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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5:19: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总负责管理,科主任及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三、每周定期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四、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

五、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 ,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六、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 4 次 ( 上、下班前 ) , 24 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 口罩。

八、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九、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 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十一、每月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二、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三、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二、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1.

医疗争议处理预案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

突发性公共群发医疗事件应急预案 4.

药品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6.

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7.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8.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9.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0.

病例讨论制度 11.

会诊制度 12.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3.

保护性医疗制度 14.

医嘱制度 15.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6.

查对制度 17.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8.

谈话签字制度 19.

手术审批制度 20.

手术管理制度

21.

择期手术病人术前管理考核办法 22.

病历书写制度

23.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24.

病历运行、归档管理制度 25.

病历检查制度 26.

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27.

转院、转科制度 28.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29.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30.

医技药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 31.

门诊工作制度 32.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3.

急诊科工作制度 34.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35.

急诊抢救制度 36.

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37.

急诊值班主任制度 38.

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39.

临床用血管理条例 40.

血库工作制度 41.

血液发放制度 42.

内科输血指南 43.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44.

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45.

输血前告知制度

46.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47.

内科系统使用抗菌药物暂行规定 48.

外科系统使用抗菌药物暂行规定 49.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试行) 50.

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51.

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52.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53.

处方点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54.

药品引进采购制度

55.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56.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57.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58.

多重耐药菌病例监测与控制措施

5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及奖惩办法 60.

预防经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理办法 61.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死因监测报告制度及奖惩办法 62.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63.

职业病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64.

检验科工作制度 65.

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66.

放射科管理制度

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每周大查房不得少于一次,科主任应有计划的每天分别查各负责医师分管的病房;二级医师每天查房不得少于一次(危重病人根据病情查房);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三级医师大查房应有二级、一级医师、护土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一级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对全病区病人负责,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应重点观察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查房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之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或二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一)三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人,审查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介绍国内外医疗新技术及动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二)二级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一级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各项诊疗资料是否及时收集、可靠,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三)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特殊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的执行情况;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值班医师查房: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完成经治医师交办的诊疗措施。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一、新毕业医师、进修、实习人员写全病历。批准的本院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进修医师可写住院志。

二、病历的一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婚姻、职业、工作单位、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四、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五、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六、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七、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八、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九、辅助检查资料。

十、初步诊断。

十一、医师签名及病历完成时间。

十二、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十三、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十四、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十五、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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