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
****2015年10月01日在安龙县德卧镇******担任养护员职务,至2016年08月0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药店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加盖公章) 2016年08月01日
《离职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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