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
许”、“五个一律”
四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二是领导干部要遵循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三是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五是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六是领导干部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七是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八是领导干部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五个不许: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取之机收钱敛财。
五个一律:一律不准下级到上级家访;一律不准违反干部选拔程序私下表态,封官许愿;一律不准插手工程招投标和经营性业务;一律不准参与赌博;一律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党风廉政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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