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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刊(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1 23:34: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09月0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周刊》的视点是:“好人”的困境。

白岩松:

上菜市场要带秤,怕人家缺斤短两;上超市要带化学测试剂,以免东西里头有问题。这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调侃。那么,做好事还要自带摄像头吗?这可不再是调侃了,而是本周《人民日报》的一个标题。事情发生在江苏如皋,一名老太太摔倒在路边,路过的大客车司机见状停车去搀扶老太太,没想到被老太太指认为是撞倒自己的那个司机。事情闹大了之后,幸好大客车上还真装有摄像头,将这一切非常清晰地拍了下来。于是,总算是还了司机一个清白。听过这故事我们还得反问一句,如果没有这摄像头呢?近年来这样的事可不少,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屡屡拷问着人心,我们是怎么了?还能做好事吗?《新闻周刊》本周视点关注越来越难做的好事。

本周视点:“好人”的困境

短片一:被“误会”的好人

解说:

26日中午,江苏南通如皋市警方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然后逃逸,车牌号是苏F29171.

老人的儿子:(是谁报的警啊?)报警是我报的 (你当时是怎么知道这个情况的)有人打电话给我,说我母亲给车撞了(被什么车啊)大客车啊

老太太:公共汽车过来,我就倒下来。倒下来了 他把我拉起了( 他把你拉起来了) 嗯,当时他问我不要紧吧 我就说不要紧 当时以为没事

解说:

被撞的老人姓石,就住在不远处的闸口村,老人一口咬定,撞倒她的是那辆牌号为苏F29171的大巴车。而当警方找到“肇事车”时,司机殷红彬对交警描述的情况,则和石老太太完全相反。殷红彬说,自己和乘务员下去是搀扶老人,怎么变成了肇事者呢?当时还有四名乘客留下了电话,愿意为他们作证。双方各执一词,警方调取了大客车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看,这里这里,这是她的腿,这是头】

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驾驶员 殷红彬:我到桥上的时候,就发现前方有一个女的,有一个人骑着一个三轮车就倒下来了。我就往前面跑了一点,一看还没起来,我就说,赶快停下\\\\我叫乘客别下来,我们下去,跟乘务员下去把这个人,把她扶到边上去的。

乘务员郁维贞:在我们前面好几辆车子过去了,都没有停下来。我们跟驾驶员两个人下去扶她的时候,她就在说,哪个好心人帮帮忙把我扶起来。

(电话采访)乘客:驾驶员和售票员两个人下去把那个老太太,就把她搀到那个路边上去了,把那个三轮车推过去了。

记者:他们是下车做好事去的。

乘客:对的,是的。

南通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中队长 朱海军:后来我们几个办案人员通过录像回放 发现这辆28917的大客车 他驾驶员和乘务员发生交通事故以后 下车是去做好事的 和当事人和群众的报警 以及走访的情况是不相吻合的 在大客车上也没有发现任何碰撞的痕迹

解说:

监控录像的显示,殷红彬的确是做了好事,而在媒体的报道中,这次“误会”的经过也被慢慢还原:在老人被撞倒后,她的儿子向村民询问,一个妇女说“有公交车司机扶起老人,但没看到是谁撞的,可能是公交车”。另一个村民则说公交司机下来搀扶,然后就开走了,自己也没拦住他。听了村民们的话,老人的家属更加觉得,就是公交车撞倒了她。

老人的儿子(电话采访):肯定是(有车)把她刮倒下来了 肯定不要怀疑,因为讲是当时在 把她扶起来 然后大客车也走了 当时这个情况我们觉得肯定是大客车(撞的)

解说:

“不是你撞的,干嘛要去管”,村民们的“推断”,把事件推往了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而老人受伤后受到惊吓,也慢慢把周围人的话当成了真的。于是,殷红彬从一个助人者,变成了肇事者。警方公布结果后,网友们却并不平静,“如果没有摄像头呢?”“摄像头比人有良心”“应该追究诬陷救人者”,石老太太一家陷入了舆论谴责中,他们也向殷红彬表示了歉意和感谢。

石老太太的儿子:殷师傅做了好事,把她扶了起来,假如没有把她扶起来,她一个人躺在那,也会有危险,所以真的感谢他。

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驾驶员 殷红彬

所有的车辆 GPRS 3G 都装得很齐全 我们这次如果没有这些铁的证据 这个事情是比较麻烦一点。

解说:29日下午,老人的儿子给殷红彬他们送来了锦旗,上面只有简单的4个字“感谢好人”。而这距离他被称为“肇事者”,不过三天的时间。如此戏剧性的变化,靠的却都是车头的那一台摄像机。

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驾驶员 殷红彬:当时不管是谁啊,也不会想得太多 救人第一呀 后来我从公司过来的时候心里有一点点压抑 做好事怎么那么难啊 我很善意的举动 还引来了小小的麻烦 但是我也不感到后悔 谁都会这样做的 对吧

白岩松:

摄像头还给大客车司机清白之后,老太太的儿子给司机送上了一面锦旗,上面四个大字\"感谢好人\"。其实有人说,应该写成\"感谢摄像头\"才对。现在面对老太太,大家的看法不太一样,有人认为要因诬告而付出代价,有人认为要宽容,还有人不关心老太太,而是关心自己。为求自保,成都一个汽车论坛的版主购买了一个汽车黑匣子,也就是行车记录仪,没想到在论坛里是反响强烈,大家要求团购,目前已经接近了八百台。人们强调,我们愿意帮助别人,但得先保护自己。面对着保护自己的行动,我们该抱怨吗?过去几年的一些案件又该提醒着我们什么呢?

短片二:

解说:八月三十一日,主持人孟非发表了一篇名为《宽容未必结出善良之花》的博客,他针对几天前发生在如皋,做好事差点被冤枉的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诬告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在当天主持的《孟非读报》中,他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同期:孟非:诬告他人的人因为对这个社会的公共道德 公共秩序和人们的心态造成了恶劣影响,这样的人必定应该受到惩罚 至少也是道德的谴责

解说:孟非之所发出这样的观点,和他2006年曾报道过南京“彭宇案”不无关系。当年《南京零距离》曾对这一轰动全国的事件做过详细报道。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当时在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彭宇,乘坐83路公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看到一位老太太跌倒,于是上前去扶她。

同期:彭宇:我就这么走了两步把她给扶了起来。然后那个老太太当时就说谢谢你啊,谢谢你小伙子

解说:扶起老太太后,彭宇和另一位做好事的陈二春一起将老人送到了医院。彭宇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件好人好事。然而,徐寿兰老人却有截然相反的说法。在医院被检查出胫骨骨折后,徐寿兰老人当场指认自己是被彭宇撞倒的。

同期:徐寿兰老人:你撞我,把我撞倒了,要不我找你干什么,我为什么不找别人呢?你撞到我,我不找你吗?我不是瞎冤枉他,我不看到他,我就能瞎讲话了吗

解说:徐寿兰老人及家人要求彭宇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将彭宇告上了法庭。2007年9月3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判决彭宇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同期:法院宣判同期:如果被告是做好事 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并未做出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同期:南京市民:我的感受很复杂,很复杂,确实很复杂,这不是一言两语能表达出来的

同期:南京市民:别人很少要管闲事了,对不对。本来是出于好心,反而弄得一身,心里非常不舒服。而且还弄得打官司,还要赔偿那么多的钱

解说:最后,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彭宇案”虽然已经过去几年了,但是这一事件带来的影响却还在发酵。彭宇的名字已经成了这类事件的代名词,不断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一组报头,“天津彭宇案”)8月22日,上周一。被称为“天津彭宇案”的许云鹤案二审首次开庭后,原告王老太在家人推着的轮椅上离开了法院。在他们身后,除了追逐的各路媒体记者,还有很多来参加旁听的市民。在各方证据不足尚待调查的情况下,旁听的市民却一边倒地支持着许云鹤。

现场: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大家对老太太的质问

市民:希望你通过这件事能够成熟起来,还要保持那种善良心,遇到这事,就是宁可相信还会有,你也要去做,我们都要去做,不然的话我们社会怎么进步。许云鹤:跟您说,我可能忍不住,真的会管的。

解说:在许云鹤案的一审中,天津红桥法院称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并认定王老太违法跨越隔离护栏,判决许云鹤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

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同期:天津市民:当事人要求说因为被撞而需要赔偿。最后法院不知道莫名其妙最后设定出来一个“当事人被吓”而要赔偿。

同期: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马怀德:这个事实认定和他适用法律本身我个人认为是有一定问题 因为无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责任法的规定 侵权责任的产生 往往都必须建立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过错的前提下

解说:“许云鹤案”和“彭宇案”有很多类似的地方,案件双方都各执一词,都证据不足。为了寻找能够证明自己的证据,原告王老太太的家属和被告方许云鹤都一直在寻找证人。

白岩松:

是不是一次又一次类似的案件就会让人心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呢?更多的案例显示这并不是这样。如皋的大客车司机救人,售票员接到了问询电话的时候,车上十几位乘客情绪激动,说\"别担心,到车站我们给你们作证。\"最后,四名乘客留下了电话号码。28号在武汉,发生类似情况然后被诬陷的好人是一位电动车的司机,本来后来他都觉得这事太缠了,我干脆赔200块钱私了得了,素不相识的陈老师看他钱不够又掏了80准备帮他结账,但目击者舒女士却极力反对,明明是老太太自己摔的,为什么要私了?年轻人以后还敢做好事吗?一起又一起这样的案例,激起一次又一次人们心中更大的涟漪。看样,我们社会也该像舒女士一样,维护正义的尊严与好人的清白。

短片三:离开雷锋的日子

解说:2011年新年第一天,深圳高三学生罗炜和周天成在经过 国威路时,看到一位老太跌倒路边。

罗炜:当时老人满脸是血。

周天成:老人家在你身边摔倒,你肯定不会想那么多,第一反应就是把她救起来。

解说:两位中学生将老人送到医院,还垫付了医药费,在联络到家人后也没有立即离开,而是一直护送回家

周天成:我回去之后,两种极端我都没有想过。一个是他们说会不会被骗,一个是被奖励。我都没想到,当时就当成一件普通的事,新年第一天嘛。

解说:没想到,一件普通的事感动了深圳。他们不仅获得了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一人一万的奖金,罗湖区教育局还兴师动众召开了“助人为乐阳光好少年”表彰大会。

同学:扶老人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我觉得是社会太缺少这样的人。

解说:深圳重奖“举手之劳”,是不是小题大做?或许“助人为乐”本身更需要“阳光”。在此之前,福田区一位老人在自己居住的小区 面朝下跌倒,在20分钟的时间里只有围观无人搀扶,最终被活活憋死,这一天是老人78岁的生日。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 谈方教授:不管是谁,你见到有老人摔倒,你大胆去搀扶,搀扶由此打的官司我们免费律师给你打官司,你如果真的是败了,我们给你赔偿金额。不管多少,有人问我们设不设上线、下线?我们不设。

解说:创办了中国好人网的谈方教授,在今年3月5日雷锋纪念日这一天,启动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并捐出第一笔 两万元。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 谈方教授:有人就说,这个也设个基金吗?我说是,我们也不想设,但是不设不行,我们通过设立这个基金来呼唤,来唤醒更多的人来关注这个事情,来化解这个风险,来让这个基金最后不起作用,甚至完全取消,那才是我们最终要达到的这个目的。

解说:运行半年,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已经有了60多位律师志愿者,接触了三起类似事件,但是其中两起的当事人和家属,最终选择放弃法律维权。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 谈方教授:我们的社会缺乏强有力的这种见义勇为的保障和救助机制,而是去靠当事人自己去承担,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到处去碰壁。解说:深圳重奖和广州基金,都在用“扬善”的方式修补社会创伤。不论是当年的雷锋精神、现在的道德楷模,也在弘扬社会正气。但是要想真正走出“好人困境”,还需要从法律框架内寻找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何兵教授:第一法律是怎么说的?法律说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说他撞的,被告说我没撞,这个时候法律上很清楚,要求原告有优势证据,原告的证据如果比被告不多的话,那原告就输了。

解说:在何兵教授看来,目前欠缺的不是法律而且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原告不能充分举证,又何谈被告的“肇事”与“赔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何兵教授:法官推理的时候要考虑社会善良风俗,这就是民事法里面说的要善良风俗。你这样推,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人家呢?你扶人家了就是你撞的,它一定会导致一种客观结果,那我不管了,所有人都不管了。推理的时候需要进行一些政策考量,把社会导向善,

解说:“善良风俗”也称“社会公德”,是人们普遍认可并遵循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判断。对于出手行善之人,法官的判案逻辑需要考虑“善良风俗”,更要追求“向善”的社会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何兵教授:我确实一直在希望我们最高法院以恰当的方式,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它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至少我看它有两种,第一种选择一个典型性判例,如果判决结果正确的话,直接登在最高法院公报上,然后通过媒体反复宣传,这是一个。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直接制定司法解释,那也可以解决。

解说: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衰老,没有地位和身份之分。什么时候,搀扶老人变回一件普通小事;什么时候,出手之时不必顾虑重重;什么时候,助人为乐变回快乐简单;我们才能真正走出好人困境。

白岩松:

救人难,救老太太更难,这似乎是一种现实,也因此有人创造了新的调侃,\"防火防盗防老太\",称老太是杀伤性武器,千万要远离。这当然只是一个玩笑一般的调侃,但其中也藏着一种无奈,还是回到江苏如皋,大客车司机殷红彬事后说了这样一段话,\"这其实是非常普通的一件小事,如果摔倒在那儿的是你的妈妈,旁边的人都走过去,熟视无睹,没有人去扶她,你会怎么想?换位思考一下,你肯定会上去帮忙。\"听了司机这段话,我们又该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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