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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金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35:06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股金证承诺书

证件承诺书

嘉兴市盛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作为盛运公司驾驶员/押运员,保证提供给公司的各类证件(身份证、驾驶证、道路危货从业资格证、道路危货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都是真实有效地。若提供假证(包含失效证件),由此引起车辆被相关行业部门查获,造成扣车、停运、罚款等经济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都由本人承担。因此触犯法律的,所有法律责任都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证件承诺书

嘉兴市盛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作为盛运公司驾驶员/押运员,保证提供给公司的各类证件(身份证、驾驶证、道路危货从业资格证、道路危货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都是真实有效地。若提供假证(包含失效证件),由此引起车辆被相关行业部门查获,造成扣车、停运、罚款等经济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都由本人承担。因此触犯法律的,所有法律责任都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篇2:股金证收购合同

股金证转让合同

转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转让方(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民族: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前言:

1、甲方拟通过权属转让的方式,将甲方所持有的“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社股金证”(下称股金证)权属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股金证权属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股金证及其副本原件,昆明市五华区信用社开具的股金证可更名证明原件;

② 甲方确保股金证真实有效,不得再有其他任何用途;

③ 乙方在2013年06月23日后有权办理股金证更名手续,在此之前甲方有权以乙方收购价回购此股金证。 1.2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于2013年06月23日前,甲方可回购股金证,超出此期限甲方无任何权利回购此股金证。

第二条 转让之目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股金证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股金证,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昆明市五华区信用社股金证”100%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股金证的转让价是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

第四条 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一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股金证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金证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2013年07月23日后到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社及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移交乙方。

第五条 股金证及权属转让价款之支付: 5.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把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2转让方账户名: 账户号码: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股金证进行辨别及证明,并办理公证。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股金证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股金证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股金证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及时办理该股金证及权属转让之报批手续及相应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股金证及权属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

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股金证及相应权属。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股金证及权属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股金证及权属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股金证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股金证及权属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股金证交易及变更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股金证股权及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股金证的意思表述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___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

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逾期则每日按付款金额0.5%支付甲方滞纳金。

③如甲方未于2013年07月23日完成回购此股金证相关事宜,则须在当日办理妥股金证变更手续,变更于乙方指定之户名下;如逾期则每日按付款金额支付乙方滞纳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双方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5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甲、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立即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担保方;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担保方(签章): 2013年04月23日篇3:借证件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人 身份证号 ,系xxxxx 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特许经营人,现因报税需要,特向总公

司申请借用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组织结构代码(正、

副本)、分公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财务章

以及分公司公章)。本人现郑重承诺上述所有原件及印章于 归还。在此期间,本人因使用印章及证照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与法

律纠纷均由本人承担,与总公司无关。

承诺人(加按指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篇4:开证承诺书

开 立 信 用 证 承 诺 书

本公司请求贵行开立信用证并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同意并保证,在贵行向本公司提示该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行支付/承兑应付的款项,若本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向贵行支付/承兑该款项,贵行有权自行决定对外付款或承兑,并主动扣付本公司在贵行的帐户;若本公司帐户余额不足而迫使贵行垫付资金时,本公司承认贵行所垫付资金之本息,并按贵行要求承担清偿责任。

二、本公司保证承担贵行或贵行的代理行因开立该信用证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或蒙受的一切损失。

三、本公司授权贵行可通过本公司在贵行帐户支付上述款项、利息、费用及一切支出,而无须事先通知本公司。

四、本公司保证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进口、装运、储存和外汇管理方面的规定、法令和制度,并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向贵行提供进口许可

证和贵行认为必需之文件。

五、本公司同意,贵行或贵行的代理人在办理该信用证业务时,根据国际惯例查看汇票和单据等有关文件是否符合该信用证的规定,而

对下列事项不负任何责任。

1、货物本身的任何情况;

2、由于通讯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

3、汇票和单据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贵行因本公司批示不明确而造成的错误或翻译错误。

六、本公司同意,在本公司未付清该信用证项下的贷款以前,代贵行保管、存仓、保险或销售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并在收到货物款项 时,立即交予贵行。

七、本公司保证,按贵行要求的方式和范围办理该信用证项下货物所必需的一切保险及任何保险项下可能出现的索赔,并在收到保险金

时立即交予贵行。

八、信用证项下货物运抵后,贵行有权将其以贵行名义存仓投保,但无义务必须采取上述行动,贵行亦无须对忽略存仓保险所引起的任

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九、本公司同意,在信用证项下货物运抵后,如本公司仍不付款赎单,贵行有权决定处理或出售该货物,以出售所得抵偿本公司所欠贵行的任何债务,出售所得若不能抵偿本公司所欠债务时,贵行可以用任何方式向本公司追讨。

十、本公司保证在要求贵行出具提货担保的同时,将相关货款付至贵行。

十一、本承诺书授予贵行的权利和权力,并不影响贵行对现在和将来持有的本公司的其它抵押品的权利和权力,无论本公司的地位、章程或机构有任何变动,本承诺继续有效。

十二、本公司同意贵行根据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本信用证项下一切事宜。

三、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单据,经本公司接受同意付款后,即为最终付款,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贵行无追索权。

十四、本公司同意承担开立该信用证的一切风险。无论货物是否到港,或因战争灭失,或因政府法令的限制禁止进口,或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本公司都将根据贵行的要求支付/承兑该信用证项下规定的应付款项。

十五、本公司预留贵行之财务印鉴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贵行可凭其中之一开立信用证及受理与该信用证有关的一切业务。

六、本承诺书一切条款和有效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论、纠纷,提交法院裁决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 申请人签章(公章、法人章) 日期: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篇5:开证申请承诺书

application for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to: hua xia bank co.,limitied subject to icc unifor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latest version), and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 《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

担保合同编号、名称

□ 《信用证开证合同》编号

担保合同编号、名称

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依法办妥一切必要的进口手续,兹谨请贵行为我公司依照本申请书所列条款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并承诺如下:

一、同意贵行依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新版本)等办理该笔信用证业务,并同意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该笔信用证项下人民币和外币结算均通过贵行办理。

三、根据贵行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贸易合同等文件及资料,并确保有关贸易合同等文件及资料的真实、

合法、有效。

四、我公司保证向贵行交付开证金额与溢装金额(如有)之和 %的保证金,并承诺对贵行所负债务履

行偿付义务。本条所称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项下应付货款、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因贵行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我公司应付的逾期利息及复利(均按 %的利率计收)、违约金、赔偿金、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及贵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如信用证需修改,由我公司向贵行提出书面信用证修改申请书,由贵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

修改。我公司保证支付因信用证修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

六、我公司收到贵行开出的l/c、修改书草稿后,将及时与原申请书核对,如有不符之处,保证在接到草

稿之日起一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行,如未通知,当视为确认无误。

七、在贵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贵行办理

对外付款/承兑/确认延期付款/拒付手续。若我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贵行,则贵行有权自行决定办理对外付款/承兑/确认延期付款/拒付手续,我公司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八、我公司如因单证有不符之处而拟请求贵行拒绝付款/拒绝承兑/拒绝确认延期付款时,将在贵行《对

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贵行提出书面拒付请求及理由,一次列明所有不符点,同时将贵行交给我公司的全套单据、资料全部退回贵行。对单据存在的不符点,贵行有独立的最终认定权和处理权,贵行有权确定是否对外付款/承兑/确认延期付款,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九、如我公司申请开立的为即期信用证,且贵行认为单证无不符点时,我公司承诺在贵行发出《对外付

款/承兑通知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后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向贵行付清所有款项及有关费用。如我公司申请开立的为远期信用证,则我公司在付款到期三个银行工作日前,向贵行付清所有款项及有关费用。

十、对外付款时,贵行有权从我公司在贵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直接划收和/或从我公司在华夏银行系统

开立的其他账户划收。如我公司未付清应付款项,则贵行有权行使追索权、担保权或采取其他措施实现债权。 十

一、我公司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将事先书面通知

贵行。

十二、我公司将承担由于开立信用证所基于的基础合同发生纠纷或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贵行损失的有关

法律责任。

十三、信用证开立申请书及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中应当用英文填写的部分一律用英文填写。如用中文填写而

引起的歧义,贵行概不负责。

十四、因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负责。

五、贵行已应我公司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我公司已全面、准确地理解本申请书的各项条款。我公

司特作出上述承诺,并严格遵守。

十六、是否接受我公司的开证申请,由贵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本承诺书与正面开证申请书为一份完整文本。

推荐第2篇:股金挂失证明

证明

本人于股金 单据号为NO.因本人不慎将其丢失,并于月挂失,现已到期,申请支取,本人声明原单据作废,若由此单据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由本人承担。特此证明。

注:后附有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人:

经办人:办理时间:

推荐第3篇:股金转让协议书

股金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壹拾万股(100000股)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转让方)自愿将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认购的投资股壹拾万股(100000股),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同时,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行使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股东权利。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投资股壹拾万股(100000股),并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述股金转让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三、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的投资股壹拾万股(100000股);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每年度分配的红利,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推荐第4篇:股金的理解

对股金改革的思考

自从大荔县信用联社在2007年以来成立为独立法人来,针对信用社以前的许多问题:例如各项业务经营拓展、依法合规管理、费用合理化运用、员工福利薪酬、办公室自动化等制度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也会伴随着一些问题随之而来,像类似股权的问题使我们不得不放慢改革步入农合行的步伐。

在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县联社就将股金问题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规范股金;随后又在以后每年的工作中有关于股金问题提出,并要在吸收大股东和清退小股东的股权上足够重视,也做了不少的的工作目标,但是效果不大明显,或是说没有达到应该取得的成绩。

针对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的问题严重性总结如下:

1.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结构具有很大的分散性,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基础是众多的小股东组成的相对均等化的股份。这种股权结构虽然可以保证农村信用社社员比较均等地行使民主权利,但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角度来看,这种产权结构的明显不合理。在现代股份制企业和银行中,股东实际上是分层的,大股东在公司因利益重大,会主动关心和介人公司管理,并通过董事会制度予以实现,属于“积极股东”。小股东在公司利益有限,不会积极介人公司管理和决策,属于“消极股东”。小股东的决策权是消极的、滞后的,对公司管理层的日常监督实际上是由大股东来执行。在农村信用社中,因为缺少大股东的存在,小股东对信用社的监督代价太高,任何单一股东对农村信用社管理者的监督均不到位,经营偏离了社员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而代之以经营者利益最大化,在社员行使表决权时,由于是一人一票制,不能使具有决策能力又具有较大利益的社员在农村信用社重大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降低质量和决策效率。所以这些,就是复杂不清的股权结构,产权不明晰。

2.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具有封闭性。由于农村信用社股份仅限于特定区域的社员,社员股份结构的封闭性使农村信用社的资本规模不能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及时扩充或收缩。由于投票权分配和政府行政主导等方面的原因,投入资本多的社员并不能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和管理权,有投人能力的社员没有增加份额的动力。

3.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具内部产权主导特征。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中内部股权占主导地位是长期存在的事实。直接导致了外部社员(股东)对经营者监督的弱化,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使农村信用社制度方面行政主导的烙印明显,使决策者可以无视股东权利,随意安排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制度。

4.农村信用社管理的行政主导明显。农村信用社“官办”色彩严重。由于基层农村信用社主要领导层是任命制,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不需要对社员负责,社员事实上缺乏对管理者管理监督的渠道,无法行使法律所规定的社员权利,社员的民主权利成为一种虚设,内部人的利益高于社员利益。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了经营者占有的主要资源,经营者本身的利益严重侵蚀了农村信用社和社员的利益。行政化导向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中的内部股占主导地位所致,省级联社成立后,这一制度上的安排,使政府无疑成为农村信用社产权的代表者,并有权利委任管理者来进行管理。在目前条件下,这一制度安排又成为最适合农村信用社生存与发展的模式选择。

推荐第5篇:股金转让协议书

 信用社(银行)股金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见证方(营业网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受让方)在符合农村信用社入股社员(股东)条件的前题下,甲方(转让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认购的资格股 元、投资股 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信用社本年度分配的红利,由 方享受。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资格股 元、投资股 元,并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一次*付清上述股金转让款 元。

三、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必须在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股金转让 登记,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甲方收回股金证书,向乙方发放股金证书。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金转让款后,协助乙方在信用社办妥股 金证书。同时自股金证书办妥之日起,乙方享有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的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见证方和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股金转让协议书

股金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见证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转让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认购的投资股

股,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同时,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行使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权利。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投资股

股,并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述股金转让款

元。

三、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的投资股

股;

1 信用社每年度分配的红利,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见证方:

乙方:年

推荐第7篇:股金管理之我见

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之我见

农村信用社的设立,首先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原始的资金来源,即资本金。农村信用社资本与一般企业资本不同,它在全部资产中相对比重较低,但它的绝对数额大。资本是农村信用社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前提。所谓农村信用社资本是指农村信用社股东为赚取利润而投入农村信用社的货币资金和保留在农村信用社的收益。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资本主要是股东自愿入股的股金,农村信用社想要进一步稳固产权制度改革就必须增加资本数量,就要增资扩股。增资扩股为什么如此重要?在增资扩股中又会存在哪些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准确认识农村信用社股金的基本职能、严格遵循股金的管理原则以防范控制股金管理风险。

一、股金的基本职能

(一)取得开业资格的基本条件

农村信用社是金融中介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一份子,其经营的成败会影响到国家的经济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农村信用社通过增资扩股使资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取得监管当局的营业许可证,必须要满足一定金额的股本金要求。如:(《关于农信社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3‟12号)第

二条范围和条件中第四款规定“统一法人后股本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并使核心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2%。”

(二)取得信任资格的基础

信者立行,合作共赢。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利润主要是依靠让渡货币使用权而取得的,是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差额,是一种信用角色转换并产生利息的经济活动。信用贯穿了农村信用社存贷业务的整个过程。如果一家农村信用社资本(股金)充足、硬件设施先进,就能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可,提升信用社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存款人将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就会产生一种好形象的广告效应即:“资本(股金)充足—社会公众认可—知名度提高—吸引更多存款人—存款额增加—获利机会增加—利润提高—社会公众更加认可—知名度更高”的良性循环。反之,存款人就不愿到农村信用社存款。

(三)是接受监督管理的必备条件

农村信用社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它是负债经营的,营运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存款人,这部分资金要还本付息,而且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当下世界经济动荡,我国通货膨胀明显,货币利息率有不断上涨的趋势,加大了经营成本。农村信用社获得收入的主要途径是:运用资产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

入。虽然现在中间业务越来越广泛,涉及区域较大,但主要还是靠前一种收入,因此农村信用社存在扩大资产经营的冲动。在资产经营过程中资产所要承受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资产规模越大,损失风险就越大。假如损失资产超过资本金所能承担的范围,农村信用社就要面临重组或者破产了。

监管当局为防止信用社破产对存款人利益及农村金融体系的危害,就要限制农村信用社资产的投放过度扩张。如:银监会对农村信用社规定:“最大一户贷款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30%,最大十户贷款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50%。”又如:“《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参考《巴塞尔协议》规定。因此,拥有充足的资本是扩大资产经营的充分条件,是接受监督管理的必备条件。

二、严格遵循股金管理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

统一管理原则是要求股金必须由统一法人机构进行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及《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信用社设立机构网点应当按照规定对其分支机构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拨付各分支机构网点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股本总额的60%。”

(二)控制管理原则

控制管理原则是要求股金未经上级联社批准不得随意增减变动。农村信用社筹集的股金在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或者随意增加,投资者依法进行转让除外。

(三)资本充足率原则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是保证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须的资本比率。例如: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农村合作银行核心资本率不低于4%;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核心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2%。

三、防范控制股金管理风险

目前,部分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中存在几点问题:

(一)存在股金不稳定现象

《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的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持有的股金,经理(董)事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 股金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退股需满足: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年未亏损;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或退股后依然能达到规定要求;

3、社员(股东)提出退股申请;

4、在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

5、经理(董)事会同意。但是股金波动过大会导致资本总量和资本结构发生很大变动。因此不应轻易退股,应使股金总量和结构保持相对稳定。

(二)存款化股金是股金不稳定的因素

信用社人员为了完成增资扩股任务,在存款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信用社员工直接将客户的存款转为股金进行办理。这种存款化的股金转让频繁、存取自由;股东的各项优惠权利并没有完全落实。这使得股金与存款没有太大差异了。

(三)股权结构不合理

农村信用社投资股少、资格股多;法人股少、农民股多;大股东少,小股东多;真正意义上的股金少,存款化股金多。目前,农村信用社入股的股东还是大量的农民,股东分散。绝大多数农民对信用社的经营状况不关心。据了解,农民入股存在两种形式:一是信用社员工宣传不完整,农户不了解股东责任和权利的情况下入股。二是农民有意图的入股,为了高额分红或套取信用社贷款。

(四)老股金清理不彻底

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信用社改革期间股金上线时存在疏漏,股东的真实身份信息与综合系统中不一致,加大了核算难度,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五)经营风险或将增大

增资扩股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壮大了,由于利益驱使,投资冲动也会增强。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业务种类较少、创新能力较弱、资产结构较单

一、经营手段较落后、经营范围较狭小等因素,很难需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股权分散、股权结构不合理、约定分红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形成真正的投资人约束机制。投资者并不关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过程,因此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上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后的经营风险或将增大。

防范控制股金风险主要措施是:

(一)严格股金转、退股的管理

1、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有关要求,理事会对社员转股、退股申请进行审批;

2、股金转让申请书应规范填制,包括募股机构意见及信用社意见,理事会意见及签名;

3、股金转让协议书应填写规范,包括转让人、受让人签字;

4、不允许直接涂改入股人姓名办理转股;

5、转股应作账务处理。

6、严格股金证退与入;

7、用内部户专用凭证作股金转让的原始凭证,转股资料应有股金转让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8、按月登记转股对应关系明细表;

9、按时上报股金转让请示,县联社理事会转股批复;

10、转股、退股应有受让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真实转股申请书、协议书;

11、禁止违规垫付退股股金。

(二)增强股金分红的管理

红利必须对股东本人支付。股东分配的红利,按规定由信用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统一股金红利的分配标准,杜绝重复分红、超标准分红等各种形式套取股金红利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股金投入、改善股权结构

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合法合理配置股权结构,制止强制入股,以存入股,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了解和关心。尽最大努力满足股东期望的回报率。逐步清退存款化股金,弱化内部人控制,使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四)接受第三只眼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一是突出重点,要把合规性监管放在首位。充分接受来自社会的媒体、社员、股东的监督,建设农村信用社第三方审计制度,形成第三只眼监督,并注意防止外部监督内部化。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有利于增资扩股的建议

(一)保证入股社员享有的权利

根据《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获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

惠权,享有股金分红和参与其他形式利益分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转让股金和优先认购股金等。”对待入股社员(股东)贷款的问题,应积极给予解决,在利率、信用评级、取得资金优先权等方面真正突出社员(股东)区别非社员享有的权利,确保股金保持相对稳定,避免负面影响,以防“破窗效应”。这样才能使原有的社员(股东)对农村信用社股金有较好的印象,稳定股金额度,从而吸引潜在的客户入股。

(二)疏通股金流转渠道

根据《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投资股不能退,资格股须满足严格条件后方可申请退股,资格股允许赠予、继承和转让。”目前大部分信用社存在退股现象。遇到退股的股东普遍存在以种种理由拖延,这并非长久之计。时间一长会使社员(股东)对我社产生不信任的负面影响,众口铄金,影响信用社的声誉。农村信用社可以以法人社为单位,建立 “股金流转信息公开表”,在政策范围内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股金转让流程,并定期将各网点上报的入、退股信息整理后,在各营业场所公布,公开承诺办理时限,为出让、受让双方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广开渠道,并做好过户等服务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化解股金支取

遭遇的政策难题,又能满足群众的入股愿望。形成一个有退有入的绿色股金。

姓名:曹俊玉单位:富锦信用联社二道岗信用社职务:委派会计地址:黑龙江省富锦市二道岗信用社电话:

13846101949

推荐第8篇:垣曲县农村信用社股金报告

垣曲县农村信用社 关于对股金管理风险排查

的工作报告

县联社:

为加强全县信用社股金管理,保护农村信用社和入股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县联社下发《股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11年9月1日县联社会议精神安排,我们分为第六组,组长:靳玲玲

成员:王君,负责排查英言信用社,蒲掌信用社,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股金证的管理情况

1、股金证的清理情况

英言信用社和蒲掌信用社营业网点营业室、档案室、保险柜、员工宿舍办公桌内无旧股金证。

2、作废的旧版股金证销毁情况

英言信用社2010年8月上缴联社作废凭证892份,00769109---00770000;

蒲掌信用社2010年8月上缴联社作废凭证1690份,00712311---00713000,00743001---00744000。

3、股金证领取和使用情况 英言信用社

2006年领用股金收据250份,分别为:2006年3月22日社内领

用50份,0000801---0000850;2006年4月17日社内领用50份,0000851---0000900;2006年7月1日社内领用50份,00001401---00001450;2006年8月5日社内领用50份,00001451---00001500;2006年12月20日社内领用50份,

00020151---0002100。

2006年领用250份股金收据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 2007年领用股金收据50份,分别为:2006年12月31日社内领用50份,0002101---0002150。

2007年领用50份股金收据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 2007年领用股金证486份,分别为:2007年3月8日刘卫生领用36份,00752015---00752050(00752001---00752014于2005年使用);2007年3月8日单爱民领用50份,00752051---00752100;2007年3月9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101---00752150;2007年3月15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151---00752200;2007年4月5日社内领用100份,00752201---00752300;2007年4月21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301---00752350;2007年5月9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351---00752400;2007年6月4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401---00752450;2007年8月27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451---00752500;年底结存1500份,00752501---00753000, 00769001---00770000。

2007年领用486份股金证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换证未在传票内装订,另外装订成册。

2008年领用股金证200份,分别为:2008年3月12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501---00752550;2008年5月8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551---00752600;2008年5月16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601---00752650;2008年7月22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651---00752700;年底结存1300份,00752701---00753000,

00769001---00770000。

2008年领用200份股金证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换证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未在传票内装订,另外装订成册,2008年7月以后当天换证在传票后装订。

2009年领用股金证400份,分别为:2009年2月18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701---00752750;2009年3月4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751---00752800;2009年3月7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801---00752850;2009年3月11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851---00752900;2009年3月16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901---00752950;2009年3月23日社内领用50份,00752951---00753000;2009年4月7日社内领用50份,00769001---00769050;2009年4月23日社内领用50份,00769051---00769100;年底结存900份,00769101---00770000。

2009年领用400份股金证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 2010年领用股金证50份,分别为:2010年2月3日社内领用50份,00769101---00770000;结存850份00769151---00770000,使用结存42份,00769109---00769150,于2010年8月上缴联社作废

892份。

2010年领用50份股金证使用8份,不存在丢失现象。 2011年领用股金证250份,分别为:2011年3月10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1101---950491150;2011年4月4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1151---950491200;2011年6月9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9501---950499550;2011年6月12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9551---950499600;2011年8月12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9601---950499650;结存850份950499651---950500000,950817001---950817500。

2011年领用250份股金证使用187份,不存在丢失现象。 蒲掌信用社

2006年领用股金收据100份, 2006年3月22日社内领用100份,0000701---0000800。

2006年领用100份股金收据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 2007年领用股金证1047份,分别为:2007年2月27日社内领用47份,748004---748050(748001---748003于2005年使用);2007年2月27日单爱民领用50份,748051---748100;2007年3月5日孟昭龙领用50份,748101---748150;2007年3月5日聂峰领用50份,748151---748200;2007年3月5日麻国文领用50份,748201---748250;2007年3月5日杨甫学领用50份,748251---748300;2007年3月7日孟昭龙领用50份,748301---748350;2007年3月7日杨甫学领用50份,748351---748400;2007年3月8日麻国文领用

50份,748401---748450;2007年3月11日聂峰领用50份,748451---748500;2007年3月11日孟昭龙领用50份,748501---748550;2007年3月11日杨甫学领用50份,748551---748600;2007年3月11日麻国文领用50份,748601---748650;2007年3月12日聂峰领用50份,748651---748700; 2007年3月12日社内领用50份,748701---748750;2007年3月18日社内领用50份,748751---748800;2007年4月5日社内领用50份,748801---748850;2007年4月20日社内领用50份,748851---748900;2007年5月6日社内领用50份,748901---748950;2007年5月6日社内领用50份,748951---749000;2007年9月21日社内领用50份,712001---712050;年底结存1950份,712051---713000, 743001---744000。

2007年领用1047份股金证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换证未在传票内装订,另外装订成册。

2008年领用股金证100份,分别为:2008年2月18日社内领用50份,712051---712100;2008年3月19日社内领用50份,712101---712150;年底结存1850份,712051---713000,

743001---744000。

2008年领用100份股金证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换证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未在传票内装订,另外装订成册,2008年7月以后当天换证在传票后装订。

2009年领用股金证150份,分别为:2009年2月22日社内领用

50份,712151---712200;2009年3月18日社内领用50份,712201---712250;2009年5月16日社内领用50份,712251---712300;年底结存1700份,712301---713000,

743001---744000。

2009年领用150份股金证全部使用,不存在丢失现象。 2010年领用股金证50份, 2010年4月28日社内领用50份,712301--712350;结存1650份712351---713000,

743001---744000,,使用结存40份,712311---712350,于2010年8月上缴联社作废1690份。

2010年领用50份股金证使用10份,不存在丢失现象。 2011年领用股金证280份,分别为:2011年3月10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1201---950491250;2011年3月18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1251---950491300;2011年4月25日社内领用50份,950494101---950494150;2011年7月23日社内领用30份,950494151---950494180;结存420份950494181---950494600,950494179---950494180。

2011年领用280份股金证使用278份,不存在丢失现象。

4、库存股金证检查

英言信用社2011年9月2日股金证余额913份,号码为950499607---950499650, 44份;950499582---950499600, 19份;950499651---950500000, 350份;950817001---950817500, 500份,账实相符,不存在提前加盖印章现象;

蒲掌信用社2011年9月3日股金证余额422份,号码为

950494181---950494600, 420份;950494179---950494180, 2份,账实相符,不存在提前加盖印章现象;

二、股本金操作环节检查

1、入股环节

不存在无客户在场情况下办理入股手续现象,柜员自行办理虚假入股业务。

2、2006年以来抹账业务 无发现股金抹账情况。

3、股金挂失情况 英言信用社

股金挂失共计12笔,金额1635元,其中:许小东,2008年3月23日挂失,金额102元,2008年4月5日解挂补证,传票内无解挂手续,责任人:杨海娟;丁群音,2008年9月12日挂失,金额307元,至今未解挂;武国民,2009年2月28日挂失,金额102元,至今未解挂;剩余9笔,金额1124元,手续齐全,符合各项规定;

蒲掌信用社

股金挂失共计11笔,金额2044元,其中:尚小良,2009年5月11日挂失,金额205元,2009年5月20日解挂补证,传票内无解挂手续,责任人:刘静;吴小燕,2009年2月11日挂失,金额102元,至今未解挂;王成秀,2009年3月6日挂失,金额102元,至今未解挂;周立鹏,2011年4月26日挂失,金额102元,至今未解挂;杨言生,2009年3月16日挂失,金额102元,2009年3月25

日解挂,补办不是本人签字,无手印,责任人:刘静;闫书文,2009年3月8日挂失,金额258元,2009年4月16日解挂,补办不是本人签字,无手印,责任人:任婉婉;剩余5笔,金额1173元,手续齐全,符合各项规定;

4、财务部门是否依据审批后的客户资料进行异地授权,是否存在资料不全的状况

财务部门是依据审批后的客户资料进行异地授权,股东资料齐全。

三、股本金管理情况检查

1、档案资料的完整 英言信用社

2006年至2009年底股金入股转让传票后均未附身份证复印件,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身份证复印件未进行联网核查。

蒲掌信用社

2006年至2009年底股金入股转让传票后均未附身份证复印件,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身份证复印件未进行联网核查。

2、股金账务核对情况 英言信用社

股本金2061户,余额3185075.05元,其中:资格股:2029户,1165606.98元,投资股:112户,2019468.07元,股金名册与股金账相符,不存在总分不符现象。

蒲掌信用社

股本金1498户,余额2608136.03元,其中:资格股:1304户,833429.45元,投资股:194户,1774706.58元,股金名册与股金账相符,不存在总分不符现象。

3、股金分红情况 英言信用社

2008年股金未分红1626笔,红利38803.22元,其中:10000元以上7笔,红利3320.09元。

2009年股金未分红2000笔,红利59893.02元,其中:10000元以上15笔,红利6325.2元。

2010年股金未分红1977笔,红利24595.39元,其中:10000元以上11笔,红利4769.41元。

未分红的股金红利全部于2011年7月上缴联社。 蒲掌信用社

2007年股金未分红544笔,红利4264.84元,其中:10000元以上1笔,红利1256.46元。

2008年股金未分红327笔,红利6198.99元,其中:10000元以上6笔,红利3176.41元。

2009年股金未分红1194笔,红利21552.65元,其中:10000元以上7笔,红利116082元。

2010年股金未分红1337笔,红利21618.97元,其中:10000元以上7笔,红利4352.41元。

未分红的股金红利全部于2011年7月上缴联社。

4、待清理股金是否存在账内专户管理,是否存在账外存储现象 英言信用社

百元以下股金在6642312241999621001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为13059.6元,不存在账外存储现象。

蒲掌信用社

百元以下股金在6642412241999621001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为62755.16元。不存在账外存储现象。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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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专业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

天台县繁盛粮食专业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把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地吸收、使用、管理合作社股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作社股金为社员股金。

第三条 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对社员股金实行“保息分红”。

第四条 按照合作制原则,对社员实行优惠。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自愿入社的合作社成员。

第二章 股金的吸收

第六条 入股对象以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为主。

第七条 社员股金是农民为取得社员资格向合作社交纳的股金。

社员股金额度一般不低于每股1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个社员不论入股多少,在管理上,只享有一票权。

在利益分配上按入股金额实行“保息分红”,即每年按不低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的百分之一百十二的利率支付股息;分红的比例为不低于合作社经营利润的百分之六十按比例分配。

保息、分红应年年兑现,不得拖欠。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用现金兑现,也可以用实物兑现。

第八条 对吸收的股金颁发股金证,并编制股金名册。股金证由合作总社统一监制,股金证丢失应及时挂失,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第九条 入股社员在合作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出售农副产品及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资金支持等方面享有优惠。

第十条 社员要求退还股金时,须由社员本人提出申请,合作社于年终决算后办理手续,并将股金、股息和红利一并付给社员。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年中退还社员股金时,只退股金和股息,不予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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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 股金的使用应当首先保证合作社的经营需要。

第十二条 合作社股金用于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产品收购、销售。

第十三条 合作社股金不准用于工资、奖金、福利、银行贷款利息、弥补亏损和抵偿债务。

第十四条 调剂使用股金应坚持互助合作、有偿使用、按期还本的原则。

第十五条 调剂使用股金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以价值相当的资产作抵押。调剂使用股金占用费率由调剂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 股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社应设立股金单独核算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办理股金的入、退和使用手续。按照股金类别分别建帐、健全股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合作社理事会要定期向本社社员报告股金管理使用情况。社员有权监督了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股金不得转让。 第五章 责 任

第十九条 对挪用、贪污股金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推荐第10篇:信用社股金转让协议书

信用社股金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权; 鉴于乙方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权;

3、甲乙双方已就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相关协议;

4、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理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理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转让方: 法定地址:

2、受让方: 法定住址:

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将其所持有的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权(股金证号: ,股金账号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 万元);

4、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第三条: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第四条:股权的转让:

1、本协议生效的当天,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股权登记部门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当天办理完毕。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权,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生效的当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拥有的股权、股金证等相关业务资料交付给乙方;

4、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本转让股权的相应权益。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股权登记部门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股权登记部门(盖章):XX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1篇:农村商业银行股金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金管理,保护本行和入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监管部门有关文件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向本行入股,应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 本行股东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 本行股东享有按规定获取优惠服务和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第二章 入股条件

第五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承认本行股东章程,承担股东义务的,均可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注册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入股,成为本行的股东。

第六条 本行股东应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

第七条 本行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入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资金不得直接向本行入股。 第三章 股权设置 第九条 本行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本行根据股金来源设置自然人股、法人股。 第十条 本行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 第四章 股金管理 第十一条 本行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股东所有权凭证和参与利益分配的依据。本行不得接受本行股金证作为质押标的。

第十二条 本行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董事、监事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3、对本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 4、获得本行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5、享有股金分红和参与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转让股金和优先认购股金;

7、本行终止和清算后依法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本行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承认并遵守本行章程;

2、按其所认购的股份向本行缴纳股金;

3、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对本行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4、维护本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行合法开展各项业务; 5、服从和履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 6、服从和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本行根据盈利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股东分配红利,但不对股金支付利息。本行当年亏损不对股东分配红利。

第十五条 本行股东持有的股金,经董事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

第五章 股金证管理

第十六条 本行签发的股金证,在明显位置以入股须知的形式,对股东应了解的事项加以说明。

入股须知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入股前应详细阅读本行章程,知晓股东的权利、义务;

2、根据盈利状况,按规定向股东分配红利,不对入股股金支付利息;

3、股东以其所持股金为限承担本行经营风险和民事责任; 4、股东退股应符合章程中规定的条件;

5、股东在股金证所列项目应如实申报,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

第十七条 本行股金证列明以下事项:

1、自然人股东列明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2、法人股股东列明法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营业执照号码、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第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金证发生被盗、遗失、灭失或毁损时,单位持介绍信、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本行办理挂失手续。

第六章 相关业务管理

第十九条 本行股金按照“统一核算、双重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股金在本行清算中心统一核算,按营业网点设立账户,并有股东股金明细账;营业网点设立股金明细账,对扩股、分红、转让、继承等事项详细记载。

第二十条 本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募集股金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建立增资扩股领导小组,拟定《增资扩股方案(草案)》;

2、召开本行股东代表大会审议拟定的《增资扩股方案(草案)》;

3、请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增资扩股方案》;

4、宣传发动并公布招股说明书; 5、预约入股工作;

6、审查拟入股股东资格是否符合本行章程,审查通过后拟入股股东填写股金认购单,缴存认购资金;

7、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将认购资金进行入账处理;

8、签发股金证给入股股东,同时向入股股东收回股金认购单回单;

9、申请修改本行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

第二十一条 本行股东根据本办法第十五条办理股权转让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1、持股人提出申请,并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同时受让人按转让价款将资金存入营业网点其他应付款专户。经本行董事会审核同意后,变更股权登记,签发股金证,由营业网点向出让人支付转让款;

2、股权转让价格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并在转让协议中注明;

3、营业网点负责收回出让人的股金证;如为部分股权转让需在其股金证上作转让登记;收回的股金证应及时交营业部做销账处理;

4、法人股转让时,如其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供其董事会决议;

5、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须填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一式四份,出让人、受让人、营业部、财务会计部各执一份,营业部凭此核算股金分户账。 第二十二条 本行股东根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申请股金证挂失时,手续如下:

1、申请股金证挂失的股东应提供有效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填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证挂失申请书》,仔细填列股东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有关情况,向其募股营业网点申请挂失。

2、营业网点负责审核申请人身份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

3、《**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证挂失申请书》一式二联,办理持失部门在第一联上加盖业务章和经办人名章后交挂失申请人收执;第二联由挂失部门,登记挂失登记簿。 4、挂失补发的股金证应重新编号,并注明“挂失补发”字样及原股金证编号;同时在计算机系统和股金明细账中修改股金证信息。

5、为了保证股东股金的安全,营业网点补发股金证的期限约定在书面挂失申请书填列7天后。

6、股东凭挂失申请书回执向营业网点领取新股金证,并在营业网点保管的挂失申请书上签注领取日期与姓名。

第二十三条 本行向股东分配股金红利时的核算要求: 1、本行根据年度会计决算盈利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与股金分红标准,经省联社批准后,及时对入股股金进行分红,股金红利分配方式分为现金红利和红利配股两种。

2、由本行营业部根据分红标准,填制股金分红和红利配股清单,详细填写股金金额、入股时间,认真计算股金红利和配股金额,经复核后填制一式三联清单报清算中心。清算中心、营业部、支行各留一份。

3、本行清算中心接到分红清单后,认真复核红利和配股金额无误后,将红利和红利配股分别下划至营业网点。

4、为了确保股金红利和配股及时分配到股东手中,本行与股东约定自然人股东分配的红利以转账方式转存至其在营业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法人股东分配的红利转入其存款账户,红利配股的登记到股东股权证上。

(1)股东的股金证上需注明其结算账号与“红利配股转入”的字样。

(2)营业网点的股金明细账上需记载股东的结算账号。

(3)红利的转存需通过计算机系统打印相应的存款凭证,红利配股的转入需通过计算机打印到股权证上,同时柜面负责人加盖经办人私章。

(4)清算中心核算股金分红的科目为“应付利润-劳动分红”;营业网点收到清算中心下划的现金分红款项后在“其他应付款-待发放股金红利”科目中核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全国总社股金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日期】1996-02-17

【法规文号】供销合字〔1996〕第21号 【实施日期】1996-02-17

【全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供销合字〔1996〕第2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金的吸收

第三章 股金的使用

第四章 股金的管理

第五章 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5〕5号文件精神,供销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社员股金是体现供销社合作经济性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84〕96号文件和商业部、财政部(84)商财联字第43号文件规定,供销社社员股金有了一定增长。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供销社改革的深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股金管理上有些不规范的做法。供销总社成立以后,从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考虑,本着有利于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原则,为使社员股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国家金融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经过调查研究,起草了《供销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并多次征求各级供销社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于1996年2月提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供销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

(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把供销合作社为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地吸收、使用、管理供销合作社股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销合作社股金分为社员股金、社员社股金。

第三条 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对社员股金和社员社股金实行“保息分红”。

第四条 按照合作制原则,对社员和社员社实行优惠。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供销合作社。

第二章 股金的吸收

第六条 入股对象以农民为主,城镇居民和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均可入股。

第七条 社员股金是农民、城镇居民和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为取得社员资格向供销合作社交纳的股金。

社员股金额度由各地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及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确定,一般不低于50元,不超过5万元。农民可以用现金入股,也可以用供销合作社需要的实物折价入股。每个社员不论入股多少,在参与民主管理上,只有一票权。社员股金永远归社员所有。

在利益分配上按入股金额实行“保息分红”,即每年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分红的具体比例在坚持安排集体积累优先增长并遵守国家制定的企业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由本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研究确定。

保息、分红应年年兑现,不得拖欠。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用现金兑现,也可以用实物兑现。

第八条 社员社股金是下级供销合作社向上级供销合作社入社交纳的股金。每个社员社均应向上级社交纳一定数额的股金,具体额度由上级社理事会确定。

社员社股金在利益分配上实行“保息分红”,办法与社员股金的“保息分红”办法一致。

第九条 对吸收的股金颁发股金证,并编制股金名册。股金证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监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印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对股金保密。股金证丢失应及时挂失,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第十条 入股社员在供销合作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出售农副产品及获得信息、技术服务,就业

第十一条 社员要求退还股金时,须由社员本人提出申请,供销合作社于年终决算后办理手续,并将股金、股息和红利一并付给社员。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年中退还社员股金时,只退股金和股息,不予分红,股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

第三章 股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 股金的使用应当首先保证本社的需要,本社使用有余时,可以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调剂使用。

第十三条 供销合作社股金用于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城乡居民生活资料供应。

第十四条 供销合作社股金不准用于工资、奖金、福利、银行贷款利息、行政管理费用开支、弥补亏损和抵偿债务。

第十五条 调剂使用股金的审批权归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调剂使用股金应坚持互助合作、有偿使用、按期还本的原则。

第十六条 调剂使用股金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以价值相当的资产作抵押。调剂使用股金占用费率由调剂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 股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供销合作社应设立股金单独核算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办理股金的入、退和使用手续。按照股金类别分别建帐、健全股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要定期向本社社员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报告股金管理使用情况。社员、社员社有权监督了解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 股金可以依法继承和转让。股金继承和转让应经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确认,并重新办理股金证。

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股金转到供销合作社系统外部使用的主要责任者,由上级供销合作社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者,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主要责任者,由上级供销合作社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者,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对已将股金用于工资、奖金、福利的,限期如数退还。

第二十二条 对挪用、贪污股金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由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商业部《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和社会集资管理试行办法》〔(85)商财字第30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13篇: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方案

镇2014年度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加快小额股金清退进度,使农村信用社股金结构早日达到改革的相关指标监管要求,推进我县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步伐,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由党委书记李良任政委,镇长罗运河任组长,信用社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廖秋明、杨纪平、刘志荣、王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高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廖秋明任办公室副主任。信用社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全程参与并负责清退过程中的宣传解释和应急处置。

二、清退方法

㈠清退任务。根据县分配任务,全镇清退总户数7413户,总金额1706459元,其中拟清退统一法人小额股金(1000元以上)1070户,金额1643167元;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老股金(1000元以下)6343户,金额63292元。具体到线到村任务详见花名册。

㈡清退方式。以片为主,分两个阶段按最低任务进行考核,各驻村干部组织各村逐村清退。

㈢股金帐中小额股金的清退

1.在办理现有股金帐中小额股金(1000元以上的)清理时,每清退一户,应详细登记好《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社1000元以下已清理未兑付股金清理表》(附件一),并由股东或代理人在领款人栏内签字确认。

2.清退标准。对现有股金帐中2004年(含)以后募集的小额股金,按年利6%进行分红清退,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对历年红利未到帐的,由信用社清理后一次分红到位。

3.清退手续。股东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股金证办理,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关系证明(村级组织证明、户口簿等)办理,并填写《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退股申请表》(附件二),并将身份证明复印件附后,同时收回股金证或股金收据;股东家庭成员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清退的股金本金和红利应先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金或利息。

㈣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股金(1000元以下的)的兑付

1.在兑付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股金时,应逐笔登记《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股金兑付登记表(附件三),并由股东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2.兑付标准。对1990年以前(含1990年)的时段,按每年3%进行分红,1991年至2004年(含2004年)期间按4%进行分红,2004年以后按6%进行分段计算股金分红,计算后减去期间已分红利。对已分红尚未付到位的,信用社应清理好一并兑付到位。

3.兑付手续。股东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股金证办理,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关系证明(村级组织证明、户口簿等)办理,兑付后应收回股金证或股金收据;股东家庭成员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清退的股金本金和红利应先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金或利息。

㈤清退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⑴对于股金或股金收据丢失的,经信用社核实后,由股东或代理人持身份证填写挂失申请书,经办人员登记好挂失登记簿予以办理退股手续;⑵原股东死亡的,由村(居)开具死亡证明并明确一个在家的法定继承人,死亡证明要注明社会关系,经镇人民政府审查盖章后办理退股手续;⑶对于在清退过程中发现的有股金证或收据,而在信用社股金帐中无帐的,清退人员和信用社职工应做好股东的解释工作,暂不兑付,并将具体情况汇总,落实明确原募股责任人后将具体情况报告联社财务会计部。

三、工作经费

2004年以后募集的现有股金帐中的股金,工作经费按清退每笔20元计付;2004年以前现放其他应付款中的小额股金,按清退每笔10元计付;经费核算到片,其中村级60%、线40%,5月12日前未完成清退考核任务的,工作经费减半提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小额资格股的清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前提条件,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抓。镇将此次清退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纳入各村(居)绩效考核范围,要求各村(居)必须在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清退考核任务。

2.搞好宣传引导。清退资格股,是信用社改革的需要,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清退工作要坚持“六个带头”,即:信用社干部职工带头,领导干部带头,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村组干部带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党团员带头,确保清退任务如期完成。

3.严格执行政策。股金清退工作应坚持“积极引导、注意方法、稳妥推进、完成任务”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及时上报清退兑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积极稳妥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4.强化督查考核。清退工作实行线长负责制,各线要集中时间精力,依法有序组织清退。镇按两个阶段进行考核,最低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2004年以后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70%,完成2004年以前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50%;在5月12日前完成2004年以后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95%,完成2004年以前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80%;村(居)未完成进度考核任务的,扣减村(居)绩效考核分5分。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第14篇:公司股金分配现在公布公司股金分配方案

公司股金分配案现在公布公司股金分配方案; 因 公司发展的需要原股金从31万调整到40W元.(没拿到

证之前的投入都应该是算原始投入,和我们本来的预算是45W是相符的)分4个组 ,老百

姓组10W,友民组6W调到10W,万寿堂组 7W调到10W,同安堂组8W调到10W。 那

组钱不够10W的2天内补上。补不上的由老百姓或友民,再到另一组补上,够40W为止。

在领证以前,后面资金在不够 ,按4组来平均分配,计入总股金。(同安堂组药店有:光明,

新发,新特,源安,同安),(万寿堂组:顺康佳,天一堂,高密龙,万寿堂,汇和,康乐)。

这是综合好多方案才出来的方案, 对这次分配方案有更好方案的等拿到证了在讨论。

新入股的方案;1新入股的一律视为第2期入股,2新入股必须是有意加入公司连锁的

药店或是已经加入连锁公司的药店,以及本公司的执业药师。3入股不能退出 只能在本公

司内部转让。4股金最少壹万元算为一股。5公司开始正常运营开始计算股金红利。6新股

所分利润为原始股的50%。7新股无论多少都不能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15篇:强化服务意识 确保股金稳定

强化服务意识 确保股金稳定

按照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规定,隆昌信用联社于2005年初全面开展了规范原有老股金和增资扩股工作,为实施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一季度,县联社实施股权改造后的股金已满三年,按照股金管理的规定,社员持有的资格股三年后可以退股,且部分社员提出了退股要求。为切实做好股金稳定工作,大东信用社认真落实县联社的工作部署,深入宣传信用社股金的性质和改革成果,让广大社员了解信用社,信任信用社。3月末,除极少数因特殊情况办理股权转让外,股金稳定率达到97%以上,没有退股现象发生,有效促进了股金的稳定与管理。

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

作为农村合作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其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标志。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是适应改革发展、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金融风险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大东信用社高度重视扩股之后的股金稳定工作,对辖内的入股社员持股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掌握股金管理中的新情况,对个别提出退股要求的社员,积极协调,联系受让人,采取事先预约、分批转让的方法,确定专人负责股金的红利的兑付和股金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信用社股金额度得到了稳定。

二、统一思想、加强宣传

大东信用社城内网点多,入股社员户数比重较大,由于部份入股社员对股金的性质理解不够,持有资格股已满三年的社员较多,针对该情况,信用社全体员工统一思想,积极稳妥地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一是认真宣传农村信用社股金与存款的性质和差异,让社员了解股金不同于储蓄存款的道理;二是社员享有股金分红,参与收益分配权和民主管理权。不论资格股还是投资股社员,持股期间均享受利润分红,并参与信用社管理;三是享有贷款优先和利率优惠政策,在同等贷款条件下,入股社员可优先获得贷款及利率下浮优惠;四是向他们宣传信用社近年来改革成果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增强了广大入股社员的信心。通过大力宣传和解释,使部份要求退股的社员稳定持股,对部份确需急用资金的社员落实承接人,严格转让手续,对股金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互惠互利,共谋发展

大东信用社在开展股金管理工作中,注重听取社员意见,吸纳社员好的建议,促进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一是稳健经营,争取效益的最大化。社员之所以入股是对信用社的发展充满信心,能够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维护社员的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信用社在加强内控管理的同时,发挥社员监督作用,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并与入股社员之间建立起一种互信互利的利益关系,共同搭建共谋发展的桥梁,提高信用社品牌效应,促进股金的稳定。

第16篇:河南农信行社股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股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农信办、济源农商行,各县(市、区)农信联社、农合行、农商行:

现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明确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股金管理。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1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县级农信联社、农商行、农合行(以下简称“县级行社”)股金管理,保护县级行社和入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4〕23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发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农信社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向县级行社入股,应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 县级行社股东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 县级行社股东享有按规定获取优惠服务和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第五条 县级行社章程必须明确:自觉接受省农信联社和市农信办的管理。

第二章 入股条件

2

第六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均可向县级行社申请入股,成为县级行社的股东。

1.自然人(农户、农村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资本补充能力;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企业法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对外累计权益性投资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具有良好的资本补充能力;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 县级行社股东应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

第八条 县级行社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金融机构贷款入股。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资金不得向县级行社入股。

第三章 股权设置

第十条 县级行社根据股金来源设置自然人股、法人股两种股权。

第十一条 县级行社股份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新增 3 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资本总额的5‰,新增单一法人股东不得低于1%。原有股东未达至入股起点金额的,应逐渐规范,尽快达到本条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 县级行社股东以所持股份参与县级行社的管理,不论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均实行一股一票。

第十三条 县级行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最高不超过股本总额的2%,县级行社职工的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0%;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和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持股比例超过5%的,需报当地银监部门审批。

第四章 股金管理

第十四条 县级行社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股东所有权凭证和参与利益分配的依据。县级行社不得接受县级行社股金证作为质押标的。县级行社股东以县级行社股金证为本人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事先告知并征得董事会同意。

第十五条 县级行社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县级行社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4.获得县级行社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金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县级行社章程的 4 规定转让股份和优先认购股份;

7.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县级行社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可免费索取县级行社章程;(2)有权查阅和缴付成本费用后复印:①本人持股材料;②股东代表大会会议记录;③年度财务报告;④管理制度。

8.县级行社终止和清算后依法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县级行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县级行社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承认并遵守县级行社章程;

2.按其所认购的股份向县级行社缴纳股金;

3.按规定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县级行社债务承担责任;4.维护县级行社的利益和信誉,支持县级行社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

5.服从和履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

6.当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营业地点、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以及公司解散、被撤销或与其他公司合并,被其他公司兼并时,法人股东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县级行社。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县级行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县级行社根据盈利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股东分配红利,但不对股金支付利息。县级行社当年亏损不对股东分配红利。

第十八条 县级行社股金管理遵守以下规定:

5 1.县级行社股东持有的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

2.县级行社增资扩股,市农信办审查,报省联社咨询后,按银监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3.县级行社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及其他对外投资的,市农信办审查,报省联社咨询后,按银监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4.县级行社法人股东和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持有股份的增加、减少、变动,市农信办审查,报省联社咨询后,按银监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5.前

2、

3、4款规定以外的股份变更事项,报市农信办咨询后,按银监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 县级行社股东持有的股份,经董(理)事会同意,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和银监部门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转让、继承和赠予。

第五章 股金证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行社签发的股金证,在明显位置以入股须知的形式,对股东应了解的事项加以说明。

第二十一条 县级行社签发的股金证入股须知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入股前应详细阅读县级行社章程,知晓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盈利状况,按规定向股东分配红利,不对入股股金支付利息;

6 3.股东以其所持股金为限承担县级行社经营风险和民事责任;

4.县级行社股东持有的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

5.股东对股金证所列项目应如实申报,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

第二十二条 县级行社股金证列明以下事项:

1.自然人股东列明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2.法人股股东列明法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营业执照号码、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金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股东持有的股金证发生被盗、遗失、灭失或毁损时,法人股东持介绍信、自然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县级行社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第六章 相关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行社实行统一核算的管理方法。股金在县级行社营业部统一核算,对扩股、分红、转让、继承等事项详细记载,按股东分户设立明细账。

第二十五条 县级行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募集股金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建立增资扩股领导小组,拟定《增资扩股方案(草案)》;

7 2.报市农信办审查,省联社审核。

3.召开县级行社股东代表大会审议拟定的《增资扩股方案(草案)》;

4.请示银行业监督机构批准《增资扩股方案》;5.宣传发动并公布募股说明书; 6.预约入股工作;

7.审查拟入股股东资格是否符合县级行社章程,审查通过后拟入股股东填写股金认购单,缴存认购资金;

8.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将认购资金进行入账处理;

9.签发股金证给入股股东,同时向入股股东收回股金认购单回单;

10.申请修改县级行社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

第二十六条 县级行社股东根据本办法第十九条办理股份转让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1.持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同时受让人按转让价款将资金存入营业部其他应付款专户。经县级行社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变更股权登记,签发股金证,由营业部向出让人支付转让款;

2.股权转让价格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并在转让协议中注明;

3.营业部负责收回出让人的股金证;如为部分股权转让需在其股金证上作转让登记;收回的股金证应及时做销账处理;

4.法人股转让时,如其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 8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供其董事会决议;

5.办理股权转让时,须写出股权转让书面申请书,营业部审查后签署意见报县级行社,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审请书一式两份,营业部与县级行社各执一份;

6.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一式四份,出让人、受让人、营业部、县级行社各执一份,营业部凭此核算股金分户账。

第二十七条 县级行社股东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申请股金证挂失时,手续如下:

1.申请股金证挂失的股东应提供有效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填写《股金证挂失申请书》,仔细填写股东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有关情况,向其募股营业部申请挂失。

2.营业部负责审核申请人身份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

3、《股金证挂失申请书》一式三联,挂失营业部在第一联上加盖业务章和经办人名章后交挂失申请人收执;第二联由营业部作为股金档案专夹保管,登记挂失登记簿;第三联交县级行社;并补发股金证。

4.挂失补发的股金证应重新编号,并注明“挂失补发”字样及原股金证编号;同时在计算机系统明细账中修改股金证信息。

5.为了保证股东股金的安全,营业部补发股金证的期限约定在书面挂失申请书填写7天后。

6.股东凭挂失申请书回执向营业部领取新股金证,并在 9 营业部保管的挂失申请书上签注领取日期与姓名。

第二十八条 县级行社向股东分配股金红利时的核算要求:

1.县级行社根据年度会计决算盈利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与股金分红标准,及时对入股股金进行分红。

2.为了确保股金红利及时分配到股东手中,县级行社要与股东约定:自然人股东分配的红利转入其在农信社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法人股东分配的红利转入其存款账户。

3.自然人股东分配的红利,按规定由县级行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县级行社存在资格股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权属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7篇:信用社今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定稿)

信用社今年度股金分红方案

为了规本行运作,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营机制和法人体制的健全,现根据《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章程》及《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1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以及《2011年度决算工作方案》等件精神,并结合本行201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方案已经2012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

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2011年度实现账面利润10259768423元,且无历年挂亏,可直接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配,顺序如下: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3158475元; 提取一般准备4125252278元; 提取股本金分红1573174000元;

二、股金分红

2011年度,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当年实现盈余且呆帐准备(包括一般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提足,达到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49号)及银监会关有关呆帐准备提取的要求,可以对股东进行分红。本行拟对2011年末在册股东按股金余额以12%现金分红方式计付股金红利(法人股东企业所得税由法人单位自行缴纳)。

第18篇:信用社(银行)今年度股金分红方案

信用社(银行)今年度股金分红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做实利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今年]288号)、《x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通知》(xx政发[今年]xx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业务情况

今年底止,全辖各项存款余额xxx万元,比上年末增加xxx万元,增幅xxx%,职工人均存款余额xxx万元;各项贷款余额xxx万元,比上年末增加xxx万元,增幅xx%;呆账准备余额xxx万元,比上年末增加xxx万元,呆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xxx%;应付利息余额xxx万元,比上年末增加xxx万元,应付利息的提取比例为xxx%;全辖账面盈余xxx万元,比上年增加xxx万元,增幅xxx%;其中:xx个盈余社,盈余金额xxx万元,xx个亏损社,亏损金额xxx万元;全辖xx个法人社,有xx个社历年亏损挂账,金额xxx万元。

二、盈余分配情况

今年底止,全辖xx个盈余社,盈余金额xxx万元,提取股金分红xxx万元,冲减历年亏损挂账xxx万元。

三、股金结构情况

今年底止,股本金余额xxx万元,剔除入股联社xxx万元后的规范股本金余额为xxx万元,其中:资格股余额xxx万元(内部职工资

格股xxx万元,社会自然人非职工资格股xxx万元,单位法人资格股xxx万元),投资股余额xxx万元(内部职工投资股xxx万元,社会自然人非职工投资股xxx万元,单位法人投资股xxx万元)。

四、股金分红分配对象

凡是在我市农村信用社各个营业网点入股的社会自然人和法人均亨有股金分红分配的权利。具体包括如下:

(一)社会自然人非职工资格股。

(二)社会自然人非职工投资股。

(三)内部职工资格股。

(四)内部职工投资股。

(五)单位法人资格股。

(六)单位法人投资股。

五、股金分红分配原则

(一)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分配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

(二)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的分配,根据年度财务决算的利润情况,实行每个年度分配一次股金分红。

(三)股金分红分配按照投资者出资比例或农村信用社章程 等有关规定,分享股金分红。

(四)股金分红分配不分社会自然人非职工资格股、社会自 然人非职工投资股、内部职工资格股、内部职工投资股、单位法人资格股和单位法人投资股均参与股金分红的分配。

(五)股金分红分配的比例,资格股或投资股一律按所持股份余额比例分配分红,分配标准按区联社有关文件的规定为xx%,实行全市统一。

(六)农村信用社社员的资格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办理退股,而且在今年度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一律不得参与今年股金分红的分配。

六、股金分红分配资金来源

(一)如果没有历年亏损挂账的盈余信用社,根据今年信用社账面利润情况,应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提取公益金、5%提取在职职工劳动分红、25%提取一般准备、50%提取向入股社员进行股金分配分红。

(二)如果有弥补历年亏损挂账的盈余社,根据今年信用社账面利润情况,按50%先弥补历年亏损挂账,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总额的50%向入股社员进行分配股金分红。

(三)如果今年是账面亏损的信用社,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给予向入股社员进行股金分红分配的补贴。

七、股金分红金额及分红比例

(一)今年度我市农村信用社实行两级法人分红,全辖的股金分红金额为xxx万元。

(二)今年度实现盈余没有历年亏损挂账的盈余信用社,应按照正常利润分配的程序进行分配,按不超过今年度净利润总额50%向入股社员进行股金分红分配,但社员股金分配分红的比例不得超过股

本金金额的xx%。

(三)今年度实现盈余但又有未弥补历年亏损挂账的信用社,允许其在弥补历年挂账亏损前,按不超过今年度净利润总额50%向入股社员进行股金分红分配,但股金分红分配的比例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xx%,分红后的账面利润,按照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的挂账亏损。

(四)今年度亏损的信用社原则上不得对股东分配分红,如果省人民政府给予向入股社员进行股金分红分配补贴的,可以向入股社员进行股金分红分配,但股金分红分配的比例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xx%。

八、股金分红兑付方式

农村信用社今年度的股金分红分配,一律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兑付,并通过有线电视、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信息披露,接受入股社员和广大群众监督。入股社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股金证及印章到原入股的信用社或信用分社及时领取股金分红。

九、股金分红兑付时间

农村信用社今年度的股金分红兑付时间为 年xx月xx日至 年xx月xx日。

第19篇:股金管理系统农合社的好朋友

股金系统,农合社的好朋友

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了农民单一的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带领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然而,随着参加入股的农民越来越多,农合社庞大的数据信息整理成为了我们农合社股金管理工作人员最大的难题。

最近上级领导引入了股金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实现很多功能,真正解决了我们平常特别繁琐的操作,极大的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系统吧,希望大家以后可以轻轻松松的工作。

股金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一、所有站点数据同步管理

当你在一遍遍的进行利率的设置,客户的添加与删除,一下下的点击着打印机的时候,我们工作人员用股金管理系统只需简单的两三步就可以做完了,你还在昏暗的灯光下加班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了。

二、自动保存,不担心数据丢失

当你正在输入用户信息的时候,忘记保存,突然断电了,你的工

作是不是就白做了?若是使用股金管理系统,当你输入完上一个信息的时候,它会自动的将数据保存起来,是不是很方便呢?

三、替换传统excel

一个村子有好几百户人家,那么你就可能有上百个客户,你把用户信息全都存在了Excel里,天啊,那会是多么长的信息表啊。打开那个表都会让人心烦,这个股金系统,光是看着它设计的登陆界面都会让人心情愉悦。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都能想到我们农合社负责股金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是多么轻松了吧,其实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农村合作社股金管理系统,它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据说这个系统是保定倬威达软件公司负责研发的。祝愿大家工作愉快。

第20篇:20005全省农村信用社股金业务检查工作方案 副本

全省农村信用社2015年 股金业务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规范股金业务操作行为,防范操作风险,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市地联社对县级联社(含农商行,下同)和基层社自查面均为100%。省联社对县级联社抽查面为100%;对基层社抽查面为30%,其中规范后的股金业务指定办理营业机构必须检查。

二、检查范围

从2015年8月31日至检查日的股本金情况。排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违规线索,可向前追溯。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15年10月20日前,市地级联社完成辖区县级联社、基层信用社的自查工作;

2.抽查阶段:2015年10月20日后,省联社组织抽查。

四、检查组织

市地级联社要抽调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财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做好股金自查工作。省联社抽查时,市地要选派

1 其中优秀的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指定组长,明确成员各自分工,明确检查内容和主查人,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组组长对检查负总责。

五、检查内容

(一)股金工作的组织管理:是否制定股金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股金清理工作规划和流程;处置方案是否有效贯彻落实,是否制定宣传方案和风险预警方案;县联社是否成立股金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分工和领导三包责任;是否制定统一股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指定的管理部门和1-2家专门办理股金业务的营业机构情况;是否制定股金业务专用章的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专人管理。

(二)股金管理:股东名册是否设置,股东信息是否准确;股金帐簿设置是否齐全,帐务处理是否规范;入股操作是否存在违规冲账、抹帐行为;退股转股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退股转股行为;股金证挂失、解冻、查询、质押等业务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挂失行为;存量股金目前清退情况以及年末前预计清退情况;办理股金业务是否全程在监控视频下进行。

(三)股本金的真实性:股金是否相对稳定,有无盲目扩大或缩小资本规模现象,其中股金变动超过上年5%以上(含)的县级行社要详细说明变动情况;核实股本金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以贷入股; 是否存在虚增股金;是否存在违规入股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垫付股金行为;是否存在股本

2 金帐外管理行为;是否存在侵占、截留、挪用股金行为。

(四)股权管理:员工持股和高管人员持股是否符合规定;企业入股是否符合规定,关联企业合计持股是否超比例。

(五)股金变更管理:股权变更程序是否合规,相关会计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行政许可规定审核股东资质;是否审查股东关联关系,有无关联企业违规参股甚至恶意控股现象;有无代持股份、虚假注资或抽逃资本等行为;新入股股东是否符合最低入股限额规定;老股东自愿继续入股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股金证的管理:股金证是否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股金证的领取和使用情况;存量股金证的清理情况;新签发的股金证是否加盖“办理机构业务专用章”。

(七)股金分红:股金清理退股时,是否存在侵占、截留、挪用股金分红行为;股金分红否本人办理,代领的手续是否合规。

(八)股金核算:合规股金入股、退股、转让、分红核算会计科目是否合规,会计手续和股东证件是否齐全;退股是否股东本人办理,退股手续是否专人、专夹、永久保管。

六、排查方法步骤

(一)检查前培训

检查组人员要按照要求参加检查前的培训,学习检查有关制度和规定,部署检查相关事宜。

(二)现场检查

3 检查组深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按照检查方案,通过查询核心系统或财管系统,通过调阅传票、账簿或账表等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载,检查结束时就有关问题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

1.核对股金证账实是否相符。通过系统查询本机构所有柜员包括凭证库管员的股金证库存数与实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是否存在丢失现象;销毁、作废股金证凭证要进行重点检查,逐笔核对。

2.调阅核对股本金账簿。一是核对股本金总账、股金明细账簿,检查帐务总分是否相符;二是通过入股申请书,核对入股明细帐,调阅抹账登记簿,确认被查网点抹账业务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存在虚假股金业务,是否存在冒支冒领股金行为。如有疑点,需调阅传票核对客户原始签字。

3.调阅监控录像。查看授权人员是否认真核对业务、客户本人是否在场,授权人员是否签字;业务印章和股金证使用是否合规;司法协助业务是否合规。

(三)汇报总结

1.自查阶段。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县级联社,一份交市地联社;市地联社将辖内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市地自查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联社。

2.抽查阶段。检查组要根据抽查情况,以被检查县级联社为单位,形成检查报告一式两份,经被检查县级联社签字

4 确认后,其中一份留存被检查县级联社,另一份报送省联社。另外,检查组还要以被检查的市地为单位,汇总形成本组检查情况的汇报材料,省联社将专门安排时间,集中听取各检查组的汇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省。

七、检查要求

(一)做好市地自查工作。各市地联社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股金业务的组织管理,指导辖区县级联社制定和落实股金自查方案,明确相关部门检查职责和检查组职责,保障股金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检查组应及时通报检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市地联社和被检查单位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到位,切实推动全省股金业务规范管理。

(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省联社组成的检查组要本着对被检查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次检查工作,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查看有关办法制度和基础材料,关注检查的重点内容,了解和掌握最真实情况,确保检查质量,取得预期效果。严禁在检查过程中不实、不细、漏查或隐瞒不报、截留问题。对玩忽职守、敷衍了事,特别是对重大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而在内部或外部部门的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追究检查人及地市财务负责人责任。

(三)严格纪律约束。各检查组要与被检查单位建立和谐顺畅的工作关系,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纪律约束,

5 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准参加娱乐活动,不准到当地景点游览,不准接受礼物馈赠。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行车、饮食等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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