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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14:15: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郴州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摘自郴州市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有关治超工作的汇报材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一、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基本情况

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严重损害公路基础设施,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引发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深远。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坚决治理,不能半途而废。郴州是全省重要的资源生产和运输大市,地处交通要冲,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屡禁不止,一度成为全省“重灾区”。2004年6月全国统一治超后,我市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对治超工作认识不高、措施不硬,没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效果很不理想。尤其是2007年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和2009年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大量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分流到我市国、省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呈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治超工作形势逼人,刻不容缓。为此,我市决定自2010年3月开始,在全市开展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大行动,并根据整治效果决定整治时间,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3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郴州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各县市区长、分管交通的副县市区长、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企业代表260多人参加了会议。3月16日,全市统一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治超启动仪式,4000余人整装上岗,新一轮“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全面启动。10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强化治超工作会议,肯定了八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成绩,查问题找差距,自我加压,再次部署了以源头治超为重点的飓风行动、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为重点的霹雳行动、以打击边界违法“双超”为重点的闪电行动、以强化路面治理为重点的雷霆行动、以掀起宣传治超风暴强大声势为主题的聚焦行动,分别明确了期限要求、责任要求和效果要求,提出了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下的总目标。通过九个月的不懈努力,全市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大幅减少,公路运输秩序明显好转,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治超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效。

一是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86.49%下降到0.88%,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

二是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好路率、通畅率大幅提升,大面积长时间交通堵塞现象基本消除。几条重要煤运公路过去每天长时间交通阻塞,治超以来还未发生一次较长时间、较大面积堵车现象。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今年1至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减少67次,下降22.79%;死亡人数减少31人,下降29.81%;受伤人数减少95人,下降23.69%;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3万元,下降70.49%。

四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有序。今年1至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营运货车3679台,新增货运从业人员3316人,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增长29.7%,客运正点率达99.68%,长途货运运价合理回升30%以上。

五是郴州的治超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7月8日《湖南日报》特别关注栏目整版推介郴州治超做法,并呼吁全省一盘棋治超。省纠风办以《纠风专报》形式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告了郴州治超工作,刘力伟副省长在《纠风专报》上批示:“郴州的经验很好,请省公安厅交管局研究,在全省开展集中治超行动”。韩永文副省长批示省治超办、省交通厅阅办。

二、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主要做法

(一)政府治超

我市治超的显著特点是由过去的部门行为提升为统一领导、各方联动的政府行为。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治超工作非常重视,思想高度统一,态度十分坚决,市人大、市政协给予了全力支持。市委书记戴道晋明确指示“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治超工作,坚持下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抓紧抓好,一抓到底”,“治超工作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市长向力力亲自主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治超工作,深刻指出“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修路重要,治超更重要”,“掀起治超风暴,强力推进治超,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治超风暴行动期间,市领导轮流值班,督查治超风暴行动。市长向力力带头第一周值班,采取深夜暗访和现场督查的方式,深入6个县市区督查治超工作,亲自拦车检查,亲自指挥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的窝点,反复强调“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治超以来,共召开全市性治超工作会议8次,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治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余次,亲临一线督查30多次。特别是市长向力力6次上路拦车,不仅作出了表率,更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坚定治超的决心和态度。二是健全机构。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毕华担任组长,首建中、雷晓达两名副市长和军分区王喜滨副司令员任副组长,19个部门25名处级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治超办主任。市治超办设在市公路局,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治超领导小组规格相应成立了治超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三是完善制度。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郴州市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郴州市治理非法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治超工作的意见》、《郴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郴州市治超风暴行动方案》、《郴州市治超风暴行动专项考核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郴州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对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对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监督的通告》。治超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全力。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解决了治超职责不够明晰、责任义务不够明确、处理不能到位等问题。四是明确责任。明确规定县市区政府是治超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为监管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初步建立了“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市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责任部门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范围。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出台方案,积极部署,落实责任,形成了政府主抓、各块结合、区域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为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重拳治超

治顽症,排“毒瘤”,须下猛药,针对我市日益猖獗的“双超”现象,市委市政府目标明确,提出决不要“带血带泪的GDP”,以铁腕治超的精神气概,像抓煤矿安全生产整顿一样抓治超,坚定不移,坚持到底。一是重拳出击。提出了“三个明显”的工作目标(源头治理有明显效果;路面执法有明显成效;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四个坚决禁止”的强硬要求(坚决禁止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坚决禁止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四个严厉查处”的工作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从载体环节消除“双超”行为;严厉查处“双超”源头,从装载环节规范车辆配载秩序;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从运输环节切断不当利益链条;严厉查处路面“双超”,从路面管控环节消除违法运输现象)、“六个一律”综合治理措施(车辆超限超载一律从严处罚;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车辆一律劝返或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扣留;非法改装窝点一律取缔;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11月1日,在总结前段治超实践的基础上,全市又掀起了新一轮治超风暴行动,采取了更严厉的治理措施:凡是违反规定超标准装载、配载,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屡次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拒不改正的,要采取限电、停电、停供民爆产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强制措施严厉惩处;质监部门监督过磅业户,禁止为违法双超车辆提供合法过磅单据,同时加强了对车辆检测站的监管,严禁为非法改装改型车辆进行检测、签署合格证明;由公安、交警、运管、质监部门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强制恢复一辆,并依法从重处罚;开展区域联合整治“闪电行动”,严厉打击边界区域非法超限超载、夜间偷运、避站绕行、短途超限驳载、冲卡逃检、聚众闹事等行为,净化治超执法环境。全市除省政府批准设立的9个治超站外,增设治超集中整治点检测点9个,执勤点30余个,在省际、市际、县际等重要干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醒目的“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车辆驶入”告示牌61块,市政府一次性投入620余万元购臵12台多功能治超监测车配发各县市区,实行全路网阻截。各地公路、公安、交警、运管等执法部门进驻治超站点,实行24小时值守,工商、质监部门对车辆改拼装场所实行地毯式巡查,对非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威慑。截止12月12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8万人次,检测车辆90.4万台次,处理处罚车辆15.1万台次,卸载1.7万多台货物8.4万余吨,劝返1万多台,查处非法改装车辆3780台;清查汽车修理厂1011家,公示合法的605家,查处证照不全的236家,取缔非法改装窝点152家;清查货运源头单位2210个,公示合法的1245个,查处证照不全的713个,取缔非法源头单位211个(其中非法煤矿10个),清理非法占地750亩;50人因阻碍治超执法或暴力抗法被拘留。二是因势利导。治超展开以后,先后有上百家企业向市政府打报告或施加压力,要求照顾或发放特别通行证。由于不允许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在运价低迷的情况下,也一度影响运输各方利益,一度影响财政收入、企业利润,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多次全市性大会上,给大家算大帐,算长远帐,算可持续发展帐,使大家更进一步认清了治超的重要性、必要性,认清了从长远看是“划算的”的道理。一些企业主动调整了运输价格,规范了装载行为。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态度坚决,要求全市上下步调一致,一个声音喊到底,治超工作开展后,没有一个领导和部门开一个口子,打一声招呼,始终保持了严管的态势。

(三)重典治超

治理超限超载这一“顽症”,既要用猛药,还须用重典。市委、市政府将治超上升到事关执政能力的高度来对待,提出“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一次重要考验,是对各级职能部门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考验”,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的治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以强有力的责任倒查,以刚性化的责任追究,确保了各项治超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实行目标考核制,重奖重罚。市政府制定了《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把目标、责任落实到各个具体环节中。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与各乡镇职能部门签订责任状,有的还与企业签订责任状或要求企业作出承诺。市治超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对治超集中整治进行专项考评,评选治超优秀县市区、先进县市区和达标县市区,并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的经济奖励,同时在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大中修等养护经费安排上予以倾斜。对未达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曝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纪律处分,同时扣减有关养护管理经费和实行交通项目限报限批。对治超风暴行动实行专项考核,车辆超限超载率超过1%、总体考核不达标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要严肃问责;对履职不主动、督促不到位的市直责任部门,也同样要问责。二是实行责任倒查制,问责推动。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治理非法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任顾问,市监察局局长任组长的治超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市纪委纠风室负责专项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将治超工作列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抽调了专人组成专门督查组,同时组织《效能行风热线》记者对治超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市纠风办、市治超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监督的通告》,公布了受理投诉举报内容,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地址,实行有奖举报。市领导、市监察、督查部门和市治超办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并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认真查处,对组织不力、宣传不力、措施不力、引发重大事件和风暴行动无起色的提出明确问责意见,对在治超风暴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严肃问责。对查处的非法“双超”车辆开展倒查,逐一追究查获非法车辆所在地、途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集中整治期间,共对42名违纪违规人员给予了撤职、辞退、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一名乡长被免职,10家责任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3个县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6人被诫勉谈话,其中包括4名县级领导。

(四)全民治超

一是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宣传部组织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郴州广播电台、郴州新报、郴州新闻网等媒体安排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开设治超专栏,进行强力宣传,做到了每天报纸有文、电视有画、电台有声,共编发治超宣传稿件590多篇,国内各大网站纷纷转发我市治超新闻报道。二是社会广泛宣传。市治超办编发《治超简报》36期。全市发布政府通告4万余份,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400多块,出动巡回宣传车3000多台次,张贴标语10000多张,悬挂横幅7000多条,发放“告货运司机的公开信”等资料20万余份,编发手机短信上百万条。治超工作家喻户晓,治超政策众所周知,社会各界普遍认同“治超不力、无路可走”,市长公开电话和市纠风办、市治超办公开电话接访近800人次,人民群众普遍强烈要求坚持治超、常抓不懈。三是企业积极响应。我市一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积极自律,建立企业治超管理机制,主动履行企业治超责任。华运物流公司一次斥资300余万元把60余台改装车辆全部恢复原状。汝城荣兴铁矿公司自觉保护新改建的106国道,自己出资修建3公里专用公路,确保短途运输不上国道;安仁生平米业公司自己安装地磅,主动控制运输车辆装载行为,保证超载不出厂。东江金磊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自觉规范装载行为,水泥罐车装载量几乎减少一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治超工作虽初战告捷,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治超政策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是源头治超法律依据不足。目前的法律法规对货运源头的管理没有从治超角度加以规范,给治超带来不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是源头治超的主要法律依据,但由于《条例》的规定比较原则,对一些违法行为特别是企业违法装载等行为及责任人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在实践中不易操作。另一方面对车辆改装改型不能严厉打击。造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主要是车辆非法改装,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却无相应处罚条款,对改装改型车辆不能扣证、扣分,更不能强制恢复原状。第三方面是卸载问题。超载必卸,必须消除违法行为,但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赋予任何行政机关“强制卸载”的权力,使得治超部门“莫奈何”。四是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对应。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拒检、强行冲卡没有法律可以追究,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毁人亡等严重违法行为,也无法律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省内治超工作不同步,影响治超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一方面,郴州强力推进治超,保护了公路基础设施,维护了市场秩序,但也相对提高了运输门槛,使郴州的货运价格高于其它地方达30%至100%,使一些在郴企业无形中增加了成本,有失公平,使郴州的治超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周边地区治超工作没有同步跟进,治超力度也存在反差,原设在郴州境内的煤场、货场大量迁往周边地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也相应转移,使治超整体效果大打折扣。三是治超站点数量过少,难以实现联网治超、全面管控。经过国家近几年的大量投入,目前各地路网已趋于完善。但由于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少,造成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现象严重,对农村公路构成威胁。四是治超经费紧张。治超站场建设、治超检测设备都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经费非常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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