.5 %时,会使人血压升高,呼吸困难;当含量达到 20 %时,人就会呼吸衰弱,严重者可窒息死亡。所以,在狭窄的空间使用后应迅速撤离或带呼吸器。其次,因为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距离较短,逆风使用可使灭火剂很快被吹散而影响灭火。因此,要注意勿逆风使用。此外,二氧化碳出后迅速排出气体并从周围空气中吸收大量热量。因此,使用中注意防止冻伤)。

(3)泡沫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C类和D类火灾。

3、灭火器使用方法:

所有的手提式灭火器都几乎按照以下方式操作 。 (1)拔出灭火器手柄上的保险销。

(2)打开灭火器上的管口或者胶管,将其对准火焰的底部。 (3)握紧灭火器上的手柄往下压,灭火剂即可喷出。 (4)灭火时,将灭火器的喷嘴对准火苗根部来回挥动。

(三)逃生自救

熟悉逃生路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将会事半功倍。

1、当突然发生火灾时,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如果火势大,立

21 刻离开有危险发生的地区。同时拉响距离你最近的火灾报警器。

2、冷静寻找就近安全疏散通道撤离。若在楼上,应选择沿楼梯往下跑,禁止乘坐电梯(因为这时的电梯电源随时有可能被切断,并且电梯通道往往在发生火灾时首先成为烟雾的袭击部位而成烟道)。若被火挡住,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门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3、要保护呼吸系统。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衣服、布类等物品捂住嘴鼻(湿毛巾折叠8层为宜),以避免烟雾熏人导致昏迷或者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的危险。

4、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框和重物上,顺势滑下。

5、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应退居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还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并向窗外伸出衣物或抛出物件发出求救信号或呼喊,等待救援。

6、如果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奔跑或拍打,应迅速撕脱衣物,或通过用水、就地打滚、覆盖厚重衣物等方式压灭火苗。

第四章

实验室水电安全

一、用电安全[1][7][10]

1、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22 (3)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4)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2、防止引起火灾

(1)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电线的安全用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化学实验室严禁一切明火;热源随用随插。

(5)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多个大功率仪器不得共用一个接线板;接线板不得串接、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6)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尽快拉闸断电。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3、用电设备使用安全

(1)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

(2)使用电器设备时,严格按照说明书注意事项安装放置,按操作规程操作。在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正常声响、发生过热现象或发出异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

23 检查。

(3)加热电器设备使用时必须要有专人看管,用完要注意关机后再切断电源开关。加热设备不能运转过夜。电脑、空调和饮水机等一律不得开机过夜。

(4)加热套和搅拌调压器归零后方可插电源。

(5)电器设备的保险烧断时,应先查明烧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入或用其它金属线代替。

(6)电烤箱等加热设备四周禁止堆放易燃杂物,以免引起火灾。 (7)注意保持电线和电器设备的干燥,防止线路和设备受潮漏电。 (8)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准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9)注意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寿命到了须及时更换。

二、用水安全[1][10]

1.用水时注意水压的变化;特别注意回流、蒸馏装置接口皮管的牢固程度。

2.加热回流反应不能过夜。

3.不得向水槽中丢弃沸石、棉签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口。 4.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报修、疏通。 5.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6.定期检查冷却水装置的连接胶管接口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以防漏水。

24 7.需在无人状态下用水时,要做好预防措施及停水、漏水的应急准备。

8.了解实验室自来水各级阀门的位置。

第五章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5]

目前,我国主要依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这两个国家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分别是:①爆炸品;②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⑤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⑦放射性物质;⑧腐蚀性物质;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二、化学物品采购[6]

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麻醉和精神类药品需经系领导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交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试剂与药品管理办公室。由设实处试剂办负责向公安机关办理申购手续后统一采购。

2、一般化学物品应在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实验用品在线询购系统”上,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

三、化学物品贮存[1]

1、一般原则

(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应标签清晰。配制的试剂和反应产物等应标明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

(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

25 (3)实验室严禁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易燃、易爆品试剂及强氧化剂。 (4)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5)实验室要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化学品。

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1)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柜或带双锁的冰箱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2)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或防爆冰箱内(普通冰箱的温度调节阀及门阀在操作时经常会产生火花,可能引燃挥发的易燃液体蒸气,因此易燃且具有挥发性的液体禁止存放于普通冰箱中)。

(3)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最下层或下层垫防腐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最下层。

(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5)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6)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或储存在密闭容器(干燥器)再放在试剂柜内。

26 (7)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在装有煤油容器中,放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白磷、汞应贮存于水中。

(8)易水解的试剂(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1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四、化学品使用[1]

1、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

3、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4、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

5、实验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穿着合身的棉质白色工作服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

第六章

实验室生物安全[7]

实验室生物安全主要是指那些用以防止实验室使用或研究的自然生物、人工培育生物无意暴露或意外释放的防护原则、技术以及实践。

一、病原微生物分类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

27 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1、危险度I级(无或极低的个体和群体危险) 不太可能引起人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2、危险度Ⅱ级(个体危险中等,群体危险低)

病原体能够对人或动物致病,但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社区、牲畜或环境不易造成严重危害。实验室暴露也许会引起严重感染,但对感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并且疾病传播的危险有限。

3、危险度Ⅲ级(个体危险高,群体危险低)

病原体通常能引起人或动物的严重疾病,但一般不会由感染个体向其他个体传播,并且对感染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4、危险度Ⅳ级(个体和群体的危险均高)

病原体通常能引起人或动物的严重疾病,并且很容易发生个体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传播。对感染一般没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内容

1、各生物实验室应结合本实验室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在进入实验室前,各生物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

3、各生物实验室应制订针对本实验室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

三、实验室准入规定

1、张贴警告标志。如果实验涉及危险度高于II级的微生物时,在实验室入口处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如下图所示)。

28

2、经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其他人员不能进入。

3、与实验无关的动物不能带入实验室。

三、实验室工作区

1、实验室保持干净整洁,不应在实验室内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2、在实验室不能进食、饮水、吸烟,并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进食”、“禁止饮水”、“禁止吸烟”等标志。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储存食品及饮料。

3、所有受污染的材料、样品和培养物在废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必须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是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利用消毒剂和化学试剂除去、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也可以采用。

4、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等必须擦拭、消毒。

5、在没有人员进出时,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四、实验操作规范

1、实验人员必须先熟悉实验所涉及内容的相关安全知识。

2、进行任何涉及危险材料的实验均须采用安全设备,在实验前应检查安全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修好之前不要急于做实验。

3、在进行所有样本、培养物的相关操作时都应戴手套。当手套被污染时应立即脱掉,清洗双手,更换新手套。

4、切勿用戴手套的手触摸皮肤,特别是眼、鼻、口或其他暴露的黏

29 膜。禁止戴着手套在实验室来回走动或将手套带出实验室。

5、切勿将液体、标签等实验物品放入口中或舔舐。

6、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以安全的方式处理和处置,并进行安全有效的保存。样本、培养物或废弃物要进行废弃处理,必须经高压灭菌等有效方式消除污染后方可处理。

7、任何有形成气溶胶可能性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低程度。有害气溶胶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8、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液器。

9、在实验中应尽可能减少利器的使用,应尽可能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置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更换。

10、任何实验室事故或异常情况,无论大小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处置,处置完成后应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并存档。

第七章

实验室放射安全[4]、[8]

能够放出射线的物质,叫做放射性物质。一般指放射性核素或由其标记的化合物等。放射性核素发出的射线对人体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射线作用于人体的途径有两种:

1、内照射因医疗的需要或被动原因,放射性核素经过静脉、皮肤、口腔或呼吸道进入人体内,对人体产生照射,叫做内照射。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出于治疗目的,利用射线杀死肿瘤细胞,属目的性内照射;如果是被动进入,就需要服药阻止其吸收,并加速其排出体外,以减

30 少不必要的射线损伤。

2、外照射射线作用于人体的另一种途径是放射源在人体体外,对人体产生照射,称为外照射。包括出于诊断和治疗目的接受X射线或γ射线等医学检查或治疗,以及放射性工作中接受的外照射或者事故原因等被动遭受的外照射。

α射线的电离能力大、射程短、致伤集中,它进入机体内照射的危害最大,β、γ射线次之。γ射线的穿透能力最强,体外照射危害性最大,α、β次之。

射线对机体组织的原子激发和电离作用,可使机体内起重要作用的生物大分子(如DNA、蛋白质、生物膜中的脂质大分子等)遭到破坏,诱发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导致细胞功能损伤。机体受照剂量较大(1Gy以上)时,可造成细胞大量死亡,组织器官功能失代偿,而表现为一系列全身症状。人体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到大剂量照射可引起急性放射病。依据受照剂量的大小,又可分为以骨髓造血组织损伤为基本病变的骨髓型急性放射病(1-10Gy)、以胃肠道损伤为基本病变的肠型急性放射病(10-50Gy)和以脑组织损伤为基本病变的脑型急性放射病(50Gy以上)。急性放射病是由大剂量急性照射所引起,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只有在发生意外放射性事故或核爆炸时,才可能发生。

人体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过剂量限值的照射,达到一定累积剂量后,可以引起慢性放射病。慢性放射病通常与造血组织损伤相联系。人体受到过量照射以后,也可以造成局部器官的病变。

31 放射性实验室是指从事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和封闭型放射性工作的实验室和场所,所操作的和接触的放射性物质会辐射出对人体具有直接影响和危害的射线。在进行放射性物质或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时,需要遵循《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CB 18871-2002),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医学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实验场所为医药卫生分析中心同位素实验室(以下简称同位素室)和基础医学院放射医学教研室。同位素室是医学部建立的同位素实验公共服务平台。医学部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涉及的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均应在有资质的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完成,医学部其他实验室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严格禁止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实验。

第八章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细则[9]

一、实验动物的购置

1、实验室应根据所开实验的需要,确定所要购置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并由专人登记,不准谎报、隐瞒。

2、实验动物必须由专门的合法单位培育,并达到医学实验的要求,不许捕获野生动物来替代实验动物,严禁经不明、不正当的途径购置。

3、所购置的实验动物必须从实验要求出发,经过有关部门的检疫,合格后方可购置,禁止因贪图小利而购置不合格的动物。

4、实验动物在运输中应严格遵守运输规定,由专人负责运输全

32 程,需要长途运输时,要处理好动物的饮食、粪便的排放等问题。

二、实验动物的育养及动物房的管理

1、所有购置的动物应安置在动物房进行育养,动物房必须配备适合动物生长的饲料、器具等,饲料、器具应严格按照饲养的要求购买。

2、实验室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管理动物房,动物的育养由熟知业务知识、细致而具有育养经验的专人主管。

3、实验动物应分类饲养,同种动物可按年龄、雌雄和有无染毒等进行饲养,并按要求做好标记。

4、在饲养过程中需密切观察动物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动物发病,应立即隔离,甚至进行焚烧、销毁。

5、每天清点实验动物,并定期清扫动物的粪便,保持动物房的清洁。

6、实验室应组织育养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防止人畜共患性疾病在人身上发病,如果发现疾病,要及时进行医治。

三、实验动物的领用

1、需根据实验要求领取实验动物,由专人登记好种类、数量及用途。

2、实验人员抓取动物时要按照育养人员的要求去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戴好手套等,防止被动物抓伤、咬伤。

3、实验人员在使用实验动物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要爱护、珍惜实验动物,不准随意浪费。

33

四、实验动物的焚烧、销毁

1、实验结束后,实验动物的尸体要统一收集,并到指定的放置地点去焚烧,严禁随便乱放、乱扔。

2、实验后存活的动物要按规定处死并销毁,不准私自带离实验室另作别用。

3、感染疾病的动物应视疾病的类型严格进行处置,防止疾病的发展和蔓延。

五、实验动物的后续处理

1、实验室如发现有剩余的实验动物,不得随意处理,应交回动物房进行处置。

2、对违反本细则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的轻重给予处罚。

第九章

实验室废弃物品的处置[6]

医学部实验室废弃物分为危险化学废物、生物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三类。药学院实验室禁止开展放射性实验,实验室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化学废物(包括①一般化学废液;②剧毒化学废液;③空化学试剂瓶)、生物性废物(包括①病理性废物,如动物尸体等;②感染性废物,如一次性手套等;③损伤性废物,如注射器针头、破裂玻璃器皿等),必须按医学部和药学院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严禁把任何实验室废弃物丢弃到卫生间垃圾桶或排放到排水系统。

一、危险化学废物的处置

(一)危险化学废物回收的规范要求

34

1、一般化学废液

(1)一般化学废液分三类废液收集桶收集和存放,即: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

(2)上述三类废液收集桶是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统一配置,并分三类印制标签。每个废液收集桶上应贴有对应的标签,标明回收废液的类别。实验过程中将废液(含废旧液体试剂)按分类要求倒入对应的收集桶,并在桶体标签上认真填写主要废液成分。

(3)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标签,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4)不可将剧毒物质倒入上述三类废液收集桶。

(5)一般化学废液收集桶中的废液不应超过容器最大容量的90%,收集废液后应随时盖紧盖子,存放于实验室较阴凉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6)化学固体废物应及时装瓶,贴好标签,标注主要成分。废旧固体化学试剂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必要时注明是废弃试剂。积存到一定量后装入纸箱,交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集中回收处理。

2、剧毒化学废液

(1)实验室产生的剧毒废液,暂存在单独的容器中,不可将几种剧毒物质废液混在一个容器中,按剧毒试剂管理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拟处理时,填写《剧毒化学废液登记表》,与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35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直接联系回收处理事宜。

(2)过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应原瓶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并醒目地标注其为废弃剧毒试剂,与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直接联系回收处理事宜。

3、空化学试剂瓶

禁止将空化学试剂瓶丢弃到普通垃圾里,需装入结实的纸箱,积存一满箱后,盖严箱盖,交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集中回收处理。

(二)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流程

1、到医学部西北区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免费领取废液收集桶和《危险废物》分类标签。

2、待废液收集桶收满后,在收集容桶外加贴《危险废物》标签,注明“主要成分”、“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标签。

3、登录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实验用品在线询购系统” -“废液回收”,按类别填写相关内容后,网上登记申请后,下载打印《北京大学医学部危险化学废物回收清单》

4、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周四到药学院各楼集中回收化学废弃物,根据打印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危险化学废物回收清单》点验清运。学院师生需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将化学废物送至楼下,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清单及标签内容、清点数量,合格后直接装车回收。点验不合格或超过指定时间段,一律不予回收。

5、每周四药学院各楼化学废物回收时间段:

36 (1)重点实验室和细胞楼:上午10:00——11:00 (2)药学楼:下午2:00——3:00 (3)卫生楼:下午3:30——4:30

6、除每周一次的固定集中回收废试剂时间外,实验室如产生的废试剂过多,可提前在“实验用品在线询购系统”上填写提交废试剂回收信息单,并给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打电话申请提前收取。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2801313 /82801485

二、生物性废物的处置

1、到医学部危险物品处置场(地址:西北区生理楼西侧平房)领取“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和“利器盒”(动物部只收取成本费,不用带卡,只填写经费卡号即可)。

2、将动物尸体、实验用一次性手套、口罩等医用废弃物分类装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并按包装提示填写单位、时间、物品名称、数量、重量,送至医学部医用废弃物暂存房,填写冻存登记。

3、实验人员将一次性注射针头、注射器、手术刀等装入“利器盒”(一次性使用,不可重复利用),装满后封口,送至医学部医用废弃物暂存房,登记。

医用废弃物暂存房联系电话:82802

533、82805532

4、破裂玻璃器皿的处置

对实验室破裂玻璃器皿,请实验人员用防扎漏包装将其包裹好,在包

37 裹外贴标签注明“破裂玻璃器皿”,并与本楼保洁员说明情况,请保洁员帮助清运。

第十章

实验室事故应急措施[1][7][10]

一、药学院各实验室应配备的药品和用品

1、消毒剂:碘酒、75%的卫生酒精棉球等。

2、外伤药:龙胆紫药水、止血粉等。

3、烫伤药:烫伤油膏等。

4、治疗用品:药棉、纱布、创可贴、剪刀、镊子等。

药学院在药学楼、卫生楼、国重楼门卫配有急救箱(不提供创可贴,由各实验室自备)

二、割伤紧急处理方法

若伤口里有异物,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挤出一点血,在伤口上擦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住伤口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

三、烫伤紧急处理方法

一旦被火焰、蒸汽、红热的玻璃、铁器等烫伤时,立即将伤处用大量水冲淋或浸泡,可在伤处涂些烫伤膏或万花油后包扎送医院治疗。禁止采用冰敷的方式治疗烫伤,冰会损伤已经破损的皮肤导致伤口恶化。不要弄破水泡,以防感染。

四、腐蚀物品灼伤的急救方法

1、硫酸、发烟硫酸、硝酸、发烟硝酸、氢碘酸、氢溴酸、氯磺酸触及皮肤时,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随后用 2%~5%碳酸氢

38 钠溶液冲洗,最后用清水冲洗。如灼伤严重及时送医院救治。 注意事项:氢氟酸能腐烂指甲、骨头,滴在皮肤上,会形成难以治愈的烧伤。皮肤若被其灼伤后,先用大量水冲洗20分钟以上,再用冰冷的饱和硫酸镁溶液或70%酒精浸洗30分钟以上;或用大量水冲洗后,用肥皂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用5%碳酸氢钠溶液湿敷。局部可用松软膏或紫草油软膏及硫酸镁糊剂外敷。

2、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碱灼伤皮肤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l%硼酸溶液或2%乙酸溶液浸洗,最后用清水洗。

3、三氯化磷、三溴化磷、五氯化磷、五溴化磷、溴触及皮肤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5分钟以上,再送往医院救治。磷烧伤也可用湿毛巾包裹,或用1%硝酸银或1%硫酸钠冲洗15分钟后进行包扎。禁用油质敷料,以防磷吸收引起中毒。溴灼伤,用水冲洗后,可用1体积25%氨水、1体积松节油和10体积95%的酒精混合液涂敷。

4、盐酸、磷酸、偏磷酸、焦磷酸、乙酸、乙酸酐、氢氧化铵、次磷酸、氟硅酸、亚磷酸、煤焦酚触及皮肤时,立即用清水冲洗。

5、无水三氯化铝、无水三溴化铝触及皮肤时,可先干拭,然后用大量清水冲洗。

6、甲醛触及皮肤时,可先用水冲洗后,再用酒精擦洗,最后涂以甘油。

7、碘触及皮肤时,可用淀粉物质(如米饭等)涂擦,这样可以减轻疼痛,也能褪色。

8、溴灼伤是很危险的。被溴灼伤后的伤口一般不易愈合,必须严加

39 防范。凡用溴时都必须预先配置好适量的20%硫代硫酸钠溶液备用。一旦有溴沾到皮肤上,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干净,包上消毒纱布后就医。

注意事项:在受上述灼伤后,若创面起水泡,均不宜把水泡挑破。

五、化学冻伤应急处理方法:

化学冻伤应迅速脱离低温环境和冰冻物体,将冻伤部位用40℃(不要超过此温度)温水浸泡20~30分钟,水温要稳定,将冻结物融化后脱下或剪开。在对冻伤部位进行复温的同时,尽快就医。对于心跳呼吸骤停者要施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严禁用火烤、雪搓、冷水浸泡或猛力捶打等方式作用于冻伤部位。

六、化学药品中毒时应急处理方法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出现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心悸头痛等症状时,则可能系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不同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1、一般的应急处理方法 (1)误服后的应急处理方法

为了降低胃中药品的浓度,缓延毒物被人体吸收的速度并保护胃粘膜,可饮用如下任一种东西:如牛奶、打溶的蛋、面粉、淀粉或土豆泥的悬浮液以及水等。如果一时弄不到上述东西,可于500毫升蒸馏水中,加入约50克活性炭,用前再添加400毫升蒸馏水(一般10-15克活性炭,大约可吸收1克毒物),并把它充分摇动润湿,给患者分次少量吞服进行引吐或导泻。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40 (2)吸入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1)立刻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服,放松身体。 2)呼吸能力减弱时,要马上进行人工呼吸,并尽快送医院急救。

2、无机化学药品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1)强酸(致命剂量1毫升)

误服后立刻饮服200毫升氧化镁悬浮液或者氢氧化铝凝胶、牛奶及水等东西,迅速把毒物稀释。然后再服大量打溶的鸡蛋作缓和剂,送医治疗。因碳酸钠或碳酸氢钠会产生二氧化碳气体,故不要使用。 (2)强碱(致命剂量1克)

误服后直接用1%的醋酸水溶液将患部洗至中性。迅速饮服500毫升稀的食用醋(1份食用醋加4份水)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 (3)氨气

立刻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给其输氧。进入眼睛时,将患者躺下,用水洗涤角膜至少5分钟。其后,再用稀醋酸或稀硼酸溶液洗涤。 (4)卤素气

把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安静。吸入氯气时,给患者嗅1∶1的乙醚与乙醇的混合蒸气;若吸入溴气时,则给其嗅稀氨水。 (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气体

把患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安静。进入眼睛时,用大量水洗涤,并要洗漱咽喉。

(6)砷(致命剂量0.1克)

41 使患者立刻呕吐,然后饮食500毫升牛奶。再用2-4升温水洗胃,每次用200毫升。

(7)汞(致命剂量70毫克)

先饮食脱脂牛奶以缓解胃的吸收,然后,立刻饮服二巯基丙醇溶液及于200毫升水中溶解30克硫酸钠制成的溶液作泻剂。 (8)铅(致命剂量0.5克)

保持患者每分钟排尿量0.5-1毫升,至连续1-2小时以上。饮服10%的右旋醣酐水溶液(按每公斤体重10-20毫升计)。或者,以每分钟1毫升的速度,静脉注射20%的甘露醇水溶液,至每公斤体重达10毫升为止。

(9)镉(致命剂量10毫克)、锑(致命剂量100毫克)

使患者呕吐。

(10)钡(致命剂量1克)

将30克硫酸钠溶解于200毫升水中口服,或洗胃导出。 (11)硝酸银

将3-4茶匙食盐溶解于一酒杯水中饮服。然后,服用催吐剂,或者进行洗胃或饮牛奶。接着用大量水吞服30克硫酸镁泻药。

3、有机化学药品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误食有机试剂如:醛酮、胺类、酚类、烃类后立刻饮食大量水或牛奶以减少胃对毒品的吸收,接着用洗胃或催吐等方法,使吞食的毒品排出体外,然后服下泻药。

(1)甲醇(致命剂量30-60毫升)

42 用1-2%的碳酸氢钠溶液充分洗胃。然后,把患者转移到暗房,以抑制二氧化碳的结合能力。为了防止酸中毒,每隔2-3小时,经口每次吞服5-15克碳酸氢钠。同时为了阻止甲醇的代谢,在3-4日内,每隔2小时,以平均每公斤体重0.5毫升的数量,饮50度以上的白酒。 (2)乙醇(致命剂量300毫升)

用自来水洗胃,除去未吸收的乙醇。然后,一点点地吞服4克碳酸氢钠。

(3)酚类化合物(致命剂量2克)

1)吞食的情况:马上给患者饮自来水、牛奶或吞食活性炭,以减缓毒物被吸收的程度,接着反复洗胃或催吐,然后,再饮服60毫升蓖麻油及于200毫升水中溶解30克硫酸钠制成的溶液。不可饮服矿物油或用乙醇洗胃。

2)烧伤皮肤的情况:先用乙醇擦去酚类物质,然后用肥皂水及水洗涤。 (4)乙二醇

用洗胃、服催吐剂或泻药等方法,除去吞食的乙二醇。然后,静脉注射10毫升10%的葡萄糖酸钙,使其生成草酸钙沉淀。同时,对患者进行人工呼吸。聚乙二醇及丙二醇均为无害物质。 (5)乙醛(致命剂量5克)、丙酮

用洗胃或服催吐剂等方法,除去吞食的药品。随后服下泻药。呼吸困难时要输氧。丙酮不会引起严重中毒。 (6)苯胺(致命剂量1克)

43 如果苯胺沾到皮肤时,用肥皂和水把其洗擦除净。若吞食时,用催吐剂、洗胃及服泻药等方法把它除去。 (7)三硝基甲苯(致命剂量1克)

沾到皮肤时,用肥皂和水,尽量把它彻底洗去。若吞食时,可进行洗胃或用催吐剂催吐,将其大部分排除之后,才服泻药。 (8)有机磷(致命剂量0.02-1克)

万一吞食,用催吐剂催吐,或用自来水洗胃等方法将其除去。沾在皮肤、头发或指甲等地方的有机磷,要彻底把它洗去。 (9)甲醛(致命剂量60毫升)

万一吞食,立刻饮食大量牛奶,接着用洗胃或催吐等方法,使吞食的甲醛排出体外,然后服下泻药。有可能的话,可服用1%的碳酸铵水溶液。

(10)二硫化碳

吞食时,给患者洗胃或用催吐剂催吐。将患者躺下并加保暖,保持通风良好。

(11)一氧化碳(致命剂量1克)

清除火源。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使其躺下。为了使其减少氧气的消耗量,加保暖。

七、触电救护

1、尽快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应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不得直接触碰带电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

44

2、实施急救并求医。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燥的地方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在保持触电者气道通畅的基础上,立即交替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同时 立 即 拨 打“120”,尽快将触电者送往医院,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 主要参考资料

1.

《浙江大学安全手册 》

2.

《化学物质及实验室安全手册》(加州大学)

3.

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与管理/郑春龙主编.-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8 4.

《医学与生物学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范宪周,孟宪敏主编.-2版.- 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3.7 5.

高校实验室化学安全与防护/冯建跃主编.-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9(2013.11重印) 6.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7.

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黄凯,张志强,李恩敬主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0 8.

北京大学医学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实施细则 9.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动物的安全管理细则

10. 东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网http://safe.seu.deu.cn/

45 附录一

北京大学药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药学院是医学部一级防火区,重点防火单位,全院师生员工都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1、学院院长、书记,系、室、所、中心主任(所长)及书记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行政工作的院,系、室、所、中心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房间必须设有安全员(含学生实验室)。研究生实验室实行学院-系室-PI-研究生分级负责制,即研究生向导师负责,导师向系、室、所、中心负责,系、室、所、中心向学院负责。要做到严格管理,整洁有序,清洁卫生,无安全隐患。

3、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内所有的公共设施,由药学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和挪为他用,非实验室设施不准放置在实验室。实验室需装修、改造等建设时,须向学院提交申请,超过五万元投资额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应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建设审批表》,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实验室操作必须注意安全,要严格按照校保卫处制定的“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和实验安全的有关规程进行,要做到人人会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发现问题要及时拨打医学部报警求助热线“1110”。

5、实验室各类危化品、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放射品的购置、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医学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6 使用化学危险品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在实验室不准放置过量的试剂及药品,未开封的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存放不能超过三日量,使用过的试剂及药品须分类回收,严格按程序进行回收处理。

6、实验动物要严格按照《医学部实验动物的安全管理细则》购置、领用、育养、管理。实验人员在使用实验动物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要爱护、珍惜实验动物;实验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7、实验室精密和贵重仪器的管理严格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内的一切设施损坏赔偿制度,赔偿金额按《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损坏、丢失设备赔偿细则》执行。

8、禁止将废弃试剂、药品及浓酸、浓碱、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倒入下水道及垃圾道,以防堵塞、腐蚀、污染管道或引起火灾。

9、禁止在实验台、药品柜、试剂架、墙壁等设施上进行涂抹、油漆、刻画、粘贴,安装锁具的门、台、柜等要保存好原始钥匙,禁止随意拆、撬、改装。未经院许可不准安装防盗门、外挂门锁等。

10、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过夜留宿;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私拉电线、违章安装用电设备(如电炉等)。

11、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禁止独自一人在实验室里做危险性强、安全隐患大的实验;禁止在实验室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堆放任何物品。

12、严格执行学院门禁管理有关规定,晚上12:00以后离开的师生要在门卫进行登记,实行下班前5分钟检查制度,离开实验室、办公

47 室时要关好水、电、门、窗。

13、严格执行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所有研究生、本科生和外来工作人员通过学院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各实验室。

14、公共财产搬出药学院所属单位须有书面申请并由系、室、所、中心主任签字,经院办备案后方可放行。

15、所有实验室、办公室不准私自出租。

16、节假日实行院、系两级安全值班制度。

以上各条也适用于我院各办公室及院属公共场所。

48 附录二

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的学生、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使即将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本科生或外来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能掌握本实验室基本安全知识,了解基本情况,懂得重要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学院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主要包含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安全知识考核和签订安全承诺书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

1.1学院安全知识手册

为药学类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知识,由学院院办组织编写。 1.2 专业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大纲

为各专业实验室特定安全知识,以系室为单位,按照实验室的类别(如生物有机化学实验室、生物无机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与药物分析实验室、药物化学实验室、天然药物化学实验室、药理学实验室、药剂学实验室)制定。

1.3 学校、学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

各导师或导师委托本课题组的一位老师或高年级研究生,向即将进入本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本科生或外来工作人员,介绍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包括 ①性质、功能、运行情况;②潜在危险;③可能出现的

49 最严重的安全问题等。同时,根据学院安全手册、相关专业实验室的培训大纲组织安全培训。 3.考核形式

考试题库由药学类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知识与各专业实验室特定安全知识组成,分别由院办、各系室负责制定,每两年更新一次。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具有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实验工作的资格。

4.签订《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工作安全承诺书》

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承诺人保管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5.颁发《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工作准入证》

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由院办颁发药学院实验室工作准入证,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工作。 6.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即将进入药学院实验室的研究生、本科生和外来工作人员。已通过医学部安全准入考试的研究生,也需参加学院安全准入考试,获得医学部及药学院两级准入证,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 本制度执行办法经2014年7月8日药学院2014年第9次院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14年9月起试行。

50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制

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讲稿

实验室安全调查报告

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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