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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分级授权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19 08:54:1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15.麻醉医师分级授权制度

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分级授权制度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是:

第Ⅰ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二)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

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Ⅱ~Ⅲ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

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Ⅱ~Ⅲ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Ⅲ~Ⅳ级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Ⅳ~Ⅴ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比较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理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患者诊治等。

(七)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比较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理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患者诊治,开展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安排程序

(一)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住院总医师安排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原则上,不批准越级麻醉。特殊情况下可以批准,但必须报科主任批准并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二)患者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四、麻醉安排权限

麻醉安排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麻醉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麻醉的安排权限。

(一)择期、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安排,必要时报科主任。

(二)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安排。

五、特殊麻醉审批权限

(一)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进行审核,医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讨论后授予相应的资格。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二)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讨论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麻醉。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三)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期间,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六、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填写“平度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四)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通过;

(五)医务科备案。

七、麻醉医师能力评估与再授权

(一)麻醉医师能力每两年复评一次。

(二)评估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者,视为麻醉能力评估合格,可再授

权同级别麻醉权限;

2、欲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的麻醉中,依次从辅助麻醉到主麻醉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10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两年以上;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践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三)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

2、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青岛市中心医疗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并按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上报审批。

八、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二)医务科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医务科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四)医务科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麻醉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推荐第2篇: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分级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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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分级授权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为完善百诺鑫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对百诺鑫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分级授权”,是指由百诺鑫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百诺鑫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公司部门的总经理代表本公司部门接受授权,各公司部门必须在百诺鑫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董事会对董事长和经营层等的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

第二章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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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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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七)贷款审批金额权限:可直接审批信贷部上报的50万元以内的 信用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质押贷款;

(八)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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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 权力划分

第七条购买、出售资产:

(一)购买资产:单项交易金额在1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副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或职能部门经理审批,单项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长审批;单项交易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单项交易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会审批;

(二)出售资产:一次性交易金额在5 万元以下,由公司副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或职能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长审批;一次性交易金额在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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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一次性交易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签署意见后,报董事会审批;

上述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 以上的,均应由公司经营层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八条 资金管理

(一)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开支,除涉及股份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费用支出外,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副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或职能部门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5万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5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公司年度费用预算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经营性采购支付,单笔金额或月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支付,由副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或职能部门经理审批;单笔金额或月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支付,由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资金调拨和使用:资金调拨金额在1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副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或职能部门经理审批,单项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长审批;单项交易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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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后,报董事长审批;单项交易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会审批;

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

第九条 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公司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十条 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人事任免; (2) 人员考评、奖惩; (3) 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 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 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一条 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预算编制及调整; (2) 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 利润及收益的使用及分配; (4) 投融资业务;

(5) 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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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二条 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 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三条 公司基本授权须经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十四条 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40天向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送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授权草案,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在15日内审议定稿。 第十五条 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5日内制作出《聊城市东昌府区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公司部门。被授权公司部门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对各公司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应制订出明确的各公司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该公司部门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第十七条 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各公司部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公司部门的授权。

第十八条 当被授权公司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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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可变更对该公司部门的基本授权:

(1) 公司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 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 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 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五章 授权的终止

第十九条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二十条 授权被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向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汇报被授权期间的工作和授权使用状况。

第六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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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公司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公司部门综合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汇报该公司部门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二条 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公司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公司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分支机构实施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中的“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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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百诺鑫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推荐第3篇:手术分级授权总结

手术分级授权总结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所有手术医师均为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依据各科室医疗人员其受聘卫生技术资格、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技术能力、专业特长等,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医务科分期对手术科室的手术人员进行了动态监管,督查了现场和病案

例,手术人员均符合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无越级手术情况,无超范围手术。重大手术有审批,我们将按照医院职称聘任的变更进行及时调整手术权限。

医务科 20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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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第四人民医院

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清楚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医师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任务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麻醉助理医师

不能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需在麻醉医师或麻醉主治医师指导下方能开展。

2、麻醉医师

能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对持硬、高持硬麻醉、小儿静脉全麻、无痛人流及重点病人手术、高危手术病人麻醉等需在麻醉主治医师指导下方能开展。

3、麻醉主治医师

能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持硬、高持硬麻醉、小儿静脉全麻、无痛人流及重点病人手术、高危手术病人麻醉。

三、麻醉与镇痛权限审批

其权限审批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由麻醉医师书写申请表,科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医务科审核授权备案。 附:

1、麻醉权限申请审批表

2、授权通知

荣县第四人民医院

关于授权张立超麻醉资格权限的通知

各手术科室:

根据执业医师法、麻醉管理规范及《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等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授予张立超麻醉资格权限,可以单独开展中下腹部手术麻醉、持硬、高持硬麻醉、小儿静脉全麻、无痛人流及重点病人手术、高危手术病人麻醉。

特此通知。

医务科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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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的分级与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Ⅵ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体格健康,各器官功能正常,无精神疾病等。

Ⅱ级:除外科疾病外,有轻度系统性病(如轻度哮喘),功能代偿健全。 Ⅲ级:有明显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体力活动受限,但尚能应付日常活动。

Ⅳ级:严重的系统性疾病,丧失日常活动能力,经常面临生命威胁。 Ⅴ级:无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濒死病人 Ⅵ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急诊手术加“E”表示 2.麻醉分类标准

麻醉权限分类分为I至IV级,具体麻醉权限说明如下。 麻醉权限说明

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Ⅱ级择期及急诊普外科、骨科、妇产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的麻醉(适用于3年以下住院医师)。

I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III级择期普外科、妇产科、骨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病人的麻醉及ASAⅠ~Ⅳ级各科急诊病人的麻醉(适用于3年及以上住院医师)。

III级麻醉权限:可独立实施择期ASA≥Ⅲ级病人的麻醉、小儿麻醉、脑肿瘤手术的麻醉、显微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胸科手术的麻醉。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参加疼痛治疗的工作(适用于主治医师)。

IV级麻醉权限:独立实施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心血管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熟练掌握各项麻醉操作和穿刺技术,着重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侧重临床专科麻醉、疼痛治疗、ICU的工作(适用于副主任及以上医师)。

3.特殊手术的麻醉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

4.新开展的项目、科研手术的麻醉。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麻醉医师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Ⅰ~Ⅲ级病人的麻醉,

一、二级手术的麻醉,部分能力突出的低年资住院医师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Ⅳ级、或三级手术的麻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Ⅰ-Ⅵ级病人的麻醉、一至四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Ⅰ-Ⅳ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一至四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并可独立开展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肾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并可开展疼痛门诊和麻醉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Ⅰ-Ⅵ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一至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肝、肾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并开展疼痛门诊和麻醉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Ⅰ~Ⅵ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实施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导致的麻醉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的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实施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麻醉排班安排

1.每日择期手术安排由排班组长完成,按医师级别确定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2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急诊手术、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值班组长安排、协调。 3.病人选择麻醉医师时,应以执行麻醉医师分级的制度为前提。

(五)特殊麻醉的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的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某种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相应的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风险麻醉

高风险麻醉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师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师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新区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主管部门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六)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科室成立麻醉授权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的麻醉权限管理,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及(或)2-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为本科室麻醉权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授权管理小组定期对本科室的麻醉医师进行麻醉权限评估工作,结合每位麻醉医师的实际工作水平与能力明确其具体的麻醉权限。

1.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高一级的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2.凡申报高年资经治或低年资经治级别的,科主任根据科室晋级考核指标签批,科内公示。

3.凡申报低年资主治级别或以上的,符合科室晋级考核指标,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签批,医务科备案,院内公示。

(七)监督管理

1.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2.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3.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4.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麻醉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麻醉的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根本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1.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年度复评一次。 2.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100%者,并达到科室规定的数量者,可视为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麻醉权限;对某些种类麻醉数量不足,但其他麻醉的数量充足者,也可视为能力评价合格。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麻醉,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 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副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

3. 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 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麻醉医师权限的动态管理。

(1)根据麻醉医师级别变动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科室管理小组将适时组织麻醉权限的再评估工作,并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扩大申请医师相应的麻醉权限。

(2)一般情况下麻醉医师不得超权限实施麻醉,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或降低、暂停麻醉权限3个月至1年等处罚。

(3)对德才兼备、业务能力较强的麻醉医师,经科室麻醉管理小组、医务科、主管院长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麻醉范围,但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防止发生意外。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权限: (1)达不到能力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麻醉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医疗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二)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确定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填写“浦东新区公利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提交医务科。

2.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浦东新区公利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4.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5.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6.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批;

7.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8

(三)监督管理

1.医务科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麻醉医师麻醉权限的再授权机制。

1.被降低、限制麻醉权限或暂停执业的麻醉医师,医院将责成本科室的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3个月至1年不等。

2.考察期满后,管理小组对被考察医师再次进行麻醉权限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如管理小组认定被考察医师可以再申请或恢复相应麻醉权限,需填写《麻醉医师权限再授权申请表》,并经申请医师、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务科。

4.医务科对再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并提请医院专家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对该医师的麻醉权限进行再授权。

推荐第6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

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

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是: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

特除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

参考手术分级标准(附录)

4、

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二】

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医学资料

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

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1~2级手术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

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

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

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6、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医学资料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4~5级手术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7、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比较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理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8、

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比较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理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开展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

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批准越级手术。特殊情况下可以批准,但必须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患者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科主任及麻醉组长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单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1、

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2、

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3、

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 【五】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医学资料

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麻醉科主任负责审批。

3、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期间,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在已填写的《重要麻醉审批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六】附录

八、手术分级标准 妇 科 一级手术

1.扩宫和刮宫术2.输卵管通气、通液术3.后穹窿穿刺4.外阴、宫颈活体组织采取术5.外阴良性肿物切除、前庭大腺囊肿手术6.经阴道有蒂子宫肌瘤摘除术7.宫颈息肉摘除术、宫颈赘生物电切术8.宫颈电灼术、冷冻术及激光治疗术

二级手术

1.子宫切除术、子宫及附件切除术2.腹腔镜下附件手术3.经腹子宫肌瘤剜出术4.子宫内膜异位症手术5.简单尿瘘修补术6.后穹隆切开术7.附件切除术8.异位妊娠手术

三级手术

1.尿瘘、粪瘘修补术2.一般宫腔镜手术3.阔韧带肌瘤、囊肿切除术4.单医学资料

纯外阴切除术5.子宫脱垂悬吊术或经阴道修补术6.盆腔脓肿清除引流术7.子宫扩大、广泛、次广泛切除术8.外阴广泛性切除及腹股沟淋巴结清扫术9.复杂子宫内膜异位症10.宫颈肌瘤切除术

四级手术

1.盆腔清扫术2.联合盆腔脏器切除术3.新技术新项目手术4.复杂卵巢癌、绒癌根治术5.外阴阴道成形术6.外阴重建术7.腹腔镜下子宫切除术

产 科 一级手术

1.会阴侧切及会阴侧切缝合术2.会阴Ⅰ、Ⅱ度裂伤修补术3.古典式剖宫产术4.引产术5.胎头吸引术6.常规助产

二级手术

1.子宫裂伤修补术2.臀位牵引术3.人工胎盘剥离术4.臀位助产术5.低颈剖宫产术6.古典剖宫产术

三级手术

1.腹膜外剖宫产2.剖宫产子宫切除术3.晚期妊娠子宫破裂手术4.毁胎术5.产钳术6.剖宫产子宫肌瘤核除术7.妊娠合并卵巢蒂扭转8.附件切除术、肿瘤切除术

四级手术

1.重危手术2.新技术新项目手术3.会阴Ⅲ度裂伤修补术4.子宫翻出复位术5.妊娠合并症(心脏病、甲亢、血液系统疾病等)6.剖宫产术

生殖医学科 一级手术

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2.宫内节育器取出术3.输卵管通气、通液术4.人工流产吸刮术5.腹部输卵管结扎术6.羊水穿刺术7.绒毛采取术

二级手术

1.输卵管吻合术2.输卵管造口术3.输卵管成形术4.人工授精 三级手术

1.阴道输卵管结扎术2.输卵管子宫内移植术3.腹腔镜下取卵术4.剖腹取卵+输卵管配子移植术5.腹腔镜下取卵+输卵管配子移植术

医学资料

四级手术

1.吻合血管的自体输卵管移植术2.同种异体输卵管移植术3.卵巢移植术4.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耳鼻喉科 一级手术

1 扁桃体切除、挤切2 咽部脓肿切开术3 鼻腔、后鼻孔填塞术4 常规气管切开术5 鼻甲切除术6 声带息肉摘除术7 鼓膜切开术8 单纯乳突凿开术9 耳后骨膜下脓肿切开术10 上颌窦穿刺术11 耳前瘘管摘除术12 简单的食道异物取出术13 腺样体刮除术14 中耳置管术15 鼻骨骨折复位术

二级手术

1 乳突根治术2 鼓室成型术(Ι型)3 鼻中隔粘膜下矫形术4 复杂的食道异物取出术5 上颌窦根治术6 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7 鼻侧切开术8 副鼻窦开窗术

三级手术

1 全耳廓外耳道一期成形术2 外耳癌手术3 鼓室成型术(Ⅱ~Ⅴ型)4 中耳恶性肿瘤手术5 鼻咽部闭锁及鼾症手术6 喉气管成形术7 鼻成形术8 鼻腔及上颌窦肿瘤切除术9 脑脊液鼻漏修补术10 气管异物取出术11 喉部分、全喉切除术12 鼻咽纤维血管瘤摘除术13 耳廓畸形矫正手术14 内窥镜下副鼻窦手术

15 声带手术16 颈廓清手术 四级手术

1 咽鼓管成形术2 迷路切除术3 耳硬化症手术4 听神经瘤切除术5 喉、咽喉、食管切除与一期重建术6 喉全切除后喉再造术7 喉全切除后发音管成形术8 蝶鞍肿瘤切除术9 鼻部脑膜脑膨出修补术10 经鼻垂体瘤切除术11 新技术项目手术

眼科 一级手术

1.眼睑小手术2.睑内翻矫正术3.睑外翻矫正术4.眼睑松弛矫正术(如果是美容手术应为二级)5.双重睑手术(如果是美容手术应为二级)6.沙眼滤泡压碎术、沙眼摩擦术7.翼状胬肉切除及结膜移植术8.角膜、结膜异物摘除术(浅医学资料

层角膜异物)9.眼球摘除术、眼球内容剜除术10.泪道探通术及泪囊摘除术11.睫状体冷凝术

二级手术

1.角膜裂伤缝合术2.上睑下垂矫正术3.眼睑退缩矫正术4.睑球粘连矫正术5.泪点成形术、下泪点外翻矫正术6.泪小管泪囊吻合术、泪囊鼻腔吻合术7.结膜遮盖术8.结膜良性病损切除成形术9.一般斜视手术10.球内异物吸出术11.青光眼手术12.虹膜切除术、小梁切除术、房角切开术

三级手术

1.光学角膜移植术2.屈光性角膜成形术3.屈光性角膜光切术4.准分子激光手术5.板层角膜移植术6.白内障囊内、囊外摘除术、晶体乳化术、晶状体摘出术7.简单视网膜脱离手术8.带蒂皮瓣、动脉岛状皮瓣移植修复、眼睑全层缺损再造9.眼睑、结膜恶性肿瘤切除及成形10.人工晶体植入术11.玻璃体、晶状体切割术12.复杂的眼肌手术(麻痹性斜视、眼球震颤、眼外肌发育异常斜视等)13.视神经管减压术14.后极部磁性及球内非磁性异物取出15.眶内肿瘤摘除术

四级手术

1.眶部巨大肿瘤摘除2.涉及颅底手术3.新技术新项目手术4.早产儿视网膜病变5.视网膜下异物取出术及视网膜切开术6.黄斑转位术7.特殊类型的视网膜脱离手术(黄斑裂孔性视网膜脱离、巨大视网膜裂孔视网膜脱离、白内障及无晶体眼的视网膜脱离、视网膜脱离伴脉络膜脱离、脉络膜缺损伴视网膜脱离、视网膜劈裂症的视网膜脱离、糖尿病性视网膜脱离、视网膜坏死性视网膜脱离、Coats病性视网膜脱离、视网膜脉络膜肿瘤性视网膜脱离等)

神经外科 一级手术

1、头皮肿物切除

2、颅骨骨折整复术、颅骨肿瘤切除及颅骨缺损修补

3、硬膜外及硬膜下血肿、脓肿清

4、颞肌下减压术

二级手术

1、脑清创术

2、脑内血肿、脑脓肿清除术

3、大脑半球浅表肿瘤切除术

4、椎管内肿瘤切除术

5、脑脊液鼻瘘和耳瘘修补术

6、脑膜膨出、脊柱裂、医学资料

脊膜膨出手术

7、脑室-腹腔分流术

8、全脑血管造影术

9、颅后凹减压术

10、重度颅脑损伤手术

三级手术

1、垂体瘤切除术

2、面肌痉挛微血管减压术

3、幕上肿瘤切除:脑膜瘤,胶质瘤

4、小脑肿瘤切除术

5、鞍区占位性病变切除术

6、颅外、颅内动脉血管吻合手术

7、神经内镜手术

8、侧脑室、第四脑室肿瘤切除术

四级手术

1、颅内动脉瘤夹闭及栓塞术

2、脑动静脉畸形(AVM)切除及栓塞术

3、海绵窦动静脉瘘手术

4、桥脑小脑角肿瘤手术

5、岩斜坡肿瘤手术

6、脑干肿瘤切除术

7、高颈段脊髓内肿瘤切除术

8、鞍结节脑膜瘤、蝶骨嵴内1/3脑膜瘤及海绵窦肿瘤切除术

9、第三脑室肿瘤、颅咽管瘤及松果体区肿瘤镜下全切术

10、颈内动脉及椎动脉内支架置入术

11、颅内动脉内支架置入术

12、新开展手术

肝胆胰外科 一级手术

1.简单开放性胆囊切除、胆囊造口术2.简单胆总管切开探查及造口术3.肝囊肿开窗及肝脓肿切开引流术4.急性胰腺炎引流手术及胰腺囊肿外引流术

二级手术

1.较复杂的开放性胆囊切除术2.较复杂的胆总管切开探查及造口术3.一般胆囊、胆总管—十二指肠、空肠吻合术4.肝破裂修补、肝活检及肝边缘病灶切除术5.边缘肝切除、肝左外叶切除术6.肝囊肿内引流、胰腺假性囊肿内引流术7.胰尾切除、胰体尾裂伤手术及胰腺坏死组织清除及引流术8.腹腔镜胆囊切除及肝囊肿开窗9.脾切除术10.肝动脉结扎、栓塞及肝动脉、门静脉插管、化疗盒植入术11.Oddi括约肌成形术12.经皮肝穿胆管造影及引流术(PTC、PTCD)13.简单门体断流术

三级手术

1.半肝切除术2.肝门部肝胆管成形及高位肝胆管空肠吻合术3.复杂或改进的胆总管空肠吻合术4.胆总管囊肿手术5.再次胆道手术6.腹腔镜胆道手术7.内镜、X光或超声引导下胆石、胆道狭窄支架手术8.胰十二指肠切除、全胰、医学资料

胰头切除术9.胰头部复杂裂伤及胰十二指肠联合伤手术10.门腔静脉分流及复杂门体断流手术11.腹腔镜下肝边缘切除及脾切除术

四级手术

1.肝移植受体手术2.半肝以上肝切除、肝中叶切除、肝尾状叶切除3.活体供肝切取术4.胰腺移植5.布—加综合征手术6.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胃肠外科 一级手术

1.一般腹外疝修补术2.阑尾切除术3.胃十二指肠溃疡单纯修补术4.简单胃肠道破裂修补及造口术5.一般痔、肛瘘手术6.小肠吻合及其他腹腔、胃肠道简单手术

二级手术

1. 良性病变的胃、结肠切除及重建2. 迷走神经切断手术3. 简单门体静脉断流术4. 十二指肠手术及广泛小肠切除术5. 复杂疝修补术及人工补片疝修补术6. 复杂痔、肛瘘手术7. 弥漫性腹膜炎的剖腹探查术8. 胃肠道瘘修补及造口闭合术9. 一般消化道异物取出术

三级手术

1.全胃、全(次全)结肠切除术2.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根治术3.贲门部手术4.肛门、肛管成形手术5.腹部外伤休克状态下的探查术6.消化道出血休克状态下的探查术7.腹腔镜下胃肠穿孔修补及阑尾切除术8.复杂胃肠内镜治疗9.良性病变的一般腹腔镜胃肠道手术10.复杂及高危险消化道异物取出术11.巨大息肉摘除术

四级手术

1.恶性肿瘤的腹腔镜胃、结直肠切除及消化道重建手术2.同种异体小肠移植3.腹腔镜下结直肠癌根治4.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甲状腺外科 一级手术

1.甲状腺腺瘤或囊肿切除2.甲状舌管囊肿切除3.甲状腺部分切除4.颈部淋巴管囊肿切除5.颈部肿块切除活检

二级手术

医学资料

1.甲状腺腺叶切除2.甲状腺大部或次全切除 三级手术

1.甲状腺癌根治性切除术2.颈淋巴结清扫3.甲状腺全切除术4.胸骨后甲状腺切除5.甲状旁腺手术

四级手术

1.腹腔镜甲状腺手术2.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肛肠外科 一级手术

1.肛周皮下脓肿切开引流及一期根治术2.简单肛瘘切开,切除术或挂线疗法3.肛裂切除术4.肛乳头肥大切除术5.单纯内痔及血栓外痔切除术6.结肠造口术

二级手术

1.结肠部分切除术2.经肛门直肠良性息肉切除术3.混合痔外剥内扎术4.乙状结肠扭转复位术5.吻合器痔上黏膜环切钉合术(PPH)6.藏毛窦囊肿和窦道切除术7.肛周Paget病手术8.造口旁疝修补术9.造口还纳术

三级手术

1.右半,左半,横及乙状结肠癌根治术2.经腹或会阴直肠癌根治术3.直肠脱垂固定术4.直肠骶骨悬吊术5.直肠脱垂直肠周围硬化剂注射疗法6.肛门圈缩小术7.Ripstein, Goldberg, Aitemeir, Nigro手术8.复杂肛瘘切开或挂线术9.肛提肌上脓肿切开引流术10.经肛门或阴道直肠前突修补术11.结肠次全切除盲肠直肠吻合术12.Hartmann手术13.全结肠直肠节除,永久性回肠造口术

四级手术

1.直肠癌扩大根治术2.改变Bacon手术3.后盆腔切除术4.全盆腔清扫术5.合结肠切除,回肠贮袋肛管吻合术6.腹腔镜下结直肠癌根治术7.各种结直肠或肛门术后出现并发症需再次手术者8.新技术新项目的手术

泌尿外科(移植中心) 一级手术

包皮环切术,睾丸、附睾切除术,睾丸鞘膜切除或翻转术,精液囊肿切除术,输精管结扎术,精索内静脉高位结扎术,前列腺穿刺取活检术,尿道外口切开术,医学资料

尿道肉阜切除或电烧术,尿道扩张术,膀胱镜检查及输尿管插管术,膀胱切开膀胱内小手术(取石、取异物、切除小肿瘤),膀胱造口术,肾穿刺造影检查及肾穿刺造瘘术,肾周围脓肿切开引流术,移植肾、肝等器官穿刺活检术。

二级手术

阴茎、阴囊(损伤)修补术,阴茎部分或全切术,阴茎异常勃起的手术治疗,输精管吻合术,睾丸松解固定术,睾丸扭转复位术,经膀胱前列腺摘除术,尿道狭窄内切开术,尿道吻合及成形术,尿道切开取石术,尿道会师术,尿道下裂一期阴茎伸直术,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膀胱部分切除术,膀胱颈(开放或经尿道)切开、切除术,经尿道膀胱结石碎石术,膀胱外伤修补术,输尿管切开取石术,输尿管镜检查术,输尿管皮肤造口术,输尿管吻合术,输尿管膀胱吻合术,输尿管肠吻合术,输尿管囊肿切除术,肾盂切开取石术,肾囊肿去顶术,肾或肾盂造口术,肾裂伤修补术,动静脉内瘘术。

三级手术

阴囊成形术,简单的一期性尿道下裂修复术或二期尿道成形术,尿道狭窄修补术,简单的膀胱(或尿道)阴道(或肠)瘘修补术,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膀胱颈成形术,单纯膀胱全切术,输尿管成形术,肾盂输尿管成形术,肾肿瘤剜除术,腹腔镜下肾囊肿切除术,输尿管镜下结石碎石术,肾切开取石术,肾切除术,肾上腺腺瘤切除术,高位动静脉内瘘术,移植肾切除术,脑死亡供者肾、器官摘取术,供者肾修整术。

四级手术

阴茎癌双侧髂腹股沟淋巴清除术,睾丸肿瘤腹膜后淋巴清除术,复杂的一期性尿道下裂修复术,尿道上裂修复术,压力性尿失禁手术,前列腺癌根治术,膀胱外翻修复术,复杂的膀胱(或尿道)阴道(或肠)瘘修补术,膀胱全切结肠、回肠或直肠代膀胱术,肾部切除术,马蹄肾峡部切除术,肾血管各种手术,嗜铬细胞瘤切除术,肾上腺癌切除术,肾盂、输尿管癌根治性切除术,肾癌根治性切除术,腹腔镜下肾切除术,腹腔镜下前列腺癌根治术,腹腔镜下肾盂输尿管成形术,腹腔镜下肾上腺切除术,经皮肾镜手术,新技术、新开展手术,阴茎假体植入术,活体供肾切取术,同种异体肾移植术。

血管外科

医学资料

一级手术

1、动、静脉插管术

2、血管缝合术

3、浅表静脉手术 二级手术

1、外周动、静脉取栓术

2、血管吻合手术

3、外周较小动、静脉瘤切除术

4、简单静脉段移植术

5、大隐静脉和股浅静脉瓣膜环缩术

6、大隐静脉激光腔内治疗术和旋切术

7、股深静脉瓣膜成型术

三级手术

1、动脉大隐静脉搭桥术

2、动脉人工血管架桥术

3、四肢动脉瘤切除术

4、颈动脉内膜切除术

5、一般下腔静脉手术

四级手术

1、胸主动脉瘤及腹主动脉瘤手术

2、复杂下腔静脉手术

3、颈部动脉瘤手术

4、颈动脉体瘤手术

5、血管镜手术

6、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骨关节外科 一级手术

1.一般清创、肌肉肌腱修补术2.四肢骨折手法复位、石膏外固定术3.骨牵引术4.肩、肘关节复位术5.腱鞘囊肿切除术6.关节腔切开引流术7.筋膜间隙综合征切开减压术

二级手术

1.单处四肢长管骨骨折切开复位与内固定术2.开放性骨折的处理(单肢体、单处)3.复杂的清创、肌腱修复术4.肌腱移位术、肌腱延长术5.上肢关节脱位切开复位、关节囊修复术6.急慢性骨髓炎病灶清除术7.关节脱位的复位内固定8.多处开放性骨折的处理9.多处四肢长管骨骨折的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0.需特殊技术要求的四肢长管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1.六大关节的病灶清除术12.关节镜下半月板切除及滑膜切除术13.骨移植术,关节移植术,带血管的骨、肌肉游离移植术

三级手术

1、拇(足)外翻矫形术

2、股骨颈骨折固定术

3、骨骼的矫形手术、骨延长术

4、关节融合术

5、关节镜下结构重建手术

6、关节成形术、半关节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

7、四肢截肢术

8、脑瘫SPR手术

9、影响关节功能的近关节粉医学资料

碎性骨折处理

四级手术

1.骨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2.骶骨肿瘤切除术3.人工全关节置换术、翻修术,特殊类型疾病的人工主髋置换术4.人工全膝关节置换术5.四肢骨肿瘤骨段切除及其重建术6.先天性髋脱位手术7.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脊柱外科 一级手术

1.颅骨牵引术2.胸锁乳突肌切断术3.椎板外异物取出术4.软组织清创、探查术5.软组织脓肿切开引流术

二级手术

1.内植物取出术2.后路椎板、关节突及横突间植骨融合术3.椎管外良性肿瘤切除术4.后路颈、腰椎椎板切除椎管减压术5.颈、胸、腰椎结核单纯病灶清除术

三级手术

1.后路腰椎间盘髓核常规摘除术2.后路小切口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术3.胸腰椎骨折后路切开复位间接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4.后路颈椎椎板扩大成形术5.颈椎前路椎间盘摘除或椎体次全切除植骨融合内固定术6.后路胸椎管减压术7.胸椎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8.后路胸、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9.腰椎滑脱后路切开复位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0.胸、腰椎前路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1.胸腰椎损伤后路切开复位360゜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2.上颈椎损伤切开复位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3.椎管内肿瘤切除术

四级手术

1.颈椎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2.下颈椎、胸腰椎损伤后路切开复位直接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3.脊柱结核、良性肿瘤前路或后路病灶切除植骨融合内固定术4.脊柱恶性肿瘤前后路病椎切除结构重建术5.骶骨次全切除术6.骶骨全切除术7.脊柱侧凸畸形单纯矫正植骨融合内固定术8.脊柱畸形截骨矫形植骨融合内固定术9.脊柱畸形翻修术10.经皮椎间盘减压术11.经皮椎体或后凸成形术12.经皮脊柱内固定术13.内镜椎间盘摘除或松解术14.内镜下脊柱内固定医学资料

术15.人工椎间盘置换术

胸外科 一级手术

1、胸腔开放及闭式引流术

2、脓胸引流术、纵隔引流术

3、胸壁病损切除手术

4、胸膜病损切除

5、肋骨、胸骨骨折的牵引及内固定术

6、气管切开术

二级手术

1、胸廓改型术

2、肺楔形及局部切除术

3、食管下段癌切除术

4、隔疝及食管裂孔疝修补术

5、胸腺手术

6、肺脏胸膜切除术

7、胸腔镜辅助手术

三级手术

1、全肺切除、肺叶及肺段切除术

2、全胸膜肺切除术

3、气管隆突切除重建术

4、中、高位食管癌根治术

5、纵隔肿瘤切除术

6、复杂胸腔镜手术

四级手术

1、肺移植术

2、心肺联合移植

3、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乳腺外科 一级手术

1 乳腺脓肿引流2 乳腺活检3 乳腺良性肿瘤切除4 乳腺外伤手术 二级手术

1 乳腺单纯切除术2 乳腺区段切除术3 导管内乳头状瘤切除术 三级手术

1 乳腺癌根治术及改良根治术2 乳房成型术3 乳房重建术4 保乳手术 四级手术

1 乳腺癌扩大根治术2 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心脏外科 一级手术

1、心包穿刺术

2、心包切开引流、心包部分切除术

3、气管切开术

4、动脉导管未闭结扎术

二级手术

1、体外循环建立

2、心脏瓣膜闭式扩张术

3、心包剥脱术

4、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修补术

5、心内膜垫缺损修复术

医学资料

三级手术

1、动脉瓣膜直视下成形术

2、瓣膜置换术

3、三联症、四联症等先天性心脏病手术

4、主—肺动脉间隔缺损修复手术

5、简单的婴幼儿心脏手术

四级手术

1、胸内大血管损伤修复

2、主动脉瘤手术

3、完全性大动脉转位矫正手术

4、心脏多瓣膜置换及成形手术

5、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

6、复杂的新生儿、婴幼儿手术

7、有严重合并症的心脏手术

8、心脏移植、心肺移植、人造心脏植入

9、新技术项目手术

口腔外科 一级手术

1、一般拔牙术;

2、舌、唇系带矫正术;

3、活体组织取病理术;

4、口腔颌面部脓肿切开引流术;

5、牙外伤结扎固定术

6、下颌骨单纯骨折牙间固定术

7、牙槽突成形术

8、颌面部外伤清创缝合术

二级手术

1、颌骨骨髓炎刮治术;

2、唇裂、腭修复术

3、牙再植术

4、牙龈及龈瘤切除术4腮腺、颌下腺导管结石摘除术

5、颌骨良性病变切除或刮除;

6、颌间夹板结扎固定术;

7、牙再植术

8、颌面部浅部异物取出术

三级手术

1、唇裂术后畸形修复术

2、口角歪斜矫正术、唇外翻矫正术

3、牙再植术

4、颌骨、颧骨、颧弓骨折复位术

5、低位埋伏牙拔除术

6、颌下腺、舌下腺及肿瘤摘除术

7、三叉神经末梢撕脱术

8、舌部分切除术

四级手术

1、颞下颌关节成形术

2、口腔颌面部血管瘤切除术

3、保留面神经腮腺及肿瘤切除术

4、口腔颌面部颌骨骨折复杂骨间内固定术

5、舌骨上淋巴结清除术

6、部分上、下颌骨摘除术

7、巨型颌骨囊肿摘除术8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小儿外科 一级手术

静脉切开术,气管切开术,浅表淋巴结摘除术,浅表脓肿切开引流术,表浅良性肿瘤切除术,阑尾切除术,疝囊高位结扎术,鞘状突高位结扎术,单纯直肠医学资料

息肉切除术,膀胱穿刺术。

二级手术

甲状舌囊肿或瘘管切除术,肠套叠复位术,肠切除吻合术,小肠憩室切除术,结肠造口术,幽门环肌切开术,低位锁肛-会阴肛门成型术,包皮环切术,体表各种单纯或混合状血管瘤切除术,腹壁切口疝修补术,腹腔脓肿切开引流术,睾丸牵引固定术,脓胸廓清术,胸腔闭式引流术,胸穿排气、排液术,胸壁肿瘤切除术。

三级手术

淋巴管囊肿切除术,甲状腺腺瘤切除术,颈部肿瘤切除术,复杂的肠梗阻手术,肠闭锁剖腹探查术,肠旋转不良-肠复位术,脐尿管瘘或囊肿切除术,脐膨出切除修补术,腹裂修补术,膈疝修补术,膈膨升-膈肌折叠术,腹膜后肿瘤切除术,胰腺囊肿引流术,脾切除术,肾切除术,肾盂输尿管成型术,输尿管膀胱再植术,尿道下裂、尿道一期成形术,尿道会师术,直肠会阴瘘修补术。

四级手术

先天性巨结肠根治术,胆总管囊肿胆道重建术,先天性中、高位锁肛肛门成形术,尿道上裂修补术,食道闭锁-食道成形术,食道裂孔疝-食道裂孔修补、防返流术,肺叶切除术,食道下段切除、食道胃吻合术,纵隔肿瘤切除术,漏斗胸Nu手术。

整形外科 一级手术

皮肤手术,皮下脂肪范围手术,简单外伤美容缝合术,缝线法重睑术,简单隆鼻术

二级手术

单纯性瘢痕挛缩整形,游离皮片移植术、扩张器植入术、重睑术,内眦赘皮矫治术、眉整形术,眼袋整形术,简单耳畸形矫正术,隆鼻、隆颏术,吸脂术,斜颈矫正术,一般皮瓣转移修复术,外伤后整形美容修复术

三级手术

隆乳术,除皱术,巨乳缩小整形术,内眦韧带断裂修复术、上睑下垂矫正术、内外眦成形术、睑退缩矫正术、睑内翻矫正术、睑外翻矫正术、全眉缺损医学资料

再造修复、招风耳畸形矫正术,隐耳畸形矫正术,带蒂复合组织瓣成形术、歪鼻矫正术、复杂鞍鼻矫正术,鼻部分缺损整复术,唇畸形矫正术,扩张器取出皮瓣移植术,阴道缩紧术、外阴整形术,乳头乳晕整形术,下颌角截除术等

四级手术

复合组织游离移植,颅颌面严重畸形矫正术,眼窝再造术、断耳再植术、全耳廓再造术、全鼻再造术,唇缺损修复术, 阴茎再造术,阴道再造术,乳房再造、乳头、乳晕再造术

手足外科 一级手术

1.一般清创术2.简单植皮术3.腱鞘切开、松解术4.肌腱缝合术5.瘢痕松解术、手部“Z”字改形术6.掌指关节侧副韧带切除术7.赘指切除及软组织病损切除术

二级手术

1.掌、指骨骨折内固定2.指、掌骨病损切除3.腕、掌、指关节融合术4.腕骨脱位切开复位5.关节离断与截指术6.周围神经吻合术,松解术7.手指肌腱的晚期修复

三级手术

1.断指再植术2.肌皮瓣转移术3.肌腱、神经移位术与移植术4.拇指及手指再造术5.骨、关节瓣移植术

四级手术

1.断肢、断掌及复杂断指再植术2.手、足指转移手术3.指关节移植、指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4.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内镜科 一级手术

1.普通胃镜、结肠镜检查术、镜下活检术及刷检术2.普通气管镜检查术、镜下活检术及刷检术

二级手术

1.一般息肉摘除/电灼/切除术(息肉直径小于1.0cm左右)2.一般消化道异物取出术3.经内镜下电凝、激光、氩气及微波治疗,热活检术 4.无痛胃肠镜医学资料

检查术5.染色、放大内镜检查术6.胶囊内镜检查术7.NBI内镜8.内镜下空肠营养管置入术9.食管狭窄的探条扩张及球囊扩张术10.内镜下放化疗粒子置入术11.小儿胃、肠镜检查术12.内镜下非静脉曲张出血的内镜下治疗(包括注射止血,药物止血,止血夹应用等)13.心、肺功能和一般状况差的病人的操作14.病房高危病人的床旁操作15.鼻胃镜检查术16.小儿气管镜检查术17.经气管镜肺泡灌洗术18.经气管镜细针穿刺术19.经气管镜异物取出术20.TBLB 三级手术

1.组织胶或硬化剂治疗术2.曲张静脉套扎术3.EMR(内镜下粘膜切除术)4.ERCP 5.ENBD6.内镜下乳头球囊扩张术7.胆管支架置入技术8.EST及针状刀乳头开窗术9.Oddi氏扩约肌测压术10.内镜下胆管内机械碎石术11.消化道支架置入术12.经皮内镜下胃、空肠造瘘术(PEG)13.共聚焦内镜14.复杂及高危险消化道异物取出术15.巨大息肉摘除术及恶性肿瘤切除术16.双气囊电子小肠镜检查术及小肠镜下的治疗17.胆道镜检查术及胆道镜下的治疗18.经气管镜淋巴结穿刺活检术19.经气管镜良性肿瘤切除术

四级手术

1.新开展的诊疗项目及手术2.超声内镜及超声内镜下引导的穿刺术(EUS-guideFNA)3.胰管梗阻的内镜下处理4.胰腺假性囊肿的内镜治疗5.ESD6.经口子母胆道镜激光碎石术7.超声气管镜8.经气管镜气管狭窄扩张术9.经气管镜气管支架置入术

麻醉科 一级麻醉

低平面蛛网膜下腔脊神经阻滞,腰部硬膜外脊神经阻滞,下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小儿氯胺酮肌肉或静脉麻醉,小儿基础麻醉,病情较轻的四肢手法复位病人的静脉麻醉,眼科手术的麻醉,常见耳鼻喉科小儿手术的麻醉,静吸复合麻醉术。

二级麻醉

常用的神经阻滞术,上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普通颅脑外科手术病人麻醉,胸科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术。小儿颌面部较大手术的麻醉,经鼻气管内插管麻醉,心导管检查病人的麻醉,危重及病情复杂(失血性休克、严重肠梗阻)的急医学资料

诊病人麻醉,小儿硬膜外麻醉,气管内麻醉,唇裂手术的麻醉。小儿扁桃体、腺样体手术的麻醉。

三级麻醉

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心包切除术病人麻醉,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病情严重病人的麻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低下等),控制性低血压麻醉、严重呼吸道梗阻病人的麻醉,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复杂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湿肺病人的麻醉,口腔颌面部疾病致气管插管困难以及需行肌皮瓣移植术的麻醉。小儿气管内异物取出术麻醉,控制性低温手术麻醉。

四级麻醉

复杂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严重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既往有心肌梗塞病人的麻醉,严重休克,严重脏器功能低下病人的麻醉。各种复杂手术及病情危重、诊断未明病人的麻醉,新开展手术项目病人的麻醉。

医学资料

推荐第7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二、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

2 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4~5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特殊状况下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科主任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单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1、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2、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3、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

五、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生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

4 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生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能力评价和授权制度》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六、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1、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见附件) ,交本科室主任;

2、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3、医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4、医务处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5、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6、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7、医务部备案。

七、监督管理

1、医务部(质控办)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2、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3、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4、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 附:

1、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推荐第8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3.22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临床麻醉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3.22.1麻醉医师分级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22.1.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受聘住院医师岗位任务,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受聘住院医师岗位任务,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3.22.1.2主治医师:受聘主治医师岗位任务者。3.22.1.3副主任医师:受聘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3.22.1.4主任医师: 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3.22.2.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3.22.2.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责任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心肺脑复苏等。 3.22.2.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责任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22.2.3主治医师

未满足责任麻醉医师条件时等同高年资住院医师。满足责任麻醉医师条件后,独立和指导下级医师开展ASA分级1-5级手术病人的麻醉、

一、

二、

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及急、危重、疑难病人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3.22.2.4副主任医师 作为责任麻醉医师,独立和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3.22.2.5主任医师

作为责任麻醉医师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3.22.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3.22.3.1麻醉医师达到责任麻醉医师条件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 ,交本科室主任;

3.22.3.2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3.22.3.3医务处复核认定、盖章 3.22.3.4医务处备案。

3.22.3.5医务处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麻醉科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3.22.3.6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实施麻醉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推荐第9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The Traditional Medicine Hospital of Rong Jiang County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二、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1 榕

The Traditional Medicine Hospital of Rong Jiang County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4~5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2 榕

The Traditional Medicine Hospital of Rong Jiang County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特殊状况下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科主任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单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1、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2、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3、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

五、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1、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见

3 榕

The Traditional Medicine Hospital of Rong Jiang County 附件) ,交本科室主任;

2、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3、医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4、医务处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5、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6、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7、医务部备案。

六、监督管理

1、医务部(质控办)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2、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3、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4、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推荐第10篇: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商河县人民医院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2、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4、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独立开展手术的医师应当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执业医师,经特别审批的除外。各级医师按照其技术职称和行医年限分为如下级别: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8、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资格准入规定的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医师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实行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需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遇到未预测的特殊情况,需实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急诊手术规定处理。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二)特殊手术: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按照四级手术审批、管理。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者如高级干部、著名作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手术的;

4、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

5、非计划重返手术室的;

6、高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经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7、外院专家来院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器官移植;

9、属于科室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及科研项目手术;

10、年龄大于80岁的三级及以上的手术。

(三)急诊手术:

原则上应有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四)外出会诊手术:

执业医师被邀请外出会诊手术,必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医务科备案,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本规定相应手术级别,不得应邀主持不具备开展相应手术级别的医疗机构开展超范围的手术。

五、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手术医师符合独立承担手术的资格时,或手术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手术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申请审核表》,交本科室主任。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进行讨论评估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四)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六)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七)医务科备案。

六、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四)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以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质量管理控制方案》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在审核与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的应给予复评和取消、降低操作权利的处理:

1、在手术与有创技术操作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

2、超出其专业能力开展手术与有创技术操作,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3、临床使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的。

4、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擅自使用新的医疗技术的。

5、临床应用未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的。

6、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的医师不具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

7、违反医院其他相关规定的。

(六) 手术(有创)医师发生二级以下医疗事故,给予暂停或降低手术权限的处理,半年以后经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组重新认定、医务科再予授权或取消其相应资职。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医务科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第11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景东县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血管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血管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血管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4~5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麻醉科带教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特殊状况下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1、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2、急诊、夜班、节假日手术由值班医师或科主任审批。

五、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

3、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生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审批。

六、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麻醉医师资格授权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四)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讨论通过;

(五)院长签批;

(六)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七)医务处备案。 

六、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讨论通过

(六)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主管院长讨论通过;

(七)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医务科提交医院讨论通过;

(八)院长签批;

(九)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十)医务处备案。

三、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景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2年10月8日

第12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审批程序与权限

1、根据科内人员的配备情况,麻醉科分为若干麻醉小组。组长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

2、安排手术麻醉根据手术分级、麻醉分级及麻醉医生授权资质。

3、择期手术由总住院安排,科主任批准;

4、急诊手术由急诊班组长或总住院安排;

5、夜班、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总住院安排;

6、特殊手术、高风险手术、新项目、新技术由科主任安排审批;

7、急诊、夜班、节假日手术应严格按照三级医师负责制,遇高风险或超越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在紧急情况下以抢救生命为前提,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8、患者选择麻醉医生时,原则上以被选择医生为主麻,超越其麻醉权限时应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11、麻醉医师定期执业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一、麻醉科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段洪涛

组 员:李栓起 赵跃 曹彩生 张立松 王志民 王刚林

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的任务: 1.对麻醉科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2.对新分配、新调入人员考核评价;

3.对预参与高一级别手术麻醉者考核评价; 4.对取消或降低麻醉权限者进行评估; 5.定期对麻醉医师能力评价和再授权;

6、组长(科主任)签字生效。

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范围

1.自分科开始对麻醉科在职医生重新评价授权; 2.新分配、新调入人员依其职称即时评价授权; 3.晋升高一级职称者依其职称即时评价授权; 4.麻醉医师能力再授权为每两年复评一次。

三、评价标准 1.具备执业证书;

2.具有相应职称的职业证书;

3.在职人员依其在成立麻醉科之前麻醉医生的表现并完成本级别麻醉 80%以上视为评价合格,可授权同一级别的手术权限; 4.新分配人员依其学校表现(档案)、实习评价、试用期表现、综合评价授权同一级别资质;

5.新调入者依其原单位评价、试工期表现评价授权同一级别资质;

6.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 5 例者;

②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7.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①达不到操作评价必须条件的;

②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③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④其他。

四、工作程序

1.填写《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及《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具附表)交科主任;

2.每两年一度的再评价需填写《麻醉医师再评价与再授权表》(具附表)交科主任;

3.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成员,根据手术分级、麻醉分级对每一位申请者的技术能力进行讨论评价、签字后交医务科;

4.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5.对取消或降低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成员讨论,形成书面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6.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7.医务科备案。

五、监督管理

1.医务科(质控办)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2、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

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医务科主任

成 员:内科主任 外科主任 重症医学科主任 急诊科主任麻醉科主任 心外科主任 胸外科主任 泌尿外科主任 骨科主任 产科主任 妇科主任 五官科主任 神经外科主任 神经内科主任 呼吸内科主任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医务科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务科负责建立考评组织,由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相关临床专业人员组成。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所有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提供的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真实效材料并能及时核查。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深泽县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 2)

(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临床医师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操作权限申报材料等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上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高风险技术操作考评标准》、《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和分级授权制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等规定,结合申请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 2 次或 2 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九、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

第13篇:授信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银行

授信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贷决策行为,不断提高办贷效率,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信业务分级授权管理是指总行对所属关键信贷业务岗位、信贷管理职能部门和支行授予开展贷款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 授信业务分级授权管理是本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岗位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的授信业务管理职责和应尽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贷款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银票承兑与贴现、保函、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业务(银票承兑、信用证、保函敞口部分计入授权限额)。外币贷款按审批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并入贷款授权管理范围管理。

第五条 授信业务授权管理遵循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区别对待、动态调整。

第六条 授信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包括授权和转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总行行长授予贷款经营和管理权,总行行长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贷款管理状况的实际责任。总行行长代表行长室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对分管信贷副行长、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分别授权。支行负责人可在总行行长的授权范围内,对本单位分管信贷副行长和信贷业务人员进行转授权。转授权不得大于原授权。

第七条 总行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按照《贷款审查

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工作,下设贷款会办小组,承担授权范围内日常贷款业务工作的处理。

本行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由支行、总行信贷前台部门负责授信调查和授权范围的决策;总行信贷中台部门负责授权范围的授信审查,并按授权范围提交总行贷款会办小组或贷审会审议决策,超过总行行长受权范围的,提交董事会授权人审议决策,需上报省联社备案的,按规定程序报备;总行信贷中台部门负责用信审查和授信条件的落实。

第八条 支行必须设立贷款调查岗、贷款审查岗、成立本单位贷款会办小组作为决策岗,对应会办的贷款实行集体审议,支行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发放。超过授权范围的,按规定程序上报总行审批。

第二章 董事长岗位职责

第九条 董事长根据本行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董事会信贷工作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信贷工作目标、重点、措施等,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行长进行贷款授权,并负责监督、考核行长室贷款授权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直接处理具体贷款业务,尊重行长在授权范围内所行使的正确决策权。

第十二条 董事长对超出行长授权范围的贷款发放,应根据董事会授权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 行长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总行行长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对全行信贷资产质量负责。

第十四条 按信贷管理责任制要求设置信贷管理相关部门,实行审贷部门和岗位分离,并明确其职责,按照岗位要求配置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及时掌握信贷计划执行情况,正确把握信贷投向与投量,优先满足全市“三农”经济发展的合理信贷需求。

第十六条 审核信贷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不断加强信贷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七条 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对总行分管信贷副行长、信贷管理部门及支行负责人进行转授权。

第十八条 监督总行贷审会和会办小组的决策,合理使用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一票否决权。

第四章 分管副行长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在总行行长授权范围内履行信贷市场营销和管理工作职责,对行长负责。

第二十条 组织制定信贷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信贷管理部门和支行贯彻落实信贷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全辖信贷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二十一条 负责召集总行贷审会和贷款会办小组会议,在总行行长授权范围内,决策或审议贷款发放。

第二十二条 协助总行行长合理设置信贷岗位,定岗定人负责。加强全辖信贷管理,加快信贷资产结构调整,组织开展清降不良贷款工作,加强待处理抵债资产管理,努力实现各项信贷工作目标。

第五章 信贷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信贷部门是指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国际业务部、授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

第二十三条 在总行行长授权范围内,贯彻执行全行信贷经营方针、政策,负责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 依据信贷管理目标,制定信贷工作计划,分解信贷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到支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优化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致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全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清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支行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按程序和权限调查、评价、上报贷款,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贷款。 第二十七条 组织开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客户分类和统一授信等基础性工作。

第二十八条 按时准确上报有关信贷报表,收集与信贷相关的经济信息资料,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信贷管理工作经验,为支行开展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九条 组织开展全辖信贷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管理考核工作。

第六章 支行行长岗位职责

第三十条 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按照贷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设置信贷岗位,定人定岗负责。

第三十一条 依据总行下达的信贷管理目标,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实现信贷资产质量目标,对本支行的信贷工作负全责。

第三十二条 负责成立由支行行长、副行长、客户经理、风险经理、会计主管等人员组成的本单位贷款审批会办小组,按程序和权限组织会办审批贷款,在

授权范围内,审批发放贷款。同时,承担评价、上报超权限贷款和贷后管理责任。对本支行贷款投放和推荐具有一票否决权,无一票发放和推荐权。

第三十三条 在总行行长授权范围内,对本单位分管信贷副行长、信贷人员进行转授权。

第三十四条 实现总行下达的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章 支行调查管理岗职责

第三十五条 对借款申请人提出的贷款要求的合法性、安全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综合调查并提出明确意见,提交审查岗、决策岗审批同意后办理发放手续。

第三十六条 对已发放贷款用途、去向、借款人的资金状况、抵押物、担保能力进行监督与管理,按月收集客户的财务报表,按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支行负责人和总行信贷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 贷款到期前发送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 第三十八条 建立所分管范围客户经济档案。

第三十九条 负责信贷报表、信用评估、客户分类、客户统一授信、贷款五级分类、信贷档案管理等基础性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负责行长授权限额内的贷款发放与收回工作。

第八章 支行审查管理岗职责

第四十一条 对调查管理岗提供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如资料不全、不实、不合法、不合规,有权要求调查管理岗重新调查认定或予以否决。

第四十二条 对贷款风险性进行审核,并复测贷款风险度,审查贷款数量、

用途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

第四十三条 对贷款的种类、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调查。

第四十四条 配合做好对借款人的监督检查、风险防范及实现信贷管理目标的相关工作。

第九章 信贷决策岗职责

(信贷决策岗是指支行贷款会办小组和总行贷审会、贷款会办小组一般成员)

第四十五条 对提交贷审会、贷款会办小组审议的贷款投向、投量、种类、期限、利率、方式、违约责任、合法合规性、风险性等提出意见。

第四十六条 对贷审会、贷款会办小组审议事项的程序、方式、要素等提出意见。

第四十七条 对贷审会、贷款会办小组的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

第十章 分级授权审批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行董事长对信贷管理工作具有检查、指导、质询等职权。 第四十九条 本行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授予本行行长日常贷款经营和管理权,并对单个贷款总额在5000万元(不含贴现)以上公司类客户新增授信有审核权,必要时行使否决权。

第五十条 本行行长不担任本行贷审会和贷款会办小组成员,对贷审会、贷款会办小组审议通过的事项,签署审核意见,合理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五十一条 本行贷审会审批权限是:

1、单个贷款总额在5000万元(不含贴现)以上公司类客户的新增授信,并按

规定程序报行长、董事长签署审核意见;

2、单笔新增3000万元(含)以上的授信;

3、所有项目授信;

4、集团客户的认定;

5、单个贷款总额在5000万元(不含贴现)以上集团客户的新增授信,并按规定程序报行长、董事长签署审核意见;

6、其他需要贷审会讨论决策的事项。第五十二条 本行贷款会办小组审批权限是:

1、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控制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以下的新增授信(不含贴现);

2、单个集团客户贷款总额控制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以下的新增授信(不含贴现);

3、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增授信;

4、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利率优惠:①自然人经营性贷款和所有公司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不含)以下的;②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及单个自然人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基准利率上浮幅度;

5、其他需要贷款会办小组讨论决策的事项。以上审议的事项需报行长签署审核意见。

第五十三条 本行分管信贷前台部门(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国际业务部、资金运营部)副行长审批权限是:

1、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控制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以下的新增授信/贷款(单笔发放500万元以上的短期贷款需及时报行长备案,不含贴现);

2、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以下的利率优惠

(基准利率上浮30%(不含)以下的优惠,由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决策);

3、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担保方式调整;

4、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控制在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以下的新增授信/贷款;

5、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以下的利率优惠(自然人经营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不含)以下的优惠,由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决策);

6、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担保方式调整;

7、单户同日单笔或多笔票面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银票贴现。第五十四条 本行公司金融部审批权限是:

1、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控制在500万元(含)以下的新增增授信/贷款(单笔新增贷款额度10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分管副行长备案,不含贴现);

2、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利率优惠(基准利率上浮30%(不含)以下的优惠,由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决策);

3、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担保方式调整;

4、存单质押及全额保证金的票据承兑、保函(单笔额度超10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分管副行长备案)。

第五十五条 本行个人金融部审批权限是:

1、单个自然人贷款总额控制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的新增授信/贷款(单笔发放50万元以上贷款需及时报分管副行长备案);

2、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以下的利率优惠(自然人经营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不含)以下的优惠,由总行贷款会

办小组决策);

3、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担保方式调整;

第五十六条 本行授信管理部审查范围是:

1、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增授信;

2、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增授信;

3、所有项目授信;

4、专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三方授信;

5、自然人经营性贷款和所有公司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不含)以下的利率优惠;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及单个自然人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利率优惠;

6、公司类客户内部信用等级为AA、AAA级和自然人内部信用等级为“良好”、“优秀”的评级认定(由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决策)。

第五十七条 本行风险管理部审查范围是:

1、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及单个自然人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用信审查;

2、单个公司类客户贷款总额1000万元以上及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担保方式调整(由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决策);

3、贷款风险分类形态调整(由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决策);

4、贷款展期;

5、贷款借新还旧;

6、动产质押贷款。

第五十八条 本行国际业务部审批权限是:客户全额保证金信用证。 第五十九条 本行资金运营部审批权限是:单户同日单笔或多笔票面金额

1000万元(含)以下的银票贴现。

第六十条 支行下列行为必须报总行审批:

1、客户年度统一授信及追加临时授信;

2、中长期项目及配套流动资金贷款;

3、公司类客户新增流动资金贷款;

4、超过规定权限的客户内部信用等级的认定

5、贷款风险分类形态调整;

6、贷款展期;

7、借新还旧贷款;

8、银票承兑与贴现;

9、开立信用证、保函;

10、单个自然人客户超过规定权限的贷款。第六十一条 支行审批权限是:

1、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余额控制在10万元(含)以下的授信/贷款;

2、单个自然人客户贷款余额控制在10万元(含)以下的利率优惠(自然人经营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不含)以下的优惠,由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决策);

3、公司类客户内部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下和自然人内部信用等级为“一般”(含)以下的评级认定。

第十一章 授权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二条 授信管理部是贷款分级授权日常管理部门,拟定授权人权限,经授权人审定后,负责具体办理授权手续及开展授权管理的综合评价等工作。

第六十三条 监事会负责对行长室、各信贷管理职能部门及各支行信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风险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根据检查和监测情况,对调整授权提出建议意见,对越权违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第六十四条 信贷管理职能部门及稽核审计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支行执行授权制度的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发现越权行为,及时纠正并问责,确保严肃执行授权制度。

第六十五条 总行可根据授权机构经营管理、授权执行、风险控制等实际情况,对授权实行动态调整。

第六十六条 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书,在授权、授权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盖章签字后生效。

第六十七条 授权书应报无锡银监分局**办事处备案。涉及外汇业务的授权书,应报**市外汇管理支局备案,支行的转授权书还应同时报总行备案。

第六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行可调整或撤销原授权。

(一)受权机构发生违法、违纪或重大越权行为;

(二)受权机构失职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法律责任;

(三)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四)内部机构和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五)总行认为需要进行撤销或变更授权的其他情况。第六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原授权终止:

(一)实行新的授权办法和制度;

(二)受权被撤销;

(三)其他需要受权终止的情况。

第七十条 本行董事长、行长、分管副行长及信贷管理职能部门和各支行主

要负责人变更时,若授权范围等内容不变,授权继续有效。

第十二章 罚 则

第七十一条 受权机构和受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发生滥用权力、不正当行使权利或者超越授权行为的,要按本行相关规定追究受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4篇:17、放疗医师分级授权

放射治疗医师分级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放射治疗(以下简称放疗)的安全与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医发第46号令)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放疗分类

根据放疗的复杂性和对放疗技术的要求,把放疗技术分为:

(一)一类放疗技术:过程简单、质控容易、技术难度低、风险较低的放疗技术。本规定指普通放疗技术(即二维照射)。

(二)二类放疗技术:有一定风险、质控较容易、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放疗技术。本规定指三维适形放疗(3D-CRT)、调强放疗(IMRT)和简单图像引导放疗技术(简单IGRT)。

二、放疗医师分级 (一)低年资放疗医师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临床放疗工作3年以下,取得直线加速器LA上岗资格证,取得初级职称证书。

(二) 高年资放疗医师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临床放疗工作3年以上,取得直线加速器LA上岗资格证,取得初级职称证书,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三) 中级放疗医师

从事临床放疗工作5年以上, 取得中级职称,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四) 高级放疗医师:

从事临床放疗工作10年以上,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各级放疗医师放疗权限

(一) 低年资放疗医师:在上级放疗医师指导下,可开展一类放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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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熟练掌握一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在上级放疗医师指导下逐步主持一类放疗技术。可协助上级放疗医师开展二类放疗技术。

(二) 高年资放疗医师:在上级放疗医师指导下,可开展二类放疗技术。在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在上级放疗医师指导下逐步主持二类放疗技术。

(三)中级放疗医师:在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可主持二类放疗技术,在上级放疗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类放疗技术。

(四)高级放疗医师:可主持三类、四类放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放疗技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性质的放疗技术。

四、权限管理

(一)放疗人员资格权限按照我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

(二)放疗按照已确定的放疗人员分工进行,不得越级从事放疗技术。放疗期间根据病情需要对放疗方案进行修改或终止原放疗方案,需请示上级放疗医师,按照放疗医师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施行越级放疗技术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必须有上级放疗医师在场指导。

(三)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超越权限从事放疗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组长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医疗事故者,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五、放疗放疗医师资格准入及考核标准

(一)一类放疗技术 1.准入职称资格:

(1)取得初级职称并取得直线加速器LA上岗资格证; (2)从事初级放疗医师工作3年以内; 2.考核标准:

(1)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 (2) 开展一类放疗技术超过5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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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临床诊疗工作,完成质量好、无医疗事故与差错发生。

(二)二类放疗技术 1.准入职称资格:

(1)从事初级放疗医师岗位3年以上;

(2)取得初级职称并取得直线加速器放疗医师上岗资格证; (3)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2.考核标准:

(1)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 (2)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 (3)开展二类放疗技术超过50例;

(4)开展临床诊疗工作,完成质量好、无医疗事故与差错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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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16、放疗技术员分级授权

放射治疗技术员分级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放射治疗(以下简称放疗)的安全与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医发第46号令)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放疗分类

根据放疗的复杂性和对放疗技术的要求,把放疗技术分为: (一) 一类放疗技术:过程简单、质控容易、技术难度低、风险较低的放疗技术。本规定指普通放疗技术(即二维照射)。

(二) 二类放疗技术:有一定风险、质控较容易、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放疗技术。本规定指三维适形放疗(3D-CRT)、调强放疗(IMRT)和简单图像引导放疗技术(简单IGRT)。

二、放疗技术员分级

按照上岗资格、职称、工作的年限以及技术准入要求进行分级 (一)初级技术员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3年以下,取得直线加速器LA(师)上岗资格证。

(二) 高年资技术员及技师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3年以上,取得直线加速器LA(师)上岗资格证,符合二类治疗技术准入要求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三) 中级技师:

从事技术员工作5年以上, 取得直线加速器LA(师)上岗资格证及中级职称,符合二类治疗技术准入要求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四) 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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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技术员工作10年以上, 取得直线加速器LA(师)上岗资格证及取得副高级(副主任技师)及以上职称,符合二类治疗技术准入要求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三、各级技术员放疗权限

(一) 初级技术员:在上级技师的指导下,可开展一类放疗技术。在熟练掌握一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在上级技师指导下逐步主持一类放疗技术。可协助上级技师开展二类放疗技术。

(二) 高年资技术员及技师:在上级技师的指导下,可开展二类放疗技术。在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在上级技师指导下逐步主持二类放疗技术。

(三) 中级技师:在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可主持二类放疗技术,在上级技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类放疗技术。

(四) 高级技师:可主持三类、四类放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放疗技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性质的放疗技术。

四、权限管理

(一)放疗人员资格权限按照我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

(二)放疗按照已确定的放疗人员分工进行,不得越级从事放疗技术。施行越级放疗技术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必须有上级技师在场指导。

(三)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超越权限从事放疗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组长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医疗事故者,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五、放疗技术员资格准入及考核标准

(一)一类放疗技术 1.准入职称资格:

(1) 取得初级职称并取得直线加速器LA(师)上岗资格证; (2) 从事初级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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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标准:

(1)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 (2) 开展一类放疗技术超过50例;

(3) 开展临床诊疗工作,完成质量好、无医疗事故与差错发生。

(二)二类放疗技术

1.准入职称资格:

(1) 从事技术员岗位3年以上;

(2) 取得并取得直线加速器LA(师)上岗资格证; (3) 符合二类治疗技术准入要求 (4) 并且外出进修学习。 2.考核标准:

(1)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 (2) 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 (3) 开展二类放疗技术超过50例;

(4) 开展临床诊疗工作,完成质量好、无医疗事故与差错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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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授权负责人岗位职责

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试验室行政事务及技术管理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区与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时掌握国内外有关材料检验的科技动态,组织新技术、新标准的实施, 制定试验室的管理办法和检测计划;

3、严格遵守母体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试验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4、审核和签署试验报告,审批试验室年度培训计划;

5、负责试验室组织机构设置, 督促检查员工执行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6、负责购买仪器设备申请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审批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的年度检定计划;

8、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验证工作。参与质量事故分析会,处理检测工作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审核和批准质量改进措施。

第17篇:3.2.4.1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4~5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开展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科、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特殊状况下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科主任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单的审批栏目中。

1、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2、急诊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3、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审批。

五、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电话请示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请示科主任后,值班医生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按照《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必要时由医院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批。必要时由自治区卫生厅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六、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1、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

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见附件) ,交本科室主任;

2、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3、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4、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5、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6、手术(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7、医务科备案。 

六、监督管理

1、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2、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3、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4、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医务科 2011年3月12日

第18篇:15、放疗物理师分级授权

放射治疗物理师分级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放射治疗(以下简称放疗)的安全与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医发第46号令)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放疗分类

根据放疗的复杂性和对放疗技术的要求,把放疗技术分为:

(一)一类放疗技术:过程简单、质控容易、技术难度低、风险较低的放疗技术。本规定指普通放疗技术(即二维照射)。

(二)二类放疗技术:有一定风险、质控较容易、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放疗技术。本规定指三维适形放疗(3D-CRT)、调强放疗(IMRT)和简单图像引导放疗技术(简单IGRT)。

二、放疗物理师分级

由于国家尚无物理师职称,故物理师可以按照技师或者工程师两种职称以及工作的年限分级

(一)低年资物理师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物理师工作3年以下,取得直线加速器物理师上岗资格证,取得初级职称证书(技师或者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 高年资物理师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物理师工作3年以上,取得直线加速器物理师上岗资格证,取得初级职称证书(技师或者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三) 中级物理师

从事物理师工作5年以上, 取得中级职称(主管技师或工程师职称),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1 /

3(四) 高级物理师:

从事物理师工作10年以上,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主任技师或副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各级物理师放疗权限

(一) 低年资物理师:在上级物理师指导下,可开展一类放疗技术。在熟练掌握一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在上级物理师指导下逐步主持一类放疗技术。可协助上级物理师开展二类放疗技术。

(二) 高年资物理师:在上级物理师指导下,可开展二类放疗技术。在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在上级物理师指导下逐步主持二类放疗技术。

(三)中级物理师:在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可主持二类放疗技术,在上级物理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类放疗技术。

(四)高级物理师:可主持三类、四类放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放疗技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性质的放疗技术。

四、权限管理

(一)放疗人员资格权限按照我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

(二)放疗按照已确定的放疗人员分工进行,不得越级从事放疗技术。放疗期间根据病情需要对放疗方案进行修改或终止原放疗方案,需请示上级物理师,按照物理师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施行越级放疗技术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必须有上级物理师在场指导。

(三)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超越权限从事放疗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组长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医疗事故者,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五、放疗物理师资格准入及考核标准

(一)一类放疗技术

1.准入职称资格:

(1)取得初级职称并取得直线加速器物理师上岗资格证;

(2)从事初级物理师工作3年以内;

2.考核标准:

(1)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

(2) 开展一类放疗技术超过50例;

(3)开展临床诊疗工作,完成质量好、无医疗事故与差错发生。

(二)二类放疗技术

1.准入职称资格:

(1)从事初级物理师岗位3年以上;

(2)取得初级职称并取得直线加速器物理师上岗资格证;

(3)并且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2.考核标准:

(1)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

(2)熟练掌握二类放疗技术;

(3)开展二类放疗技术超过50例;

(4)开展临床诊疗工作,完成质量好、无医疗事故与差错发生。

第19篇:某县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分级授权办法

xx县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分级授权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贷管理,完善信贷业务分级授权工作机制,加强贷款业务授权管理,根据《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关于加强信贷基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xx县农村信用联社关于设立三个贷款营销管理中心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级授权的对象和程序

第二条 本办法中分级授权是指联社对基层各网点办理贷款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各网点必须在规定的授权权限内对客户办理授信、用信,行使贷款业务审批权,并承担贷款业务管理责任。

第三条 根据本办法中所述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联社对全县各网点实行一年一考核、年初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得分情况以文件形式下发信用社授权等级,及时调整其贷款业务授权额度,满一年期限重新考核评级授权。

第三章考核指标计分和等级划分标准

第四条 联社每年根据各网点上年度不良贷款占比、存款完成比例、利息完成比例、到期贷款收回率、不良贷款控制五个方面指标,同时结合各网点管贷能力、辖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信用状况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评确定等级,各项指标计分标准如下:

(一)五级不良贷款占比(10分):根据上年末不良贷款(含隐性)占比与全县不良贷款占比相比,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得10分,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

(二)存款完成比例(10分):根据上年度存款任务完成比例得分;

(三)利息完成比例(10分):根据上年度收息任务完成比例得分;

(四)新放到期贷款收回率(40分):该项按比例计分,计分公式为:上年度到期贷款收回率=上年度收回到期贷款金额/上年度到期贷款总金额×100%×40分;

(五)五级不良贷款控制(10分):在联社下达控制余额范围内计满分(上年度联社下达有净降任务,按任务完成比例计分),反弹社不得分;

(六)综合管理(10分):根据各网点信贷基础管理考评得分,具体包括:合规发放贷款占3分,信贷档案及贷后管理占4分,管贷总量占3分。

(七)辖区经济发展状况(5分):分为城区(5分)、城乡结合部(4分)、一般区域(3分)和欠发达地区(2分)。

(八)辖区信用状况:最高得5分。

第五条 联社根据最终得分将信用社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类社,划分等级的标准如下:综合考核分值在90分(含)以上为A级,分值在85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为B级,分值

在60分(含)以上至85分以下为C级,分值在60分以下为D级。

第四章分级授权及管理

第六条 授信权限。联社对A级、B级、C级和D级四类网点的授信权限分别如下:

1、综合考核为A级的信用社,授信权限为单户累计余额信用贷款5万元,保证和抵质押贷款15万元;

2、综合考核为B级的信用社,授信权限为单户累计余额信用贷款5万元,保证和抵质押贷款10万元;

3、综合考核为C级的信用社授信权限为单户累计余额信用贷款3万元,保证和抵质押贷款5万元;

4、综合考核为D级的信用社授信权限为单户累计余额信用贷款3万元,保证和抵质押贷款3万元;

5、各网点在以上授信权限内的一切授信行为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联社的信贷政策,超过以上授信权限的贷款仍按照原审批流程逐级上报。

第七条 动态授权原则。各网点在其信贷业务分级授权权限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联社将及时调整其信贷授权权限,必要时暂停乃至取消对其授权。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随意超信贷计划的,违规发放多头、借名、冒名、跨区贷款的;

(二)办理信贷业务时客户经理有吃、拿、卡、要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较大经营风险或严重违规违纪案件的;

(四)其他明令禁止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新放贷款收回率差,信贷基础管理不达标的。

第八条 授权管理及责任。联社由业务部牵头负责对各网点进行综合考核并最终划分等级,拿出初步意见,提交联社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经会议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网点执行;

第九条 各网点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此办法中等级设定标准,对信贷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测评,以网点为单位由网点负责人确定每名客户经理的贷款审批权限,最高授信不得超过网点负责人贷款最高权限,同时要求形成网点会议记录,每年元月30日前上报联社业务部、风险部备案(本次上报客户经理贷款授信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信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20篇:病理科授权制度

志辉医院医院病理医技人员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根据卫生部发布《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009版)的要求,从事病理诊断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故特此制定病理医技人员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病理诊断医师授权

1、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学习1-3年。

2、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由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3、无病理执业证书和非病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不得出具病理报告,包括细胞病理学报告。

4、科主任具有副高级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穿刺细胞学标本的采集,由具备操作资质的病理学医师或临床医师执行。

6、细胞学病理诊断报告的签发必须有具有资质的病理医师完成。

二、病理技术人员授权

1、病理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接受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

2、细胞学涂片、冰冻切片、石蜡切片、免疫组化、特殊染色、电镜切片及各种分子检测均由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制作。

3、低年资初级技术人员从事细胞学涂片、冰冻切片、石蜡切片,免疫组化、特殊染色、电镜切片及各种分子检测必须有经过培训的高年资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人员制作。

三、授权程序

首先由病理医技人员向医务科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经由医务科证实、备案后,由医务科签发分级授权。

岗位职责分级授权制度
《岗位职责分级授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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