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供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明飞保温材料厂
需方:
1.由供方向需方提供苏州市吴中区临湖明飞保温材料厂生产的“明飞”牌XPS挤塑式聚苯乙烯保温板,规格,总体积。
2.“明飞”板单价元/m3,(),
本合同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供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由需方提前壹星期通知供方,每次发货必须提前天通知供方。
4.供方所提供之产品保证符合国家相关塑料制品质量标准之规定。
5.交货地点为:
6.本产品运输之费用由方负责。产品包装为塑料薄膜包装,由供方厂家提供。
7.产品验收根据国家塑料品验收规范之规定执行,供方提供国家检测报告书和本厂质量保证书及产品合格证书。需方如要进行产品地方检验,应自行送检,产品合格由需方承担相关检测费用,不合格由供方承担费用,若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货叁天内提出,若属质量问题,供方负责退换或协商解决。
8.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1,其他约定:
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由供、需双方各持壹份,传真件和原件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临湖明飞保温材料厂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龚方明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农行苏州市浦庄分理处开户银行:账号:10-540701040010852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0512-66309526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