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管理奖罚制度
编号:MDRH-SC-24
为了更好地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产品品质,降低成本等管理目的,公司决定将坚定不移的推行\"5S\"管理运动,使其能持续并且卓有成效的运作下去。公司特制定如下5S管理奖惩制度,要求全员参与,共同提高。
一、适用部门:生产车间
1、\"5S\"巡查成员每天不定时(带有巡查挂牌)到各生产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下达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并跟踪确认改善效果,必要时记录并做总结报告。若口头警告或书面整改要求期限内容未达到者,给予责任区域负责人5元/次罚款,并在每周“5S”检查评分中扣除1分/次;
2、每周二举行一次\"5S\"检查, 并通过详细的评分,对优良部门、落后部门实施全厂通报表扬或批评并予以记录。每周5S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全部到场(提前请假者除外),无故不到场者罚款10元/次。
3、在月底对每周检查结果进行总评,并评出优秀和落后部门。
4、每月评比的结果将予以全厂公布,并对获得第一名(要满足总平均分>=80)的部门集体予以100元奖励;最后一名(总平均分
5、对连续三次(月评)都表现为最差的部门,将对其部门主管能力进行考核,并降一级工资(100元);连续6次(月评)最差者,建议撤消其主管职务。若考核后三个月评分不为最差者将恢复原工资。
6、各生产现场实施\"5S\"之成绩将会作为各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在以后晋升,薪金调整,奖金及人事变动的依据。
三、奖惩具体细则
1、奖金可由部门自行安排,获奖统计结果由检查组统计和总结,以《5S奖罚通告》的形式呈交组长批准后生效,财务部以工资的形式支付;
2、日常5S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由检查组以《5S奖罚通告》的形式呈交组长批准后生效,财务部门执行扣款;
3、所有检查结果由5S检查组统计出数据后,每月底提交公司办公室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5S管理人员职责范围
1、5S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
5S管理组长:Alvin
5S管理副组长:王海涛
5S管理成员:王菊荣、刘英梅
2、负责人:生产部各区域班组长/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
注:所有5S不合格的地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如不能及时改善的请示5S管理组长给予延期。否则按个人或小组扣除加倍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