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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1:30:07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学专业实习调研报告

法学专业实习调研报告

法学院xx级x班xxx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我在xx省xx市xx县公安局实习。此次实习主要目的是:提高我们毕业生的适应社会能力以及将大学四年所学知识能够与实际相结合,用实践更好的检验我们所学的理论,查缺补漏,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实际相结合;同时,找出在实际工作中与课本所学的不同,认识差异性,并总结找出原因。

实习内容:此次实习,主要带过的岗位很多,在法制室接触过基层派出所报送上来的案卷,要将案卷审核,找出实体和程序中的错误,指出并退回让其改正;在基层派出所干过片警,维系一方治安,调节群众纠纷;也在刑警大队跑过现场,虽然都是小的案件,但是每次都感觉很新鲜。各个部门有它的职能,在实习的2个月的时间里,虽然跑了几个部门,但是从中也学到了不少东西,认识到了每个部门的重要性;也深刻认识到了一个案件的处理,从报案开始,到报送检察院公诉,最后的案件审判,整个过程也是非常复习和冗长的;同时,也在实习过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

2013年1月1日起已经施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进一步完善了证据证据,由此对侦查取证行为提出新要求。那么,对公安机关就有一个更高的要求,————“积极更新执法理念,强化证据意识,转变办案模式”。在侦查取证过程中积极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新规定,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使侦查取证与新的《刑事诉讼法》无缝对接。但是,对于基层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来说,缺少相关的培训学习,相应的接受新法的能力有待提高,致使新《刑事诉讼法》的施行在基层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有滞后性,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

第一、受理、立案存在问题。因为职能的限制,导致侦查部门只重视侦查手段的应运,而忽视相关材料的格式。受案过程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从报送法制室审查的相关材料中,仍就使用旧立案、侦查的材料,根据公安部规定,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所有立案材料都统一使用新格式,而在实习单位7个的基层派出所和2个刑警大队所报送的案卷来看,只有2个派出所是根据最新规定来记录的

材料,剩余7个单位都扔使用以前的格式,合格率仅占22.2%。填写内容错误、不完整、不客观也是主要问题之一,比如在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填写上,表中的每一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缺项必须划线,报案内容栏应填写报警人报警的内容,而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再如,询问笔录中,犯罪嫌疑人所按手印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应当每页都有被调查人的签名,骑缝有被调查人加盖手印。本来要求是不能有差错的立案侦查材料都存在错误,说明我们基层机关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纰漏,没有认真学习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基层干警缺乏学习新知识的能力,对新《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没有起到足够的重视。

第二、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保护措施不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7号)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但是在基层公安机关中,对于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很不完善,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相应的措施来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安全。这导致法律条文所规定的权利权利人实际上没有享有,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犯罪嫌疑人迫害、威胁举报人或控告人,自诉案件中迫使其改变控诉,使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第三、现场勘查中,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以及现行案件等犯罪现场的勘验,未进行必要的勘验、检查,采集有关证物,最终导致在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下,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形成孤证,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无法定案。其次,技术人员只重视主体现场的勘验,忽视关联现场的勘验,导致一些关键性的痕迹物证未能提取,无法全面证实案件的情况,使得全案证据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再次,即使进行了现场勘查,但很多的现场勘查笔录错误百出,甚至连案发现场在何处这样的基本事实都不清楚;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无现场照片,即使有现场照片,也无准确规范的说明;勘查笔录与现场照片的内容不一致,造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现场勘查过程中所获取的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锁链,削弱了证据的效力。技术人员在对现行案件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时,现场勘查工作要有一定的持续性,但目前大部分侦查人员只注重前期的勘查工作,未能根据案情发展

的需要,对现场内有关犯罪的物证、书证加以固定和提取,为案件的侦查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四、讯问过程也存在问题。在实习过程中,明显感到讯问过程的不规范,比如:讯问笔录制作简单粗糙。讯问笔录不能详细描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现场状况、作案时的自然状态、侵害对象的特征以及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有罪供述、无罪辩解等情况。在抽样选择了50份报送法制室的材料中,其中有7份存在复制现象,导致笔录的真实性受到质疑;3份存在记录地点不明确,缺少记录人员的签名。笔录的不合格率达到20%,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丧失了公信力,容易造成工作中的被动。缺乏询问技巧、询问抓不住重点,致使记录的口供失去原来的作用,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由于基层干警普遍存在任务重,业务能力低、工作中缺乏相应知识的学习,更没有收到专业的培训,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只能按照书本或者经验来做,缺乏科学的指导,容易出现上述问题。

第五、执行程序不规范。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或进行其他侦查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双人办案制度,常常从材料上反映出侦查人员在同一时间段进行两项以上的侦查活动,致使到提捕公诉阶段,不能说清原因,被公诉机关认定取证不合法,影响案件的正常诉讼。同时,采取强制措施超期。尤其体现在在拘留期限内的提请批捕和逮捕羁押期内的移送起诉环节。侦查人员在犯罪嫌疑人羁押于看守所后,忙于此案的进一步的侦查取证工作或其他案件的侦查,经常会忽视羁押期限,使得超期羁押成为常态。

基于公安机关在立案、讯问、侦查、羁押、逮捕等程序的问题的谈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同时,公安机关也时不时的出点什么“小事”拨动一下法学界的神经。从79年刑诉法到97刑诉,再到今年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的工作不管是从实体还是从程序上来讲,客观的评价都是在进步的,它的进步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正规化和完善化。当然,这样的进步是用惨痛的代价换来的——河北聂树斌“强奸杀人案”、湖北佘祥林“故意杀人案”、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案”„„这些人都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推动者,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来告诉现有制度的不完善,其代价是惨痛,也是引人深思的。

究其原因所在,是多方面的。既有办案人员思想认识、责任心、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等个体方面的因素,也存在破案责任机制、侦审一体化机制、考核机制

等制度方面的因素,是其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随着刑事案件数量的上升,加之现代科技的发展,是犯罪更加隐藏,难以发现,在最基层的公安机关又是接触案件最多的而装备、技术有相对落后的,仅凭有限的人力、物力已经无暇应对,刑警大队仅起指导作用,办案的质量难以保证。

二、受制度的影响,从最早的重口供到现在轻口供、重证据的转变是巨大的。但是,仍然会存在有一些老侦查员对口供格外重视,将口供视为定罪依据,这是办案观念没有转变的依据,是缺乏学习进步的体现。

三、近几年,公安机关越来越提倡“信息主导侦查”的现代警务理念,体现在刑事执法办案中就是要将刑侦、技侦、网侦、图侦等手段有机结合,这体现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也紧跟时代发生变化,这对刑事执法工作来说是可喜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并非是要求将传统的侦查手段完全抛弃。有些侦查员不注重对现场的勘验、不及时开展访问工作,导致证据的收集不及时或无法收集到证据。从而使得基层公安机关在刑事执法办案中出现一个怪现象:网络依赖症。

四、如果说制度、资源是硬实力的话,那么侦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就是其软实力。目前,相当一部分刑事执法人员欠缺这些能力,表现之一是法律知识欠缺,未能严格执法。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不能真正理解立法的本意、不能及时掌握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在执法过程中受法律之外的因素左右对法律作任意解读,不能严格执法。

因为在公安机关实习,所接触的面是有限的,但看到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规范的程序还是要有相应的制度来保障。权利的过分强大就要受到约束才能保证不其运行的轨道上不出错,而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追责制度。转变办案观念、完善干警考核制度,提高干警业务能力素质、加强监督,使我们生活多一份安宁,多一份和谐。英美法系经过百年的发展才形成今天法治的完善,我们不能悲观的看待中国未来的法治,心有所系,为之奋斗。

推荐第2篇:法学专业见习报告

法学专业见习报告

专业:法学

班级:0702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法学专业见习报告

五月十号到五月二十一号两周的时间里,我们政法系法学专业进行了一次专业见习。

专业见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见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见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经济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见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自己在学校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学的是综合性的法学,在课堂上听听老师讲课,根本就认识不到社会的复杂性,事实上过去我们学的都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在现实的应用中才发现有些程序和我们想象上的不大一样,而社会的复杂性也不是我们一下就适应的,这事实上需要我们从抽象的理论回到多彩的实际生活。

在见习中,我参加了一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走到了现实中,细致的了解了律师参加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的整个举证、质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见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下面我想着重谈谈我的庭审观摩感想。 在我旁听的几宗案件中有一场赡养纠纷案件的审理,案由是方某诉其继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这个案件在民庭开庭审理,程序很多,但有条不紊。首先,由书记员查明所有诉讼参与人到庭、宣布法庭规则,报告审判长准备工作就绪,随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询问原告和被告双方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住址、职业、等等问题,随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代理人等人名单,并问明原告和被告是否对法庭诉讼的参与人提出回避,双方并未提出回避。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判长当庭宣判:三个继子女分别承担各自的赡养义务。 看完庭审,我对案件的某些实体和程序问题还是一知半解。尔后,我在网上查阅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学习了民法相关规定,了解了民事案件庭审的程序,增长了不少的知识,并对法庭、法官、律师等概念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一、关于法官

每当从电视上看到审判的场景时,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法庭上法官的风采。身着

黑色法官袍的审判员庄重且严肃,法袍的红色前襟上配有装饰性的金黄色领扣,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通过庭审中法官的表现,我才发现职业法官的良好形象其实包含多方面的内涵,包括专业知识、法律职业技能和道德操守。本案中的法官思维缜密,发问切中要害,镇定自若,一看就是精通专业、训练有素。当事人、律师、听众都感受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威严,大家全神贯注,不敢松懈。

我觉得要树立和维护良好的法官形象不仅要注意在司法活动中,也要注意在司法活动之外,因为老百姓往往是从法官的形象上来感受法律的权威。法官是法律的宣读者,是公正的代言人。法官具有调节社会各种矛盾的最终裁判权,不论个人或是单位对生效的判决必须执行。一纸判决可以影响或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单位的命运,因此法官要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凡是有损法官形象的坚决不做,凡是禁止法官做的决不越雷池一步。

二、关于律师

一般人对律师的印象就是雄辩和正义,我在法庭上却没有见到想象中的律师。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代理律师长得普普通通,既没有纵横捭阖的气势,也没有口若悬河的辩论。他们只是有条不紊地进行质证、辩论、发表代理词。虽然当时我有点失望,但事后仔细想想,律师本来的面目就该如此。因为人们在选择律师的时候,除了口才,还很看重思维能力、人际能力、专业水平、责任心、敬业度、信赖感。

高中时代我的理想就是做一名法律人,高考失利未能如愿,但我一直没有放弃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我来自农村,知道农村法治的现状。农民是弱势群体,加上对法律没有太多的了解,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只好忍气吞声,很多村民还不能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也很崇拜那些为农民伸张正义的律师。彭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泥瓦匠,后来成为全国著名的律师,他把农民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一切为了别人,这样的律师是我们的“天使”。因为他们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平衡,是他们使我爱上了这个职业,爱上这种精神。

我认为在取得律师资格的过程中,不仅要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还要考察其职业道德状况。做学问,先做人;做律师,也应先做人。只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律师才是一个好律师,才是一个可以被委托为他人伸张正义的律师。

三、关于法庭

我原来以为法庭的设置就和一般的大礼堂一样,无非是有个主席台,台下就是观众席。等真正走进法庭,发现里面的布置还大有讲究。法庭由审判区和旁听区组成,设计简洁庄重,以审判区为主,保障了审判的顺利进行。法官席位居正中并高出原告席被告席一截,这体现了法官不偏不倚的裁判角色,审判权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体现。原告席和被告席遥遥相对,又与法官席等距离,这样的设置体现出平等观念。看来法庭的设置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其间还蕴藏着深刻的法律理念。

通过这次见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总之,此次见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 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篇2:法律专业实习报告

广东工业大学毕业实习单位证明

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

主修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

年级班别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2013 年 11 月

毕业实习报告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毕业实习不仅可以检验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且能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目的。因此毕业实习成为法学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课程。作为一个法学应届毕业生,能够在实习中亲身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亲身经历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等各个环节,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最佳的选择。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办案技巧,对社会主义法治有一个理性认识,我选在了律师事务所。在实习过程中,亲身经历一些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还担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写作等工作。将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导下,出色完成所里交给我的任务,得到获得了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以下就我实习单位时间和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收获三个方面对本次的实习做出总结。

一、时间和地点

实习时间:2013年6月

地点: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内容

在律师事务所,在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下,熟练掌握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了解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实习期间,我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我还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到律师事务的第一堂课就是跟随着办案律师到天意网吧进行取证。在取证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学到的关于取证及甄别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只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理论和实践还是有相当差距的,需要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幸好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

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二)程序适用:在此了解到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尽量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节约诉讼成本;对必要提起诉讼的案件,接待律师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走进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还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律师一起办理了另外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李律师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

(三)文书写作:实习期间除随主办律师跟进案件,还负责律所前台接待工作。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运用到实践,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提升自己写作应用水平。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

(四)辩论技巧: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学习到辩论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让法官能听

清我方律师的证据,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机关运行工作: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在实习过程中,我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三、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一个多月的实习,发现自己众多理论知识欠缺,以及深感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空学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同时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践行中国法治进程的重任。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增强我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的坚强信念,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篇3:法学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报告

实习人:肖德琴

专业:法学

学号:2012042148 实习地点:盐津县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0日 我想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盐津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感谢你们为我能拥有这样一个有意义的实习所做的努力。

虽然名义上我的实习时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但除去节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实习仅有半个月。但就是这短短的半个月,却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幸运能够来到贵法院实习。,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加上在这的工作人员是我的一个学姐,交给了我很多知识,也给了我更多的学习机会。让我从课本中走到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到具体的实践中,细致了解了案件公诉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了一些法条的适应及适应范围。让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多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十五天的实习匆匆而过,如今回味起来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自己在校园内学到的知识是那么的肤浅,匮乏,仅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为考试成绩高就对法学很了解,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情况,才发现自己对法学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还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种仅是看课本,背法条的学习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是整日埋头于书本就能成为法学强人的。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条,理论联系实践才是正确的方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帮忙整理卷宗,打印当事人的陈述,或去帮忙给材料盖章。整理卷宗时,我感受到了真正实实在在的案例,同时认识到了办案人员的询问程序与技巧,一份供述要当事人多次询问才行,尤其对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内容,不止只有当事人的陈述,还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专业文件,像拘传通知书,批捕决定书等。拿着他们去盖章时,手里拿着章,感觉到一种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实习中,我们还去法院旁听了两个案子,一个是合同诈骗罪,一个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通过旁听,我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以前旁听的都是民事案件,这次旁听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亲眼见证了在法庭上公诉人是如何提起公诉的,在询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如何的严肃,了解了其中的步骤,知道公诉人在其中的职能与职责。这两次旁听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实在难得的机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刚开始实习时,那的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们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法律的威严。怀着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学姐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之余,我细细看了中国检察报,了解到各地的情况。以前总感觉法律从业人员一定会是很严肃,不苟言笑的。但实习发现他们都很亲切,而且经常说笑话,和我们开玩笑,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都没有,都很平易近人,我们都亲切地称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充实的实习,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是将来走上社会的一个重要步骤。这一段实践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是来自工作人员的虚心教导,这是我一生中宝贵的财富。通过实习我明白了我以后应以什么态度对待法学,以什么方法学习法学,明白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多么重要篇4:法学专业派出所见习报告 我在派出所实习的实践报告

近期我到派出所实习,时间是从2011年3月13日到4月4日。通过短暂的实习,我不仅发现了自己在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且发现基层派出所制度建设上存在着某些问题,更多的是感觉社会现实与学校教育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虽然理论与实际是有距离的,但是实习期间我还是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是为我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在实习期间我基本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干警)和民警交办的工作,得到所领导及全体警察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在学习课本知识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学的是综合性的法学,在课堂上听听老师讲课,根本就认识不到社会的复杂性,我们学的都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在现实的应用中才发现有些程序和我想象上的不大一样。事实上社会的复杂性需要我们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随着现在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中,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已显得相当突出。派出所经费紧张,基础设施落后。干警工资、补助、福利财政不能保障,财政只发在编民警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办案经费一分不拨,全靠自己解决。派出所一方面要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发展而必须在装备等硬件上投入。迫于上述两个方面的需要,派出所受利益驱动而不得不在治安管理执法活动中以罚代处、以收代处,缓解经费开支不足,而造成治安执法的一定矛盾。另外从派出所日常工作来看,接处警台帐登记不完善,也不规范。在案件统计上,除简易程序案件估报外,只有案卷比较完善的治安案件才上报,漏报治安案件的现象普遍存在。派出所办理的治安案件案卷目录上未注明办案人,个案测评表没有,更谈不上有没有一案一评这种制度。此外人民大众对民警缺乏信任。在这一层面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广大人民落后的思想意识所造成的,这特突出表现为农村人口。他们凭着对警察的看法, 有很多事都不愿意到派出所来,他们心中有的只是“官官相护”的纯小农式的理念。另外,由于旧时代警察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纯粹的暴力机关,并非服务性机关,这对他们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再其次,现代社会的服装,使警察没有半点威信,制服的滥用,使许多人根本分不清是公安还是其它单位的人员。最后,在公安队伍中,也有少数干警利用手中权力弄权渎职,以权谋私,有的还利用工作之便和职务之便白吃白拿,还有的法制观念不强,并且执法水平较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接待群众冷、硬、横,以管人者自居。所有的这些因素,造成了群众对民警的极大的不信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认为首先要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执法水平。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保障公安派出所的最起码办公的需要,保障警务装备更新的需要。其次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派出所民警素质。再次严格责任追究,规范执法权限。按公安机关内部职权分工,严格按照属地原则,搞好本职工作,维护好辖区的社会治安。再次坚持依程序受理,严格按立案条件立案,确保治安案件受理登记与立案登记的一致性。彻底解决立案不实的问题。再次坚持定案到人和治安案件个案测评制度,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后,要实行定案到人。案件查破终结后,要进行个案测评。并将立案、传唤、留置、讯(询、盘)问、取证、法律文书、裁决、档案材料七个环节进行细化量化,来确定得分,其得分情况 纳入民警年度考核。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公安管理的正规化建设。最后就是要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此促进整个基层公安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应该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直接性和无条件性。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全局的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党中央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通过在派出所的见习,使我认识到了公安工作的艰辛,也使我初步了解了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值得我们共同研究和探讨的。派出所的任务多、重、繁、杂、烦,面对前文所提及的问题,我们只有加强各种制度的建立和自身行为的约束,当然很多

也只有公安内部来解决。认真搞好以上几项,派出所的工作就会顺利,就可以真正达到为人民办事的目的。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胡锦涛同志的那句话——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通过此次时间并不算很长的实习,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应该改变自己思想中一些错误的观念,从我们专业的角度而言,我们的面对的形势是严峻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努力总结过去的经验,要树立一个正确的观念,面对现实中的社会,开拓进取。篇5:法律法学实习报告范文

法律法学实习报告范文 我在大学学的是法律学,毕业后当然希望能够当一个律师了。可是现实的条件是当律师越来越难了,学法律的人太多了。我只好到外边去实习,当一个见习律师也是好的啊。 终于找到了实习地点了,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已经很不错了,我觉的。等一切准备好了,我就到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开始实习了。 实习期间的时间过的是很快的,一个星期结束了,我在第一周里主要完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熟悉,协助处理了事务所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对资产评估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 第二周一开始,开始进入审计业务的实际练习操作阶段,主要是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碰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对工程造价的体会. 之后几天,事务所多数老师都出外勤了,恰好又有两个业务需要很快完成,主任会计师便领着我们几个实习学生一同工作,同样是紧张而又有条不紊,最终按照要求完成了对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和全国工商联中华珠宝业协会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这样,我在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期两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代理记账业务的流程以及要害步骤.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最好的。

我想在我步入社会之前,一定更要努力将律师证件都考全,这样才不会在毕业后即面临失业。我相信我能够完成,因为这一次实习真的是激励了我学习的积极性,如果没有这次实习,一直待在学校的话,我毕业后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呢。

实习对我们大学生真的很重要,我们一定要努力的学习,在毕业前也要进行一定的实习,这是必须的,相信你只要实习了就会感受到实习的必要性的。我也奉劝那些不打爱学习的同学们,一定要努力的学习和到外面实习,我们的未来才会更加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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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

通过这一个月的实习,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导师们,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短短的一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小结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和反思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以及职业生涯都会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的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讨论分析,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一个月下来,我获得了许多难得的法学相关工作的工作经验,对于案件的管辖、受理、适用法律、起诉上诉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茂名法治社会的现状,茂名地区的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

具体来说,如作为一个书记员,他的基本工作是什么,平时工作需要注意些什么,通过观察知道,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工作内容有:(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3)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我们作为实习生也是帮忙做一些书记员分内的事,虽然琐碎,却非常有用和必要。而审判员、审判长等合议庭成员和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具体操作,和一些程序性问题因为不能参与其中,所以不甚了解,只是开庭当中的工作还是有所知道的,审判长是整个审判的中心,审判的前前后后都需要审判长的主持,问问题,控制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的纪律、情绪,以及如何在审判过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找到争议的焦点,从而充分了解案情的真实情况,最终做出正确的判决。之前在学校做模拟庭审的时候,我也扮演过审判员的角色,然而跟真正的审判是非常不同的,真正的审判,并不是这么简单地坐在那里,需要思考很多问题,以及协助审判长让审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实习的这些日子,除了在办公室工作或者送送文件,最多的时间就是去旁听庭审,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由于我是在民庭实习,所以接触最多的当然是民事案件,当然也有听了一个刑事案件。先说说民事案

件吧,在一个月的旁听当中,多数是离婚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借贷纠纷也有少数,由于是在中院,基本上都是二审,所以我们都有通过一审的判决书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听起来也比较容易理解。

在旁听的过程中,我发现了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一,证据的重要性,在法制世界中,一切都需要证据,尽管你多有理,多无辜,多值得同情,但是要想法官相信你,就需要拿出证据,没有证据,尽管你口若悬河,讲的多精彩,也没用,你要伸张你的权利就得拿出支持你请求的证据。证据是要有针对性的,并且有力,足够让法官相信你的观点就行。在二审当中,很多上诉的当事人都拿不出新的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结果只能是维持原判,也有些当事人拿出无关的证据,让法官莫名其妙 ,也没用,所以说针对性的证据很重要。

二,委托代理人的能力的重要性,为什么有钱人总能占上风,为什么很多穷人不愿打官司,就是因为有钱人总能请到大律师,他们能力很强,对应变能力,辩论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用法律能力都很强,他能运用有限的证据来说服法官来相信他,这就是大律师的魅力,这就说明,我们作为法学生如果想从事律师,一定要提升我们的法律实力,没有能力,你就对不起自己的律师费,对不起被代理人,更对不起自己。有老师说,在法律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立场。律师就是要站在自己的被代理人的立场,利用合法的渠道,打赢官司就是尽责。

三,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很重要,人们都说在商业上,最重要的诚信,诚信的确很重要,然而就是有些人缺乏诚信,才会走到打官司的地步,那么我说的法律意识就是说在经济合作当中,要注重立合同,立凭据,这样才不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立下书面凭证,什么事情都可以清清楚楚,人家不守信用,但有个凭据在,他也不能抵赖,这样才能刚好的保护合法的权利,所以说大家做什么都需要有法律意识,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能利用法律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旁听过程中,我才发现,自己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匮乏,先不说自己的辩证能力,像很多他们争论的焦点,我都不能回忆出是用什么法律依据,学了两年的法学,我只能说还不能让我有足够的实习去从事法律工作,为什么有些国家要在研究生时才能给修法学,我想就是法学是专业性超强的学科,所以在后面的两年,我更加要注重基础知识的积累,法律是相对稳定的,但也是与时俱进的,活到老,学到老,法律知识是永无止境的,需要一直的努力。

在跟庭长他们聊天的时候也能学到很多东西,记得实习的最后一天,龙庭长跟我们聊起了法院工作的工资报酬问题,从龙庭长的口中我得知

了各级人民法院工资的差别。像他那样有四千多工资,福利另说,而茂名各基层法院的民庭庭长只有一千多工资,同样是庭长,差别也太大了。同时地区与地区的工资差别也是很明显的,由于龙庭到过多个市区的法院,还跟我们说起哪个中院建的最漂亮,最豪华等等问题。根据这些信息,龙庭是在提醒我们如果将来有意进法院工作的话这些资料可以给我有个参考价值。然后庭长们还提醒我们最好是在校期间把司法考给过了。毕竟在校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备考,有丰富的资料去查阅。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些宝贵意见让我的目标更加明确了。

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同时,发现了许多自己的不足,特别是专业知识匮乏,实际运用不灵活,在往后的日子里一定要加强。此外,我还认识了许多法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谢谢他们的教导。同时也谢谢这次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以后的学习方向,并且需要注意的诸多方面……

推荐第4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实习人:肖德琴 专业:法学

学号:2012042148 实习地点:盐津县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0日

我想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盐津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感谢你们为我能拥有这样一个有意义的实习所做的努力。

虽然名义上我的实习时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但除去节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实习仅有半个月。但就是这短短的半个月,却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幸运能够来到贵法院实习。,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加上在这的工作人员是我的一个学姐,交给了我很多知识,也给了我更多的学习机会。让我从课本中走到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到具体的实践中,细致了解了案件公诉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了一些法条的适应及适应范围。让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多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十五天的实习匆匆而过,如今回味起来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自己在校园内学到的知识是那么的肤浅,匮乏,仅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为考试成绩高就对法学很了解,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情况,才发现自己对法学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还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种仅是看课本,背法条的学习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是整日埋头于书本就能成为法学强人的。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条,理论联系实践才是正确的方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帮忙整理卷宗,打印当事人的陈述,或去帮忙给材料盖章。整理卷宗时,我感受到了真正实实在在的案例,同时认识到了办案人员的询问程序与技巧,一份供述要当事人多次询问才行,尤其对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内容,不止只有当事人的陈述,还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专业文件,像拘传通知书,批捕决定书等。拿着他们去盖章时,手里拿着章,感觉到一种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实习中,我们还去法院旁听了两个案子,一个是合同诈骗罪,一个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通过旁听,我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以前旁听的都是民事案件,这次旁听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亲眼见证了在法庭上公诉人是如何提起公诉的,在询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如何的严肃,了解了其中的步骤,知道公诉人在其中的职能与职责。这两次旁听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实在难得的机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刚开始实习时,那的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们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法律的威严。怀着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学姐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之余,我细细看了中国检察报,了解到各地的情况。以前总感觉法律从业人员一定会是很严肃,不苟言笑的。但实习发现他们都很亲切,而且经常说笑话,和我们开玩笑,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都没有,都很平易近人,我们都亲切地称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充实的实习,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是将来走上社会的一个重要步骤。这一段实践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是来自工作人员的虚心教导,这是我一生中宝贵的财富。通过实习我明白了我以后应以什么态度对待法学,以什么方法学习法学,明白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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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特色报告

培养公正、能写、会说、肯干的

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办学特色

200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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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公正、能写、会说、肯干的

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办学特色

教育的根本在于育人,法学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忠实于宪法,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法律职业技能,了解熟悉相关学科的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依托茂名、立足广东、辐射全国,面向基层,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在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检察机关从事立法、司法工作;可以在各级各类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工作;可以在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可以在企业从事法律顾问或从事商业经营管理活动,实践能力强,以民商经济法方向为主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为此我们的培养模式是“品行正、基础厚、技能熟、适应广”。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掌握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状况以及前沿理论,掌握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了解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和法学界新的理论观点的形成;掌握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的衔接及适用问题;具备较强的运用法律知识和社会知识分析、理解、处理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撰写理论文章、各种司法文书的书面写作能力;具备法律人严谨、理性的思维方式,善辩、应辩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法学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技能,获取与专业技能相适应的资质和证书。

在实践中我们按照“品行正、基础厚、技能熟、适应广”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构筑德、识、才三个模块,培养公正、能写、会说、肯干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具体的三个模块途径是:

(一)由“系列教育讲座”、相关 “理论教学” “第二课堂”等活动构成的育人模块,培养崇尚法律,追求“品行正”“公正”法律人才

(二)由 “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构成的育人模块,培养适合粤西地区经济需要的民商经济为主的,“基础厚实”的法律人才

(三)由“技能课程”“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实习”等构成的育人模块,培养语言表达、速记、应变、法学知识技能操作的“技能熟”的法律人才。

一、培养崇尚宪法、法律精神,追求法律“公正”理念的法律人品质

法律既肩负着解决世间纠纷、平息冲突的使命,又承担着满足人心向背、高挚正义之幡的重任。法学在最高层面上的含义,是公平正义之学。“法学”教育并非仅仅是让学生“学法”,法学教育首先要使法学学生具有善良的品性与健全的人格。比起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公平正义信念的树立和人文精神的孕育更为重要。

我国的教育方针,要求我们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既要符合教育方针,同时又有着不同于其他专业的更高要求。也就是“研究法律者,只有了法律知识,断不能算做法律人才;一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 本着这样一种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我们把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崇尚宪法、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理念,作为各种育人措施中的第一位,树立法科学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格。为此,我们充分发挥社会科学系承担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资源优势,在法学学生思想品质的素质培养上,制定了一整套从新生入学直到毕业为止的思想品德教育方案,主要措施包括:

1、开设人生教育系列讲座

在新生入学不久,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开设《道德人》的讲座;二年级,由社科系主任开设《由中学生到大学法科生的转变》的讲座;

三、四年级,由专业教师开设《从法科生到法律人的素质要求》、《法科生到社会人的适应》等讲座。所有这些讲座对于指导学生在大学不同阶段顺利实现人生的转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开设、改革相关的德育课程

我们在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相关的品德教育课程,主要是“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等课程;在开设公共必修课“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时,要求教师要针对法学学生的特点着重讲述“法律人的思想品德修养”的内容,并且安排熟谙法律的教师来讲授该课。此外,对于各门专业课的教学,我们始终要求教师把培养学生公平正义理念摆在首位,并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3、以培养法律人的思想品德为目标开展各种课外活动

3 从新生进校开始,我系就在入学教育中结合实例宣讲学校和系的各种规章制度,教育学生遵守法律,遵守纪律,真诚坦荡地面对各种人和事。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在同学之间互相创造一种公平的学习和考试氛围,寓纪律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教育于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例如:开展 “用心灵呼唤诚信”的演讲比赛等;旨在“增强法律意识,为同学们服务”的法律案例研讨会;“在校大学生结婚是否利大于弊”的辩论赛;一年一度的“3.15消费权益宣传日”、“12.4法制宣传周”等活动。法学学生多次走上街头、深入街道乡村,调查研究,用所学的知识为广大群众答疑解难,深得单位和群众的好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系非常重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把它当做培育学生思想品德的重要环节。为此,我系对学生社会调查题目进行了认真的设计,制定具体的调查要求。在教师的认真指导下,学生通过具体的社会调查和实践,撰写了大量的既有实际意义、又有探索意义的调查文章,如法学04级学生罗燕撰写的《拷问地方农村基层法治》、冯炜春《让法制的曙光普照大地》、何伙日《走进农村了解基层保持先进》、冯超《对非法选举的浅思》等暑期主题实践活动实践报告,思想活跃,敢于质疑求真。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能根据专业的要求、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

由于注重思想品德教育,法学专业学生初步形成了忠实于社会主义、忠实党、崇尚宪法和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社科系0

4、05级学生127人,其中写入党申请书的有107人,占学生总数的84%,形成了人人追求上进,不断提高自己的德育修养的良好风气。

二、以培养“公正”法律人格为核心、侧重专业课程体系建设,通过实践环节培养学生“能写、会说、肯干”的实际能力。

“能写、会说、肯干”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必须建立在厚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的。

首先,构筑以民商经济法专业方向为重点,奠基“能写、会说、肯干”的基础

1、我们设置专业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体系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对法学专业提出的规范和要求。法律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职业。除了其本身的神秘感和神圣性之外,还因为其学说、典籍、法规、案例等资料浩如烟海,令人望而却步,感到难以涉足。法学教育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严格规范的培训过程,尤其是坚 4 实的基础知识教学过程。两年来,我们通过修改教学计划,增加14门课程的授课时数,使得课程设置完全符合国家教育部要求。

2、从我校立足广东的实际出发,我们把法学专业必修课程的侧重点放在民商经济法的教学上。广东是一个经济发达、对外开放程度高的省份,我校地处的粤西有较大经济发展潜力,且人口众多,与经济发达的珠三角联系紧密,大量需要的是民商经济法类别的法律人才,所以我们将专业必修课定位在民商经济法的方向。我们按照国家教育部在2001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对法律专业提出的双语教学要求,把法学专业课程中,双语教学课程开课比例提高到30%。

3、注重专业基础课程的完整和衔接,特别是增设了与主干课程相对应的后续实践性教学的课程设置,例如:在第七学期开设了“刑法立法讲座及案例分析”、“民商经济法讲座及案例分析”、“行政法讲座及案例分析”课程 ,同时增加了有关司法考试的课程内容。这些课程的开设不仅对主干课程的学科发展变化进行归纳和总结,而且为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和参加司法考试做了很好的准备。因为临近毕业时,先前学习的民法、刑法课程经过几年后有关的立法和司法都发生了变化,如果不进行后续课程的补充,学生没有掌握到新的知识,用人单位就会对学生的能力不信任。而我们的课程设置就可以使学生对学科知识进行动态掌握,避免以上问题发生。

由于我们非常重视专业基础课程和必修、选修课程的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基础性教学质量,使0

4、05级两届学生的专业基础课考试中,民法学和刑法学04级平均成绩分别是:71;60.9。宪法、法理学、法制史的平均成绩04级:66.98;75;66.35。05级宪法、法理学、法制史课程的平均成绩分别是82.47;78.53;74.4。两届平均优秀率(80分以上的)分别是70%、49%、20%。专业知识掌握的比较牢固。

其次,依靠校内外实践教学环节,锻炼学生“能写、会说、肯干”的能力

法学是个实践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学生极强的法律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活动中,要训练学生的写字基本功、训练学生口语表达能力、文章写作能力、文字速记能力、电脑运用能力,逻辑思辩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努力。

1、开设相关的技能课程

我们为学生开设“硬笔书法”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有一笔好字,要求字写得又快又好,以适应未来从事法律工作进行询问笔录的速记要求;开设“演讲与辩论”课程,目的是让学生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论辩技巧,以符合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开设“法律文书学”、“学年论文”、“学术论文”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严谨的逻辑思维、缜密的推理、深邃的思想,达到写一手好文章的要求,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人的基本素质。

2、充分利用“模拟法庭”和“第二课堂”和课外实践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 (1)通过“第二课堂”,开展演讲赛、技能比赛、辩论赛、侦查破案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技能。例如,2006年3月,法学学生进行了《请您断案》技能比赛。其中十位参赛者以优异的成绩在38位参赛者中脱颖而出进入决赛。2006年6月3日举行了法科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系列竞赛活动。

(2)通过民事、刑事、行政模拟法庭教学进行各种法律综合技能训练。

从今年4月中开始至5月30日结束的04级民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以其全员参与、涉案广泛、程序规范、训练严格等为突出特征,形成了我校法学专业在培养法律实用型人才方面不同于其他高校的一条独特路径。在模拟法庭的“证据的提供阶段”,我们看到了学生的文字速记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在“开庭”阶段,我们看到了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法律思辩能力和对所学知识的综合概括能力;在文件的归档总结阶段,我们看到了学生做事的严谨、认真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法律援助等,培养学生相关综合素质和能力。

我们通过开展具有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体现在:

第一、锻炼了学生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凡是我系组织的大型活动,如“12.4法制宣传日”、“辩论赛”、各种文艺晚会等都是学生们集思广益自己做方案,老师、系领导只做裁判员,学生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管理有序。

第二、发展了学生的个性特长。例如:法学04-1的陈纪昔,专长网页页面框架设计,熟悉网页代码设计及HTML、PHP网页程序语言,精通CCS样式表的制作;钟锦康,专长平面动画制作,熟悉FLASH、PHOTOSHOP的制作,能熟练运用Flash, 6 制作精美的网页动画。何火日,有丰富的网络经验和操作系统知识,专长平面设计,对网页美工、配色等有一定的研究,能熟练运用FIREWORK、HPOTOSHOP,对摄影有较深的研究,并以此收集网页素材。他们在2005年开始对社会科学系网络平台进行维护与更新,主要包括社会科学系网站和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网站的维护、更新及新闻发布。2006年5月,我们完成了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法理学优秀课程(校级)网页、社会科学系党建工作网页的制作,同时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对社会科学系网站和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网站进行了改版工作。 第

三、训练了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比如通过到律师事务所和法院、校内法律援助站,锻炼了学生的能力。何伙日等四名同学利用业余时间为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实务,并参与办案,暑期有20多名学生到法院见习,熟悉了法律的相关业务和技能。

三、以培养“公正”的法律人格为核心,通过奠基理论和实践训练,使学生“能写、会说、肯干”的才能初见成效。

由于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牢固,在一些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在2005年我们7个项目小组申报的7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通过评审并中标。翟金华科技小组研究题目“《人性化立法与现实运行的差距》---从在校大学生婚姻调查分析谈起”的科研课题,不仅体现出他们锐意进取,关注社会,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而且也体现了他们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深厚功底。

在2004年的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中,我系的过级率达到了92.6%,优秀率位居全校之首;在我校首届大学生辩论赛中,成绩不俗,获得了优胜辩论队等四个奖项。在茂名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法学专业硬笔、计算机速记基本技能测试中,有7名同学参加,其中优秀有3名,其余4名为良好,学生的硬笔速记能力和计算机速记能力较强;在2006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我系的过级率,在全校各院系中排列第一。

法学专业办学两年多来,全体教师从教学、科研和实践上不断研究和探索学生培养的思路,形成了独特的法学专业育人特色,并在两年的教学实践中取得可喜的成绩。今后,我们将不断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推荐第6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电大兴仁学习中心2010秋法学本科班王刚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大山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5月13日,我在大山乡司法所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法学学习的知识水平。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所的具体任务是:(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情绪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传、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安置帮教、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

1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

二、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乡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乡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

三、法律咨询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法律咨询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少。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咨询,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情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索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

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一是为全乡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

行电话考查帮教。

刑释人员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面对生活他们显得比常人更艰辛。在与他们的接触中发现他们谁都不愿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内心其实很脆弱。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社会的宽容是他们最大的渴望;社会的公平是他们迫切的期待。安置帮教工作正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帮助刑释人员减少他们回归社会障碍。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减少犯罪机率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他们为自己曾经的过错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们赎清了他们曾经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们和我们一样平等,我们有何理由排斥他们?

五、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

为了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司法所每个月都会在全乡实施定期的矛盾排、调解工作。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在对全乡进行的矛盾排查中还参与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基层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债务、相邻关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矛盾纠纷就会得到解决。为此我在想:农村要怎么样的法律?我们送法下乡,送什么法?送《刑法》、《经济法》?送最需要的法——与人民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实习还撑握了一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首先,法律知识要系统撑握,知识面要广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矛盾纠纷;其次,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再有,就是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升级,最终矛盾演变成犯罪。不但当事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还影响了社

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对于摆脱司法的繁琐、节省司法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过程中能使群众逐步抛弃“法”即“刑”的观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识。

通过为期五周的实习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撑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自己撑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司法所实习中由于工作对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注意改进方法。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知识、能力做相应的加强。

推荐第7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2012年6月20日至8月30日,我根据学校的要求,我在巩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实习。这一方面可以增加我们对公安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和书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自己的阅历,培养自己为人处世的好机会。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实习的好机会。我实习的地方是公安局的经侦大队,这里共有民警二十多人,是一把维护这里经济安定的利剑。实习是将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个转换过程,几年的大学是否学有所长,是否学以致用,通过这两个个月的实习就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而第一次在自己所学专业的部门进行实习,我心里特别的激动。

经过在市局经侦大队两个月的实习,在实习指导警官的细心教导下,我已经从刚到大队对经侦公安工作的实践操作一片空白转变到对公安实践工作操作的进一步的熟练。特别是在自己跟从指导老师,对于经济案件的侦破了解已经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和实践公安工作相结合。同时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实习单位和我的指导老师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再者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后使我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得到了全面锻炼,为从事经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就收获来讲,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中,王队长不断地教导我要认真学习并遵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在这段时间我都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

二、在实习的过程中,民警师傅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履行职责,工作之余,便袋袋我们走进社区,走进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给与帮助或予以解决,并且要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这些使人民真正了解警察,真正体味警民之间鱼水情深的温暖,从而使警民关系和谐化,社会秩序稳定化。

三、学会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态度。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坚持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过程中,能虚心向民警学习,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文书制作规范格式、制作说明、适应范围、送达时限,案件受理、询(讯)问内容,裁量标准等。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我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同时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我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一般人看来,工作中就会有8小时制,可办案对里却不曾有过,不仅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是要讲究实效,在打伏击、抓捕的过程中更要设计方案,严格掌握时机,一举成功。

四、教会了我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基本素质。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们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们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了解到公安民警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他们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我做为一名实习警官深深体会到了将来的任务是多么的重大,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是多么的浅薄;通过这次见习,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同时也发现了我自己的很多不足,在剩下的在校期间,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学好外语,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更加热爱警察这份崇高、光荣的职业,并且立志将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要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民警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对我的帮助和教诲,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今后我会好好工作,把这里的关荣传统发扬光大,无论我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在这里的收获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虽然只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我按照学校的实习大纲的规定,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这段不长的实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它让我知道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可以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希望这次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如今实习工作已经结束,我也马上将带着这次实习的许多宝贵的经验走上正式的工作岗位,我将会牢记这次实习的经历,努力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成熟,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认真地规划人生,并一步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去努力,用实际行动向明天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脚踏实、一如既往的奋斗,在总结中前进,在学习中进步,努力把简单的事、把平凡的事做好,充满责任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法学院09-1班

谢巧巧

2012年9月13号

推荐第8篇: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关于家庭暴力的现状调查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和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深入落实中唤起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婚姻家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与社会主义事业不相符的现象,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们以密云县城关地区为调查范围,就家庭暴力现状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通过妇联组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162人,36—55岁之间的102人,55岁以上19人,其余14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约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37%,公司职员占9%,其他职业占25%。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情况

在调查的245人中,有190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55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还比较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71人,一般的占84人,比较少的占90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侮辱、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113人;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64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7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108人;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42人;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有26人。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二、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

三、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四、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五、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

在调查问卷中,对个别被调查者遭遇家庭暴力的详细情况我们单独作了笔录,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一、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二、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二是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三是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四是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三、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四、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五、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达到标本兼治。

一、是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二、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扫除各类色情服务。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科学调适家庭关系,增强科学文化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三、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显然,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是十分不够的,特别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证据不足或取证困难而不得不妥协时,使人感到法律的无力。虽然刑法中有对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处罚规定,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尽快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只有加强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设,才能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也才能切实有效地遏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总之,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文明进步和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推荐第9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 告 书 专 用 纸

1引言

邓小平同志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课程实习就是把课堂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巩固和理解理论知识,增长实践经验。本次通过学院组织的为期两周的课程实习,加深了我对民事诉讼法的认识。

2实习单位情况

2.1法院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

2.2具体情况

2.2.1单位名称

2.2.2单位简介

3实习目的和实习内容

3.1实习目的

(1)让学生认识专业、巩固专业思想;

(2)使学生结合实践,深化和丰富专业知识;

(3)积累经验,为今后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4)寻找知识结构的缺陷与不足,以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弥补;

(5)获取反馈信息,以便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2实习内容

(1)参加审判案卷的整理。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和审结案件之后,均有大量的诉讼文书、案卷材料,而整理案卷材料是法院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所以,实习者首先应参加审判案卷的整理工作,掌握案卷整理的方法技巧。同时,注意掌握案卷中的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及反映的程序知识。

(2)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一般而言,实习者在人民法院的实习中,首先是以代理书记的身份出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担任书记员,可以使实习者熟悉案情和法庭审理程序,同时也是对实习者语言概括能力、文字组织能力、记录速度、记录水平的一种锻炼。

(3)参加开庭审理。这主要是针对担任代理书记员以外的其他实习者而言的,在他们没有担任任何法庭职责的情况下,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法庭审理活动,

熟悉法庭运作程序。

(4)制作审判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文书是案件审理后的后续工作,是法院工作人员工作的一部分。实习者应熟悉审判法律文书的制作,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巧。

4实习心得和体会

(1)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为一名法官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崇高的法律素养。

(2)实习期间参加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从抽象的理论回到现实的生活中,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观摩了交换证据、举证质证、双方辩论、审判和调解的过程。

(3)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而法官则是社会疾病的疗救者。所以作为一名法官,需要有一颗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在心中必须时时有一个天平,公平与正义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4)通过与法院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5)虽然法官担任审判工作,但书记员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书记员的工作繁重而杂乱,既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又要在审判中进行法庭记录,还要在审判结束后完成归纳整理工作。所以这就要求书记员既要精力充沛,又要有条不紊。

(6)在民事案件中,法官更倾向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节,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民事调节,可以简化司法程序,节约司法资源。

(7)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我还发现了一系列现存的问题。首先,审判效率低,诉讼参与人迟到,导致审判时间拖延;其次,当事人在法庭上大声吵闹甚至口说脏话,不配合法庭工作,完全无视法庭的庄严性。

(8)虽然我国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但是公众的法律意识仍然普遍偏低,甚至有许多法盲,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大阻碍,普法工作任务艰巨。 5结束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实习只有短短的两周,但我还是从实践中学到了知识,学会了做人,民庭的各位法官和书记员都是我的良师益友。这次实习不仅对我今后的学习具有指导作用,对我未来的职业选择和事业前景也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力。

推荐第10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毕 业 实习报告

系别:专业:姓名:学号:161207102 指导教师:完成时间:

河南城建学院 2009年4月10日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对我们的毕业设计非常的重大。为此,我们首先必须首先要明白:在实习中我们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也就能为毕业设计带来真正而又完美的开幕。

1、毕业实习目的与意义

法律系毕业的实习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部分,是综合的实践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我们在实习单位通过指导老师的,独立从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尝试阶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对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综合化运用、总结和深化的过程。通过在工作单位的实践,培养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并且敢于创新,能正确地将独创精神与科学态度相结合。让我们能够在现实氛围中寻找自身差距,在弥补自身不足的同时强化进入社会前的适应能力,使毕业生信心十足地面对就业,顺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转变,同时让我们毕业生对所学专业业的现状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毕业后的去向有一个清醒认识和明确定位,有效避免了就业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几率。

2、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及实习基本任务

2009年二月到四月期间,我在河南省南阳市粮食技工学校的教务处实习。我的指导老师是崔建民。这是一个省属的综合性质普通中等学校,但是也有许多经验丰富的老师任教,能来这里实习,我觉得这对我以后的从业生涯很又帮助。也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因此心情既忐忑又很开心。在教务处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各系老师整理所需资料,迎接即将到来的教学评估工作,配合学校评估办重点进行了评估材料的整理加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汇总统计,教学基本文件的完善与充实等等。

二、实习内容

春节过后时节,我到河南省南阳市粮食技工学校的教务处实习,在办公室担任助理,一般是记录和抄写、文稿起草、领导的口授记录或者会议记录和电话记录等等,还有收发传真、复印文件。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办公用品,如传真机、碎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掌握了这些机器的基本操作。

同时在此期间我也学到了许多更有用的东西。开始实习时,刚进入陌生的环境难免会有些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同事们友善的微笑缓解我的尴尬。大家

都很有礼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说声谢谢。对于我这个很少跟生人打交道的学生来说,是给我上了一堂礼仪课。

既然是作助理,任务比较琐碎繁杂,同办公室的老师虽然是同事但都教我很多东西。每天要发传真、收信件、整理废旧纸张在利用等,手头有多件事情需要完成。当然这时候就要将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把所有事情的主次顺序排好。这样就不会乱。有次学校向各系下发通知,需要复印材料。一共17份,每份里又有十余份不同的资料共百余页,这时候就需要有条理,每份资料分别印刷,清点数量,一张都不能错漏。这时候就要慢慢来,一点点完成。保证每份资料的完整和质量。“分主次,有条理”是做好事情的关键,这次实习让我更加深了对这句话的理解。

我所在的部门是管理教学工作的。在这里的工作让我认识的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加强自己的能力。在此期间,我也旁听了几次讲课也实践过一次老师。让我了解交流的重要性,这为我以后走上社会与人交流做好准备。这些就是我实习最宝贵的收获。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两个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三、实习结果

在实习过程中,我通过认真的观察和学习,初步了解了办公室工作中的基本业务知识,比如复印机,传真机,扫描机的基本使用,之前的我是一点常识也没有,这些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的范围,并了解了关于学校招生方面和宣传方面的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还有就是为人处事方面,个人理财方面,自学能力方面。这些都为我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的环境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以说,我的收获是颇丰的。

四、实习总结

毕业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一个月的实习中,我的工作效率并不高,也许是因为我毕竟还不是正式老师,我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工作。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踏踏实实地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不要过分追求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应该放在第一位。指导老师说我整天做那些琐碎的事情其实最辛苦,我

倒觉得自己比较勤奋,当天的任务要当天完成,我不会拖到下一天,晚一点下班没关系,记得小时候老师就教我明天永远不会有休止,明日复明日,万事成蹉跎。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必须马上适应新的环境。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两个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理财等等。

(1)我学会了细心、专心和耐心,在办公室工作不可避免要面对大量繁琐的文件资料,长时间做同一样事情,尤其是整理档案资料打印文件会很容易让人烦躁,我们必须要保持平常心的状态,细心才不容易出错,专心工作才会有高效率,耐心才能学到真本领。

(2)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在学校自以为学得不错,但到了真正要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太多不足。不是学得多就有用,更重要的是学得精,通过本次实习,我对自己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学到了一些在课堂上没有的知识。除了过去学到的计算机知识和英语知识外,其他的都没有。

(3)踏上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像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因此刚出校门的我们很多时候无法适应。但是环境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一个冷漠没有人情味的办公室,大家就会毫无眷恋之情,有更好的机会他们肯定毫不犹豫的离开。他们情绪低落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每天只是在等待着下班,早点回去陪家人。而偶尔的与同事聚餐或者出游都有助于营造一个齐乐融融的工作环境。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在工作的过程中,我得到了许多锻炼,我深深体会到什么是团队合作精神,感觉彼此互帮互助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在实习过程中,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这是为踏入社会非常重要的经验。

(4)工作的单位因为是在学校且自己是实习生,所以每天必须按时八点到校,就算再寒冷再差的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这是在学校时不能相比的。我们必须克制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可以逃课。每日重复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容易厌倦。象我就是每天就是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印印资料,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也不能马虎,你一个小小的错误可能会带来巨大的麻烦或损失,还是得认真完成。一直以来,花的都是父母的钱,没有了便伸手和父母要,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工作以后,才体会父母挣钱有多么不易。所以我们要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我们刚毕业,工资水平普遍不高,因此我们要学会合理支配我们手中的钱,不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要“三思而后行”。

(5)“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我所在的部门是管理教学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电话处理文件资料等,几乎没用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而同事的其他老师则不同,他们经常

是兼任一些课程。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脑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岗位和社会所淘汰。

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也许是实习日子短和我并非文秘专业的关系,对办公室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是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知识,使我对今后的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通过在职的两个月里,我深感自己的不足,我会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更加努力,取长补短,需心求教。相信自己会在以后踏入社会的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表现更加出色!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任职,都会努力!

第11篇:法学专业认知报告

认知实习报告

根据小学期的安排,第一周是认知实习,主要是听一些讲座和去法院旁听。根据这个安排,我们基本完成了第一周的课程。通过认知实习,培养我们对于本专业的热情,进一步认识法学的学习方法与法律职业的特点,以及培养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提高综合素质!

通过第一次老师的讲座,使我明白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用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去考虑法律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首先应有权利义务思维,这点尤为重要。权利与义务的思维方式,时刻能提醒我们如何去运用权利以及维护我们的权利不受损害,相对的,我们也清楚我们享有哪些义务,便于能够积极地履行义务,可以避免因没有承担必要的义务而遭受不必要的不利。法律人关于法律之争的思维,应当是合法性由于客观性。法律是普遍适用的具有公共效力的约束性规范,因此合法性必须优先考虑。在法律事务中很重要的一点,法律理由应当优于法律结论。法律充当着社会评价标准的功能,在实际中,无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对法院的判决都能心服口服,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因此必须用充分的理由来说服当事人。当理由充分足够的时候,才能保证有一个合理的法律结论。

住房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房价是当代人们关心的热门话题。老师关于政府对房价的宏观调控的讲座,给我们打开了另一个视角,脱离社会学与经济学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去看政府的调控。老师对于国家赔偿法的讲座,以麻旦旦处女嫖娼案为视角,来讲解国家赔偿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国家行政方面的瑕疵。

这周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去法院旁听。第一次,很不幸的没能听成功,没开庭。所以第二天就接着去了,我们很幸运的赶上了,而且还既听了民事审判也听了刑事审判,刚好补上了昨天的空缺。

通过法庭的旁听,帮助我理解与加强了民事诉诉法与刑事诉诉法的知识,把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在实际中见证了,看到了标准的司法程序,并认真观摩了当事人之间举证质证过程,了解了一些法律的适用范围。将我们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巩固了所学的知识,又发现了不足,再将之用于以后的学习中,指导学习。

法院的旁听,让我认识到法庭的庄严,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在其中,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淋漓表现。法庭的旁听,让我认识到审判员和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的严谨。旁听,让我认识到具有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性。

这一周的学习,无论是讲座还是去法院旁听,都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坚定了我的学习理念,以及等将来毕业后去法院工作的信念。

第12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回顾我在法院的实习情况,基本上是顺利完成了任务。从一开始进入法院时的忐忑不安,到渐渐熟悉法院的工作流程。这一切让我学会怎样去适应一个陌生的环境。

在法院,我们实习生主要是跟着法官助理和内勤学习。开始阶段,我们主要做一些简单的工作。跟随内勤去立案庭领取新卷,当新案分配到法官手上时,助理要完成开庭审理案件的前期工作,包括交换证据,排期等。当法官开庭结束并完成判决,就继续交给助理完成后续工作,包括套印判决,通知当事人领取等。在某些情况可能要送达判决或其它诉讼材料。实习期间,我们也会学习打印法律文书和负责通知当事人。

我们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和社会实践出现矛盾。出现这种问题,我们更多的是审视实际状况。并且,在很多时候碰到突发状况,要怎样去应变。这在书本上是学习不到的。通过对法院里的工作人员处理问题时的观察,我累积了一些经验。当一些当事人或律师不配合法院的工作,应该怎样解决,并同时做到程序合法有效。例如,当法院安排了开庭时间后,通知当事人前来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时,当事人拒绝的话,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来证明法院已经通知了开庭时间。又或者碰到一些当事人拒绝前来法院签收诉讼材料或联系不上时,法官助理就必须亲自到当事人住处送达文书。在这种情况,当事人还是回避或拒绝签收,助理就只能留置送达并照相留证。

除了这些细节外,我还感受到法院工作人员,不管是法官,还是助理,都严谨的对待每一件事情。只要出现一个小纰漏,都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进展。看着他们面对一堆繁复并琐碎的工作,都是耐心认真地完成。当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他们都会向法官或同事请教,绝不带有一丝侥幸的心理。这当然也影响了我,就算交代我完成的任务多么简单和琐碎,我都会认真对待。

在法院实习期间,我不仅在具体的工作任务中学到专业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我还学到怎样去解决碰到的困难。因为我是第一次接触法院的工作。一开始,面对所有的工作,我都感到很陌生和恐慌。虽然,把碰到的困难请教周围的人,很快就会得到解答。但是,我更愿意自己观察周围法官助理的工作情形,从而增加自己的经验。真的遇

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我才会向别人虚心求教。一遇到困难,就向别人求教,不仅会影响别人的工作,对训练自己的独立性也不好。

在空余时间,我经常看到两三个法官聚在一起讨论疑难案件的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和建议。助理也会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专业知识,从而增加自身的专业素质,并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看到,一份工作的背后,不仅在上班时间需要表现好,在空余时间也要也要尽量充实工作的专业知识,做到敬业爱业。

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我也得到一些启示。通过观察,了解同事间的沟通与合作。法官与助理间工作的分配与交流使得案件审理顺利进行。我和庭里的前辈都相处的很融洽。他们在我工作期间给与我很多帮助,也教会我很多知识。他们给我立了很好的榜样。三个月虽然很短,但我学会了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

法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机会,所以在法院每天都会接触到不同的当事人或律师。通过观察法官、助理与当事人的沟通,我也在怎样与陌生人接触和沟通方面吸取了一些经验。如果碰到难缠或暴躁的当事人,法官和助理为了尽量避免摩擦,都会耐心地倾听他们的问题并解答疑问。一些程序方面的问题也会认真解释。

实习结束后,我们也意识到了时间的紧迫性。大学的生活仅剩下不到一年的时间了。无论怎么留恋学生的身份,终有一天会踏进社会这个门槛。确定了目标,我们是时候要计划怎么安排以后的时间。努力为以后进入和参与社会工作做足功课和准备。只有做了更充足的准备,遇到机会时,我们才能牢牢抓住。

我很庆幸有这次实习机会,学校的日子,使我们与社会有一定程度的脱节。掌握专业知识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学以致用。通过这次实习,我们了解到在书本上无法得知的事,也开始在实际操作中慢慢加强工作能力和积累经验。专业实习是很必要和有意义的。这次实习对训练我们的总体能力和增加社会经验也起到很大的帮助。我相信,以后我们离开校园,走进社会,会减少一点惊慌与无措,增加一点信心与勇气。

第13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山东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报告

系 部 名 称 文法系 专业班级 法学2012班 学生姓名 xxx 学

号 xxxxxxxxxxxx 指 导 教 师 xxxxxx

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临邑县司法局宿安司法所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的顺利完成所提供的帮助和努力。感谢指导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28日,我在临邑县司法局宿安司法所进行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既学到了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新知识,也巩固并检验了自己法学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了解基层中的司法所的职能和作用。走近社会中的司法实践,了解群众中的普法宣传力度,实际感受社会工作的竞争力,为进一步走向社会做了基础和充足的心理准备。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任务,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这是锻炼自己的好机会。在最后的实习过程中好好学习,锻炼自己。在我们即将离开大学校园的时候,要时刻做好面对自己工作岗位面对社会的准备。到司法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工作经验,理论联系实际,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课堂上学不到的新知识,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临邑县司法局宿安司法所,开始了为期七周的法学毕业实习。

二、实习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28日。

三、实习地点

临邑县司法局宿安乡司法所

四、实习单位和部门

临邑县司法局宿安乡司法所

五、实习内容 首先,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单位,属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的重要一环,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

司法所的重要的职责都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其中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中的重点。人民调解员都是积极为乡镇居民的纠纷调解而忙碌,我有幸跟着去过处理一次邻里间的纠纷,那些乡亲们对人民调解员的处理都很信服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来进行说服教育,规劝并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相谅解互相礼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省各村委会、居委会都应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也是所内重要的工作内容。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中的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法治与职业教育、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回归社会后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等环节的工作。其次,基层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同样是司法所的不容忽视的工作的内容。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为了保持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司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加大了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而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我在司法所内的实习工作主要是法律文书整理、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初到司法所时,因为对这里的工作不是很了解,我只是负责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整理、分类和文字录入工作。虽然工作看起来并不难,但事实上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必须认真仔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认真进行文字录入、仔细检查,争取不在文字和格式上出错误,培养自己认真负责的工作的态度。录入文字后将这些文书分类,整理,以便后期的使用。

随后,我曾经跟着司法所的一位人民调解员叔叔去过宿安乡的于家庵村去处理过一件邻里纠纷。我们一天向那里跑了两趟,只是为了一家人胡同在胡同堆砌了些废弃砖头妨碍了另一家的外出,双方口气又不好以致纠纷产生。我们对俩家的人分别劝说调解,最终他们达成了和解。让我也为调解员叔叔的说服力和在群众中的信服度而开了眼界。调解员叔叔让我不要因为事小而轻视它,对他不上心,要认真。还告诉我说:“干这行的就得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去干点实事,老百姓的事就没小事。我很受感触也很有收益让我懂得了什么叫为人民服务”。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乡(镇)调解中心、管区的调节站和村调解委员会。宿安乡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等,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了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的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的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主体的多元化;纠纷类型的多样化;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也深刻的理解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及和谐的建设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例如对于信访办而言,司法所对于上访的信件,作出调查,核实,百姓的上访是否属实。然后上报结果。

在实习工作中我也参与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普法宣传去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到部分乡村开法制讲座,粘贴普法海报。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让老百姓真正的知法懂法。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和百姓的认同,只有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从而减少违法犯罪。

六、实习总结 这段时间在司法所的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同事们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们。到司法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们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懂得了很多,特别是法律事务等方面。赋予了法律新的意义,我很珍惜自己的这段经历。

实习报告成绩:指导教师签名:

指导教师评语:

第14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关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断层的问题

众所周知,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等工作职能,为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本次暑假实践活动中,我为了对前一段时间广泛议论的检察官断层问题进行深入了解,特地走访了某县级检察院,现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成因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从调查情况看,总的情况还是让我感到很振奋。因为从对比的角度看,这个检察院近些年来的整体素质、文化素养、执法理念都在不断进步,而且有了长足发展。但是相对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官断层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检察官队伍的形成与发展

检察机关是1979年重新建起的,当时抽调的是公安、法院和其他部门的人员,1982年,为了即将开展的“严打”活动做准备,一是将当年军转干部大量安排进入公、检、法部门工作;二是通过考试招录了一些其他部门工作的人员。1993年《检察官法》出台,1995年正式执行,法律对检察官的实体要求是:“1995年7月1日前人大已任命为检察员”。这样,当时在岗的人员绝大多数都符合这样的条件,遂直接转成了检察官。也就是说1995年这个院的检察官比例高达92.5%,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同志年龄增大,逐渐退休,离开了工作岗位。到目前,这个院依1993年《检察官法》获得出任检察官资格的还有17人。这期间进入检察队伍主要有五个来源:一是军队转业干部;二是军队复员军人;三是 其他单位调入;四是学生分配;五是省院统一招录。其中军转干部、复员军人达17人,占总人数的28.8%;其他单位调入11人,占总人数的18.6%;学生分配(法律专科及其他专业专科、中专生)9人;1997年省检察院统一招录的、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2人;2011年全省统一招录检察官3人。需要指出的是,在后进入检察机关的人员中,通过自学,大多数同志都取得了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其中有5人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从而取得了检察官资格。这样,这个院的检察官总数就达到了25人占到了总人数的43%。

二、基层检察院人才断层的原因 通过对检察官的形成发展历程及现状,不难分析出基层检察院人才断层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四点:

(一)入口不严。从检察院人员的来源就可以看出,进入基层检察院队伍的人员很多病不具备检察官资格。如:部队转业、复员的,其他单位调入的人员对专业检察工作并不清楚,甚至从未了解过,而这三部分人员在全院所占比例达到了47.7%。可想而知,这对检察队伍、检察工作意味着什么,对检察制度、法制建设意味着什么。

(二)出口不畅。所谓出口不畅,就是说不适合留在检察队伍或者已经不具备检察素质的人员仍旧大量存在,这部分人员没有辞退的理由和调出的途径,难以分流,却又占有基层院的编制,由于检察院和行政部分之间的条块矛盾,一些敏锐的问题也成为了出口不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就致使了新人因没有编制进入不了检察队伍,不能及时地吐故纳新,难以吸引思想先进的优秀人才。不适合检察工作的人员不能及时清出检察队伍,难以在工作上发挥自身的优势。

(三)在院的检察人员各方面能力和素质提高不快。基层院由于条件制约,加上任务重,干警接受系统、正规业务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严重影响了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由于职业稳定,没有择业压力,部分干警学习没有主动性,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执法能力整体较低,难以胜任日益繁重和复杂的基层工作。

(四)待遇保障不力,难留人。一是福利待遇过低。检察机关对检察官的学历、综合能力和纪律等诸方面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享受的相应待遇却很低,工资、福利待遇、住房以及子女就业等与其他行业干部相比相差甚远。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如主诉、主办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和监所干部生活补助费等,上面有政策,地方没预算,到头来只能是一纸空文。二是检察官的等级与待遇没有挂起钩来。很多检察官等级评定多年,但是等级津贴一直未得到落实,没有发挥等级的积极作用,是检察官等级有名无实,激励作用不大。

三、国家所给出的对策。

国家为了减少这些矛盾、解决问题,出了两个对策:

(一)延长检察人员的退休年限,规定检察官满60周岁退休,不得提前离岗离职。为保持检察官的数量、检察队伍的质量,保留大量的本应退休的检察官,同时也让这些老检察官督导新到的检察官,传授多年积累下来的经验,为后续检察队伍提供长久力量。

(二)规范进入检察队伍的渠道。近年来,国家逐渐严格了检察队伍进人的程序,基本要求是逢进必考,但是由于条块矛盾,人事权在地方不在检察系统,所以,地方党委、政府硬性安排进人,检察系统只能不承认,但仍不能取消其编制,也就是实质还是管不了。

四、我的个人见解。

针对基层检察院人才断层的现实状况以及国家所出台的对策,我提出四点粗略观点:

(一)已经达到退休年限的检察官应正常退休,不在职位上滞留。老检察官在位时间长,经验相对丰富,对检察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难以在形势的飞奔下跟上时代的脚步。尽管检察工作具有特殊性,但是也不能作为延长退休年限的原因,毕竟老检察官的思维方式和职业素质已经滞留在曾经的年代,与新时代的要求已经不再相符。另外,老检察官也在占有着全院的编制,从另一个角度讲,也在阻碍着检察队伍注入新的能量。

(二)严格把好检察队伍的入口。录用高素质的、有培养前途的人才进入检察机关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基础。把好“入口”关,要把德才兼备的人才招录到检察队伍中来,既要看政治上是否坚定,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又要看是否热爱检察事业,是否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只有高标准严要求地把好进人关,有的放矢地加以培养,才能造就出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三)条块分隔,减弱行政色彩,适当放权于检察系统“线上”管理。长期以来,由于检察体制本身存在的原因,检察机关的组织编制、工作经费都隶属于地方管理,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多为业务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对于基层检察院内人事的调动几乎是被动的。当地行政机关通过对院内人事的安排,包括调人、军转干的进入、政法部门的内部交流等形式,严重影响了检察官走专业化道路建设的步伐。这种状况造成了行政色彩浓厚,不利于法制社会发展的局面。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建立完善的检察机关的机制,基层行政机关适当放权于基层检察院,检察系统内部可以自由调动人事关系,是检察官居其位、谋其事,从而推动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

(四)以人为本,提高检察官待遇,在经济上给予检察官基础的支持。从优待警,调动干警积极性。在经济上有所倾斜。要把检察官等级与干警职级待遇和经济待遇挂起钩来,形成政策激励。同时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财政供给上,尽量满足检察机关办案和办公经费,切实落实检察干警政策性待遇,解决干警后顾之忧。

以上是本次我在暑假中通过对冀州市检察院的调查实践所收获的成果。通过这次实践活动,我学到了很多平时学不到的知识,从对相关数据的比较到走访检察官获知的真实状况,从对检察体制职能的不了解到对检察体制的规定及与政府财政之间的关系,从认为检察官仅仅是高高在上的官职到体会出检察官的难处、苦衷等。这些调查也让我懂得了作为一名法学学子应该完成的任务和使命,给了我学习和发展的目标和动力。

第15篇:法学专业见习报告

法学专业见习报告

报告人:孔德鑫

学号:0120913570307

自6月23日起至7月5日,我们法学专业组织了专业见习活动,活动包括动员大会,法官讲座,戒毒中心参观,检察官讲座,人民法院旁听,律师讲座,总结大会几个内容。见习的目的是让我们尽早的从课本中走出,多多认识现实中法律适用问题,法律实务问题以及司法问题等。在见习中我们接触到了几个真实案例,增强了我们的案例分析能力;了解到理论知识之外的现实法律世界,看到了我们国家司法进步的同时也发现了许许多多与想象中的不同的地方,我想应该达到了拓展知识,了解现实并教育我们的目的。

第一个活动我们听的欧海燕法官的讲座。首先欧法官才华横溢,初高中我们就学习过或者读过她的文章。她主要给我们介绍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之前我们了解到得法院审判庭仅仅限于民庭刑庭以及行政庭,由于没有在法院内部实习过,对其他部门了解甚少。殴法官给我们介绍了立案庭,这是所有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首要环节,经过立案后案件进入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或者行政庭审判。法院的执行由执行机构执行,而执行机构包括执行局和执行庭。除了这些基本部分之外,还有立案二庭负责再审审查,我们所不知晓的是审监庭,包括民事刑事商事三庭,而立案二庭和三个审监庭竟然是法院最为忙碌的部门,这和我们人民法院内部设置和诉讼制度相关,在殴法官的讲解中提及司法活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活动,法律的性质要求我们不能

出任何差错,否则就可能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包括财产,人身,其他合法权益,甚至危及生命。正常的司法活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而错误的裁判则有可能使司法机关成为真正的杀人凶手。

第二个活动是去武汉戒毒教育基地参观,不过我始终没有想出这和本专业有什么联系,除了一些关于戒毒的法律法规之外,我在这个活动中更多的温习了近代我们国民与毒品的抗争历史以及知道了更多的毒品知识。以史为鉴,高中毕业之后便很少接触到近代屈辱的历史在戒毒教育基地再次展现在我们面前。鸦片战争后鸦片交易泛滥,列强通过强制性的不平等条约使鸦片贸易合法话,这在现代是多么荒谬的事情,但是因为国家贫弱政府无能军队落后确确实实出现在近代,鸦片泛滥应该是近代我们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原因吧。直至民国时期蒋介石时期,为了扩大财政收入满足战争需要,蒋政府将烟税收入纳入政府管辖,而这“烟”就包括鸦片等毒品,这无疑更助长了鸦片交易分子的嚣张气焰,这种情况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此不赘述。在第二展厅里,我们了解到了更多的毒品知识:甲基苯丙胺,可卡因,美沙酮,杜冷丁,麻古。。。。。。这些或熟悉或陌生的名字印在我们的脑海中,提醒我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第三个活动是检察官讲座,由省检察院的王海斌检察官为我们做演讲。由于坐在最后几排,多少遗漏了些内容,自己听到得大多是检察院的内部设置体制以及关于检察权性质的争论。关于检察院内部设置体制在之前的检察官讲座报告中已经写出,关于现阶段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的缺陷自己最近总结了下,有以下两点:

1、内部机构设置

不规范 ,一是划分标准不统一。现行的内部业务机构,有按法律监督职能划分的,如侦查监督科、监所科;有按刑事诉讼程序划分的,如公诉科、控申科等;有按管辖案件的性质划分的,如反贪局、反渎局;甚至还有按地方需要来划分的,如林检科。二是业务分工不平衡。有的部门业务过宽,人员庞大;有的部门业务过窄,人员薄弱。一些本该统一行使的职能被分散到多个部门,导致部分该明确的职能未能明确,以致出现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的现象;有的职能本应加强,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致使管理上存在空档,影响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上下称谓不一致。基层检察院业务机构称科或局,市级、省 级检察院 称处或局,高检院则称厅或局,这种称谓实际上始终是沿用行政机关的称谓,没有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司法属性。

2、内部机构设立缺乏自主权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内部机构的设置应当由检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而现实却大相径庭。基层检察院要设立某个业务机构,不仅其本身无权决定,而且连上级检察机关也难以左右,必须报本级“编办”进行审查批准。而“编办”往往以政府各级部门之间是否平衡为是否批准的出发点,致使有些业务机构,尽管从检察机关来看确属工作需要,非设不可,但“编办”却很难予以批准。即使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明令下文设立的机构,如果得不到“编办”的认可,也难以名正言顺。

而至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则有赖于司法机关的立法完善了司法解释,自己并没有更多的思考。

要说自己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第四个活动法院旁听了。旁听的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随意的态度,检察官与嫌疑人完全不平等的地位,嫌疑人的被动展露无疑,以至于老师在听到我们的抱怨后立刻重新组织了一个全程录像的民事案件。但是现在想想都觉得想笑,法官不穿正事服装也就算了,人民陪审员穿着拖鞋进入审判庭,法官与检察官开庭前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交流,我在想如果我在被告席上看到这一幕会有怎么样的反应,还有那个我听不懂的武汉话,虽然使用当地语言符合诉讼法的规定,但是心里总是觉得有些不舒服。而且我觉得这个案件完全向不利于嫌疑人的方向发展。嫌疑人只是致被害人轻伤,且双方亲属在庭审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为何检察机关却要求过高的刑罚,当然我们不能就案件裁判有什么意见性言论,但是还是为只认罪并且几乎放弃自己了自己的辩论权的嫌疑人感到不公。另外,法院的程序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虽然在之前报告中已经提及正当程序的问题,但是还是想在此说一遍,正当程序是英美法系的一条重要的宪法原则;程序的正当性包含的价值是程序的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平等参与、自治、及时终结和公开;通过正当程序达到宪法的至信、至尊、至上从而实现宪法权威。 法律的正当程序(Due proce of Law),通常又译为“正当法律程序”或“正当程序”。它作为一条重要的法治观念与宪法原则,起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光大在美国,传播于全球。注重程序公正日益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共同的价值取向。虽然在教课书中我们

多少了解到在我国,由于受“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同时缺乏自然法的法律文化基础,程序意识相对落后,正当程序观念亦不发达。但是没有想到法官对正当程序的操作达到如此不堪的程度,指导老师都说法官不喜欢我们旁听,这样他们必须采取认真的态度,这是法官所不想的。虽然有些失望,不过也算是对现实的了解了,而且旁听的民事案件法官还是显示了较高的水平,为我们展示了最正式的庭审过程。

最后一个有较大意义的活动是律师讲座,王山松律师让我们这些懵懂的法律学子知道了更多的社会现实。自己听的最深入是他讲到的检察权独立的问题以及律师的社会地位问题,第二个问题关系到我们将来的择业方向。检察权独立的问题在检察官讲座中已经多少提到,但是同样的话题在检察官和律师口中说出对比出现阶段我们国家检察权相对独立的真实现状。首先国家行政权力,政党权力对司法权,检察权的干涉是如此严重,甚至达到了控制的程度,这种言论我想检察官时不会提及的吧,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机构设置与党内地位是相互联系的,法院院长和检察长也是本机构政党一把手,这类似于内部控制,同样,来自外部行政机关及政党机构的干涉也无处不在,许多年轻富有正义感的法官,检察官深知试用法律的不公,检查工作不公,公安机关的不公却因为发言的禁忌而三缄其口,否则就是受到排挤,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在讲到这部分时,王律师还提到一个制度:党内请示报告规定,涉及党内干部要先报告党委,由党委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副处级以上干部调查取证也必

须报告检查长经其同意,这样检察权的监督作用何在,其独立性何在。王律师在最后用了一个黑色幽默论及公检法与律师的关系:公检法打麻将三缺一,于是要求律师凑了个数。。。。。。

另外就是律师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较低,经常处于低三下四求人做事的状况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这也让更多的本专业的女生考虑未来的就业吧。王律师是从检察官走上法律实务之路的,因为经济状况原因改行做律师,在他的讲述中我们了解到虽然依靠较好的人脉他接到了较好的案子,但是他与检察官法官打交道时的地位已经发生了变化,做检察官时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和律师交流是一种上位者的姿态,他做了律师不管其之前地位如何,都成了一种求人办事的奉承者,这我们不难看出律师地位低办事难的现状。另外对律师的指控案件每年都会有不少,但是最终结果是超过百分之六十五的律师并没有触犯法律,这对律师的社会评价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虽然如此,律师界的名人还是备受追捧的,他们有广泛的人脉,吃苦的精神,丰富的社会经验及专业知识,要想成为这样的人还需要我们多多学习。为期三周的专业见习活动已经结束,我们这些愤青在对现实批判的同时有了更多的热血,坚信依法治国总是在发展,期待法律专业学生的未来会有所改变。在专业见习的基础上我们也对下学期要进行的专业实习活动有了更多的期待,虽然听人说我们只是在法院做些无关紧要的零活,但是会让我们更多的了解法律事务现状吧。

第16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专业实习报告(3号 宋体加粗)

(宋体、4号)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4月24日,我参加了由法学院教务组织的08级法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活动。具体的实习单位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通过一个月短暂的实习工作,我对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工作流程有了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同时也深化了我对书本中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理解。以下是对本人在检察院一个月实习工作情况的简要汇报:(段落:1.5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右2.5厘米,左3.0厘米;左侧装订)

一、实习单位概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全国闻名的科技大区、教育大区、文化大区--海淀区,该院成立于1955年8月,*期间被撤销建制,1978年恢复重建。海淀检察院现设有17个处室,分别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本人实习工作所在的处是公诉二处,该处的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对本院管辖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贪污贿赂案件、渎职侵权案件、金融、证券、税收、贩毒、假币、伪造证件、知识产权等经济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二、实习工作主要内容

本人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实习期间,担任办案检察院的助理,主要负责法律文书方面的工作。具体有整理案卷材料,负责卷宗材料的录入及归档工作;承担案件审查、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庭审笔录、调查笔录的记录工作并撰写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等其他法律文书。除此以外,我还跟随检察员参与了一些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

(一)卷宗材料的归档工作

所谓的归档工作即将由检察员一年一度承办案件中已经侦查审理结束的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有序的编排,然后将材料全部送到检察院内勤处存档。一个完整的归档工作流程包括:

1、将案件中各类相关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公安机关呈请对犯罪嫌疑进行拘传、刑事拘留、或是延长居留期限、逮捕的意见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决定书、补充侦查意见书以及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意见处等)、涉案书面材料(包括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赃物的统计材料,证人证言、各类鉴定文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书等)按照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依次排序,并且编写页码及案卷材料目录;

2、将每个案件的书面材料依次排序编码后,还需要将其进行装订,贴封条及盖承办人员的印章;

3、按照该流程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完毕后,还需要在检察院的内部网上进行电子录入归档,通常的工作内容就是将所有整理完毕的案件的编号、案由、处理结果、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进行填写;至此,一个完整的归档流程才算是完毕。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实习期间,因为是年初,正值检察院统一进行归档工作时期,因此也参加了检察人员的归档工作。在这期间,我们进行归档的

案件主要是我们所在办公室两位主诉检察官在2005年和2006年承办并经法院审结的400多起刑事案件。这些刑事案件主要是经济犯罪的刑事案件,主要的案由主要有这么几类:贩卖毒品;非法制造发票;职务侵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诈骗等。

通过参与检察院的归档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流程,也了解了许多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后的审查报告以及做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等。另外,在装订卷宗进行归档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案件材料,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司法机关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了解到司法机关具体是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来实现自身的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巩固了平时在课堂及书本中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

(二)协助检察员参与办理刑事案件

在一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本人除了负责装订卷宗归档工作以外,还跟随办案的检察员参与办理了若干起经济类犯罪的刑事案件。在参与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本人具体接触到的工作有:到看守所提讯;接待涉案当事人;询问证人;参加庭审等。

1、提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检察院的提讯,就是指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员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提

讯,其任务在于(1)对卷宗审查进行补充,对证据进行全面复核。公安机关移送的预审卷里,通常有犯罪嫌疑人大量的的供述与辩解,有些供述与其他证据或已证事实间可能会存在矛盾,检察机关通过提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据重新进行审查,以达到排除矛盾确认事实的效果;(2)检察员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提讯,可以接触、了解、熟悉犯罪嫌疑人对被控事实和罪名的心理态度,探知案件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为出庭进行公诉做好全面的准备。由于提讯在审查起诉阶段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提审犯人是检察员在办理公诉案件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本人在一个月实习工作中,曾跟随承办人员到看守所提讯并承担讯问笔录的记录工作。由于检察机关日常的工作量比较大,因此,为了节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检察员一般会在特定的工作日到看守所集中对若干案件的嫌疑人讯问,核对案情。由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对其涉案行为的定罪量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讯问笔录的记录也有很高的要求,作为记录人员不仅要保持快速的记录速度,而且还要有清晰的表达思维,能将嫌疑人的供述客观全面地记载下来,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量刑,切实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本人参加提讯工作得出的一些心得。另外,通过参与提讯以及接触的一些案卷材料来看,个人认为当前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实践中还存有些问题需要改善。首先,羁押犯人的期限过长。从本人在实习期间阅读到的案卷材料来看,很多犯罪嫌疑人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就被关押,通常经过拘留、延长拘留,然后就是被逮捕,如此下来,犯罪嫌疑人

事实上一直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直到案件审结完毕。而有些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由于案情复杂,往往还反复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进行补充侦查,因此,犯罪嫌疑人通常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直到法院做出最后的判决,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虽然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从刑期中折抵掉,但这样的做法事实上并不利于切实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首先,这种做法是建立在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定有罪的前提之上的,而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必定有罪;其次,由于我国当前刑法中很多罪名的量刑幅度都很大,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有罪,很难避免法院出于维护国家司法机关形象的原因,为了能折抵掉之前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而不能真正做到罚当其罪,做出超出犯罪嫌疑人罪行的刑期判决。另外,由于我国当前司法资源比较有限,在犯罪率还比较高的现实社会背景之下,一方面由于涉案嫌疑人的长期羁押,另一方面又不断的有新的嫌疑人,看守所当今的羁押工作已经处于一种超负荷的状态,在这样的条件下,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生活、卫生、健康等很多方面的利益都很难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因此,从这点出发,个人认为我国现行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定;其次,公检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也应该树立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思想,在适用法律做出影响嫌疑人切身合法利益的决定、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检法机关不仅要惩罚罪犯,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这样的理念,才是一个法治文明的社会。

2、询问证人

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不仅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的陈述;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走访相关证人,听取相关证人的证言,以核对案情。只有如此,才能够做到明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准确的公诉意见。在实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检察员询问证人通常是通知证人到检察院,并做证人证言的询问记录。

3、撰写案件审查报告

案件审查报告是检察院工作文书的一种。其通常是检察员在阅读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并对案卷中涉案的证据、事实进行审查核对,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疑点调查清楚后,做出一定处理意见(即起诉或不起诉意见)的报告,该报告一般交给公诉处的处长或上级领导审阅并由其做出批示,即同意或不同意检察员做出的处理意见。由于案件审查报告关系着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处理决定,因此,其在公诉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一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通常需要阅读大量的案卷材料,并且要对案件中案情的来龙去脉、争议点、疑点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客观全面地得出处理结论。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公诉处实习期间,也参与了涉及诈骗、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由的若干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一个案件的审查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的事实及处理意见;检察员在审查所有涉案材料后作出的处理意见及依据,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

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由于上述法定证据均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意见的依据,因此,在阅读预审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时必须要一一进行核对,以确保据以做出处理意见的证据的合法性,同时也要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一一予以采纳并予以充分的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权的职能。

4、法院刑事审判

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庭审是公诉案件处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在作为公诉方的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起诉的决定后,由其向法院提出公诉意见,并由法院组织安排包括公诉人、辩护方、法院在内的三方进行庭审。法院通过庭审,通过听取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辩护方的辩护意见及犯罪嫌疑人最后的陈述,对案件作最后的审查并做出判决。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实习期间,曾跟随办案的检察员到法院参加了两个案件的庭审工作。通过参加庭审,对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有了详细的了解。

第17篇: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社 会 实 践 报 告

2013 年

04 月

06 日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婚姻法)

——关于家庭暴力的现状调查

摘要: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和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深入落实中唤起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婚姻家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与社会主义事业不相符的现象,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们以海南省委大院为调查范围,就家庭暴力现状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通过妇联组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7份,回收56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法律对策。 关键词:家庭暴力、调查内容、法律对策、分析。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problem of domestic violence has been the focus of the society, with the \"marriage law\" revision, \"women\'s rights protection law\" 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national policy of gender equality, arouse the people\'s legal consciousne in the in-depth implementation, the problem of domestic violence has become a prominent problem to be solved marriage family.In view of these is not consistent with the phenomenon of socialism, in order to deeply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tatus of domestic violence, analyzes the causes, to explore effective ways of curbing domestic violence, we take Hainan provincial compound as the scope of the investigation, the family violence problems for a special investigation, the women\'s federations questionnaire form was analyzed with a simple investigation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egional family violence, the survey questionnaires 300, recovery of 245, recovery rate reaches above 80%, indicating that the public generally focus on the problem of domestic violence, to participate in the study of the problems of marriage and family attitude is very positive.The research contents include: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respondents, on the \"domestic violence\", the understanding of domestic violence cases; objective reason of family violence,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tatus of domestic violence, to seek effective solutions.

Key word:

Family violence

The content of the investigation Legal Countermeasures Legal Countermeasures

1、家庭暴力的认识与形式: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32人,36—55岁之间的17人,55岁以上4人,其余3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约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9%,公司职员占37%,其他职业占25%。(以上数据百分比取整数,方便阅读)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情况

在调查的56人中,有49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7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还比较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17人,一般的占12人,比较少的占27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查阅以往的家庭暴力案件,我们可以发现,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

通过本人在网上所查阅的近两年海南地区家庭暴力案件,所得数据如下:遭遇对方口头侮辱、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113人;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64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7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108人;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42人;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有26人。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少之又少的被世人所发现,增加了执法人员的侦破难度,导致多数人对于《婚姻法》和家庭暴力的认识与理解不够或者说是片面化。 2.家庭暴力的多样性具体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二、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

三、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四、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五、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

3.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根据调查问卷分析、总结得出的结论):

一、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二、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二是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三是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四是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三、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四、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五、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达到标本兼治。

4.如何改善这一社会恶习:

一、是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二、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扫除各类色情服务。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科学调适家庭关系,增强科学文化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三、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显然,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是十分不够的,特别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证据不足或取证困难而不得不妥协时,使人感到法律的无力。虽然刑法中有对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处罚规定,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尽快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只有加强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设,才能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也才能切实有效地遏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小结:

总之,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文明进步和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第18篇: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实习生:李·巴依尔

为检验自己对在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根据课程安排和见习要求,本人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15日,到精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参加了社会活动实践。

一、基本情况

精河县城镇派出所地处精河县城中心,是精河县第一大所,现在编民警13人,下设信息采集室、片区民警室、治安室等,设所长、指导员各一名,辖区面积10余平方公里,人口3万余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辖区案件年年上升,维护治安稳定任务越来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到派出所参加社会实践课以来,受到所领导的热烈欢迎,专门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学习,力所能及的参加一些实际工作,这使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新东西。

二、社会实践情况

在近一个月的实践期间,我主要参加的主要工作有:协助户籍警帮群众办理户口的相关工作,跟民警出现场调查处理,学习制作法律文书。

1、在户籍大厅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如何管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所以,查档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看着,看民警师傅是如何又快又准

的查到所需资料的;接待群众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听着,听民警们是怎样为老百姓排疑解难的;有机会出现场时,我总是在一旁学着,学民警们是如何做好现场访问和调查的;制作文书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思考着,思考民警们对文书斟字酌句的用意。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管理档案;如何接待群众,如何现场勘察的部分工作。张师傅说我学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给我去做。通过这些工作,我了解了辖区的更多情况,也认识了辖区的很多人,这对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在实习过程中,我一边重温学过的课程,一边实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办案的同时积极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法理要求,将在学校所学到的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去;同时向领导和民警学习,从与他们的交谈中学习到许多警察业务知识、办案思路、询问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艺术等,这些都是书本上不可能学习到的东西,从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同时我也从实践中得到许多感性积累,这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宝贵财富,使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现场实习情况。

在实习期同民警一起积极参与辖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办理了各类治安案件数件,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为辖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触警务工作,还得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会治安动态。许多民警因为所里的工作忙放弃了休假,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对待

工作的热情总是积极而饱满的,对待人民群众也是文明有礼。作为一名实习生,我积极协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献。

3、学习法律文书制作情况

对于所里交代的任务我都尽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认真学习制作治安类的法律文书,制作询问、讯问笔录,为群众出具各类证明等,实习期间作询问、讯问笔录数份,制作治安类法律文书多篇,帮助民警整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现场访问记录。在派出所里面实习工作多而杂,任务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实习的机遇,利用工作中点滴的学习机会,进一步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熟悉了简单案件(如故意伤害案)的立案、侦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对警察业务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

三、几点收获

回顾短暂实习经历,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收获到许多在学校学习不曾有过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不仅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更要成为一个“百事通”。所涉及的领域要广泛,知识的运用要灵活。要具有相当的知识面是由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他们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质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做正确的案件分析,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为案件

侦破提供帮助。

二是要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各种法律文书都有规范固定的格式、执法用语要准确简洁、分析要深入透彻、规范的执法程序等等,都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习期间,看到警察对某些法律文书的标点符号都再三推敲,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我去学习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要有对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正义感,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备的。我在实习的许多警察身上都看到这点,也正是有这种精神的支持,他们不辞劳苦,不计名利,不顾个人生命安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默默地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着自己的贡献。

四是发现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专业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使我意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必须要养成严谨、细致和耐心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为群众多办实事、做好事。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收获具大,不仅将书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我想这些不论对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使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学生,真正的法律尊严捍卫者。

四、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

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中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已显得相当重要。一是进一步提高民警福利待遇。目前,各地派出所经费紧张,基础设施落后,干警误餐补助、生活福利等财政不能完全保障,财政只发在编民警基本工资和办公经费,其余办案经费全靠自己想办法,这就造成了群众对民警在治安管理执法活动中以罚代处、以收代处等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规范接警处台帐,表现在登记不完善也不规范,有也是为了应付检查。三是人民警察形象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传统观念中警察是一种执法机关,并非服务性机关,有的执法水平较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生、冷、硬、横,以管人者自居,使群众不敢接近。以上是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短暂学习,我按照学校和实习大纲的规定,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学习到了一些社会实践经验,必将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带来进步。

以上是我的社会实践情况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19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法学专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所的具体任务是:(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情绪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传、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安置帮教、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

二、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

三、法律咨询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是怀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法律咨询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咨询,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情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索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

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一是为全镇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行电话考查帮教。

刑释人员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面对生活他们显得比常人更艰辛。在与他们的接触中发现他们谁都不愿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内心其实很脆弱。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社会的宽容是他们最大的渴望;社会的公平是他们迫切的期待。安置帮教工作正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帮助刑释人员减少他们回归社会障碍。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减少犯罪机率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他们为自己曾经的过错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们赎清了他们曾经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们和我们一样平等,我们有何理由排斥他们?

五、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

为了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司法所每个月都会在全镇实施定期的矛盾排、调解工作。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在对全镇进行的矛盾排查中还参与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基层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债务、相邻关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矛盾纠纷就会得到解决。为此我在想:农村要怎么样的法律?我们送法下乡,送什么法?送《刑法》、《经济法》?送最需要的法——与人民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实习还撑握了一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首先,法律知识要系统撑握,知识面要广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矛盾纠纷;其次,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再有,就是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升级,最终矛盾演变成犯罪。不但当事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对于摆脱司法的繁琐、节省司法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过程中能使群众逐步抛弃“法”即“刑”的观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识。 通过为期五周的实习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撑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自己撑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司法所实习中由于工作对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注意改进方法。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知识、能力做相应的加强。 毕业实习的结束意味着从此走上实际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学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检验才刚开始。有了这次实习经验相信经后的工作生活走得会更从容些。

第20篇: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本科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在邳州徐淮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为期近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律所纪律,积极完善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时间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适应实践;

2、通过实习,培养及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经过

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多位律师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收获良多。法律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会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论,同时法律又是一项技术性的实践。基于此,我认真 1 抓住这次实习的机会,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师办案流程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让法学新面孔直观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开始与结束。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对案件流程的准确掌握。接触真正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快速准确的判断法律文书的类型及顺序,该证据是何种类型等等诸多判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去的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接相关资料料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书证物证等了解案情,接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经过开庭审理后,得到该案判决书。

(二)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的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律师收取代理费,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在案件中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本身被赋予了较高的职业素质,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相关的文书撰写能力和法律业务分析处理能力。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意见书的初期,由于知识运用的不熟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撰写完成后,律所中的刘云律师拿出他写的文书让我对照解惑。

(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

在律所实习中,徐淮律师事务所只有我一个实习生,而我本身并没有跟随一个固定的律师。因此在这段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在不同的律师之间比较着他们不同的办案风格。吴老严谨机智,处处体现着大家风范,许多被代理人常常被他的办案能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资历最老的律

2 师之一;刘律师幽默风趣是律所中最年轻的一位,虽然年轻,却依然拥有较好的业务量;许律师和李律师阅读速度快语速也快,初次会见当事人时足足让我震惊了他们的反应能力。游走于不同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浏览文件中抓重点和反应的时间过长,在分析证据,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师文摘,经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不断完善自己。

(四)紧随实习脚步,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律所中许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师一起讨论。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更加体会到律师应该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知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刘律师办案时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纠纷,在这个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费用,工程高度的费用标准,许多建筑专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三、实习心得

律师需要拥有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的知识。这就要求他们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法律代表了公平正义。律师是法律职业者之一,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所获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业务努力。在外行看来,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但在中国法律职业环境中,在公检法律师这些行业里,律师多数处于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师,在相对恶劣的执业环境中,放弃了自身的职业操守,沦为诉讼恶棍。诚然,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的难处,律师秉承公平正义,但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服从的是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证据和程序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跟随着多位律师会见当事人或是进出法院旁听法庭辩论过程或是出入公司,周边出现的不是书本上描述这里是公平正义那

3 里是程序严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总有一些事让你觉得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是伟大。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者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在具体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某个具体规定。法律是上层建筑,实务性很强,每年两会过后都有新法产生,各部门各行业都在摸索中不断改革。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终得保持着高度自觉。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将文件上的与实际情况相协调,寻找平衡点和漏洞点。

在律所实习这段期间,我对自己的经历感到愧疚。我喜欢法律职业者的行业,却没能在本科阶段最大限度的挖掘自己。无论是知识层面还是技巧层面都与真正的法律职业者存在很大差距。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让我了解到书本之外的法律。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学校之外的社会。周围不再是清一色的学生,各个年龄各个职业各种素质不同的利益纠葛。律师是社会人,是社交家。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律师们看多了都有点麻木。他们说即便是跟你谈笑风生的当事人转身也可能不是人。律师在执业中要注重保护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这次实习对我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事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徐淮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认定自己的选择。最后,我想向徐淮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表示感谢。谢谢律所给我提供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平台,谢谢你们一路的提点和帮助。

法学专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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