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分公司印章保管人员职责
一、印章保管人员要实施用印登记管理制度,“客运分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必须整理、归类、存档,以备核查。
二、印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用印登记制度。严禁未经公司领导审批擅自加盖本公司印章,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单据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严禁使用伪造印章。
三、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印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将印章随身带出办公室或交由他人带走使用。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用印后需及时将印章存放于柜内。因故离岗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经批准后将保管的印章交于指定人员。
四、未经领导签批,擅自使用印章者,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印章遗失,必须及时上报
六、新印章启用和旧印章废止,须向有关单位发出启用新印章和废止旧印章通知,并附印模。
七、用印员用印要端正、清晰,位置恰当。
八、用印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印件内容保守秘密。
《印章保管人员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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