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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26 07:38:47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公司住所地拟设在:。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住所地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股东公司,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联系电话:。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住所地为,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联系电话:。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 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第 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推荐第2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

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11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赵启民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张圣元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拟投资设立山东臣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山东臣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赵启民

4、注册资本: 1368万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368万元,其中:

1、甲方以原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及现金出资,经甲乙 1 双方共同核算截止到2016年6月1日,原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为万元,甲方现金出资万元,甲方共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478.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5、任何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保证原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真实有效,若淄博臣茂工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存在核算不实等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补足不实部分。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月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的会议记录,并对公司下月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度的5月31日分取上个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后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按出资比例向未转让方支付20%违约金。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股东退股,由甲乙双方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统计核算,公司及未退

4 股方按退股方所持股份比例支付退股方相应价值现金。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五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推荐第5篇:网络公司股东协议书

网络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购买甲方在长沙市芙蓉区就投资设立天津滨城置地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 ;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 ;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

4、丁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新组建的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先期各股东约定按照20%实际投入,其余资金按照公司需要在两年内注入。

三、企业的经营宗旨: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原则,促使东丽区经济发展能更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现代企业的优势,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共守原则

(一)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企业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股东一经入股,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

(三)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依据。

五、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提交到位:

(一)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7日内,必须按协议向企业筹备组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

(二)企业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东各方应完成组建企业的以下有关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负责办理组建企业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组建企业筹备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企业的部门申报企业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件资料;

(3)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5)负责企业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

(6)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其他股东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企业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它事宜。

七、公司股东会

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八、公司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三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人代表,由甲方推荐产生。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九、公司经理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三)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四)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五)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六)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七)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一、公司的清算

(一)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二)公司依照第十一条第

(一)款第

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第十一条第

(一)款第

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股东未按协议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违约股东应向企业缴付认股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退出企业。

(三)任何股东不得用企业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如发生,该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

三、其他事项

(一)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企业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企业筹备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全部出资。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全体股东协商解决。

(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企业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四)本协议经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审批部门审核后生效。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补充协议限于企业创立会召开之前。

(六)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8 份,各方股东各执两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丁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xx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推荐第7篇: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甲方:_____ __ __ 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

乙方:_____

__ __ __

__ 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

为 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 __ __ 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 __ 公司地址拟设在___ __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_____ __ _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以 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 __ _元整,其中: 甲方: 出资额为_____ __ _元, 以_____ __ _方式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_____ __ _%; 乙方: 出资额为_____ __ _元, 以_____ __ _方式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_____ __ _%; (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 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应 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 入公司临时账户; __年_____ __月_____ 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 __ _______ __ _______ __ __, 兼营_____ __ __。 __ 。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_____ __ __。 __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并有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实际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_ 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___应于_____ __年_____ __月_____ 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

对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 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 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 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 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 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 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作为申请人,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 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

3、公司监事会由_ 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 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 ___名,乙方委派_ ___名,乙方委派_ ___ ___ 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名,监事会主席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 1 _名,副总经理_ 第十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 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所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 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 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 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 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 权利。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 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 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 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 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 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 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 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

股份 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 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 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 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 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 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 方支付出资额的_ 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 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 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 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 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 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 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

2、甲方通讯地址:_ 乙方通讯地址: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 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 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_日内) 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 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 _ __。 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 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 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1)提交_ (2)依法向_ ___种方式解决: 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 一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 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 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 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二十三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 律效力。 ___份,甲、乙双方各_ 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甲方(签字):_ 签订地点:_

___ ___

乙方(签字):_ 签订地点:_ _

___ __

签订时间: _____ _年_____月____ 日

签订时间: _____ _年_____月____ 日

推荐第8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人生贵在合作,如果合作到底,我们也能完成许多看似不可能的奇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其它合伙人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河南省猛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互联网销售。公司住所拟设在郑州市____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合作共赢 。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 __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 元。

甲方出资 ___元,占注册资金的___%,全部以货币出资。乙方出资 ___元,占注册资金的 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七条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2、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八条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 各股东预先交付____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 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条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 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10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河南宇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 产销多媒体商用播放器项目。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目标: 。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元。

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现金出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生产场地、设备、人工及人力资源作价出资。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条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十二条

1、本公司暂定经营期限为一年,经三方协商乙方年生产及销售目标为万台,月生产销售目标为万台。上述目标如未能在期限内完成,丙方有权撤股,并终止本公司对丙方持有商标的使用权,本公司解散。或者经丙方同意,也可由三方共同寻找行业内其他厂家合作,具体事宜另议。

2、三方行使职责:

1、甲方主持合伙企业的前期筹备资金工作;

2、乙方主持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丙方主持对外宣传;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五条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各股东预先交付 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 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七条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 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九条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二十条 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1篇:公司股东协议书(推荐)

公司股东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

例如:技术研发、商务咨询、美容服务等等。

第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三个,分别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各方认可,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各方股比即各方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

第六条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5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

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在以后的扩股或引入投资方时,保证原始股东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4、如有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

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股东讨论决定,成立董事会,选举任董事长;为监事;业务总经理;监事、业务总经理首期任期年,到期经股东讨论,选举业务总经理、监事,可连选连任。从第二次选举后的任期为每任年,如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误等可经董事会讨论随时罢免。

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公司产生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保证补足注册金;

二、补足前期各方为公司支付的费用;

三、支付工资;

四、留足企业发展基金;

五、分红。

第十五条 为加快注册进度,可由股东甲方先垫付部分资金作为成立公司的租房、购置办公用品、注册等费用,在股东协议签字一周内各方交齐开办费用。

第十六条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 公司如有不同意见,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提交裁决。

第十九条 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5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12篇: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

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最新版)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松阳新鑫门业松阳新鑫门业松阳新鑫门业松阳新鑫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金属门金属门金属门金属门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松阳县望松工业区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四个,其中三个,企业法人一个。

分别为:(),现住 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 现住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现住 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 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在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七、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股份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股东签名盖章:

股东签名盖章: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第13篇:股份公司股东协议书

共同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住址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住址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转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并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____________为股份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股份公司事务进行日常管理;②落实股份公司经营进度;③代表股份公司对外协调;④资金调用的决定权(____________元以内);⑤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4、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并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时按实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以本协议股份做抵押贷款

6、共同投资人共同行使的权利①对外订立合同;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

丙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4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三方对《微之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微之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

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互联网服务,电商,实体店,等等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五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三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

(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

(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

(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

(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六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三十九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一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章 合同修改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四十八章 财务左媛负责,财务在1万以下:底薪300元,1万-2万,500底薪,2万-3万:700元底薪,3万以上,1000元底薪,如果更多财务统计,相应的底薪变化由股东商议变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注:目前企鹅号等媒体平台效益分成:运营者提成30%,其余汇入公帐 公司以前与之后参与或者投资的实体,均按实际的股份占比投资, 公司产生的总效益,留存30%到公司总账,剩余分红给各股东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微之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第15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六十五万

(1)甲方出资 40万元 70 % (股份)

乙方出资 15万元 17 % (股份) 丙方出资 10万元 13 % (股份)

(2)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方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4)乙丙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20万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5)对于公司运营方向以及三方意见不合、甲方有决定权以及一票否决权

3、乙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乙丙方股份代持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三方一致同意可一致处理,三方意见不合由出资方占股比例最多者决定。

6、公司成立前,资金由甲方统一收支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公司运营资金%2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半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半年利润。或者每月月底分红。

(2)分红的数额为:利润的80%,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三方股东约定

1、应三方股东商议此股东合作协议书生效日期为酒店开业日起半年后。此前酒店盈亏 由甲方一人负责。

2、乙丙双方资金自酒店筹划期起汇入甲方账户、乙丙双方以出借方式贷于甲方半年(不包括酒店装修期)。借贷合同详见《借款协议书》。

3、半年期满后、乙丙双方根据甲方酒店经营状况决定借贷资金是否转为股份分红制。如转入此合同生效。乙丙双方自酒店开业日起不参与酒店上半年利润分红,下半年根据入资比例选择单月分红或者半年分红。

4、乙丙双方半年期满不转入股份分红制或者单方不转入、甲方根据借贷合同如数三月内还清全部款项。

5、借贷期间内乙丙双方产生的债务或者利息由双方各自承担和甲方无关。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若清算后有剩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6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一 总则

_ _、_章佳怡_和 杨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 股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股东一: 身份证号:

股东二: 身份证号:

股东三: 身份证号:

三 公司名称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静安区 万航渡路1号环球世界大厦B座2F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火锅餐饮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方各以其协议时的占股比例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章佳怡、杨繁 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 为 元,作为该公司的启动资金,其中: 1, 启动资金 元

(1) 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2) 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3) 以技术入股,占公司股份的 10%; 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各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各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具体资金转入方式可以协商,股份占有今后如有变动由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并修改章程通过。

五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

2.为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各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三万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各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各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六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各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七 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15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 ,各方按股份占比例分取.(3).

八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1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 %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 %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九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十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4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 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各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章): 股东(签章): 股东(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17篇:服装公司股东协议书

股 东 协 议 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米卡(MiKaor)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中高档女装服饰 。公司住所拟设在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目标: 。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万元。

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货币出资。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条 各股东须在2周内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7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7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按照各投资比例来配比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每位股东有权表决公司内部的事宜,决议按照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股东预先交付 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各股东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公司项目所有人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 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8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 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淄博微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万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 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甲、乙、丙等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代表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1)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2)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 万 元。

(1)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甲,乙,丙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

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股份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公司成立后不予变动;

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元,占股%; 2)、乙实际出资元,占股%; 3)、丙实际出资元,占股%;

甲、乙、丙作为工商注册显名股东,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比例为甲占股%,乙占股% ,丙占股%,;

4、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 月 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3、对于公司按照上述约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甲乙丙作为显名股东必须配合执行;配合事项包括签署对外股东会决议,执行决议事项;如擅自签署对外决议文件及擅自进行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尽可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

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等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季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80%,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协议签订起 两 年内,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三 年起,经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

2、退股: (1)、退股条件。

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退股标准。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80%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万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见证方

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第19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盘州市竹鼎环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住 所:盘州市竹海镇老厂居委会文化路38号。

3、法定代表人:董顺。

4、注册资本:50万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

1、启动资金 4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出资1万元。

2、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4、甲,乙、丙、丁四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5、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注册资金占时不定。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丙、丁方同样具有对公司的监管职责。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 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 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甲,乙、丙、丁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丁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丁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二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5万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 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 甲,乙、丙、丁四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第20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文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XX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

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篇2: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东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㈠总则、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2012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注:宋**先生所占%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

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

(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

(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

(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

(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篇3:股东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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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协议范本

目 录

一致行动协议书 ...........................................2

股东合作协议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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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协议书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丙方:

住所:

鉴于各方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拥有并详细知悉公司的关键技术及经营信息,为了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同意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为明确协议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1.协议各方应当在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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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协议各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

3.协议各方同时作为公司的董事,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应当确保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

4.协议各方应当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协议各方若不能就一致行动达成统一意见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执行。

第二条协议各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协议各方均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协议各方对因采取一致性行动而涉及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协议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3.协议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其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根据本协议签署日存在的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协议各方声明,其在本协议中的所有声明和承诺均有不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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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

1.若协议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2.协议任何一方如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协议其他各方、协议其他各方有优先受让权。

3.协议各方承诺,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的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但如果该项争议在任何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该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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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

公司股东协议书
《公司股东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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