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公司工作总结

融资租赁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15 08:33:22 来源:公司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融资租赁公司工作总结

融资租赁公司工作总结

融资租赁业务工作小结

一、项目选择

融资租赁的核心是项目,没有项目就是无水之源。选项目一是获取项目信息;二是行业选择。

获取项目信息的渠道

现阶段获取项目信息主要是人员推销和合作延伸,人员推销:电话、上门营销,借助熟人、老同事、老朋友的推荐。合作延伸:与银行合作、与担保公司合作、与现有承租企业上下游企业等关联企业的联系、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行等中介机构客户资源。

行业选择

2014年我国以钢铁为代表的高耗能行业、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等多个产业遭遇了比2014年更困难的局面,究其原因,除了国内外需求回落这一系统性因素之外,还在于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成长周期。考虑到经济可能经历一个探底然后缓慢回升的短周期,因此在行业选择上,我将有所坚持,也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1、重点拓展“医疗、物流、环保、资源、装备制造”五大行业

鉴于公司初期起步阶段,风险控制作为公司顺利发展的第一要素,在行业选择方面我将重点拓展“医疗、物流、环保、资源、装备制造”五大行业租赁业务,以上业务符合公司的风险承受力,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2、优先、大力拓展终端消费型行业

2014年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加大,钢铁、建材等周期性较强的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很可能由此而继续面临困

境,公

司应优先发展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的终端消费型行业,一来是公司成立初期,基础薄弱,拓展终端消费型行业降低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二来是可以避免公司在一些战略性行业投资的过度集中,在以下行业我将优先、大力拓展融资租赁业务。

比较安全行业:食品饮料、制药、印刷、酒店等;

相对安全行业:汽车电子电器、公共事业。

3、谨慎对待出口导向、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

2014年出口导向型行业继续遭遇外需疲软,高耗能行业则要面临成本持续上升,一些行业产能过剩情况在经济下滑状态下很难得到缓解。对于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我将本着谨慎态度,例如: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煤化工、轻工业、纺织行业、农药行业、轮胎行业、光伏。

4、密切关注产业的重大变化和发展方向

2014年我国产业发展的短期风险在于宏观经济景气下降,房地产、基建投资不足。长期来看,传统制造业受资源、能源、劳动力成本上升的约束,效益难以迅速提高;新兴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有机遇也有风险;个体消费者、财政支出对民生领域的重视,有利于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加快重点能源生产基地和输送

通道建设,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要加快壮大文化产业。”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将密切跟踪国家的产业政策,关注产业中长期的变化和发展方向,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调整行业策略。

二、如何谈项目

租赁项目能否操作,项目洽谈至关

重要。

宣传融资租赁的功能好处

1、优化财务报表、改善财务结构

改善收益:延迟纳税、税前列支、均衡税负;

决策便利:投资购买权限,租金费用列支;

资产融资:信用条件宽松,支持中小企业;

渠道多元:合理配置资金、买卖不破租赁;

权益稳定:不稀释股权,提高资本回报。

2、有利于改善现金流的管理

减少或不动用自有资金取得设备全额或超额融资;

减少企业购置设备的一次性负债投入的压力;

灵活的租金支付可以匹配承租人对现金流的需求。

3、有利于消化应税资源

制造、加工和生产型企业采用融资

租赁或经营租赁有利于自身的应税资源和扣税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常规折旧相比较,在同一会计期间,加速折旧会使得折旧费用加大,导致企业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该期间所得税的税基的减小,因而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的减少;

实现应税资源和扣税资源的换位配置,获取税前扣除好处,有利于拉动社会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4、避免设备陈旧风险的损失

经营租赁可以避免余值风险。特别适合服务运营企业,保持企业资产有效性;

先租后买或经营租赁,有利于企业选择适用的新设备或及时更新设备,如it设备。特别是适合设备先进性是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5、服务便利

租赁有利于与客户的经营预算相适应或弥补预算缺口。减少一次性支付压力;

可以获得其他捆绑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比银行反映便捷迅速。由专业能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因为风险控制手段比银行多,租赁方案灵活。对客户需求反映便捷、程序简单。

报价策略

综合利率是我们内部算账的依据,如果用这个概念去谈业务,客观上放大了我们的产品与银行贷款之间的价格差距,让客户产生租赁业务收费水平大大高于贷款的感觉。

如果是与粗线条的企业领导洽谈,可以只讲我们的费率约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如果是与比较专业的财务人员洽谈,对方主动提出综合利率的概念,我们也不用避讳,尽量不要从我们融资成本高的角度去解释,可以正面与银行业务进行比较,例如:银行中长期贷款门槛高、审批繁琐,即便审批成功仍需要购买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进行营销。

三、如何拓展融资租赁业务

现阶段由于对常州市场并不了解,加之时间紧、任务重,如采取电话、直接上门营销,很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今后工作中,一方面我将认真学习业务流程,为以后电话上门营销,打下良好的语言表达基础;另一方面借助朋友,中介机构的客户资源拓展融资租赁业务。

推荐第2篇: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篇一

我于201X年通过招聘进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法务专员一职,至今已有*个月的时间,我十分热爱这份工作,十分珍惜本职岗位,时刻提醒自己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维护公司利益。自入职以来,我认真工作,积极学习,取得了一些收获,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取得的主要收获:

一、适应工作环境,在实际工作中实现了角色转换。

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岗位到*公司的法务专员一职,经历了一次律师执业的转折,也面临着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等各方面的挑战。根据公司的需要,我不但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而且根据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及时学习了《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三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三亚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等海南省和三亚市具体的法律政策规定等。这些知识为自己从事公司法务专员这一岗位提供了思想准备和业务准备。

二、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审核和起草合同是我的主要工作,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工作中需要审核的主要是委托合同。因为合作方由成控部按照公司要求的资质条件寻找的,所以审查合同时,签约主体不需要我再做详细的调查,合同内容是我审核的重点。

我主动与经办部门沟通,了解签约背景和双方的签约地位,以及公司通过这项委托合同想要达到的目的,然后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例如:委托内容、交付成果的标准和时间、委托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方式等这些基本条款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尤其是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将可能发生的一切违约行为全部包括在内,是否明确了承担违约责任的数额或计算方式,通过对这些条款详细的约定,达到有效避免风险,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的目的。

自入职以来为公司先后起草或审核了《与**土地转让协议书》、《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项目基础设施和安置区的《**设计合同》《***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可按报告编制合同及补充协议》、《建设工程钻探合同》、《员工宿舍租赁协议》等50多份法律性文件。

目前除了常规的工作流上合同的审核工作外,以下为近期最重要的工作:

一:《**补充协议》,正在与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协商、沟通,最终使其能够按我司起草的版本尽早签约,达到我司目的。

二:《预留发展用地合作协议》,该协议已经过多次专题会讨论,协议版本也多次修改,但因此目前海南省没有关于预留用地政策的详细规定,现有的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起草和修改协议时没有依据可以参考,许多问题无法明确,目前仍处于反复讨论阶段。

三、与**公司合作的《拆迁方案》和《委托协议》,目前正在走工作流,该《委托协议》在**领导的指导下进行了完善并确稿。

四、《征地补偿协议》和《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近期将开展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这两个协议签约人数多、标的大,集团法务部已审完,按公司要求,已将修改过的版本传送给法务部审核。

三、及时与集团法务部和外聘律师进行沟通,解决工作难题和法律纠纷。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公司需要,为公司提供正确有效的法律咨询,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及时请教集团法务部的领导,为公司业务的合法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外来土地承包方不配合征地工作,拒不出面协商合同解决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在报纸上发布《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公告送达的方式达到了我方解除合同的目的。另有土地承包方现场阻挠施工,我配合**镇政府聘请的律师,炎炎烈日下奔赴工地,从法律角度上耐心劝说阻挠者,半个小时后,终于使中断的清场工作又继续开工。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因为自己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好评,被评为“201X年度最具潜力员工”。

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

一、有时候过于追求所谓的“公平”,而未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以后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过于教条,死搬法条,不注意灵活运用,以后要从书本中走出来,注意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三、虽然在公司内部工作上踏实肯干、细致认真、严谨规范,但对外交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要注重这方面的培养,多跟交往能力强的同事学习。

综上,在入职的这段时间里,我迅速进入法务专员的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公司的法务工作中,虽然有些领域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但我提高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希望在集团法务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争取在未来圆满完成各项法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

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是我进入集团工作的第三年。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已基本开展起来,并逐步渗透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努力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具体工作的同时,也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学习培育新人,量才分工,为自己也为集团的法务工作寻求由个人到团队的突破。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法务工作已进入相对成熟的一年。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均异常活跃,也正因此,这也是非常忙碌的一年。一方面,国海广场全面竣工,在交房、招商、物业管理、收尾工程处理、质量保修、工程结算等活动不断开展的同时,诉讼案件也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回迁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也在今年开展的如火如荼,审计、付款、监管、发包、施工等相关问题也日益增多,法律支持均须与其如影随形。

一、概况

本年度,法务共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类文本约474余件(不含重复审查、修改、盖章审查等),其他法律文本约90份;在诉讼及纠纷处理方面,配合外聘律师处理的诉讼案件共计51件。其中部分案件至今仍未审结。

二、总结

这一年相比去年,任务难度艰巨了许多,任务数量也增加很多。时间紧促,质量又不能放松,压力相对较大。但无论如何,我都很清楚自己的职责与定位。我秉持的一贯原则,即不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报送的任何文件,只要存在问题,绝不轻易放过一个,不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只要可能了解、知道案件情况的,绝对向其打破沙锅问到底。以期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公司权益,降低经营风险,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经营活动,防患于未然,力争顺利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但随着工作内容的逐步深入,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法务工作的团队协作越发显得重要,毕竟一个人无法承担所有。这里的团队协作,即指法务内部,公司法务与外聘律师,也指法务外部,法务与集团各子公司及其各相关部门。

一方面,从配合集团发展的角度,我们急需建立一支强大、稳定且有效运作的法律团队。随着集团各领域业务的迅猛发展,其对法律支持的需求也日益扩大,一揽子承办所有问题的处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法务工作也应逐步区分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重大案件和一般性案件,物业管理法律事务、开发建设法律事务、资产经营法律事务以及企业运作法律事务等,有所侧重,合理分工、有效协作,才能更好的履行法务工作的相关职能。

另一方面,随着公司部门架构的不断完善,各部门职能及权责亦应随之明确。法务工作的只是其中一辅助环节,一项工作能否完成,完成的效果如何,仍需以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情况为主要依托,法务仅是协助,提供支持,给予建议,而非替代,亦无法替代。

目前,我司的法务工作大多停留在补救阶段,先期风险防控、合规性审查等方面仍显滞后。下一步,我们将在处理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尽可能提前介入各相关经营环节,加强对前期工作的风险控制力度,力求为公司的规范性经营、多元化发展提供一个良好有序的法律平台。

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篇三

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重视以及公司法制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在这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总结经验,发扬长处,克服不足,以更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的法律事务,现将过去一年时间里本人提供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重点作好公司债权案件诉讼及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首先,公司法律顾问会同公司法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在**年全面梳理的工作基础上对所有案件进行了进一步深入。

对所有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催收工作。

1、对于证据比较充分拖欠时间比较长的案件的直接起诉进行诉讼。

2、对于有偿还意愿并表示继续偿还的在可控范围内的案件由专人进行负责。

3、对于欠款时间长寻找相对人有难度的交给公司新设立的清欠办进行处理。

4、其次,依法出具律师函、催款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

5、由公司领导层对负责催收工作的专人进行督导。

二、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债权、债务制度管理方面,我们与法务部依法向公司提交了**年制定的《北京市新发京建债权、债务管理办法》,规范了新订立合同的管理制度及债权、债务预警机制,细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法务部债权、债务催要中的职责;新发京建合同经办人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会计部门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债权、债务催收中总经理职责等。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公司进行人力资源制度的改革,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充分利用自身法律法规熟悉的优势积极参与其中,建言、建策为公司人力资源改革的成功进行作出了自己贡献,也得到了公司同仁的好评。

公司法律顾问和法务部制定了《合同会签管理办法》,对公司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

公司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

进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沈阳分公司、任丘分公司、武汉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今年进一步加深。直接致电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及时、迅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

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全力协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配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议,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在公司业务扩张、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投资香河工业园区工作中的建议通过细致考察、精心计算成本,询问协商工作流程,对对接环节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避免失误。

以上是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一年时间以来的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时间,尽管有一个案件加工款因特殊原因得不到收回,但我仍然欣喜地看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蒸蒸日上,公司的管理运行有序规范,我作为法律顾问对自己能够在其中出了一份力量感到由衷的高兴。

对于我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借此机会向公司领导和同志们深表歉意,并真诚希望在未来的一年内,能够继续通力合作,本人一定会尽心尽力地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善于运用法律这一武器保护自己而想方设法,与贵公司法制部门一起把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得更好,确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使贵公司在今后一年的时间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看过“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的人还看了:

1.法务工作心得感悟5篇

2.法务工作心得感悟5篇(2)

3.法务个人工作总结

4.法务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5.法务部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6.法务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7.2018年度法务工作总结

推荐第3篇: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融资租赁:

一.发起人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全国除了四个试点自贸区以外(霍尔果斯不属于自贸区)申请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 1.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过自治区商务厅向商务部出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各方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制度

5.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控制部门管理人员情况介绍及有关证明 7.股东承诺书

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几年财务会计报告 注册商业保理:

一.发起人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如果是自然人和企业共同注资,企业必须为主要注资人)

二、注册条件

1.且在申请 的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资各方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制度

6.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控制部门管理人员情况介绍及有关证明 7.股东承诺书

三、经营范围 1.应收账款融资 2.销售分户账管理 3.应收账款催款 4.坏账担保 5.经许可的其他业务

推荐第4篇: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范本

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范本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时光如梭,岁月无痕,不知不觉间,又是一年。这一年以来,在公司领导细心的栽培及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其他同仁的关心和照顾下,公司法务部紧紧围绕着企业发展的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文件的规定,从防范公司法律风险出发,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为核心目标,在合同管理、案件诉讼、纠纷处理、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探索出了相对清晰的工作思路,总结了较为可行的工作方法,使得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更加成熟,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工作总结

一、做好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法务部协助公司同相关经济主体进行谈判、签订协议、合同等,完善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条款、担保、履行以及合同救济等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性措施。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招标、合同文档管理等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使合同管理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截止到2014年?月,公司法务部共审查、起草各类合同、协议?份,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出具各类法律建议类文法律件和法律意见书?份,起草审查对外交涉函件?份,受理公司内外口头法律咨询若干,其中,合同涉及款项?,共收回工程款项?。

二、做好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公司重大项目的依法推进

法务部根据公司的管理工作精神,积极为公司重大项目提供法务专业支持,对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增强公司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使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公司的内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公司重大项目的依法顺利推进。如为?项目疑难法律问题多次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书,进行了法律风险论证,参与?项目相关合同的谈判等。

三、做好相关案件的跟踪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止到2014年?月,通过公司法务部和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案件共?件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起现在案件紧张情况如何?

2、执行案件?起,现在进展情况如何?

3、劳动争议案件多少起?

上述案件提醒,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做好前期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厘清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和完善后,国家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因此,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更应当规范用工,尽量避免用工风险。

今后法务部工作的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合同几乎贯穿于公司的每一项经营活动中,由此也使得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条款有无遗漏,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文字是否表达准确、严谨,都密切关系到公司的切身利益。如果一个企业对此不加以重视,不进行必要的遇见和防范,没有任何的规避和化解方法,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要使合同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其中,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的资信调查、审批、签订、登记和备案程序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考核等。通过建立现代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之中。

合同的签字盖章即意味着公司对合同所有条款的接受,因此,应谨慎对待合同的签章,必须在完全明确知悉合同内容并对其无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授权才能签字盖章。一旦签字盖章即确认对合同项下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同意,任何违背合同规定的行为都可能遭到对方的违约索赔,因此,公司及各部门签订的合同由各部门及公司专人负责。

二、健全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公司法律风险是可能造成公司经济、财产损失的一种潜在的商业风险,它存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对此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就势必会影响公司的日产管理和正常运作,其后果往往是一个公司难以控制的,甚至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灾难。因此,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也就尤为重要。

因此,公司法务部会把握公司法务实际操作情况,增加信息量和参与度,进一步熟悉公司运作情况和其它业务部门业务往来中的法律风险,调整自己的心态和工作思路,以找出工作开展的最佳切入点,为参与公司相关决策和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机制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

随着国家对企业运营活动和市场秩序的规范,通过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从而使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懂得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和员工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使得员工自觉自愿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同时,由于员工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能够预先发现可能来临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预警,进而,公司动用内外相关的资源,采取优先的防范措施,以回避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从而给公司以完善的保护,使公司攻防兼备,维护自身的安全和稳定的发展。

回顾这一年,虽然我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我的任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在专业知识的更新上,对于一些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述职程度欠缺,以后要多利用工作之余多多学习,以确保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其次,在工作的细心程度上,以后一定要加倍细心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细致入微,不辜负领导和同事对我的信任。面对新的更具有挑战性的一年,我一定加强和提高各方面的素质培养,以更大的热情和努力投入到公司的发展和建设中去,和同事们一起为雄狮集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荐第5篇:企业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企业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法律部门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完成公司各项法律工作任务,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公司涉讼案件工作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工作。20××年度法律事务工作主要完成情况及 20××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争创驰名商标工作。

驰名商标对企业的品牌价值和经济价值不言而喻,公司领导一向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公司领导的积极争取下,我公司“瑞泽”商标被大连市政府列为 20××年度申报国家驰名商标之一。此项工作也成为我部门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大连市工商局的指导和要求,在近两年不断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又历经四个月时间准备相关数字资料、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包括认定申请材料、企业情况介绍、分子公司情况、主要产品介绍、质量管理情况、三年的国内国际销售材料、三年的财务数字及纳税证明、三年的广告宣传材料、客户信息反馈、售后服务情况、商标寓意和注册情况、商标使用和印刷材料、商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侵权材料、企业获奖材料、行业推荐材料、政府推荐材料及其它相关工作。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得到公司市场部、项目部、财务部、销售部、外贸、质检、行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500 页的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 20××年同市工商局经办领导协调好此项工作,争取在 20××年能够得到认定。

二、做好各案件诉讼阶段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一,清理拖欠货款案件,由于近几年业务人员在外签订合同和业务往来的履行协议过程中,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处理业务的能力,避免了大量拖欠问题的发生。但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影响和贸易风险无时不在,个别欠款案件时有发生,目前,共起诉和申请仲裁的欠款客户 5 户,涉案金额 40 多万元,按照法院的诉讼程序做好起诉、送达、调查、开庭、执行等各阶段的证锯搜集、提供、应诉、协助等项工作。

第二,劳动争议案件,一是刘恩宽劳动争议案,10月份开庭,20××年 1 月 14 日在市中院开庭,现尚未判决;二是十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双方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达成调解协议。另外,又有 23 名职工到法院起诉,诉讼理由是要求给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我们积极准备相关证据、进行答辩,已于 1 月 16 日和 17 日开庭。第三,农民药害索赔案件,建三江农垦法庭审理的田归农药害案件,诉讼标的为 12 万余元,经我们的大量工作,经法院两审已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农民的诉讼请求,我公司取得了胜诉,避免了经济损失。20××年,继续做好对诉讼和执行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及时提供,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公司非诉讼法律工作,为公司经济发展服务。

第一,做好打假维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部分农药厂家不正当竞争、侵犯名称权、商标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调、举报,尤其是做好打击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做好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公司对外签订重大投资合同和技术合作协议过程中,做好合同的审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为销售员在业务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包括各个必须程序及在各个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提供各种所需法律材料等,避免经营风险。为业务员所需签订的分装协议及其他各种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指导及样本。

第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外签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拿来审查的每一份合同认真进行审核,将公司的风险降到最低,认真讲解修改意见,增强相关人员的合同意识和签订合同的水平。根据各部门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文本。同时做好每年销售合同的全面审查工作;做好“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年度审验考核相关工作,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年继续做好国家重守企业的年报工作。

第四,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对有关行政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根据实际,进行协调处理,力求将公司的损失降到最小。

四、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企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商标工作方面:今年共有 2 个商标获得商标注册证,新申请商标注册 5个;根据需要随时办理商标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经济损失;同时核查市场部在产品包装、产品说明等宣传材料中关于商标的说明及使用方法是否符合规定,防止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现。在专利工作方面,今年共办理已 10 项授权专利的年度维持手续;共有 7 个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取得专利证书。甲氰菊酯与炔螨特复配混剂专利申请,因为有在先权,完全在人家的保护范围之内。经一审通知书答辩,被专利局驳回。新办理专利申请 1 项,丁烯氟虫腈国际专利申请已进入国家阶段。同时,及时做好未授权专利申请的两审答辩工作、分案工作及相关后续工作。

五、结合工作实践学习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始终把进行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作为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好各自的法律事务工作。对销售业务人员主要针对业务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普法教育,我们部门还利用审查设备、开发、市场等相关业务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时,针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予以宣传和讲解,为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理合法处理业务的能力,为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规避法律风险做出我们的努力。

作为服务部门,我们一切工作的开展以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运用法律知识,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规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推荐第6篇: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增强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

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风险管理的原则

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明确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全面管理是指董事会(包括监事会,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各部门人员全面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二)全程管理原则

全程管理是指对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评价、风险预防、风险报告、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各个环节划清职责,分别把关,落实风险,管理到位,完善业务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

(三)制度优先原则

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四)预防为主原则

各类风险应防患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五)职责明确原则

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执行、监督、检查的项目风险管理体制。

第二章 风险类型及风险管理组织

第四条 主要风险类型

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业务过程复杂多变,其风险按照公司层次分为外部风险、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法律法规风险、租赁物风险、信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内部控制风险、道德风险。

第五条 风险管理层级

风险管理层级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部门、各职员。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目标;每个层级都必须从全面风险管理要素实行全程风险管理。

第六条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2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指由受董事会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以风险控制部牵头,法务合规部合作实施,以各部门共同执行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第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方案;

2、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研究风险控制措施并提出改进方案;

3、对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方案;

4、对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对租赁行业以及公司的重大影响进行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

5、对国家宏观经济、行业经济运行动态对公司影响进行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

第八条 项目评审委员会

项目评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租赁业务事项的专门机构。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和会签审查意见的方式行使职权,评审会应坚持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和关联委员回避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序按照《项目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九条 风险控制部

3 公司设立风险控制部,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对公司风险进行管理。主要职责:

1、配合租赁业务部对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

2、负责审查项目调查报告、租赁方案、融资方案、合同文本等资料,全面评估项目风险,并提出控制措施;

3、根据财务部出具的在租客户“租金回收表”以及自身掌握的信息,定期出具租赁业务风险分类报告;

4、负责对风险租赁客户(包括停产、关闭、并转、破产等)的核查,参与对逾期租金催收、以及诉讼仲裁、财产保全、申请执行等工作;

5、负责督查在租客户回访制度执行情况,并于每季度末回收“租赁业务定期检查表”,存入客户档。

6、督促法务合规部收集客户在工商、税务、银行、国土、住建、法院、仲裁委等信用信息;并于每季度末回收“租赁客户信用信息检查表”,存入客户档。

第十条 租赁业务部 主要职责:

1、严把项目选择标准,所有租赁项目必须先经过立项审批;

2、负责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3、负责租赁项目的合同签订及督促资金投放;

4、负责租赁项目的租金回收,办理在租客户提前偿还租金相关工作;催收逾期租金,核算违约金。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部

4 主要职责:

1、根据项目特点,本着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适量性原则筹集及使用资金;

2、负责租后资产的管理,包括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呆账核销等;

3、负责对在租客户定期回访,填写《租赁业务定期检查表》,发现客户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异常、资产状态变化、房产土地信息变化等信息。

第十二条 法务合规部 主要职责:

1、参与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对租赁项目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2、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并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风险资产的诉讼、资产保全等法律事宜;

4、参与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呆账核销等。

5、负责收集客户在工商、税务、银行、国土、住建、法院、仲裁委等信用信息。

第十三条 财务部 主要职责:

1、负责租赁项目的资金安排,管理好公司债权、债务期限的匹配工作,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

2、做好租金回收统计情况,并定期与客户核对确认;

3、遵守国家财经、税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

4、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设立小金库,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制度,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

2、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3、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第三章 风险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政策及经济周期风险管理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针对国家宏观经济、行业经济进行研究,利用外部专家的研究成果,以“稳健,高效,合规,创新”为经营理念,适当分散客户的行业、地域,以降低经济周期风险。

第十六条 汇率风险管理

公司阻止或减少暴露性外汇头寸,对暴露的外汇头寸采取相应套期保值措施,如远期合约、货币掉期交易等。

6 第十七条 利率风险管理

公司研究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审慎选择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以避免利率风险。

第十八条 法律风险管理

法务合规部全面负责运营过程中所有事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应对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 租赁物风险管理

租赁业务部做好同类产品价格和性能的调查,合理设计租赁年限;资产管理部做好租赁后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租赁物的生存状态,同时做好租赁物相关保险。

第二十条 信用风险管理

每笔租赁业务,需经过立项、调查、初审、复核、评审、批准等程序;同时,要做好租赁业务的抵押、质押、担保以及保证金收取等增信措施。

第二十一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

1、以“稳健、高效、合规、创新”为经营理念;

2、做好资产运营管理,及时收回租赁租金;

3、做好资金规划,合理匹配债务债权,公司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5%。

4、开拓多种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融资能力。

7 第二十二条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1、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为公司制定合适战略决策,审议通过公司主要管理制度、业务制度、授权体系、组织机构和经营计划等。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构建有效的内控架构;设立以董事会为决策层、经营管理层为管理执行层、各职能部门为操作实施层的内控体系。按照“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实行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执行、监督、检查、账务核算的职能分工和全程管控。

3、建立完善的内控规章制度。建立职责与权限明晰的组织架构;制定租赁项目立项和调查、审查和审批、租赁款投放、租后监控、租后资产管理、不良应收租赁款管理等控制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

4、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培育“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有责”等内控理念。

第四章 租赁项目风险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

租赁业务实行以下流程:融资租赁申请→申请受理→初审评估→尽职调查→项目复核→最终评审→合同签订→资金发放→贷后管理→租金收回。严禁未经初审、复核和最终评审发放租赁资金。

第二十四条 项目立项

8 租赁业务部按照业务管理制度严把项目选择标准,业务总监初审通过的项目提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对初步租赁方案进行初评并出具“租赁项目初评报告”。

第二十五条 项目尽职调查

对初评通过的租赁项目,由业务人员、法务人员和风控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到承租人和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 项目评审

项目调查后由业务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风控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法务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合规风险报告”、资管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融资方案”,由风险控制部进行项目复审。

租赁项目经风险控制部复审通过后,将全部资料汇总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委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

租赁项目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如果还需董事会批准的,由评审委员会组长交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 项目合同的签订

租赁项目正式批准后,由法律合规部负责拟定全套合同、协议等并履行用章手续后,交由租赁业务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

1、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落实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利质押、保证金、企业担保等。

2、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租金的回收

租赁业务部做好租金催收工作,财务部每月制作“租金回收表”,并反馈给租赁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和风险控制部。

第二十九条 租赁项目的跟踪回访

资产管理部做好租赁项目的跟踪回访工作。定期检查租赁资产的状况,每季度对租赁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形成“租赁业务定期检查表”。

第三十条 风险预警及报告

项目投放后,资产管理部要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及时防范潜在风险。如评估发现存在重大风险,应及时督促租赁业务部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

第三十一条 风险资产处理

“风险资产评估申请”经风险控制部审核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确认为风险资产后,由资产管理部及时采取风险资产处置措施。具体流程详见《租后资产管理办法(暂时)》。

第三十二条 租赁业务风险分级

10 根据企业如期、足额履约的可能性,把项目风险分级定为正常、关注级、次级、风险、损失五级。风险控制部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进行首次分级,之后每季度定期复核、复评,形成“租赁业务风险分级表”。五级风险的定义:

1、正常:经营情况良好,第一还款来源明确、充分,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企业按时足额履约的能力;

2、关注级:经营情况正常,第一或第二还款来源不充分,但通过二者组合,项目具备了如期履约能力;

3、次级:经营情况一般,第

一、二还款来源都存在一定缺陷,但企业通过其他来源渠道具备了如期履约能力;

4、风险:企业经营出现明显的问题,存在直接影响项目如期足额履约的不利因素;

5、损失:企业已明确无法足额履约,即使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无法足额收回。

第三十三条 租金逾期以及逾期处理

承租人到期未偿还租金,租赁业务部或资产管理部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参照《租后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风险控制部部负责解释。

11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生效,自下发之日12

2017年1月5日 起执行。

推荐第7篇:如何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如何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含义: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类型:

1.直接融资租赁 2.售后回租 3.厂商租赁 4.杠杆租赁 5.联合租赁 6.委托租赁 7.转租赁

根据商务部和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内资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审批工作开始进行。

一、内资企业从事租赁业务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设立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应达到17000万元;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5、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规违法行为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推荐第8篇:私营公司融资租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人:_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 ________ 出立的________号文/决议已获准购买/从乙方租赁 _________项目项下的 __________设备,估计设备价格为____________。现甲方向乙方申请由乙根据甲方按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以甲方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同意的条件向双方都接受的卖方购买该设备并通过双方将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出租给甲方使用。

甲方承诺:

一、向乙方提交为上述购买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实施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文件;

二、参与上述购买的谈判并在购买合同上签署,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购买合同一旦订立,即同乙方订阅融资租赁合同;

四、在乙方接受本申请后_____日内向乙方汇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估计设备价款的______%即_____元,除非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履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订立、生效或履行,甲方将不要求乙方退还该保证金。

乙方承诺:

一、受理甲方的上述申请并将据以开展工作:

二、在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发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签订立、生效或履行的情况下,将保证金按________银行_____年期企业存款利率记息还甲方,记息期限自乙方收到租赁担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本申请书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申请书一式 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乙方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理方(乙方):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 _______号文(略)

推荐第9篇:解析融资租赁公司跨境融资

解析融资租赁公司跨境融资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跨境融资主要有两种形式:跨境人民币贷款、境外外汇借款及发外债。

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随着我国开辟多个自由贸易区,放松资本项下的外汇管制,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设立子公司从境外获取低成本资金;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就有净资产9倍的外债额度,可以直接借入外债。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跨境融资主要有两种形式:跨境人民币贷款、境外外汇借款及发外债。

一、跨境人民币贷款

上海自贸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设立后,许多融资租赁公司利用自贸区的政策优势,通过引进跨境人民币贷款降低资金成本。跨境人民币贷款是指在自贸区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的境内企业从境外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本文将主要以前海合作区跨境人民币贷款案例来进行分析,上海自贸区的跨境人民币借款和前海跨境人民币借款操作方法类似。

(一)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基本政策

跨境人民币贷款是指注册在自贸区、并在自贸区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从境外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跨境人民币贷款实行余额管理。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不纳入国内信贷规模管理,不执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 前海跨境人民币借款应用于前海建设和发展,目前资金汇出前海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融资租赁业务,二是保理业务,三是供应链管理业务。跨境人民币贷款只需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进行报备,不需外管局审批,报备周期为1-2周,无需外汇管理局再审批,比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债办理审批时间节约2周时间。

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为跨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不属于“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不需要经过外管局提前审批,只需在担保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外管局备案即可。

另外,相比普通的外币外债,跨境人民币贷款没有汇率波动风险。

(二)跨境人民币贷款操作流程和业务模式

以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为例,跨境人民币贷款操作流程如下:

1、境内银行根据融资租赁企业提出的融资申请,进行海外询价、接洽境外银行为融资租赁企业制定融资方案。

2、境外银行向境内企业出具《贷款意向函》。

3、境内企业向境内银行发起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申请。

4、境内银行向主管人民银行进行备案。

5、人民银行对跨境人民币贷款进行批复。

6、境内企业向境外银行正式发起跨境人民币贷款申请。

7、境内企业和境外银行签订《跨境人民币贷款合同》。

8、境内企业在境内银行开立跨境人民币贷款专户,用于贷款监管。

9、境外银行向贷款专户进行放款,境内企业可提款使用。

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操作,主要有境内银行增信模式和境外银行直贷模式模式。

(三)境内银行增信模式

境内银行增信模式是指境内银行成为借款人跨境融资财务顾问,并为跨境融资提供信用增级(主要模式为开具人民币融资性保函),然后境外银行对借款人进行放款的方式。这种模式是最常见的跨境融资方式,其优势在于操作程序较为简便,缺点在于需增加0.9%-1.2%的保函费用,综合融资成本会增加。

实际操作中,企业获取保函的方式方法也不尽相同。可以是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质押(包括不动产、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他证券质押)、关联企业担保等方式直接申请保函;也可以是关联企业为融资租赁公司申请保函;还可以是承租人为融资租赁公司申请保函。

案例: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以保证金质押的方式向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进行申请,开具境外某银行为受益人,深圳市前海花样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金融”)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从而使花样年金融获得了境外银行贷款;同时,东江环保与花样年金融签署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从而使花样年金融将获得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以融资租赁的形式投放给东江环保公司。

(四)境外银行直贷模式

境外银行直贷模式是指境外银行接受境内银行的推荐,对跨境融资进行独立的授信审批,承担信用风险。境内银行可以协助借款人直接申请境外分行的授信额度,在不开具融资性保函的情况下,境外银行可以直接基于借款人在境内的具体融资项目进行放款。境内银行收取约0.2%左右的账户管理费和贷款服务费。目前跨境人民币贷款采取这种方式的企业较多。境外银行直贷模式优点在于节省保函费用,综合成本最低;缺点在于境外银行对授信审批和项目的要求更为严格。 案例1: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租赁”)利用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优惠政策,借助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和前海分行的力量,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跨境人民币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进行多轮沟通,成功引入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跨境人民币贷款3亿元。

案例2:2014年2月,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子公司,从交通银行新加坡分行获得了总计7亿元的跨境人民币借款,用于支持其航空、航运等专项租赁业务的拓展,交银租赁成为首家成功签约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跨境人民币借款是我国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的有益尝试,跨境人民币借款能促进人民币在资本项下的自由流动,缩小境内外的利率差异,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利用跨境人民币借款方式获取境外低成本人民币资金,在境内开展业务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境外外汇借款及发外债

(一)外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74号)的规定,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允许举借外债,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借入外债形成的资产应全部计为风险资产。根据商务部《外商融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扣除净资产本身,外资租赁公司约有净资产9倍的外债额度。 目前,我国境内注册的外商融资租赁公司超过4000家,许多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外债额度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用于开展境内的融资租赁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的对象可以是境外银行,也可以是境外关联企业,还可以进行境外发债。 2011年,远东宏信在香港发行了12.5亿元人民币3年期点心债,息率为3.9%。2011年三井住友融资租赁公司在香港发行了5亿元人民币点心债,其中2亿元2年期,利率为2.5%,3亿元3年期,利率为3%。

渤海租赁旗下的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操作外债。

(二)金融租赁公司外汇借款及发外债

2010年1月1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0】2号),此后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在国内保税地区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开展飞机、船舶等资产的租赁业务。保税区的SPV具有实现风险隔离和递延纳税的作用。

SPV境外购买飞机,一般需要大量美元融资,从现状来看,目前国内金融租赁公司的外汇资金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传统的境内购汇,由于国内美元长期紧张,人民币购汇不但融资成本较高,还容易受汇率波动的影响;二是境内银行的外币授信,成本通常也较高;三是向境外外汇借款,或者境外发债,这两种方式成本都相对较低,而境外外汇借款会涉及金融机构外债额度审批问题,境外发债业务需要通过审批。 根据2003年发布的《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28号),向境外银行借款方面,境内中资企业举借中长期贷款,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境内中资机构举借短期贷款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实行余额管理。而我国目前并未给金融租赁行业明确的外债额度,这成为困扰SPV境外融资的最大问题。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在短期、中长期外债方面皆有所斩获,例如2011年工银租赁获得2500万美元的短期外债指标;2012年民生租赁获得了总额为2.652亿美元,期限5年的中长期外债指标。

与此同时,一些金融租赁公司也开始尝试通过境外发债的方式解决外汇紧张问题。根据《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境内中资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务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在境外发行短期债券需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目前,已有金融租赁公司成功发行外债,例如2011年底工银租赁发行7.5亿美元境外美元债券,成为首个向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的金融租赁公司;2013年交银租赁在香港发行5亿美元、10年期的美元债券。此外,其他一些金融租赁公司也在考虑发行外债。

(三)通过境外子公司发行外债或借款

境内企业可以通过境外子公司发行外债或借款,通常情况下,境外子公司发债或借款需要境内企业提供担保。根据相关外汇管理规定,此类资金只能用于境外业务,无法回流到境内使用。

此种方式适用于有海外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企业,如许多租赁公司在爱尔兰设立SPV,从事飞机租赁业务,享受了爱尔兰当地12.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境内租赁公司可以给境外的SPV提供跨境担保,海外的SPV公司取得低成本资金,用于开展境外业务。在分机租赁业务中,这已是比较成熟的操作模式。

2014年,渤海租赁通过境外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渤海”)下设的全资子公司BL Finance Limited在境外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人民币)债券,用于开展境外业务。

三、融资租赁跨境融资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跨境外币融资面临着汇率波动的风险。2015年,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大幅波动,多家从事跨境融资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汇兑损失巨大。从事跨境外币融资时,一定要注意锁定外汇风险。汇率的微小波动将导致外币融资的利率优势丧失殆尽。

第二,跨境人民币融资的境内外利差波动风险。由于中国的外汇管制政策,资本项目还不能实现自由流动,因此境内外人民币利率存在差异。境外人民币贷款价格不受中国央行基准利率价格的指导,因此在中国央行连续降息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境内外人民币利率的倒挂。融资租赁公司要关注境内外利差的变动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跨境税费成本。中国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香港地区为7%。因此,从事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会比境内贷款业务税负提高。在从事跨境融资业务时,要充分考虑跨境税费的影响,做好跨境业务的收益测算和税收筹划。

推荐第10篇: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评估

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其使用的基本前提有: (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2、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有: (1)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

(2)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衡量; (4)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3、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前提条件有:

(1)评估对象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

(2)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评估对象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的社会平均成本资料。

(二)评估方法的选用

本次委评的是XX租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XX租赁公司系从事融资租赁的公司,评估人员无法收集与XX租赁公司经营规模、业务种类相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由于XX租赁公司近年持续盈利,财务资料核算较为规范,其未来收益 能进行合理预测,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XX租赁公司有较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的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资产重臵成本与资产的现行市价及收益现值存在内在的联系和替代,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报告的评估目的,被评估企业自身的特点,分析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后,评估人员对XX租赁公司的股东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具体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项资产评估值-∑各项负债评估值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及负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

委估投资性房地产为办公用房,其所在区域办公用房交易市场非常活跃,有类似的交易案例,评估人员认为市场法能够充分反映评估对象的交易价值。因该房屋本身也在出租,其所在区域附近类似房地产租赁市场较活跃,能找到类似房地产的租赁实例,评估人员认为收益法也能从收益的角度反映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综上所述,本次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1)市场法

本次评估采用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委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的具体思路是在充分搜集房地产交易实例的基础上,进一步选取与委估房地产处于同一供需圈内、具有较强相关性、替代性且属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作为参照物,再根据估价对象与参照物经比较分析后的差异情况,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及个别因素修正等,得出委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其公式为:

委估房地产评估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2)收益法

收益法利用了预期收益原理,即某宗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为该房地产的产权人在拥有房地产的期间内从中所获得的各年净收益的现值之 和。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房地产在未来的预期净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后,得出被评估房地产的评估值。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式中:P—房地产价格 n—收益年限 R—年净收益 r—折现率

s—年净收益增长率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时的基本假定如下:

①待估房地产能够持续、稳定的经营和获取收益; ②待估房地产年净收益增长率保持一致;

③影响折现率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等因素在经营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④无其他不可抗力的不利影响。

2、机器设备

XX租赁公司的设备主要为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等。评估人员采用重臵成本法进行评估,即根据设备现行购臵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合理购建费用计算重臵全价,再结合设备新旧程度和使用维护状况综合确定成新率,相乘后得出评估值。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臵全价×成新率 电子办公设备重臵全价=设备购臵价格

车辆重臵全价=车辆重臵购价+购臵附加税+牌照手续等其他费用

3、其他无形资产 XX租赁公司的其他无形资产系办公软件-智能调度 GIS 系统 V2.0 摊余成本。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其他资产及债权债务

评估人员主要审核其他资产及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值。其中:

对于应收款项,评估人员首先抽取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明细账户进行函证,并采取替代程序来证实余额的真实性;其次对各明细账户进行账龄分析,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估计其可回收性。在以上核实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存在风险损失的可能性,最终确定评估值。对于应付款项,评估人员调查了解其经济性质,查阅相关合同或协议书,并落实具体的债权人,通过核实债务来确定评估值。 ●收益法

收益法,是从收益的角度出发,将被评估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根据预期收益折现求得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避免会计利润和现金红利的缺陷和限制,准确把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以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作为预期收益,基本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即:

其中:P 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Ft 为第 t 年的权益自由现金流量 Fn 为 t 年后权益自由现金流量 n 为年期 r 为折现率

E 为溢余资产评估值

Q 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

1、企业预期收益的确定

根据本次选取的评估模型,预期收益采用企业营业活动产生的权益自由现金流量。

权益自由现金流量(Ft)=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增加额-债务本金偿还额+新增债务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

2、收益期限的确定

没有证据表明,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可能影响企业永续经营;预计企业有能力持续拥有或取得永续经营所需的资源或资产并获得收益。

故本次评估将收益期设定为无限年期,即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经营年期。

3、折现率(R)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相关准则和操作规范,采用风险累加确定折现率 (R),计算公式如下: R=Rf+(Rm-Rf)+∮ 式中:R—折现率 Rf—无风险报酬率

Rm—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特有风险报酬率

4、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XX租赁公司的溢余资产主要为企业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

5、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的确定

XX租赁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根据分析后确定。

(三)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评估人员根据确定的评估方法,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在综合分析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及其所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二、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按照委托方与本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人员业已实施了对XX租赁公司的法律性文件与资产产权证明文件的查阅,对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阶段

1、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后,本公司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评估人员并与委托方及XX租赁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就本次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与范围、委托评估主要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计划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2、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特点,制定评估综合计划和程序计划,确定重要的评估对象、评估程序及主要评估方法。

(二)资产清查阶段

1、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填报

首先,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XX租赁公司进行资产 清查和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检查

根据XX租赁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和债权债务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清查,以确定资产的客观存在及合法性。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报表、总账、明细账、抽查凭证和发询证函等方式确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实物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房屋建筑物及重点设备进行逐项清查、查阅产权证明,以确定其客观存在。

3、账面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XX租赁公司的资产特点,查阅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以及主要资产购建合同等资料,了解申报评估的资产价值构成情况。

4、评估资料的收集

向XX租赁公司提交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资料清单,指导相关人员进行资料收集和准备。

(三)评定估算阶段

1、评估人员在XX租赁公司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分组分别到现场对资产进行勘察和清点,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查阅其相关记录,填写现场鉴定作业表,与XX租赁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资产管理制度、维修制度以及利用状况。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资产的成新率。

2、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分别进行市场调查,广泛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对所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全面分析。

3、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结论以及市场调查的结果,确定资产评估值,编制相关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汇总、提交报告阶段项目负责人对各专业组评估结果汇总,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认为对XX租赁公司资产的评估结果是基本合理的。按照资产评估规范化要求,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技术说明按本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后出具评估报告。

第11篇:注册中外融资租赁公司

注册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

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主要依据

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2.企业类型:独资、合作、合资

3.前提条件:

1)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 符合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 有限责任形式的租赁公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 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经公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监事委派书及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

(10)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投资方公司经公证认证的开业证明并附翻译件。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两份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申领营业执照所需文件清单: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附件(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董事、监事成员名单

(7)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成员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不设董事会,则提交执行董事、监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方需提供经公证和认证的合法开业证明

(9)注册地产权证、房租赁合同原件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照片2张

(1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及批准证书)

第12篇: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前置审批文件有哪些

1 审核依据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5号)、《商务部关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核管理部分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9]2号)

2 审批权限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

3申报程序

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4 申报条件

4.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4.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5 申报材料

5.1、申请书;

5.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5.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5.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5.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5.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5.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6 审核要点

6.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按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掌握。

6.2、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5号)第十六条规定:“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含担保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融资租赁公司可按注册资本的10倍融资,因此批复文件及证书无“总投资”一项。

6.3、鉴于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未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因此,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

6.4、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二条:“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的形式设立从事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因此,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不得为个人。

6.5、关于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投资者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但应出具相关说明或由其股东提供出资担保。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情况不予批准。

6.6、融资租赁企业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

6.7、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报送上一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和上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汇总报商务部。

6.8、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依据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提交其他材料。

7 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

8 办理部门:各地商务厅外资处、国家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fengloveyunmei/home

第13篇: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范本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合 同

第一章 总 则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外商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注册地: 法定住所: 乙方: 注册地: 法定住所 :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外商合资经营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 。

邮政编码: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各自按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开展厂商营销租赁,打造专业化租赁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1、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

2、经营性租赁;

3、接受有关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

4、租赁物品的买卖;

5、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6、经济(管理、投资、购并)咨询和担保;

7、投资和资产管理;

8、其他。

第八条 合资公司经营规模为:年租赁总额人民币五亿元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1000万美元。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1000万美元,以此作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 万美元,占 %;乙方

万美元,占 %。

第十一条 甲、乙方将全部以美元现汇投入。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位。

第十三条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提供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规定提供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外购置设备、材料等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原材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6、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7、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8、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9、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销售

第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市场上销售 。

第十六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售后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七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由董事会决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职权。具体职权如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应由全体股东参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一月中旬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开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注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纪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具体职权为: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11项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

第二十四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应由全体董事参加,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一月下旬召开。

2、临时会议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1、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通过。

4、会议纪要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具体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职权。具体职权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十章 材料、设备购买和土地使用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所需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量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委托甲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乙方派人参加。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所需场地面积及其范围,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定,由合资公司负责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二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三十七条 合资公司及其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单独聘请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二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三条 如合资公司外汇不能平衡时,甲、乙方则以人民币分利。

第十三章 合资期限

第四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三十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四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章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险期等按照有关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七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九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3%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9%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合资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甲、乙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事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五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甲、乙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用中文写成。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公司章程,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 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 本合同原件一式 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审批、登记机关各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省 市签字。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0年 月

第14篇:融资租赁

客户

企业

企业高管人员

进货状况

销货状况

应收

存货明细

固定

应付账款

前期调查几点说明

1.看股东。央企子公司/省属国企之类的,除非是负债率极高,行业极差(比如煤),大多都可以考虑在保证合规的情况下推进。国有民营混合次之,民营就需要区别对待,审慎介入。

2.看负债。金融机构负债分布广的强过负债集中的,四大行给授信的好过只有城商行流贷的,银行系金租授信的好过小融资租赁公司的,有发债和长贷的强过只有流贷银承的。

3.看行业。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别轻易碰,这些行业许多都是僵尸企业,靠倒贷而活,为倒贷而活。然而,资质较好的龙头企业或许能轻松拿到低成本续贷,弱小的企业的很可能连信用社都给抽。4.看老板。企业老板个人很重要,如果你去了对方殷勤到不行,老想着带你到处吃喝,融资经理也很会玩,那说明老板可能也是比较作,做事风格也会比较野路子。尽调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客户高管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的态度,如果他说话比较稳健,至少说明这个企业的作风比较正派,如果很圆滑,那就要格外留意,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厚着脸皮打破砂锅问到底。 5.关注对外担保。有些省份已经出现民营企业互保危机了,你的承租人可能自己走着走着就被互保企业拖下水,所以需要了解一下征信报告中承租人与其对外担保对象的关系。国企一般只会对集团内兄弟公司或者同省平级国企担保,这种担保没大事。(融资平台另当别论) 6.核!实!收!入!这一点主要针对民营企业。一般国企的融资经理都是给国家办事,懒的给你编造很假的产销,但有些民营企业的就可能有水分。纳税申报表不一定可信,最好能查上下游发票,银行对账单,这些不好造假。并不是说民营企业人不好,只是客观地分析这种可能性。公事公办,尽职免责。

7.租赁物质量。承租人账面必须有足额的,权属明确无瑕疵的租赁物,且最好能提供权属证明。如果这个做不到,那融资租赁合同很容易有瑕疵。另外,考虑到有些风控会要求办理租赁物动产抵押手续,因此需要提前确认租赁物足额,否则就白忙活了。

8.税务事宜。融资租赁相比银行贷款的一大好处就是为生产型企业提供了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这个在议价时可以着重提。另外,由于目前国内仍有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不懂得融资租赁零税率本金发票如何开具,因此尽调时应要求承租人先向税务机关落实,这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征税基数扣减至关重要。(2016.7.10补充:全面营改增之后,一些省份已经不需要开具本金发票了,而专票也仅有直租才能开了。)

9.现金流。首先就是看往年现金流是否充沛,是否与利润表匹配,因为这是衡量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另外,关注上下游回款是否顺畅,单一大客户结算方式是否对承租人有利,经济形势不好时,现金流紧绷,就有可能导致非主观性的违约。10.刚性负债测算。要来承租人所有金融机构负债的还本方式,对意向租期内每年需偿还的刚性债务进行加总,再判断其预期经营现金流能否覆盖到期刚性债务。

关于租约的设计?

如何通过对目标客户开展租前尽职调查来设计合理租约?之所以谈租约,因为它是开展业务的核心,因为(1)从出租人讲租约几乎包括全部决策要素:租约涵盖标的物的选择、转让(回租抑或直租等、融资额)、租期、备用(备用租约或担保)、每期租金(还款能力或租约履行能力)等;(2)从承租人讲租约是最直观和精华的产品介绍。租约的设计是非常专业化的一项工作,主要体现在租约能够体现业务员对产品的理解和演绎、对客户认知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建立在两者基础上的设计能力。进一步分类,租约可分标准化标的物的租约(如飞机、船舶)、非标租约(涵盖最广的工业设备)。我主要接触了非标的租约,因此也只能浅显的回答非标租约的问题,算抛砖引玉吧,期待探讨。标准化的租约期待大神另行解答。非标准化租约的设计,题主的问题就来了,如何详细了解承租人?王团结的回答挺详细和系统的,而且操作性强,实际中按那张表执行下来很不错了。我想补充的其实就是两点:一点是目的性,上面已经强调了;另外一点说大一点是客户价值,落地讲就是提供满足客户的需求的租约。因此,首先去需要去了解客户的需求。目前大部分租赁业务其实是类贷款业务,那重点就是了解客户的资金需求,比如常见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当然这只是广义的大分类,每一个项目其实都有很深入立体的原因导致资金的短缺,这是一个链条,需要在访谈和尽调中不断的去挖掘和验证,比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申请的设备融资,就需要进一步了解企业为什么要进行该项投资,结合宏观经济、中观行业面、微观企业自身发展能否判定其合理性,另外企业本身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技术、人才储备等基础,往往投资风险对一个企业的存续影响是很大的。在了解需求之后需要看载体,因为是类贷款业务,设备往往是非标的几乎无变现能力的,因此了解的深度往往是关注合规性,包括权属和价值。下一步的关键是租金的设计,关系到期限和还款方式,对应的就需要去了解承租人目前的现金流和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如果预测现金流的波动非常大,那就需要相应的第二还款来源和担保措施,特别是当未来现金流很难把握时为避免本金受损,可能进一步需要设计实物抵押这种兜底措施。

第15篇: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让企业经营化被动为主动

2011-11-7

2011年高物价、高通胀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紧缩的货币政策,着实让不少企业意识到融资手段的匮乏。

“为适应宏观经济环境调整,在逆势中抢占市场,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缓解资金压力,融资租赁业务就是我们的筹资手段之一。”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班学员、中国葛洲坝[9.55 2.47% 股吧 研报]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下称“葛洲坝机械船舶”)总会计师侯华庆颇有感触地说。

厂商的获益是全方位的

2011年年初,葛洲坝机械船舶为做好豪华旅游船建造项目,与船东和某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三方达成了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的做法是:以旅游船为租赁标的物,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向葛洲坝机械船舶购买旅游船,然后转租给船东,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在建造期内定期向葛洲坝机械船舶支付货款,然后在租赁期内每年向船东收取一定租金,租赁期满后船舶所有权归船东。

“葛洲坝机械船舶和船东均存在资金短缺,但都看好长江豪华旅游船的前景,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为双方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商业平台,促成了交易的成功,从而也为我们开拓了业务市场。”侯华庆切实感受到了融资租赁的魅力。

侯华庆还告诉记者,融资租赁解决了公司资金短缺问题,使得公司资金链运转通畅,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资产得到盘活,生产得以顺利进行。

“同时,这也让公司技术能力、生产管理能力等综合实力得到提升。此次以融资租赁形式建造豪华旅游船是公司首次涉足旅游船领域,这将使公司的技术能力、人才队伍、管理水平等都得到锻炼提高,也为公司全方位涉足造船领域打下了坚实基础。”

既能“锦上添花”又能“雪中送炭”

融资租赁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在国外却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一个成熟稳健的行业。据不完全统计,国外通过融资租赁交易的货物与设备占相关市场总量的17%,而国内目前只有3%,发展潜力巨大。

侯华庆认为,融资租赁能适应宏观经济政策的瞬息万变。在经济环境好、信贷政策宽松的环境下,融资租赁相较贷款对企业的融资是一种重要形式的补充,相对于银行贷款具有周期长、额

度高、利息较低、定期还款压力小的特点,能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同时,在宏观经济政策偏紧、信贷紧缩的环境下,融资租赁可以通过资产运作,为企业带来所需资金,解决企业燃眉之急,有“雪中送炭”的作用。

葛洲坝船舶机械就是通过融资租赁,解决了在信贷紧缩环境下棘手的资金问题。“我们采取的船舶融资租赁,实质上相当于超长期的抵押贷款分期付款,租赁公司收款周期长,租赁公司付款不仅参考造船进度,也取决于船东的资信状况。造船进度在我们可控范围之内,船东资信状况则由租赁公司实时掌握。”侯华庆说。

但由于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造船业、航运业、旅游业等)大环境影响,租赁公司有足够理由更改付款条件,这可能会导致船舶公司不能掌握付款进度,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处于被动地位。

侯华庆讲述了葛洲坝船舶机械的应对之道:“与租赁公司、船东等三方共同协商,我们按照合同进度收款,租赁公司因更改条件而推迟付款的由船东按进度垫付工程款。

这一措施很好地解决了因特殊原因而收款迟滞的问题,保证了我们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让融资租赁发挥更大威力

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融资租赁也存在亟须改善的地方。

关于融资租赁资产的涉税问题,周海平说,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可以取得增值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条例有关规定能够进项抵扣,并以此为企业减少设备购买成本,但对于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金融租赁公司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导致企业税收成本增加,削弱了融资租赁的竞争力。

另外,目前国内的融资租赁受益行业、受益群体较为单一。“租赁公司现在主要热衷于对船舶、飞机等大型交通运输工具的融资租赁,比较关注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等,这就造成了租赁业务范围的狭窄,不能健康有效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侯华庆告诉记者,在葛洲坝船舶机械公司,融资租赁除了船舶制造以外,还以水电站大型闸门、起重设备制造为主,但在闸门、起重设备领域的融资租赁则难以实现,而且国内众多货源充盈的中小船东和单船公司也难以满足租赁公司对财务审计制度和船舶管理经验的要求,不能获得相应的融资。

侯华庆还指出,国内融资租赁形式单一,风险控制手段有限。“目前国内的融资租赁产品以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为主,与银行传统的抵押贷款高度相似,与传统银行信贷良性互补的预期格局相距甚远。目标客户资信评估仍然依靠银行信贷的传统评级方法,即将股东背景、财务报告和公司规模等作为主要评估指标,忽略对企业未来成长的评价,过分看重金融风险防范的地位,使得部分中小企业因此无缘借助租赁获得融资。”要使我国融资租赁业务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侯华

庆建议,地方政府要加强引导,出台相关政策,以奖励或税收返回等形式给予企业资金扶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为区域内银租合作、保租合作搭建平台,加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租赁公司支持,引入保险资金和长期的银行借款,同时积极引导辖区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他们更新设备,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提高企业效益;租赁公司、企业都应与时俱进、互惠互利,联手做好融资租赁业务,其中,租赁公司应革除传统评价体系,建立新的风险控制手段,扩大服务企业和行业范围,而企业要转变经营观念,努力尝试新的融资渠道。

“政府还应在税收政策、会计政策上设立保障融资租赁的优惠条件,如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融资租赁设备抵免所得税、设备加速折旧、加快税前扣除等,以广泛基础、多种形式创造融资租赁的优良氛围。”侯华庆最后说。

第16篇:融资租赁

(三)产权控制的优势

由于租赁资产被隔离在破产清算资产之外,安全性高于抵押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第248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明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破产法》第29条,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对于融资租赁拥有的产权相比,抵押权的缺陷还是十分明显。《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可见,掌握所有权的风险比掌握地抵押权的风险要小得多。企业的一笔抵押贷款变为融资租赁放款后,风险则大幅度降低。

(四)税收优势

在税收政策方面,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科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享受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税政策,即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检出出租房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伟营业额,其中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房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

(五)功能优势

1、融资功能

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工业、贸易与金融相结合、可实现“融物”或“融资”目的的经济业务,融资功能是其最基本功能之一。一般情况下,客户可通过直接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方式实现“融物”的目的,通过回避可实现“直接获得资金”的目的。同时以融资租赁带动的投资必然会带动该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就业增长。融资租赁是承租人通过融物获得融资,以融资促进投资的一个重要金融工具。

2、促进销售功能

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按承租人的请求,购买或取得设备制造商的设备,再租给承租人使用,使得制造商一次性回笼了货款,避免了制

造商经常碰到的直接面对最终用户(承租人)的三角债等麻烦问题。因此,租赁对制造商来说,具有强劲的促销功能,在营销上具有无比的优越性。融资租赁实质上是在帮制造厂商的最终客户融通资金,既增强客户的购买能力,又增强了制造企业再生产能力和占有市场能力。融资租赁公司共是设备厂商和最终客户的金融服务提供商。

3、改善优化财务结构

(1)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时一般可获得3——8年的中长期融资,相比采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或短期商业信用而言将改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3)承租人利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新的固定资产具有的加速折旧功能、经营性租赁具有的租金直接进成本的特点,可以合法有效地调整经营成果,从而起到递延所得税款的作用。而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或信托)贷款方式购置固定资产则达不到这样的目的。

4、回避政策性与市场性限制功能

很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存在不同方面的政策限制,有些来自监管部门,有些来自总部背部管理制度的控制,有些来自市场信息披露等运作的障碍、如各类银行、信用社、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等采用经营性租赁业务表外融资的功能,可以有效的回避这些限制。

5、资产管理功能

融资租赁公司掌握着大量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租金收取权,而且“买卖”、“破产”不破租赁,租赁公司具有明显的、安全的资产管理

优势,能够使银行贷款“化零为整”,并降低银行的管理成本和金融风险。

这些功能,使得裕华公司能与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等供应商共同投资合作,达到双盈的效果。

根据以上叙述可见,裕华公司开展以机械设备、医疗器械设备等为主的融资租赁业务是有相当大优势的。

第17篇: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的种类:

1.简单融资租赁

2.杠杆融资租赁:(类似银团贷款,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要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

3.委托融资租赁

4.项目融资租赁

流程:

1.企业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2.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3.银行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4.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5.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6.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7.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8.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9.银行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10.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好处:

1.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暂时分离有助于资金流的限制

2.资产管理、税收、收益都有好处 3.属于表外业务、不会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融资公司对租赁物的处理:

1.退租法

2.续租法 3.留购法

租金的计算:

1.等额支付年金法;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数额相同。

2.等额支付本金法;将租赁成本除以期数,作为每期应归还的本金。每期应付的利息以期前的本金余额为基数计算。

第18篇:融资租赁

定为融资租赁的5条具体标准,只要符合5条标准中的一条,即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这条标准有两层含义:

(1)承租人拥有在租赁期届满时或某一特定的日期选择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

(2)在租赁期届满时或某一特定的日期,当承租人行使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时,在租赁合同中订立的购价远低于行使这种选择权日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一定会购买该项资产。

例如,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权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租赁资产,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估计该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的公允价值为30000元,由于购买价格仅为公允价值的3.33%(低于5%的要求),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将会购买该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在租赁开始日即可判断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是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含75%,下同)。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例如,某项租赁设备全新时可使用年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3年,从第4年开始租出,租赁期为6年,由于租赁开始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7年,租赁期占尚可使用年限的85.7%(6年/7年),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应当归类为融资租赁;如果从第4年开始,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占尚可使用年限的42.9%,就不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不应认定为融资租赁(假定也不符合其他判断标准)。假如该项设备已经使用了8年,从第9年开始租赁,租赁期为2年,此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虽然租赁期为尚可使用年限的100%(2年/2年),但由于在租赁前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超过了可使用年限(10年)的75%(8年/10年=80%>75%),因此,也不能采用这条标准来判断租赁的分类。

第四,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是指90%(含90%)以上。这条标准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从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占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比例来判断租赁的类型。

这里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这是从承租人角度规定的一个概念,其中“最低”一词是相对或有租金、履约成本等而言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在租赁开始日就可确定的、承租人将必须向出租人支付的最小金额,或者说是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对出租人的最小负债。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构成内容也不相同。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包括:(1)租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2)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3)租赁

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任何应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有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包括:(1)自租赁开始日起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止即整个租赁期内每期的租金;(2)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与承租人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相对应,这里所指最低租赁收款额是从出租人角度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其中“最低”一词也是相对或有租金、履约成本等而言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是在租赁开始日就可确定的、出租人将能够向承租人等收取的最小金额,或者说是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对承租人等的最小债权。出租人除了根据租赁合同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最低租赁付款额外,如果还存在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对出租人的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表明租赁期届满时能够保证出租人实现这一确定的金额,这一担保的资产余值也应包括在出租人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之中。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条标准是指租赁资产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资产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专门购买或建造的,具有专购、专用性质。这些租赁资产如果不作较大的重新改制,其他企业通常难以使用。这种情况下,该项租赁也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19篇:公司法务部职能

第一部分

法务部概述

一、公司法务部简介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一般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或法律专家组成,它肩负着确保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处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的重大使命。

作为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公司的法务部具有以下特征:

一、从组成人员来看,公司的法务部一般由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或法律专家组成,他们负责为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提供及时、专业、详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守法经营,使各类纠纷及诉讼得以及时解决。

二、从工作方式上看,法务部并不直接经手公司的业务,只是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具体事宜的最终落实上还是由业务部门亲自处理的,这使其与公司的业务部门的工作方式上有明显的区别。

第三、从工作的范围来看,公司法务部的宗旨在于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引导公司健康发展,理顺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判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二、公司法务部设立的重要性

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处理法律事务的需要,目前,很多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法务部或者法律部,规模较小的公司因法律事务较少,往往是法务与人事或与行政部门合二为一,这样更有利于节约成本以及人员安排,大公司往往都有独立的法务部,便于专门处理法律事务。公司法务部是确保公司依法决策,理顺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根本保障,是确保公司守法经营的重要前提,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一、成立或组建公司法务部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一切都必须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竞争的加剧无可避免导致争议突起,要实现和维护好公司的合法权益,就离不开一个专长于法律知识和熟谙纠纷处理技巧的部门,这样,法律部或者法务部的组建就成了许多企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门。

二、成立或组建公司法务部是维护自主品牌,是维护公司知识产权的需要。品牌战略才是一个企业在市场中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和竞争力。实现自主品牌,维护好公司知识产权,才能在行业的竞争中实现持续发展,在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新世纪,维护知识产权的使命无可否认地落到了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善于逻辑思维的法务部门的身上。

在维护公司自主品牌的过程中,法务部应充分地把握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状态,及时提供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策略,从基础注册维护到防御商标到保护商标注册,从单一的品牌战略到多元化的品牌规划,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实现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良性发展和不断深化。[1]

三、成立或组建公司法务部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加强,随着国内法治环境的逐渐完善,对于公司、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来说,最终不会存在任何理想意义上的安全港。这就要求每一个公司、企业必须不断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法务部门来控制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虽然风险无法完全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预见并把它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是设立法务部门的真正意义所在。

三、公司法务部的职能

公司法务部的职能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公司的管理职能,体现在从正面意义上对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方面,另一类是法律救济职能,体现在纠纷发生以后法务部的协调,仲裁和诉讼方面。

(一)法务部的管理职责:

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职能是指,法务部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包括对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分析、合同管理、员工管理及培训,合规性监控即监督公司在反腐倡廉方面的问题具体分述如下:

1、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为公司的长远规划保驾护航。

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职能首先体现在,积极协同公司管理层探讨公司发展的前景的规划,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发挥团体的智慧,开放思想,发散思维,对公司可持续的长远发展提出建议。

2、建立或完善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秩序才能产出效益,任何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具体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正是这样一种约束,正是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行为的规范才使得公司中的个人、不同部门乃至整个公司的运转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对公司的员工、各个部门的约束,无论是指引还是处罚,都应该是建立在成文的规章制度为前提的基础上的,只有是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才能经得起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因此,公司法务部门的重要职能就是在合法的框架内,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参与合同谈判,妥善管理合同文件。

为争取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法务部应积极参与到公司各部门的谈判中去,及时了解谈判事项、谈判对方基本情况、谈判进程、谈判双方的分歧,制定有利的谈判方案。必要时,法务部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对谈判相对方基本情况、资信状况等予以调查,确保了解到对方的真实信息,化解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控制风险,实现公司争取利益最大化。

对于重大的谈判,法务部应当主导确定谈判方案,并就谈判有关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前取得共识或确定一致的谈判原则,同时应对拟定的谈判方案进行讨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必要时,提请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对谈判涉及的财务、工程等事项征求各个部门意见,并最终确定谈判的思路和策略。 合同谈判的成功并不意味着约定事宜已经水到渠成,还必须对双方签订的合同、备忘录、补充协议等予以妥善保管,并及时跟进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防范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可以就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验证。合同是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直接的书面材料,是分清各方责任的重要根据,因此无论是合同评审还是合同的管理都应该谨慎对待,将可能发生的商业风险降到最低。

4、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各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

为提高各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公司法务部应积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培训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案例风险分析和工作思路研讨,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法律方面的重点、疑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新颁布或修订的和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和探讨,做到对相关内容了然于胸,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5、解答法律咨询,为相关部门日常工作提供建议。

法律事务的咨询(简称法律咨询)是指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对日常工作中的法律事宜有疑问时向法务部口头或书面提出询问,法务部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答复的活动。一般来说,法律事务咨询主要是业务部门主动向法务部咨询相关事宜,包括电话、面谈或书面等形式,同时法务部也可以开展法律事务调查问卷、走访面谈等方式方式向各个业务部门了解他们所关心的法律事宜,并集中予以解答。

(二)法律救济职能

公司法务部的救济职能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公司或个人)或行政机关发生的纠纷或诉讼。主要体现在,法务部代表公司参与上述纠纷或诉讼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纠纷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非诉纠纷,即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但尚未进入到诉讼程序的纠纷,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简称非诉纠纷。与之相对的称为诉讼纠纷,是指以公司一方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对于纠纷的处理,法务部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分析案情,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权衡利弊得失,尽量采取协商处理方式,以降低纠纷处理的成本。

第二部分 公司法务部制度探析

从上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公司的法务部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法务部的各项职能,做到部尽其用,不仅需要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需要各部门、人员的积极配合,更需要一系列内部制度的规制和引导。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法务部的专家优势,实现其肩负的各项职能,应加强以下几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定期的法律事务调研制度

法务部一般只是公司的职能部门,工作中很难接触到实务的具体操作,这就决定了其不可避免地与具体的业务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对具体业务中的问题无法得知确切的信息。开展调查的目的有二,其一是了解业务部门具体哪些方面存在疑问及风险,其二是获悉具体业务操作流程,以至于提出建议完善和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因此,法律事务的调研和反馈应该是一个公司法务部的一项重要制度,并需要长期坚持,才能将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关于调查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应打破传统的冰冷的问卷调查模式,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友谊活动或座谈,面对面的交流似乎更能发掘出问题的真正原因所在,也更利于各方的真诚沟通和协调处理对策。

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逐一进行分析和归类,深入了解相关流程,洞察风险所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并跟进措施的效果,必要时应及时调整方案和策略,争取从源头上杜绝隐患,降低风险。

二、合同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契约经济,任何利益的实现都始于合同的签订,一份规范和完整的合同是确保合同利益实现的重要保证。要真正实现合同利益,离不开以下方面的慎重审查和执行:

(一)规范合同文本。

各个部门草拟的合同可能只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合同条款及法律风险的考虑可能不够全面和仔细,因此建议合同签订前建议将相关合同提交法务部评审并对相关条款予以修正或补充。

对合同文本,法务部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审查必备条款是否齐全,条款约定是否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表述是否恰当,对一些特殊的合同,如设备采购合同,应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必要的如安装调试与验收条款等。规范和全面的合同文本是确保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实现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应结合业务实际情况谨慎和仔细审查合同,确保没有遗漏或不对等的条款,否则可能导致后续合同的执行出现难以意料的后果。

为便于业务操作,法务部应编辑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合同范本库;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要项目的前期商务谈判、招投标、合同审查等事务,有效防范和降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二)规范合同的签章。

合同的签字盖章即意味着对所有合同条款的接受,因此应谨慎对待合同的签章,必须在完全明确知悉合同内容并对其无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授权才能签字盖章。一旦签字盖章即确认对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同意,任何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都可能遭到对方的违约索赔。

(三)规范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合同签订后,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并督促对方及时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若对方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应及时予以书面通知并保留相关沟通的书面材料,以便日后发生纠纷作为证据使用。经双方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谨慎遵照执行。 法务部应从以上三方面积极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评审好、规范好、管理好合同是确保公司安全交易,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三、法律事务电子化制度

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使得法律事务的电子化成为可能。所谓法律事务的电子化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如扫描仪、数码相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将法律事务中涉及的文档实现电子化备份和管理。

法律事务电子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相关信息的快速共享,而传统的纸件文档则不具有这一优势,传统的纸件文档繁杂、冗长和难以查找,如需信息共享则需要复印,不仅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也不利于成本的节约;实现文档的电子化管理,可以避免纸件文档的缺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及时方便与他人共享信息,交流处理意见,不仅简化了信息共享的模式,也提高了办案效力。

也正是因为电子化文档的方便性和易于传递性,在法务工作中应对相关文档的管理及时备份,防止病毒、黑客的侵扰,对一些极为敏感的案件还应采取必要的加密等保护措施,谨防因病毒、黑客的造访导致相关机密信息泄漏,给案件的处理带来极大的不便。[2]

四、建立外聘律师制度,取长补短,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律师或法务人员,比较熟悉或比较容易了解到公司的业务情况,与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比较容易和及时,这是公司法务部的优势,对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迅速地获得有关事务的详细信息,从而快速的对此做出应急反应,提供参考意见,以供公司的管理决策层及时做出决定。从效率方面来讲,它使得公司内部的信息传递保持通畅,反应迅捷、准确。

但因法务部是围绕公司的业务所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展开工作,其工作内容的范围受到限制,主要负责商务合同的审阅、起草等常规法务工作,对于其从未涉猎或专业性很强的法律领域,可能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从效能方面来讲,其为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范围是及其有限的,这是它的劣势。 为弥补公司法务部在工作中的不足,聘请外部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其聘请的是专业化的律师,而专业化的律师以其处理众多的案件而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这样与公司法务部门的人员相比,更能提供有质量保证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同时,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信息的获取和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比自建法务部门有更多的优势,律师在执业权利的特殊性和保障性方面,比法务人员有更强的优势。所以从效能方面来讲,律所和律师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具体案件或法律事务的处理中,可考虑聘请外部律师,对重大疑难的案件予以处理,外部律师的经验和信息,结合公司法务部的及时沟通和支持,取长补短,这样弥补法务部经验和社会信息的不足,同时又能很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两相受益。

五、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复杂,做为市场主体的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迅速增加,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法律风险也迅速增加。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对于公司的经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否合理的、有效的控制公司在决策、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做到依法决策、经营,又能保证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是衡量公司决策、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志。[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必须按照公司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践,从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着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实现新的目标保驾护航。

公司法律风险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公司法律工作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总体的目标应是,针对不断化的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依法经营 提供法律保障。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公司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

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是一系列制度、流程、活动构成的有机整体,涉及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合理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其整体思路是运用科学工具的方法,全面客观的识别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统筹制订风险管理措施并根据措施要求建立或完善制度、流程,从而构成一个可以协调运做的有机体,即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法律风险管理涉及到公司经营的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公司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关注政策动向和司法环境,不仅是国内的,还包括国际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二是广泛研究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案例,包括重视并能有效识别、评估、防范法律风险管理而取得重大效益的案例,以及忽视法律风险管理、缺乏管理程序系统而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例;三是加强合同管理,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审批、管理、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充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公司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备合理预期,使公司在缔约、履约以及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法律优势,最大幅度地降低合同风险;四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关注公司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从法律上能对知识产权进行慎重考量,同时对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建立侵权调查及法律追究程序机制;五是综合考查与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人员,以便做到规范管理和有效授权,加强对员工法律意识及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将法律风险管控能力纳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范畴。[4]

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及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1、在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

在法律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收集方面,公司法务部应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公司相关的以下信息: (1) 国内外与本公司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 影响公司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4)本公司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5)本公司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6)公司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评估。

公司法务部应对收集的法律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具体的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部门、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公司法务部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3、制定风险分析战略及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法务部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

4、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案。

公司法务部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制定公司法律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法律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

公司法务部应以重大法律风险、重大法律事件为重点,对法律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法律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公司法务部应建立贯穿于整个法律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法律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法律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法律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公司高管人员。

通过实施法律风险管理,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公司应严肃查处,使公司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第20篇: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职责

(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

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

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

从法律专业角度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3、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4、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

(四)公司法务档案管理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五)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1、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或避免交易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协助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起草、修订、审核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力争保证合同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3、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法律风险分析报告

1、公司法务部每半年应当向总经理递交书面《公司法律风险报告》一份;

2、报告中应当载明报告期内公司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情况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七)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

1、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3人,其中经理一人,外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内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

2、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内外法律事务专员在法务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八)完成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融资租赁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融资租赁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