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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8:26: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县司法局

2010年度基层工作总结

2010年,**司法局基层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要求,以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实现了重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目标,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0年基层工作回顾

(一)乡镇调解中心建设得到加强,内部运作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了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调解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运作机制,加强了对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通过培树典型调解中心、走出去、请进来、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促进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90%的村调委会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的要求,村调解小组和十户三员的作用得到发挥。健全和完善了全县矛盾纠纷预防、排查、交办、调处、督办、通报、指导和考核奖惩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乡(镇)、村调解组织的职责范围、目标任务,增强了矛盾排查调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县乡调解中心上下联动,县调解中心牵头抓总,责任单位承办负责,协同作战的大调解运行机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筑牢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83起,调处2167起,成功率为99%,通过预防和调处,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20起,涉及66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涉及39人。

(二)司法所体制得以理顺,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所提高。今年6月份,我县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完成,司法所已成为县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以县司法局管理为

主,以乡镇(街道)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司法所的作用和地位得到提高。特别使作为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牵头单位,为乡镇消除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代表政府处理了许多的疑难问题,真正承担起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任,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信任和赞扬。目前,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度改善,制作了高标准的制度版面,规范了运作机制,调解中心办公用房达到了4间以上。东庄、堽城两乡镇设有专门的调解中心独院,办公用房8间以上,配备了专线电话、办公桌椅等设施,县局为每个司法所装配了微机、打印机、汽车,13个基层司法所全部享受到了每月80元的政法专项补贴,为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人力支持和物资保障。

(三)完善组织网络,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采取“三抓三到位”措施,通过抓网络建设,使工作关口前移,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一是抓辖区调解网络,做到组织到位。在抓乡镇调解中心这个平台建设的同时,对基层调解组织特别是村级调委会建设进行了完善,并且抓了一批典型,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目前85%的村调委会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的要求,即:有标牌、印章、场所、调解文书、统计台帐,组织落实、工作落实、制度落实、报酬落实,使村调委会开展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和保障。同时,村调委会吸收各村民小组长为调解员和信息员,他们生产、生活在群众中,发现情况后,既可以随时报送纠纷信息,也可以处理简单的矛盾纠纷,因而使问题发现得早,处理的快,赢得了工作的主动。在抓好乡镇村调解组织的同时,还注重抓了管区和人口集中的片区调解中心建设,加强了村调解组织与乡镇调解中心之间的环节,使得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和情况反映变得及时、快捷、方便、高效。二是抓排查预防,做到措施到位。乡镇调解中心统领辖区调解网络运作,每周进行一

次矛盾纠纷排查,遇有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集中排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各乡镇调解中心将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建立台帐,实行指派挂号调处。同时,每月将排查调处情况向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报告一次。特殊情况,随时逐级汇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问题早发现,措施早到位,有效预防矛盾升级、转化。三是抓受理调处,做到解决问题到位。调解中心对辖区各级调解组织既统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又作为平台协调处理各类纠纷。在各乡镇调解网络内部也实行了纠纷移交制度,下级调处不了的移交上一级调解组织。工作中,调解中心对下一级移交的纠纷和每一次来人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受理登记,能就地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就地解决的,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纠纷的性质、类别进行分流,由部门、单位解决,调解中心跟踪督办。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能把应由自己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或推给党委政府。重大矛盾纠纷或遇有紧急情况,调解中心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激化。

(四)加强调解工作指导,强化基层调解队伍建设。通过抓“四化”建设,使基层调解队伍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一是工作指导具体化。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作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局领导和相关科室深入基层,针对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指导方式方法。同时,抓住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的时机,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成功的经验做法,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还充分利用每月一期的《司法行政工作研究》,整理推荐一批方法好效果好的调解案例,发至各调解中心,用以指导和宣传。二是队伍培训多样化。05年以来,县局每年都要会同县

法院对全县调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每次时间都在一周以上,近两年先后已有2000多人次接受了培训。今年4月份在县党校对各乡镇调解中心全体成员和典型村的调解主任进行了两天的集中培训,请了市司法局领导、信访、法庭、司法机关干部授课,效果很好。新任司法所长上任后,我们开展了多次主题的培训活动,使他们尽快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投入司法战线中去。同时积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参加省市不同层次的培训,学习《人民调解法》等政策法规,以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能力,熟练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三是内部运作规范化。各级调委会建立健全了排查、受理、登记、信息专报、指派分流、督查、督办、调解、回访、结果反馈、备案等工作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保障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处理和调解的公正性、合法性。同时,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和规范》,统一使用《矛盾纠纷排查登记簿》、《矛盾纠纷受理登记簿》、《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单》,规范了各司法所的运作机制。四是年度奖惩制度化。县局对乡镇调解中心、乡镇对辖区调解组织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计分,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后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重点帮扶。

(五)在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方法。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总抓手,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为根本,采取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纪律等措施,大力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5、6月份,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县局在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了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严格落实了办理重大法律事务报告备案制度,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都能够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和维护社会稳

定大局的关系,始终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积极介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上门服务、即时服务、电话预约、重大案件讨论等制度,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并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取得了可喜成绩。11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县法律服务所主任会议,会上制定下发了《**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并规定全县法律服务所使用统一印制的发票,规范了全县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和财务制度。今年上半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组织法律顾问452家,办理各类诉讼代理1700件,非诉讼代理1108份,法律援助46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8621万元,业务收费达138.5万元,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和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五)帮教安置工作求实创新有新突破。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中,按照“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的新思路,强化业务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1、在指导管理上,把握工作重点,突出“三抓”。一是抓组织。县、乡、村层层建立了帮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管理,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局面。二是抓指导。县局制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规范》,使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抓主动。经常向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这项工作列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今年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每年在春节前,主动开一次全县拉网式大排查,修正登记资料,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2、在工作制度上,建立了一套约束激励机制。以重新犯罪率不超过3%、全部落实帮安就业为总目标,以责任制为核心,制定档案评查、责任承包、漏登漏包责任追究、奖惩

等综合考核体系。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使每个帮安对象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帮教个人。同时采用树典带面,表扬先进,督导后进等约速激励机制促进工作的开展。

3、在档案管理上,实现“四化”。一是档案登记程序化。建立通知、转移手续登记、人员报到等落实帮安措施的一整套台帐记录表册。二是登记行为规范化。要求登记、输入微机等要准确及时、手续齐全、用语确切、建档规范。三是管理网络信息化。全面启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将辖区内五年三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录入,并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网上确认,确保了服刑人员信息的准确。四是业务档案管理法制化。将各项工作制度,程序及工作方式用帮安办的名义行文下发,为实现法制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4、在接茬管理上,建立了五项联系制度。一是与监管部门相互联系制度。二是与当地公安部门相互通报情况制度。三是乡镇、帮安办与帮教对象所在单位、村每季一次定期联系制度。四是帮安对象户籍地和居住地帮安办托管定期随访制度。五是针对外出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建立了原单位和家庭帮教责任人定期联系制度,在接茬环节上堵塞了漏洞。

5、在具体帮安上,实现了“三结合”。一是责任制“帮安”与全社会“帮安”相结合。大力开展“亲情、社会、法律”三帮安活动。指导近亲属针对其思想状况进行帮教;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帮安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安活动;利用媒体动员和宣传全社会进行帮安。二是警示教育与重点“帮安”相结合。对综合评估有重新犯罪迹象的人,在加强管理、给予警示教育的同时,组织力量,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和家庭中的实际问题,为其创造一个较好的生产、生活氛围,转化消极因素,促进思想转变。工作实践中,利用4月份法制宣

传月,结合送法下乡、进村入户,对回归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从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因人制宜与分类指导就业相结合。首先,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在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有针对性的进行帮安工作。其次,社会齐抓共管,积极为“帮安”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教育他们树立生活信心,重扬生活风帆。第三,为刑释解教人员寻找生活出路,使之有业可操,自食其力。

回顾2010年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乡镇司法所规范建设滞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事业服务领域面狭窄,创新不够、发展不快;抓典型、抓棱角、抓亮点、抓特色工作力度不够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认真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在2011年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加强乡镇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

1、以乡镇调解中心工作为抓手,继续坚持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受理、调处、月通报制度,要求乡镇每周一排查,做到每月一上报、一汇总、一分析、一通报。加强对县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软件的使用落实,实现办公自动化。强化对全县矛盾纠纷的预测排查、预防调解工作。

2、加强对不规范调解中心的指导、督促。采取措施规范后进调解中心内部运作,帮助健全各项制度,协调、指导建立高标准的调解庭,2011年度再督促指导2-3个乡镇调解中心进入高标准先进行列。

3、落实县局制定的乡镇调解中心建设规范。使各乡镇调解中心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经费保障、运作规范等落实到位,促进全县调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4、加强对乡镇调解中心成员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规范排查、受理、调处运作程序,发挥其在平安和谐建

设中的重要作用。

5、落实县局制定的县直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调解办公室建设标准及工作规范。抓取几个典型,完善组织建设、设施建设、职责任务、原则要求、运作程序,充分发挥其在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坚持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特别加强乡(镇)、管区(片区)、村、村民小组、新兴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2、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年内县乡对调解员进行1-2次业务培训,督导司法所加强经常性的工作指导,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3、制定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加强基层调解委员会典型指导培养,创造条件,使每个乡镇不少于3-5个好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和协议履行率,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法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及好的案例予以转发,推动整体协议书制作上水平。

三是下决心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

1、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进一步改善,人员待遇得到落实。

2、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指导管理力度,上半年对13个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

3、规范制度、强化职能,制定司法所工作标准,跟踪督促指导、量化考核,整体推进司法所工作上水平。

四是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对2007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措施到位、不脱节、不失控。

2、抓好帮教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每季度一回访制度,四季有回访记录。

3、强化基层帮教安置软件的运用,实现县、乡信息共享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及时帮教。

4、抓帮教安置工作典型培训,推广好的帮安典型,大力推进帮安工作的开展。

5、指导、帮助基层帮安组织,切实为回归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五是进一步严格对法律服务及人员的监督管理。

1、深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实守信教育,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执法执纪档案,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服务队伍不出信访问题。

2、做好全县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工作,及时足额交纳会费,圆满完成年检注册工作任务。

3、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健全财务收支、办案“三统一”、合伙人会议、投诉查处、档案管理等制度。

4、组织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培训工作,确保参训率及培训质量,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

5、加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基层法律服务建设标准、执业规范。

**县司法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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