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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24 07:59:28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使教育收费工作让人民满意,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市关于严格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与各学校校长、机关科(办)室负

责人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严格执行盐城市教育局收费“十项禁令”,坚决杜绝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一切源于教育内部的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个人向学校推销教辅资料和学习、生活用品。严禁强行统一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坚决抵制有关部门通过学校搭车收费

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各中小学要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费用减免规定和投诉电话等规定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除规定的项目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

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确保教育乱收费的举报及案件得到及时严肃查处,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四、违反上述条款,教育局将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追究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教育局与签状单位负责人各执一份,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大丰市教育局学校(幼儿园)、机关科室 局长(签字):负责人:(签

字)

二〇一二年一月日

推荐第2篇:治理教育乱收费

关于转发苏教监〔2011〕5号《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践基地:

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对我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了补充意见(苏教监〔2011〕5号,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扎实贯彻执行。各校将贯彻执行情况于9月27日前书面上报局监察室。10月中旬局监察室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 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教监〔2011〕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各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2011年我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基准定额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专款专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落实好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本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政策。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消除,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地要认真抓好教育收费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学生。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涉农专业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不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二、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5〕3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1〕122号)。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具体在园时间由各省辖市规定),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留守班、兴趣班、亲子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扶持和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各地要认真落实幼儿园扶困资助制度,严格执行对困难群体的减免政策,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引导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保育教育费标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服务,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在校就餐。中小学食堂原则上应由学校自主经营服务,学校应规范食堂收入核算和规范核算食堂成本支出,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内部控制机制,学校食堂应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和设置食堂账簿,并按照“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规范使用学校食堂经营结余,食堂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他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加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从2011年春季学期开始,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承包,对少数管理力量不足,确需对外承包的食堂,须按隶属关系,经市、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对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于伙食质次价高、食堂账目不清、收支及物资管理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挪用、转移食堂资金违规列支乱发钱物或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行为

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能力建设导向和公益性原则。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严格执行《省教育厅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51号、苏价费〔2005〕210号、苏财综〔2005〕52号)。部分高校与国外机构联合举办的国际合作实验班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实验班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8〕229号、苏财综〔2008〕55号、苏教财〔2008〕30号)。加强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管理。切实纠正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违规审批行为,逐步将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办学纳入中外合作办学范畴,并予以规范。2011年起依法审批的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1〕115号)执行,部分具备外方课程数占课程总数70%以上、外教授课课时占总课时80%以上、班额30人以下、外教具有所在国教师资质等条件的公办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制定。

五、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要求,切实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严禁和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的问题。对尚未完成清理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要抓紧工作,在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必须清理规范到位。

六、深入开展 “创建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活动

继续在全省高校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活动,切实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各高校要将创建工作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抓手和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公布的教育收费规范高校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不断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水平。对出现严重乱收费问题的教育收费规范高校,一经查实,视情况对其实行警告或摘牌。

七、继续实行教育收费信访投诉举报重点监控制度

认真落实《关于对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实行重点监控的意见》、《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降低信访投诉举报。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要动真碰硬,坚决予以查处,及时清退违规收费,并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予以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

附件: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政府纠风办 江苏省监察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审计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监[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着眼教育公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源头治理,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教育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教育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 6号)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履行省级政府统筹职责,强化以县(区)为主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缓解择校矛盾。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订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

(三)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四)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印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价格。修改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五)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禁止和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的问题。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纠正国家机构、有关组织利用财政性经费和非闲置性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纠正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双重身份情况,教师在民办和公办学校之间流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对至今清理规范工作尚未完成的学校,或仍未达到民办学校标准要求的学校,2011年春季开学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制定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推进力度。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清理规范的目标、时限和具体办法,2011年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2012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

(六)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各地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抓紧制订并落实生均拨款标准,积极化解学校债务。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七)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学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按管理权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高校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厅(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随着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治理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复杂,治理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地方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对所确定的年度治理任务和各项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要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制订完善本省(区、市)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地要结合年度治理工作任务,制订宣传和培训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深入开展层次不同、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要全面系统的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要对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培训,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要采取有效形式,对教育收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监督检查工作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将适时通报2010年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继续组织对部分省(区、市)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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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乱摊派和挪用、占用专项经费情况

(一)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1)我校按“二上二下”的要求来编制学校预算,并按预算严格执行。

(2)经费使用无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也无存在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3)学校实行经费公示制度,公用经费支出每学期至少公示1次。

(4)学校学籍登记规范,学校学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真正实现了一生一学籍,无多学籍,漏报学籍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采购物品实行定点采购或公开招标

(6)学校公用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上,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只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上,培训费、设备添置费、维修费严格按规定支出。办公经费不用于补助和偿还学校债务。大额支出需学校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后实施。

二、我校不存在择校乱收费现象。

三、我校不存在教师有偿补课情况。

四、学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五、学校严格执行教辅的管理使用,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学校无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帮学生代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六、挪用、占用专项经费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A、发放形式:全镇各校统一要求按时以充卡的形式发放,向社会公示,待公示期满后无争议才造册发放。领取表格上都有校长、班主任、学生签名。

B、按规定补助标准(每生每月100元)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里。

C、全镇各学校不存在降低标准扩大补助范围的发放情况。

D、不存在挪用、占用的情况。

2、各项工程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要求进行招投标,实行歌词监理制度,对拨付的资金、工程建设、工程审计等手续齐全,没有挪用或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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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区

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区教育局:

我学区根据武市教明电[2005]5号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要求。学区成立了由教育干事任组长、中小学领导为组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座谈等方式,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逐条进行检查自查。经学区检查,中小学均有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安排,没有将国家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没有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中小学严格按照上级“一费制”标准收费,没有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的情况,没有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情况,没有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的现象,各校都能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规定管理、使用教育收费资金。中小学都能严格按“一费制”收费标准收费,没有乱办班、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也没有乱订教辅的情况。总之,各学校都能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题,及时纠正,做到边检查边纠正,使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是学校收费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更加合理。

凉州区XX学区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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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第 2 期(总第25 期)

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7年5月30日

连云港市八条措施严肃招生纪律

日前连云港市出台《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明确八条措施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一是所有学校都必须严格按招生规定办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在全市统一招生开始前组织考试和录取考生,不准以不正当手段强拉生源,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或无计划招生;二是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三是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四是严禁违反

1 规定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五是严禁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六是严禁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不得在招生工作中拿回扣、搞商业贿赂;七是严禁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特别是指标生、特长生的招生,要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切实加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的公示。八是强化有效监督,落实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办法,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并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违规案件,对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扬州市明确2007年

中小学招生工作的三项纪律规定

为稳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扬州市重申中小学招生工作三项纪律规定:

一、严格招生宣传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强化对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的备案管理。

二、坚决杜绝和制止有偿招生。任何招生学校都不得以任何

2 方式向生源学校教师进行有偿招生,任何学校教师也不得接受招生学校的有偿招生费用。

三、严格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和教师都不得参与学生家长举行的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吃请活动。

监管全过程

信访零举报

——启东市积极探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效途径

2005年以来,启东市本着“一年治标、二年治本、三年杜绝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反复抓、抓反复”的观念,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初步探索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效途径,自2006年10月以来连续7个月教育收费信访零举报。其主要做法是:

一、执行政策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该市教育局坚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不断加强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2006年6月,根据上级要求对民办学校进行办学资格检

查,对2所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初中学校果断停止招生。对百杏中学进一步规范整改,坚持规范收费,既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享

3 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也维护了学生的切身利益。

坚持依法治教、按章办事的意识。该市教育局对教育收费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会同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教辅资料征订有关政策的提醒函》,确保“一费制”政策落实到位。与各高中学校签订执行“三限”政策责任状,规范公办高中的招生收费行为。

坚持规范收费、化解矛盾的决心。该市教育局坚决执行各项教育收费政策不动摇,想方设法克服学校办学经费困难。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真正落实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以确保学校办公经费的正常开支。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合格学校、教育现代化乡镇建设,促进教师在学校之间的平衡流动。

二、规范收费做到“三个落实”

落实宣传教育机制。该市教育局每年两次在全系统开展以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主要形式的治理教育乱收费主题教育,讲评治理工作,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认识到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教育系统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

落实指导检查机制。该市教育局出台了《启东市教育收费“十不准”》等40条规定,严禁学校和教师碰上教育乱收费这条“高压线”。通过“百名干部进百校”活动,开展规范收费工作指导、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同时,把规范收费纳入学校年终考核目标,每年对申报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单位进行严格考核验收,

4 实行一票否决制。

落实内外监督机制。该市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各学校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印发意见征求表等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监督。

三、纠风治乱做到“三个深入”

深入开展明查暗访。2007年春季开学后,该市教育局组织对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了“三查一曝光”制度。“三查”是抓好期初期末常规查、学期中途随机查、来访举报重点查,“一曝光”是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书面通报和大会点名批评。

深入搞好自查整改。该市教育局在治理工作中做到“四及时”,即:及时公开收费标准、政策,及时公开收费过程,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将学校规范收费作为行风建设中的刚性要求,做到治理乱收费工作不留情面。督促各学校进行自查整改,多收的费及时退,收错的费由校长向学生家长认错,花了的“乱收费”必须清退到位。

深入查纠违规收费。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该市教育局十分重视收费信访举报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对确证违规收费的行为坚决快查快办,做到快批阅、快查核、快处理、快报结。简单的举报,当天办结;疑难的举报,一周内办完;对来访人员事

5 事有解答,件件有着落。

沭阳县教育局出实招整治学校有偿招生

为了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沭阳县教育局出实招对全县学校招生环境进行整治,坚决打击有偿招生等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招生的行为。

一、统一思想,认清有偿招生的危害性。有偿招生是利用送钱、有价证券(购物卡)及礼品给被招生学校及招生教师,从而达到招到学生的行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有偿招生给学生家长及招生学校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有偿招生行为的性质是一种商业贿赂,是国家整治和打击的重点,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处,重处一起,通报一起。

二、扎实措施,切实整治有偿招生。

1、写出保证书。各公民办学校校长要写出《坚决不参与有偿招生》的保证书,保证本校不从事有偿招生并坚决抵制其他招生学校的有偿招生行为,积极举报有偿招生的人和事;保证不组织学生参加任何非国家招生部门组织的任何形式招生考试;保证按教育局规定要求发布招生宣传广告。保证书上还要有学校财务人员签字,要保证在财务上没有与有偿招生有关的费用支出,从财务上遏止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

2、进行自查自纠。各学校要查本校有无有偿招生的行为;

6 查有无变相有偿招生行为;查有无与有偿招生有关的财务支出,并将自查自纠总结于6月1日前报到县教育局纪委。自查自纠总结上要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及学校财务专用章,同时要有校长和财务人员的签名。

3、设立举报电话。县教育局设立打击有偿招生举报电话,专门接受有偿招生行为的举报,同时在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上24小时不间断地打游动字幕,公布打击有偿招生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教育局纪委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查处,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有偿招生的发生。教育局将在每年招生前对各公民办学校的财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是否有与有偿招生有关的费用支出,发现与有偿招生有关的支出要坚决不予报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期送: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

发:各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各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7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推荐第6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XX学校

治理教育乱收费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荣教发[2012]13号《荣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校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省、市、县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文件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通知》、《规定》为准绳,坚决禁止乱收费,依法规范教育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学校健康发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办公室,负责人:XX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学杂费,免费提供农村学生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等收费政策。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不得向学生收取除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严禁举办各类补习班。学校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处室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校长、处室负责人包年级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荣教发

[2012]13号《荣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

(四)校务公开与治理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定期向社会公布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设置意见箱,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总结。

XX学校

XX年X月X

推荐第7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实 施 方 案

薛店镇第一初级中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

薛店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抓好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2015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首要位置。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在招生和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坚决保证中央在教育上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民资金安全到位。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针。

二、领导责任分工

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花新治(校长)

副组长:李国杰(副校长) 李小坡(副校长)

员:李书东 马少甫 李宝洲 张老闯 白站伟 苏留旺 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部署、指导、审计,具体如下:

1、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3、执行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和公示制度。

4、治理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乱收费。

5、执行教育收费公示。

6、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

三、治理工作重点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局、财政局、教体局收费文件。

2、继续实施收费“阳光工程”。坚决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使用票据。通过收费公示牌、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群众公开收费文件、项目、标准,保证公示内容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收费前向学生家长通知收费项目和标准。

3、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在校内办班收费补课。重点治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本班学生拉到校外集中收费补课行为。认真研究治理“黑”补课班的有力措施。

4、严格执行不得收取择校生费的规定。

5、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加强教辅材料选用、征订的管理,严禁任何教工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坚决纠正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

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严防盗版教材和学辅资料进入学校;严禁班级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只能宣传,不能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学校除自身不乱收费外,还要自觉抵制社会乱摊派行为。

6、加强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存教育专户。严禁截留、挪用、私分、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学校各项收费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统一收取,学校年级、教研组等部门一律不得向学生收费。

7、切实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保证学校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把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加大收费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特别是校长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收费意识。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要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

3、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总支、教工会齐抓共管作用,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

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认真深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部门,逐一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4、加大查处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我校将认真受理群众有关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从严查处乱收费案件,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凡是实名举报的件件有回音。对违反规定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还,无法清退的收缴财政;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直接责任人,直接上报者海镇中心学校;典型案件查处结案后,处理结果将受到全校通报。

推荐第8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的工作成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

2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不得参与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

4不违背学生意愿,统一向 学生征订报刊杂志、兜售教辅材料。

5不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销或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坚决抵制各种摊派和搭车乱收费。

如果违犯以上条款,愿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分或经济处罚。

舒庄乡学校责任人:

校长签字:

二○一三年九月

推荐第9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德峨初中2013年秋季学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查自纠活动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判计划”是党和国家提高整体国民素质,使全体适龄儿童享受均等教育机会的重大举措,坚决执行“一费制”收费制度,是我校的光荣职责。为了切实落实好规范收费问题,根据上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本学期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首要位置。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在招生和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坚决保证中央在教育上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民资金安全到位。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针。

二、领导责任分工

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仕锋(校长)

副组长:廖泽(副校长)黄永先(党支部书记) 成员:杨进文 (副校长)

陈浩(副校长)

张成光(政教主任)

朱学升(总务主任)

李帮文(教务主任)

杨明先(工会主席)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学校收费工作的部署、指导、审计,由学校总务处负责。

2.制止乱办班、乱补课由监察室、教导处负责。

3.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党支部、总务处、工会负责。

三、治理工作重点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收费文件。

2.继续实施收费“阳光工程”。坚决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使用票据。通过收费公示牌、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站等途径,向学生、家长、群众公开收费文件、项目、标准,保证公示内容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收费前向学生家长通知收费项目和标准。

3.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在校内办班收费补课。重点治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本班学生拉到校外集中收费补课行为。认真研究治理“黑”补课班的有力措施。

4.严格执行小学不得收取择校生费的规定。

5.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加强.教辅材料选用、征订的管理,严禁任何部门、教工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坚决纠正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严

防盗版教材和学辅资料进入学校;严禁班级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只能宣传,不能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学校除自身不乱收费外,还要自觉抵制社会乱摊派行为。

6.加强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存教育专户。严禁截留、挪用、私分、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学校各项收费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统一收取,学校年级、教研组等部门一律不得向学生收费。

7.切实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保证学校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把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加大收费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特别是校长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收费意识。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要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

3.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总支、教工会齐抓共管作用,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认真深入。每年三月和九月为收费集中检查月,集中人力对全校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

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部门,逐一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学校将切实抓好监督工作,公开举报电话(8320026)。

4.加大查处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我校将认真受理群众有关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从严查处乱收费案件,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凡是实名举报的件件有回音。对违反规定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还,无法清退的收缴财政;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件查处结案后,处理结果将受到全校通报。

德峨镇初级中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推荐第10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责任书

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树立教育工作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分明的工作格局,务求工作落实,治理有效。

2、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开展违规收费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意识。

3、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抓好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工作,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

4、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学校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

5、各学校学生使用的作业本,由学生自主向商(书)店购买,学校不得统一代购。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和其他教学辅助资料,由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每学科限选一种。学生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保险费。农村中小学学生购买农村医保后不能又重复购买城镇医保。

6、学校应以方便和服务学生为宗旨,不得强迫学生在校就餐、购买贺卡(感恩卡)和其它学习生活用品等,不得违反常教发„2012‟16号文件的规定,擅自扩大学生统一着装的范围和周期,强制学生统一订制校服。

7、学校学生食堂按照“保本不盈利(零利润)”的原则经

营,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保证学

生伙食质价相符。

8、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

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

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9、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

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车乱收费行为。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

设置固定公示牌(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电话,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收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责任追究

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实行收费工作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当年度不得评先,并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石门县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

局长:鲍传新校长(签字):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2

第11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吐尔根农场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场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省、市、县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文件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通知》、《规定》为准绳,坚决禁止乱收费,依法规范教育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学校健康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

长:张靖华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云平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 申振华

(工会主席)

师以俭(党政办主任)

杜强

(党委秘书)

郭伟红(财务科科长)

王志华(妇联主任)

涨红

(团支部书记)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学杂费,免费提供农村学生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等收费政策。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不得向学生收取除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严禁举办各类补习班。学校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处室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校长、处室负责人包年级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市《关于批转2012年全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县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办公室将对教师学习情况进行抽测。

(四)、校务公开与治理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定期向社会公布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设置意见箱,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总结。

吐 尔 根 农 场

2012年1月1日

第12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 作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高教发[2016]106号《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16年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据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校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小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李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法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两学一做”。以国家、省、市、区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文件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通知》、《规定》为准绳,增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齐抓共管,坚决禁止乱收费,依法规范教育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学校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梁铮

副组长:崔伟 张应 汪锋

成 员:葛鑫 葛昭昭 刘虎 文建华及各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丁丽丽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各项收费政策。保证在本地打工人员子女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不得向学生收取除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严禁举办各类补习班。学校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处室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校长、处室负责人包年级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高教发[2016]106号《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16年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四)校务公开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定期向社会公布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设置意见箱,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总结。

高陵区姬家二中

2016年9月1日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 作 方 案

高陵区姬家二中

2016年9月1日

第13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德峨镇初级中学2013年秋季学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百教纪检[2013]17号)的文件要求,我校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校在开学初8月20日、24日分别召开的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教育乱收费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践行“中国梦”,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黄仕锋(校长)

副组长:杨进文(副校长)

成员:黄永先张成光李帮文杨明先

负责全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和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党支部认真开展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校长汇报,严格督查。

三、规范管理,杜绝乱收费

1.教育惠民政策落实

我校8月20日已从新华书店拉新书到学校,开学第一天就人手一册分发到了学生手中。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班级申报、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上有划拨资金后,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2.服务性收费规范

我校严格按照自治县物价局给我校食堂饭菜价格的备案,给学生自行交纳295元的寄宿生生活费外,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不作强制要求,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3.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学生自愿选的原则,只宣传百色市使用的大显身手资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经销商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4.坚决杜绝学校及教师补课办班

开学初认真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明确禁止教师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兼职,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

四、抓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

1.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探

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促使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使广大教职工严格自律,树良好教育形象。

2.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公布了监督电话,开设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

教育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德峨镇初级中学

2013年10月25日

第14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应城市实验小学

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市教育局:

我校自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12中央、省、地、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努力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坚决抵制乱收费,在谋求学校教育教学新发展的同时,确保过好“教育收费关”。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全体教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思想上,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公示、校务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坚持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效果明显。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贯彻学习各级会议精神,切实领会2012中央、省、地、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治理学校的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对此有深刻的领悟,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省、地、市关于学校治理乱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各级领导的检查,对此,我校结合实际建立了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通过认真查找我校收费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自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未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期初,我们就对全校领导教师明确提出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的文件执行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准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

2、不准在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学校以及学校的教职工以任何名义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

7、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建立收费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 全校领导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为了使治理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中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实小网站和学校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四、规范操作、不踩红线

本学期我校收费项目有:作业本费、保险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学校的收费文件、数目在开校初,均以张贴的形式对社会公开,求得全社会的监督与认同,学校收费做到了透明化、标准化、严肃化。 同时,学校加强了了校务、财务政务的公开,加强了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结合教学实际,没有向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没有强制性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同时也严格要求教师,不许以任何名义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并且由教务处组织了几次学生课业负担的大排查,通过排查,确实没有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没有任何教师越过违规购买教辅资料的红线。

学校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事,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学校、教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代办学生保险。一学期以来学校严于律己,严格要求

3 教师,未发现向学生销售或推销商品的事件发生,未发现有教职员工私自从事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

五、齐抓共管、成效显著

按教育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我们学校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取得了很大的工作成果。

1.严格规范收费制度;

2.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健全;3.学校严格执行收支费用公示制度;

4.学校无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行为;

5.学校未向学生推荐、推销任何教学用具及教辅材料;学校教师无乱定教辅材料现象;

6.学校未组织学生补课,无任何教师组织学生有偿家教;

7.学校建立了乱收费举报机制,并设立举报电话,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8.学校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9.学校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制度,惠及每位学生。

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学校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取得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会加倍努力,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多年来,应城市实验小学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

4 费情况。我们倍加珍惜已经树立的良好教育形象,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成果,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

2012年10月12日

第15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茅箭区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湖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厅际办[2012]5号)以及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十纠办发[2012]15号)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区教育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与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管理责任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

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区教育局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各界宣传收费政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电台行风热线、局长热线等栏目,由局领导公开宣讲收费政策,直接解答群众疑问。各学校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录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的收费公示牌,长期悬挂在学校醒目的位臵,通过墙报、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力求使收费政策家喻户晓,结合行风评议、“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征求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的意见建议。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促使干部教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三、抓规范管理,促教育收费规范有序

1、教育经费保障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2012年秋季开学前,我区小学、初中公用经费生均定额参照市直学校标准补齐差额,有效地遏制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加

大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学校规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与城区居民女享受同等待遇。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我区8所农村中小学从2007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每学期初区教育部门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足额将到位各级配套的新机制资金划拨到校;农村中小学免教科书由新华书店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人数据实配送。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资金拨付,班主任、家长、学生三方签字,区资助中心备案,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所有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3、服务性收费规范。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114号)文件要求,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照鄂价费[2009]247号文件执行,小学

1、2年级75元/生/学期,3至6年级95元/生/学期,初中170元/生/学期。服务性收费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交纳。城市居民(学生)医基本医疗保险按十政办发(2012)96号文件执行,每生60元,初次办理工本费6元,制卡费15元;学生平

安保险50元/人/学期;学生奶2元/包,一学期按90天计算,180元/学期,校服按十教函[2011]60规定的征订范围、标准执行。全区各学校未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4、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我局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0号)及《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十教函[2012]16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全省统一目录、学校推荐版本、市县审定监管、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从本省教辅材料公告目录中,选用适合本区统一的教辅材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认真做好自愿购买教辅材料的无偿代购服务。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组织学校分班、分年级做好汇总后报教辅统一发行平台,区教育局对学校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三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各学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

经销商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全区各学校没有出现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等现象。

5、坚决杜绝学校及教师补课办班。区教育局依据中央、省、市、区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多次召开校长会,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要求,下发文件明确禁止教师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兼职,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各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现象。

四、抓自查自纠,促办学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区教育局都将教育收费列入开学检查的常规内容,同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各学校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教辅资料征订、补习办班等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茅箭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探索

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促使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使干部教师严格自律,树良好教育形象。

3、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教育局公布了监督电话,各学校也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教育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茅箭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8日

第16篇: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沙湾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宕教工委发〔2014〕3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治理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努力营造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积极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并确保取得显著成效,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彻底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着力构建学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净化学校发展环境,优化学校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领导机构

长:杨涛 副组长:杨斌茂

1 组

员:孟二顺

蒋泽涛

王磊学 严喜军

李彦飞

各基层负责人

四、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全免政策,加强贫困学生学业支助工作,并确保其公开、公正。

2、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以任何名义举行小升初考试和收取相关费用。

3、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教师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教师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

五、治理方法和步骤

1、宣传认识阶段(2014年4月18日—2014年5月18日)。学校召开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会议,以“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广泛宣传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提高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大意义的认识。学校2 开展领导和老师不乱收费的公开承诺活动,并签定目标责任书。

2、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19日—2014年6月19日)。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对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监督检查阶段(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15日)。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教师对学校治理活动进行检查,对乱收费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4、整改阶段(2014年7月16日—2014年8月16日)。学校根据自查情况和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在治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纪律,热情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小学零收费的政策。

3

3、强化监督检查。学校在教研组、班级自查的基础上,强化督查功能。学校对发现的问题,将按照规定从重、从严追究责任。

4、加大查处力度。查处学校乱收费人员,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将认真受理群众对乱收费的信访举报,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并对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沙湾小学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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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苏韩小学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

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我校自开学以来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治理乱收费的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内部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了使教育收费工作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天玲

副组长:丁占奎

成员:郝书峰陈立萱王秋颖宏彦婷

二、严守政策规定,强化政策宣传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收费行为。开学初,学校通过公示栏、黑板报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相关政策,接受学生、

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情况

1、目前我校实现了校务、财务公开,加强了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本学期学校未向学生收一分钱,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复习资料等现象。开学初,学校要求教师,不许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通过检查,无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

3、学校不存在以举办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四、今后打算

为实现学校无乱收费,我校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强化领导,认真检查,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我校教育收费做到合理、合规、合法,把教育乱收费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苏韩小学

2013.10.8

第18篇: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以及县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班班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班主任对本班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七)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应不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的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班班主任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第19篇: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铜仁市有关会议精神,根据教委“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推进会”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2013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首要位置。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在招生和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坚决保证中央在教育上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民资金安全到位。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针。

二、领导责任分工

黄道民族小学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华(校长)

副组长:

李锋(副校长)

张玉贵(副校长)

刘光辉(总务主任)

成员:

吴芳丽 (教导主任)

刘琼(大队辅导员)

周蓉蓉(语文教研组组长)

李昌琼(数学教研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吴芳丽(兼)

副主任:周蓉蓉

成员:李昌琼、刘美华、艾照彬、罗美花。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学校收费工作的部署、指导、审计,由学校总务处负责。

2、制止乱办班、乱补课由监察室、教导处负责。

3、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办公室、总务处负责。

三、治理工作重点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收费文件。

2、继续实施收费“阳光工程”。坚决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使用票据。通过收费公示牌、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向学生、家长、群众公开收费文件、项目、标准,保证公示内容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收费前向学生家长通知收费项目和标准。

确保专线投诉电话(4182076)畅通。

3、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

暑假组织学生在校内办班收费补课。重点治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本班学生拉到校外集中收费补课行为。认真研究治理“黑”补课班的有力措施。

4、严格执行小学不得收取择校生费的规定。

5、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小学教材和学辅材料选用、征订的管理,严禁任何部门、教工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坚决纠正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严防盗版教材和学辅资料进入学校;严禁班级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只能宣传,不能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学校除自身不乱收费外,还要自觉抵制社会乱摊派行为。

6、加强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存教育专户。严禁截留、挪用、私分、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学校各项收费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统一收取,学校年级、教研组等部门一律不得向学生收费。

7、切实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保证学校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把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加大收费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特别是校长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收费意识。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要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

3、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总支、教工会齐抓共管作用,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认真深入。每年三月和九月为收费集中检查月,集中人力对全校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部门,逐一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学校将切实抓好监督工作,公开举报电话(4182075和4182076)。

4、加大查处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我校将认真受理群众有关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从严查处乱收费案件,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凡是实名举报的件件有回音。对违反规定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还,无法清退的收缴财政;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件查处结案后,处理结果将受到全校通报。

二〇一三年三月

第20篇:幼儿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惠济区实验幼儿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按照上级有关会议部署的要求,根据教育局2011-2012年治乱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园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1-2012年我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首要位置。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在招生和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坚决保证中央在教育上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民资金安全到位。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针,力争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治理工作重点

(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收费文件。

(二)继续实施收费“阳光工程”。坚决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使用票据。通过收费公示牌、园务公开栏、园园网站等途径,向学生、家长、群众公开收费文件、项目、标准,保证公示内容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收费前向学生家长通知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严格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在园内办班收费。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招收择园生“三限”政策。严格禁止“择园生”现象。

(五)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幼儿园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幼儿园只能宣传,不能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幼儿园除自身不乱收费外,还要自觉抵制社会乱摊派行为。

(六)加强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存教育专户。严禁截留、挪用、私分、坐收坐支,

严禁私设“小金库”。幼儿园各项收费收入必须由幼儿园财务部门集中统一收取,幼儿园年级、教研组等部门一律不得向学生收费。

(七)切实加强对幼儿园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保证幼儿园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同时,迎接春开学收费工作专项检查。

(八)巩固示范园创建成果。去年经过全园上下努力,示范园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11-2012年,我们将认真巩固创建成果,再上措施,再加力度,保持教育收费零投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把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大收费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特别是园长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园、依法收费意识。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要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总支、教工会齐抓共管作用,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幼儿园自查认真深入。每年三月和九月为收费集中检查月,集中人力对全园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部门,逐一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幼儿园将切实抓好监督工作。

(四)加大查处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园将认真受理群众有关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从严查处乱收费案件,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凡是实名举报的件件有回音。对违反规定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还,无法清退的收缴财政;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件查处结案后,处理结果将受到全区通报。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惠济区幼儿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静(副园长)

成员:张华 (保教主任)冉国旗(后勤主任)贾婷婷(出纳)各班主任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幼儿园收费工作的部署、指导、审计,由幼儿园财务室负责。

2、制止乱办班、乱收费由保教处处负责。

3、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后勤处、工会负责。

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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