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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00:38: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水利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坚持正面教育、典型引路,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县纪委办公室12月4日《通知》的要求,现将一年来水费收取管理情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执行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监督情况、执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办法情况、工程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水费收取管理情况

2002年供水到户在全县全面推广以来,按方收费覆盖全县,进而泽普县的供水体制、收费办法得到了完善,堵截了搭车收费,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全县实现了要在干、支、斗三级渠道上安装测水设施,计量到村,供水到村民小组,收费到户,农民用了明白水,交的是明白钱。为了进一步完善水费征收,抓好水费治理和水费征收工作,2005年在全县建成了水费收费大厅,总建筑面积近2000平方米,使水费征收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农民用水户按自己的用水量直接到收费大厅交费,今年实行了水费网络化管理,用水户在全县范围内任何一个水费收费网点都可以交纳水费,同时各用水户的水量、水费以村为单位公开,水费收费大厅公开,水费收取全面接受社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实现了水费收取的“两公开一监督”,受到了广大用水户的欢迎。水费征收中严格执行喀署发[1996]80号文件精神,实行“三水”(地表水、地下水、库水)统

1 价,库水0.026元/立方,商品地0.05元/立方,三水0.012元/立方。2006年度灌溉用水5.21亿方,收取用水费用2283.36万元,其中水费864.85万元,世行还贷238.70万元,全县机井电费582.71万元,渠道保险费用55万元,计水员误工补贴费42.54万元,日协项目还贷46.17万元,亚斯墩第一期应急防洪工程配套资金420.62万元。收取用水费用2283.36万元,按全县灌溉面积68.01万亩平均收取33.56元/亩,按耕地面积46.5万亩平均收取49.08元/亩。水费864.85万元,按全县灌溉面积68.01万亩平均水价12.72元/亩,耕地面积46.5万亩,平均水价18.6元/亩。

在每年的水费征收中,首先由水利局对水价的形成进行核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准确无误后,下发各乡镇(场)再进行以村为单位计算,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同时在各收费大厅也张榜公布,加大水费征收的工作透明度,在农民手中拿有供水明白卡,每次供水有登记表,供水的多少登记表与用水户登记的水量是一致的,用水户用的是明白水。

在水费的管理和使用中,严格“一支笔”管理,管理者负责的管理办法,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成立的有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资金使用监督领导小组,同时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每月一次财务公开,接受全局的监督,资金使用中有计划,有安排的支出,实行量入为出的管理办法,处处以过紧日子的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力量,从上到下都明确资金的管理规定,严格按财务制度办法,严格控制资金走向,实行分项管理,分项支付,保证资金使用规范。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

2 水利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到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物资采购、水资源配置、农村安全饮水的各个方面,根据县委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

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和相关股、室、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会议,讨论和分析治理工作开展的措施和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认真进行动员宣传教育, 5月8日召开了全体职工动员会,使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抵御和反对商业贿赂中来,8月15日,召开了由全局职工参加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阶段总结会议,细化了《水利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每周

三、周五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全疆水利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了重点学习。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召开讨论座谈会,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黑板报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教育手段,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水利局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把自查自纠作为贯穿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过程的重要措施,坚持经常性督促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法、规范、制度,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水管、农村安全饮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制

3 度完善、强化监督、深挖严惩等一系列措施,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堵住漏洞,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苗头无处藏身,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进一步净化水利干部队伍。古鲁巴格乡和阿依库勒乡水管所所长,都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了近10年,而且又是本地人,及时进行了岗位轮换,进一步预防干部长期固守一地,而滋生腐败的问题。

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

严格执行物资采购规定和办法。严格按照《泽普县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泽普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执行。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在采购之前,以政务公开的形式进行公示后,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采购会议,根据公示结果集体研究决定,使干部职工有充分的参与权、知情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达到招标条件的,赛力乡西塔其水厂改扩建工程的管材招标,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邀请县监督及司法公证等部门,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三项制”管理。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行为。对于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今年开工建设的亚斯墩第一期应急防洪工程、万亩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都严格执行了项目招投标制。对于招标过程,邀请监督及司法公证等部门进行监督。未达到招标条件的小型工程建设,向县领导汇报审批同意后,将工程建设的缘由、目的、规模等相关情况以政务公开的形式进行通报公示后,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工作透明度。

4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与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建设合同》,严格按照廉政建设合同的规定来约束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行为。同时与工程技术人员签订了《工程质量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同时,在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廉洁自律问题,时刻敲响警钟。

在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方面,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工程建设的审批手续和合同管理支付工程建设款,监理、业主代表、部门负责人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按程序和财务制度办事。并且在支付工程款前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进度结算会议,进一步核定支付工程款的款项和金额,保证规范和定期支付工程款。

对于工程建设的设计变更,我们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和规定,由承担工程设计的设计院编制设计变更报告,通过上级相关主管部门逐级审查审批后,实施设计变更工作内容,保证了设计变更合理化,变更工程量签认规范化、程序合法化。

在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方面,继续坚持做到每项工程验收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的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审核与审计,进一步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加依托格拉克渠、波斯喀木渠、7000亩滴灌、坎木巴渠、斯热克布依渠、已完成了审核审计,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伯什干渠、桑株水库除险加固以及亚斯墩第一期应急防洪工程和恰卡托格拉克渠都已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审计。

在水管工作上,加大管理力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水费征收机制,抓好水费治理和水费征收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公开、透明的水

5 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加强水管干部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干部管理制度》《水利系统工作制度》、《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度》、《水管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向群众或聘请的义务监督员调查了解,水管干部在分水、配水过程中有没有人情水、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作风,一经核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岗位轮换和离岗前审计制度。实行每3年或5年对各站(所)、股、室领导进行岗位轮换制,进一步预防长期不换岗,容易滋生腐败的现象。

抓好安全饮水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乱收水费、随意抬高水费、收人情水费的现象,在灌溉水费收费大厅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赛力乡建成了一座农村自来水收费大厅,并实行网络收费管理,试点成功后在全县推广。在供水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供水区采取按需供水,坚持按计划供水,彻底端正服务态度,对收人情水费、不按要求供水的工作人员予以调离,撤职,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制定、完善、落实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监督情况以及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及招投标工作,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进度效益,水利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每一个环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部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及管理办法(试行)》、新计法规[2001]1475号文《自治区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 制定了《泽普县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泽普县塔河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一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办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建立透明、公平、公正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的项目上亚斯墩第一期应急防洪工程、万亩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后,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水利局根据《新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及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编制了招标方案,并通过地区水利局、地区计委、自治区发改委的审查审批后,根据所批复的招标方案的要求编制施工和监理招标文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了工程量清单、评标依据、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内容。

招标文件通过地区、自治区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后,水利局一方面按照批复的招标方案的要求,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监理的开标、评标工作。水利局邀请地区水利局、泽普县监察局、计划局、工商局等监督部门对项目工程开标、评标会全过程进行监督,泽普县司法公证处对招标会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公证,现场宣读公证书。并将监理招标的评标报告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另一方面,根据新计法规[2001]1475号文《自治区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的要求,在新疆经济报上发布施工招标公告,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在开标前2天,水利局邀请泽普县监察局、计划局进行现场监督,由县监察局从喀什地区具有编制业主标底资质的概预算人员中

7 随机抽取一名,作为工程施工招标业主标底的编制人员。由县司法公证处对抽取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在编制业主标底时,由监察局派一名工作人员按照标底保密规定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同时,由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在自治区纪检委驻水利厅监察室和水利厅建管处的现场监督下,从自治区水利厅从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

施工招标开标、评标时,在自治区水利厅、地区计委、地区水利局、地区审计局、泽普县监察局、计划局、工商局等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开展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泽普县司法公证处对招标会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现场宣读公证书。项目工程的评标报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后,及时向批准的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为确保水利基本建设不出现历史欠账问题,水利局始终坚持项目资金不落实一律不开工建设,不论是往年开工建设的加以托格拉克渠、波斯喀木渠、7000亩滴管、砍木巴渠、斯热克布依渠、伯什干渠、桑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还是今年开工建设的亚斯墩应急防洪工程、2000亩滴管工程、恰卡托格拉克渠等水利工程建设,均是在项目资金到位的前提下,进行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工作,并按合同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几年来,水利局严格落实项目工程建设“三项制”,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作为建立水利工程建设竞争市场的原则,进一步保证了水利工程的投资效益,为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农业生产灌溉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泽普县水利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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