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协议书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25 07:53:27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个人承包协议书

个人承包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个人承包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推荐第2篇: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

个人承包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个人承包超市合同范本。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范本《个人承包超市合同范本》。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时起生效。合同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或个人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章)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承包方即乙方如果是个人时,应在合同最后署个人姓名并盖章,(企业经营者签章)一栏不必填写。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三】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此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造林项目、造林作业内容

1、造林。

2、承包造林内容:植苗造林(清理林地、植苗);苗木管理(补植、抚育)。

二、造林位置

造林地作业位:撩荒地林场施业区, 林班 小班;地点: ;面积 亩;坐标,横: 纵: 。(附:造林设计一份)

三、技术质量要求

1、造林面积核实率达到100%,当年造林面积成活率达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到90%以上,面积核实以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地形图实地勾绘为准。

2、乙方清林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带壮、带宽,带与带之间距离7m8m,环山摆放,清林灌根不能高于10cm。

3、乙方植苗按作业要求采取明穴栽植,规格为30cm×30cm×20cm行株距分明。其方法为:清除表土将心土分别放在穴的两侧,然后将苗放入穴的正中,同时舒展苗根,采用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植法,把苗木扶正踩实。

4、抚育采用镰刀割草、撒药两种方法。割草法:用镰刀低于苗高三分之一位置成带状宽60cm的杂草清除,每年两次(6月中旬、8月中旬各一次);撒药法:造林完后,把撒益林每亩用药2公斤/亩,将撒益林围绕苗木均匀撒入一圈,直径为50cm—60cm(每株)。

5、整地时间必须于 年 月 日以前完成,植苗时间必须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四、承包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约定承包造林任务中的多道工序,一并承包给乙方,总承包价格为 元/亩。其中林地清理 元/亩,栽植 元/亩(整穴 元/个、植苗 元/株),抚育 元/亩次(割草每年两次、撒药一次)。

五、检查验收

甲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清林整地、植苗、抚育三个方面。

清林:

带与带之间过窄、林带过宽、灌根过高甲方都将视为不合格。

植苗:

(1)栽植的松紧度。以样方中所有幼树为样本,逐株用手适力提拉,提不出为合格。

(2)在检查栽植深度时,主要是看栽植深度是否符合作业设计的要求,并看是否影响苗木生在,如果栽植过深影响幼林生长为不合格。

(3)幼树是否与地面垂直,如果垂直为合格,不垂直则为不合格。

(4)无头苗、多茬苗不计算在栽植合格率。检查结果是栽植质量的95%以上,均为合格。

抚育:

抚育带过窄、杂草过高均视为不合格。检查时如有砍掉苗木灌头、苗木踩踏,将罚款 元/株。

六、结算方式

(一)乙方当年造林作业完成后,甲方经检查合格,甲方结算造林工本费的 %,如未达到合格率,甲方根据造林成活率结算工本费 %。补植苗木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1、甲方负责检查和督促乙方按造林设计要求进行造林。

2、甲方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造林面积核实率、造林成活率进行验收。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指导安排,植苗期间,在甲方植苗地取树苗时,运输植苗期间禁止乱丢或买卖。

4、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严禁野外用火和吸烟。

5、乙方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场规场纪,不得出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严禁酒后进入林地作业。

6、在造林作业期间,如乙方违章、违规作业,经甲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责令乙方终止造林作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担负。

7、乙方须持有工商营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造林作业,须与雇佣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自己承担,否则所发生的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8、乙方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作业前、出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作业运输中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进行,不得违章作业,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9、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10、本合同未劲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约定,所形成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合同有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整(小写138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整(小写¥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推荐第3篇:个人承包协议

个人承包协议

甲方:先生(或女士)

乙方:先生(或女士)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技术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保障,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实现双方与业主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具体为:

1、

2、

3、

4、

三、甲方需提供仪器、工具等。

四、食宿乙方自理;

五、承包款项:

1、技术服务费用:贰万元(¥20000.00元);

2、生活费:每月贰千元(¥2000.00元/月),自2012年4月1日起,至本协议涉及到的技术服务履行完毕为止;

3、以上费用于2012年6月10日之前必须全部支付完毕。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某一方原因造成本合作协议破裂的,受损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乙方应按总体工期及各节点计划完成工作,不得因耽搁影响到工期;

3、甲方在支付承包款项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至2012年6月10日止;除非业主方提出延长工期,否则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协议要求的,视作均放弃继续合作。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先生(或女士)乙方:(签字)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日期:

推荐第4篇:个人承包开车合同范本

个人承包合同要怎么写,应该注意什么内容的要求,怎样写才足够严谨,诸如此类的问题是我们再拟定个人承包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个人承包开车合同范本一

甲方:贵有限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乐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酒店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

一、食堂承包期限暂定两年,于XX年4月5日起至XX年4月5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基本月工资定为肆万伍仟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5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确保菜肴毛利率45%的基础上,菜肴营业额保底为70万,如超出70万以上部分,按菜肴营业额6%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5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及酒店服务员(与酒店其他员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如烹饪比赛等等,并负责50%以上的费用(届时可具体协商)。

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放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为浪费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八、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又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十、如遇酒店转让,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赔乙方半个月工资,如遇到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给予七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2、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赔偿7天基本工资给甲方作为找厨师的费用。

十二、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和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肆万伍仟元整。在工作岗位上又执行总厨代理。

十三、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酒店印章)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私人印章)

--------

甲方:×××公司

乙方:

个人承包开车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甲方个人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延伸阅读:

个人承包经营的特点是:承包人集企业经营管理权于一身,权力大,承包经营风险的压力也大,权、责、利比较能够真正落实,有利于避免在承担责任与风险上的相互推诿。然而,即使是优秀的经营者,毕竟个人的能力和精力有限。因此,个人承包一般只适合于小型企业,而不适应大中型企业。

推荐第5篇:垃圾清运个人承包合同书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书

甲方:甘棠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卫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谢智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辖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项目名称:甘棠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非生活、垃圾清运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环卫所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无主垃圾、装修垃圾、大型杂物(包括社区)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九江市固体处理中心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①甲方在协议期内,将产生的无主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大型杂物交与乙方清运。

②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③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2、乙方权利和责任。

①乙方负责每天清理甲方辖区内的全部路线清理协议中的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②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辖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每周固定清运时间,冬春季为每天上午8:00-9:00;夏秋季为:每天上午7:00-8:00或下午14:00-15:00。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④乙方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⑤乙方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⑥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⑦每月若对甲方顾客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正确处理、解决。并在当月清运服务费(当月度总计服务费=每日清运费用的总和,以下类同)中扣除5%—30%的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 1 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⑧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范围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按实际产生的车数算,每车按市场单价220元算,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经双方协商最终定价为每车200元、逾期不交,乙方停止服务。

第五条、协议起止时间:2016年10月01日至2017年01月29日,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合作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在协议期内,要遵循协议规定按时交纳服务费,如延迟超过一月,乙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加收5%的滞纳金。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中止清运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尾款,同时乙方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元整作为违约金。

3、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用5%-10%。

4、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经甲方确认乙方产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个人承包工伤案例讲解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应解读为:个人承包经营期间,发包的组织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适用该条的要件有三:一是存在个人承包经营行为,即组织将业务发包给个人;二是个人承包经营期间发包的组织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三是上述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

用人单位须要对个人承包经营者雇佣的工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不断增加,社会保险费占企业用人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并且还需要承担职工承担职工发生工伤的法律风险,支付高额的工伤待遇,因此,部分企业为降低用人成本、法律风险,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

其中,部分单位采取发包或者分包部分岗位、工种工作的方法,由某个个人承包,双方签订承包协议,然后由个人承包人自行雇佣人员完成某些工作。该种操作模式确实比较多见,可以降低用人企业的成本,而且便于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工作中难免发生工伤,此时,发生工伤的雇工一般会要求雇主,即承包人支付医疗费,并赔偿损失。

但是,部分情况下,承包人不愿意或者无力承担法律责任,发生工伤的雇工便会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一般会以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为由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而发生争议。此种情形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比较多见。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案件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此种情形下,雇主是最终法律责任承担者,发包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承担责任的,则可以向承包人追偿。而且,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的是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根据最近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此种情形下,最终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发包人,而不是承包人,即直接的雇主,发包人与职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发包人承担的是工伤保险责任,而不是之前的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支付的赔偿金一般会比以前同样情形下的要高。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校办餐厅个人承包经营职工工伤谁负责?

 韩律师:

我在一家校办餐厅工作,工作后才得知,该餐厅已于去年承包给个人。今年6月,我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便找餐厅和学校交涉我的工伤待遇问题,但餐厅方面说餐厅隶属于学校,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该找学校解决。而学校方面却说餐厅已承包出去,餐厅的事与学校无关。请问我的工伤待遇到底应该由谁负责?

工伤保险待遇作为职工的一项基本劳动权益是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一名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和一个用人单位发生合法的劳动关系。因此,相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关系的主体在同一时间内是唯一的。就你的工伤待遇而言,首先应当明确你与之发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只有确定这一点,你才能依法主张和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劳动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的复函》的文件精神,我们认为:该餐厅承包人如果是学校职工,则应由学校负责为餐厅招聘工人,虽然你的实际工作地点是在餐厅,但也应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当然,你在餐厅工作时发生的工伤也应由学校承担。如果该承包人是社会人员,则招聘工人应当首先获得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合法用工权,再由承包人负责进行招聘,在此情况下,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是餐厅。那么,你的工伤保险待遇要看承包人与学校之间订立的承包协议,如承包协议中对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协议履行;如协议中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则应由餐厅承包人承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未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非法用工的,你可以先向劳动监察机构反映情况,由该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先对非法用工单位进行处罚,然后再由其承担你的工伤保险待遇。学校非法用工的,由学校承担;承包人非法用工人,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确实无力承担,则应由学校承担。同时学校和承包人可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

问题的复函

劳办法[1995]11号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职工并属于合法承包者,其工伤待遇由发包单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与发包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只订立了经济承包合同,若经济承 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 没有约定,则由其本人负责。

四川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如何认定临时工的请示》(川劳仲〔1992〕1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厅提出的某些企业采用承包合同的形式将一项短期工作发包给私人包工负责人,由包工负责人组织临时务工人员去完成,务工人员发生工伤后,怎样确定用工主体及赔偿责任的问题,我们认为:

当包工负责人是国有企业的职工时,由于职工本人没有招用临时工的权利,所以应由企业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41号)负责招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应按《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当包工负责人是社会上的人员时,如果包工负责人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具有用工权,则其应按《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劳政字〔1989〕5号)聘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应由包工负责人承担,并按《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如果包工负责人未经批准非法用工,劳动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临时工的工伤待遇也应由包工负责人承担,并按一九五三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办理。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废止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两个复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3]17号)和《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办发 [1994]109号)两个文件。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7篇:软件开发项目个人承包协议

XXXX平台系统开发个人包干协议

甲方:广州xx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xxxxxx平台系统”开发项目签订个人包干协议,乙方为甲方在职员工,根据甲方公司项目管理及绩效考核方式,与乙方签订工作协议:

1、甲方评估项目开发时间及开发需求给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时间节点完成系统开发要求,甲方只考核乙方开发成果;

2、在项目开发阶段,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并评估乙方的进度时间;

3、个人项目包干期间,甲方不限制乙方办公地点及上班时间,需要与其他同事对接的工作内容必须提前沟通协调好;

4、乙方月薪为人民币:元,现“XXXX平台系统”包干项目所需时间2个月,即2018年7月日至2018年9月日完成系统开发及对接,总薪酬为人民币元,社保、公积金及其他公司福利正常享受,开发期间,甲方每月发放乙方人民币3500元,项目测试合格并交付后,发放余款元;

5、乙方必须进行代码注释及业务逻辑规范,并在项目完成后,移交代码至公司服务器统一管理,若不按要求进行工作规范,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及扣罚相应赔偿金。

推荐第8篇:个人承包建筑工程内部合伙协议的效力(参考)

个人承包建筑工程内部合伙协议的效力(参考)

案件简述: 问题: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施工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几乎已成共识,那么,如果以约定个人挂靠施工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内部合伙合同效力如何呢?本人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代理的一案可作一借鉴。

个人承包建筑工程内部合伙协议的效力

问题: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施工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几乎已成共识,那么,如果以约定个人挂靠施工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内部合伙合同效力如何呢?本人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代理的一案可作一借鉴。

一、基本案情:

2005年1月18日,原告张××与被告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合股承包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原告占25%的股份,出资50万元,被告占75%股份,出资其余部分(即150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于同年1月18日和1月19日先后两次收取了原告入股金15万元。

被告在收到原告的15万元资金后,并没有让原告参与管理,原告因此与被告多次协商,但被告拒不理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工程必须有相关建筑资质,原被告个人承接工程,违反了我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据此,请求法院判令:

1、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股承包经营协议无效;

2、被告退还入股金人民币15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4599元(按股金的日万分之二点一暂计至2005年6月14日),并赔偿损失人民币7354.50元,合计人民币161953.5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未到庭,无答辩。

经审理查明,2005年1月18日,原告张××与被告李×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

1、甲(被告)乙(原告)双方共同合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管理施工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由乙方出资50万元人民币,分阶段投入项目的施工建设中,乙方占整个工程项目的25%的股份。

2、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施工所需的其余资金由甲方负责,甲方占有整个项目的75%的股份……

5、项目部的资金有余额时,应按照甲乙双方股份比例归还甲乙双方所投入的资金。最后竣工时的盈利及工程所有盈利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项目部购买的机械以资金形式分配给甲方。

6、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分配完所有利润后自动解除。签订协议当日,被告收到原告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施工入股金人民币50000元。次日,被告又收到原告第二笔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施工入股金人民币100000元。

庭审中,原告向本院提交交通费及住宿费票据,合计金额人民币7354.50元,证明原告交通费及住宿费损失。

另查明,原告和被告在协议中约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深圳市法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法院观点:

本案系合伙纠纷。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应视为其放弃对原告主张的抗辩,本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根据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原、被告系个人,双方关于共同承包建设义乌

1 外商俱乐部工程的协议,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被告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原告诉请返还入股金人民币15万元,本院予以支持。原告明知自己及被告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而与被告签订协议,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对利息及交通费,住宿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三、法院判决:

2005年8月2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股承包经营协议书无效;

二、被告李×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人民币15万元;

三、驳回原告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749元,由原告张××负担人民币351元,被告李×负担人民币4398元(此款原告已预缴,不退,被告负担之数应于上述付款期内一并支付给原告)。

判决下达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四、律师分析:

1、本案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本案中约定“应在深圳市法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由于深圳有两个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因而仲裁约定无效。

其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本案中约定“仲裁不成,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反了仲裁法的或仲或裁制度,同样属于仲裁条款无效。

2、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由于本案属于合伙合同纠纷,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协议管辖法院。而本案中虽然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但不影响诉讼管辖条款的效力,由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法院,该协议管辖的约定并不违反民诉法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3、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本案中,原被告为承接某工程而挂靠在浙江省义乌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下,并签署了这份内部合伙协议。

但是根据《建筑法》条26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

2 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筑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简而言之,上述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是合法资质的建筑单位,不能个人挂靠单位,更不能以个人名义承包,否则应认定无效。

而原被告双方既不是建筑单位,更不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单位,而只是公民个人,不具备依法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故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内容违反《建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同时,协议约定的工程并未施工,双方《协议书》未实际履行。协议签订后,原告缴纳了15万元,被告不仅不让原告参与前期管理,且未能缴纳任何出资,同时,该工程项目也因故未能实际履行,即双方《协议书》也未实际履行,双方约定的承包经营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的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

可见,双方《协议书》的效力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任何现实履行意义,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4、被告是否应该承担原告的欠款利息、交通费等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由于双方《协议书》违反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被告应返还原告的15万入股金,根据“过错相抵”原则,被告不应承担利息、交通费等损失。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3969元利息及车旅费7354.50元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因此,由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主要内容为个人合伙承包建筑工程,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被告应返还原告股金15万元。

推荐第9篇: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定稿)

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险字【1992】27号/劳动部

四川省劳动厅:你厅在《关于职工与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发生伤亡后保险待遇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川社险【1992】6号中反映:长江航道局宜宾地区办事处与其职工(司机)签订“汽车承包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该合同规定,职工每年向单位上交一部分利润,并负担“本人及他人伤残亡及后遗症等项费用”。在承包期内,发生了翻车事故,由此引发伤残职工保险待遇如何保障的问题。对此问题的处理意见,我们征得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现答复如下: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企业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将伤残亡风险推给职工个人,这种作法不符合我国宪法的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一九八八年,由于有的企业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发生了职工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以(88)民他字第1号批复:“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尽管长江航道局的“承包合同”经过公证,但其中关于“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不具有合法性。你们反映的问题属于“生死合同”性质。因此,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即:企业与职工所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不能是‘生死合同’,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劳动保险政策的规定。至于合同中关于承包金的交纳明显不公的条款,可作适当调整。请你们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推荐第10篇:劳动合同法解读94: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四: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个人承包经营者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个人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个人承包经营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定时期出现的解决部分合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补充措施。个人承包经营对一些企业扭亏转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作用,但也出现了个体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混乱,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后,赔偿责任不明确,劳动者得不到赔偿的问题,更是亟需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承包经营期间因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对其违反法律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劳动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针对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个人承包经营者侵害劳动者权益,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逃避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却很难得到赔偿的现象,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承包经营期间,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条规定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承担连带责任目的就是防止个人承包经营者在承包经营过程中,急功近利侵害劳动者利益,或者损害劳动者利益后没有能力或逃避承担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虽然是由于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但发包组织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个人承包经营者也不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时违反本法规定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劳动者既可以要求个人承包经营者全额或者部分赔偿,也可要求发包的组织即个人承包经营者所承包的单位全额或者部分赔偿。诉讼中,劳动者既可以单独起诉发包组织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也可将发包组织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11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期: 2011-10-09 【字号大中小】

2011年第11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现将调整我市个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个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所得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1年9月1日起征收率下调40%,即单包工程(只包工不包料)按工程决算金额的0.3%计征,双包工程(包工包料)按工程决算金额的0.6%计征。

二、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个〔1996〕578号)第三条关于“单包工程(只包工不包料)按工程决算金额的0.5%计征;双包工程(包工包料)按工程决算1%计征”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12篇:协议书

编号: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第一条 协议的基本依据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孕(环)情跟踪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

3、乙方违法生育的,有权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4、乙方未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有权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 (二)义务

1、在镇计生办指导下,负责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管理。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结婚、生育、节育等情况及时上报镇计生办,并对乙方进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2、对乙方符合下列条件的,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符合规定初育的,出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有关手续。 (2)符合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出具办理《生育证》的有关手续。

(3)书面申请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落实相应措施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申请外出经商、务工或拟在县以外居住超过30日的,出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关手续。

3、指导、督促乙方按规定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及时提供避孕药具(品)及其使用方法。

4、为乙方做好产后、术后、用药(具)随访服务工作。联系县、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为乙方按规 定次数免费进行孕(环)情跟踪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

5、做好对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夫妇的优生指导和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工作。

6、负责通知乙方为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7、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乙方夫妇,每年发放不少于1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相应土地),至子女满14周岁止。同等条件下,凭证优先享受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等待遇。

8、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且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的乙方,除给予表扬外,积极为其申请县、镇两级政府给予的相应奖励,在“扶贫资金”、“三结合”帮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9、常年公开人口计生政策,定期或随时公开本村当年新婚、在孕、出生、批准再生育及违法生育处理处罚等情况,接受监督。

10、对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妇,协助县、镇按规定落实相应扶助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为符合条件的乙方出具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协助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

2、实行计划生育的,有权获得相应的奖励和社会保障。

3、有权要求甲方联系上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为实行计划生育的乙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期的孕(环)情跟踪保健服务、生殖保健服务或因政策外怀孕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有偿服务等。

4、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因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引起并发症的:有权要求甲方向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申请给予相应的免费治疗,并协助到县、市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鉴定和申请补偿等。

5、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有权要求甲方给付违约金。 (二)义务

1、自觉接受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活动,遵纪守法,不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同时教育自己的子女。自觉实行晚婚晚育。

2、按规定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孕(环)情跟踪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依法自觉、及时落实长效、安全的避孕节育措施。

3、乙方持《生育证》怀孕后,无正当理由、未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私自终止妊娠。

4、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生育后,两日内须告知甲方。婴儿出生后异常或死亡的,必须在2小时内告知甲方,由甲方报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再作妥善处理。

5、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女方身体正常的,自生育之日起42天-60天内(剖宫产的半年)必须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落实放环措施并报知甲方;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女方身体正常的。自生育之日起60天内必须到汶上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落实长期、安全有效的绝育手术,并将手术结果报告甲方。

6、外出经商、务工或拟在县以外居住30日以上的,外出前应通知甲方并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居住地15日内,主动到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公安、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验证,依照规定参加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孕(环)情跟踪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按时寄回甲方。必要时回乡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孕(环)情跟踪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查体活动。

7、政策外怀孕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后应及时报告甲方,主动接受相应的处理。

8、如实向甲方反映自己的婚、孕、育、节育等情况。如有隐瞒,自觉接受甲方及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理。

第三条 村规民约的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符合生育条件且有生育能力、已提出生育申请而甲方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办的,甲方及有关责任人应向乙方支付200-300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按规定履行义务,甲方将乙方有关证件、证明遗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200-300元的违约金。

(三)甲方除按有关规定及约定履行义务并依法收取各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还应向乙方支付200-300元的违约金。

(四)确因甲方过失导致的乙方违规,甲方及有关责任人应向乙方支付100-200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符合条件结婚时,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要在15天内报告甲方,如不报告的,按规定每拖一天向甲方缴纳100元的违约金。乙方如未婚同居,男女双方各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并由甲方纳入计划生育管理;乙方未婚同居如导致怀孕,必须采取引流产补救措施,否则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每拖一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乙方未婚同居如导致未婚生育,除按政策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0元。

2、乙方符合法律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必须及时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之后才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领取《生育证》后才可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否则,除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0元。

3、乙方生育或依法收养后,应在当月内报告甲方,并在落实相应节育措施后申报入户手续。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乙方的子女,计入乙方子女数,甲方将按照乙方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

4、凡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乙方必须出具市终止妊娠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否则甲方将以私自终止妊娠论处。乙方出现死胎、婴儿出生后死亡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报镇计生办,计生办派人做鉴定并登记备案。乙方没有及时报告造成无法认定或未能出具有关死亡证明的,甲方将以存活论处,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0元,同时甲方将申请镇计生办收回《计划生育服务手

册》或《生育证》,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者3年内不安排生育计划,持《生育证》者永不安排生育计划。乙方如弃、溺女婴,甲方将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乙方计划外怀孕的要自觉落实流引产措施,如拒不落实,每超限期一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元,直至采取流引产措施,乙方政策外生育,除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0元。如甲方无法找到乙方的,违约金由乙方直系亲属垫付。

6、乙方如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情节轻的批评教育,严重的甲方将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7、乙方生育一孩或二孩后要在42—60天内落实放环(皮埋)或绝育措施,剖宫产的要在6个月以内落实相应节育措施,除经县服务站鉴定不适宜落实节育措施外,如不按规定时间落实,每超过一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元。如无法向乙方收缴的,由乙方直系亲属垫付。

8、乙方计划外怀孕后要在一周内落实相应补救措施,并在42—60天内落实放环(皮埋)或绝育措施。如无故不落实,每超过_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元。如无法向乙方收缴的,由乙方直系亲属垫付。

9、乙方应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查体。具体检查时间按镇计生办统一安排,每逾期一天不到站查体的向甲方缴纳100元的违约金。如无法向本户收缴的,由其直系亲属垫付。

10、乙方持《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时,每月15—18日必须到镇服务站孕检一次,否则每拖一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元,直至到站孕检。持《生育证》怀孕三个月内(含三个月)不到站查体的,每怀孕一个月交违约金500元,怀孕三个月以上按私自鉴定胎儿性别论处,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相关规定处理外,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0元。

11、乙方外出务工、经商前应先与甲方签订《流动人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流出一个月后不办证的,每超一个月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0元。乙方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甲方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但每半年必须回本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查体一次,另两季度寄回当地镇及镇级以上计生部门的查体证明报告单。具体检查时间按镇计生办统一安排,如不按期寄回查体证明,每逾期一天向甲方缴纳100元的违约金。有生育情况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原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乙方邮寄假证明并导致计划外怀孕的,经计生办查实后,必须立即采取引流产措施,并向甲方缴纳违约全10000元,导致计划外生育的,除按政策交纳社会抚养费外,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0元。如无法向本户收缴的,由其直系亲属垫付。

12、乙方出租房屋时监督入住人员计划生育行为的义务,凡入住人员出现违法生育的,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0元。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育龄妇女)满49周岁时终止。期间如有关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法律或政策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协议条款亦可做相应调整与修改。

第五条 协议的管理与监督 甲、乙双方应共同接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对本协议约定内容的管理、监督、检查。经双方商定需办理司法公证的,可依法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未提出公证要求的,不需要司法公证。

第六条 协议的执行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自觉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模范执行协议条款。如一方违约后不主动承担违约责任的,如一方应先行告知,做好说服动员工作,使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对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可申请司法机关协助解决。

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书等;拒不履行的,一方可以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违约金的管理和使用

甲方的违约金由监督单位监督,2日内交给乙方。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所交纳给甲方的违约金由甲方2日内交至所在乡镇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专户储存,设立明细帐,主要用于本村计划生育事业和奖励,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定期向乙方公布使用情况,接受审计。

第八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督单位(镇计生办)留存一份。

甲方: 村村(居)民委员会 (盖 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盖章) 乙方:男: (签字盖章) 女: (签字盖章) 监督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13篇: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石家庄卓达五洲国宴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石家庄市老年书画研究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展示平台为乙方展示书画作品,创造更多面向高端客户的机会,进而实现利益双赢进行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卓达五洲国宴概况:

位于石家庄市东开发区长江大道158号的卓达五洲国宴,建筑面积近3万平米,是华北地区面积最大的高档海鲜酒楼,由卓达集团斥巨资建造,聘请国内一流的阿峰世家集团荣誉管理,定于2009年7月份隆重开幕。

二、乙方自愿提供书画作品 65 幅,在甲方所属五洲国宴进行展示、销售。具体作品及规格见附件作品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提供展示空间。

2、如果需要可负责装裱。

3、负责作品的安全,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乙方报价的70%赔偿。

4、利用卓达广阔的文化产业平台,为乙方进行推广、展览。包括但不限于在卓越美术馆举办个展或联展。

5、视乙方为甲方贵宾客户,赠送贵宾消费卡。

乙方:

1、提供与展示空间风格想契合的作品。

2、提供作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3、提供一定数量的个人简介或作品鉴赏介绍的印刷品。

4、如个人需要在事先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可调换作品。

四、利益分配:

乙方同意所提供作品委托甲方进行销售,双方按比例分成,乙方70%,甲方30%。如有出售每季度结算一次。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到期后无异议可自定延续。不延续时作品如数完整退还乙方。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时间:时间:

第14篇:协议书

建房承包协议书

为确保套间房三层工程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承包合同条例》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友好协商的精神,签订本工程承包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划分:

1、甲方: (建房户)

2、乙方: (承包施工队)

二、乙方承包施工性质、范围: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电、路、水三通;

2、乙方必须按图土建工程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图纸尺寸及结构,如改变,必须双方同意决定。

3、乙方施工时,放好灰线,必须经甲方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建筑材料标准:

1、钢材要求国标。

2、水泥50kg,GB标准、

3、标准红砖。

4、黄砂用周岗砂。

5、石子洁净青石子。

四、安全生产与质量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

保量不偷减料,如达不到施工质量要求,立即更改或拆除。

返工及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工伤、斗殴事故发生而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施工期一切生活用品均由乙方自备。

4、房屋竣工后由建房办及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为准。

5、乙方包工包料,每平方元。以建筑面积结算。

水电费、建筑机械由乙方承担。

6、施工包括内水、内电(电:每个房间一根管子到位,不

穿线开关)内墙粉涮用黑水泥压光、外墙用黑水泥压光腻粉

白水泥两片,不包隔热层在内。

7、不包括外水电安装、楼梯扶铁手、基础1米×1米、10

公分垫上钢筋网、上20公分混凝土

8、基础按图纸招深,按定格预算。

五、开工工期

开工期2009年月日

竣工期2009年月日

六、付款方式:基础上来付一层上来付元,

二层上来付元,余款验收后格后一次性付清。每户丢3000元保质金,

12个月以后没有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未尽事

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

八、甲乙双方均由严格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赔

偿,协议执行中有争议事项,请村、镇相关部门调解。

备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15篇:协议书

内分解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以每条船的工期为限。

第二条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内容和要求为:内分解场地排块拆解,按工艺标

准拆解。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试用期为10天,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为:计

量工资,按船结帐,12000吨-----15000吨集装箱船,生活室、机舱26元/吨、舱

口盖22元/吨、壳板16元/吨、清废钢6元/吨。其它船型再作调整。凭领料单到

财务室结帐。

第四条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考核,乙方如发生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

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乙方在进厂前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必须购买保险,保险生效后才能上岗,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本人负责。

第五条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按双方

约定的劳务报酬标准结算。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补偿。

第七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务工期间因病的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力费。

第八条 新入厂的工人,必须办理胸卡,用于出入证和工作证,没有胸卡不得进入场地施工,

胸卡办理需缴纳押金400元,此押金可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协议到期后凭卡返还400元押金,此卡不得丢失,如丢失,补办卡一张50元。

第九条 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500元。

第十条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及见证方(泰州市永安劳务有限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务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方(签章)

年月日

第16篇: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宿迁钱柜KTV

乙方:宿迁学院经济贸易系团总支学生会外联部

宿迁学院经济贸易系团总支学生会,于五月份举办院级“生存挑战大赛”。经多方协商与谈议,由宿迁钱柜KTV提供赞助。赞助金额为二千元整,于活动开始日——月日前全额支付。

经商议,现甲方于四月二十八日,与乙方确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甲方,赞助冠名权。冠名为:宿迁学院经济贸易系“钱柜杯”生存挑战大赛。

二.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在其场地按特定时日,举办开幕仪式。开幕场地由乙方布置,甲方需提供乙方布置场地时所需的合理要求范围内的设备。具体设备暂定:拱门,横幅,音响等。

三.由甲方提供乙方举办活动时,各参赛队队长服装一件。暂定:二十套

四.由甲方提供乙方宣传条幅,由乙方落实悬挂在宿迁学院内。拟定甲方提供横幅四条。

五.由乙方提供VCR录制。开始语对话涉及钱柜。具体细节,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六.由乙方提供对甲方以广播宣传形式进行宣传,进行适时播报。乙方在后期成果展示制作过程中与甲方共同商讨,适时穿插对甲方的宣传。

七.由甲方提供传单,乙方负责发放到甲方指定的地区。传单暂定:5000份。

八.活动结束后,由甲方提供免费包厢于乙方参赛队队员小聚。具体操作暂定。

现暂定条款如上。其他方面,如若甲方或乙方另加需由对方去落实办的,应在甲方与乙方有效签订人的双方协商下,共同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代理人签字:

第17篇: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在双方平等公平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康洁浴池,男女部搓澡收乙方押金2000元,男女各1000元

1.搓澡时间2014年8月26日——2015.6.15日

2.搓澡所有收入

4、6开,甲方40%,乙方60%,所需用品,有甲方承担。

3.搓澡所有收入,当天晚上下班结清,不压钱。

4.乙方负责;男女部所有卫生及男女部蒸房。

5.乙方男女部严禁收现金,如果发现自动解聘,押金不退。

6.乙方负责搓澡时,男女部不得段当,缺人,出现一次扣押金500元,押金扣完自动解聘。

7.一切正常,2015年6月15日,澡堂停业退押金,希望甲乙双方合作愉快。

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

日期:日期:

第18篇:协议书

协 议 书

因2014年8月11日凌晨00:30,原矿铲车司机高兴荣,值班室员工袁文鹤,两人同时睡岗;经严肃教育,认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违规三违规定;如有发现三违现象,以原本罚金的三倍处理,以此为据。 甲方:

一、

二、

乙方:

一、

二、

安监科

2014年8月11日

第19篇:协议书

协议书

经(以下甲方称)(以下称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华强电子世界号楼层中的柜承包给乙方使用。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协议费用每月为人民币整。此费用已包括此柜台的工商管理费。乙方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二.乙方必须具有有效证件方可进场进行经营活动,经营活动及一切经济责任纠纷都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必须遵守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走私贩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损害国家和顾客的利益。

四.乙方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市场管理人的管理,不得在市场打架斗殴或损害市场形象.

五.乙方不得将承包柜转租或承包给第三方.

六.在协议期内,乙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赔偿所有造成的损失,经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不归还剩余费用.

七.协议朋满.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续承包权。但乙方须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签定下期续协议井交付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协议期内,市场楼层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进行,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共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第20篇: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签名):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身份证号:

根据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保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看护孩子。包括看管孩子、孩子起居、卫生、洗衣被、洗澡、喂饭等与看护和喂养孩子有关的工作。

二、工资及支付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1800元。工资中包含社保六金,双休日、节假日和平日8小时以外的所有加班工资。

当月的工资在工作满整月的最后一日支付乙方。甲方不预支或预借未到工资支付日的工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时,当月工资发放数按照月工资除以当月天数乘以当月工作天数。并在乙方工作移交完成,离开甲方时支付。

双方未协商一致,乙方单方面离开或不辞而别时,甲方不支付应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工资。

三、合同期限

2011年10月21日至2012年10月20日止,合同期限月工资按1800元执行,不得变动。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索甲方应付未付的工资。

2、甲方有权拒绝、制约乙方在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3、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5、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指导工作。

6、甲方每月不安排乙方休假,乙方临时有事,可向甲方请假办事,但乙方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也不安排乙方休息,春节乙方可休假3天。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甲方。

2、乙方在服务工作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的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做好甲方所安排上岗的工作事务。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作出相应赔偿。

3、乙方在工作期间须外出,应通知甲方;临时外出办事, 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4、勤俭持家,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气用电安全.尽快努力适应甲方生活饮食习惯和作息时间。

5、不得带外人进入甲方家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私人物品。

6、乙方在孩子大人不现场时,打骂、克扣孩子食物、不看管孩子任他哭闹和跌摔等做出虐待孩子的行为,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导致孩子伤害的,乙方全部赔偿,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7、乙方包孩子外出本小区、电信小区、雅和小区以外的地方,应在出走前给甲方打招呼,并说明区的地点和时间。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二份同时手写添加相同和划删内容相同的部分有法律效力; 其它情况均无效力。

四、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家庭地址: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乙方亲属:家政公司: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
《个人承包协议书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