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0-03-03 15:55: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体系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QG/HBYT 070-2014

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D

码:1/8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相关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目录》

GB 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

石油质字„2003‟3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暂行规定》

中油监„2012‟16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 3 术语及定义

本程序采用下列定义。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 职责

4.1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手续履行情况进行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2014-08-08发布

2014-08-08实施 QG/HBYT 070-2014

页码:2/8 督导。

4.2 保卫部门负责将危险化学品储存部位列入治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管理,制定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排查治安隐患。

4.3 钻井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审批钻井设计和事故预案,督促预防井喷事故措施的落实。

4.4 运输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在单位内部运输过程中事故预案的审查、审批。

4.5 物资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保管和发放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其采购质量负责。 4.6 负责油气销售的主管部门,督促销售过程中运输、储存安全措施的落实;生产单位负责油气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 4.7 生产和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审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主要技术措施。

4.8 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事故预案、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4.9 培训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从事危险化学品工作员工的培训教育。 4.10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开工前的 “三同时”资料报审。

4.11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管理,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对有毒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12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购进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设施的质量实施监督,督促进入公司或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

4.13 工程监督部门负责对在钻井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行为进QG/HBYT 070-2014

页码:3/8 行监督。 5 管理内容

5.1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依照本规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5.1.1 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1.2 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 5.1.3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用或限期整改;

5.1.4 纠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5.3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废弃

5.3.1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3.1.1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5.3.1.2 有满足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3.1.3 设施、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5.3.1.4 有符合生产储存和使用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3.1.5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3.1.6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5.3.1.7 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QG/HBYT 070-2014

页码:4/8 5.3.2 新建有毒化学品设施,由建设单位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取得批复后方可建设,并将批复手续报公司保卫部门、安全部门备案。 5.3.3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5.3.4 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储存设施及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现状评价,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使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方案论证、优选,并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3.5 各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时,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安全无事故。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经同级技术负责人审查。 5.3.6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征,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3.7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QG/HBYT 070-2014

页码:5/8 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5.3.8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位,应当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现状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评价应聘请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审查后的安全评价报告,分别报公司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单位应根据安全评价报告及时修订管理制度。

5.3.9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场所,其各类设备、报警和联锁保护系统等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维修、检测,保持完好和安全可靠。

5.3.10 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地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发现有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时,必须立即向公司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5.3.11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5.3.12 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台帐。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为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QG/HBYT 070-2014

页码:6/8 方法与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分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必须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所有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5.3.14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5.3.15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处置要依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5.4 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购买与销售

5.4.1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部门或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当地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许可证手续,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经营。

5.4.2 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部门或单位要审查购买方安全资质,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5.4.3 购进的危险化学品,供货厂家必须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外包装上粘贴或拴挂安全标签。不得购进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4.4 购买有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生产、科研过程中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应由单位物资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购买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当地公安机关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5.5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5.5.1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企业定点生产,各单位不得自行制造盛装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 QG/HBYT 070-2014

页码:7/8 5.5.2 公司各单位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要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运输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熟悉并掌握一旦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置措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取得地方交通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5.5.3 各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进站装卸必须由本岗位的员工监督操作,并有权力和责任对外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5.5.4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5.5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配合当地有关方面做好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

5.5.6 进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做好槽罐及其它容器的检验。

5.6 勘探、开发、储运、销售、检维修等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过程中,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管理、硫化氢的检测与防护,执行石油质字„2003‟3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暂行规定》。

5.7 对于化学事故应急抢险管理执行QG/HBYT 077-2014 《应急管理程序》。

5.8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公司QG/HBYT 243-2014 《安全环保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违反本规定而引发化学事故,QG/HBYT 070-2014

页码:8/8 要按照公司QG/HBYT 088-2014 《事故管理程序》,中油监„2012‟16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 6 相关文件

6.1 QG/HBYT 077-2014 《应急管理程序》 6.2 QG/HBYT 088-2014 《事故管理程序》 6.3 QG/HBYT 243-2014 《安全环保考核办法》

编写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 编 写 人:王建国 李国瑞 审 核 人:刘占国 审 批 人:黄 刚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