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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制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2 18:03:35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学生出勤制度

官舟镇三完小2013—2014学年度

学生出勤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认真填写《班务日志》。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小组纪律委员负责。小组纪律委员每节课前对班级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登记,请假的学生应有家长签字的书面请假条,如有无故缺席者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2、课间,小组纪律委员认真记录在操场上追逐打闹、说脏话的学生小组纪律委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

3、租住在校外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到学生租住地了解情况,详细登记地址、房东联系电话等,要求房东督促学生按时上学、放学,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向班主任请假,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请假条要写明请假事由、去向、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假时间),经班主任批准并签名方可有效,请假条须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小组纪律委员,一份交班主任保存。同时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并说明情况,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条上必须由家长签字。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学校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假满后,带回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离校后,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政教处。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政教处汇报。

8、班主任要对经常缺勤的学生加强教育并联系家长;对无故缺席且屡教不改的学生及时上报学校。

官舟镇三完小

2013年9月1日

推荐第2篇:请假出勤制度

寿县职教中心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尊重绝大多数教师的进取心和积极性,规范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职教职工。

第二条、出勤时间和记录方式

1、出勤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职工电子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安排的工作周而定,即单周工作制是每周日晚第一节自习课到本周五下午放学为在校工作时间,对口升学毕业班采取双周工作制,即周日晚自习到下周的周五下午放学为在校工作时间。

2、出勤记录方式以指纹机签到为主,辅之于学生的教师授课记录和值班领导组的查堂记录。

3、工作期间,全体教职工(校聘职工)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办公室负责;班主任“三到位”、警务室值班、领导组值日实行纸质签名制,由行政值班领导负责;教辅、警务室、工勤人员实行查岗制和签名制,由行政值班领导负责。

4、行政领导及其他人员因公出差,需申请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方可出行,否则,视为缺勤。

5、教职工离校参加经学校审查认可的进修及相应考试视为上班。但所耽误的课程需自行安排人代课并征得教导处同意,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离校。否则,视为缺勤。

6、迟到、早退、旷课:

①、迟到:正式上课铃声响后5分钟内到岗,记录迟到一次,5分钟以上记为旷课1节。

②、早退:上课、自习或会议结束前5分钟内不假而走,记早退一次,5分钟以上记为旷课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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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旷课:不假而走,未上班,作旷课处理;擅自调课替课,授课人和接课人均视为旷课;在上正课时,除安排测试和当堂作文外,教师看自习在15分钟以上者记为旷课。

第三条、请假种类及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和休息的,其期限及工资待遇根据病情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及以上的证明,一周以上的病假必须有县医院及以上的证明。

2、事假:学校严格控制事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月累计一般不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超过二十天。其批假权限和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婚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结婚,按国家规定给假。一般为7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15天假期.

4、产假:女教职工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可在妊辰前15天请假,到90天结束。

5、丧假: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及岳父、岳母去世,可准假五天(路途遥远的视其情况可增加路程天数)。

6、公假: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考试培训、函授、面授等,必须按规定书面请假,然后持批准的请假条到办公室登记。请假期内需自行调剂好工作,交相关处室备案。

第四条、请假履行手续

由请假人(或请假人的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做好登记,填写好《调课申请表》,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其中请长假者(连续请假一周以上),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第五条、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一天者,由部门主任负责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负责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一周以上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批。

2、一次请假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一次批假最长期限为一个学期),由单位负责人在《病事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报请县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3、因病因事需要长期请假,必须每学期办理一次请假审批手续,续假时间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三天办理。

4、校聘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时负责书面通知发工资单位按规定扣款。

第五条、出勤工资管理

1、校内会议(周会、班主任会,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及其他集会等)每缺一次扣10元;

2、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正课旷课每节扣20元,晚自习辅导旷课扣10元/节。

3、事假:因公请假不扣款,但必须履行请假程序。除婚假、产假、丧假外,请事假三天以内,不扣款;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每天扣5元;一周以上一月以下每天扣10元,一月以上每天扣20元。

4、查岗:教辅工勤人员,查岗时无故缺岗扣10元/次。

5、病假:履行审批手续,学校予以认可的不扣款,否则,按缺勤处理。特殊情况的,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6、缺勤:每月缺勤累计达6天(签到缺12次)者,扣发当月校内工资(课时补贴);月缺勤累计12天(签到缺24次)者,停发其当月所有工资,发500元生活费;月缺勤累计超过15天(签到缺30次)者,扣发当月所有工资。

7、全年请假累计达180天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以上病假、事假期间,如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晚婚奖励假、计划生育政策假,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等,不列入扣款天数。

第六条、请假纪律责任

1、未请假或提出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课处理。

2、到期未续假,或提出续假未经批准而未上班的,超假的天数按旷课处理。经三次通知仍不到岗,学校予以停课处理安排其他人替岗,其替岗人员的补贴从该职工工资中支付。

3、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病假的,按旷课处理,全额扣回已发的工资,追究本人相应的纪律责任,并通报全校。

4、请假期间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一经查实,全额扣回已发的工资,追究本人相应的纪律责任,并予以通报。情节恶劣的,按脱岗对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5、违反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退的清退。

第七条、扣发工资专款专用

学校依据本规定扣发的工资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付学校因缺员而聘请的临时代课教师工资。

第八条、其它

1、没经允许,擅自替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不听劝阻者按缺勤15天的规定予以处罚。

2、每月出满勤者、学校当月奖励40元。

3、午餐补助纳入课时津贴(88元),课时费调整为6元/节,晚自习调整为3元/节。

4、教职工出勤实行周报制,实际任课教师出勤统计由顾承泽负责;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出勤统计由值周领导组长负责。办公室负责按周公示,并做好教师个人出勤档案;教导处负责按月造工资表。

第九条:考勤结果的运用

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推荐第3篇:打卡出勤制度

考勤打卡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商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下午上班、晚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老商铺上班时间:

A班:10:00-13:00;18:00-22:30,需打卡4次; B班:13:00-23:00,需打卡2次。

四、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商场人员需在考勤表上签到并由店长确认后上交人事部。

五、商场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及时通知人事部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向人事部补交考勤表确认。

七、商场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后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经理签批的考勤表向办公室办理考勤。未及时补办考勤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八、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人事部查询。

九、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商场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本制度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推荐第4篇:出勤制度(最新)

云阳县路阳九年制学校出勤制度

(修改版)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根据(渝人发〔2005〕106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01〕29号)、云教人【2005】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请假程序

因病或因事离开学校必须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天或一天之内,中心校报部门领导审批,村校报主任教师审批,两天至十天中心校由校长审批。十天以上报教委审批。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交教导处作为记载存档的依据。行政从员请假由校长审批,申请表交办公室存档。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注明由谁代课或代班。自请代课,代课费自付。(代课教师缺课则视为旷工),没有特殊情况先斩后奏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假时限及相关规定

(一)、事假:

1、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事假审批。全年累计事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由学校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云阳县教育系统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后报县教委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委加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3、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

的,按旷工处理。

(2)、凡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4、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以上为云教人200

5、63号文件内容)

5、校内补充。

(1)、根据职代会决议,一月允许一天事假,(每月的一天事假当月有效,不能累计计算)。在五个工作日以内,按公式(N-1)×30元计算,在30%的绩效工资中扣除。按考核期累计,扣年度考核分N×1分。事假一节按5元扣发。事假超出5日以上,每天按60元扣发,同时不得享受期末绩效。(N代表事假天数,如发现不在岗又不请假者视为旷工)。

(2)、参加函授、业务学习、自修考试,可以调课不计假。但必须自己联系代课(半天以内可代非本学科,一天以上必须代本学科),费用自理。

(3)、公假必须有上级或学校行政的正式通知和时间,按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公假视为出勤,代课费由学校承担,但必须与办公室联系或履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4)、开学报到、期末总结会、升旗仪式、周前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育教学研讨等,旷会一次扣币20元,并扣考核分1分。会议事假一次,扣人民币10元,当日内已请事假,就高不就低;一次扣年度考核分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人民币5元(5分钟之内),一次扣年度考核分0.1分;旷课一节扣人民币50元,并扣考核分2分;旷课1天扣币100元,扣年度考核分5分。私自调课者(没经教导处同意),每发现一次各扣当堂教师和调课教师人民币20元,扣调课教师年度考核分1分。

(5)、课间操出勤,必须有人到场指导,否则扣班主任津贴按2.00元/次计算,眼保健操由当堂课教师负责监督指导,否则按班主任扣发标准一样执行。

(6)、初中值周教师、体育教师早上起床钟一打,催学生起床,负责放广播并组织两操,迟到一次扣币2.00元/次,缺席5.00元/次。

(7)、超假而没履行补假手续的则视为旷工。

(8)、中考、高考允许四天的护考假,子女就读大学,允许五天的护送假。自请代课,费用自理。考核分按病假扣。

(二)、病假:

1、病假审批及要求。

(1)病假在一个月内的,本人申请并出具县人民医院及以上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的证明书,由学校审批;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云阳县教育系统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并附上县人民医院及以上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的证明书原件,报县教委审批。

(2)、教职工生病可以请人代办请假手续,返校后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处方及发票交部内行政集体确认属实,可以不扣钱。病假每期累计超过半月以上,按比例发放绩效奖金。自己联系代课,按代课天数或节数自付代课费用。只在年度考核、评职及竟聘上岗时按文件扣考核分。

(3)、病假两个月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

(三)、婚假:

1、教职工结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准予五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双方达到晚婚的职工(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凭有关年龄证明增加婚假至10天。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其中一方去另一放所在地,另给予路程假,镇外县内的2天,县外市内的4天。市外5天。路程假作事假对待,车

船费全部自理(以上婚假,寒暑假中不补假。若正常假没放完,回校上课,按规定学校可补20元/天)。

2、教职工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婚假期间的本人工资照发,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四)、产假:

1、女性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超产假的自负代课费,同时按事假扣发年度考核分。

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女职工产假、小产假计划内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云教人200

5、63号)

4、计划外小产假,准许十天,按病假算,自请代课,费用自理。只允许一次,限本单位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内。

5、男职工护理产假期为五个工作日,自请代课,费用自理,考核分按病假扣。

(五)、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工作人员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2、教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六)、探亲假

1、探亲假的要求。教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与配偶或父母双方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才能享受探亲假。教职工探亲假安排在寒暑假内。

2、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在学徒期和熟练期,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间的,不享受探亲待遇。

3、探亲假期限及待遇。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

次,假期30天。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一次,假期20天。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一次,假期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教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财政拨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照发。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负担金额县处省内的,据实凭票报销,但总额不得超过300元;省外国内的,据实凭票报销,但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七)、出勤考核,记入岗位设置竟聘上岗考核制度内。在考核期内,病假每天记-0.05分,事假每天记-0.5分,旷工每天记-5分。(根据竟聘上岗相关文件规定)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此规定相抵触的制度内容,以此制度精神为准。

路阳九年制学校

二0一二年五月

推荐第5篇:教师出勤制度

第1条 台东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管理所属各级学校教师(含校长)之出勤、差假,特订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暨幼儿园范围如下:

一、兰屿完全中学。

二、国民中学,包括国民中学及同级之补习学校。

三、国民小学,包括国民小学及同级之补习学校。

四、幼儿园(班)。

五、特殊学校。

第3条 教师应依照规定时间出勤,并亲自签到、签退。但校长不在此限。 前项签到、签退以集中一处为原则,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4条 教师出勤时数,每周合计以四十小时为原则。

前项每日出勤之起讫时间,由各校视实际情形定之,并报请本府备查。

第5条 教师在规定出勤时间开始后到达者为迟到,下班时间前离开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五次以旷职半日论。

第6条 教师应按课程表授课,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应于每节授课开始时,在学生点名簿上任课教师栏签名。

二、授课时由教务处负责查堂,上课铃响五分钟后到堂授课者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课堂者为早退,上课铃响十分钟后到达课堂,或下课铃响五分钟前离开课堂者视为旷课。

三、未经学校同意,自行调代课者,以缺课论。

四、排课日数,每人每周以五日为原则。

五、无故缺课者,除以旷课处理外,并规定时间书面通知补授所缺课程。

六、请假未符支代课钟点费之规定者,所遗课务应做合理之调配,俟其假满后另定时间补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授者,改以旷课处理。

七、日课表及调课情形由教务处抄送人事单位备查,并将教师迟到、早退、缺课、旷课等情形逐次以书面通知当事人及人事单位。

第7条 教师对应参加之集会、考试、研究会及其它活动无故缺席者第一次劝告,第二次书面纠正,第三次起每次以旷职半日登记,由主办单位将缺席人员逐次以书面通知当事人及人事单位。

第8条 校长差假期间之校务应指定处室主任代理,差假三日以上者,应报请本府核定。 第9条 教师公假、出差期间课务由教务(导)处调(补)课或另遴聘合格人员代课。 第10条 教师出差,应事先填具出差请示单,由单位主管及人事单位分别核章后送校长核定。

前项出差人员于销差后,应填具出差旅费报告表,与出差请示单一并送由会计单位办理报销。

第11条 教师之请假,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事得请事假,每学年准给五日。其家庭成员预防接种、发生严重之疾病或其它重大事故须亲自照顾时,得请家庭照顾假,每年准给七日,其请假日数并入事假计算。超过规定日数之事假,应按日扣除薪给。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请病假,每学年准给二十八日。女性教师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其请假日数并入病假计算。其超过者,以事假抵销。患重病非短时间所能治愈者,经机关长官核准得延长之。其延长时间自第一次请延长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内合并计算不得超过一年,其请假日数应包含例假日。但销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长病假得重行起算。

三、因结婚者,给婚假十四日。除因特殊事由经机关长官核准延后给假者外,应自结婚之日起一个月内请毕。在结婚前七日内因筹办婚事需要,所请事假得以婚假抵补,但其合计日数,不得超过规定假期。

四、因怀孕者,于分娩前,给产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请,不得保留至分娩后,分次申请时,每次请假不得少于半日;于分娩后,给娩假四十二日;怀孕满五个月以上流产者,给流产假四十二日;怀孕三个月以上未满五个月流产者,给流产假二十一日;怀孕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流产假十四日。娩假及流产假应一次请毕。在预产期前十四日内因事实需要,所请事假得以娩假抵补。但其合计日数,不得超过规定假期。

五、因配偶分娩者,给陪产假二日,得分次申请。但应于配偶分娩日前后三日内请毕,例假日顺延之。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给丧假十五日;继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给丧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继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给丧假五日。丧假得分次申请。但应于死亡之日起百日内请毕。

七、因捐赠骨髓或器官者,视实际需要给假。

前项第一款所定准给事假日数,任职未满一年者,依在职月数比例计算,比例计算后未满半日以半日计;超过半日未满一日者,以一日计。

第一项所定事假、病假、产前假,得以时计。婚假、陪产假、丧假,每次请假应至少半日。

第12条 教师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给予公假。其期间由机关视实际需要定之:

一、奉派参加政府召集之集会。

二、参加政府举办与职务有关之考试,经机关长官核准者。

三、依法受各种兵役召集。

四、参加政府依法主办之各项投票。

五、因执行职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危险以致伤病,必须休养或疗治,其期间在二年以内者。

六、奉派或奉准参加与其职务有关之训练进修,其期间在一年以内者。

七、奉派考察或参加国际会议。

八、应国内外机关团体邀请,参加与其职务有关之各项会议或活动,或基于法定义务出席作证、答辩,经机关长官核准者。

九、参加政府机关举办之活动,经机关长官核准者。一○、依考试院核定之激励法规规定给假者。

第13条 请假、公假或休假人员,应填具假单,经核准后,始得离开任所。但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家属亲友代办或补办请假手续。请娩假、流产假、陪产假、二日以上之病假及骨髓捐赠或器官捐赠假,应检具合法医疗机构医师证明书。

第14条 教师公假一日、出差三日以上,所遗课务得另遴合格人员代课,并核支代课钟点费。 第15条 教师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或请假有虚伪情事者,均以旷职论;教师旷职、旷课者,按日扣除薪俸。

第16条 教师申请留职停薪,准用公务人员留职停薪办法。

第17条 教师经请延长病假或因执行职务受伤请公假期限届满,仍不能销假者,应由各校教师评审委员会依教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八款或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18条 教师申请延长病假未达一学期(以六个月计)又续请延长病假者,其寒暑假期间,应予并计延长病假。

第19条 请事假、病假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教师请假满八小时折算为一日。

二、请假不足一小时者,以一小时计算。

第20条 兼任行政职务之教师服务年资已满一年者,自第二学年度起,每年应给休假七日;满三年者,自第四学年度起,每年应给休假十四日;满六年者,自第七学年度起,每年应给休假二十一日;满九年者,自第十学年度起,每年应给休假二十八日;满十四年者,自第十五学年度起,每年应给休假三十日。未兼任行政职务之教师,不予休假。

前项休假应在寒暑假期间实施为原则;惟不影响教学及校务推展情形下,如因个人确有实际需要者,各校视实际情形,得于每学期中核予休假七日。但因业务繁忙得随时通知其停止休假。

第21条 教师请假期间所遗职务,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教师因事、病假及休假期间所遗课务应另定时间补授或经学校同意后委托同事代课或由学校径行指定人员代课,其应支给代课人员之薪俸,由请假人自理。但请病假连续三日以上者,得由学校遴聘合格人员代课,并核支代课钟点费。

二、教师请婚假、产前假、陪产假、分娩假、流产假、丧假、骨髓捐赠假、器官捐赠假者,请假期间所遗课务,由学校遴聘合格人员代课,并核支代课钟点费。

三、教师公假期间所遗课务得比照第九条规定办理。

四、教师有兼课或代课者,其请假期间所遗课务由教务(导)处遴聘合格人员接替,并停发请假期间之兼课或代课钟点费。

五、教师留职停薪者,所遗课务得由学校遴聘合格人员代课,并核支代课钟点费。

六、兼有行政职务之教师请假期间所遗职务,应经学校同意,委托同事代理,必要时得由学校径行派代,其代理期间在一个月以内者,不支给兼代津贴。但请假一个月以上者而期间职务无人代理时其兼职得调整之。

第22条 教师请假期间,其代理人员及职务代理人之遴用由学校自行核定,并列册登记。但因公出国者,应填具差假请示单报本府核准。

第23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推荐第6篇:调度室出勤制度

调度室出勤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调度员及井上监控员上班时间:

早班 8:00—16:00 中班16:00—0:00夜班 0:00—8:00

每班吃饭时间为40分钟。

2、井下监测员上班时间为: 上午8点到下午17点,午饭时间为11:30—12:30.

3、井上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严禁玩游戏、打闹,不允许随意外出、如有发现罚款50元。

4、调度室内严禁吸烟,如发现罚款100元。

5、上班期间不请假而离岗人员按脱岗处理,按每次50元罚款。

6、监控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如发现早签或不签的每次罚款50元。

7、调度室全体员工工资按每天140元计算,其中基本工资为100元,其中40元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以出勤和工作的表现而定。

2012年10月8日

推荐第7篇:行政人员出勤公示制度

行政人员出勤公示制度

1、学校行政人员要以身示范,坚决不能特殊化。为了行政人员(含后勤管理人员)出勤公开,每周一必将上周行政出勤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行政出差必须按下列程序完成手续:

(1)在教导处说明原因,自己填写好《请假条》。

(2)所涉及的代课教师签字。

(3)到当周的行政值周处签字。

(4)学校校长签字。(学校校长出差,除完成以上手续外,还要向教管中心领导请假。)

2、无故不请假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请假首先请好代课教师,如没落实代课教师视为旷工。事假一天扣20元,同时扣掉当月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10%)÷22,扣年度考核分0.5分。事假每节课扣当事人请一天事假的2/5,同时扣年度考核分0.2分;病假一天扣10元,同时扣掉当月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10%)÷30,扣年度考核分0.2分,病假每节课扣当事人请一天病假的2/5,同时扣年度考核分0.05分;旷工一天扣40元,同时扣掉当月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10%)÷22,扣年度考核分1分,旷工一节课扣旷工一天的2/5,同时扣年度考核分0.2分。迟到、早退3至5分钟每次扣2元,5至10分钟每次扣5元,10至15分钟每次扣10元,超过15分钟每次扣15元。每周一朝读课升旗算一节课,升旗时全体教师要到位。每周例会算一节课(其奖惩办法同升旗制度相同)。教师公差、进修、评职、晋级、考试请假视为出勤,但要请好代课人员(代课费自负)。教师之间不得随便调课,不经教导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学校查证落实的每次扣10元。

3、学校只有三天事假和七天病假的审批权。超过天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教师家属生病其护理假(乡级2天,县级5天,县级以上7天)视为出勤,多余的天数视为事假(特殊病例除外)。但自己要请好代课人员,并负责代课经费,其家属如是教师,出勤照扣不误,当月扣完为止。

4、刮宫、引产假(刮宫7天,引产15天,含节假日)。女教师第一次请此假,自己请代课人员,学校付代课费,视为出勤,其医疗费自付。享受这种待遇,每位女教师终身只有一次,若出现第二次一切费用自理。

5、病事假、旷工等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6、每位教师每期有2天公假,不扣绩效和考核分。

7、婚丧假按文件执行,若丧假在临终之日到出柩之日超过文件规定可以续假,视为公假。

8、一学期以来,没有请过病事假、没有迟到、早退现象的教师学校将奖其全勤奖50元。

以上违规所得收入全部为学校所有。

推荐第8篇:出勤、加班、请假制度

出勤、加班、请假事宜的相关规定

一、员工应按规定出勤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

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1小时的

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

扣1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罚3天基本工资;一个月内连续旷工

3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

10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一次罚

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睡岗一次罚款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

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三次者,视为旷工半日;

7、生产一线的员工需凭加班通知单,方可记加班;非生产线的员工需凭部门

主管的加班申请单,方可计加班。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充一天,多余部分由公

司发给加班工资;)

二、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

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

明(疾病证明书及建休单),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

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

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7、员工需要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主管审批,请假在2天以

内由直接上级主管审批,3天以上(包括3天)经直接上级主管审批之后递交给总经理审批,审批之后将请假条交到行政人事部保存。

8、因突发情况或急病等未能上班需电话通知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口头请假,并经得同意之后,方可请假(若未经得同意休假的,按旷工处理),并于返公司当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假手续;手机短消息请假无效。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9篇:七年四班出勤制度

七年四班出勤制度

1、每天早上7:10准时进班,7:20前必须到班,迟到者每次扣1分。

2、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迟到者每次扣1分。

3、无故不来上课者每次扣2分,并通报批评。

4、全月无违纪者加2分。

注:扣一分者当日班级值日一次;一周内扣两分者,写自我检讨书(不少于500字),向全班宣读;一周内扣两分以上者,班主任老师与家长联系沟通,监督其改正,并写下保证书,向全班宣读。

推荐第10篇:员工出勤加班制度

关于《员工管理制度》细则

为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规范出勤、加班、调休及工作纪律,从而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

1、正常工作时间

(1) 周一至周五8:30—12:00(上午),13:00—17:30(下午)。 (2) 员工就餐及休息时间为:12:00—13:00。

2、加

(1) 加班的原则:

a加班实行协商制,公司安排加班前应事先征得员工本人的同意。 b紧急情况下的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必须服从。 c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时间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2) 加班申请及审批程序:

a基层员工:申请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确认签字→直接上级初审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b中高层员工:申请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确认签字→由办公室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 c加班审核人审核签字后将《加班申请单》交还申请人。 (3) 提交《加班申请单》的时限:

a工作日加班:申请人须在当天17:00前将《加班申请单》提交办公室。

b双休日加班:申请人须在当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将《加班申请单》提交办公室。 c固定假日加班:申请人须在国定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将《加班申请单》提交办公室。 d特殊情况下临时加班者可即时申请,无法即时申请的,可在加班后的二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 e仓库员工加班仍须提交《加班申请单》,并于周一将《加班申请单》统一缴至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审核实际加班时间。

(4) 实际加班确认:

a加班安排负责人、加班审批人、考勤监督人应对实际加班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b员工加班应考勤,并如实记录考勤时间。

c《加班申请单》与实际加班情况不一致时,以实际加班确认为准。

d员工必须在加班后3天内将《加班申请单》缴回办公室,加班审批人和考勤监督人对实际加班情况进行确认,加盖“考勤监督专用章”后有效。

(5) 加班的效力:

a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申请,否则一律不计为加班。

b员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将《加班申请单》缴回办公室进行实际加班确认,视为放弃加班权益(调休或加班费)。

c员工未事先进行加班申请及《加班申请单》未经实际加班确认,加班的考勤记录不能作为加班的依据。

d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而自愿延长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e员工为争取业绩更优秀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f如加班时未考勤,且未向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的(书面说明必须有证明人或证据),不计为加班。

g加班期间离岗时间、餐饮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h加班时间违反工作规范或不符合工作标准导致返工的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i其他不予批准的加班申请,不计为加班。

(6) 超出每周法定工作时间总额,才能核定为加班。周

六、周日加班累计不得超过10天,否则必须强制调休。

3、值班:

(1) 值班不属于加班,公司因安全、消防或工作需要,可安排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值班。 (2) 公司安排相应时间调休或每天给予相应的值班费。

(3) 值班员工必须在值班后3天内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及考勤监督人加盖“考

1 勤监督专用章”后有效,作为给予调休,或支付值班费的唯一依据。

(4)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填写《值班确认单》,视为放弃值班权益(调休后值班费用)。

二、考勤

1、员工应8:30以前到岗,并在考勤仪上记录出勤时间。

2、员工不得委托他人报到,也不得代别人报到。

3、因工作需要,员工上班或下班时无法直接在考勤仪记录出勤时间的,须事先经直接上级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由办公室记录出勤时间。

4、外勤人员每天早晨必须8:30前到岗,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要向直接上级说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在3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报备。如超过时限,将作为迟到或者旷工处理。

5、早上8:31—9:30;下午13:01—13:30到岗者为迟到。

6、中午11:30—12:00;下午17:00—17:29已擅自下班者为早退。

7、当月累计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50元;第二次扣全勤奖50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金每次50元。

8、迟到、早退员工须在违章后当日向办公室作出书面检讨。

9、应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造成的迟到、早退,不扣减奖金。

三、调休:

(1) 调休应以基本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调休不减任何待遇。

(2) 调休申请及审批程序:申请人填写《调休申请单》并确认签字→直接上级初审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考勤监督人加盖“考勤监督专用章”后有效。

(3) 员工可缩短请假时间(不可延长),但必须在上班首日报办公室负责人及考勤监督人确认盖章。 (4) 请事假连续1—2日,须提前1天申请;请事假连续3天以上,须提前2天申请。

(5)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6) 请事假以1个小时为最低计算单位,每人每月限1天;请事假超过1天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共同审批,但全年限12天。

(7) 请事假期间无任何待遇,事假当月无全勤奖金。

(8) 调休须在本年度内使用,不能延续至下一年度,否则试为作废。

四、本《员工管理制度》由办公室执行,并由专人负责全程监督。

五、本《员工管理制度》自2011年3月19日起执行。

第11篇:公司出勤制度(暂行)

考勤制度

(2014年试行版A)

一、出勤

1.上班时间:09:00-18:00

午餐(休)时间:12:30-13:30

晚餐时间:18:00-18:30。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出勤记录进行提取,此考勤表将作为员工月度薪酬制作依据,与当月薪酬挂钩。

4.忘记打卡处理:忘记打卡者需在当月内到前台进行登记,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交人资行政部备档。每月忘记打卡超过5次者,不计算全勤。

5.迟到:每月累计迟到(超过30分钟)前三位将登上“大咖榜”,进行公布。

1) 月度累计迟不超过15分钟,当月视为全勤。

2) 月度累计迟到大于15分钟,少于60分钟(含),需要在考勤公布3天内完成“集赞”交人资行政部,可豁免扣除全勤,(集赞:集齐公司20人签名同意豁免);并以平时加班时间抵扣(以0.5小时为单位扣减,最高每月抵扣1小时)。

3) 未集齐签名及没有平时加班抵扣者,不计算全勤。

4) 月度累计迟到超过60分钟,不计算全勤。

5) 单日迟到超过60分钟,无任何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且未进行报备者,按当天缺勤处理,扣除当日薪资的50%及不计算全勤。

6.早退者按当日缺勤处理。

7.外勤:需到前台填写《外出登记》。

二、请假、休假

1.事假:员工休假需提前填写《请假条》,3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资行政部备档;3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后交人资行政部备档。未经准假而擅自不出勤者视为旷工。

2.病假:需提交相关的医院证明(病历、药单发票、休假建议书),否则按照事假处理,每月2天(含)以内的病假时间发放日工资70%,2天以上按事假处理。

3.补休:补休需要提前填写《请假条》,补休按1小时为单位计算。

4.部门主管休假需由总经理审批并报备人资行政部。

5.未能于事前填写请假单的,应于当天10点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报批部门负责人、人资行政部,

并于假后上班1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事假时间扣除全额工资。

7.连续旷工达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将视为重大违纪,作辞退处理,不获得任何经济

补偿。

人资行政部每月8号(如遇节假日顺延)发出考勤记录,请各位于3天内对各自异常出勤进行处理,逾期将按事假处理。

(人资行政部报备电话:189 0226 3606邮箱:hr@chocoteddy.net)

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生效,特此通知!

广州新元素商贸有限公司

人资行政部

2014年6月

已阅《考勤制度(2014年试行版A)》,并承诺遵守执行。

第12篇:考勤打卡与出勤制度

MEILEDI KTV

人事劳动政策

本公司的人事政策重视培训及发挥员工所长,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定期评估,使员工了解其优点及不足。当较高职位有空缺时,将根据员工之表现给予优先晋升的机会。为巩固员工之间良好关系及解决人事上的问题,公司制定了有关程序政策,请员工参照执行。

此手册载有公司之基本资料及有关劳动条例,请员工仔细阅读以作参考。

第一条.招聘标准: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了解其对岗位适合与否而定,并以该岗

位的标准要求实务及有关工作经验为甄选的标准。

第二条.聘用方式:本公司聘用员工均为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除外。新进员工经核准聘

请后,应于2日内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1.个人简历表及个人学历证。

2.交纳个人工作服装保证金。

3.劳保指定医院的体格检查表。

4.签定服务劳动合同。

5.上缴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最近1寸上半身正面照片2张。

6.办理其它经公司指定相关手续等等。

第三条.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条款在合同内已详细列明,员工在签合

同时必须仔细阅读及签名。

第四条.体格检查:凡受聘的公司员工,受聘前须到公司指定的防疫站体检,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对患有传染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公司有权调第五条.试用期(实习期):聘请员工除特殊工种经总部核准外,须经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

期内,本部门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合同工,若乙方(员工)的

劳动能力及工作表现未能符合甲方(公司)的要求,甲方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

过一个月)或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如若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星期以上通

知乙方。

第六条、员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录用:

1.曾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2.故意隐瞒本人真实身份、欺骗、不实事求是者

3.经体检身体不合格者。

4.视力为不正常者。

5.年龄未满18岁,无身份证明者。

6.曾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7.不符合岗位条件、不遵守职责者

第七条、人事异动:

1、公司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人员时,员工应无条件接受;

2、所有员工根据其个人特长、工作性质、工作技能、符合行政人事部门岗位编制的前

提下可以书面申请岗位调动和职务调动;

3、人员调动需经得原部门经理和调任所在部门经理的同意、意见批签后由人事部审核

开具调令,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

4、员工职务晋升以公司内部提拔为原则:公司坚持无论职务大小,在所须职位空缺的

前提下从公司内部优秀员工中按级别进行考核提拔,提拔后所在工作岗位须经一至

三个月的实习考核,如在实习期内本人确实无法胜任此职务须恢复原职继续努力学习,其空缺职务另作安排。

5、职务晋升、降职∶须至人力资源部办理职务变动手续及工资变动手续,主管级以下

人员由部门提请,经人力资源部评估考核,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通知本人并公布执行;主管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发文,方可执行。

第八条 辞职、劝退、辞退和开除:

一、辞职:

1、人员离职必须提前30日向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辞职报告,按批准同意的日期开始

计算;离职人员在离职期间,须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严格按公司

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2、离职人员在离开公司前须到行政办公室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做好职务交接工作

和交还公司所发放的所有物品);应当事人职务必要时由本公司财务部人员进行

鉴定交接工作(按《公司财产管理制度》正常办理手续)。

3、辞职的人员须在两日内办妥辞职手续离开公司,逾期不予办理。员工辞职如不

按规定程序提出辞职或不告而别,其辞职申请不会被批准,公司将按除名处理,

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动离职员工,部门应于24小时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4、部门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辞职首先至经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遵照公司安

排进行交接。

二、劝退 员工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工

作期间从事兼职工作,予以劝退,人力资源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三、辞退或开除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辞

退或开除员工须由本部门领导填写 “处罚单”,经行政办公室报总经理签署意见,此种情况不需事先通知本人,被开除者不享受补偿金及月工资。

考勤及请假制度

打卡时间规定:

公司员工实行考勤卡或指纹考勤制度,考勤打卡时间为例会前后5分钟,除公司安排其他工作除外。

打卡规定:

除公司安排不能正常打上班卡时,可由主任以上主管领导授权代打卡

未正常打上班卡由当班主任签名确认。主任以上人员未授权打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计算。 下班打卡未正常打卡者影响管理依情急严重给予罚单处理。

出勤制度细则:

未正常出勤的人员10分钟内5元/次,15分钟内20元/次,20分钟以下30元/次。迟到达30分钟以上直接旷工处理,当天不得参与上班。特许情况另作处理),迟到罚警告一次。 3:未报备当班主管早退者一律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罚警告一次。月早退2次(含2次)本月提成奖金取消。

休假细则:

公休:

1:每月底最后1工作日上交下月的排班,每月2天排休,无特许情况一律不得调休。

2:调休必须提前3天向主管提出申请,经得主管级以上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调休 3:公休不作任何扣款。

病休:

1:患病员工提出病休条至主管以上人员,经得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病休,病休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本,药物治疗单,及医生建休条。三缺一做事假处理。

2急患者必须电话预先报备经理处并归司后必须补交病休条,和医院病历本、药物治疗单、建休单。缺一做事假处理。

3:班中出现急病情况,非因工急病当天上班时间为满80%工作时间,当天做病假处理,超过80%工作时间当天算出勤。以上情况需报备经理以上人员确认。

4:病假扣除当天工资和全勤津贴补助。

事假:

1:员工事假提前在1天内(含1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至主任签名批准。2天以上(含2天)内由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者做矿工处理

2:事假扣除当天工资和当月全勤奖,另1天/扣当月奖金扣五分之一计算。

旷工:

1: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月旷工累计满3次以上做除名处理 2:连续3天旷工者作除名处理,并取消当月所有工资奖金及补贴。

婚假:

1: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当值人员应结婚需要请假的公司给予带薪婚假,享受基本底薪待遇。早婚(男23岁、女21)准3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准5天,婚假需凭结婚证书并提前15天向部门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核批后方可生效;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父母、妻夫、子女)三天;

2:家庭成员去世(祖父母、兄弟姐妹)一天;

3:丧假须出具死完证明,公司给予给予有薪丧假,不扣薪资。

第13篇:销售部门出勤制度(定稿)

销售部门出勤制度

一、上班时间:原则执行公司规定的作息制度,但销售为特殊工作,作息时间为工作指导时间,请个人自觉树立为公司服务的态度。

盐城当地的销售人员每天上午7:30分开晨会,会议内容: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安排当天工作,提出需要公司或者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驻外销售人员:继续执行每两周开周会的硬性规定,原则上没有例外,每天工作内容由各办事处主任参照当地销售人员管理执行,未来各办事处硬件条件成熟可以跟整个销售部门每天上午同步开网络会议(晨会)

二、签到:

如果公司有会议或者上班的规定的,则销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签到,迟到或者不签到者罚款30元/次作为部门集体聚会费用。

三、出差:

因工作需要出差,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到财务办公室领取出差申请单,逐级审核签字后,办理预领差费等手续,返回后,凭报销(公司制度)。

四、事假:

员工因私请假,以书面报告申请,一天内由部门领导批准,两天(含两天)以上由部门领导审核,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病假:

员工因病休息应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诊断证明(病假条)否则按事假处理。

六、旷工:

员工不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三天以内(含三天)者,视情节处罚,并停发一切补贴。

第14篇:骡坪小学教师出勤制度

骡坪小学教师出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到校、到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并在出勤管理处登记。

二、考核办法

1、出勤管理者坚持每天掌握教师签到情况、各种集会到位情况;每周周前会公布教师上周出勤情况。

2、教导处每周五下午将教师的课堂巡查情况交出勤出管理处便于统计。

3、教师的出勤情况纳入期终200元的全勤奖和年度考核。(凡出现一次请假或迟到、早退、旷工就不计全勤奖)

三、作息时间及请假要求:

(一)作息时间

1、秋季上午: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和班主任于8:20以前必须签到。其余教师必须在8:40分签到。下午全体教师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在3:30以后签到,星期五在3:10分以后签到。春季上午: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和班主任于7:40以前必须签到。其余教师必须在8:20分签到。下午全体教师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在3:30以后签到,星期五在3:10分以后签到。

2、教师周前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并安排好自己工作,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委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行安排。

6、婚、丧、产等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全期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200元。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及旷升旗学生集会到位一次扣1分,旷一天扣5分,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不扣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15篇:柳坪小学教师出勤制度

柳坪小学教师出勤制度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规范化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1、到校:所有教师,必须于早自习预备铃之前到校。

2、离校:教师必须在下午第二节课放学之后方可离校;星期四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会议完成之后方可离校;学校集体活动,活动宣布结束后教师方可离校。

二、迟到、早退、旷课

1、迟到:规定到校时间之后至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之前到校者视为迟到。

2、早退:规定离校时间之前离校者视为早退。

3、旷课:上午第四节课上课之后尚未到校者视为上午旷课(半天)。下午第一节上课之前就离校者,视为下午旷课(半天)。无故全天不到校者,视为旷课一天。

4、无特殊原因,上班期间教师不得无故离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与教育教学或与学校组织的活动无关的事情。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具备假条,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学校批准。(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必须先电话请假,并于事后补办有充分理由的假条。)

2、事假:每位教师每学期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

3、病假:50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请病假不得超过四天;

50岁以上的教师每学期请病假不得超过六天。请病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医院盖章的病假条;住院治疗的还必须出具住院时间及出院证明书)。

4、公假:因公事、学历提高以及学校排出的外出,以公假计。

四、星期一的朝会活动,早自习辅导,中午跟班,以一节课计算,星期四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以2节课计算,其他集体活动以活动方案中确定的课时节数计算,缺席以旷课论处。

五、违反出勤制度的惩罚:

1、迟到、早退按节数计,迟到、早退每节扣1元;旷课半天扣10元,旷课一天扣15元。

2、有课的教师必须于正式上课铃响之前进入教室,上课迟到一次扣1元,提前下课一次扣1元,旷课一节扣2元,未经教导室同意私下调课,调课双方每人一次扣2元。

3、教师请病假、事假超过学校规定的,事假一天扣10元,病假一天扣5元,并以之做顶补教师的工作补贴,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任何教师不得在校内和上班期间,参与打牌或其他赌博活动,发现一次扣20元并在教师会上做书面检导。教师在办公室内不能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

5、教师因违反出勤制度,在学月师德考核和学月教学

考核的扣分按师德考核细则和学月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

6、凡能保证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师可与学校签订教育教学保证书,学校可以不对其进行考勤。

六、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于2011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1.2

第16篇:出勤考核和请销假制度

泾川县农牧局出勤考核和请销假制度

(2014年1月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组织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二、出勤考核:

1、出勤考核对象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包括局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

2、出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出勤考核以各单位为主,并实行日记载、月公布、年终汇总。各单位要做好签到记录,签到必须有专门的签到簿,由干部职工本人签字,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签两次,上午签到时间为8:30前和12:00,下午签到时间为2:30前和6:00,不得补签、委托他人代签或下班前提前签到。干部职工下乡或出差,要有专门的记录簿。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各单位出勤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由主持局机关工作领导负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对督查和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签到和出勤统计工作,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出勤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在5日前将出勤统计表送局办公室审核存查。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电话请假或代为请假。假满后要及时销假,因特殊原因需超假的要事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续假。领导未批准、假满后不及时销假、出差或下乡归来后次日不按时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1、局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5天以内由局长批准,5天以上由局长签字后报组织部审批。各单位其他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2-3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主持局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4-5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局长审批;5天以上由局长签字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审批。

2、其他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本单位负责审批,3-7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主持局机关工作领导审批;8-15 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局长审批。15天以上5天以上由局长签字后报人社局审批。

四、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罚:

1、局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次,罚款1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40元;旷工一次,罚款80元。

2、局里在督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由局办公室汇总,属局机关的,由局财务室负责收回。属各单位的,财务室在拨付绩效工资时从该单位总额中扣除罚款,本单位按名单进行兑现;农经局、农广校、种子站属县财政直接拨付工资,罚款由单位收集后统一交局财务室。各单位的出勤考核处罚,由本单位进行兑现。

3、在局里组织的督查和抽查过程中,本单位有1名负责人或1/5以上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或2名以上干部职工旷工的,除进行必要的罚款和通报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组会上进行书面检讨,检讨两次以上的、一年内被局党组通报3次及以上的或被上级纪检部门通报的单位,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4、干部职工一月内迟到、早退4次或旷工2次,或者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8次或旷工4次,除进行必要的罚款和通报外,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书面检讨。连续旷工超过3及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处理。

五、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在干部职工管理中敷衍塞责、管理松懈的单位负责人,

局党组要进行约谈,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六、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本制度下发前局党组制订的请销假制度同时废止。

第17篇:太石学区教师出勤制度

太石学区教师出勤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的组织纪律性,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狠抓学校的内部管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我学区在继续推行“三化”(管理规范化、检查经常化、考试严格化)、“两结合”(平时检查与期末兑现责任书相结合、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位教师尽量做到无事不请假,有事少请假。

二、每位教师每学期可享受4天事假,5天病假(病假每天必须有乡级医院50元以上的处方),超过者按照第四条对待。情况特殊的需经过学区校长签字,县教育局审批,按照《太石学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三、

1、李家山小学、何湾小学教师请假须向校长提出申请,许可后落实代课代班人员,认真填好请假条,由本校校长审查签字,办理相关手续;教师准病、事假3天,超过3天,须向学区校长请假,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旷职。;

2.李家山小学、何湾小学校长请假须向学区校长请假,办理相关手续;

四、事假每超一天,公办教师扣40元,代教扣2元,病假(每天必须有医院50元以上的处方)每超过一天,公办扣20元,代教扣1元,否则每天扣款40元,代教扣款2元。

五、例会请事假扣10元,请病假(有20元以上当日医药处方)可按照病假对待,旷例会扣20元(婚、丧、产、公差除外)。

六、在上班及临时性工作期间,未在教师集体办公室办公的经劝说屡次不改的、每次罚款5元,办公室值日教师在上早操之前将办公室彻底打扫、确保教师全天饮水及办公室环境整洁,违反者罚款5元每天。

七、旷早操、课间操、学生集会每次公办教师扣5元,代教0.1元;旷升降国旗仪式公办扣5元,代教扣0.1元;旷周末总结会(当日全天请假者除外)每次扣10元,代教0.5元。

八、请假人所任课程由带课人接任并酌情上课,代课金每节5元,由请假人支付。公差由学校按5元补助(中心小学)。

九、旷职者每日扣除日全额工资的2倍,并扣除年度考核总分1-5分。旷职累计10日以上,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十、危重病人和住院病人必须到县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住院病人以住院结算单复印件为准,危重病人以县级以上医院批示为准。)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可不扣款。未住院治疗而在家休养治疗以及其他因事不能上班者,除到县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外,每月扣800元,用于请人代班的报酬。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年度考核。

十一、女职工怀孕待产时可到县教育局办理请产假手续,可享受产假12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延长50天)的待遇。超产假按第十条对待。

本制度中未规定的其余事项以《细则》为准。

本制度自从2013年5月10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康县太石

小学校委会。

康县太石学区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

第18篇:监理部出勤请销假制度

监理部出勤请销假制度

1.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事假2天以内,由副总监批准,2天以上由总监批准,履行请假手续的,扣除当日工资。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缺勤一天按每日工资的2—3倍扣除。

2.每天早上8点到办公室坚持签到制度,不签到者以缺勤论处。

3.签到表每周由副总监审核签字,每月按规定统计出勤数填报工资表。

4.请假一律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交办公室保存(口头请假一律视为缺勤)。请假结束,必须履行销假手续。

5.请假逾期不归者按缺勤对待。

第19篇:出勤证明

出勤证明

×××同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多年以来,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从不旷课,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工作量饱满,能出满勤,出好勤。

特此证明。

涡阳县石弓学区中心学校

年月日(盖章)

第20篇:出勤承诺书

春节保勤个人保证书

为了保证春节前后的正常生产,自己决心安心工作,出满勤,干满点,不违反劳动纪律,遵守支护厂的出勤保勤制度,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春节放假期间按矿放假时间走,按规定时间及时返回,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以上是自己的决心,如有违反,按厂规处理,请领导看我的实际行动。

支护厂保证人: 2008年元月25日

春节保勤个人保证书

为了保证春节前后的正常生产,自己决心安心工作,出满勤,干满点,不违反劳动纪律,遵守支护厂的出勤保勤制度,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春节放假期间按矿放假时间走,按规定时间及时返回,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以上是自己的决心,如有违反,按厂规处理,请领导看我的实际行动。

支护厂保证人:

2008年元月25篇二:承诺书范文 2011年团员公开承诺书

公开承诺参考内容

一、作为学生团员公开承诺的基本范围: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在言行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跟党走的信心。

2、加强专业学习,提高各科学习成绩,在学习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例如诚信考试、诚实做人,考试不违纪舞弊;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使用违章电器;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出勤,认真学习;等等。

二、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个人目标和承诺,如考研,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奖学金,学科竞赛得名次等。

三、在促进学风建设、提升学院整体形象上应该做出的努力。篇三:2015年工作承诺书 2015年工作承诺书

基于公司2015年的工作情况分析,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制定以下工作要求:

1、出勤

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出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以打卡记录为准,未打卡记录按照旷工处理)

外出工作需要填写外出工作情况记录表,说明理由和事项。

每月迟到三次以上的取消当月员工福利,连续两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本年度工资提升、福利待遇及其他奖励。

每月请假超过二天、年度请假超过十五天的将不享受本年度公司所有奖励和工资提升(请假以请假条为准,事假必须说明理由,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电话请假无效,且按旷工处理)

2、工作日志

3、工作质量

根据公司新规,对于每个人进行的工作由办公室下达工作通知书,凡接手的工作要认真对待,有足够的能力从事专业工作,要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工作范围

公司是一个整体,在本职工作要做好的同时,应无条件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力所能及的事情。反之,自己的工作需要他人帮助时,要主动提出请求,以保证公司的整体运作效率。

5、工作态度 公司接到的业务及时安排,在接受工作时必须无条件的去执行,需要加班加点的有公司统一安排,对于自己分内工作一定要按时完成。处理好与同事间的关系,不制造矛盾,不搁置矛盾。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是缘分,应携手共进,互帮

互助,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不干私活不接私单,出现类似现象接受公司处罚,上缴所有所得或自动辞职。

6、车辆使用要遵守《公司车辆使用规定》,按时填写车辆使用单据,不得私自车辆外借、酒后驾车、故意损坏车辆。

7、提成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按时发放工资和业绩提成。一年累计提成在五千元以上需要个人提供税票,不能提供者公司将在提成中予以扣除税金。

出勤制度范文
《出勤制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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