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都格河边煤矿
关于开展《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法【2013】99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根据水城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局文件(水安监通【2014】17号)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每周全员开展一次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促使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高度重视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任务的首要地位,彻底克服侥幸麻痹心理,提高应急处置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使本次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活动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的目的,矿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朝春(矿长) 副组长:彭永荣(安全矿长)
成 员:张堂福
杨 海
朱恒平
潘光辉
梁龙海
刘转贵 胡鲤庭 吕忠祥 李忠全 余仕玲 彭 杰 罗明友 皮顶祥 姜香奎 李开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检科,由李忠全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的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16点00分~18点00分) 星期六上午(10点00分~12点00分);下午(19点00分~21点00分)
四、活动的具体方式
1、利用每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矿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案例分析宣讲和教育警示。
2、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进行宣教,观后采取大反思、大讨论、进行剖析事故原因等多种生动的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成效。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
由安检科负责完成历年事故案例的收集,按照突出、瓦斯、顶板、机电运输、火灾等类型进行分筛选后作为宣传资料,并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警示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2、实施阶段
至2014年3月1日起 ,每周开展一次全员警示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
每月25日进行本月全员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交流。
六、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1、各单位在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互相协调,有序推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安检科通知矿上所有管理人员及职工在每周星期六分班次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观后由安全矿长彭永荣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宣讲,并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让职工查找自己岗位,自己身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事故根源和原因所在,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
3、安检科要每周星期六10点前把观看影片准备工作提前做好,确保广大职工按时观看。
4、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必须组织职工在每周星期六分班次进行观看影片。中班出勤职工观看影片时间为上午(10点00分~12点00分);夜班、早班出勤职工观看影片时间为下午(19点00分~21点00分)。
5、安检科必须对各单位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一一核实,对无故不参加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