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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片执法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19:2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卫片执法

天上看,地下查

——我市开展卫片执法检查纪实

近几年来,用油漆“绿化”荒山,“给坟墓上绿”,用新土覆盖正在建设的工程等这种弄虚作假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大费周章且又荒诞无稽的行为背后只是为了逃避卫星的监测,也就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一种新手段——卫星照片执法检查。

卫片执法检查是指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监测,制成遥感影像图,将同一个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点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对比,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采的地表变化情况。如一块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原来是一片林地,因开采或勘查矿产资源被破坏后,也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变得越来越金贵。如何使用它,是用来种菜、种粮食,还是用来建厂、建房子,已经成为考验国家智慧和勇气的难题。“十五”末期,我国耕地存量已经降至18.27亿亩,且以每年1240亩的速度减少;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在全世界26个人口超过5000万的国家中,我国人均耕地量仅比孟加拉国和日本略多一点,排在倒数第三位。一时间,“土地危机”的担心弥漫全社会。2006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18亿亩耕地是未来5年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形成全国一张图管理国土资源,建立土地审批、供应、使用、执法监察等业务的网络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实现土地管理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确保全国18亿亩耕地不减少,保障全国13亿人口生存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动静结合”,呵护每一片土地

2008年5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其中规定一年度内凡是地方违法违规土地占用耕地面积达到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15%以上的将追究地方主要负责人责任。“不但处理事,更要处理人”,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处理对土地违法负有责任的地方领导干部,是“15号令”制定的精神,也是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主要执法利器。

为了确保每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圆满通过,日常的执法工作,即动态巡查便显得尤为重要。动态巡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两个重要手段。动态巡查以预防为主,侧重于防范制止,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查处为主,侧重于整改追责。两者紧密相连,互相促进。一方面,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促使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必须搞好动态巡查,另一方面,搞好动态巡查,有利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能够顺利过关。虽然两者采取的手段、方式不同,但其目的是高度一致的,都是通过全时段、全方位监控,实现加强国土资源监管的目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是1999年开始启动的,按照部、省要求,我市动态巡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尤其是近两年来,国土局党组高度重视动态巡查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仙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仙桃市国土资源局预防和处理土地违法行为暂行办法》,并且还将动态巡查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20%的权重进行考核结帐。不仅

如此,国土资源局还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专线电话,在全市聘请了760余名国土监察信息员,实行全市每村一名,并上报每日所在村土地利用的异样情况。目前,以国土监察局为龙头,以镇办国土所为骨干,以村级监察信息员为支点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网络基本建成,并严格按照“三个明确”即巡查区域要明确、巡查频率要明确、巡查责任人要明确;“三个对口”即新发生的建设用地与巡查记录对口、巡查记录与巡查台帐对口、巡查台帐与巡查报告对口;“三个及时”即对于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进行日常的动态巡查。

人在做,“天”在看

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一种新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手段,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更加准确地评价一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并已经成为执法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了卫片执法工作的主要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切实保护耕地红线;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切实做到依法整改;以教育引导为主,树立依法用地观念,增强依法用地意识,从源头上把依法管地转变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其次是联合监察、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2010年9月8日至20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我市2009年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例行督察,此次督察的主要依据就是我市2009年度的卫片图斑。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的检查情况,共收缴罚没款918.24万元,拆除2宗,建筑面积3696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宗,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通过这次例行督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认识明显提高,依法用地观念明显增强,过去存在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少批多占等违法用地行为也明显下降。

卫片直观形象、覆盖范围广、真实性强,对地表变化情况一目了然,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看得清、找的准。而卫星遥感监测与执法巡查相结合,则可以全方位、最大限度地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特别是能够及时发现因执法监察工作不到位而隐漏的违法行为,和因交通不便或不易通过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卫片执法检查的这个优势,改变了过去仅仅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脚跑眼看等传统的执法手段,逐渐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立体监测体系。

推荐第2篇:卫片执法规范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

目 录

1.总则 ..........................................1

1.1 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标准 .......................................12.工作目标和任务 ................................22.1 工作目标 ...................................22.2 工作任务 ...................................23.检查内容和依据 ................................33.1 检查内容 ...................................33.2 检查依据 ...................................34.职责分工 ......................................4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 ...............4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5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55.工作流程 ......................................75.1 遥感监测 ...................................75.2 工作部署 ...................................85.3 工作准备 ...................................85.4 制发卫片 ...................................95.5 内外业核查 .................................9 I

5.6 区分地块 ...................................9 5.7 地块判别 ..................................10 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 ....................12 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 ..........................13 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 .........................14 5.11 查处整改 .................................145.12 督导 .....................................155.13 验收 .....................................155.14 报送工作成果 .............................165.15 通报 .....................................175.16 奖惩 .....................................175.17 启动问责 .................................185.18 组卷归档 .................................186.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 ...........................186.1 概念界定 ..................................186.2 统计指标 ..................................207.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21附录 ............................................21附录一 名词解释 ...............................21附录二 附表 ...................................22附录三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22 II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1.总则 1.1 目的

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卫片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1.3 标准 1.3.1 技术标准

1.3.1.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1.3.1.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1.3.1.3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1.3.2 计量单位

1.3.2.1长度单位采用米(m);地块面积单位采用亩,保留一位小数;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单位为万平方米(万㎡),保留两位小数。

1.3.2.2 时间精确到“月”。

1.3.2.3 罚没款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3.3 行政界线

陆地(含海岛)与海洋的分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

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新确定的界线。

2.工作目标和任务 2.1 工作目标

2.1.1 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建设用地扩张及耕地占用情况。

2.1.2 发现、纠正、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2.1.3 推动建立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2.1.4 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地、用地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2 工作任务

2.2.1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2.2.2 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违法用地及其发现和制止情况。

2.2.3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督促整改。

2.2.4 分析违法用地动态,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 3.1 检查内容

3.1.1 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3.1.2 检查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情况。

3.1.2.1 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和非法批地情况。 3.1.2.2 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 3.1.2.3 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

3.1.3 检查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1.3.1 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1.3.2 是否依法处理到位。 3.2 检查依据

3.2.1 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3.2.2 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2.3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章。

3.2.4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

4.职责分工

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 4.1.1 国土资源部

4.1.1.1 部署开展全国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1.2 负责解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有关政策界限。

4.1.1.3 将地方上报的军用土地图斑汇总移交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4.1.1.4 组织督导验收。

4.1.1.5 通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4.1.1.6建立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库,并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1.1.7 采取奖惩措施。

4.1.2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4.1.2.1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组织开展本区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2.2 立案查处本区域内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 4.1.2.3 按时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

项统计数据及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1.3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具体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4.2.1 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定购、处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负责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对卫片监测范围、监测时段、卫片数据光盘提供时间、监测图斑的准确性和分辨率负责。

4.2.2 执法监察局具体承担部署指导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3 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司局配合执法监察局开展督导、验收、奖惩等有关工作。

4.2.4信息中心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和开发工作,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统一建库管理,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4.3.1 地籍业务部门

4.3.1.1 根据需要,将卫片图斑转绘到适当比例尺的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量算并附具图斑涉及地块包含的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农用地中耕地及基本农田的面积。

4.3.1.2 会同执法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基本情况、权属及地类情况相关栏目、《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4.3.2 规划业务部门

4.3.2.1 根据需要,为卫片图斑出具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4.3.2.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核,提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规划情况相关栏目。

4.3.3 土地审批业务部门

4.3.3.1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的图斑提供相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4.3.3.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供地手续及何时办理供地手续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供地手续的,提供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供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4.3.3.3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审批情况相关栏目。

4.3.4 执法业务部门

4.3.4.1 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相关工作汇报、报告等材料。

4.3.4.2 配合地籍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 4.3.4.3 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违法情况相关栏目。

4.3.4.4 查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相关栏目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4.3.4.5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汇总上报相关报表。

4.3.4.6 整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材料、图件并归档。

5.工作流程 5.1 遥感监测

5.1.1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与地籍管理司根据工作需要、技术条件,研究确定监测范围、监测时段、监测图斑分辨率并报部审定后,由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实施。

5.1.2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并交由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统一组织发放。

5.2 工作部署

5.2.1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起草部署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文件,确定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以部名义下发,并抄送各省级人民政府。

5.2.2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组织发放卫片数据光盘。 5.2.3 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部署下达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5.3 工作准备 5.3.1 装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用于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制作卫片的绘图仪及相关耗材、外业核查的交通工具及测绘仪器等必要的工作装备。

5.3.2 经费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

5.3.3 资料准备

市(地)级、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和统计台帐、用地审批和供地文件、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土地权属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记录手簿。

5.3.4 组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法、地籍、规划、耕保、利用等相关业务部门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各相关业务部门确定专人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5.4 制发卫片

省级或者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级发放的卫片数据光盘后,应用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套合本级行政区划界线和相应注记,利用绘图仪,印制卫片并分发。

5.5 内外业核查

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通过内业判别和实地核查,区分卫片监测图斑所涉及的宗地或块地(以下统称地块)范围并判定地块属于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或军用土地,并做好相关记录。

5.6 区分地块

5.6.1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确定图斑所涉及的每个地块的范围,并按附录三格式要求制作地块坐标文件。

5.6.2 将图斑涉及的地块区分为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三类。

5.6.3 为地块编号

5.6.3.1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以卫片监测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

5.6.3.2 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为一个地块的,以原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多个地块的,按不同用地单位的界线范围,对卫片监测图斑进行分割,并编号;图斑分割时,在分割前的图斑号后按顺序增加支号作为分割后地块的编号。如分割前图斑号为5,分割成两个宗地,则分别为5-1;5-2。相邻多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实为一个地块的,将这些相邻的图斑进行合并,以相邻图斑号中最小的图斑编号为合并后的地块编号。

5.7 地块判别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根据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内外业核查成果,对图斑所涉及的地块逐一进行判别。

5.7.1 新增建设用地的判别

农用地转用审批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审批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监测时段前为形成用地条件进行了土地平整,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具体项目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

的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或者进行土地平整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监测时段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而土地实际状况为建设用地,且未依法立案查处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基本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栏目。

5.7.2 实地伪变化的判别

实地伪变化是指农用地、未利用地未转变为建设用地,或者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转变为农用地。

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但监测时段前已形成违法用地事实且已依法立案查处,在监测时段内改建、翻建的;其他因各种原因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但未改变土地利用地类的土地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在批次用地中,已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征地审批手续,政府为形成供地条件(例如三通一平等)而进行场地平整的土地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基本情况和实地伪变化相关栏目。

5.7.3 军用土地的判别

军事单位使用的土地,判定为军用土地。填写《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并以机要件逐级上报。

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建设用地供应、土地登记等文件凭证,对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关栏目。

5.8.1 合法用地判定

5.8.1.1 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建设用地。 5.8.1.2 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 5.8.1.3 已依法取得先行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 5.8.1.4城市规划区内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省(区、市)政府已批准征地实施方案,且实际已使用,因供地主体不明确,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城市公共道路、绿地、河道、水面、市政广场等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

5.8.1.5 已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用地。 5.8.1.6 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用地。 5.8.2 时间点判定

5.8.2.1 用地时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在监测时段结束前已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按合法用地统计。

5.8.2.2 用地时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在监测时段

结束后才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按违法用地统计。

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将判定的违法用地按照统计要求分为非法批地和未批先用。非法批地又分为非法批准使用和以违法方式供地;未批先用又分为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

5.9.1 未经合法农用地转用、征收(用),而擅自批准使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判定为非法批准使用。

5.9.2 合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征收(用)手续后,违反国家规定的方式供地,判定为以违法方式供地。

5.9.3 用地者未申报用地报批手续,或用地者申报后,由于用地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等原因,受理申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向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而申请用地者擅自占用土地,判定为未报即用。

5.9.4在卫片监测期间用地申请材料已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在未获得有权机关批准转用、征收(用)前即开始使用土地的,判定为边报边用。

5.9.5 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已经有权机关批准,但未办理供地手续即开始使用土地的,判定为未供即用。城市规划区内的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按本规范第5.8.1.4条的规定办理。

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的相关信息录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传现场照片和地块坐标文件。由系统自动生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并逐级上报。

5.11 查处整改

5.11.1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核查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查处整改建议。

5.11.2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需要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按照管辖权限立案查处,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5.11.3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

5.11.4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录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

总表》,逐级汇总上报。

5.11.5 发生在新增建设用地上擅自改变用途和监测时段前土地实际状况与土地利用现状图都为建设用地上的违法行为,不作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统计,作为个案依法立案查处。

5.12 督导 5.12.1 督导主体

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督导。

5.12.2 督导任务

5.12.2.1 了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12.2.2 审核图斑核查及合法性判定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12.2.3 选取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5.12.2.4 提出改进工作和加强整改的意见; 5.12.2.5 提交督导工作报告和土地违法典型案件材料。

5.13 验收 5.13.1 验收主体

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验收。

5.13.2 验收标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5.13.2.1 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5.13.2.2 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

5.13.2.3 误判、错判、漏判的图斑总计超过图斑总数5%的。

5.13.2.4 依照管辖权限需要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

5.13.2.5 组织整改不力的。 5.14 报送工作成果

5.14.1 根据验收意见对核查汇总、查处整改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实修正,按行政管辖逐级报送。

5.14.2 纸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卫片监测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总体情况、违法用地及查处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并附具《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

5.14.3电子报送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详见附录三。

5.14.4利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库,并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5.15 通报 5.15.1 通报内容

5.15.1.1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 5.15.1.2 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和查处整改情况。 5.15.1.3 排序结果。 5.15.2 排序

5.15.2.1 按违法用地总量和比例综合排序。 5.15.2.2 按违法用地总量和比例变动趋势排序。 5.16 奖惩 5.16.1 奖励

5.16.1.1 通报表扬。

5.16.1.2 作为土地考核奖励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

5.16.1.3 推荐表彰为土地管理先进单位。 5.16.2 惩戒

5.16.2.1 通报批评。

5.16.2.2 作为土地执法考核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

5.16.2.3 提请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地方政府主要领导

人员,责令整改。

5.17 启动问责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有关规定情形,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给予处分的,按照15号令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案件材料。

5.18 组卷归档

5.18.1 组卷原则为一个地块一个卷宗。

5.18.2归档要件:合法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违法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针对立案查处的地块)、违法用地处理材料;实地伪变化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实地全景照片。

5.18.3 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统计汇总表及其他文件材料。

6.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 6.1 概念界定 6.1.1 图斑编号

图斑编号是对监测区域内图斑编定的序号。卫片监测最

初的图斑号以行政区划代码为基础,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编定。

6.1.2 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用地

国家和省级发改部门立项并确定为重点工程的项目用地。

6.1.3 坐标文件

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大地坐标系表示的地块范围界线拐点坐标值文本文件。文本具体格式标准见附录三。

6.1.4 履行职责到位率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实际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占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应当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的比例。行政行为、行政措施包括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有权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1.5 非立案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该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通过其他方式已经或正在处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需要再通过立案方式处理。如政府组织整改、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其他有权机关已经或正在查处的等情形。

6.1.6 整改落实情况

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立案查处,或通过政府组织整改等其他方式,对事和人的处理得到落实的情况,包括已拆除的面积、已没收的面积、已缴纳的罚没款金额,已给予处分的人数、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

6.2 统计指标 6.2.1 宗数的计算

一个图斑涉及多个地块的,按多宗地计算。 多个图斑实为一个地块的,按一宗地计算。 6.2.2 用地时间

实际开始平整场地、圈建围墙等占地、圈地的具体时间。 6.2.3 用地面积

6.2.3.1 实地伪变化,按监测面积统计。

6.2.3.2 合法的新增建设用地,按监测面积统计。 6.2.3.3 违法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时按监测面积统计,在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时按实测面积统计。

6.2.4 没收面积

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总面积。 6.2.5 拆除面积

清除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总面积。

6.2.6 复耕面积

拆除并清理地上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可耕作条件,包括已实际复耕、或已整理并具备耕作条件可直接耕种但尚未实际复耕的土地面积。

7.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7.1 本规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7.2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录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卫片

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简称卫片。

2.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应用遥感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地监测同一区域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包括变化前后地类、范围、位置及面积等。

3.监测图斑分辨率

从遥感影像上可辨别的最小地块面积,即遥感监测最小上图面积。

4.监测区

根据具体监测任务确定的覆盖监测对象的特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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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测图斑

通过对比监测时段前后的遥感影像,发现并勾绘出的土地变化范围。

附录二 附表

(一) 登记卡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二) 登记表

1.《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

(三) 统计汇总表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3.《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5.《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录三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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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卫片执法知识

一、什么是卫片?

卫片是卫星遥感影像图片的简称,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发现的地形地貌变化位置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

二、什么是卫片执法检查?

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监测,制成遥感影像图,将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点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对比,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地表变化情况,如一块地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原来是一片林地,因开采或勘查矿产资源被破坏后,也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片对一个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卫片监测所反映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发现、制止并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有哪些作用?

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一种新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手段,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更加准确地评价一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

1、变被动为主动,提高了执法效率。卫片直观形象、覆盖范围广、真实性强,对地表变化情况一目了然,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看得清、找得准,是对国土资源日常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卫片执法检查改变了过去仅依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脚跑眼看等传统的执法手段,逐渐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立体监管体系。

2、警示震慑违法,提高了执法效能。卫片如同“天眼”,通过卫片的“火眼金睛”,新增建设用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一览无遗,违法行为无从隐藏,能让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状况,促使一些地方不敢再有侥幸心理。特别是近几年来,相继实施了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等做法,促使地方政府由开始的不太了解、不太关注到现在的触动很深、警觉性很高,不仅增强了地方政府依法管理地用地的自觉性,有效促进地方用地报批的积极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也对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推动建立机制,落实了共同责任。自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各地相继建立健全土地矿产共同管理责任制,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推荐第4篇: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总结

2019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部署要求,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相关政策,我县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2019年季度卫片,认真进行了图斑核查判定,分析汇总相关数据,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我县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图斑306个,用地面积5424.3亩,其中耕地面积2763.29亩。经核查,合法用地55宗,用地面积313.2亩,其中耕地面积159.99亩;其他设施农用地61宗,用地面积810.3亩,其中耕地面积778.17亩;其他临时用地15宗,用地面积107.9亩,耕地面积80.53亩;光伏项目7宗,用地面积2880.4亩,耕地面积1046.62亩;实地未变化131宗,用地面积1116.8亩,耕地面积526.86亩。

核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33宗,用地面积83.6亩,耕地面积45.46亩。其中:

1.违法用地31宗,用地面积81.2亩,耕地面积45.46亩,其中未报即用29宗、未供即用2宗。

2.违法设施农用地2宗,用地面积2.4亩,不占用耕地。主要涉及养殖用地。

二、2019年季度卫片工作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供下发了三批季度卫片图斑,其中第一季度下发2个图斑、第二季度无图斑,面积128.8亩(其中耕地8亩)。2个图斑1个图斑面积7.9亩(其中耕地7.83亩)为合法临时用地;另1个图斑为合法用地。

三、今年以来主要做法

一方面,抓严肃问责。2月初,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依法依规用地工作会议,会议开到村(社区),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整治违法用地责任书》,要求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建筑、恢复土地原状;下步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另一方面,抓分类整改。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每一宗违法用地都必须提出整改措施”的要求,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根据不同违法性质,制定不同的整改措施。对于31宗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组卷报批或依法依规办理供地手续;对于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限期拆除整改到位。对于2宗违法设施农用地,符合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对于不符合的,限期拆除整改到位。

下步,我县将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要求,严格落实此次调度会精神,创新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分类解决,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有信心、有能力完成2019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

四、有关建议

1.部门配合。卫片执法工作包括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各种地类的综合判定,涉及耕保、规划、利用、执法监察等部门业务审批范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卫片执法检查要求,配合卫片执法工作人员、提供有关作证材料。

2.业务培训。卫片检查工作业务性强、技术要求高、政策变化较快,因时间紧、任务重,往年卫片检查有关工作都是“以会代训”,时间短、效果不佳。因县区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建议市局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到周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地市考察学习有关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组织建设。从目前来看,卫片检查与年度变更调查之间联系紧密,但从业务范围来看,这两项工作分属地籍和执法两个部门,相关工作分开进行,两者之间缺少沟通衔接。为做好卫片检查工作,建议参照部分地市做法,设立单列的卫片检查办公室,负责土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两项工作,并抽调专职人员负责,做好卫片检查系统性工作。

推荐第5篇:湛河区土地卫片执法

湛河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29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规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各乡(办)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4月中旬前,各乡(办)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卫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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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0日前,湛河国土资源分局要完成对各乡(办)报送的图斑数据审核工作,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初报卫片检查结果。2017年5月31日前,区政府完成对辖区卫片检查验收及责任追究工作,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自查情况,申请市级验收。2017年6月20日前,市政府组织开展2016年度卫片检查省级验收工作。

区政府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数据填报不真实、土地违法问题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各乡(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约谈问责结果由湛河国土资源分局报告市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方式

(一)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湛河国土资源分局土地执法监察部门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与各乡(办)共同完成对全部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并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对尚未查处整改的违法用地,立即组织查处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查处整改到位。

凡2016年度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行为,均纳入2016年度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报送。在卫片检查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2017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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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为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国土资源违法状态。

区政府成立督导验收组,督导各乡(办)做好卫片检查各个阶段工作,督促整改落实,直接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并对卫片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各乡(办)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在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加大整改力度。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特别是单宗面积大和占用耕地的地块,要抓紧组织报批材料,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立即组织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各乡(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 2014 ‟ 25 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意见》(平文„ 2011 ‟ 9号)要求,认真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乡(办)要坚决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行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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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解决在萌芽”,同时,要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土地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有条件的各乡(办)要着手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对一直不能改变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区土地卫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核减违地方建设用地指标等措施给予相应惩戒;对此类现象较为普遍的各乡(办),湛河国土资源分局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暂停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五)强化约谈问责成效。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办[2016]32号)、《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平顶山市监察局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纪[2010]63号)等有关精神,对违法用地严重的乡(办)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实施严肃问责。在确定约谈、问责时,要全面理解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文件第三条有关规定,避免出现“唯15%比例论”的倾向。要结合土地例行督察结果,除考虑违法数量大、比例高、问题多的乡(办)外,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也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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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四)最终数据汇总及成果报告。2017月6月10日前,各乡(办)将本辖区内卫片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汇总表报湛河国土资源分局。

以上信息和成果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2份,电子邮箱(zhgtfjbgs@163.com)。《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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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子长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市土地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子长县共有农用地348.8万亩,建设用地6.7万亩,未利用地3.8万亩。1998年全县调整划定基本农田3117块,面积29.1万亩。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煤油强县、草畜富民、城镇带动、项目推动”战略目标,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周密部署、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土地和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有效,煤矿资源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呈现出了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关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抓早动快,周密部署,扎实认真地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就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土地卫片执行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把搞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明确指出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卫片执法检查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

精力,摸清底数,分清原因,对违法违规用地从严从速处理。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县经发局任副组长,人劳、规划、城建、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子长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部署和要求,集中精力,迅速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违法违规用地从严从速处理。各乡镇也根据实际制订出台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工作设备,基本做到了工作到单位,任务到人头。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了周报制度,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了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任务,我们将宣传教育作为切入点,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活动,先后悬挂横幅15条,张帖标语12条,制作大型宣传牌4块,耕地保护责任牌16块,散发宣传传单15000余份,设置宣传咨询点4个,出动宣传车3辆,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曝光违法用地案件4次,召开由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3次,营造了浓厚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氛围。

(三)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图斑反映,我县共涉及4个乡镇8个村庄13个图斑180.4亩土地。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我县责成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业务人员,深入图斑实地逐地块逐图斑进行

了核查。经核查,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12宗166.73亩,其中耕地151.12亩,基本农田20.60亩。监测图斑中合法用地2宗56.8亩,其中耕地56.8亩。违法用地10宗109.93亩,其中耕地94.32亩,基本农田20.6亩。违法用地中国家重点工程用地6宗60.12亩,其中耕地60.12亩,基本农田12.5亩。违法用地中省级重点工程用地3宗23.71亩,其中林地3.1亩,未利用地12.51亩,基本农田

8.1亩。实地伪变化3宗13.67亩。

根据核查情况,我县已责成国土资源部门组建工作组立案查处10宗109.93亩,其中耕地94.32亩,基本农田20.60亩。(目前正在调查取证阶段)。

二、下一阶段工作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按期高质量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拓宽宣传链条,扩大宣传教育范围。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专题宣传等形式,开展多层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依法用地观念。在具体的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重大违法用地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达到查处一事,震慑一方,查处一人,教育一批

的效果。

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按照卫片执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尽快对本辖区内的卫片图斑逐宗梳理,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排序,有恢复耕种条件的尽快恢复耕种。处理本着“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移交司法部门的移交司法部门。

三是分析原因,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认真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在抓好查处与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共同责任机制等方面的制度。

推荐第7篇:安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安丘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全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生,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和上级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中,经合法性审查后确定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与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通过开展卫片检查,评估各镇街区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与耕地保护责任情况;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推动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各镇街区要坚持以保护耕地为目的,以拆除复耕为重点,以人事并处为标准,强力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改,2018年4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对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经信局、—1—

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管监察办、金融办、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工作。采取督导检查、暂停审批、扣减经费、约谈问责等措施,督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全面抓好问题整改,积极消除违法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时间安排、政策界限和技术规范,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具体衔接,依法依规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做好卫片图斑分解下发、整改情况核实、数据填报等工作并负直接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查处整改阶段(从现在起至4月20日)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对核查认定的违法图斑,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4月20日前查处整改到位。查处整改期间,市国土资源局要搞好业务指导,依法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督导验收(4月21日至5月20日)

市政府组成督导组对各镇街区整改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情 —2—

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初验,督促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和潍坊市验收准备工作。

四、政策标准

(一)拆除复耕认定标准。对项目建设、圈院墙、沙石堆放等的违法违规用地,凡是3月底前不能上报省政府补办用地手续的,一律实施拆除复耕。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彻底拆除,堆放物全部清运,具备种植条件的方可认定完成整改。

(二)设施农用地认定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存在超规格建设、改变用途、临时改造、骗取批准等情形的,一律按照违法用地认定。

(三)光伏用地认定标准。按照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规〔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农村道路认定标准。按照2017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规定,农村道路为:在农村范围内,宽度大于等于2米、小于等于8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五)违法采矿认定标准。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逾期,或超越批准范围采矿,并取得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律认定为违法采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 —3—

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的生动实践,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主动担当、依法作为、敢于碰硬,高效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查处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严格标准,注重成效。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落实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相关政策,吃透并指导各镇街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准确把握卫片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政策导向,确保工作质量。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坚持“消除违法状态第一标准”,凡卫片图斑中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必须全部纳入查处整改范围,严格依法依规拆除恢复原貌,提高工作成效。

(三)严肃问责,规范秩序。根据上级要求,市政府将对日常执法监管中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的镇街区开展警示约谈,限期解决;逾期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违法用地严重,整改成效差的镇街区采取暂停有关审批事项、扣减财政经费等综合施治措施,直至通过上级验收。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和办法,依法对相关镇街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秩序。

(四)转变方式,提升效能。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共同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由“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切实维护国土资 —4—

源管理利用秩序,为加快“四个城市”建设营造良好国土资源环境。

—5—

推荐第8篇:矿产执法卫片检查材料

矿产执法卫片检查材料汇编

目录

1、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

2、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1】57号)

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西省2011年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1】139号)

4、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1】15号)

5、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1】76号)

6、关于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赣国土资字【2011】103号)

7、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电【2011】135号)

8、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1】24号)

9、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九国土资办【2011】5号)

10、九江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1、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修水县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修府办字【2011】47号)

12、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水县201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修府办发【2011】18号)

13、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修府办抄字【2011】88号)

14、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关于迎接国家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拟采取处理办法的请示》

15、修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办字【2010】01号)

推荐第9篇: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5号)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上升势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三、检查范围、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信访、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明法纪,切实加大查处力度。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到位率作为能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卫片图斑中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应当立案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问责条件的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要依据15号令的有关规定实施问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一律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加快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国土资源部将于7月15日前开始对各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8月15日前,根据检查结果将约谈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9月底前,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我县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并安排必要的经费,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抓紧抓好各阶段的工作。调查核实的数据要准确,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要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加大自行纠正力度,处理措施彻底到位。对调查核实不准确、虚报、瞒报、漏报,自行纠正措施落实不力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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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城关乡卫片执法情况汇报

城关乡卫片执法情况汇报

市政府:

自从市里召开卫片执法检查会议以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城关乡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村组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市里的会议精神,并积极和国土资源局对接,排查出我乡三宗卫片(5

53、

534、512图斑),通过近几天工作,主要情况去下。

553图斑共占地1亩,属于我乡村两处宅基地,实际占地0.7亩,由的使用,这两户都是急需宅基地的困难户,正在缩减面积。

534图斑共占地5.8 亩,是我乡三组鸡场,属于设施农用地,已和国土局对接不拆除。

512图斑共占地小()内部建设,已和国土局对接属于技术错位已上报,不拆除。

新郑市人民政府

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

第11篇: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情况汇报

XX县2011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情况汇报

(3月7日)

一、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方案,我县违法用地涉及应拆除复耕图斑96个、面积356亩,应立案查处图斑26个、面积365.8亩,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和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图斑351个、面积1326.3亩。

截止3月5日,拆除复耕的96个图斑,已完成32个、面积99.6亩,完成面积比例28%。已完成立案查处7宗、面积50.9亩,考虑到4月30日之后的正式卫片执法检查,县里决定用85.11亩耕地指标,对2条市政道路(盐北路、联翔路)和县人民医院停车场进行违法补办。

列入办理手续的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图斑,由用地科和耕保科进行审批,目前正在报批中,基本能按时完成,没什么问题。

二、卫片查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多次召开卫片执法工作会议

2011年度卫片遥感监测整改复耕的主体是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为责任单位,进行拆除复耕。县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推进整改复耕。

1月13日,县长召集各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分管镇长(主任)进行了卫片执法动员。2月6日,组织召开2011

1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县委全体常委出席了会议。2月9日,县政府办召集县里成立的三个督查组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对具体督查工作进行了布置。2月27日,新上任郭副县长来我局专题听取我县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推进进度情况。3月5日,县委、县政府专题召开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推进会,把公安、消防、工商、供电、水务、环保部门加入到督查组里,实施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二)、措施得力,多手段推进查处整改进度

一是从2月6日开始,县成立三个县卫片整改督查组,分别由县国土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为牵头单位,县法院、发改、经贸、建设、农经为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每周到各责任单位进行进度督查,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周上报工作进度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二是3月2日,县委全体常委分10个小组带队到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督导。对全县96个整改图斑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看现场、听汇报的形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复耕力度,推进拆除复耕进度。三是实施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按照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组织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对正在进行生产或经营的违法用地项目进行停水、停电、停办工商登记和年审。由原县成立的三个卫片遥感整改复耕督查组为牵头单位带班,成员单位增加公安、消防、环保、工商、供电、供水部门派人参加于3月7日进行督查,与违法业主见面,责令业主3天内自行整改,逾期将实施停水、停电、停办工商登记和年审,以此来推进拆除复耕的进度。从今天上午二个组的督查情况

2 来看,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的,对XX镇4家企业进行了停电、停水,XX镇、XX街道各有1家企业开始自已动工拆除。四是进行法律震慑。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或耕地面积达到移送标准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以法律的威慑性来促使当事人主动进行整改。我们从拆除复耕项目中列出4个达到移送标准的项目已交由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与业主接触,介入调查。五是组织强拆。县政府准备指定1-2个比较典型的违法整改复耕项目,由镇(街道)拟订强拆方案,组织拆除,为推动拆除复耕工作造造声势。目前这项工作政府还在酝酿中。

三、存在问题

客观方面原因,一是前段时间领导正好县里开两会和市党代会,党委、政府一把手都不在位,没有扎实开展好拆除复耕工作;二是今年天气恶劣一直在不停下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拆除复耕的进度。

主观方面原因有:

1、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各责任单位怕早动工早整改吃亏,担心上级对整改政策还会有松动或调整,所以即使已经做好拆除的准备,也不愿第一个动手,大家互相还在等待、观望当中。

2、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一些地方客观上因违法建筑建造考究(混凝土框架结构)且面积较大或违法当事人不肯配合等原因,担心拆除有困难或怕当事人有过激行为,从而对拆除复耕工作有畏难情绪,想以拖一拖再说的侥幸心理对待整改工作。

3、乡镇领导对卫片整改政策理解有误。2011年度卫片执法与年度变更调查实行联动,使执法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及早对违法用地,及时组织查处、整改。年度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有一个明显区别:卫片执法检查要计算违法耕占比例,但年度变更调查是要检查上图与实地是否一致的情况,与有没有耕地数没有关系,凡是违法用地没有上到图上去的,不管有没有耕地数必须都要进行整改。我们在督查中遇到好多领导向我们提出,对一些违法图斑不涉及耕地数或耕地数很少的,要求不作拆除复耕处理等等。

第12篇:方城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定稿)

方城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市局督导组:

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方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落实责任,按照省、市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卫片执法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成效明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卫片判读情况。方城县卫片图斑共21个,用地22宗,土地总面积486.49亩,其中耕地438.61亩,涉及城关、券桥、二郎庙、杨集、古庄店、柳河、杨楼、赵河、袁店9个乡镇,没有矿产图斑。这22宗用地中,其中合法用地5宗,面积119.8亩,全部为耕地;违法用地14宗,面积300.85亩,其中耕地263.17亩;违法用地中,未供即用的2宗,面积70.4亩,全部为耕地;边报边用的2宗,面积134.1亩,全部为耕地;未报即用的10宗,面积96.35亩,其中耕地58.67亩;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的有3宗,面积68.1亩,其中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1宗,面积18.7亩。

综合统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共420.6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382.97亩,未处理前年度违法占耕面积263.17亩,违法占耕面积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是68.72%,两个沙场、陈栓驾校清理拆除,县通达机动车检车 1

线已供地,南环路综合市场已供地后,违法比例可降至44.55%,所有未报即用处理上报后,违法比例可降至0%。

2.目前整改情况。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我县目前卫片执法涉及14宗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如下:批而未供2宗,目前正在起草供地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依法按程序实施供地;边报边用2宗,两宗地罚款已足额交纳到位,违法责任人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正在组织相关报批材料,完善建设用地征收及供地手续;未报即用10宗,其中6宗罚款已足额交纳到位,正在组织建设用地报批,2宗囤沙场用地正在组织清理,恢复土地原貌,1宗驾校训练场用地正在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另外1宗新农村建设住宅用地涉及15户房屋已建成,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正在组织建设用地报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市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后,方城县委、政府立即行动,全面安排部署,强力组织突破。

1.强化领导,组织得力。首先成立了以县长秦书君为组长、纪检监察、政府办、城建、国土、房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3月29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具体安排部署

此项工作。

2.认真细致,逐宗排查。针对2009年卫片拍到的22个图斑,国土局规划、地籍、法制、监察、测丈、用地等相关股室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逐宗核实测丈,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摸清宗地基本情况,填写《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建立档案。

3.分包乡镇,跟踪督查。县政府抽调纪检、监察、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分包乡镇,对每宗案件跟踪督查,随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开展,对重大违法案件和乡镇重点查办的案件,公开曝光,重点处理。对行动不力,动作迟缓,违背政策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党员干部、村组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用地的,按党政纪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4.集中整治,力争解脱。为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方城县委、政府以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和方案,对2008年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全面进行查处,至目前,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用地99宗。针对这99宗案件参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逐宗处理,落实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对于卫片执法涉及的14宗违法用地计划分四种情况处理:对于2宗批而未供的违法用地,保证4月底前依法按程序完善供地手续;对于9宗未报即用的违法用地,保证4月25日前组织完善报批材料,上报建设用地征收;对于2宗囤沙场用地,4月25日前清理完毕,恢复土地原貌;对于驾校训练场用地,今天下午拆除完毕,恢复土地原貌;对于1宗15户新农村建设住宅用地,因其房屋已建成,且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月25日以前报批材料准备完毕,完善农用地转用上报审批手续。

2.对于2008年以来99宗违法违规用地正在组织查处。对于符合报批条件的,依法处理到位后,组织报件,完善用地手续;对于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违法占地,依法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方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第13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在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零问责”的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34号)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面,就我县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

作责任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城建、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有关股室职责,抽调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6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自查摸底

按照市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我县国土局及各乡镇结合卫片监测到的图斑,迅速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影像资料看,我县共涉及54个图斑,面积733亩,通过摸底排查,有7家单位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面积223.5亩,尚有47宗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涉及土地面积509.5亩。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4宗,图斑面积117.3亩,实际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7.3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6.01%;工业用地1宗,图斑面积8.7亩,实际占地面积8.7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19%,;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42宗,图斑面积383.5亩,实际占地282.94亩,其中耕地面积282.94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52.32%。

三、存在问题

在核实图斑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用地1宗(兴国鞋业),经核实该企业用地时间不在卫片监测时段内;

(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改,拆除复绿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我县还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进行深入的检查核对,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切实加强督办,切实做到“底数清,定性准,处理到位”,争取一次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二)建议上级上加强对我们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依法处理后的土地报批问题。

(三)我们将以本次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做好争创执法模范县和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第14篇:长汀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15号)精神,2009年度是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核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按照国土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执法检查任务,确保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汀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邱大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卫忠 (县府办副主任)

钟炳林 (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文伦 (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国文 (县法院副院长)

段允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思荣 (县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廖昌树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曹秋林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邱小桃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涂鸿群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黄天彬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王其春 (县城建局副局长)

任汉书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麟 (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荣荣 (县人事局副局长)

黄爱国 (县环保局副局长)

宏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华庆(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振洲 (县农业局副局长)

阙少平(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天彬兼任。

三、工作内容

1、对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主要是对全县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影像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2、对违法用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在核查中认定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县政府将召开乡镇和有关部门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二)自查阶段(3月11日至4月5日)。

1、3月31日前,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资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对卫片监测到的宗地图斑共同进行实地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业主、位置、地类、权属、面积、建设现状、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用途等情况逐宗进行全面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合法性和违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2、4月5日前,由各乡镇根据核查结果,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清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有理有据、有问题、有对策,有措施。

(三)处理整改阶段(7月31日前)。

在7月31日前,对通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该移送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及监察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成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落实到位。

(二)认真细致,核查到位。在自查阶段,各乡镇要组织安排协调配合好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卫片涉检用地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所在乡镇要负责动员违法用地业主及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核查数据、证据真实全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统计汇总报表,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谎报、瞒报问题的,要解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在7月31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到位。一是对该处罚款的,由所在乡镇负责督促违法用地业主在7月31日前上交到指定罚没款专户。二是对于违法建筑,按汀政综[2008]240号《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尽量采用简易处罚程序予以强制拆除,或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纠正。三是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县监察局处理。四是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受理。五是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予以执行。六是对于依法没收的违法占地建筑,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接收、登记。七是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八是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通力配合,落实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违法用地依法全面有效按时处罚处理整改到位。共同把卫片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五)强化督察,从严问责。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重视,不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并将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对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先予实行“一票否决”。

第15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XXX2011年度土地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X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的目标任务和依据

(一)目标任务

以卫片执法检查为主线,严肃查处我县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强力整改违法问题,将全县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立案率100%,结案率在95%以上。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的文件精神。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称“15号令”)实施问责,规范我县的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

(二)检查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陕西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X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 12收,发现问题,责成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上的检查验收工作。

6月20日前,完成数据的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

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卫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把握工作主动权,分工合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执法责任主体,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相互沟通协调,各级争取支持,推动卫片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合理分工,认真核查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工作内容和政策界限也作了重大调整,县卫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行动。一是要严格定性,摸清基本情况,及时

规划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的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用地审批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县国土资源局内部股、所、站、室要协调配合,全程配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行股室负责人负责制。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支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矿管站对矿产疑似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文件,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三)积极采取措施

- 56

XXXX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督办室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县计划局副局长

县人劳局副局长

县城建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法院副院长

县检察院副院长

县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

XXXX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第16篇: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搞好布局,建好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建设,部在总结历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听取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规范》起草过程

至2009年,部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8次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在土地监管上发挥了重要的警示和遏制作用。但从过去的情况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还存在标准不够统

一、流程不够合理、分工不够明确、对执法效果关注较少等问题,有必要进行统一和规范。此外,随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的不断扩大(根据“一张图”工程的实施进程,将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涉及的城市和参与的人员将不断增多,从便于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理解和操作的角度,也有必要制定一个统一的《规范》。

为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按照部领导要求,部执法局于2009年3月正式启动了《规范》起草工作。为做好起草工作,部执法局专门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并吸收部分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为成员。在梳理总结历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工作小组拟定了《规范》框架提纲。3月27日至28日,部执法局在北京召开由北京等8个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南京等4个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部地籍管理司、规划院、信息中心参加的座谈会对《规范》框架提纲及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根据座谈会讨论的意见,起草工作小组起草了《规范》征求意见稿,于4月10日印发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沈阳等14个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部总督办、规划司、耕地司、利用司、地籍司、信息中心、规划院征求意见。根据各地及部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起草工作小组对《规范》征求意见稿又作了进一步修改。4月20日,部执法局在天津召开由江苏等4个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济南等9个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广州番禺等3个区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再次对《规范》内容进行了讨论。根据座谈会讨论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后,形成目前的《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规范》起草思路

《规范》的起草以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即“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同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力求《规范》的针对性和前瞻性。部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8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规范》一方面注意总结吸收以往的好做法、好经验并通过《规范》固定下来;另一方面针对过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应规定。与此同时,《规范》的起草也特别注意分析了将来在全国实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覆盖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并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加以规范,以保证《规范》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出现“朝令夕改”的问题。

二是内容具体,流程明晰,确保《规范》的操作性。《规范》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引领,逐项分解工作步骤,详细规定了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和操作要领,便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图索骥,高效开展工作。同时,《规范》从管理需要出发,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内容及所需采集的信息作出规定,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并确保地方在具体实践中能够操作下去。此外,《规范》力求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概念明晰、承转流畅,避免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理解和执行中出现歧义,力争使即便没有从事过这项工作的同志,经过简单的培训,就能掌握和开展这项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理顺关系,注重检查的效果。紧紧围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核心和检查的重点,即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的核查来设计《规范》的框架,撰写《规范》的内容。《规范》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流程、违法用地查处内容、统计汇总对图斑信息采集的要求等都是围绕这一核心内容来进行规定的。同时,从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目标,确保检查的效果出发,《规范》除强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责任明确、工作协调外,特别注重发挥政府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作用,要求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向本级政府报告工作情况,提出查处整改建议,并把地方政府主动查处整改所取得的成果作为统计汇总的重要内容。

三、《规范》主要内容

《规范》参照国家标准的“规范”文种体例编写,分为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正文包括总则、工作目标和任务、检查内容和依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施行时间和解释权等7个部分;附录包括名词解释、附表、信息系统使用说明等3个部分。

具体来说,《规范》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规定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内容。

4

《规范》明确提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除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耕地外,还增加掌握土地利用年度执行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用地扩张和耕地占用情况等内容,更提出了推动建立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新目标。围绕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规范》又划分了4项具体工作任务和4项检查内容。

(二)明确了职责分工。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一项由部统一部署,省、市、县等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乃至乡(镇)国土资源所一线人员全员参与的全局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由执法业务部门牵头,地籍、规划、耕保、利用等业务部门都承担一定职责的综合性工作。为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协调,形成合力,以更好地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规范》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职责都作了具体规定。

(三)规范了工作流程。

在总结地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整合并重新设计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流程。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成遥感监测、工作部署、工作准备、制发卫片、内外业核查、区分地块、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违法用地类别判定、统计汇总核查情况、查处整改、督导、验收、报送工作成果、通报、奖惩、启动问责和组卷归档等十几个步骤,

并对每个步骤的工作任务、工作方法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干什么,怎么干”。

(四)界定了相关概念、指标的内涵。

为统一认识、消除歧义,《规范》在概念界定、统计指标和名词解释等部分,对土地卫片检查工作中经常使用且存有歧义的名词、统计指标进行了解释和规定,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重要政策界限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规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的判定标准;明确了合法性判定的时间节点;界定了图斑编号、重点工程用地、履行职责到位、整改落实、宗地计算等概念。

(五)重新设计了统计报表。

在认真分析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围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目标和任务,依据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对统计报表的格式进行了重新设计。新的统计报表主要包括2张采集基础信息的登记卡和2张满足管理需要的登记表。这样的设计既考虑了地方填报的便捷性,又注重了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地方在汇总上报时只需将登记卡和登记表的所采集的各项信息录入至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最终的汇总数据,如卫片图斑涉及的各类信息、违法用地的各类信息、查处整改的各类信息完全根据管理需要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较之以往由各省市逐项登记明细表,再手工统计汇总, 6

这一统计汇总方式提高了信息化程度,保证了数据的连贯性与精确性。

四、几个重要问题的说明

与历次开展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比,《规范》在概念界定、工作流程及统计汇总方式上都作出一些重要调整。

(一)关于新增建设用地。

掌握监测时段内的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并对其进行合法性核查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核心内容。因此,关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界定可以说是整个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石。部于2007年9月印发的《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国土资发〔2007〕207号文)改变了过去关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界定,该《办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当年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和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之和”。土地变更调查关于耕地面积的统计也随之进行了改变,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即使该土地未使用,即土地的实际现状仍为耕地,但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该块土地已变更为建设用地,由此出现了同一块土地的实际地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不一致的问题。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如果采用这一方式界定新增建设用地,那么所有经过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都不存在占用耕地问题了,只有违法用地才占用耕地。据此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就无法反映出在卫

片监测时段内到底有多少耕地被实际占用,更无法计算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解决这一问题,《规范》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判别中规定,已依法批准的用地,依据该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判定其地类,如果“农用地转用审批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此外,《规范》还针对实践中的几类具体用地是否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了明确。

(二)关于实地伪变化。

以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将核查图斑分为三大类,即新增建设用地、实地未变化、农业结构调整。“实地未变化”在表述上不甚准确,容易引起歧义,因为界定为“实地未变化”的图斑并不是真的没有变化,只不过不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所指的变化为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为此,《规范》将“实地未变化”改为“实地伪变化”。同时,还重新界定了“实地伪变化”的内涵,不再将农业结构调整用地作为单独一类进行统计,而是纳入到实地伪变化中。这是因为以往的“实地未变化”与“农业结构调整”在概念内涵上存在重叠;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用地,土地的农业用途实际并未变化。此外,地籍部门在以往开展图斑外业核查时一直使用“伪图斑”的概念,将 8

“实地未变化”改为“实地伪变化”后,地方在进行核查时也更容易把握。

(三)关于工作流程。

在工作流程上,《规范》除对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外,还就以下两个问题作了重大调整。一是将以往通过两次外业核查完成图斑的性质认定改为只进行一次外业核查。以往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通常由地籍业务部门先进行外业核查,剔除确定的伪变化图斑,再交由执法业务部门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这样,执法业务部门还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外业核查。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现势性,《规范》将两次外业核查整合为一次。二是将进行通报、约谈等工作的时间调整至验收结束之后。以往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通报和约谈工作通常在部组织督导后、验收前,地方上报了初查结果时进行。但在历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地方的各类统计数据在部组织验收时可能会被发现不准确而必须作出调整,如根据验收前地方上报的初核数据开展通报、约谈工作,则公平性稍显不足,影响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肃性。为此,《规范》将通报、约谈等工作调整至验收结束之后进行。

此外,《规范》明确提出了五项具体督导任务、五项具体验收标准,以此严格要求督导组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完成督导任务;验收组严格对照验收标准,核定是否通过验收,

从而保证督导、验收工作的严肃性,有效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发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查处整改。

在以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移交(送)了违法责任人,做到了“依法履行职责”,但处罚决定能否落实、责任人能否依法追究仍是问号。从第八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采取了约谈方式开始,地方政府主动整改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15号令颁布实施后,大量违法用地已由地方政府或其他有关管辖部门主动清除违法状态并处理了当事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无需立案处理。考虑到这种情况,为进一步发挥共同责任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主动整改的积极性,真实反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效果,《规范》提出了“履行职责到位率”、“非立案处理”及“整改落实到位”等概念。将已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整改,不需立案查处的情况作为“非立案处理”进行统计。同时,将通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到位、通过非立案处理整改到位的土地违法行为,一并统计为“整改落实到位”。

(五)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

随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城市的增多,相关的数据量也越来越大,一个完善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对地方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分析和

判断执法形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利用信息系统汇总上报数据也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便于地方正确运用信息系统,《规范》专门将系统使用说明作为附录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开发了一个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但由于《规范》对统计报表的格式重新进行了设计,因此必须对原系统进行修改完善。考虑到信息系统的完善必须以《规范》统计汇总要求的确定为前提,因此目前《规范》稿中还没有系统使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待《规范》经部审查通过后,再对原有的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系统使用说明的内容纳入到《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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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在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零问责”的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34号)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面,就我县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城建、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有关股室职责,抽调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6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自查摸底

按照市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我县国土局及各乡镇结合卫片监测到的图斑,迅速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影像资料看,我县共涉及54个图斑,面积733亩,通过摸底排查,有7家单位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面积223.5亩,尚有47宗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涉及土地面积509.5亩。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4宗,图斑面积117.3亩,实际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7.3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6.01%;工业用地1宗,图斑面积8.7亩,实际占地面积8.7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19%,;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42宗,图斑面积383.5亩,实际占地282.94亩,其中耕地面积282.94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52.32%。

三、存在问题

在核实图斑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用地1宗(兴国鞋业),经核实该企业用地时间不在卫片监测时段内;

(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改,拆除复绿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我县还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进行深入的检查核对,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切实加强督办,切实做到“底数清,定性准,处理到位”,争取一次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二)建议上级上加强对我们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依法处理后的土地报批问题。

(三)我们将以本次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做好争创执法模范县和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第18篇: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

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执法检查任务,确保通过上级的检查验收。按《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

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严重地区的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工作依据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

查、验收和统计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的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金儒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德伟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发改委、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高勇、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和文政、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股长和汉龙任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事务中心、建设用地股、地籍测绘股、耕保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

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和协调,并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办公室下设四个业务工作组,即:地籍测绘业务审核组、耕保业务审核组、建设用地审核组、执法监察业务审核组,各工作组成员依工作需要抽调充足的人员完成本业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各工作组必须做到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按方案要求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负有对本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因此要以此次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力配合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土地与矿产违法行为;建立土地与矿产开发动态日常监管体系与动态巡查体制。为下一年度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打

下良好的基础,以实现坚守我县耕地保护49万亩“红线”不突破,确保国家土地与矿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降低因《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与其他规定造成的问责带来的行政管理风险。

三、工作的内容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容以土地卫片变化图斑为依据,着重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化执行情况。重点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检查当年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土地利用规划,越权违规调整国家重点工程用地规划,纠正规避法定程序、越权审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

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情况。对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卫片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情况逐批次、逐宗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批少占多、弄虚作假、非法批地现象,纠正违法违规审批土地行为。

检查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及供地情况,重点是卫片涉及的供地情况逐宗核对供地方案、出让合同、供地审批程序等供地手续,检查是否存在未供即用、低价出让、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纠正规避招、拍、挂、出让,规避法定程序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检查供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对供地情况进行逐宗核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法违规供地的行为,对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的行为予以纠正。

检查违法占地情况。检查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租代征、未供即用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纠正各类违法违规侵占和破坏耕地行为。

对违法用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在核查中认定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予以立案,

依法处罚处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和上报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自查阶段。

1.4月30日前,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核查,逐宗核查宗地用地的业主、位置、地类、权属、面积、建设现状、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用途等情况。对卫片监测到的宗地图斑,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资料和《规范》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核查宗地用地的合法性和违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2.5月10日前,工作组根据核查结果,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清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有理有据、有问

题、有对策、有措施,并向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清况报告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接受审核。

处理整改阶段。

在7月1日前,对通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该移送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及监察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并接受上级领导小组的督查,根据上级领导小组对我县报送材料的督查核准意见,于6月25日前正式上报自查工作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检查验收阶段。

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成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落实到位。

认真细致,核查到位。在自查阶段,各乡镇要组织安排协调配合好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卫片涉检用地进行调查核实的同时,按方案要求完成好本辖区

内的核查自查工作。对违法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所在乡镇要负责动员业主及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核查数据、证据真实全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统计汇总报表,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谎报、瞒报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在7月31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到位。一是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县监察局处理;二是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受理;三是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予以执行;四是对于依法没收的违法占地建筑,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接收、登记;五是对应查处而不

依法查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六是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通力配合,落实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违法用地依法全面有效按时处罚处理整改到位。共同把卫片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强化督察,从严问责。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重视,不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

问责,并将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对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先予实行“一票否决”。

第19篇:长汀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15号)精神,2009年度是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核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按照国土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执法检查任务,确保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汀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邱大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卫忠 (县府办副主任)

钟炳林 (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文伦 (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国文 (县法院副院长)

段允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思荣 (县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廖昌树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曹秋林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邱小桃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涂鸿群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黄天彬 (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王其春 (县城建局副局长)

任汉书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麟 (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荣荣 (县人事局副局长)

黄爱国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宏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华庆(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振洲 (县农业局副局长)

阙少平(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天彬兼任。

三、工作内容

1、对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主要是对全县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影像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2、对违法用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在核查中认定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县政府将召开乡镇和有关部门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二)自查阶段(3月11日至4月5日)。

1、3月31日前,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资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对卫片监测到的宗地图斑共同进行实地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业主、位置、地类、权属、面积、建设现状、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用途等情况逐宗进行全面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合法性和违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2、4月5日前,由各乡镇根据核查结果,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清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有理有据、有问题、有对策,有措施。

(三)处理整改阶段(7月31日前)。

在7月31日前,对通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该移送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及监察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成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落实到位。

(二)认真细致,核查到位。在自查阶段,各乡镇要组织安排协调配合好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卫片涉检用地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所在乡镇要负责动员违法用地业主及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核查数据、证据真实全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统计汇总报表,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谎报、瞒报问题的,要解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在7月31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到位。一是对该处罚款的,由所在乡镇负责督促违法用地业主在7月31日前上交到指定罚没款专户。二是对于违法建筑,按汀政综[2008]240号《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

的通知》要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尽量采用简易处罚程序予以强制拆除,或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纠正。三是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县监察局处理。四是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受理。五是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予以执行。六是对于依法没收的违法占地建筑,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接收、登记。七是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八是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通力配合,落实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违法用地依法全面有效按时处罚处理整改到位。共同把卫片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五)强化督察,从严问责。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重视,不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并将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对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先予实行“一票否决”。

第20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的报告

关于我省开展****年度卫片执法

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省人民政府:

《国土资源部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下发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分别就如何做好今年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圆满完成国土资源部赋予我省的艰巨任务。2月8日,部卫片执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厅立即将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精神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于2月9日组织召开了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传达了徐绍史部长的重要讲话,专门研究部署今年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组长的江西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上下迅速组织动员起来,3月15日,我厅结合部卫片检查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3月18日,我厅召开了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大会,通过以会代

1 训的形式,利用三天时间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我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与此同时,我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主流新闻媒体,对我省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向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和国家土地督察**局报告了我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实效,有效的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认识,为稳步推进我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全面摸清底数,了解和掌握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取得的实效,我厅从3月底开始对全省**个设区市,**个县(市、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工作中,督查组既充当工作队又兼任宣传队,在业务上就如何把握政策界限、图斑性质的判别、如何有效实施整改等对各地进行了指导,并就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宣传,扭转了少数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欠缺等消极态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结合前阶段对各地督查的情况,将我省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卫片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家底基本摸清,总体

2 进展顺利。各地对卫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积极主动的整改,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部署及时。各市、县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国土资源、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如,**、**、**等市领导小组都是由市长亲自担任组长;**、**等所辖县区领导小组都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同时,各地迅速行动,根据当地实际,绝大多数地方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和安排。绝大多数地方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多措并举,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卫片检查工作各项任务,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工作。如**市和**市政府分别与所辖县(市、区)签订土地管理“零问责”目标责任状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责任状;**市局制定卫片检查自查工作要求和《卫片图斑档案规范》,规范自查工作和明确卫片检查涉及各类档案的整理要求;**市聘请省测绘局一院统一对全市所有图斑涉及地块进行实测和内业图件套合,保证基础数据质量;**、**市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内业核查、外业调查、整改查处等内部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3 三是自查全面,底数基本摸清。各地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要求,各地已基本完成外业调查测量,正在进行内业图件套合、填写有关登记卡、用地资料收集整理、制作图斑档案以及着手查处整改等工作。经核实,全省监测图斑**个,监测总面积**亩,涉及土地**宗;增补图斑**个,增补图斑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据各地初步核查,包含增补图斑在内实测面积**亩(不含军事用地面积)。其中,实地伪变化**宗,面积** 亩;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宗,面积**亩(耕地**亩,含基本农田**亩)。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宗,面积**亩(耕地** 亩,含基本农田**亩);违法用地**宗,面积**亩(耕地**亩,含基本农田**亩);违法用地中,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宗 ,面积**亩(耕地**亩,含基本农田**亩)。

经初步统计,全省如将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计入问责比例,则比例为**%;不计入,则比例为**%。全省**个设区市中,如将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计入问责比例,则超过问责线的有5个(**);如不计入问责比例,则没有。**个县(市、区)中,如将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计入问责比 例,则超过问责线的有**个;如不计入问责比例,则超过问责线的有18个„详见附件1‟。5月1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各地正按照该文件要求

4 增补合法用地图斑,目前该项工作仍在进一步核查确认,以上比例今后会有变化。

目前,我厅已经对各地上报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召集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对每宗违法用地如何进行整改、查处进行研究,初步拟定了处臵方案,为做好查处整改阶段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卫片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阶段的督查,各地在开展卫片检查工作的过程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部分地方重视程度不够。督查发现,设区市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对卫片检查工作非常重视,但少数县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一些未开展过卫片检查工作的地方,还未充分认识到“问责”的严肃性,未能在经费和人员方面提供保障。部分地方虽然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国土资源部门内部也相应工作机构,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是有名无实,片面的认为卫片检查只是国土资源部门的事,甚至认为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一家的事,造成工作衔接不够。

(二)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等市由于开展过卫片检查工作,且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调度有力,工作进展较快;部分地方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在部有关卫片检查政策未明确的情况下,存在等待观望思想,造成工作进展缓慢,如******

5 等部分县,督查组到达时,外业测量工作还未完全完成,没有掌握真实、全面的基础数据,对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是否达到问责比例等情况,未能进行汇总和分析。

(三)对卫片检查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不能准确把握。各地普遍存在对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把握不准和理解偏差,不能准确区分卫片监测图斑涉及地块类别和正确填写有关表格。其中,部分地方是具体从事工作人员没有认真研读《规范》,造成对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如误将图斑登记卡内该填写监测面积的填写为实测面积、该按要求对图斑进行分割和合并的没有分割和合并、将监测时段结束后取得用地批文的地块判定为合法用地等;也有部分地方是为避免问责,抱着侥幸心理,将违法用地判定为合法用地或实地伪变化。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增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努力实现零问责或者尽量少问责,确保我省卫片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结合前阶段各地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厅拟向省政府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尽快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展开约谈。建议结合各地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违法使用土地总量、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是否混乱、案件查处是否得力、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是否为当地经济社会

6 发展带来恶劣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名,确定约谈对象,由省政府对2至3个超过问责比例的设区市政府进行约谈,并委托我厅对用地违法严重的5至7个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这些地方加强整改力度,强化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二)尽快查处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违法用地行为。通过对前阶段我厅对各地督查的情况及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梳理,建议由我厅对46起违法违规性质较为严重、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由省厅直接立案查处,其余案件由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46起违法违规案件见附表1)。

(三)由于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使用土地的报批周期较长,报批进度往往跟不上项目施工进度,并且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土地报批意识较为淡薄,造成了大量的违法违规用地。对于这部分违法违规用地的报批工作,必须尽快由政府协调组织用地报批。建议请省政府召开协调会,协调尚未组织用地材料报批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积极配合土地报批和查处整改。

(四)改革现行带项目的土地批次用地报批方式。建议改革现行批次用地报批方式,对批次用地进行审批时不需明确用地项目。

(五)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建议厅内部各有关处室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审批速度。厅里开辟“绿色通道”,对各地

7 上报的卫片执法检查涉及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简化工作流程,单列优先审批。同时对上月省厅现场办公受理的卫片执法检查涉及违法用地,尽快依法批准,消除违法状态。

(六)统筹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特别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问题。建议一是全省范围内调剂或者挂账,但要求当地政府作出在今年年底前归还指标的书面承诺。否则,冻结该地方明年的土地审批;二是加快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在确保验收质量的同时,缩短验收时间、简化验收程序;三是借鉴其他省(如广东省等)的经验,探索开发精品果园用于占补平衡指标的新途径。

(七)用好用足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政策。建议出台建设用地区位调整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区位调整报批的相关操作程序,便于部分市、县由于项目设计或者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导致土地使用位臵与报批位臵不一致产生的违法用地问题,及时消除此类违法用地的违法状态。

(八)制定宽严适度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议在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涉及的范围内,直接适用部里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明确在有地方政府承诺情况下,拆旧区面积虽未达到50%以上的项目,也可先行申报征收后,按照增减挂实施方案批准新区建设,消除此类违法用地的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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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卫片执法工作汇报
《卫片执法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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