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服装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的制服、工装得到良好的使用及有序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服装分类及适用范围
1.员工服装分为:制服和工装;
2.制服是指销售部、办公室员工、保安所发放的服装;
3.工装是指售后部技工、人事行政部的后勤人员所发放的服装;
4.公司制服发放的范围:本公司的正式调入员工和已转正的员工;
5.公司工装发放的范围:通过职前培训的员工;
6.实习生、试用期员工、临时借调员工公司不发放服装(服装指制服)。但要求此类人员应穿戴与
本公司服装颜色相近的职业装。或者到公司指定制作服装厂家订做。
二、制作(购买)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装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为员工量身定做;
3.服装费用由员工垫付,如已经垫付过的服装费用可进行冲抵;
4.对于公司制服和工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5.制服穿着及保管以2年为期限,按领用之日起计算,员工在领取使用时须向公司缴纳支付保证金,
在满2年后由公司将该费用返还给员工;员工未满2年时间离开公司,制服的费用按24个月折旧,以在公司服务的月份为计算单位,将此笔服装款项返还给员工;
6.工装穿着及保管前项期限为1年:在员工离职时,员工将所发放的工装清洗干净,返回人事行政
部。由行政助理负责检查工装的数量及服装有无破损,如破损严重,依据实际情况收取工装赔偿费;
7.如果工装发生丢失,员工按照原价赔偿服装费用;夏秋季替换的服装,由上季的服装清洗干净返
还人事行政部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放下一季服装;
8.制服、工装数量为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
9.每年由人事行政部组织统一时间换发服装;
10.员工服装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出库、发放,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11.对于集团调转本公司员工到其它公司的,其员工服装费用在本公司结算完毕;
12.制服、工装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保持制服的整洁,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
原价自费补做。
三、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