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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协议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6 21:03:11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发起人协议书

发起人协议书

(现有企业改制)

为将A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

等名发起人(名法人、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人为

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设发起人办公室,由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

主营:

兼营: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股份%;

发起人B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C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D认购 股,股份总数%;

……

发起人共认购点总股份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数%;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股,占总股数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 %;

职工认购股,占总股数

八、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 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例外)。

十一、发起人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发起人各执 份,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

推荐第2篇:发起人协议书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 起 人 协 议 书

XXXX村镇银行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通过发起方式组建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经过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指共同提出设立村镇银行申请、订立协议、制订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认缴出资,并对设立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发起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的经济实体和自然人。如果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由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如果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能依法成立,则由发起人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

第三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宗旨: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管理机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为促进地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 设立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切实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化、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章 机构性质

第五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X家非金融机构及X位自然人以发起方式设立。XXXX村

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性质为股份制。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级法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统一管理、单独考核的管理体制,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名称

第六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为: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 住所

第七条 XX县XX镇XX大街X号 第六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从事同业拆借;

(六)从事银行卡业务;

(七)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九)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七章 注册资本

第九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定股本总额为XXXX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

第八章 股本结构

第十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金融机构为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X00万股,XXXX有限公司认购X00万股,XXXX开发有限公司认购X00万股,XXXX有限责任公司认购X00万元,XXXX有限公司认购X00万股,X位自然人认购X00万股。

第九章 发起人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

第十二条 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股金额为X00万元,占总股份比例为X0%; XXXX开发有限公司认购200万元,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00万元,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有限公司认购200万元,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有限公司认购200万元,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X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XXXX入股金额为80万元 占总股份比例为X% 第十章 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发起人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X.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5.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6.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8.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X.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以下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缴纳股金;

2.发起人认缴股款后,不得要求退股;

3.在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时,发起人负连带责任,引起过失的发起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X.如发起不成功,发起人承担发起之间的相关费用。 第十一章 关联入股的主动声明

第十五条 发起人有主动声明关联入股的义务。如有虚假陈述,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该虚假陈述的发起人承担,并且该发起人(出资人)在本行的投票将受到限制或限期原价转让所持有股份。如因该虚假陈述给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它发起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虚假陈述的发起人还应承担赔偿责

任。

第十二章 入股方式及验资

第十六条 发起人必须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债权、实物财产、无形资产及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

认购的股金款项应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筹建申请后十日内汇入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帐户。

第十七条 发起人认购股份缴清款后,应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第十八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不得转让,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如需转让,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办理转让手续。

第十九条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依据验资报告向发起人交付股权证。

第十三章 筹建工作组织

第二十条 发起人在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授权XXXX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设立事宜,并有协助筹建工作小组做好设立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负责办理设立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项事宜,主要工作有:

1.进行设立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2.聘请协调中介机构工作;

3.起草筹建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X.协调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关系; 5.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筹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筹建小组预先垫付,经创立大会通过后予以处理。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如需对本协议作重大修改或补充,则须经占认购股份数额半数以上的发起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经各发起人或发起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份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一份由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暂存,并在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移交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于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自动终止。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签名(盖章) 二0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发起人协议书范本

钟祥兴利食品股份公司

发起人协议书

甲方:钟祥市幸子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程治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钟祥兴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钟祥兴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湖北省钟祥市经济开发区西环三路。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加工、销售,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调味料(半固态)生产及销售,农副土特产的收购(不含粮食收购)、加工与销售。 第三条 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00%。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5、公司拟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申请股权挂牌,发行股票为100万顾,具体以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为准。第四条 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 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2015年12月10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6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60%;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2015年12月10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4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40%;

第六条 缴付时间

在荆门市工商局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3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七条 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八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第九条 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第十条 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3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话(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程世伦(代表钟祥市幸子食品有限公司),身份证:422431196408227115,地址:湖北省钟祥市张集镇张集大道,电话:13396163898。

程治,身份证:420881198909137110,地址:湖北省钟祥市张集镇张集大道电话:13396168866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至此,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钟祥兴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15年12月10日

推荐第4篇: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文章标题: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条:以下各方当事人同意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第二条:本公司的住址为:。第

三条: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及国家法律法规非禁止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五条:全体发起人均以货币的方式分期向本公司出资,具体出资情况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第六条:各发起人应于年月日前,将其对本公司的出资现金存入验资帐户。注册资本金待公司财务负责人到任后办理验资帐户转基本户手续。第七条:各发起人应按时参加发起人会议,并按时提交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有关文件或按时在本公司设立文件上签署意见。第八条:为了便于公司设立登记之需要,经发起人各方协商,决定委托发起人乙方具体经办本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事宜,但其他发起人要给予积极配合。第九条:本公司设立中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2、制作设立公司的各种文件材料;

3、办理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并对应当报批的事项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或同意;

4、协调各发起人间的关系;

5、其他与本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宜。第十条:本公司的筹建费用先由股东甲方垫付,具体金额按有关凭证确认计算,待本公司依法设立后,该项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若是本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各发起人按出资比例分摊。第十一条:各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本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本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若是由于某一方的过错致使本公司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各发起人应当对本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

4、各发起人应当认真完成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其完成的工作。第十二条:由于发起人中的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由该发起人负责赔偿,若是多方违约,则根据具体情况由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一方在因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而给他方造成损害的,该违约方应当赔偿他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修改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协议必须修改;

2、因各方发起人合意修改;

3、一方或多方发起人提出修改,其他各方没有异议的;

4、其他情况而致本协议必须修改的。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本公司设立登记工作已依法完成,本公司依法成立;

2、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本协议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本协议的终止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各发起人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各发起人均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六份,一份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提交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一份留存作为将来本公司的档案,其他由发起人各方各执一份,各份的效力相同。发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二00五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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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楫律所公司法研究中心文档——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协议各方:

1、姓名: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

N、姓名: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协议各方的优势,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拟共同投资设立XXX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协议各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设立股份公司事项达成一 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股份公司的名称

股份公司的名称暂定为“XXX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2条股份公司住所

股份公司住所为:

第3条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由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发起设立。

第4股份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股份公司的宗旨: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5条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额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

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万股。

第6条发起人认购出资方式、折股比例和认购股数

- 1 -

发起人的全部出资将按相同的比例折成万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折股比例为1:1。各发起人实际认购股份及出资额分别为:

1.xxx.以货币出资万股,占总股本的%;

2.xxx.以货币出资万股,占总股本的%;

......

N.xxx.以货币出资万元认购。

第7条股票面值与每股价格

股份公司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折股比例,确定每股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8条出资时间

上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出资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后日内。

第9条公司的筹办

发起人共同承担股份公司筹办过程中由发起人承担的义务,并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发起人共同授权XXX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具体负责办理股份公司的设立的手续。

第10条筹备委贯会

全体发起人商定,成立XXX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具体负责股份公司的筹办事务。筹备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筹委会成员:

筹委会主任:

筹委会副主任:

第11条筹备委员会的职权

全体发起人授权筹备委员会全权负责处理XXX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有关事宜,具体职权为:

1.确定本次设立股份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并与之协调工作;

2.确定股份公司的设立方案:

3.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事宜;

4.起草XXX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草案);

5.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相关的报批手续;

6.以XXX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名义与政府有关部门就股份公司设立事项联系并协调工作。

第12条发起人的权利

发起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按本协议书规定的认购方式认购其享有的股份数额;

2.在股份公司股款缴足后,有权在第一次股东会上行使作为发起人的权利;

3.对股份公司筹建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有权推荐股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5.发起入认购公司股份后,享有股盼公司股东权利。

第13条发起入的义务

为明确发起人责任并保证各发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份公司设立工作的合法进行,同时为了确保股扮公司成立后的正常运转,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发起人必须按时足额履行认购股份的义务,并确保投入股份公司资金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投入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股份公司所有或依法经营管理;

2.发起人授权成立的XXX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将负责份公司设立的具体工作;筹备委员会成员将承担因工作错误而引起的责任,发起人对筹备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3.股份公司因故不能成立,发起人必须承担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4.发起入必须对因发起人过错而使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受到的损害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第14条发起人的承诺

为确保股份公司设立过程的合法性及设立后的发展,各发起人作出如下承诺:

1.各发起人及其所投资的企业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股份公司签署关于股份公司设立后生产经营、后勤保障、专利许可、技术服务、商标使用等方面的合同,并将严格执行所签合同;

2.发起人承诺:在股份公司设立后,不再投资、增设、经营与股份公司所经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项目与业务;

3.发起人承诺:发起人因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所发生的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发起人之间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以其对股份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15条股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各发起人同意按照下述原则组建股份公司的组织;

2.股份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

3.股份公司设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按公司童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股份公司设经营机构,由1名总经理和若干名副总经理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5.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名监事组成,首届监事会成员全部由股东大会在股东代表中选举产生;从第二届起,名监事由股东大会在股东代表中选举产生,名监事由公司职工在公司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

6.股份公司根据规定设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首席法律代表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16条违约责任

任何发起人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其他本协议约定的承诺义务,因此给股份公司或其他发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17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发起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来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纠纷发生时的仲裁规则采用简易程序裁决;

仲裁裁决败方应承担对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律师维权发生的律师代理费等损失。

第18条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本协议经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对本协议的任何改变或修改须经全体发起人同意,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

第19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发起人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份,发起人各执一份,二份保存于股份公司,其余供报送各有关部门使用。本协议于月

发起人(签章):

推荐第6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_________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人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_________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推荐第7篇: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为将a企业改制为_____________xx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________名发起人(____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____名自然人)

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为_____________xx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设发起人办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xx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____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xx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xx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_____________%;

发起人b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

发起人c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发起人d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

七、_______xx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_______股,点总股份_______%.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_______%;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 _______%;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 %;

职工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

八、_______xx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 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_______例外)。

十一、发起人 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_______事务、b负责_______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_______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 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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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起人协议书

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村镇银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全体发起人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发起人,为拟以发起人身份加入本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拟定以发起人身份加入本行的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本协议,自然人发起人由其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本协议。本协议对各发起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签约双方遵守协议约定内容,发起人依法享有应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章 本行的名称、住所和机构性质

第六条 本行的中文全称为:××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村镇银行)。

本行的英文全称为: ××××Bank Company Limited.

第七条本行的法定住所:。

第八条本行的业务范围: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 本行的经营宗旨: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现代银行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在为本地区“三农”和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取得自身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第十条 本行的机构性质为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本行的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本行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 股份金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本行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金。

第十二条 本次计划募集股金*****万元人民币,全部作为本行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 本次所募集股金根据股金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全部股份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以面值发售。自然人和法人认购股份起点均为*****股。

第十四条 发起人认购本行本次征集的全部股份。

第十五条 发起人由境内自然人、境内企业法人、境内外金融机构入股组成。

第十六条 发起人必须以自有货币资金认购股金,其他出资方式无效;发起人认购资金必须经过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 本行发起人应保证其认购股金的出资资金是真实合法的,不具有法律上之任何瑕疵。

第四章 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发起人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本行依法成立后,享有本行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发起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在××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发起人协议所认购的股份缴纳股金;

2.对个别发起人无法完成认购任务负连带认缴责任,或由筹建工作小组另行征集发起人;

3.由于发起人自身过失致使本行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对本行

承担赔偿责任;

4.主动出具“关联企业向境内银行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声明,无任何隐瞒。如果存在任何隐瞒,在本行的投票权受到限制;

5.若本次发起失败,发起费用由发起人共同承担。

第五章 筹建机构

第二十条 发起人同意在本行筹建期间,依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成立筹建工作小组。

第二十一条 全体发起人同意并委托本行筹建工作小组承担一切筹办事务。

第二十二条 筹建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协议;

2.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3.就本行设立等事宜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各方一致同意,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经各发起人或发起人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发起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之任何附件为本协议之不可缺少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自动终止,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筹建工作终止而失效。

附件:

1.发起人签字册

2.非金融机构法人发起人名录

3.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发起人名录

4.自然人发起人名录

5.企业法人有权机关决定对外投资的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6.企业法人关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向村镇银行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含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以及企业法人提供上述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7.发起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8.增内外金融机构注册地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推荐第9篇: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三、在设发起人办公室,由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股份总数为股,每股面值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元,折合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发起人B认购

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C认购股,股份总数%;发起人D认购股,股份总数%;……

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股,点总股份.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元,折合

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股,占总股数%;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股,占总股数%;职工认购

股,占总股数%。

八、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例外)。

十一、发起人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事务、B负责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份,发起人各执份,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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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书

本协议于

年___月___日由下列各发起方在

签署: 发起人:

方: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方: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

有限公司(名称以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协议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1 / 7

第一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第一条

新设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新设公司的住所:

第三条

新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新设公司的经营宗旨:

立足于高新技术行业,多元化发展公共事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 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二章

注册资本

第六条

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伍佰 万元整(RMB 5,000,000 ),协议各方于

日出资。其中:

(一) 发起人

出资额为 壹佰万 元整(RMB 1,000,000.00),以 现金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

(二) 发起人

出资额为 肆佰万 元整(RMB 4,000,000.00),以 现金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80 %;

第七条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

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并负责新设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八条

办理设立公司的相关费用由新设公司承担。若新设公司不能设立时,由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2 / 7

第三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协议各方的权利:

(一) 协议各方按投入新设公司的出资额占新设公司实缴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二) 协议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新设公司新增资本时,协议各方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 协议各方可依法转让其在新设公司的出资。

(四) 如新设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协议各方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五) 协议各方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新设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 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条

协议各方义务

(一) 协议各方在新设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二) 新设公司发给协议各方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

协议各方责任

(一) 甲方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运作,对公司经营风险和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新设公司可优先获得甲方科研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信息及转让权,可优惠获得甲方科研设备服务,以及相关科技技术咨询服务;如无另行约定,公司孵化项目的技术专利和发明著作权归公司所有。

3 / 7

(三) 在新设公司续存期间,协议各方不得与其它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个人进行相关合作,不得从事与新设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业务。

(四) 协议各方在新设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协议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第十二条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一) 协议双方均为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二) 协议各方投入新设公司的资金,均为协议各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三) 协议各方向新设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四) 双方一致同意:

1、在公司成立六个月内,公司高管经董事会同意可以原始发起价购买乙方所持有公司10%以内的股份;

2、在公司未来经营期内,对公司有重要战略价值的技术和业务骨干经董事会认可,可以购买公司股权10%以内的股份,由原股东共同稀释。

3、在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5%。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时《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为准。

第五章

新设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第十三条

新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一) 新设公司未获得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4 / 7

(二) 协议各方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三) 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四)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第十四条

新设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六章

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本处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在合作中所涉及的、提供的、签署的全部资料、信息,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新信息、新文件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协议各方承诺不得因自身原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并确保不会将该信息用于执行或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十六条

本保密条款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七章

本协议的解除

第十七条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一)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各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5 / 7

(三) 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九条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协议各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协议的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 肆 份,协议各方各执贰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于

日由协议各方在 深圳 签署。

第十一章

第二十二条

新设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新设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协议各方同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要求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或传真发至其他方在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协议各方地址如有改变,应提前7天

6 / 7

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一方按照本条款确定的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的送达。

第二十四条

若根据任何法律法规,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只要本协议筹划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受到对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严重不利影响,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仍应保持其全部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新设公司的设立工作。

(以下为《发起人协议书》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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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条:以下各方当事人同意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第二条:本公司的住址为:。

第三条: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及国家法律法规非禁止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全体发起人分别以如下方式出资,具体情况为: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第六条:以现金方式出资的发起人应于年月日前,将其对本公司的出资现金存入验资帐户。注册资本金待公司财务负责人到任后办理验资帐户转基本户手续。

第七条:各发起人应按时参加发起人会议,并按时提交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有关文件或按时在本公司设立文件上签署意见。

第八条:为了便于公司设立登记之需要,经发起人各方协商,决定委托发起人具体经办本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事宜,但其他发起人要给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本公司设立中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2、制作设立公司的各种文件材料;

3、办理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并对应当报批的事项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或同意;

4、协调各发起人间的关系;

5、其他与本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宜。

第十条:本公司的筹建费用先由股东方垫付,具体金额按有关凭证确认计算,待本公司依法设立后,该项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若是本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各发起人按出资比例分摊。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本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本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若是由于某一方的过错致使本公司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各发起人应当对本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便利或服务;

4、各发起人应当认真完成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其完成的工作。

第十二条:由于发起人中的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由该发起人负责赔偿,若是多方违约,则根据具体情况由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一方在因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而给他方造成损害的,该违约方应当赔偿他方所受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修改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协议必须修改;

2、因各方发起人合意修改;

3、一方或多方发起人提出修改,其他各方没有异议的;

4、其他情况而致本协议必须修改的。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本公司设立登记工作已依法完成,本公司依法成立;

2、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本协议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各发起人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各发起人均有权向申请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份,一份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提交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一份留存作为将来本公司的档案,其他由发起人各方各执一份,各份的效力相同。

发起人签名、盖章:

1、投资有限公司

2、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3、(签名)

4、(签名)

5、(签名)

6、(签名)

年月日

第12篇: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

经____省____批准,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基于此目的,各方发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股份公司和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发起人

第一条 股份公司发起人为:

1.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4.赵XX 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5.钱XX 性别:____,年龄: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6.孙XX 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7.李XX性别:____,年龄: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发起人经充分协商,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A公司和B公司将各自重组后的部分资产折资入股,C公司等另外____家发起人投入现金,共同发起在_______省________市注册成立股份公司。

第三条 股份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

第四条 股份公司为永久性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注册资本

第六条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具体数额以有关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为:

1.A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1) 经评估的与_______________相关的资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下属_______________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4.赵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5.李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6.孙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7.李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各家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数额及比例为: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其中:A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_%;B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C公司投入的现金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赵XX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钱XX、孙XX、李XX投入的净资产数额各为___________万元,分别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____%和__%。

第九条 各家发起人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数额作为其认购公司股份的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的____%的折股比例,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数额,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的实际数额为准。

第十条 为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证券主管机关提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________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额,以国家证券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五章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由国家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同时,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须取得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批准。

第十二条 发起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将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一次性投入股份公司,并在股份公司注册登记后60天内,办理完毕有关财产和权益的转让手续。

第十三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四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时,发起人有权依其原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新股。

第十五条 发起人如实、及时提供为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机关和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发行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发起人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为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股票发行工作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第十六条 为进行股份制改组、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工作,发起人同意支付不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筹委会和各中介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的前期费用,该费用计入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费用。在股份公司设立前,进行上述有关工作所需支出的费用暂时由发起人垫支。

第十七条 各家发起人保证其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拥有法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且具有充分的权利可以将其拥有的本协议规定的资产投入股份公司,以抵作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第十八条 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A公司、B公司、C公司、赵XX、钱XX、孙XX、李XX同意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规定以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比例,对下列情况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对股份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

第十九条 发起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员共______人,其中A公司______人,B公司______人。

第二十条 筹备委员会作为发起人的代表,负责处理股份制改组和股票发行的有关事项,其职权由发起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二十二条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 股份公司的首届董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提名,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可以接受董事会的聘请兼任股份公司的行政职务。

第二十五条 股份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 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监察机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份公司的首届监事会成员除职工选举产生外,由发起人提名,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各家发起人同意,在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依法正式提出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候选人名单应事先经发起人会议充分协商并一致同意。

第二十九条 股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股份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 股份公司按国家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讨论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公司的财务审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的修改,须经全体发起人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发起人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 各发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或无法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其他方发起人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发起人一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付出资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纳出资额,即视为违约方自动放弃股份,遇有此种情况,除违约方应交付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按本协议有关规定终止合同。由于一方发起人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 发起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其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另一发起人,并应在______日内,提出不可抗力详情及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协议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另一发起人有权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决定本协议是否履行,并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该项不可抗力事件所涉及一方发起人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协议生效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协议各方、审批机关及股份公司登记机关各执_____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发起人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发起人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签署。

A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C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赵XX:(签名)

钱XX:(签名)

孙XX:(签名)

李XX:(签名)

第13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优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范本

来源:作者: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

(2)本协议各方自愿以其已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为了规范股份公司的设立行为,明确发起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本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达成发起人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章 股份公司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及管理形式

第一条 公司名称和住所

股份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管理形式

1.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股份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份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所有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份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章 设立方式

第六条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类型的形式,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及己方等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

股份公司成立后,拟适时申请在中国境内二级市场上市,并成为上市公司。

第三章 发行股份总额、方式、股份类别和每股金额

第七条 股份总额

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______万股,股份公司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______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

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第八条 发行股份方式

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各发起人足额认购,以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资产按1:1的比例折算。股份公司转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第九条 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四章 发起人认缴股份的数额、出资比例、方式及缴付时间

第十条 发起人认缴股份数额、出资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戊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己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 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五章 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分工及所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发起人之间的职责分工

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授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股份公司变更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协同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审查、方案论证、确定承销机构等工作,并进行工商、税收登记事宜。各发起人应积极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第十三条 承诺和保证

1.本协议各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有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并有权签署本协议及相关文件;

2.在认购股份过程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向其他各方详细提供各自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3.本协议各方作为股份公司的共同发起人,在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资产后,除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股份公司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退股,也不得抽回其股本;

4.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对股份公司的设立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其他发起人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股份公司不成立的后果

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各发起人仍按其出资比例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

司继续存在。

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因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公司所产生的费用由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但因本协议一方或多方的行为或过错致使股份公司不能成立的,由该方承担全部变更费用。

第六章 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 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七章 费用

第十七条 变更费用

在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八章 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八条 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股份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协议的修改或变更

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全体发起人协商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终止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经营宗旨无法达到、或发起人严重违约,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发起人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协议文本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_________份,甲、乙、丙、丁、戊、己等各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以办理有关报批及变更登记手续,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戊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己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14篇: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

_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

经____省____批准,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基于此目的,各方发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股份公司和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重 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 发起人

第一条 股份公司发起人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1.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2.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3.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4.赵XX 性别:____, 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5.钱XX 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6.孙XX 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7.李XX性别:____, 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发起人经充分协商,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A公司和 B公司将各自重组后的部分资产折资入股,C公司等另外____家发起人投入现金, 共同发起在_______省________市注册成立股份公司。

第三条 股份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

第四条 股份公司为永久性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 责任。

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 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六条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具体数额以有 关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为:

A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1) 经评估的与_______________相关的资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下属_______________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4.赵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5.李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6.孙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7.李XX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各家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数额及比例为:发起 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其中:A公司投入的 净资产数额为_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 _____%;B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 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C公司投入的现金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 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赵XX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 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钱XX、孙XX、李XX投入的净资产数额各为___________万元,分别占股份公司向社会 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____%和__%。

第九条 各家发起人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规定的前提 下,将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数额作为其认购公司股份的依 据,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的____%的折股比例,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 发起人股份。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数额,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的实 际数额为准。

第十条 为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 家证券主管机关提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________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额,以国家证券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 为准。

第五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由国家批 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该评估结果的确 认,同时,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须取得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批准。

第十二条 发起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将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 一次性投入股份公司,并在股份公司注册登记后60天内,办理完毕有关财产和权 益的转让手续。

第十三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四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时,发起人有权依其原 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新股。

第十五条 发起人如实、及时提供为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所需要的全部 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机关和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发行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发 起人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为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股票发行工作提供各种服务和 便利条件。

第十六条 为进行股份制改组、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工作,发起人同意 支付不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筹委会和各中介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的前期费 用,该费用计入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费用。在股份公司设立前,进行上述有关工 作所需支出的费用暂时由发起人垫支。

第十七条 各家发起人保证其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拥有法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且具有充分的权利可以将其拥有的本协议规定的资产 投入股份公司,以抵作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第十八条 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A公司、B公司、C公司、赵XX、钱 XX、孙XX、李XX同意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规定以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 比例,对下列情况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应当对股份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

第十九条 发起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员共______ 人,其中A公司______人,B公司______人。 第二十条 筹备委员会作为发起人的代表,负责处理股份制改组和股票发行 的有关事项,其职权由发起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 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二十二条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股份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 闭会期间,负责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 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 股份公司的首届董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提名,经股份公司创立大 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可以接受董事会的聘请兼 任股份公司的行政职务。

第二十五条 股份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 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 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公 司的监察机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份公司的首届监事会成员除职工选举产生外,由发起人提名, 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各家发起人同意,在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依法正式提出首届董事 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候选人名单应事先经发起人会议充分协商并一致同 意。

第二十九条 股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机构 的组成及其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股份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 股份公司按国家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讨论 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股份公司的财务审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的修改,须经全体发起人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 生效。 第三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发起人一致通过, 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 各发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 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或无法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 营目的,其他方发起人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发起人一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每逾期一 天,违约方应付出资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纳 出资额,即视为违约方自动放弃股份,遇有此种情况,除违约方应交付违约金外, 履约方有权按本协议有关规定终止合同。 由于一方发起人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 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 发起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其按约定的条件 履行本协议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另一发起人,并应在______日内,提出不 可抗力详情及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协议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另一发起人有权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履行协 议影响的程度,决定本协议是否履行,并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该项不可抗力 事件所涉及一方发起人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 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双方均 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协议各方、审批机关及股份公 司登记机关各执_____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发起人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经发起人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 市签署。

A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B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名)C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名)赵XX:(签名)钱XX:(签名)孙XX:(签名)李XX:(签名)

第15篇:股份制公司发起人协议书[1]

企业发起人协议书

 为设立 装饰设计股份制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余斌,张三木,刘艺,胡宪,4名发起人,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余斌、张三木、刘艺,胡宪4人为“ 装饰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余斌 为发起人代表。

三、发起人一致同意“ 装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并联合设立发起人事务所, 余斌为未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设计、装饰工程等。

五、公司初期资本总额为 万元,股份总数为100股,每股 万。

六、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的100%。如有其他出资人认购股份,需经全部发起人协商同意,再进行对公司整体股份的认购。

七、装饰有限公司的暂定前期费用为2万元,设立费用由全体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不同意发起人非专利技术认购方式,实物认股可根据市场价和各发起人共同商议再定。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届期对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评估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因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余斌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公司章程(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真正把公司发展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住所:

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 本公司由 余斌、张三木、刘艺和胡宪四个自然人,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选用有能力人才不保用没能力朋友亲戚,争取做一个工程树一份口碑“让工地开口说”,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公司的计划:2010年上半年前定好公司办公铺面,装修好办公好场所;三年时间内在佛山内致少开设三间分公司。五年之后争取做到国内有知名企业。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余斌首期以(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35%。 张三木首期以(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30%。 刘艺首期按(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15%。 胡宪首期按(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20%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

2、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



3、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



4、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



5、公司终止清算时。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九条 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

1、对公司出资并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责任;

2、遵守公司章程;

3、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四章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对各种股权实行规范化管理。 

1、公司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公司有一定规模后正是组建董事会,具体内容加入公司补充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

2、公司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3、公司因发展需要扩股、缩股时,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

4、公司因发展需要,吸收新股东、调整股权结构,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

5、股东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



6、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须三年之后,三年之内发起人的股份不能撤资。(3)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4)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5)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7、公司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使扩股、缩股、吸纳、退出按市场经济需要顺畅运行。

8、公司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作为股东出资凭证和分红依据。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2、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5、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实行扩股和缩股作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或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11、审议决定公司股权管理规则或其他重要事项。

12、现阶段公司的人事任免,包括工程部人员,新来员工等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再由股东会定夺。

第十三条 股东会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一次。 临时会议的股东会议由一半的股东发起。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3、凡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的2/3以上;凡股东会 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的半数以上。

4、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申请 第九章劳动保障与分配

第二十三条 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解决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十章补亏与清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二十六条 公司解散进行终止清算时,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造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

6、在发现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7、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决定清算后,未经清算组批准,任何人不得处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

1、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和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

3、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 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 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 关做变更登记。

(2)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3)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4)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发起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 公司前期现阶段有关事项:

一;财物管理

(1) 发起人共同设立一个共管帐户作为大笔资金存入,另设一个私人帐户作为流动资金帐户(此帐户现阶段资金存入不超过两万元人民币,公司发展后可适当调高资金存入量)现阶段作为集体的起步资金两万元:共管帐户存一万,私人帐户存一万。由张三木保管存折负责现阶段财物立帐出纳,刘艺保管存折密码对每一项资金出入立帐监督。

(2) 每收入大数工程款入帐须四人签字,各股东有权要求不定时对帐。 (3) 现阶段各股东工资暂定为:余斌1600月/元,张三木1400月/元,刘艺1200月/元,胡宪1200月/元。每月定于8号发工资(工资和提成由张三木,刘艺做工资表帐目由发起人共同签字再发放)

(4) 公司前期合作期间的资金属发起人共同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借用或挪用。

(5) 如有发生关于个人和客户之间的回扣的款项,都属于发起人共同所有,但可以给予个人20%奖励同工资一起发放。

(6) 凡属公用支出报销一律有凭证及当事人签名和刘艺签名。 二 ;现阶段工作个人工作划分; (1) 余斌负责公司各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策划,规划公司全面发展的管理及方针。

(2) 张三木负责工程部人员调配及公司日常经营和内部事务的管理工作,质量监督暂由刘艺,胡宪负责。工地超过五个工地可以由胡宪管理一半。

(3) 余斌;张三木两人主要负责设计部工作;作为设计师提成为2%,刘艺,胡宪两人主要负责市场部工作,作为业务员提成为2%。其余工作四人可共同完成。

(4) 合作基间所有个人客户来源由四人共同所有,由四人共同分工协作完成,一律属集体所有。(个别之前做了大部份工作的签的单,奖提成市场部和设计师总提成再加2%。)

(5) 争取在2010年3有份之前把公司办公室定下来装修好。

(6) 合作其间大家要共同努力奋斗,努力提高自身知识,不允许用大家的时间去办理个人私事。

(7) 鼓励个人能力签单,提成为市场部人员和设计师总和4%(有须共同配合的时候大家一定全力配合)

三 工地管理:

(1) 工地管理是现阶段管理之首重。

(2) 注重工地形象;所有工地开工之前须做好1,做好大门保护措施同时做好公司宣传。2,做好成品的保护,2六大工种的施工工艺一律按照现有工程管理制度执行。3,工地上要有工程日记(现场负责人每天做好记录工地的情况),工地上挂有每道工艺的施工标准(施工工人一定要按公司标准做好每一细节)等具体详见公司内务工程部规章制度

(3) 工地现场发生工人伤故赔偿问题由现场工地负责人和公司共同各承担一半。

四 其它事项

(1) 关于现阶段余斌的车作为公司公用每月报销费用暂定为600元。车罚款违章由司机本人负责。

(2) (3)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股东筌字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现阶段由各股东商议等公司设立公司办公场所再实施备案)本章程对企业股东及非股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本协议一式4份,发起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1 身份征: 发起人2 身份征: 发起人3 身份征: 发起人4 身份征:

年月日

第16篇:合股经营发起人协议书

合股经营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国家股份公司相关法律,本着共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均担、公

平公正的原则,经四位发起人自愿友好协商,决定设立“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发起人认购股份设立方式,各发起人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独立经营的行政资格。公司法人代表由四位发起人以推举和自愿相结合的方式,从四位发起人中产生,负责公司运营管理。今后法人代表改选办法亦以此照办。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具有当然股东资格,招募新股

东须经所有发起人一致同意。

第二章 发起人、法人代表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A;B;C;D;

第五条 法人代表经各发起人自荐和各发起人选举,一致决定任命xxx为本公司

法人代表,代表各发起人行使公司运营管理职责。

第三章 宗旨、经营模式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是整合股份资源,统一管理运营,合力图谋发展,拓展市场

空间,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以第五家店面为基础来实施公司发展蓝图,即第五家

店面运营产生的所有利润全部作为公司的公积金,用来开设第六家店面;以此类推.当公司辖内所有业务产生的利润足够投资开设新的店面时,就可开设新的业务。

第八条 公司运营利润的分配原则。根据公司建立时各发起人认购股份额度所占

比例分配运营利润。即以入股第五家店面所占总股本的比例,分享所有新店的应得权益。运营风险的承担亦照此比例。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人认购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发起人。发起人无权对外

转让股份,转让股份限在各发起人之间。以后视发展需要,如需要面向社会公众募集时,必须由所有发起人致同意后方可决定实施。

第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00%。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二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票以内部股权证书形式出现,

内部股权证书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发起人)所持有的股权证书即为其所认

购股份数量金额的书面凭证。股权证书须有公司所有发起人签字方可

生效。

第五章 法人代表,股东的权责范围

第十五条 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决策、组织和实施

经营活动。直接对全体发起人(股东)利益负责。法人代表无权单独决

定对外募集资金、转让股份及新业务投资项目。法人代表按季度和年

度向发起人大会提交财务报告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有义务和责任尽到公司顾问的作用,适时向法

人代表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权监督公司财务流通情况,审核公司季度

及年度财务报表;在筹集资金转让股份、投资新业务等重大项目上拥

有一票否决权。

第五章 筹备工作组

第十七条 经过发起人协议,成立公司筹备工作组,筹备工作组由各发起人组成,

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八条 筹备工作组的职责和工作期限

1、负责组织起草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并落实相关手续。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一周内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5、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6、发布由所有发起人共同签字生效的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等纲领性文件。

7、宣布法人代表及公司机构班子的任命,正式将公司经营权交付给法

人代表。

第十九条 筹备工作组自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召开,

筹备工作组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各工作组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

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发起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于2010

年月日在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公司董事会制度文件》即根据本协议规定范围制定的,由所有发起人

共同签署的关于公司发起人的权益、管理权利、监督权利、应尽职责和义务的明确规定。

附件二:《公司财务制度文件》即根据本协议规定范围制定的,由所有发起人共

同签署的关于公司财务管理的明确规定。

附件三:《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即根据本协议规定范围制定的,由发起人共

同签署的关于公司经营运作管理的指导性章程。

发起人:(签字)A、B、C、D

公证处:(签字)

2010年月日

(说明:这三份附件文件必须首先草拟完整,并由发起人讨论,确认为正本文件,再由所有发起人共同签署后,放在本协议内,成为本协议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17篇:村镇银行发起人协议书

XXX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组建石家庄市辛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本行发起人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滋共同诚信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行将依据《公司法》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机构性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二条 本行发起人是指共同提出设立本行申请,订立本协议,制定本行章程,并对本行承担责任者,为设立本行实施发起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果本行依法成立,由本行承担;如果本行不能依法成立,则由发起人承担。

第三条 本行发起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机构性质名称住所

第四条 本行中文名称:XXX市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辛集村镇银行。

第五条 本行营业地址:XXX市XXX号

1 第三章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行按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第七条 本行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条 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九条 本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条 本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第十一条 本行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和办理结算业务。起步阶段发放贷款应以中短期为主,严格控制长期贷款;在取得相应的代理资格后,可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条件具备后还可以办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 本行需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取得联行行号,在其他商业银行开立辅助结算账户存取现金和进行结算;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第十三条 在缴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后,其可用

2 资金在《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存贷比例内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并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本区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却以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但不得发放跨区贷款;村镇银行发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贷款利率水平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上浮幅度。

第四章 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和股权设置 第十四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第十五条 本行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起人认购本行发行的全部股份。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家,即

作为主要发起人,持股1000万元,占总资本的20%。自然人持股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单一自然人投资入股起点为250万元,与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10%。

第十六条 发起人必须用货币认购股份,不得以其债权、实物、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发起人认购股份缴清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第十七条 本行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发起证明书,发起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发起额和发起日期;

(五)发起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五章 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发起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决定筹建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参与制定本行章程(草案),制定其他重要文件;

(三)选举董事或被选举为董事

(四)获得本行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五)享有股金分红和参与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六)本行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参与剩余财产分配;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本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发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发起人签署本协议的行为,表明完全自愿并知晓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与法律责任;

(二)承认并遵守本行章程;

(三)发起人必须按照发起承诺履行发起义务,发起应按本行章程规定的方式及期限履行交付(财产转移)义务;

(四)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五)维护本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行合法开展各项业务;

(六)服从和履行本行股东大会决议;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在本行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时,发起人应负连带责任,引起过失的发起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起人(出资人)声明关联入股的义务,如果存在任何隐瞒,则该发起人(出资人)在本行的投票权受到限制。

第二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但受让人受让后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不得违反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四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份后,由本行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股份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发起人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行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

5 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七条 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应严格按照本行章程有关规定执行,需经银行业监管部门审批的,报银行监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转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在本行设立过程中,委托本行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设立事宜,其他发起人有协助筹建工作小组做好设立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形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未明确规定的,由全体发起人协商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与本行章程有不符之处,以本行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经各发起人或发起人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发起人或发起人授权代表签名;

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股,占20%;(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6 XXX出资

万/股,占10%(签名): XXX出资

万/股,占10%(签名): XXX出资

万/股,占10%(签名): XXX出资

万/股,占10%(签名): XX出资

万/股,占10%(签名): XXX出资XX出资

XXX出资XXX出资

万/股,占10%(签名): 万/股,占10%(签名):

万/股,占5%(签名):

万/股,占5%(签名):

年7

第18篇: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

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

批准,

公司和

公司、

公司及

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基于此目的,各方发起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股份公司和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示守信。

第一章 发起人

第一条 股份公司发起人为:

1、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地址:

2、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地址:

3、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地址:

4、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5、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发起人经充分协商,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A公司和B公司将各自重组后的部分资产折资入股,C公司等另外

家发起人投入现金,共同发起在

市注册成立股份公司。

第三条 股份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筹)

第四条 股份公司为永久性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章 注册资金

第六条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万元,具体数额以有关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并用于抵做股款的出资为:

1、A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2、B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下属

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权益。

3、C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

元。

4、

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

元。

5、

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

元。

第八条 各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数额及比例为: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为

万元,其中:A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总额为

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

%,B公司。。。。。。

第九条 各发起人同意在符合国家、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额作为其认购公司股份的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的

%的折股比例,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数额,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的实际数额为准。

第十条 为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证券主管机关提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额,以国家证券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五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资产,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由国家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同时发起人用于抵做股款的出资必须取得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批准。

第十二条 发起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将其用于抵做股款的出资一次性投入股份公司,并在股份公司注册登记后60日内,办理完毕有关财产和权益的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四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时,发起人有权依其原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新股。

第十五条 发起人如实、及时提供为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机关和股份制改组和股票发行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发起人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为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股票发行工作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

第十六条 为进行股份制改组、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工作,发起人同意支付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作为筹委会和各中介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的前期费用,该费用计入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费用。在股份公司设立前,进行进行上述有关工作所需支出的费用暂时由发起人垫支。

第十七条 各发起人保证其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拥有发定的战友、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且具有充分的权利可以将其拥有的本协议规定的资产投入股份公司,以抵做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第十八条 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A、B、C、

、同意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七条的规定以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比例,对下列情况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对股份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

第十九条 发起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员共

人,其实,A公司

人,。。。。。。

第二十条 筹备委员会作为发起人的代表,负责处理股份制改组和股票发行的有关事项,其职权由发起人各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二十二条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 股份公司的首届董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提名,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可以接受董事会的聘任兼任股份公司的行政职务。

第二十五条 股份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监察机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份公司的首届监事会成员除职工选举产生的外,由发去人提名,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 在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依法正式提出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候选人名单应事先经发去人会议充分协商并一致同意。

第二十九条 股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税务、财物、审计

第九章 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章 违约责任

发去人一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付出资额的

%作为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纳出资额,即视为违约方自动放弃股份,遇有此种情况,除违约方应交付违约金外,违约方有权按本协议有关规定终止合同。由于一方发人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19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框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 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

份,于

日在

房间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20篇:有限公司股改发起人协议书

发起人协议书

甲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 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 法定代表人住所:××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本协议各方自愿以其已拥有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为了规范股份公司的设立行为,明确发起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本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达成发起人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章 股份公司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及管理形式 第一条 公司名称和住所

股份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

住所:××

第二条 经营宗旨:××。 第三条 经营范围:

××。

第四条 管理形式

1、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股份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份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所有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份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第二章 设立方式 第六条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采取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类型的形式,由甲方、乙方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

股份公司成立后,拟适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进行股份公开转让、融资等。

第三章 发起人认缴股份的数额、出资比例、方式及缴付时间 第七条 发起人认缴股份数额、出资比例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截止××年××月××日的净资产为××元,各发起人拟以经审计净资产××元按1: ××的比例折股为××股,剩余××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设立时的股份总数是××股,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公司变更设立时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购。其中: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按有限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按有限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

第八条 出资缴付

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四章 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分工及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发起人之间的职责分工

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授权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股份公司变更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协同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审查、方案论证等工作,并进行工商、税收登记事宜。各发起人应积极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第十条 承诺和保证

1、本协议各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有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并有权签署本协议及相关文件;

2、在认购股份过程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向其他各方详细提供各自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3、本协议各方作为股份公司的共同发起人,在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资产后,除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股份公司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退股,也不得抽回其股本;

4、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对股份公司的设立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其他发起人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不成立的后果

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各发起人仍按其出资比例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有限公司继续存在。

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因有限公司变更股份公司所产生的费用由存续的有限公司承担。但因本协议一方或多方的行为或过错致使股份公司不能成立的,由该方承担全部变更费用。

第五章 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六章 费用 第十四条 变更费用

在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核算。实际运行中应合理使用费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七章 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

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股份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协议的修改或变更

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全体发起人协商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协议的终止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经营宗旨无法达到、或发起人严重违约,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发起人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协议文本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十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以办理有关报批及变更登记手续,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发起人协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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