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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资料(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2 22:00: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资料

A.科研经费使用盼管理制度改革

2016年1月,一篇有关“万亿科研经费去向何处”的文章受热议。虽然2月份科技部反驳了该文章说法不实,但万亿经费流向何处并未提及。

与此同时,2016年1月30日-2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研究员就2016年两会拟提建议案《关于建立“科研友好型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法学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如今,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近日,孙宪忠代表吸纳社会各界提供的意见,对建议案进行了重大修改,形成了《关于建立“科研友好型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公众征询意见,继续受到广泛关注。这份意见稿指出科研经费使用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据了解,目前中国每年万亿科研投入已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让中国众多科研人员吐槽的是:这些经费中有部分遭无效使用,而科研项目负责人因为无劳务费,而对科研项目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已影响到中国未来创新能力。

科研经费使用盼管理制度改革

有专家指部分科研经费无效使用、项目负责人没有劳务费、费用缺乏精细化管理,三大症结绑住科研人员手脚

症结1

部分科研经费无效使用

症结3

某省级科研院所承担了国家基金委、科技部等部委项目,一年科研经费数千万元,该单位科研人员李磊(化名)称,科研经费的使用是让大部分科研人员头痛的事。

“经费划拨效率较低,比如今年1月立项的科研项目,10月财政才把经费拨下来。”李磊说,项目要等快一年才获得立项文件、下拨经费,而这笔钱又必须马上用完,年底科研人员大多在想着如何把钱用掉,而不是把这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上,有些单位在用不完经费的情况下就拿去买设备。据其称,不少科研院所都有这种情况。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包信和也提到了上述问题。

“为了年底突击花掉经费,人文学科买电脑,理工科买设备。”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新设备买回来,有些使用率很低,有些甚至弃之不用。

遇到很多类似问题后,李磊单位想出的解决办法是:一个科研项目的经费全(院)单位用。“如果科研单位老老实实用,经费用不完的话,明年会被相关部门拉入黑名单,不能再申请经费,所以肯定得把钱花掉。”李磊说。科研人员科研时间本就不够,现在还要成天想着应付经费使用,“一周五天工作时间,有一两天却是用来报账”。

“我们单位刚成立时,科研项目很多,有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等,由于经费报销麻烦,这两年钱太难用,太痛苦了。”李磊说,一些单位为此开始减少申请科研项目,更多是做企业的横向研究。

尽管科研人员“各显神通”,还是有经费用不完的情况出现,某省科技系统一个重大专项,有几万经费实在花不掉,这笔钱便一直放在科研单位财务那里,既不能返还政府部门,科研人员也不敢用,经费就闲置在那。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陈和生发现,2014年差不多有130亿元科研经费没花出去。另一方面,我国“十二五”规划中要推进的16个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最终好多项目连立项都没立上。

万亿经费缺精细化管理“我们经费绝大部分都用在购买设备上,占总经费七成左右。”某大学光电工程研究所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天津南开大学有机化学专业一名参与省级课题的研究生透露,经费中六成用于购买器材、材料。

买设备成了科研费最大的去向,有时是“不管需不需要”。不少两院院士谈到科研经费去向时都会提到一句话:“我们每一个重大项目的实施,都是外国实验设备商的一次盛宴。”

可是,科研中最需要钱的科研人员,却很少能得到报酬。“科研经费配置重设备不重人”,广东有科研人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比如科技部一个100万元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做三四年没有劳务费,只有三四万元的绩效费用,这点钱科研人员根本没法过活。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研究员在他的关于建立“科研友好型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目前的经费管理制度仅仅许可劳务报酬一项列支项目预算总数的20%,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科研经费中劳务费仅可支付给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博士后、临聘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报酬。由于无报酬,大量科研人员放弃申报科研项目,教授以上级别科研骨干不愿意做科研。

孙宪忠本人参加评审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人中,教授以上级别科研人员非常少。他所在的学科,2015年中国社科院甚至无一人申报,其他科研项目系统也存在这种情况。即使申报项目,也是为了评职称,这导致了近几年科研实际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不论是申请立项材料还是结项材料,都很少有优秀的作品。

症结2

经费配置重设备不重人

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最新公布的《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1.3万亿元。早在2012年,中国研发支出就超过1万亿,按购买力计算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

虽然科技部否认网上流传的一些关于科研经费不当使用的说法,但万亿科研经费去向依旧有待厘清。“实际上没有人知道这个比例到底是多少。”大连理工大学孙玉涛教授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他主持了相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踪研究科研经费去向。

孙玉涛教授说,中国的科研经费管理还是粗放式的,目前国家对经费使用统计相对薄弱,政府研发经费投入统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钱花在什么地方不清楚。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对经费使用的过程监管。”财政部、科技部2015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据了解,科研经费源出多头是监管乏力的主因:不仅有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等机构拨付的纵向科研经费,还有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科研经费,但却无统一的部门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这给科研项目申请者创造了钻漏洞的客观条件:有课题负责人仅仅干一个项目,却一题多报或重复申报,既拿中央财政资金拨款,又拿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出现套取资金、浪费资源的现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令狐安2014年先后巡视科技部和中科院,他说过一个例子:科技部下属的火炬中心2014年掌握约60亿元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中科院下属单位争取到火炬中心项目后,就跟中科院表示,钱是从科技部争取来的,受科技部监管,所里无权监管。可是,科技部也无力监管这笔资金。

有大学财务部门负责人称,近年来,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能力逐渐成为衡量单位实力的考核指标,申请科研项目出现功利化的现象,学校给出了大量鼓励措施为科研工作者申报项目大开绿灯,经费到手后,高校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程度远超监管,从而导致这一块成为了监管真空薄弱地带,甚至曝出一些科研经费贪腐的刑事案件。

B.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急需改革

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科研,不仅出台了许多鼓励科研的利好政策,而且向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了巨额科研经费。各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的科研项目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均有大幅度的增加。

但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面,随着学术界被曝存在着一些比较严重的违规使用资金现象,继而激起巨大的争论。

纵观这一争论,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科研经费浪费严重,大约只有40%的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研本身,剩下的60%则被日常开销、请客吃饭、买房买车等消耗掉了。相当部分项目负责人通过开具虚假发票等各种不法手段借以套取、侵吞科研经费。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实例,已经有部分科研人员因此而被判刑。但我国科研人员普遍并不认同上述观点,他们显然持另一种观点:目前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报销制度很不合理,使每个科研人员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报销上。即使这样,他们依然无法正常使用和报销其项目中的大部分科研经费。

与上述观点相关,在我国高校和其它科研领域已经产生并存在着一种不正常、不健康的社会现象:一方面,我国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层已经对科研人员产生了更加严重的不信任,因而制定了更加严苛和复杂的监管和报销制度。另一方面,科研人员则普遍觉得人格受到侮辱,申报科研项目的积极性大大下降。

因此,我们有必要反思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找出滥用和浪费科研经费的真正原因,否则就会严重伤害我国一大批科研人员的感情,影响科研的发展和质量,进而会给国家投入的科研经费造成更大的浪费。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为何“槽点”多多

一位科研人员到农村做调研,即使吃住在农村的家庭旅馆,但这些旅馆一般也不提供正式发票。根据目前的财务规定措施,科研人员无法通过正规途径报销,只能自己支付这笔费用。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我国科研经费的不规范使用? 为弄清这一问题,有必要先梳理我国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中的主要措施,并分析实施这些措施所产生的影响。

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类科研项目:国家项目、一般法人和自然人委托项目,前者称“纵向课题”,后者又被称为“横向课题”。无论“纵向课题”,还是“横向课题”,相关的课题经费都必须首先汇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账户,然后单位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统一监管。

具体地说,项目负责人对其项目经费仅仅拥有有限的支配权,因为项目负责人每使用一笔经费,都必须经过单位财务部门的审核;如果某笔支出的费用未通过审核,那么,他便不能报销该笔费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能否报销的依据便是各单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的“科研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规定”。根据笔者了解的信息,在各单位的管理办法中,有下列几条共同的管理措施:

第一,详细而具体地列明了允许报销和不允许报销的项目。高校允许报销的项目一般有:“采购机器设备费用”、“差旅费用”、“为召开或参加学术会议而支出的费用”、“为收集资料而支付的费用”、“出国考察或调研费”、“资料复印费”等等。向外部专家和科研辅助人员支付的咨询费和劳务报酬也允许报销,但支付额度不得超过课题全部经费的20%。不允许列支和报销的项目有支付给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参与者的报酬。此外,餐饮费用不得报销。

第二,凭正式发票报销。科研人员如果没有正式发票,那么即使确实为项目支付了某笔开销,也不允许报销。例如,在涉及农村问题的课题调研中,有时候需要吃住在农村,即使吃住在农村的家庭旅馆,这些家庭旅馆一般也不提供正式发票。根据这一措施,科研人员必须自己支付这部分费用。

此外,到异地出差,即使科研人员提供了真实有效的发票,财务部门也不一定会核准其报销申请。因为根据财务规定,科研人员在报销异地出差的费用时,须提供的数张发票必须具有关联性和完整性,否则便不能报销任何一张发票。举例来说,如果上海的科研人员去北京出差,免费住宿在亲友家,或者由接待单位支付了住宿费和返程飞机票,那么,该北京市内的交通费以及北京和上海之间的差旅费均不得报销,即使科研人员提供了相应的有效双程或单程飞机票,也是如此。 第三,在允许报销性项目中,实际费用开支必须与课题申请中经费预算相符。在科研人员撰写课题申请时,必须为其申请做一份项目经费用途预算,例如,“差旅费”为20000元,会议费为20000元。但如果后来这两部分的实际支出分别为25000和27000元,那么超出部分的5000元和7000元则必须由科研人员自己负担。

第四,新公务卡报销规则。自部分科研人员非法套取巨额科研经费曝光以后,几乎所有的高校和科研机构都采取了更为严苛的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其中一项措施便是实行“公务卡报销制”。这一制度要求无论科研人员是购买办公用品、飞机票,还是给项目辅助人员支付劳务费等,都必须通过刷单位为科研人员协助办理的公务信用卡来进行支付。在科研人员进行报账时,他不仅要提供每次消费支出的正式发票、刷卡消费凭证 (小票) 和消费购物清单,同时要将公务卡交给财会人员进行核对。如果科研人员到偏僻的小城镇进行调研,所住宿的旅店没有刷卡机,那么,该实际支出的住宿费便无法报销。

第五,其它措施。财务部门一般还要求,科研人员不仅要为每一笔支出保留相应的发票、刷卡消费凭证、购物消费清单,而且还要将它们分为差旅费、住宿发票、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用等要求进行类别。以出租车发票为例,许多高校就要求,打车无论车程远近,均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始发和目的地,以备相关人员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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