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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4 01:32: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寺庙法治宣传实施方案

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乡进一步完成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寺庙,管理好各项工作,使之服从并服务于我乡经济建设,保证全乡政治稳定、经济建设顺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五五”规划,开展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稳控、宣传、摸底调查、清理整顿等有关宗教事务工作,现将2010年宗教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五”

普法规划,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健全专卷 2010年我乡将遵照县委、县府、县统战部、县宗教局的安排部

置,把统战宗教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为了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治理寺庙,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乡在年初集中整顿扎拉寺的寺管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专卷。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到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抓此项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全局抓起,建立了我乡民族工作结构,重视和支持了民族工作,

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三、稳控工作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民族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和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乡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搞稳控,切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稳控工作,要求全乡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不离岗、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与村级“四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到各辖区内生产生活情况及内部思想动态。要做到决不让局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阻碍我乡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步伐;决不能因此分散我们万众一心的凝聚力,影响我们抓发展的良好势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

四、宣传工作

我乡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特成立宣传工作组,加强宣传教育和正

面引导,向广大群众及寺庙僧尼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惠民富民”政策,使他们体会到党的关爱并对党的恩泽心存感激。同时,乡党委政府按照层层分工的形式要求各包村干部下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挨家逐户的了解群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长期的思想教育,本乡牧民群众要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摸底调查

摸底调查工作是每年各地方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我乡

要做到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年初民族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调查工作,

要求每个包村干部认真学习,并做到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掌握民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寺庙的调查情况,做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寺工作责任。

六、清理整顿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周密部署,我乡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整顿安全生产秩序,清理“黑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非法出入境人员及属本乡籍僧尼进行进村入户登记、造册。并下村入寺开展法制宣传讲演活动,与群众、僧尼亲密接触,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党对他们的关怀。

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宗教工作实施情况要收到较好 的成效:一是加强对广大僧尼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二是融洽僧尼和干部的感情;三是掌握僧尼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四是对下一步充实到寺庙的人员进行考察。使得寺庙工作的开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确保

寺庙僧尼和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附:领导小组名单

卡攻乡党委、政府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附:

2010年寺庙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尼 呷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 学 雷 乡政府乡长

呷 雄 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扎西降措 乡党委副书记

黄 勇 乡党委副书记

罗卜拉姆 司法助理员

拉巴泽仁 一般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青措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卡攻乡党委、政府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篇2:寺院管理计划安排

乌兰县寺院管理计划安排

一、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

(一)寺院内的一切有文物价值的壁画、雕塑、石碑、经书、史料、法器、古具等必须制定措施,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做好保护工作。接受地、县文物部门的监督指导,若发现被盗、被毁或监守自盗者要追究看寺僧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寺院治安消防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水源、电源和各种易燃物品,各庙殿管护人员在信众朝拜完毕的当日下午要细致检查殿堂内的香烛、油灯、线路及寺区内的森林、草原等,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治安、消防小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起记载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寺院要以寺养寺,自食其力,勤俭节约原则,自力更生,自已动手创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生产服务事业,增加寺院收入。寺院的一切收入,归寺院集体所有,寺院财务接受僧众监督。

(四)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寺院知名度。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开好殿门,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五)寺院境内应保持安全、庄严肃穆。任何人不得在寺院境内饮酒、戏闹、吸烟、打架、燃放鞭炮等,未经许可严禁在殿堂内录像、拍照,严禁神汉、巫婆等人在佛教寺院内稿迷信活动。

二、寺院僧人请假管理制度

为维护寺院整体利益,强化寺院管理,使寺院僧人正常有序的开展佛事活动,特制定如下请假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寺院常住的僧人,无论何种原因外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寺。

(二)寺管会主任、副主任由僧人担任的,外出请假须经行政管理所领导或所在县、镇主管领导审批。一般僧人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寺管会主任、副主任或僧管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寺管会或行政管理所领导审批。*请假十天以上的由寺管会加注意见,报行政管理所或所在县、镇的分管领导审批。凡赴县境外的僧人不论是公事或私事,都必须征得区、乡主管领导的同意,并在限定的期限内按时返回。

(三)所有僧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外出时有请假条,返回后及时销假,对随意离寺或超假者按各寺制定的实际天数扣除生活费,并视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发生活费的寺院僧人也应予以处罚和批评教育。

(四)对外地来本寺的僧人应及时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外出同样执行上述规定。在离本寺返回原籍时

交清一切手续,结清所有经济往来,否则,不得自行离寺。

(五)本制度从制定日起执行。

三、寺院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对寺院公共场所和僧舍、个人卫生的管理,创造干净、整洁、良好的卫生环境,是预防疾病、提高卫生素质、保障僧人身体健康的前提,为抓好寺院环境卫生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在寺院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种草、种花活动搞好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管好树木及各种植被,使寺院成为清静幽雅壮严的佛教圣地。

(二)殿堂、院落要保持清洁卫生,僧人每天早、晚将殿堂、院落各打扫两次,清理的垃圾和脏物,不得在殿、院内堆放,要随时倒入垃圾箱或及时拉运到指定地点。

(三)寺、庙、殿、堂内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佛像、供桌、佛盘、佛灯、净水碗等佛具随时洗擦干净,陈列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四)殿堂院落僧舍房前屋后要保持清洁卫生,纸屑果皮、塑料物品,破瓶等物要随时清理,消除死角,治理脏源,严禁到处大小便,保持环境优美。

(五)搞好个人卫生,预防疾病传播,勤洗、勤晒衣物及床上用品,被、褥、床单,每三个月至少洗一次,僧衣、袈裟每半月洗一次,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洗脚(每周至少

洗一次),僧舍每天要由值日僧随脏随扫,每星期

三、六由寺院卫生小组检查评比,结果公布于众。

(六)“门前包”及“责任区”划分,由寺院卫生小组组织实施。

(七)全寺上下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今后对“三包”、“责任区”要按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违犯者由寺管会从责任人生活费中予以经济处罚。

四、寺院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僧人的素质,增强国家意识、政府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使寺院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经全寺僧人充分讨论,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寺院僧人除坚持参加每日的早课和每月四次的集体学经、诵经、搞佛事外,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下半天为政治学习时间。

(二)学习由宗管所或寺管会学习小组负责组织。

(三)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两个半天的政治学习日,全体僧人必须按时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寺院财、物管理,坚持民主理财,使财务管理做到节俭、规范和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健全财务组织。寺院财务由寺管会分管小组或由寺管会分管主任、副主任负责审批管理,不联片的各活动点的财务由该活动点的负责人审批管理。僧侣人员较少的寺院由指定的负责人审批管理。人数在10人以上的寺庙设会计、出纳各1 人,财务小组由3至5人组成,组长由寺管会主任或寺管会指定的人担任,10人以下的设财务人员1人,寺庙财务人员一律由僧人担任。主管财务和兼任财务工作的僧人都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办事公道,责任性强,在全体僧人中有较高的威信,并由全体僧人推荐产生。

(二)健全财务账目。寺院财务账目一般设总账、分类账和分类明细账户。门票收入、功德箱收入、布施收入寺院生产性等收入和基建开支、正常佛事开支及僧人生活性开支都应设分类明细账户,以便公布和查阅。对上交的税、费应有明细的记载,便于查阅核对。各种票据要规范,要做到账票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物相符。按要求及时、准确无误地上报各种报表。所有财务资料都必须长期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

(三)审批制度。清理功德箱不得少于2人,规模较大的寺院不得少天3人。布施收入应有花名册详细记载。财务篇3:关于2011年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目标方案的报告

关于2011年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目标方案的报告 **:

在接到《**的通知》(**?2011?*号)文件后,**庚即对**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2011年**非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目标方案呈报如下: **内寺庙主要为非藏传佛教寺庙,其中依法登记*所,依法保留*所, 2011年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在依法登记和保留寺庙开展工作。

一、推进寺庙规范管理:

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坚持走访慰问形成长效机制。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认真开展宗教设施清理,坚决制止滥建庙宇,滥塑露天宗教造像。

2、宗教活动管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小型、就地、短期、分散”以及“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宗教场所在举办宗教活动场所时主动报告,严格宗教活动的申报审批,若宗教活动得到批准则要求其在公安分局进行备案。

3、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积极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工作,做好教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建档。

4、安全稳定管理:定期排查寺庙消防、建筑、交通和其他设施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打击宗教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及时稳控局势,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推进寺庙民主管理:

1、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班子建设:及时指导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开展换届工作,对寺管会班子的履职情况实行绩效考评,兑现工作补贴。

2、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相关活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3、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财务管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引导、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

三、推进寺庙公共服务工作

1、寺庙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开展寺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寺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寺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实施寺庙社会化管理,主要是为了加强寺庙自身建设, 拓宽寺庙生存空间,提高生存能力,激发生存活力。**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党委政府引导,寺庙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方式继续推进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篇4:寺庙寺院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寺庙寺院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寺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论

第二章 开发条件分析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战略

第四章 项目性质与形象定位

第五章 市场分析与营运

第六章 项目建设 第七章 安全系统规划

第八章 生态环境保护

第九章 开发建设与效益分析

第十章 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第十一章 技术指标与投资效益

总 论

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的文明进步,城市的高速扩张,物质生活及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在城市钢筋混凝土中激烈竞争生活的人们有了放松身心、静心休闲,亲近自然的需求,旅游观光、宗教信仰、敬佛拜佛已成为人们一种高雅的消费方式。在新的潮流下,发展宗教、旅游及相关事业已成为一种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朝阳事业。

佛教文化在人类文化发展和进步中独具不容忽视的地位,弘扬佛教文化和发展佛教事业在一定范围内对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佛教事业的“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是大乘菩萨的行愿,也是佛教事业的宗旨精神。国家提出宗教事业应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佛教事业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作用。 某某寺历史悠久,位于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五社,该寺始建于明初,兴于明清,上世纪五十年代寺庙建筑被毁。修复某某寺,恢复其昔日荣光,既可充分体现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满足广大信众的需求,促进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和宗教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又能将特色旅游开发、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巨

大。

一、有利资源及条件

某某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生态环境较好,极目远眺,某某全景尽收眼底,环境清幽,气候宜人,是诚心敬佛净心,休养生息,旅游休闲的好去处。修复扩建某某寺将遵循顺应自然,合理布局,以绿色生态为根本,因地制宜的原则,把某某寺打造为“天人合

一、人天感应”的佛门圣地;成立景点建设、管理机构,采用先进的寺庙管理理念,使某某寺的有利资源得到最好的开发和利用。

二、实施方式

某某寺采用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总体规划:某某寺宗教场所区,养生园,项目总占地约60亩,控制面积300亩。土地来源及性质为划拨出让和流转二种形式。总规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宗教场所区是本项目重点实施的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占地约20亩,建筑总面积2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观音殿、金刚舍利塔、财神殿、真武殿、药师殿、西方三圣殿、祈福殿、僧寮、居士楼、观堂、西净、景区道路、绿化、景观、水电、广场、停车场、及配套辅助设施等。前期工程完成并开放使用后,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进行后期开发,后期开发建

设素食养生园,占地约40亩,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某某寺修复扩建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慈善机构、慈善家投入的善款。

三、环境保护、消防措施

环境保护:某某寺修复扩建项目对原生态环境破坏极

小,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我们将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对垃圾进行回收,餐饮食品加工所产生的有害废气,将安装排气管,经过滤后再排放;对生活污水安装过滤回收装置,过滤回收后用于绿化灌溉;对西净(卫生间)修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同时,我们还将大量培植人工森林,对景区内进行绿化,使景区内具备优良的环境。 消防措施:严格消防设施的建设,狠抓消防措施,注重 对消防人员的培训,消防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及教育,增强消防意识,达到一级防火标准。

四、效益评价

经济效益: 将某某寺建成重庆区域性的佛教圣地,通过宗教场所区佛教事业凝聚人气,带动旅游及素食养生产业的发展,从而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篇5:宗教活动管理实施方案

燕门乡谷扎村宗教活动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德钦县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发【2012】4号)、《德钦县露天宗教塑像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发【2012】5号)、《德钦县平发和谐先进寺庙和爱国守法模范僧尼评选办法的通知》(德发【2012】6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传送学习和贯彻落实,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落实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和谐”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宗教法规,在全社会形成认识宗教问题、尊重宗教信仰、重视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内容

1、德发【2012】4号、德发【2012】5号、德发【2012】6号

2、德钦县统战、宗教工作《宣传读本》

2、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

三、宣传形式

1、宣讲

2、座谈

3、走访

4、表彰

四、时间安排

1、3月12日-14日,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德发【2012】4号、德发

【2012】5号、德发【2012】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2、3月15日-20日,到6个村民小组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社区活动;

3、3月21日-25日,走访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五、具体要求

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我村的实际,确定具体活动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本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上报信息。

2、突出重点。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按照时间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在村中重点区域适当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以营造宣传气氛。

4、认真开展“三走访”活动。一是要走访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了解并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要走访宗教界人士,积极引导他们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献计出力;三是要走访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继续开展和谐寺观创建活动。

5、加强督导。根据我组确定的主要活动安排,适时继续督查,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寺庙工作实施方案

寺庙

卡攻乡寺庙法制宣传实施方案

寺庙3

寺庙分布

寺庙2

寺庙申请报告

!寺庙建筑

寺庙设计说明

寺庙管理

寺庙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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