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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管理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43:4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工器具管理规定

XX公司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工器具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优势,保证安全施工及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电力安装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电力建设起重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器具管理就是按照客观规律,运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手段,科学合理配置好人员、工器具和资本等要素,抓好工器具的管、用、养、修、供各个环节,提高工器具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自有工器具。自有工器具是指公司、项目部自购的工器具。参加公司现场作业的外单位或外来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指本公司法人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主要负责人,即董事长、总经理、经理,下同)是工器具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副职负责工器具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工器具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分包方的工器具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器具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订机械装备规划,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机械化施工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

(二)组织编制实施各项机械定额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组织机械选型、自制、改造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报废机械设备的鉴定。

(四)组织研究并负责解决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和机加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修理、试验、检验和验收工作。

(五)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等,并组织编制、分解、健全实施细则等。

(六)组织做好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七)组织总结、鉴定、引进和推广交流工器具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

(八)组织各类工器具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 专职工器具管理员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机械经济技术指标,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二)熟悉工程所用工器具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工器具记录,做好年度工器具清仓工作,保持帐、档、物一致。

(三)建立工程部工器具台账和技术档案,做好台账、档案的变更记录,做好年度工器具清仓工作,保持账、档、物一致。

(四)做好工器具使用台帐、检修、事故处理、工器具调度等原始记录,及时统计上级主要工器具利用、完好情况。

(五)负责工程部工器具调度,提出工器具大修项目,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落实大修,做好验收。

(六)提出工程部工器具添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配件计划和报废申请表。

(七)负责工器具的保管、维修、保养、计划检修,检查工器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负责工器具事故的分析。

(八)负责上机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推广工器具管、用、养、修、保等方面的经验。

第八条 施工班组的职责

(一)责本班(队)工器具的领用、清点、登记、保管、维修。

(二)查督促工器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

(三)做好工器具使用台班、检修、事故处理等原始记录。

(四)参与本班(队)工器具事故分析。

(五)根据班(队)施工生产的技术,提出对工器具的改进意见。

第三章 工器具购置、验收

第九条 工器具购置属于固定资产的购置,由所需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根据物资管理制度中有关采购的规定进行采购,或选型后交物资采购部购置;购置的工器具,要对其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的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可靠、便于维修保养、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条 新购置的工器具,由工程管理部派专人到达现场接收,并填写新购工器具交接验收单。

第四章 工器具的建帐立档 第十一条 工器具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及宣传贯彻,各项目部负责贯彻及落实。

第十二条 由工程管理部建立本公司工器具总台账。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器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统一编号;

(二)工器具的购买日期;

(三)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五)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第五章 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使用人员技术培训

(一)工器具使用部门的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使技术理论水平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本工种、本等级的相应水平。

(二)对常用工器具操作人员,应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维修、养护的技能。

(三)对于大型的工器具(如牵张机械、液压提升装置等)应在使用前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未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第六章 工器具维护

第十四条 工器具的日常维护

(一)为保证工器具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解决工器具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实行工器具检查、巡检制度。

(二)工程管理部每半年随本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工器具进行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对本单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安全与管理大检查。

(三)检查的内容:各使用部门的工器具台帐、档案、卡片是否正确,帐、卡、物是否相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机容,机况,保养、修理,安全,持证上岗,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记录、施工方案、验收等各种资料是否齐全。

(四)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通知使用部门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根据领用计划发放和领取施工设备及工器具。

(一)工器具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建立“施工机具领取/归还”登记记录。

(二)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工器具作必要的检查;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现场使用的工器具应日常维护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使用有缺陷的产品。

(四)使用完毕的、现场闲置的、有故障的或损坏的施工设备及工器具,或工程项目结束后的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应即时归还回库,使用部门或项目部应由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到工器具仓库办理退库手续。

(五)工器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 维护保养公司自有工器具,由工器具所在单位负责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并在年末编制下年度大修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备案。

(一)建立健全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二)工器具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简单工器具应执行班长负责制,主要工器具应执行专人负责制,重要工器具应执行机长负责制。

第十七条 工器具修理包括大修和故障修理。工器具大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年度大修计划,并简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故障修理,由工器具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解决。

第十八条 凡新购、自制或重新改装、改造、大修的主要工器具,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经过技术试检;未经试检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被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 施工机工器具周期参照电力行业标准进行。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作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参照公司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xx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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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管理要求

1.1电气安全用具(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携带型接地线、安全标示牌等),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合格的产品。

1.2安全工器具必须选用合格产品,并应有设备铭牌和“三证一书一标志”,即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1.3有电气安全用具的单位,均要建立电气安全用具登记册和档案,清册内容包括安全工器具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出厂日期、检定日期、检定结果、下次检定日期、保管单位及负责人等。档案应包括安全工器具台帐、试验报告、三证一书一标志及供应方资料等内容。

1.4电气安全用具必须设置专用柜,存放要有序,柜门贴有登记卡片。绝缘杆要设置专用架,并直立摆放。接地线要存放在固定位置,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1.5电气安全用具要有清楚的统一编号,并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和注明电压等级。

1.6电气绝缘工具的试验,严格执行《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1.7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电气安全用具,违反者按违章处理。

1.8电气安全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试验日期。绝缘工具的外表应完好,表面无裂纹,无污渍,无机械损伤,雨天使用时,应用干燥的白毛巾擦拭干净。

1.9生产部门应按照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定期组织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了解其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并做到“三会”,即会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会正确维护和保养安全工器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安全工器具,应予以报废:

2.1新购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2新购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经预防性试验不合格或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功能指标;

2.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2.4外观检查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

2.5已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由试验人员及时清理并销毁,出具报废证明,报安监部门备案。

推荐第3篇: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定

类别:安全编号:Q/G—ZD—×××—2010

标准名称: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起草部门:安全部起草人:邢长亮批准人:吴凡玲

批准日期:2016.?.?执行日期:2016.?.?有效期:

3年 标准内容: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总则

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施工、检修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也列入安全工器具范畴。我公司的安全工器具主要有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胶垫、移动梯子(平台)、安全带、安全绳、防坠器、防护眼镜、安全帽、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冲淋洗眼器、安全检测仪、安全标示牌、电钻、冲击电钻、手提砂轮机、手提照明电灯等。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中5.1、5.

2、5.3„„的管理。4职责和权限

4.1 设备部负责安全工器具管理,安全部协助管理。 4.2 相关部门负责文件的具体落实。 5工作内容 5.1 采购

5.1.1购置安全工器具时,必须采购经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的合格产品,严禁采购不合格产品。

5.1.2 购置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工器具,应同时提供“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重要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管理人员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使用与保管

5.2.1除个人长期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可以由个人保管外,短期临时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部门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不合格的工具不准借用。损坏和报废的工具应与使用工具分开保管、防止误用。

5.2.2公用安全工器具必须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交接时应指定专人检查,并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

5.2.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常用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试验标准进行试验。

5.2.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

5.2.5所有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的,应停止使用。 5.2.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5.2.7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气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不合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8安全工器具的维护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组织。 5.2.9工具在借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熟悉电气工具和使用方法的员工不准擅自使用。

5.2.10各部门、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和清册。

5.2.11工器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学习、遵守产品说明书或安全规程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进行常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具应按试验标准进行检查。

5.2.12行灯变压器输出电压为安全电压。一般的降压变压器即使输出电压与行灯电压相符合,也不能当作行灯变压器使用。

5.2.13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应根据以下不同的工作场所,合理使用: 5.2.13.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宜选用Ⅰ类电气工器具。如使用Ⅰ类电气工器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或1:1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5.2.13.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如必须使用Ⅱ类电气工器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2.13.3在狭窄的场所(如锅炉、容器、管道内)工作,应使用Ⅲ类电气工器具。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还必须符合相应的保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5.2.14 电动工具的使用: 5.2.14.1 用手提式电动工器具应戴绝缘手套,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5.2.14.2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5.2.14.3电源开关及电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2.14.4电动工具使用完后立即断开电源; 5.2.14.5电动工具使用中不得进行修理,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5.2.14.6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5.2.14.7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便于观察、便于操作的地方;

5.2.14.8高处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造成电钻坠落的措施; 5.2.14.9使用电动扳手时,反力矩支点应牢靠,否则不许启动; 5.2.14.10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外伤、裂纹,然后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方可使用。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精力要集中,戴防护镜,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磨削时应避免撞击,应用砂轮正面磨削,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达2/3时必须更换;

5.2.14.11使用电钻或冲击钻时不宜用力过大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转速明显降低时,应立即把稳,减小施加压力。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安装、拆卸钻头时,首先切断电源,且不许用锤子或其它金属物件敲击。较小的工件在被钻孔前必须先可靠固定,保证钻孔时工件不随钻头旋转;

5.2.14.12 选用结构特性符合被削磨材料和削磨性质的砂轮,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查,然后由专人安装;

5.2.14.13砂轮要有防护罩,其圆周和侧面的最大外露角不得超过180°;使用时磨削速度不能高于砂轮的额定速度;

5.2.14.14磨削或切割时,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镜,施力要均匀、不要过大,以防砂轮破碎; 5.2.14.15手拿砂轮时应注意使其不要碰撞或磕碰到坚硬的金属等物体上,砂轮应远离油脂、水或其它溶剂。 5.2.15安全带的使用:

5.2.15.1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损坏或不合格情况禁止使用;

5.2.15.2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5.2.15.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5.2.15.4电焊工及其共同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悬挂式安全带,挂绳必须全部加保护套,防止电火花损伤挂绳;

5.2.15.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05N,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2.16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5.2.16.1凡是临时电源、安装电动工器具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应优先考虑装设漏电保护器,作为防触电的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以下情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2.16.1.1容易引起人员触电的场所;

5.2.16.1.2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场所;

5.2.16.1.3安装在高温、潮湿、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 5.2.16.1.4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5.2.16.1.5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

5.2.16.1.6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5.2.16.1.7其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5.2.16.2安装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根据有关标准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漏电保护器,否则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5.2.16.2.1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电器插座回路的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5.2.16.2.2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5.2.16.3漏电保护器安装后的检验项目:

5.2.16.3.1 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 5.2.16.3.2带负荷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5.2.16.4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除按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试验外,对断路器部分应按低压电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试验人员做好漏电保护器检验试验报告。

5.2.16.5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验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并建立漏电保护器台帐及清册。 5.2.17防护手套的使用:

5.2.17.1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裂缝、发粘、发脆等,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5.2.17.2焊工手套。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5.2.17.3耐酸、耐碱、耐油手套。检查表面无孔洞、无裂缝。 5.3 定期检验

5.3.1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检验工作应由专人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

5.3.2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检验人签名。检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标志,并与合格安全工器具分开存放。 5.3.3在潮湿和温度变化频繁或条件恶劣的地方应相应缩短工器具的检查周期。

5.3.4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应每年进行检测。电动工器具、移动梯子(平台)应每6个月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

5.3.5各单位(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检查安全工器具是否可靠。5.4工作时限

设备部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上述工作。 6检查确认

6.1 总经理承担安全工器具管理管理责任,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协同管理责任。 6.2 生产管理部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监督和反馈执行情况。 6.3 安全部组织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 7要求

7.1 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工器具管理管理规定。

7.2 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7.3 执行中遇到重大变化或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8 附则

8.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8.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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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保护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触电和化学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用品的工器具。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及监督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六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拉)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接地线等。

第七条

机械及化学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等。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安生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2、督促指导各风电场、光伏场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3、监督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

4、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第九条

风电场、光伏场管理职责:

1、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保管人应做好发放和收回日期的登记;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报废工器具按要求履行报废手续。

3、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维护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使用期限根据其技术标准而定。 第十一条

各风电场、光伏厂需及时检查安全工器具遇有缺失及时补充。

第十二条

员工领取安全工器具时,必须在“物品领用单”上签字,以备存查。

第十三条 凡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损坏的,应由本人负责。经本人提出申请,班组、风电场证明,安全生产部批准,可按规定办法赔偿后予以补发。赔偿办法如下:

不足规定使用期1/3时,按原价赔偿。 不足规定使用期的2/3时,按原价的1/2赔偿。 第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异常和事故处理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的,经本人提出申请,风电场证明,应及时补发,新补发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期限从发放日期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生产现场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列为值班人员交接班项目按班检查,并按交接班制度移交。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周期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应进行不定期检验、试验: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条

安全工器具试验后应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报安全生产部及计划物资部进行报废处理,不得投入现场使用。

第十九条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作如下检查、试验: (1)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均要做外观检查和充气挤压法试验,不得有漏气现象。

(2)携带型接地线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断股、护套破损或线夹断裂、松动等。

(3)橡胶制品的安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应无空隙、无杂质、不发粘、不发脆。

(4)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及使用

第二十条

检查及使用的一般要求:

1、定期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定期培训。

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帽

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2、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帽衬、下颚带、锁紧卡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水平间距为5~20mm,垂直间距应≤50mm(国标)。

3、使用安全帽时应将锁紧卡调整到合适位置,系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4、严禁坐压安全帽,防止损坏变形。第二十二条

安全带(绳)

1、使用频繁的安全带(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安全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也可与速差式自控器和自锁勾串联使用。

3、安全带(绳)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缺失,表面平整。

4、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或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5、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失去后备保护。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

6、严禁利用安全带(绳)传递物件或作他用。第二十三条 脚扣

1、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 (3)脚扣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4)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5)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6)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脚扣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

2、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3、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第二十四条

绝缘手套

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第二十五条

绝缘杆

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六条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3、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使用绝缘操作杆同时要戴绝缘手套。

4、绝缘隔板在安放时要采取措施防止脱落,安放要牢固可靠。

第二十七条 验电器

1、验电器上应标有额定电压、制造厂名称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2、验电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3、验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相同。

4、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5、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握在护手部位,并穿绝缘靴(鞋)。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6、使用伸缩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出拧紧。

7、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第二十八条

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九条 接地线

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2、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触电。

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6、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7、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

2代替《安规》规定的工作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

8、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110kV及以上同杆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

第三十条

绝缘靴

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第三十一条 梯子

1、梯子在使用前应检查梯脚、梯梁、踏板、铰链、撑杆等无缺损和开裂。由两个以上单梯组合使用的梯子使用前还应仔细检查其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具有伸缩功能的梯子使用前还应仔细检查止退卡子和固定绳索是否完整可靠。木梯还应检查固定钢杆是否完整牢固。

2、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3、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

4、梯子应放置平稳牢固,梯脚完整。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在梯子上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

5、使用时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度应为75°±5°;只允许一个人在梯子上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踏板上工作。

6、移动式轻金属(木)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需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

7、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8、工作人员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9、在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英吉沙尚检光伏发电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内蒙风电安„2012‟17号)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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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安全工器具及小型工具的种类

(一)电力安全工器具是指,以防止工作人员触电或被电弧灼伤的工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夹钳、绝缘垫、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便携式接地线等。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持操作或可以手动移动的专用工器具。主要有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动磨光机、手提砂轮、角向砂轮、电动往复锯、电动割刀、电烙铁、行灯(手提照明电灯)和行灯变压器、移动式碘钨灯架、多功能电源线盘、电动吹尘器及电吹风等。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以下三类:

1.Ⅰ类工具是指,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带电导体。

2.Ⅱ类工具是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标有“回”标示符号)。

3.Ⅲ类工具是指,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安全特低电压: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不得超过交流(50~500Hz)最大有效值50V]。

(四)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是指,登高往返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时防止高处坠落的防护用品用具,主要有各类移动梯子(平台)、升降梯、安全带、安全绳及安全网等。

(五)起重安全工器具是指,起吊重物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主要有电动葫芦、卷扬机、手拉链条葫芦、千斤顶、滑轮及棕绳、钢丝绳、卡环等。

第二条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一)风电场必须采购经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的合格产品,严禁采购不合格产品。

(二)物资采购部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购置安全工器具,并负责组织到货后的验收。

第三条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一)除个人长期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保管外,其他部门、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部门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准使用、不准出借。损坏和报废的工器具应与合格的工器具分开保管、防止误用。

(二)公用安全工器具必须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各运行班值交接班时应指定专人检查。

(三)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四)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应对应。

(五)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应每年由使用部门申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电动工器具、移动梯子(平台)应每6个月由所属部门进行检查。经过检查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上合格证或挂上合格牌。

(六)所有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的,应停止使用,及时修理。禁止带病使用。定期检验工作应由专人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检验人签名。定期检验工作如由本厂进行,应编制检验台帐,填写工器具的所属班组、名称、型号、编号、检验日期、检验项目与结果,由检验人签名负责。

(七)安全工器具的检验、维护工作由所使用班组、部门安全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八)在潮湿和温度变化频繁或条件恶劣的地方应相应缩短工器具的检查周期。

(九)在梅雨季节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十)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气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不合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各分公司、风电场、光伏电站、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十二)所有安全工器具应依照规定按照类别、使用部门实行统一顺序编号。第四条 电气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一)电气工器具在借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未经专门校验检查的电气工具、超周期的工具均不准使用。不熟悉电气工具和使用方法的员工不准擅自使用。

(二)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合理使用。

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宜选用Ⅱ类电气工器具。如使用Ⅰ类电器工器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或1比1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工作。

2.进入金属容器或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宜选用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电气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3.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还必须符合相应的保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三)电气工器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1.是否清洁、完好;

2.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3.连接部分可靠紧固,无锈蚀、断裂或缺损; 4.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碳化等现象; 5.保护接地或接零线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6.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7.软电缆和软线(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8.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损; 9.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10.插头是否完整无损,严禁以裸露线当插头使用。 11.工器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障碍;

12.有无安装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正常;若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装有的漏电保护器损坏时,禁止将漏电保护器线路短接或拆除后继续使用。

13.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期内。

(四)现场使用电气工器具,应有防止电线擦损的措施。若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检验,确认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一) 移动梯子

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使用应遵守《脚手架与梯子安全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安全带

1.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损坏或不合格情况禁止使用。

2.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电焊工及其共同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悬挂式安全带,挂绳必须全部加皮套,防止电火花损伤挂绳或断股。

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每年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三)脚手架

脚手架的使用应遵守《脚手架与梯子安全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六条 起重工器具的使用管理

起重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守《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及小型工具的维修

(一)安全工器具或小型工具如有损坏或定期检验、日常检验不合格时,要妥为处理,防止误用,并交由负责部门送出修理。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应要求修理部门出具合格证明,并贴上修理合格标签,注明修理单位。如确实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应有的安全技术指标要求的,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并交物资部门作废品处理。

(二)安全工器具的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应维修资质的部门或单位进行。

(三)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和维修单位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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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管理的内容、要求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各施工队安全工器具管理。 安全工器具

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预防性试验

为防止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性能改变或存在隐患而导致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检测和诊断的方法和手段。

管理内容与方法 总则

安全工器具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的最基本工具,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安全工器具的配置、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加强管理,避免在使用管理中发生人生事故;

安全工器具分类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绝缘棒、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携带型接地线等。

安全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防坠器、工作服、耐磨手套、防尘面具、防毒面具等。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识牌、脚手架使用牌、护栏警示牌、各种警告牌等。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与保管、报废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使用人员应了解、熟悉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的性能,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要求规范使用,不得超铭牌、超范围使用。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好坏,是否符合使用技术规范,是否是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试验标签张贴明显。

安全工器具使用需要监护的,必须有监护人员监护下使用。

报废的、未进行试验的、试验超期的、有破损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

安全工器具严禁借外单位使用,如特殊需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后要及时收回并

检查安全工器具好坏。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安全工器具由仓库统一保管和维护,并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管理台帐的内容应包括工器具名称、型号及规格、产品编号、数量发放人和被发放人等。

安全工器具要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放置时要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并进行分类编号,同一类型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应重复。存放要应对号存放,即存放编号与工器具编号相一致。

个人专用的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班组可统一存放,也可以个人存放,可用姓名或编号等进行标注。

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发现安全工器具有明显的破损不能使用的应进行报废处理。

推荐第7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相关记录

《工器具台帐》

《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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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要遵守

推荐第8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推荐第9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XXX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AAAXXX各个班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以及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工作。 2 定义及专用术语

2.1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2.2 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2.3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金额较大、价值较高的大型或精密工器具。

2.4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3 管理内容及方法

3.1 职责

3.1.1 XXX作业长负责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保管等管理工作;班组长负责本班内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共用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工作。

3.1.2 由车间负责工器具管理台账,定期核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 3.2 计划申报

3.2.1 由作业长根据本班组人员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并将计划提交至车间设备管理员。 3.2.2 由作业长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者、不准申报计划。 3.3 领用

3.2.1 由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开具出库单,并由车间主任批准同意后领用。 3.2.2 公用器具必须由作业长或班组长负责签字领用。

3.2.3 工器具领用后由车间在当天(最迟第三个工作日)进行台帐调整。 3.4 使用及保管存放

3.4.1 工器具保管根据情况分别由作业长、班组长等领用人保管。

3.4.2 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车间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3 公用工具由使用班组作业长、班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车间建立公用工具台帐,班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4 专用工具由使用班组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4.5 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设备管理员、作业长、班组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 3.4.6 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每月盘点一次。

3.4.7 所保管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负责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负责人员责任。

3.4.8 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具体工器具使用年限及周期参见附表二,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3.4.9 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3.4.9.1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3.4.9.2 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3.4.9.3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3.4.9.4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3.4.9.5 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车间或设备科部门许可,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

3.4.9.5 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见安全规程的相关章节 3.4.10 工器具的存放

3.4.10.1 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3.4.10.2 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3.4.10.3 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3.4.10.4 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3.4.10.5 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3.4.10.6 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3.4.10.7 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4 检查与考核

4.1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 4.2 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

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4.3 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4.4 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4.5 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6 以上未列出的考核按照《钛AAAXXX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推荐第10篇:承包商设备工器具管理工作总结

***年承包商设备工器具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对于工程部项目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在公司领导的关怀指导密切配合下,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工作。作为部门设备管理职能部门,严格从设备管理要求着手,充分发挥管理部门在设备管理上的核心作用,严格承包商设备工器具进入现场的报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部门、公司安排的各项任务。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完成了16家承包商设备工器具报检及检查工作。为此,就工程承包商设备工器具***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顾和总结。

一、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1、主要设备使用情况:上半年承包商设备工器具用途主要为****装置、**装置零星工作及现场低标准整改工作,电动工具为主要工器具用途为现场防腐、土建工作。

2、重点设备管理工作:

(1)做好部门所属承包商设备目视化标标签季度更换和检查工作, 截止2011年6月30日各承包商单位报检设备工器具280台,其中电动工具244台,手动起重工具10台,移动式发电机6台,电焊机12台,检测仪器8台,继续加大部门承包商现场施工所用设备工器具的检查,确保机具使用的安全性,检查合格项100%。

(2)继续统一规范了部门所属承包商设备报检台账,由部门统一管理,对所属承包商进行了统一培训,定时部门相关管理人员通过多媒体讲解《目视化安全管理程序》中设备工器具目视化要求,未经检测或不完好的设备、机具作业,不准使用,使全体承包商培训人员又进行了一次知识的储备,进一步提高了设备使用意识和知识水平,保证了承包商设备进入现场使用的安全性。

(2)加大部门承包商现场施工所用设备工器具的检查,部门所属承包商设备目视化标上半年检查工作好的单位:**公司一部,****公司,宁夏视通建设发展公司,**公司、**公司。

三、设备管理中存在不足: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发现了几个值得改进和正视的问题,还需要认真克服和改正,以求完善,使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部分承包商施工单位人员的业务素质较差,不能满足设备管理的实际需要,比如:自检体系不健全,管理意识不高,使得设备管理安全性很难控制。部分承包商对标签没有用胶带纸外部粘贴,造成现场设备目视化标签经风吹日晒褪色较为严重,部门所属承包商设备在检查过程中个别设备工器具卫生清洁程度不高。

(2)承包商设备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承包商对设备的安全性,存在较大问题,如所使用车辆灯光无显示,搅拌机随意去掉安全拉链和挡板,这说明在抓落实方面是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

(3)不少承包商所用的水准仪、经纬仪,没有**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定证书,目前只有**公司一家进行过鉴定; (4)个别承包商对设备工器具管理办法不认真执行,仍然存在进入现场设备不报检现象,如**公司,部门多次催促仍然不按相关要求办理设备工器具报检手续。

(5)部门所属承包商设备在检查过程中个别设备工器具未按目式化要求进行,在复检中存在标签不按规定粘贴,电源线接线头不规范等现象,如**公司,目前已整改。

(6)部门现有承包商二季度设备检查及目视化标签更换工作中,飞马公司未按要求做好设备报检工作,设备卫生整体较差,**公司二部存在未报验设备使用现象,**公司所报设备清单与实务不符。 (7)针对部门承包商三轮农用车长期在厂区施工作业,部分承包商三轮农用车未办理合法的牌照,未进行年度定期检验,车辆不完好,驾驶人员无驾驶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前期已做宣传工作,但承包商整改力度不够,影响使用的及时性、安全性,目前在用车辆牌照、行驶证、驾照齐全,按照要求做的较好的承包商单位:**公司。目前在用车辆仍未整改的承包商单位:**公司、**公司一部、二部、宁夏**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建筑安装公司、**公司、**分公司,针对上述问题部门将近期加大力度,进行清理不符合使用的车辆;

四、201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细化承包商设备工器具管理体制,理清管理程序,使承包商设备工器具管理更加顺畅,更加高效。明确内部职责 ,建立了上传下达、团结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有力地推动了设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承包商设备工器具管理相关制度培训,利用业余的时间自我学习。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确保进厂施工机具的完好,定期检查施工机具,确保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并有检查记录。

3、加强部门与承包商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早谋划、早安排”,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特别是设备工器具使用的安全性。

第11篇: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细则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一、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能

第一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生产厂家的审查(包括生产厂家的资质审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部级检验报告、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许可证》)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质量认定和在集团公司招标入围厂家中选择供货厂家;负责对公司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试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条 公司各级安全网及安全监督负责人、安全员是本单位、班、站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兼职专责人。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制定、申报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计划;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本单位各班、站、所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每季度对本单位生产场所在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抽查;各生产班组、站所建立本班组、站所的安全工器具台帐,每月对配发给的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公司、单位、站所班组等检查做好记录,对本班站所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凡属个人保管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由使用

人做全面检查。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对有问题的安全工器具提出更换申请。

二、费用来源及管理

第五条 购置安全工器具的费用,每年在公司安全生产费中单独安排,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实际统一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使用。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费要专款专用,由安全监察部监督执行。

第七条 根据公司要求各单位需将本单位下一年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一式二份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三、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领用

第八条 公司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购置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1.厂家必须对所提供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的售后服务以及使用、维

修、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第九条 新购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具采用三级验收负责制,严格履行逐级验收手续。

1.新购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验收,负责把好规格、数量、质量关,参与验收的各方均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根据外观检查,认真审核规格、数量、合格证等,各项资料齐备方可验收入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3.基层站所必须依照要求对领用的安全警示标志逐一进行验收,不合格者不得入库。

四、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的编制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的编制:

1.变电站、保线站、供电所按配备参考表(见附录

1、

2、3)。

2.其他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班、站,必须制定出本班、站的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批准后的定额报公司安全监察部一份,由生产单位和班、站各存档一份。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的数量确定原则:能满足本班、站实际工作,能按规程要求满足工作前安全措施一

次性做完的原则为准。但对易损的安全工器具,应有适量的储备,以备损坏后不影响正常工作。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试验

第十二条 各生产单位(部门)主管生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领导责任,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部门)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生产单位(部门)的安全监察部(安全员)要搞好日常管理、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各种安全工器具均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严禁现场使用超过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试验后的安全工器具应有安全工器具试验卡片,并将试验日期和被试品编号一起填入记录簿内。

第十四条 各种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相应的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检验单位必须给使用单位出具检验后的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合格证。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流入生产场所。

第十六条 各生产班、站、所必须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要作到帐、卡、物相符。安全工器具的摆放要做到整齐、有序。每件安全工器具要有编号,绝缘杆、验电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和节数。存放地点亦要有编号,要作到对号保管。安

全工器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安全员)及时更换。各种安全工器具试验后,必须在适当的位置贴上统一的试验合格标签。

第十七条 经常外出携带的易损安全工器具,应有保护外套,以防损坏。

第十八条 安全工器具如有损坏或试验不合格者,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所有不合格需更换的安全工器具要如数交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销毁,任何班、站、所及个人无权私自销毁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工器具严禁与合格的工器具混放在一起。

第十九条 临时接地线的数量要满足本班、站需要,并做到存放有序,存放地点和地线本身均应有编号,并标明使用电压等级,做到存放地点和地线本身编号相对应。导线应无断股,卡子应无损坏松动,连接部分要使用线鼻子或机械压接。

第二十条 各种标示牌的规格符合规格要求,并要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临时用的围网,一律加装标示牌。安全帽、安全带完好,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第二十一条 线路运行单位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高空带、脚扣等安全工器具属个人保管,必须定期按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试验。

六、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第二十二条 各生产单位,各班站所应随时掌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安全工器具出厂规定以及安全管理要求,随时淘汰和报废不合格安全工器具。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属所有安全工器具的报废由各班、站、所提交报废计划,由本单位安全监察部对上报的安全工器具报废计划认真审核,分类登记后统一集中销毁。任何班、站、所及个人无权自行报废各种安全工器具。

七、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罚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班、站长各500-1000元;

1.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编号,注明电压等级和节数者;安全工器具的摆放不混乱者。

2.安全工器具未建立台帐,帐、卡、物不相符者;未建立领取记录表并执行者。

3.安全工器具未按要求定期试验者。

4.不合格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与合格安全工器具混合保存者。

5.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流入生产场所者。6.私自将安全工器具借给外单位使用者。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丢失安全工器具现象的,罚单位行

政正职、分管副职、班、站长各600--2000元。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监察部。

第12篇: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标准(详见附表)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置数量,是指应配备的最低数量。

三、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1、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安全生产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2、安全生产工器具损毁,需以旧换新的办理流程为: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盖章--带申请并携带损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至安监科签字盖章--生产技术科签字盖章并出具计划单--凭计划单到器材部领用。

3、以旧换新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必须有公司的合格证或标志,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好合格证或标志。

4、因工作需要需增配安全生产工器具的办理流程为: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盖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管生产副经理签字——公司经理签字——安监科存档、生产技术科出具计划——到器材部领用。

四、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营业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为第二责任人。

2、营业所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3、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5、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产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7、安全生产工器具根据安监科的安排,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部门出具的试验合格证。

8、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9、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10、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11、安全生产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2、安全生产工器具专用仓库的湿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进行烘干。

13、应建立专用安全生产工器具文件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4、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6、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产部门每人一个配置(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个人保管,部门统一放置,人员调动时安全帽跟人走。

五、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产工器具仓库,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应将安全生产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时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的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安全员应每月对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安全生产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安监科,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六、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检查

1、安全生产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安全员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清洁、完好。

(2)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3)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安全生产工器具定期预防性的试验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如下: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3、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等定期试验由安全监科安排进行检测,安全帽按使用期满淘汰的原则更换。

4、新购置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按照《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交接,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5、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6、各部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试验报告书由各试验部门保存两年。

八、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2、有下列情况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予报废:

(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6)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8)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 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

(10)因安全生产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

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或损坏以及经检查、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班组向本部门安全员反映,经安监部门确认后进行更换或补发,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因违章行为、故意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丢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

第13篇: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试题答案

《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试题答案

部门:

姓名:

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安全工器具必须选用合格产品,并应有设备铭牌和“三证一书一标志” 即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对)

2、安全工器具(含手持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登高工器具)由各部门按公司统一规定进行编号,编号共有六位数组成。(错)

3、安全工器具的编号由各部门(或专业)安全员负责,工器具上的编号必须写在醒目位置并能长期保留,对模糊不清的编号应重新更新,新购入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先进行编号,建立台帐、清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

4、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所有者可以索回,由负责检验的部门或班组填写《安全工器具报废申请表》(见附件5)并报生产运行科备案。(错)

5、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本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对)

7、保管人员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关保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对)

8、新领用和经修理过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

9、《安全工器具检验合格证》出现脱落、损坏、字迹不清等情况时,可以不重新黏贴《安全工器具检验合格证》。(错)

10、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对)

11、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可以不戴绝缘手套。(错)

12、安全帽使用中要保持清洁,不要随意碰撞安全帽,可以将安全帽当板凳坐。(错)

13、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其音响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为无电的依据。(对)

14、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对)

15、可以将安全绳打结使用,发生冲击时增强安全绳牢固性。(错)

16、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对)

17、绝缘手套外观检查不应有漏气、发粘、发脆、老化、裂纹、染料溅污等,试验标识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对)

18、在转动着的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可以不带绝缘手套。(错)

19、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对)

20、绝缘隔板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3mm,用于 35kV 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 4mm。(对)

21、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对)

22、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对)

23、凡有破损、靴底防滑齿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绝缘层或预防性试验不合格时,均不得再做绝缘靴(鞋)使用。(对)

24、绝缘胶垫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可以继续使用。(错)

25、可以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之用。(错)

26、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对)

27、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对)

28、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可以上下抛递工具、材料。(错)

29、可以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错)

30、空气呼吸器佩戴上全面罩(可不用系带)进行 2~3 次的深呼吸,感觉舒畅,有关的阀件性能必须可靠,屏气时,供给阀门应停止供气。(对)

31、安全工器具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可以报废。(对)

32、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没什么损坏的安全工器具可以使用。(错)

33、安全工器具经预防性试验不合格或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功能指标的可以报废。(对)

34、安全带是一种用来保护工作人员头部免受外力冲击伤害的劳保用品。(错)

35、过滤式防毒面具是用于有氧环境中使用的呼吸器。(对)

3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是用于有氧环境中的呼吸器。(错)

37、吸尘器不属于电动工器具。(错)

38、金属脚手架属于登高工器具。(对)

39、白棕绳不属于起重工器具。(错)

40、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悬挂在带有标识的专用构架上,不应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允许长期曝晒。(错)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60分)

1、安全工器具的的采购由(B)负责,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A、发电公司 B、物资采购部 C、储运公司

2、物资采购部在采购安全工器具的同时,应将其产品的合格证明和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交发电公司(C)一份备案。

A、设备检修车间 B、发电车间 C、生产运行科

3、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组不得接收(A)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负责的部门或班组暂时保管,按可修复、报废分别处理,并报生产运行科备案。

A、检验 B、检修 C、检查

4、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中规定的周期和标准每(B)进行定期试验。A、3个月 B、半年 C、1年

5、公司每年或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检修周期要求,组织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验,部门每(C)至少一次对所辖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A、周 B、月 C、季度

6、公司每年或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检修周期要求,组织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验,班组每(B)至少一次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A、周 B、月 C、季度

7、玻璃钢(维纶钢) 橡胶帽不超过(C)。

A、1年半 B、2年半 C、3年半

8、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A)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A、3~5 B、2~3 C、1~2

9、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C)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必要时,可以联合使用缓冲器、自锁钩、速差式自控器。 A、1 B、2 C、3

10、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A)。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A、防雨罩 B、防尘罩 C、防触电罩

1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C)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 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

A、220kV B、10kV C、35kV

12、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带(B)。

A、防尘手套 B、绝缘手套 C、耐高温手套

1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 入室内故障点 4m 以内, 外故障点 (B)m 以内范围时,应严格、规范地穿好绝缘靴(鞋)。 A、6 B、8 C、10

14、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A)mm。

A、1 B、2 C、3

15、装设接地线必须由(B)人进行,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A、1 B、2 C、3

16、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A)kV 及以上同杆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时,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 A、110 B、220 C、500

17、移动梯台的护栏要符合标准要求,破损的严禁使用,(C)m 及以上高度的移动梯台护栏高度为1.2m。

A、10 B、15 C、20

18、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B)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 1m 的梯蹬上工作。

A、45° B、60° C、75°

19、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C)%,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A、16 B、17 C、18 20、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A)分钟,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A、30~100 B、30~80 C、80~100

21、空气呼吸器每(C)年至少对气瓶返厂送检一次。A、2 B、3 C、5

22、空气呼吸器其压力应为 (A)MPa,以保证剧烈运动时 20~30 分钟的用气量。

A、28~30 B、26~30 C、26~28

23、在佩戴不同系列的空气呼吸器时,佩戴者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机观察压力表的指示数值。当压力下降到(B)MPa 时,应撤离现场,这时警报器也会发出警报音响告戒佩带者撤离现场。

A、3~5 B、4~6 C、2~4

24、各部门应经常检查安全工器具的执行情况,每(B)一次对本标准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A、周 B、月 C、季度

25、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A)的工具室(柜)内。

A、通风 B、密闭 C、封闭

26、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的储存期为(C)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A、3 B、4 C、5

27、接地线如用于各电源侧和有可能倒送电的各侧均已停电、接地的线路时,其操作棒预防性试验的工频耐压可只做 (A)kV 级,且试验周期可延长到不超过 5 年一次。

A、10 B、22 C、50

28、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操作棒的工频耐压试验周期不超过(A)年 A、1 B、2 C、3

29、个人保护接地线成组直流电阻试验周期不超过(C)年。A、3 B、4 C、5 30、核相器绝缘部分工频耐压试验周期不超过(A)年。 A、1 B、2 C、3

第14篇:安全、绝缘工器具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电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车间,下属运行、检修班组。

三、专用术语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四、管理职责

1、电气车间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制定修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并督促班组贯彻执行。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定期试验、保管、报废进行监督检查。

2、安环部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3、电气班组须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保管,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五、管理要求

1、检查与使用 1.1绝缘手套

1.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

(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1.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1.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1.2绝缘靴

1.2.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1.2.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1.2.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1.3绝缘杆

1.3.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接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1.3.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1.3.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1.4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1.4.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1.4.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1.4.3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1.4.4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1.5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1.6电容型验电器

1.6.1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1.6.2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1.6.3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1.6.4高压验电器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绝缘部分(含手握部分)和验电部分(俗称验电器头)。绝缘部分要保持干净、干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是一个导体,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要保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1.6.5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以便随时更换。1.6.6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1.6.7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1.7接地线

1.7.1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1.7.2装设接地线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1.7.3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1.7.4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1.8过滤式防毒面具

1.8.1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1.8.2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1.8.3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分钟。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2保管及存放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2.2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2.3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2.4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 2.5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

2.6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2.7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

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2.8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为5年(3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9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3定期检验

3.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3.2.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工器具;3.2.2新购置安全工器具;

3.2.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3.2.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3.2.4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3.3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要求。

3.4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

4、报废

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4.1.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4.1.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4.2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4.3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设备部备案

六、支持文件

七、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设备部组织制订。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15篇: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

运行部 2010年9月1日

电力安全工器具名称和分类

�一�、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电容性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罩、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硬梯、绝缘斗臂车、绝缘绳索、安全帽、安全带、安 全网等。

�二�、电力安全工器具通常分为基本安全工器具、辅助安全工器具、防护安全工器具 三类。

1. 基本安全工器具�

基本安全工器具是绝缘程度足以承受电器设备的工作电压�能直接用来操作带电体 的工器具。属于这一类的安全工器具有高压绝缘棒、高压拉闸杆、绝缘夹钳、验电器、高压核相器、万用表、摇表、钳型电流表等。 2. 辅助安全工器具�

辅助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程度不足以承受电器设备的工作电压�只是用来加强基本 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电弧灼伤等对操作人员造成伤 害的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绝缘台、绝缘罩、绝缘绳、绝缘隔板等。 3. 防护安全工器具�

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那些本身没有绝缘性能�但可以起到作业中防护工作人员免遭 伤害作用的安全工器具�防护安全工器具又分�人体防护安全、安全技术防护用具、登 高作业安全工器具。

3.1 人体防护安全用具�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工作服等。 3.2 安全技术防护用具�如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临时遮栏、各种警示牌等。

3.3 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脚扣、升降板、竹�木�梯等。

二、电力基本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与管理 �一�、高压绝缘棒的使用范围

高压绝缘棒主要用来闭合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安装和拆 除携带型接地线�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工作。 表1 电压等级�千伏�

10 最小有效绝缘长度�米� 0.7

绝缘棒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35 0.9

63�66� 110 1.0

1.3

220 2.1

330 3.1

500 4.0 �二�、绝缘棒的使用与管理

1. 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超过有效试验期�检查绝缘棒表面是否完好�各部分连接是否

可靠。

1

2. 操作前�绝缘棒表面应用清洁的干布擦拭干净�使棒表面干燥、清洁。3. 操作者的手握部位不得越过护环。

4. 绝缘棒的规格必须符合被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

5. 为防止因绝缘棒受潮而产生较大的泄漏电流�在使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

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6. 雨天户外使用绝缘棒时�应在绝缘棒上安装防雨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7. 当接地网接地电阻不符和要求时�晴天操作也应穿绝缘靴�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

电压的伤害。

8. 绝缘棒应统一编号�定期检查、定期试验�并存放在专用的工具柜内。9.绝缘棒每年应进行一次电器试验�试验标准如图表2-2要求。

表2 电压等级�千伏�

6�10 35�154 220

绝缘棒试验标准

周 期 每年一次

交流耐压�千伏�

44 四倍相电压 三培相电压

5 时间 �分�

�三�、验电器的作用与使用范围

验电器分为高压验电器和低压验电器两类�是检验电气设备、电器、导线上是否有 电的专用工具。低压验电器主要用来测验低压电气设备、电器、导线上是否有电。高压 验电器主要用来测验高压电气设备、电器、导线上是否有电。 �四�、验电器的使用与管理

1.低压验电器只允许在100�500V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

2. 高压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与被测设备的额定电压是否相符�验 电器是否超过有效试验期。 表3 电压等级�千伏�

最小有效绝缘长度�米� 0.7

高压验电器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10以 35

0.9

63�66� 110 1.0

1.3

220 2.1

330 3.1

500 4.0 3. 检查验电器组件齐全�声、光信号正常。

4. 使用高压验电器验电时�工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且必须握在绝缘棒护环以下 的握手部分�不得超过护环。

5. 在停电设备上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验电�测试验电器声、光信号是否正常。6.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验电器。

7.验电器应按电压等级统一编号�每个电压等级的验电器现场至少保持2支。

第16篇: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配电工程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工器具”系指在电力生产或在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所需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按市局有关规定分为以下三大类:

1) 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操作杆、绝缘钳夹、绝缘台、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绳、绝缘挡板、绝缘罩、验电器(笔)等。

2)起重、牵引安全工器具:滑车、葫芦、钓钩、双钩、紧线器、钢丝绳(套)、白棕绳、千斤顶、扒杆、绞磨等。

3)防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带、安全帽、护目镜、防毒面具、安全警告牌(标示牌)、道路警示牌、安全日记录显示牌、安全围栏(绳)、临时遮栏、接地线、个人保安线、脚扣等。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器具配置、计划采购、使用管理、检查试验、报废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原则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配电工程分公司。

2.职责

2.1安保部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2.1.1.负责编制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2.负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配置(起重、牵引等施工类用具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和管理)、选型、总台帐更新管理。

2.1.3.负责制订年度安全工器具试验计划并组织各使用单位(工程部及其班组、各劳务分包单位,下同)进行试验,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2物供部按物资采购规定负责采购工作(公司采购厂家一般在市局公布的招投标名单内 选择),并把好验收、进仓关和负责工器具发放工作。

2.3 各使用单位职责

2.3.1 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进行全过

程管理。

2.3.2 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维护管理和送检工作,并随时将使用情况向安保部、物供部反馈。

2.3.3 各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台帐、申报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报废、更新

计划。

2.3.4 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的

使用、保管等培训工作。

2.3.5各使用单位应设立工器具管理员,负责工器具仓库的管理,包括台帐的建立、工器具

每天进出登记、工器具的维护保养等。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安全工器具配置、计划采购

3.1.1 各使用单位需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一般应在上年度11月份前报公司安保部,公司

安保部根据实际需要平衡、汇总后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列入公司年度“安措”计划。

3.1.2 对临时需要的安全工器具,由各使用单位向安保部上报临时采购计划,经安保部审

核报领导批准后,出具采购联系单交公司物供部采购。

3.1.3 公司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和劳务分包自行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应符合技术规范并经省级

及以上专业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严禁采购、使用未经鉴定、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铭牌型号、无出厂试验报告的安全工器具。

3.2安全工器具的领用

3.2.1.工程部直管班组领用工器具,由领用人开具工器具领料单,班组安全员审核,安保部

分管领导审批,仓库发料人复核无误后发料。更换工器具的,应以旧换新,旧物由仓库发料人负责复核。

3.2.2.劳务分包单位领用安全工器具,由领用人开具工器具领料单(一次性领用或更换较多

时,应附领用人清单),单位安全员和属地监管班组负责人共同审核,安保部分管领导审批,仓库发料人复核无误后发料。更换工器具的,应以旧换新,旧物由仓库发料人负责复核。

3.3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和使用

3.3.1安全工器具应建立台帐(见附录二),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和上报。班组安全工器

具实行定置管理,统一编号。公用工器具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由使用者保管。

3.3.2保管人应做好日常的外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性做到完好清洁,防止变形、

锈蚀、松动、破损。若发现有不合格者,能修复的应立即送修复处理,不能修复的应报废;对超过试验周期或使用期限者,应另行存放,并做好不准使用的标志。

3.3.3安全工器具试验标签应保持良好,如脱落或模糊不清,应立即上报安保部分管领导,

复核无误后出具联系单到工器具试验中心,核补试验合格标签。

3.3.4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专用的柜架上,并保持室内干燥、通风,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应及

时处理,严禁与合格工具混放。

3.3.5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工作环境、工艺要求、负荷情况、电压等级等合理选用,严禁超铭

牌、超标准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

3.3.6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用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抛掷;绝缘工具携带、使

用时应与锋利物隔离,防止外表损伤。

3.3.7各级领导、安监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应对使用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保

管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3.3.8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者,将按原价赔偿;对使用不合格安全工

器具者,按局违章作业考核管理办法处罚。

3.3.9劳务分包单位因故退出本公司施工,应将所领用的安全工器具全部退回本公司,不足

部分在其安全保证金或未结工程款中按新购价格扣除。

3.4安全工器具的检验和检查

3.4.1绝缘安全工器具和登高(防护)型安全工器具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

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定期检查和试验。年度安全工器具试验计划由安保部根据工器具试验中心排定的计划制订并负责联系和督促落实。劳务分包自行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报安保部,由安保部与工器具试验中心联系后方可送检。

3.4.2起重、牵引类用具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3.4.3新领用的绝缘工具和登高工具在使用前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4经试验的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试验后,使用单位应做好记录,试验报

告及其他试验依据应妥善保管,存档一个周期。

3.4.5安全工器具在带至工作现场前应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每月底的安全活动应进行一次全

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凡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应修复或报废,否则不应进行试验。

3.4.6送检人员进入检验站,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地和操作试验设备。

3.4.7各使用单位在检验站对安全工器具的清点和确认后,双方在送检安全工器具登记表上

签字,各使用单位在检验后留存试验报告第二联,每件试品试验合格后,应有“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证”。各使用单位在检验结束后应及时上报试验情况给公司安保部分管领导。

3.4.8对工器具试验中心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在用安全工器具,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上

报市局或联系具有检验资格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3.4.9检验范围

3.4.9.1绝缘安全工器具

3.4.9.1.1绝缘手套、绝缘靴(鞋);

3.4.9.1.2绝缘挡板、绝缘罩;

3.4.9.1.3绝缘操作棒;

3.4.9.1.4绝缘测高棒;

3.4.9.1.5验电器;

3.4.9.1.6绝缘绳;

3.4.9.1.7绝缘梯;

3.4.9.1.8接地线(接地绝缘棒)、个人保安线;

3.4.9.1.9屏蔽服、绝缘服;

3.4.9.1.10绝缘钳夹;

3.4.9.1.11其他绝缘用具。

3.4.9.2登高防护安全安全工器具

3.4.9.2.1脚扣、登高板;

3.4.9.2.2登高梯台;

3.4.9.2.3安全带(安全绳);

3.4.9.2.4其他移动登高安全防护用具。

3.4.9.3起重、牵引安全安全工器具

3.4.9.3.1铝合金扒杆

3.4.9.3.2单轮铁滑车:0.5T至8T;

3.4.9.3.3单轮铝合金滑车:从0.5T至2T;

3.4.9.3.3二轮铁滑车:从0.5T至8T;

3.4.9.3.4二轮铝合金滑车:从0.5T至5T;

3.4.9.3.5三轮铁滑车:从1T至8T (8T至16T);

3.4.9.3.6三轮铝合金滑车:从1T至5T;

3.4.9.3.7四轮铁滑车:从3T至16T;

3.4.9.3.8“U”型环(卸扣):从φ10至φ500 mm;

3.4.9.3.9钢丝绳(套):φ6至φ16 mm;

3.4.9.3.10合成纤维吊装带;

3.4.9.3.12手动葫芦:从2T至5T;

3.4.9.3.13起重绞磨及牵引设备;

3.4.9.3.14千斤顶:20 T以内;

3.4.9.3.15铁双钩:0.5-5T;

3.4.9.3.16铝合金双钩:1-5T;

3.4.9.3.17 LGJ-25/600铝合金导线紧线器:;

3.4.9.3.18 LGJ-25/600铁导线紧线器;

3.4.9.3.19 GJ-35/135铝合金地线紧线器;

3.4.9.3.20 GJ-35/135铁地线紧线器;

3.4.9.3.21其他各类起重、牵引用具。

3.5 安全工器具编号

3.5.1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有公司统一的编号标签,安全、施工工器具编号按下列格式:

3.5.1.1使用单位名称代号—同类用具流水号。

3.5.1.1.1 使用单位名称代号:用使用单位的大写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劳务分包用

W加阿拉伯数字表示,变电班组用B加阿拉伯数字表示,线路班组(包括各项目组)用X加阿拉伯数字表示。

3.5.1.1.2同类用具的编号以二位数字流水号标示,不足二位的在前面加“0”补齐;对于

部分有电压等级之分的用具(如10kV验电笔和0.4kV验电笔),在二位流水号前用“”和“”标示。“”表示10kV电压等级,“” 表示0.4kV电压等级。

3.5.2安全工器具编号标签由公司安保部根据各使用单位工器具台帐登记的工器具清单提

供。标签规格、大小按照安全工器具的规格和标签粘贴位置进行统一,标签必须保持清晰、完整,不得与试验合格证重叠,标签脱落或磨损应及时补贴,现场不得出现无标签或模糊不清标签。

3.5.3标签的格式:

1)为与检验标签有所区分,工器具标号标签内容按“上、中、下”分三行排列。

2)首行标示用具中文名称(有电压等级的需注明电压等级)。

3)中行是全号码编号,其中代表电压等级的“1”和“4”,需用黑体,且略大于二位流水号。

4)末行是中文表示公司名称。

如变电一班0.4kV1号验电笔编号标签样式如下:

工器具名称: 0.4kV验电笔

工器具编号:B1-401

使用单位: 配电工程分公司

3.5.4安全帽使用颜色规定和编号方法

3.5.4.1安全帽使用颜色规定:管理人员使用黄色安全帽,安监(全)员使用红色安全帽,

施工人员使用蓝色安全帽,民工使用白色安全帽。

3.5.4.2安全帽编号方法:

1)安保部统一对公司职工(包括代理制员工)安全帽进行编号,编号由公司名称和号码组成。如安全帽的编号为PD-001,PD代表配电工程分公司,001为个人编号。

2)劳务分包单位安全帽编号由安保部负责统一编号。如编号为W01-001,则W01代表某劳务分包单位,001为个人编号。

3)公用或备用(临时工用)安全帽编号前两位用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末三位是流水号加大写英文字母B表示。如变电一班备用1号安全帽编号:B01-01B,某劳务分包单位的备用1号安全帽编号:W01-01B。

4)编号规范:

编号字型:初号宋体(加粗)。编号颜色:红、蓝色安全帽用白色,黄、白色安全帽141

4用红色。编号位置:编号底边距安全帽正后方帽沿上方20mm处。

样式如下图:

W01-001

的不同特点采用油漆、钢印或挂牌等形式,但必须保持清晰、完整。

3.6安全工器具的报废、更新3.5.5对目前暂不能或不宜采用标签进行编号的工器具(具体由安保部明确),可根据材料3.5.6工器具库房定置摆放的编号可以采用“用具名称—同类用具流水号”的方式进行编写。如铝合金导线紧线器有7付,则其仓库定置编号为:铝合金导线紧线器01—07。

3.6.1安全工器具达到使用年限、试验不合格或在使用中损坏不能修复者,应及时报废,并

补充更新。对报废后有回收价值的安全工器具(如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等),在补充更新的同时,应向公司物供部仓库退料;对报废后无回收价值的安全工器具,应在安保部安全工器具分管领导的监督下销毁。

3.6.2安全工器具在使用中发现下述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修复或报废。

3.6.2.1安全带(含保险绳)断股,连接件、零件松动,扣环裂缝、卡涩等;

3.6.2.2安全帽超过使用年限(生产岗位2年;管理岗位2.5年),帽体局部变色、塑性变

形、裂缝,内衬固定件断裂等;

3.6.2.3安全警告牌(标示牌)、道路警示牌严重褪色,破裂、残缺、锈蚀或剥落文字超过

一个字;

3.6.2.4安全围栏、临时遮栏褪色严重;

3.6.2.5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线夹不能紧固,连接不良,软铜线断股,绝缘护套破损、老化

等;

3.6.2.6脚扣防滑橡胶严重磨损,金属件严重锈蚀、裂缝,永久性变形等;

3.6.2.7绝缘挡板、绝缘操作棒、绝缘钳夹等绝缘工具外表严重磨损、龟裂、破损等,绝缘

手套表面乳化;

3.6.2.8其他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情况。

4.报告与记录

4.1各使用单位的安全工器具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安保部反馈信息。

4.2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检查记录至少保存至次年底。

第17篇:工器具管理制度1

工器具管理制度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晋江气电项目工器具的管理目标、职责、管理要求及检查考核。

1.2

2

2.1

2.2 本制度适用于晋江气电项目工器具管理。 管理目标 生产工器具的配置满足生产需要。 杜绝因生产工器具短缺、损坏、失效造成测试不准、操作失误、人身伤害和延误工作等问题。

3

3.1

3.2 职责 工器具由物资处统一管理。 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一般工器具、生产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由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

3.3

3.4

3.5

4

4.1 电气专用工器具、专用钥匙由负责电气的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 工器具由物资主管具体负责管理,保管员协助负责管理。 备用生产工器具由办事员具体负责管理。 管理内容 生产工器具是指在现场配备的供生产人员进行操作、巡检、定期工作等生产任务时使用的公用工器具、仪器仪表、专用操作钥匙及验电笔、线手套、耳塞等个人用品。

4.2

4.2.1

4.2.2 现场配备的公用生产工器具包括: 仪器、仪表:万用表、摇表、钳型电流表、测氢仪、测温仪、测振仪等。 安全工器具:高温防护服、高温防护手套、护目镜、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验电器、携带式接地线、安全带、防毒面具等。

4.2.3

4.2.4

插座。

4.3

4.3.1 生产工器具计划 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一般工器具、生产办公用品的配置计划、定额由专业工程一般工器具:听针、门钩、螺丝刀、手钳、扳手等。 生产办公用品:生产办公计算机、打印机及其附件,对讲机、充电器及电池,电源师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负责编制。

4.3.3

4.4

4.4.1

4.4.2

4.4.3

4.4.4

4.5

4.5.1

4.5.2

记。

4.5.3 消耗性材料的储备定额、计划由办事员根据实际需要负责编制。 生产工器具验收 生产工器具的到货验收按照“谁编制计划,谁验收”的原则进行。 根据公司物资管理标准,未经到货验收的生产工器具不得出库。 未经验收的工器具,不得发放,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由综合经营部留存生产工器具到货验收记录。 生产工器具的领用、发放 生产工器具的领用由办事员根据公司物质管理标准执行。 领用出的生产工器具由办事员在生产工器具及消耗性材料登记管理台帐上进行登生产工器具由办事员根据生产工器具配置定额进行发放,专业工程师审核后发放,并在生产工器具及消耗性材料登记管理台帐上进行登记。

4.5.4 现场配置生产工器具的同时要配置使用说明书,同一生产工器具配置一份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其它生产工器具资料由办事员负责保管。

4.6

4.6.1 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 配置在现场的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一般工器具、生产办公用品、电气专用工器具、专用钥匙、消耗性材料)由各专业负责使用和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

4.6.2 配置在现场的生产工器具要保证随时可用,每周一至周五白班负责检查工器具有无缺失、损坏、电池是否充足、消耗性材料是否够用等。发现工器具缺失、损坏时,白班负责领取更换,发现消耗性材料不足时,白班负责领取补充。

4.6.3 生产工器具损坏、丢失,当班必须在运行日志上作好记录,及时向部门汇报,及时进行更换或补充。

4.6.4

4.6.5

4.6.6

4.6.7

4.6.8

用。

4.6.9

现场生产工器具定位定置存放,摆放整齐,使用后应放回原处。 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避免造成生产工器具损坏。 每次使用生产工器具前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严禁使用对讲机、仪器仪表等生产工器具敲击物体。 严禁改变生产工器具的设置参数,造成对讲机、仪器仪表等生产工器具无法正常使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4.6.11

4.6.12

4.6.13

4.6.14

4.6.1

55.1

5.2

5.3 由专业工程师负责所辖生产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 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 生产工器具的报废按公司物资管理标准执行。 生产工器具不得挪作他用。 生产工器具外借时必须在运行日志上作好记录,当班收回。 检查与考核 专业工程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班组对生产工器具的管理情况。 生产工器具借出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每次考核责任班组50元。 生产工器丢失或损坏未在运行日志上记录交待,管理人员检查时发现,每次考核当班班组200元。

黑龙江电第三工程公司晋江项目部

第18篇:班组工器具管理制度

班组工器具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班组工器具管理,做到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的工器具。本班的工器具分为两部分:公用部分和随车工器具。

2、公用部分的工器具班组设立专人原理,建立专门台帐,每月对公用部分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清点和检查,保证公用部分工器具的性能和适用。

3、各驾驶员和操作员如需要使用和领用时,应向工具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后应及时归还。

4、工器具应按《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检验。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存放保管。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应做好清晰明显的标识,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分别保管,并及时送修。

5、每台车辆的随车工具应建立清单,由各车辆和设备的驾驶员负责,每月的例行安全检查时,随车工具是必检内容,如有丢失,驾驶员负责赔偿。

6、长期不使用的工器具应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封存,下次使用时,提交启封申请,封存的工器具应分别保管。

第19篇: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存放和保管

1.1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负责保管,按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置日期、试验周期等为主要内容建立管理制度。保管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1.2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避光、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

1.3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一物一号不得重复,编号标签贴于不防碍安全工器具使用性能的醒目位置。

1.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1.5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且应一一对应。

1.6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超试验周期、超有效年限、没有标示或标示不清、损坏的工器具严禁使用,并做出不准使用标志进行封存。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安全生产工器具检查与使用

2.1必须按规定、规范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代替普通工器具使用。

2.2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生损坏、丢失事件应立即上报工器具管理负责人。

1)对责任人视情节酌情处理。

2)损坏的工器具应予以报废,不得再使用。

3)所丢失的工器具对设备安全运行会造成威胁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排除威胁。

4)对于缺损的工器具应及时补配。

2.3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1)认真查看安全工器具上贴的试验合格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未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进行外观检查,保证清洁完好。

3、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3.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3.2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工器具混放。

3.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损坏以及经检查和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经安监部门或主管负责人确认后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

第20篇: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山东铭源电力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

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各班组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绝缘安全工具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另行管理。

三、专用术语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公用工器具:指由班组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消耗品:是用完以后不能重复使用的;

四、职责

1.材料专管员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2.项目经理负责审核部门提交的各类工器具计划及监督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实施;各班组班长负责领用到班组内的生产用工器具和消耗品的领取、发放、库存工具保管等管理工作。

3.工器具和消耗品材料专管员负责建立相应的个人工器具、班组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台帐,负责新增工器具的台帐补充;全面负责各类工器具的使用、保管、保养、维护。

4.材料采购员协调相关检验机构,进行表类和尺类工器具的检验工作。5.材料专管员汇总管理个人工器具台帐(电子台帐即可,需打印员工签字保存)。每半年向公司汇报一次工器具状况,接受公司各部门咨询。

五、工器具的申报、领用、使用及保管存放 1.计划申报

⑴各班班长根据人员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消耗品,项目经理签字后报材料专管员,材料专管员根据现场盘点实际库存,报公司综合部;

⑵材料专管员严格控制工器具及消耗品的数量。 2.领用

⑴公用工器具及消耗品必须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⑵工器具领用后应在当天(最迟第二个工作日)归还或进行台帐调整。 3.使用及保管存放

⑴班组内工器具及消耗品保管由领用班组负责。班组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或损坏由领用人负责赔偿,

⑵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综合部批准,并注明理由。

⑶公用工具由材料专管员负责。建立公用工具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综合部批准,并注明理由。

⑷专用工具由使用班组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⑸电焊机(包括电焊钳及焊接电缆线)和气焊工具由使用人负责。用后及时收回,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⑹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

⑺特殊器具(测量器具、钢丝绳等)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

⑻所保管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保管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9)现场工器具完好无缺,正常工作后按时收回保管。

(10)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11)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①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②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③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④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⑤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执行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2)工器具的存放

①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②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③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④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⑤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⑥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⑦保管 个人工具:

1、员工在入职时,根据专业需要领取个人常用工具,并签名确认。

2、个人工具一般由自己负责保管使用。

3、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损坏,经班组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交旧换新。

4、个人工具因保管不善丢失的,按照实际品牌价格进行赔偿,赔偿金报综合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个人工具领取时由材料专管员统一造册,员工签名后确认。一份部门存档,一份综合部存档。并注明品牌价格、型号、数量。 公用工具:

1、公用工具是指班组常用的工具,一般由各班组负责保管。

2、公用工具的领取,由班组统一造册,由员工签名领取。一份部门存档,一份生产科存档。

3、班组公用工具由班组统一保管,交接班时进行清点交接并签名。

4、如发生公用工具丢失,交接班没有交接清楚的由交班人员负责赔偿。

5、如交接班时没有进行工具清点,而公用工具在月盘点时发现丢失的,赔偿金由班组人员均摊。按采购价格报综合部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公用工具出现损坏,经项目经理级以上领导确认后可进行报废处理,并重新向采购员申购。

7、所有丢失的工具,一律不准拿其它品牌的工具进行顶替。

六、考核

1.工器具管理过程中,未能建立台帐或台帐未能及时更新,考核责任人50元。2.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

3.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4.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5.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附:公司定期对班组及工具管理员的工具进行检查核对,班组及工具管理员对工具的领用、归还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有不对账目、登记记录或不按制度执行造成数目不对的,一律以遗失计算,将追究使用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与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器具管理工作汇报
《工器具管理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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